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酒》诗词鉴赏

时间:2025-03-13 12:20:04 赛赛 将进酒 我要投稿

《将进酒》诗词鉴赏

  《将进酒》是唐代著名浪漫主义诗人李白沿用乐府古题创作的一首七言歌行。此诗思想内容非常深沉,艺术表现非常成熟,在同题作品中影响最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将进酒》诗词鉴赏,欢迎阅读。

《将进酒》诗词鉴赏

  《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注解:

  1、将:请。

  2、会须:正应当。

  3、岑夫子:岑勋。丹丘生,元丹丘。李集中提到元丹丘的有多处。他也是一个学道谈玄的人,李白称之为“逸人”,并有“吾将(与)元夫子,异姓为天伦”(《颍阳别元丹丘之淮阳》)及“故交深情,出处无间”(《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并序》)之语,可见李白和他的友好。

  4、钟鼓馔玉:泛指豪门贵族的奢华生活。钟鼓:富贵人家宴会时用的乐器。馔玉:梁戴嵩《煌煌京洛行》:“挥金留客坐,馔玉待钟鸣。”馔:吃喝。

  5、陈王:三国魏曹植,曾被封为陈王。

  6、平乐:平乐观。

  韵译:

  你没看见吗?

  黄河之水是由天上而来。

  波涛滚滚奔向东海,永不回头。

  你没看见吗?

  可悲的是高堂明镜照见了白发,

  早晨如青丝般乌黑,傍晚白得如雪。

  人生得意时,要尽情地寻欢作乐,

  别让金杯玉露,空对天上明月。

  天地造就我的才干,必有它的用处,

  即使千金耗尽,还会重新再来。

  烹羊宰牛,且图眼前欢乐,

  应该痛痛快快一口气喝它三百杯。

  岑勋先生呵,丹邱先生呵,

  快快进酒吧,杯儿不要停!

  让我为你们唱一曲,

  请你们侧耳仔细听:

  钟鸣鼓响饮食如玉,何足珍贵?

  我只愿长醉享乐,不愿醒来受罪!

  古来圣贤,生活恐怕都寂寞,

  世上唯有酒徒,他们却芳名永驻。

  古时陈王曹植曾在平乐观宴饮寻欢,

  斗酒十千不嫌贵,任性地享乐一番。

  主人呵,为何说我少银钱?

  直接沽取醇酒,咱对饮个醉意绵绵,

  这一匹名贵的五花马,

  这一件价值千金的皮裘,

  叫孩儿们拿去换美酒吧,

  我与你喝个大醉,同消万古长愁。

  【简析】:

  《将进酒》属汉乐府《鼓吹曲·铙歌》旧题,内容多写宴饮游乐。诗中表达了对怀才不遇的感叹,又抱着乐观、通达的情怀,也流露了人生几何当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但全诗洋溢着豪情逸兴,取得出色的艺术成就。

  李白咏酒的诗篇极能表现他的个性,这类诗固然数长安放还以后所作思想内容更为深沉,艺术表现更为成熟。《将进酒》即其代表作。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题目意绎即“劝酒歌”,故古词有“将进酒,乘大白”云。作者这首“填之以申己意”(萧士赟《分类补注李太白诗》)的名篇,约作于天宝十一载(752),他当时与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为客,三人尝登高饮宴(《酬岑勋见寻就元丹丘对酒相待以诗见招》:“不以千里遥,命驾来相招。中逢元丹丘,登岭宴碧霄。对酒忽思我,长啸临清飙。”)。人生快事莫若置酒会友,作者又正值“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萧士赟)之际,于是满腔不合时宜借酒兴诗情,来了一次淋漓尽致的发抒。

  诗篇发端就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壮浪景象,定非肉眼可以穷极,作者是想落天外,“自道所得”,语带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言自伤老大,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情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间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于是,开篇的这组排比长句既有比意──以河水一去不返喻人生易逝,又有反衬作用──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他如“弃我去者,咋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创作背景

  关于这首诗的写作时间,说法不一。管士光《李白诗集新注》认为此诗当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秋,当时李白应邀至嵩山元丹丘隐居之处,岑勋当时也在那里,三人置酒高会,席间李白写了此诗。郁贤皓《李白集》认为此诗约作于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前后。黄锡珪《李太白编年诗集目录》系此诗于天宝十一载(752年)。一般认为这是李白天宝年间离京后,漫游梁、宋,与友人岑勋、元丹丘相会时所作。

  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由道士吴筠推荐,由唐玄宗招进京,命李白为供奉翰林。不久,因权贵的谗毁,于天宝三载(744年),李白被排挤出京,唐玄宗赐金放还。此后,李白在江淮一带盘桓,思想极度烦闷,又重新踏上了云游祖国山河的漫漫旅途。李白作此诗时距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已有八年之久。这一时期,李白多次与友人岑勋(岑夫子)应邀到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为客,三人登高饮宴,借酒放歌。诗人在政治上被排挤,受打击,理想不能实现,常常借饮酒来发泄胸中的郁积。人生快事莫若置酒会友,作者又正值“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之际,于是满腔不合时宜借酒兴诗情,以抒发满腔不平之气。

  作者简介

  李白(701-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屈原之后最具个性特色、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之美誉,与杜甫并称“李杜”。其诗以抒情为主,表现出蔑视权贵的傲岸精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于描绘自然景色,表达对祖国山河的热爱。诗风雄奇豪放,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间文艺和神话传说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达到盛唐诗歌艺术的巅峰。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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