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2024-11-04 11:46:15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考核奖惩制度锦集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核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考核奖惩制度锦集13篇

  考核奖惩制度 篇1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考核奖惩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3、负责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加强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7、负责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维护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10、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1、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志的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3、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安全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运输安全。

  8、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好"三品"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人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1、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绕行标志或修建临时便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公路、公路桥涵及各类公路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定期对养护的公路桥梁进行检查。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公路标志、标线应当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公路标志,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公路标志。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安排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方面的经费,并纳入年度单位财务预算。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实行安全例会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客运驾驶员每周一次例会、货运驾驶员每月一次例会。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和到会情况等。

  第十八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以专家检查和评价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根据上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情况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检查人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出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检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后,检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后仍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实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资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体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五条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核准、许可、认证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第二十六条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对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的单位要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至8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参加"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方案具体、保障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明显。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安全教育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并实行专人管理。

  安全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安全会议情况、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情况、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资料。

  第四章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得低于95%,确保培训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学习内容、人员签到册、考试试卷及考核成绩等。

  第五章举报与奖励

  第三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事项、时间、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和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清楚。

  第三十七条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及时核实和处理,核实和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被举报单位要认真整改举报事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查处部门。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八条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举报范围包括: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五)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六)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对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第四十一条举报事项调查属实的,应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奖金,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和举报者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领的,按无人领取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对同一事项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奖励对象为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单位无力抢救时,应当立即请求就近的救护、医疗单位及有关部门救援。

  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上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事故具体情况调查清楚后,书面补报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四十四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查处事故责任人,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奖惩制度 篇3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考核奖惩制度 篇4

  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教案,期末试卷中应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能级评定、三年达标结论挂钩。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音像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考核奖降低系数,相关资料损失、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四、学校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等,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有台帐、有成果。每学期环保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境教育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参与社区环保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五、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差,违反“双禁”规定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扣奖金乃至行政处罚。

  六、师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等各种环保活动以及环保论文、总结,获县市以上环保、绿化、卫生等部门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再次嘉奖。为学校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由校长室颁发一次性奖励,并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考核奖惩制度 篇5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开展劳动竞赛,促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种类: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与管理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比打分,日常的.记录、检查由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记录。

  二、考核频度:

  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度总评一次。

  三、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9分以上为达标,可领取当月全额效益工资;8-8.9分为基本达标,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90%,7-7.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80%,6-6.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50%,6分以下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2、年度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下者,可领取全额年终奖,扣分在10-18分之间的可领取90%的年终奖,扣分在18-26分之间可领取70%的年终奖,扣分在26-36分之间可领取50%的年终奖,36分以上者取消年终奖;

  4、连续二个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

  五、适用范围,管理处全体员工。

  考核奖惩制度 篇6

  一、工作原则:

  1、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确保通过市、区、街道环境卫生日检查、周检查。

  2、体制完善:

  各乡镇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

  3、领导重视:

  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乡镇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二、检查考核办法:

  1、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

  2、办事处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3、办事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40%。

  4、城区管理科在日常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5、市、区检查通报及群众来信对乡镇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加分或减分作为该乡镇当周综合得分的加(减)项。

  6、各乡镇每周总评得分由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7、各乡镇主要领导及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每天对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性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作为档案资料考核项目。

  8、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优秀。

  9、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合格。

  10、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基本合格。

  11、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将挂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旗,成绩差的乡镇将挂黑旗。

  13、在全年的检查评比中,累计达6次挂黑旗的乡镇取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管理奖,累计4次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半年目标管理奖。

  14、对挂黑旗的乡镇,必须将黑旗悬挂明显处,对未悬挂的'检查评比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乡镇,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将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乡镇,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6、各乡镇对检查考核评比小组提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积极落实解决,同一问题被再次指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追究乡镇领导责任。

  17、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各乡镇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实体化建设落实情况。

  各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进行考核:1、小区型乡镇: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资源转换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2、自建保洁队伍型乡镇: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乡镇自行组建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工作的开展、资金的有效运作上,组织建设方面考核乡镇全委会是否研究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是否有经营理念,建设队伍方面考核乡镇环境卫生状况纵向比较所发生的变化,管理队伍方面考核环境卫生管理是否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是否足额收费;3、自建保洁队伍和小区物业保洁队伍相结合型乡镇:重点考核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自建和物业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及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考核乡镇能否对纯居民区域实施长效管理。

  18、环境卫生打分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纵向比较本乡镇卫生整治的效果。横向评比时分类别进行。

  考核奖惩制度 篇7

  1、对于模范遵守、执行《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2、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坚持正面教育,不偏爱学生,不歧视学生,不简单粗暴对待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对于此项出现问题者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5、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因工作失职追纠经济、法律责任。

  6、维护教师形象。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校园内均为禁烟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

  7、同事之间有意见,不吵不骂,不背后议论,不搬弄是非,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不准让家长办违反政策的事或帮助,推销产品。有上述情形者给予劝戒。

  考核奖惩制度 篇8

  为加强绿城保安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真正把保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使每个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能真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员奖励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50-100元

  1、年度先进保安队的保安队长和保安员;

  2、做好事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书面表扬;

  3、举报问题经查属实;

  4、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小偷;

  5、拾金不昧,数量较大,有一定影响;

  6、见义勇为,有一定影响;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

  8、有其它表现之一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100-200元

  1、年度优秀保安队长;

  2、年度优秀保安员;

  3、被辖区公安部门通报表扬;

  4、保安员先进事迹,被省、市保安协会信息登载;

  5、被评为省、市优秀保安员;

  6、在值勤中及时调解和制止重大斗殴事件;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特别突出;

  8、其它表现之一者。

  (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200-400元

  1、抓获重大犯罪分子;

  2、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重大治安事件;

  3、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取得显著效果。

  二、保安员处罚制度

  (一)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扣款30-50元

  1、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不戴帽子、上岗证、肩章、臂章、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着装不整齐者;

  2、执勤时袖手,将手插入衣袋、裤袋、背手行进、站岗时精神不振作、不按规定姿势站岗者;

  3、执勤中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嬉笑打闹、听收音机、戴耳机者;

  4、留大包头、大鬓角、长胡须、长头发、长指甲者;

  5、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轻微者;

  6、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人员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7、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车辆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8、对出管辖区域携带大量物品的非业主人员不检查,不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9、当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10、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11、当班未按点报时者;

  12、当班办理私人事情者;

  13、住集体宿舍,未经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4、未经同意,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15、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者;

  16、交接班时,相互不敬礼者;

  17、未执勤时着保安服装外出或携带保安器械者;

  18、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二)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做出书面检查,扣款50-100元

  1、2次违反第一类规定行为者;

  2、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严重者;

  3、当班看报者;

  4、当班前喝酒,造成不良影响者;

  5、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

  6、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10分钟者;

  7、当班不按要求携带保安器械者;

  8、当班时吵闹,污言秽语者;

  9、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后,未及时赶到报警点者;

  10、当班利用对讲机闲谈,说脏话者;

  11、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12、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22点前未归者;

  13、拾到财物隐匿不报者;

  14、对队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包庇,隐瞒不报者;

  15、未经批准,超假二天者;

  16、未经批准,擅自找他人代班者;

  17、当班与他人聊天者;

  18、个人自行车来历不明者;

  19、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三)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暂缓晋档、晋级,扣款100-150元

  1、班长、队长越权批假者;

  2、未经批准,超假三天者;

  3、当班脱岗、串岗者;

  4、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30分钟以内者;

  5、当班遇有可疑人员没有及时询问、制止,造成一定后果者;

  6、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未及时赶到报警点,造成一定后果者;

  7、故意或严重破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8、外出不按时归队影响换岗者;

  9、对发现的问题知情不报和说谎话欺骗领导者;

  10、二人同岗巡逻时,其中一人违纪,另一人不去制止者;

  11、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带非公司人员到集体宿舍玩者;

  1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四)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150-200,暂缓晋档、晋级

  1、当班巡逻岗睡觉者;

  2、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擅自下岗者

  3、当班期间玩电脑者;

  4、当班迟到、早退30分钟-40分钟者;

  5、被业主或他人投诉,情况属实者;

  6、未经批准,私自带非住集体宿舍人员到集体宿舍留宿者;

  7、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夜不归宿舍者;

  8、在集体宿舍赌博者;

  9、班长、队长以权谋私,索要财物,接受队员贿赂者;

  10、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向他人罚款,收取罚款者;

  11、队员之间吵闹、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

  12、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轻伤者;

  13、因管理不严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执勤区域内发生案件或队员出现严重问题,给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带班班长和队长;

  1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五)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200-300元,暂缓晋档、晋级,可给予辞退或除名

  1、当班门岗睡觉者;

  2、报警中心值班员睡觉者;

  3、当班迟到、早退40分钟以上者;

  4、同业主发生严重争吵,打架者;

  5、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重伤者;

  6、队员之间打架,造成队员重伤者;

  7、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离队者;

  8、无故旷工者;

  9、从事第二职业者;

  10、谎报险情或隐瞒重大事故不报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撤岗或岗位减员的责任人;

  12、因管理不严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执勤区域内连续发生案件,给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带班班长和队长;

  13、确因表现不好,受到多名业主谴责者;

  1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六)有下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扣款300-400元,立即辞退或开除

  1、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治安条例处罚或刑法追究者;

  2、偷盗队员或他人钱物者;

  3、聚众斗殴者;

  4、严重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5、屡犯公司和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未改正者。

  考核奖惩制度 篇9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名),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名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接受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考核奖惩制度 篇10

  一、考核范围:

  1、考核人员:

  (1)公司总经理不参与考核;

  (2)未过试用期的新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3)转正不满2月的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

  (4)调职新部门或新项目不满2个月的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5)新进、调职和员工转正时间以总经理审批时间为准,由办公室提供。

  2、本考核办法只做为公司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测评使用,如与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仍按公司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考核原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三讲”、“三不讲”做到奖罚分明,讲公开、讲客观、讲开放沟通;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绩效等级的评定。

  (二)主管及主管以下人员的绩效考核:

  1、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等级的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2、人事行政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协调处理各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投诉申请事宜;

  (5)定期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6)对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3、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本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处理本项目关于绩效考核的申诉事宜;

  (3)负责对本项目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评价;

  (5)负责所属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并与员工沟通,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四、考核时间

  1、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

  考核频次:每年考核一次,为次年的第一个月,考核上年度的工作。

  2、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主管

  考核频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下半年的15号前考核上半年工作;

  客服管家:每月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15日前考核上月的工作。

  3、普通员工:一线员工

  考核频次:每月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15日前考核上月的工作。

  五、考核内容:

  关键业绩指标

  业绩考核

  工作目标设定

  态度考核

  考核内容

  能力素质

  能力考核

  专业知识技能

  六、被考核人员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

  (1)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

  (2)高层管理人员考核内容:

  A“业绩考核评分表”

  分值60分;

  B“工作能力测评表”

  分值40分;

  2、中层管理人员

  (1)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主管

  (2)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及分值:

  A“业绩考核评分表”

  分值40分;

  B“工作能力测评表”

  分值30分;

  C“工作表现评分表”

  分值30分;

  3、普通员工考核表

  普通员工包括:收银员、理货员

  “工作表现评分表”

  分值100分;

  七、考核评分的计算方法

  1、考核项目说明

  (1)业绩的分类和计算方法

  A实际利润指标:由财务部提供实际完成数额,按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实行“正数减,负数加”的计分原则;

  B公司规定的.工作指标:由行政人事部或所属项目负责,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汇总、计算,计算结果实行“正数减,负数加”的计分原则;

  (2)工作能力测评

  A由三部分组成:领导测评、民主测评、自我测评(或同事测评)

  B所占比例分别为:

  1、高层管理人员测评:总经理测评占50%,民主测评占40%,自我测评占10%;

  2、中层管理人员测评:副总经理评分占25%,同事测评占20%,民主测评占55%;

  (3)工作表现

  根据表中分项要求及扣分标准计算,由行政人事部或所属项目负责,根据日常检查记录、、考勤表等,汇总、计算;

  2、考核系数说明

  (1)各考核表中的权重分值只做为得分上限,不做为扣分上限,扣分需按实际发生计算;

  (2)工作能力测评表的计算系数:90%(A);

  80%(B);

  70%(C);

  60%(D);

  50%(E);40%(F)例:“行政人事负责人工作能力测评表”:

  其中一项分值为5分,总经理评分为A,民主测评为B,自我评分为A,该项得分的计算方法为:5×90%×50%+5×80%+×40%+5×90%×10%=4.3分

  (3)工作能力测评在正式执行时分为三个表格测评,分别为:上级领导测评表、民主测评表和自我测评表(或同事测评表),进行测评后汇总;

  (4)工作表现评分:根据表中分项要求及扣分标准计算,由办公室或所属项目负责,根据日常检查记录、回访记录、业主需求登记表等,汇总、计算;

  八、考核结果用途

  1、绩效等级评定

  等级

  A

  B

  C

  D

  定义

  优秀

  良好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得分

  86分以上

  71~85分

  60~70分

  60分以下

  2、考核结果的应用

  1、对于被评选为A级员工,公司在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告,在颁发月度优秀员工证书的同时,发放奖金xx元;

  2、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其自动成为公司储备干部,将得到优先晋升、调薪等待遇;

  3、如连续3个月被评选为B级员工,且有望升为A级员工,其自动成为公司重点培养人才;

  4、如被评为D级员工,由主管领导面谈,帮助其找到问题并改正,同时根据其“工作表现评分表”中所扣分数,按1分=1元钱在工资中扣罚,且年终奖金或当月的绩效工资扣罚20%;

  5、如连续3个月被测评均为D级员工:

  (1)中、高级管理人员自动降一级,薪酬待遇随之浮动,负责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解决方案;

  (2)普通员工公司且视其为自动离职,离职手续按考勤制度中的“辞职”管理规定办理。

  3、考核注意事项

  1、部门经理必须对所管员工绩效做出科学的评价。如果被员工申诉,经行政人事部和考评小组查实,则部门经理将受到降级处理;如果员工申诉虚假,则员工本人将受到降级处理。

  2、在测评过程中所有员工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心态,不得故意打击、报复或恶意捣乱,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当月自动评定该员工为D级员工。

  九、附件

  附表1:行政人事负责人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表2:行政人事负责人工作能力测评表

  附表3:部门经理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表4:部门经理工作能力测评表

  附表5:一线员工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表6:一线员工工作能力测评表

  考核奖惩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力度,提搞职工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实现群防群治,维护公司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部门和个人,由社会治安治理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突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的;

  2、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或者举报、揭发违法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综治工作,导致本部门治安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

  2、对部门内部不安定因素或者矛盾化解、调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教育或监管不力,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

  4、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事件隐瞒不报的;

  5、因管理混乱导致排除治安隐患不力,导致重大治安安全事故的;

  6、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7、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

  考核奖惩制度 篇12

  一、为了发挥教师的群众作用,以代课为重心,跟随到各个班,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特别是班主任不在时),并随同所在班级对教师进行考核。

  二、每学期结束前,校长对教师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以胜任、满意、基本满意、较差四种类型进行考核,然后分别以90、85、80、75量化后取15%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三、期末由全体教师分别对每个教师进行无记名的测评,即以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分别以90、85、80、75量化后取10%作为第二项考核内容。

  四、期未由所代课班级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效果等以很好,较好,一般,差四类,仍以90、85、80、75量化后的20%作为第三项考核内容。

  五、所代学科的期中、期末学生总均分的30%作为第四项内容。

  六、学生上、下学期的智育总均分的.15%作为第五项考核内容。

  七、教师出勤记10%,制度另行规定。

  八、说明:

  (1)学生的智育成绩,必须由教务处审查,签字,方可为准。

  (2)学生德育成绩由政教处审查提供。

  (3)所有教职工中(校领导、后勤)产生一名受奖者。

  (4)教师的总成绩=(第一项的成绩+第二项的成绩+第三项的成绩+第四项的成绩+第五项的成绩)/5。

  (5)排名为后三名的教职工不奖励,其余教给予100,90,…,依次类推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6)凡班级出现严重事故的,一票否决,即班主任和跟班教师取消受奖资格。

  考核奖惩制度 篇13

  一、引言

  食堂作为一个重要的员工福利设施,对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提高食堂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是必要的。

  二、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1. 目的:建立食堂员工的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食堂的整体运营质量。

  2. 意义:通过考核奖惩制度,能够公平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不足,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1. 考核指标: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评分标准: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和优先级,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并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四、奖励措施

  1. 奖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2. 奖励形式:可以采取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提拔等方式进行奖励。

  3. 奖励范围:奖励不仅限于个人,还可以包括团队或部门。

  五、惩罚措施

  1. 惩罚对象: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2. 惩罚形式: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薪、解雇等方式进行惩罚。

  3. 惩罚程序:在实施惩罚前,应当进行合理的调查和听证,确保惩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实施和监督

  1. 实施:制度的实施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明确了解考核标准和评分方式,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考核和评分。

  2. 监督: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确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食堂员工考核奖惩制度是提高食堂整体运营质量和员工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进而提高食堂的运营水平和员工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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