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办学章程

时间:2025-01-23 11:25:44 赛赛 章程 我要投稿

小学办学章程范本(精选1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章程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起着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的作用。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办学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办学章程范本(精选13篇)

  小学办学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2条 校名为XX县XX镇XX小学,是全日制公立小学,学制六年。

  第3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合格+特色”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第4条 学校校训“仁爱、智慧、热情、勇敢”;办学理念“每个生命都精彩”;学校精神“自强不息、感恩奋进,脚踏实地、服务学生,努力拼搏、造福乡梓。”

  第5条 学校注重发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扩大校外交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和提高办学效益,充分地服务于社会。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6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人代表。

  第7条 校长的职责:

  (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五)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六)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廉洁勤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开拓进取。离任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8条 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学校教育、教学和重大行政事务行使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有权按规定任免或聘用中层干部和教职工并安排其校内工作。

  (三)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学校的财务活动和校产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第9条 副校长由主管部门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10条 学校设教导处、大队部、总务处、安全办、教育技术组等职能部门。

  教导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务工作,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学校实验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

  总务处负责学校总务后勤以及工资调整、职称申报、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

  大队部负责学校德育和少先队工作。

  安全办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门主管负责制。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校长聘任。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11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机构,主要工作

  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工作计划,检查、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少先队主要负责人。

  第四节 教育教学管理

  第12条 贯彻《德育纲要》,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网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德育工作的新经验。

  第13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执行国家编制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深化“特色教育”,探索“构建小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教育模式”,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以素质教育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全面主动地发展。

  第14条 学校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职能,教研组组长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教研组组长由教导处提议,校长任命。

  第15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16条 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监控等环节的管理。

  第17条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18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图书音像设备、文体器材等,充分发挥教学硬件的教育教学功能。

  第19条 应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与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20条 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教育模式和工作网络。

  第五节 总务管理

  第21条 学校坚持总务后勤工作必须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坚持其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22条 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杜绝铺张浪费。

  第23条 规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费。

  第24条 学校制定校园建设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25条 加强学校卫生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评比制度。

  第26条 加强校舍校产等固定资产及学生食堂的管理。

  第27条 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卫生工作。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28条 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其在学校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能。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等。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

  (五)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群众组织,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做好离、退休教师的工作,发挥其余热。

  第29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30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和处分、免职等,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31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重点在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学生权益、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发挥作用,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协调

  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审议和决定

  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相应决定。

  4、评议和监督

  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32条 学校接受社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33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聘、评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培训。

  第34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岗位责任制和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认真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自觉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35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取得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36条 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37条 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自觉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第38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教师予以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向校务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39条 学校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和福利待遇,定期组织文娱、体育活动和外出参观学习。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40条 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要求招收学生,进行学生学籍管理。

  第41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有评论学校、教师工作的权利。

  (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三)获得学业成绩、操行评语的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接受平等教育,有校内申诉权。

  (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有关权利。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接受学校的教育、帮助,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陶冶思想品德。

  (三)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学校财产。

  (四)文明、守纪、乐学、向上,争当校园小主人。

  第六章 附则

  第42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XX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第43条 学校依据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以修订。

  第44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45条 本章程需要修改,应报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经XX县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

  第46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小学办学章程 2

  一、目的

  开展教育科研,对课题研究进行管理,可以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适用范围

  学校各教研组课题小组。

  三、内容

  1、规则:一般由学校教导处先作出教育科研规划。

  (1)目标: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设计来确定科研目标,使之紧密地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与培育人才结合起来。

  (2)研究方向或重点:按照不同的学科或学校工作的几个方面,把研究重点表示清楚。

  (3)提出课题:为了更好地体现学校的意图,引导大家的思路,可由学校组织部分骨干,提出一系列课题,供教师们在选题时参考。

  2、论证:论证是对已形成的课题进行一次可行性分析,群策群力,以使研究者博采众长,更好地进行研究,主要内容可包括以下方面:

  (1)课题的价值:要进一步明确课题的意义,并从科学性、理论性等方面去分析;不断地端正研究者的'指导思想,使目的性更明确。

  (2)课题的实施:这里最主要的是研讨提出什么实验假设,施加哪些实验因子,这是实验的关键性问题,反映了研究的实质。

  (3)课题的评价:能不能从本实验的目标出发建立课题的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评价不科学,便无法判断实验价值的实现程度,当然也不能说实验的成功。

  进行课题论证一般需要有几方面人士来参加。校内的课题由研究者、同学科的教师代表、富有教学经验的行家、学校领导等方面人士参加;校级以上的课题还应邀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专家学者参加。要通过论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实验方案,提高研究的质量。

  3、实施: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是整个管理的主要过程,学校领导主要抓两项工作:一抓听课,通过跟踪听课或集中听课,主要看是否落实了实验措施,如何操纵实验变量,控制无关因子。校长要不断地与实验教师商量,更好地调控实验进程。二抓资料,通过对各项资料的检查,可以了解实验工作的整体状态,同时对资料作进一步分析、综合,反过来促进实验的更好开展。

  4、总结:在目前阶段,第一线教师对如何撰写科研报告还不甚熟悉,有时往往不能够很充分地反映科研成果。因此,领导要很好地把好科学研究的最后关口,而不能虎头蛇尾,或听其自然。这既影响科研成果的总结,又影响了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校长应重视总结,与教师一起商量总结的提纲、报告的写法,成文后要认真进行修改。对于确有价值的成果要在不同范围加以推广。

  小学办学章程 3

  一、为了保证校内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二、校内综合安全检查巡视:由分管业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运动器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综合检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三、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运动场地及器材的日常安全检查由总务主任负责,带领水电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电路设施、体育器械等,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四、学校门卫每天定时巡视校园。主要检查门窗、电灯、防盗门和是否存在治安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领导或派出所联系。

  五、学校每天安排二名教师值勤,具体任务:早晨巡视校园秩序,学生安全进校,维持校门口交通;白天校内巡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和进出校门安全;晚上放学维护校门口的学生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轨行为。

  小学办学章程 4

  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师生有健康的生命和健全的身体,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是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安全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群众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两种。群众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行政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购置,安全工作考评办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行政议事会,每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群众议事会。

  三、行政议事会和群众议事会的参与人有对安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行政议事会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群众议事会对重大决定和年度计划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群众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形成的安全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不安全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消息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辞,否则将严重处理。

  七、安全工作实行发言人制度,学校校长作为发言人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务。

  八、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向行政议事会或群众议事会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安全工作过程资料,并规范存档。

  小学办学章程 5

  1、加强对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楼梯的扶手进行检查。

  2、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3、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学校内部老化的电线及开关电器等设备要及时更换,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允许带电部分裸露在外,确保安全。

  4、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严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准擅自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把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销售、卫生保障各个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准学校食堂存在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的食品。

  5、加强学生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治病的意识和能力。

  6、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外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不适合年龄特点的.其它活动。

  7、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组成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队,每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平时定期不定期督查暗访,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全面保障学校师生安全。同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等。

  小学办学章程 6

  一、校务公开实行民主集中制,层层责任制,即:党委书记负总责,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各专项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承办,党办、工会,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凡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校务要公开,一律实行公开。

  三、凡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向教代会报告,审议通过。

  四、校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执行。

  五、校务公开必须真实、合法、完备、准确、时效、要做到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不许“假公开,半公开、不及时公开。”

  六、校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要抓重点问题即:权力部门和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要抓热点问题即:涉及教育改革发展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难点问题。

  七、坚持作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公开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发现差错一定及时纠正。

  八、坚持学习例会制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和不集中相结合,进行学习、研究公开工作,各专项公开小组每年二次例会、学习日。

  九、坚持校务公开工作半年一自查,全年一综合评估制度。

  十、坚持校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对于群众满意的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小组学校给予奖励,对于不负责任或不执行校务公开的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小学办学章程 7

  1、全面负责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组织各小学及时,定期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数据,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

  4、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小学校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及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小学办学章程 8

  一、总则

  第一条 校务公开工作是推进高等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校务公开内容真实、公开及时和形式规范,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一)政策性原则。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务实性原则。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真实性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强化校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系统性原则。要坚持加强校务公开与学校内部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五)多样性原则。要坚持将校务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及时性和公开形式多样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条 校务公开以学校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将学校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领导干部廉政等情况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公开。

  二、公开内容

  第四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着重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重点、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学校工作中的难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进行。

  主要内容有: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决定、重大事件处理结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收费项目和标准、经费收入支出及使用管理、基建维修和物资设备采购,以及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职工定岗定编、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贴方案;学校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科研成果转化、科研课题经费预算决算、重大科研课题或者大额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审计情况;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推荐评优、入党培养,违纪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奖贷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条件结果;学校与其它中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教师和学生交流、留学生工作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等。

  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其他部门、单位以及师生员工关心的、适宜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把校务公开与教代会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教代会的审议、通过、决定和民主评议四项职权,扎实有效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一)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

  (二)建立专项校务公开工作通报会议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可采用情况通报会、党政工联席会、新闻发布会、简报等形式公开,必要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报公开。

  (三)建立教代会主席团专项工作巡查,督察制度。根据校务公开工作需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可组织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或部分教代会代表就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或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工作巡查、督察。巡查、督察的方式主要有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评议、反馈等。

  (四)拓展校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园网等形式,对一些可以张榜公布的事项及时公开,在公告栏上张贴公布。健全校领导接待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和校长信箱,及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校务公开渠道畅通。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主要程序是: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和教职工的意愿,决定公开的内容、时机和形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工作,各职能部门准备公开材料,监督协调小组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实施公开;教代会代表讨论和评议;工会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的办法和措施。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为主体,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校办主任任主任,工会常务副主席、校办副主任分别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有关院(系)和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

  五、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八条 为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做到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落实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需要公开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检查所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时效性;监督协调小组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得到答复。

  (二)监督检查要抓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六个环节。

  (三)工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校务公开的时效性。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要协调沟通有关方面,做好讨论和评议、反馈意见等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其他

  第九条 在实施校务公开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实施校务公开与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完善教代会制度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规范管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

  第十条 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实施办法,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公开制度。

  第十一条 本细则从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校内有关文件若与本实施细则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学办学章程 9

  每周一次的班会(团会)是班主任总结本周班级情况教育指导学生的大好机会,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大好机会,学生自己管理自己展示各自的才能,锻炼自己的各种能力。为了保证班会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每单周一次班会,每双周一次团主题生活会。

  2、班会、团例会必须按要求进行班级事务,团相关教育活动的开展,不能挪作他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德育处同意才能改作其他用途。

  3、每周班会主题根据德育处每月教育主题、团教育计划及班级具体情况而确定,每周班会主题必须写在前黑板上且较为明显。

  4、在班会中,必须发挥班委,团干部作用,培养他们的组织、管理能力,班主任要做好指导工作。

  5、班主任必须保留好班会教案、记录,以备检查,班会形式鼓励采用现代化手段,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效果。

  6、班主任可组织班委讨论确定班会相关内容,可以是学习方法,社会热点的讨论、讲演、辩论等形式,增强新颖性、生动性。

  7、德育处将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听课、观摩,若发现班主任将班会挪作他用,班主任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班会的的考核检查也将与课时奖联系起来,并在班主任考核中亦有所体现。

  8、若遇到学校有校会等特殊事情与班团会冲突,则按学校要求安排。

  小学办学章程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潍坊市文奎区实验小学,隶属于潍坊市文奎区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学校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培养目标:培养“基础实,兴趣浓,习惯好,能力强,善创新,有爱心”的小学生。

  第四条:办学宗旨: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创建素质教育典范校,着力打造和谐教育生态园。

  第六条:办学理念: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第七条:办学特色:

  (一)阅读奠底蕴,艺术见特长;

  (二)绿色评价,温馨校园。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的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依法治校,自主管理;

  (二)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计划,实施招生工作;

  (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受教育者的素养,实现学校育人目标;

  (四)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考核;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对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七)依法对学校教职工实行聘任,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八)对违反学校《章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七)依法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八)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学校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通过数字校园的构建,用网络和各种文本载体为学生及教师提供多元的学习环境;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校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文奎区教育局聘任。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校长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校长职责和义务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具体规章制度,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三)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推荐副校长,确定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学校编制定额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聘任(用)、考核、奖惩教职工;

  (四)依照有关规定行使使用经费和管理校产等职权;

  (五)参加培训;

  (六)对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非因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事由、非经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程序,不被解聘、辞退或处分。

  第十三条:校长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照国家法律和教育方针政策正确履行校长职责;

  (二)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开齐各门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好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和校园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三)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关心、尊重教职工,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抓好师资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校产和财务,确保学校财产、物资安全;

  (五)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尊重和依靠学校党组织,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支持和配合党组织开展的工作。实行校务公开,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职权,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建立与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制度,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

  (八)接受法律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副校长由校长在民主推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推荐,由文奎区教育局考察聘任,协助校长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经文奎区教育局批准,设立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中层机构,承担相应管理工作。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中层机构下属部门。中层机构负责人由学校聘任。

  第十六条:学校中层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校务的协调、党务、人事、宣传、档案、对外联络,收、制、发文件和保卫等工作;

  (二)教导处::负责学校学科课程的管理和教务管理等工作,具体负责学校课程设置的协调、教师研修、质量监控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

  (三)德育处::负责学校德育课程的管理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物业管理、基建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按规定建立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产生,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第十八条: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在本学校的贯彻执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认真实施素质教育;

  (二)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基本建设、经费管理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校长共同做好本校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本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领导本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七)关心民主党派的建设,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学校依据有关法律和章程建立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群众组织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产生,由上级相关部门任命。

  第四章: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教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国家规定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规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同时享有学校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聘约;

  (三)讲原则,顾大局,维护学校声誉;

  (四)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五)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努力做学习型教师;

  (六)针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差异,尊重学生人格,经常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八)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民族教育,坚决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及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一)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为本校在籍学生;

  (二)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三)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四)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五)在学业成绩和品德操行上获得公正、全面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二)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争做“基础实、兴趣浓、习惯好、能力强、善创新、有爱心”的当代小学生;

  (三)热爱学校,关心班级,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做合格的小学生;

  (四)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课程的学习,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

  (五)参加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学生综合测评,对各项考核成绩有异议者可以申诉;

  (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理、自救、自护能力;损坏公物或者伤害他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学校课程与教学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规定,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二十五条:贯彻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在深化小学生基础学习能力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促进学生阅读能力发展的校本课程体系。

  第二十六条:建立符合学校发展理念的课程体系,分层分级厘清课程内容,打造具有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群,创建适宜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包。

  第二十七条:继承与发展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在深化研究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教育教学创新,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教育教学途径与方法,努力培养学生的基本学习能力,为学生一生的成长奠定基础。

  第七章:学校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文奎区教育局“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的要求,每三年制订一份旨在推进学校自主发展的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保证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政治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条:依照法律的要求和建设现代学校的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一条:建立校务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一)校务联席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和党支部委员参加,重大问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由校长决策。

  (二)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参加,对学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三)行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讨论落实学校的具体工作,可以对行政工作做出决定。

  第三十二条: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重大的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均须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保障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机构,教代会休会期间,由教代会主席团行使职能,教代会召开后按照教代会的决定执行。学校特别重大的事务须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学校成立教研组和年级组。教研组为教师专业技术的管理组织,教师应该积极参加学科之间的听评课与教科研活动。学校通过年级组对教师进行管理。备课组接受教研组和年级组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对教职工实施岗位责任制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满意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遵循热爱教育、关心学校、自愿参加的原则,选聘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学校定期举行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认真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以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学校采取各种方式,密切联系家长,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

  第九章:学校与社区

  第三十九条:学校是社区的组成成员。学校通过良好的校园文化在社区内发挥积极作用。学校定期向社区开放教育资源,为社区的教育文化建设提供物质支持和智力支持。

  第四十条:学校依托社区积极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适合的社区实践活动基地。

  第四十一条:成立学校社区委员会,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彼此的沟通交流。

  第十章:后勤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财务预结算、会计事务等事项,均由文奎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

  第四十三条: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四条:加强财务工作,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大型开支须经学校办公会通过,并报教育局批准。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建立健全财产和物资管理制度,对财产和物资登记造册,做到帐、卡、物相统一。

  第四十七条:搞好学校整体规划,加快学校发展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第四十八条: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对校舍、设施和设备进行检修,做好防盗、防火、防电和防毒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避免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第四十九条:学校的房屋、土地资源、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者移做他用。学校聘用专人负责校舍、财产的管理和保养。

  第五十条:学校因遇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校、并校或停办时,应及时制订学校财产安全方案,并接受文奎区教育局的审计。

  第十一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一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发挥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并参与决策。党支部加强对工会、团支部等组织领导,发挥其重要作用。

  第五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代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做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三)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建立工会委员会;

  (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五)参与学校干部评议、考核;

  (六)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五十四条:学校定期召开各类代表座谈会,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等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学校重视教职工对学校各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五条: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等组织,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五十六条:学校接受文奎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对学校办学的政府督导,接受国家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校址为z市文奎区z街6号,邮政编码为z。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提议获得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票方可修改,并报文奎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办公室。

  第六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办学章程 11

  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生命。为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学校特制定本教研制度。

  一、每学期初,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学期校本教研活动计划,各教研组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本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教研活动计划,一份交教导处,一份留本组。计划要写清活动的目的`、内容(专题)、重点、形式。

  二、每双周三为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时间。各组根据教学实际必须坚持按时开展研究活动。

  三、活动进程中要善于积累经验,并做好案例分析,学期末要认真进行总结,扬长避短,在集体总结的基础上教研组长执笔写出书面总结按规定时间上交教导处。

  四、教研组长根据计划,在每次活动前通知老师,做到活动有准备,有内容(专题)、有重点,有交流探讨的时间,讲求实效,提高活动质量。

  五、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出谋划策,共同探讨。每师每一学期开1节校级研讨课,课后集中评课,每节教研课定好一位中心发言人,做好发言笔记。

  六、要求每位老师听课节数一学期不少于10节。在教研活动中要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使他们能够尽快地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七、提倡写好教学反思。每一位老师要经常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对成功和教训进行理性思考。要求做到每月或每单元写1-2篇教学反思。

  八、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研讨发言,完成教研组交给的教研任务,教研组长每次活动要记考勤,做好记录,以备学校进行评价。

  小学办学章程 12

  为创建无烟单位,为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提高师生的文明水平,根据《xx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禁烟制度:

  1、学校教职工、家长应自觉遵守学校的禁烟规定,严禁在学校内吸烟。

  2、全体教师有义务经常对学生进行禁烟的教育,宣传吸烟的危害。也要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3、对来校参观、听课、开会、检查、参加活动和联系工作的'同志及家长,一律不得在教室、会场、操场及学生活动场所吸烟。如发现其在学校内吸烟,有权对其进行规劝。

  4、学校要在会议室及校园明显的位置悬挂禁烟标志。

  5、学校应热情接待来客,但不得向客人及领导敬烟,也不得在接待场所摆放香烟。

  6、学生要严格遵守日常规范,严禁吸烟,并将遵守学校控烟制度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的考核指标,无论在何处发现学生吸烟,任何教师都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7、监督员定期进行检查,将禁烟工作作为教职工评优指标之一,对戒烟成功者,学校酌情予以表扬和奖励。

  8、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家长遵照执行。

  小学办学章程 13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中层及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传达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另行安排值班。

  4、值班室设有专用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总务处。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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