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时间:2025-02-04 10:17:47 我要投稿

喜欢书的作文汇总4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喜欢书的作文汇总4篇

喜欢书的作文 篇1

  书是一片广阔的天空,书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书还是一片碧绿的草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这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这本书的封皮是一片大海,里面遨游着许多小鱼,五彩缤纷的,非常可爱,像一片彩色的天空。书还有一股清香味儿呢!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有一次他们下海去捞珍珠,但在这时候,有一位队友被鲨鱼吃了。看到这一幕,我十分地伤心,他们不管有多么危险,都一直向前,最后只有一个人活着回到船上。他手里只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珍珠,但它却是一颗独一无二的珍珠。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颗金黄色的珍珠,它虽然很小很小,但它的价值却是很高哦!我当时惊讶得身体都有些颤抖了。

  有一次,我把故事讲给我们班同学听,同学们听了说我吹牛。于是我回家把这本书找出来给同学们看,大家看了都连连称赞我,夸我真的是爱看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给我们最多知识的老师。

喜欢书的作文 篇2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喜欢书的作文 篇3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喜欢书的作文 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最爱读书。要说我喜欢的书,真是说也说不完。可是,让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的书只有《青铜葵花》了。

  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妈妈刚给我买回来时,我对它并不感兴趣,放到书架里就忘了。直到那次,我想上厕所,无意间拿上了它,就放不下了。这本书的情节很动人,讲述小女孩葵花和哑巴哥哥青铜的故事:葵花是城里的孩子,一年,她跟随父亲来到了大麦地里。可命运不公,父亲为了捡几张画,掉进了河里,从此不见踪迹。葵花被青铜家收养,虽然家境不好,但一家人都很关心她。他们在一起快乐的过着日子。然而,葵花十二岁那年,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从此,青铜一直想念着她…… 为了看这本书,我甚至入了迷,在厕所里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妈妈回来,把我从厕所里拉出来,我才不看了。

  从此,我一有时间就看这本书。每一次细细品味,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主人公开心,我会哈哈大笑;主人公伤心,我也会随着他抹眼泪。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电视没有意思;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时间的可贵;这本书让我第一次觉得读书是那么的美好!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你们想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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