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时间:2025-02-05 17:39:46 维泽 细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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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导师评选细则(精选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优秀导师评选细则,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分制改革,加强我校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单项奖励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二条 我校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教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指导活动效果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3、担任本科生导师满一届,年度考核达到受聘岗位要求。

  4、在担任本年度本科生导师期间,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考核评价标准,综合评价优秀,排名处于学院前30%。

  第四条 凡担任本科生导师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导师制工作任务。

  2、担任导师期间发生过教学事故。

  3、学生未参加考核评价,或学院未开展考核评价。

  第五条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导师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绩突出,可优先参评。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六条 评选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担任本科生导师总人数的.5%。

  第七条 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

  并根据本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评选办法,具体负责本科生优秀导师奖的推荐工作。

  第八条 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及学院评选办法,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

  3、学院将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对学院上报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九条 获奖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记入教师档案,作为业绩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提交书面署名异议材料,口头异议、匿名异议一律不予受理。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异议的调查,必要时可进行会议复审。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2

  一、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

  3、近两年有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部、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积极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4、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发表后被SCI收录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或获得上海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其他重要奖项。

  5、需为完整地指导过二届以上研究生。所带教研究生均能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近两年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就业。

  6、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7、3年内获得过校优秀导师嘉奖者,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导师采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方法。各二级部门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20xx度年校本部优秀导师评选名额为16名,由学校给与奖励;非校本部单位优秀导师名额为18位,建议参照学校规定给与奖励。

  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3

  一、师风师德

  1、为人师表,不穿露胸、超短衣裙,不留长指甲,不披发

  2、正常使用普通话,爱岗敬业,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无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4、有高度责任心,具有团队互助的团队精神,服从领导安排,园内园外维护幼儿园形象

  二、教师常规

  1、遵守各项幼儿园规章制度、教师工作职责,无违纪、违规行为

  2、上班正常考勤,坚持不迟到、早退,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3、有严格的自律习惯,时时注意自身的示范作用

  三、班级管理

  1、下班前检查门窗,保持班级物品摆放整齐

  2、确保班级无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发生率低

  3、有序组织幼儿生活、保育、教学活动,关注幼儿吃饭、睡觉、喝水、清洁卫生等方面,发挥每个活动的最高价值,无拖拉、坐等现象

  4、积极、认真完成园内各项任务,有质量,无需重复提醒

  5、定时与家长交流,沟通内容全面、丰富,有阅读、教育价值

  四、教研能力

  1、熟悉本年级组课程内容,掌握各领域的`幼儿发展目标

  2、提前备课,认真准备教玩具,敢于创编教案

  3、认真对待每个教学活动,关注开展质量

  4、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发言积极,完成教研作业的速度和质量

  5、参与园内磨课活动热情度高,磨课质量好,教研成果佳

  6、勇于探索,在教研活动中有创新意识

  五、综合评价

  1、每周、每月班级各项工作的考评考核结果

  2、家长的反应、投诉

  特别提示

  出现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选资格:

  1、出现旷工现象,本学期迟到累计超过25分钟,请假超过一周以上

  2、有家长不良反映或班级出现严重安全事故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4、不服从领导安排,无集体荣誉感,影响幼儿园安定团结

  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4

  一、组织领导: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

  四、评选比例:

  按组进行,按教师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来,热爱阳罗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论文,包括评比获奖论文,每学年不少一篇。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着、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个月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者;

  (4)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六、评选办法: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

  2、各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候选人必须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

  七、表彰奖励:

  1、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金100元;

  3、优秀教师在考评、晋升中优先;

  4、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xx二中名教师称号”,奖金500元。

  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5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4)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积分C=A/Bx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x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

  (1)全勤得10分

  (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

  (3)缺席1节课扣3分;

  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

  (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

  (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

  (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5、奖励积分5分:每以学期奖励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奖励得分C=A/Bx5。(A为个人学期奖励得分;B为全校奖励得分最高分)。

  6、班主任积分5分:每以学期班主任附加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班主任积分C=A/Bx5。(A为个人学期班主任附加得分;B为全校班主任附加得分最高分)

  三、评选程序

  1、确定入选人员资格公示

  按积分从高到低取教师人数20%为优秀教师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2 、优秀教师参评人员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 、审查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审查,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四、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福成一中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6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激励全体教师不断进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老年教师、中年教师、青年教师、女教师。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比例

  按教师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夹板中学,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著,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申报评优或照顾职称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运行者;

  (2)病假、事假累计超一个半月者;

  (3)教学工作失职,教学质量倒数第一,或有旷课现象,屡教不改且造成恶劣结果者;

  (4)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5)态度恶劣,谩骂学生,歧视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言行不当,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多次私自停学生的课或赶学生出课堂造成严重后果、发生过教学事故且屡教不改者。

  六、评比细则

  本细则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2分)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无缺席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及教研组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学校、教研组交给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4、集体观念强,克服自由主义(2分)

  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个人言行不能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团结同志。

  (二)、教学能力(20分)

  1、课堂教学(4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课(在教导处备案除外);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维护课堂秩序;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讲练结合,培养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节课。违背以上规定的一次扣任课教师0.5分。

  2、认真备课(4分)

  按时限制订教学计划,要求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有创见,进度合理;教案能体现把握教材体系,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和作业检测,有学法指导及板书设计,力求有创意不照搬参考书。重视教学中的信息反馈,及时积累个人实践资料,期末写出有一定价值的总结,学校组织的开学、期中、期末检查(含班主任、教研组)每缺少一次扣1分。

  3、教研组活动,互相听课(4分)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至少8次,教研组成员应团结协作,积极完成本教研组长分配的任务,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或学年)承担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少一次扣1分。

  4、学历要求与继续教育(4分)

  教师必须做好再学习和终身学习,学历过关(本科记2分、大专记1.5分、中专记1分),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完成记2分)

  5、教学管理(4分)

  所有教师记2分,校长加记2分,副校长、主任加记1.6分,副主任、共青团书记加记1.3分,报账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加记1分、学籍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安全报告员等加记0.5分。

  (三)、工作考勤(15分)

  1、模范遵守工作纪律(5分)

  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室内上课中途不无故离开教室,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场所下棋、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监考、评卷期间迟到、早退、脱堂、看书报、不负责任,以上现象发现1次扣2分,2次记0分,屡教不改者,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5分)

  坚持出满勤,监考、评卷期间不准假(除婚丧嫁娶产等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擅自离岗,法定节日、寒暑假期、婚丧嫁娶产假、突发情况放假等期满后应及时到岗,无故拖延者(除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1次扣2分,2次记0分,3次以上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病假累计每周扣1分;事假每3天扣1分,扣完为止(婚丧嫁娶产假等除外)。

  3、工作量完成情况(5分)

  能按所在学校实际满负荷工作,能接受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任务。工作量不足的,每少一个标准课时扣1分,不接受临时任务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四)、工作实绩(55分)

  1、教学成绩(40分)

  各级组织的'统一考试中,以所授学科成绩最好的计分。凡达到平均分的记25分,按年级平均分的离均差,满分为150分的学科每5分划为一个档次,满分为100分的学科每3分划为一个档次,每个档次或加或减0.5分,所得数字再乘以所授学科的系数,所得到的就是教学成绩的最后得分。中学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为1.4;物理、化学、生物为1.2;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劳动技术、美术为1.0。小学学科系数设置如下。语文为1.2;数学为1.1;英语、品德、科学、体育为1.0。

  2、学科竞赛(4分)

  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1.5、1分,获得镇级前三名及优秀鼓励奖的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2.5、2、1分,获得县级前三名及优秀鼓励奖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5、3、2.5、2分。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获奖的,给予指导教师各获奖等级加分奖励较学科竞赛加分标准递减0.5分。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获市级以上得加4分

  3、教研成果(4分)

  评为校、镇、县级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研组长的,分别加1、1.5、2分。县级获奖论文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市级、省级以上分别记3、4分,同一篇论文多层次只记最高等。

  4、荣誉奖(2分)

  获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校级加1分,镇级加1.5分、县级加2分,不累计记分。

  5、先进个人表彰和社会组织奖(2分)

  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党员以及特殊贡献获奖的,按下面标准加分:校、镇、县级优秀教师分别记1、1.5、2分。

  6、进步奖励附加分(3分)

  与上学年升级统考对比,每进一名递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或等同于本次考试第一名。

  七、政策性加分

  职评加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学任务完成良好,学校考虑照顾职评加分。在出现差额需竞争时,即将职评的教师照顾加5分参与竞争。

  八、其他事项

  1、申请评优的教师需要向校委会或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夹板中学评优申请表。

  2、校级优秀教师由学校推荐,原则上优先获得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教师等荣誉,优先考虑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3、校级优秀教师(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和年度考核评优)经评分获得者,实行述职制度。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把工作实绩、工作经验、工作感受等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述职,相互学习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4、校级优秀教师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等重要依据之一。

  九、附则

  本细则从即日起试行,不尽事宜再行商定。

  优秀导师评选细则 7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得少于三年。

  2、评选比例: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或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著;

  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

  (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

  (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

  (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

  (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

  (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

  (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

  (9)教学质量特差的;

  (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评选程序

  (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表决工作由工会主持。

  第六条奖励办法

  由颁奖单位确定。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专项优秀教师的评选,同时着重考虑其专项条件。

  第八条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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