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5-04-24 12:30:35 蔼媚 我要投稿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4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49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

  我从会识字开始,就非常喜欢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鸟腾飞的一翼》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快乐。

  最初妈妈买来这本书,是为了教我早期识字。从识字开始,我就对文字产生了兴趣,而且为我早期阅读打下了基础。

  我打开这本书,就好象打开了一扇通向未知世界的窗,让我看到很多新奇美妙的'东西。

  这本书除了教我早期识字的方法外,还有科学知识、成语故事、幽默故事、童话故事等。童话故事里,《小兔子和老妖婆》是我最喜欢的。内容是:

  山坡下住着一个小娃娃,山坡上住着一只小白兔。小白兔和小娃娃是好朋友,他们天天在一起玩。

  有一天,有个老妖婆走过山坡下,看见小娃娃又白又胖,真想一口吃了。当他看见小娃娃的妈妈出了门时,就骗小娃娃开了门,把小娃娃抓走了。小白兔来找小娃娃玩,从小娃娃妈妈那里知道小娃娃被抓走了,就决定帮忙把小娃娃找回来。

  一只老鹰得知小白兔要找小娃娃的事,也决定来帮忙。他们一起到了老妖婆的家。老妖婆正往屋顶上爬,想把放在烟囱上的小娃娃拿下来煮了当饭吃。

  小白兔说:“烧午饭还早呢,我先跳个舞给你看吧!”老妖婆看小白兔跳舞,老鹰趁机把娃娃从烟囱上背回了家。

  老妖婆发现屋顶上的小娃娃不见了,就去找小白兔。小白兔说:你帮我编好竹篮,我带你去逮它。小白兔让老要破坐在篮子里编,自己在外面编,篮口越编越小,突然小白兔就封了篮口,把老妖婆关在了里面。然后把竹篮推下了石崖,把老妖婆摔死了。

  在我不识字的时候,我就喜欢听妈妈一遍遍的讲这个故事,后来我字认识得越来越多,能毫不费劲地把这个故事读下来了。每次读都非常地开心。

  这个故事下面还有一句话,我也非常喜欢:

  幼小时所得的印象,哪怕极微极小,小到几乎察觉不出,都有极重大极长久的影响。——洛克

  我很感谢妈妈从是刚满一岁的时候就让我识字,我读到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增添了我童年的乐趣,使我从小就对语文产生了好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

  我从一年级开始每天都在读书,因为读书不仅增加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一些事情,从中我得到了启发,我觉得我的日常生活是如此充实和美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海蒂》。它是瑞士作家约翰娜·约翰娜·施皮里创作的,也是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爷爷极力推荐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五岁时,她因月经被送到阿尔卑斯山与古怪的祖父生活在一起。海蒂很快就爱上了这里的雪山、牧场、鲜花和田园生活。虽然和有钱的残疾女孩生活了几年,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山上和爷爷一起生活,一起创造了意想不到的奇迹。海蒂纯洁善良的品质吸引了我,我放不下。每隔一段时间,我就拿出来读一读,让我的心在雪山、牧场、花丛中畅游。快乐和舒适无法用语言表达,有时我会愚蠢地想象如果我是书中的小海蒂该有多好!

  一本好书就像一座堡垒,抵御着世界的喧嚣,成为人们安心的`港湾!一本好书就像一杯甜酒,让你沉醉!一本好书就像太阳。读书能让我们神清气爽!让我们一起在书里游泳吧!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非常喜欢。它的封面是一幅描绘春天美景的画,绿树绿草,山峦起伏,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本书每一个字都标有拼音,每一个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图,让读者和孩子在阅读的同时进行联想,更直观地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领略故事的奥秘,从而更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和哲理。

  这本书包含许多著名的童话,如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小红帽等。其中《白雪公主》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如何逃离公主恶毒的继母的陷害,寻求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也帮助我增长了知识。我很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益友”,我认识了那么多“好朋友”,其中和我最亲密、最知心的“朋友”就是《读者,经典美文》了!

  这本书是我在书店中无意间看到的。我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读者》是一种书刊吗?现在怎么“升级”了呢?我好奇地打开那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哇,真是本好书!我看完第一章,欣喜地想:这么好的一本书,应该把它买下来。于是,这位“好朋友”就真正地进了我的家,并住了下来。

  这本书以生动的语言、朴实的语句写出了书中各种人物的遭遇、心得、体会。教会了我怎么做人,怎么做事,怎么学习,使我受到了十分大的`影响,使我明确了学习的目标。

  我还记得有一次阅读课,老师要求我们把家里喜欢的书带到学校来阅读,并与同桌讨论自己读后的感受,我十分高兴地把那本书带到过去,当我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书,忽然,隔壁班的同学猛地冲到我们班前大叫道:“房南希,你们语文老师叫你”!我被那“惊天动地”的叫声震着了,先是一惊,把书撕了一个小口。我的怒气猛地上升了,但心里想了想别人又不是故意的,就放下课外书走了过去。可更加气人的是,当我回来时,看见我的书被打开,上面还有两个十分明显的黑手印。我再也无法平静下来,怒火窜了“五丈多高”。我抓起我前桌的领子,大吼道:“说!是不是你做的,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前桌他看见了我这个样子,说:是我做的,我……我还你一本就是了,没必要发那么大的火气吧!”

  我听了他的话,二话不说,直接一脚“飞”过去,处理完后,我拍了拍手,把那两个黑手印用橡皮擦干净,然后把撕坏的地方粘好。又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喜欢《读者,经典美文》,喜欢它的封面,喜欢它的内容,喜欢它教育我做人、做事。它是一本好书,它让我的生活更加精彩,更加完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 ,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这本书!我爱我的老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书架上也有许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书就非《青铜葵花》莫属了。

  这本《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铜与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使他变成了哑巴。而女孩葵花则是因为妈妈去世,于是,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也是男孩青铜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麦地的人见葵花没有了爸爸妈妈,就说谁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男孩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每天大麦地的人都说:“青铜真是一个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带到城里,自从这件事以后,青铜每天都呆坐在树上。有一天,青铜大声地喊了起来:“葵花!葵花!”嘎鱼从旁经过吓得大惊失色,跑到了大麦地,告诉了每一个人。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最让我感动。有一次,青铜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赚钱才能给奶奶治病,葵花听说到江南捡银杏能赚钱,便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去江南捡银杏。因为走得匆忙,便请一位邻居给哥哥带句话就走了。

  这些都让我深受感动,两行热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虽然葵花不是亲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铜的亲情胜似家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动人,如果你是书中的奶奶,见到了自己的“孙女”去江南捡银杏,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动的?是开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临的选择,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面前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好好学习,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第二种是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还有一句俗语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我喜欢这本书——《青铜葵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

  我读过许多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鲁滨逊一生的航海历程。鲁滨逊前三次航海都因为种种原因而失败,他第四次航海依然如故,他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孤身一人,全船的人,除了他外无人生还。在这个荒岛上,鲁滨逊凭借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去。他还救了一个野人,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实的仆人。再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救了一位船长,船长表示感激就把他么带离了荒岛。

  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鲁滨逊顽强、坚持、勇敢。鲁滨逊流落到了荒岛整整将近27年,他顽强的从这个地狱中逃了出去。他在荒岛上自己动手做椅子、桌子、独木舟等,还自己种粮食、烤肉,他把这个地狱改成了天堂!“我既无肉体的欲望、视觉的贪欲、也无人生的虚荣。我一无所求,因为,我所有的一切,已尽够我享受了。”每次读到这里,我总是下意识的想了一下,人总是追求财富,想让自己高人一等,淋漓尽致的把自己的贪婪展现了出来。而鲁滨逊经历了荒岛生活,他知道金钱不是万能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逃离荒岛后拥有了大批家产,他先把一部分钱拿来报答他的恩人寡妇管家和热心的'老船长。以后还会不定期的给他们寄钱。

  最让我喜欢鲁滨逊的是他的正义感,《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出现了野人,野人们互相攻打,抓俘虏,还开食人宴吃抓来的俘虏,鲁滨逊见了义愤填膺,怒发冲冠,想办法来替上帝教训这些野人,连做梦都是怎么把野人一网打尽。鲁滨逊充满了正义感,连星期五想吃人肉他都要批评教育星期五。

  这是一本有趣的历险书,同时也是一本充满正能量的真理书,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顽强拼搏,乐于助人,知恩图报,我要向他学习!他是我的榜样!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0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平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习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习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2

  有人喜欢《木偶奇遇记》,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人喜欢《格林童话》,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里面是说一个石头里跳出一个石猴,这个猴子会跑会跳,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取真经。

  石猴把自己取名为美猴王,它又四处学师,取得兵器。又大闹天宫,偷吃了老君的仙丹,被关在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打开丹炉的时候,没想到孙悟空练成了火眼精金,踢倒了丹炉,回到了花果山,又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僧来到山下,把它救了出来,并收它为徒,路上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一起去东土大唐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胜利,如果不坚持,就什么也干不成,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作《你的努力必定会成为更好的自己》,这本书的`作者是童沐恩,里面讲了一个人应该怎样去做人,怎样去感恩,怎样去消除代沟,怎样去读书,怎样去与家里人沟通,怎样去……这本书还会在后面写一些成语故事或讲一些读书达人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对双胞胎在这个学校里过的日子不好,同学们一直把他们的名字叫错,哥哥叫孙天佐,弟弟叫孙天佑。哥哥孙天佐性格自恋且聪明,弟弟孙天佑性格活泼且自信。由于这件事,他们两个人非常苦恼。一天晚上,弟弟正在想办法,而哥哥却在照着镜子夸自己特别帅,根本没有心思解决问题,弟弟见了,忍无可忍,和哥哥吵了一架,于是,哥哥也终于改了,因为他受不了弟弟对自己的唠叨,哥哥提出了办法,说可以自己做一个手镯,上面写上哪个是弟弟,哪个是哥哥,果然,班里的同学也能分清他们了,在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哥哥孙天佐了。

  想到他们,我觉得我也应该聪明一点,多读一些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3

  我们都知道,高尔基有一句话说:“书籍人类进步的阶梯。” 多读书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多读书也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想必你们都 有一本最熟悉的书吧。我也有一本,名叫《西游记》。 我先是从电视上了解到《西游记》。后来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 我以前只觉得从电视上看到的会比较好看。但是,自从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我觉得从书中了解到东西,会比从电视上看到的更有趣。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孙悟空, 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斩妖除魔更不在话下。我还知道了猪八戒,他在平时看起来有些懒,但在关键时刻,他也会来保护唐僧。沙僧对唐僧那是忠心耿耿,遇到什么好事都想着唐僧。唐僧师徒取到真经总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中,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但丝毫没有气馁,而是等待唐僧等了500年:那时,孙悟空上天宫做弼马温。刚开始孙悟空以为那是一个很大的官。但是,等他知道弼马温是一个什么职位的时候,他非常生气,结果,他闹到玉帝的面前去,把天宫搅了个鸡犬不宁。然后又回到花果山。花果山的猴子们说让孙悟空在花果山做齐天大圣。孙悟空觉得不错,便同意了。玉帝三番五次派天兵天将下凡去捉拿孙悟空。但是都被孙悟空给打败了。最后,如来出面,把孙悟空给压在了五指山下。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压了500年。但是他丝毫没有气馁。他发誓,等从五指山下出来时,一定要向如来报仇。

  他那勇气和乐观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了很多道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不怕山高路远,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精神使我非常敬佩,取经路上虽然困难很多,但是他们不怕困难,他们没有放弃,所以他们取得了真经。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没有错。多读书,确实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4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

  有一本书,它歌颂着跌宕起伏的曲调,歌颂着友谊。《那年深夏》是一本让我翻开便很难放下的书。

  在故事的开头是忍俊不禁。翻开书,是一封封信件,一张张明信片,邀请函……整本书仿佛不是在给你讲故事,而是打开了一个人封存多年的“宝盒”,将其中珍藏的记忆碎片呈现出来,那是一个男孩珍贵的记忆。

  坚强地微笑,生命中就会充满奇迹,查理教会了乔伊要坚强,让我也懂得了即使跌倒一百次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乔伊是不幸的,他的爸爸不管他,但他又是幸运的,他的生命中有了查理,查理如同一道曙光照亮了乔伊原本昏暗的道路。不历经狂风暴雨,又怎么能看到过后的彩虹呢?不坚强下来,又怎能吃到胜利的果实呢?

  我一直都羡慕着他们之间互相依靠、互相帮助、互相捉弄的情谊,这里面不难看出查理对乔伊十分关照,他们的友情真挚得令人心酸落泪,乔伊从大胆乖张变成了懂事听话,爆脾气的查理也变得尽职尽责,他们给彼此的人生都添上了精彩的一笔,查理和乔伊一起成长进步。原来友谊可以真挚到那么美好烂漫。即使雨会停,太阳会落山,人终会离开,但他们的感情绝对是长久永驻。

  书中最感人的,是查理留下的最后一封信,在信里查理总结了自己一生的经历和感悟,将它们统统交给乔伊,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对乔伊的`爱,深情又温暖,有无奈也有不舍。在乔伊记忆中的布鲁克林,只有查理。从前是,以后也永远是。谁又知道从前和以后有多久,但这份情谊不是用时间就可以衡量的。

  这是描写友谊最动人的一本书,以前是,以后也永远是,“最”从来不是轻易使用的,而是这本书真的非常特别,这些真挚的情感会深植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陪我们长大,成为我们生命中最善良最温柔的一部分。

  终有一天繁枝叶茂,就在那年的深夏。那故事的结尾是猝不及防的眼泪落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6

  我最喜欢的书叫《心灵鸡汤》。

  《心灵鸡汤》一书顾名思义,旨在用充满爱意和真诚的话语来感染它,就像一碗又浓又热的鸡汤,滋润着饥饿的人,滋润着那些在生活的风雨中被碰伤、冻结和弄脏的心,恢复它们原本的光泽和活力。因为这本书营养丰富,所以我妈妈告诉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要“像喝好酒一样享受它——一次一点”。第一口会给你一点温暖的光。"

  “心灵鸡汤”在词汇和句子方面并不特别漂亮。书中的句子很简单,但书中的文字却有一种强烈的精神,让人爱不释手。《海上救援》和《现在就做》向我们展示了世界上流淌的那种真挚的爱情。《走进光明》和《最美的天使》讲述了一系列曲折动人的英雄故事。当你有困难时,“炼成钢”和“只有问题”会教会你如何克服障碍。然而,《脚印》和《拿破仑和皮鞋商人》这些文章只是教会我们如何运用智慧。

  在所有的文章中,有一篇给我印象最深。“我父亲看到了一切。他悄悄地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20元的钞票,让它掉在地上(事实上,我们一点也不富有!),他又蹲下来,拿起钱,拍拍那个人的肩膀说:“对不起,先生,这是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这是“马戏团”的一段话。为了不让另一个带几个孩子去看马戏并且没有足够钱的父亲感到尴尬,我父亲采用了一种非常聪明的方法来帮助他,这让我很钦佩他。

  一个接一个,这样的故事在文本中,这些看似平凡的真实故事让你心潮澎湃,它们将引导你坚持不懈地追求,它们将激励你将爱传播到世界各地。他们构建了蓝图,让生活变得更美好。它们还为日常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能帮助我们形成更有效的创造性方法。所以读完这本书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写这篇文章,这样更多的人可以分享这本书。

  我记得辛西娅·珀尔·莫斯说过,“你可能有未知的具体财富,几个首饰盒和几个金保险箱,但你并不比我富有,因为我知道一些人不知道的故事。”读完这本书,你也会成为像我一样富有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7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

  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

  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8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发展的台阶。”我最喜欢的读的在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角色,她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该书內容关键讲了魏、蜀、吴三国中间产生的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要我对刘备造成了钦佩之情,刘备对弟兄心地善良的情意深深触动了我。另外刘备为了更好地造就一番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说明:刘备为了更好地一统天下,仅因缺乏足智多谋的优秀人才,这时候,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强烈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会才请到赫赫有名的.诸葛亮出山来辅助自身。刘备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非常值得我要去学习培训。有一次上体育课,教师使我们检测四百米长跑,规定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们逐渐飞奔起來,一圈两圈………我两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确实是跑不动了,眼见着仅有一百米了,务必得把这短短一百米跑完,这时候我想到了刘备的锲而不舍,一鼓作气,冲了上来,啊,总算在要求時间跑完后。

  人无完人,刘备有一个缺陷便是不足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弟兄遇害后,他十分气愤,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全部兵将征讨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严重损失!如果当时他能理智一点也就不容易导致之后落败的形势了。

  你是否还记得前不久数学老师使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必担心。那时候妈妈在检查作业,我还在一旁玩色子。忽然,母亲见到一个不正确,让我来订正,不正确订正后好整理文具用品时却发觉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忽然,我想起了刘备不理智的结局,使我立刻理智了出来,逐渐细心追忆关键点渐渐地找,还确实在书桌下的角落找到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帮我较大的启发便是对盆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培训与生活要不怕吃苦不害怕受累,碰到事儿了要沉着冷静!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9

  书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1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是啊!书,像一座灯塔,指引你前进的方向;书,像一个热气球,带你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向一架望远镜,让你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那本《第七条猎狗》。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有一个老猎人,名叫召盘巴,他先后养过六条猎狗,可都被他淘汰了。然后他又养了第七条猎狗,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赤利。赤利非常健壮,令召盘巴十分满意。可是有一次,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打猎,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的窝,眼镜蛇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去咬召盘巴。而召盘巴这时正在和野猪搏斗,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危险,赤利看见了,立刻扑过去咬眼镜蛇。

  但召盘巴却误以为赤利是因为惧怕野猪而退缩了,他甚至想要杀死赤利。最后,赤利在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的帮助下逃出生天了。

  有一天召盘巴和艾苏苏去放牛,不幸遭遇了一群豺狗攻击,这时,赤利出现了!它咬死了所有的'豺狗,自己却受了重伤,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赤利还是这群豺狗的首领!

  故事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赤利可真是一只忠诚的狗啊!

  在我们身边,也有像赤利这样不忘初心、懂得感恩的狗。有一次我在电梯里碰见了一位叔叔牵着一只小泰迪,我羡慕地说:“叔叔,你这只小狗好可爱呀!”“这只小狗呀,是我捡到的。”叔叔说,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一天晚上,叔叔在小区附近散步,看见一只没有主人的小泰迪,浑身脏兮兮、饿得骨瘦如柴。叔叔见它可怜,于是买了一袋狗粮给它吃。从此,小狗每天都形影不离地跟着叔叔,就像叔叔身边的小保镖一样。这只小狗可真是像赤利一样懂得感恩啊!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如果你善待它,它就会回报你更多,甚至像赤利那样付出自己的生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2

  在我的书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3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4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金像背后》。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金像背后》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5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6

  一天的早晨正不知该做什么时,正好看见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一时兴起就挑了本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爱情故事来看,看了看简介写说:“因为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死使两家由仇家变知心好友。”所以,这和睦的关系全事由他们俩的牺牲所换来的啊!

  看了看简介而大受吸引的我,决定要把这本书马上看完,有了这个动力后,几乎不用家人提醒,就用一天的时间马上看完了!一看完我就感到十分生气,气那位约翰牧师竟然没有传达讯息给罗密欧,害的他去服毒自杀,也气茱丽叶怎么这么笨的陪罗密欧去死,而不想想看她死后罗伦斯神父和她的家人会有多难过,这也是我看最想不懂、最不喜欢的情节了。

  当然一本书里有令人讨厌的情节,也就会有令人相当喜欢的幸福时刻,就像五花肉虽然肥,却带有肥肉与瘦肉当那两种肉混在一起的滋味简直就是──世上最好吃的.美食,因为它不会像瘦肉一样黏牙,也不会像肥肉一样吊人胃口,而是调味料与新鲜的肉配出来的顶级五花肉。所以,这样子的文章、这样子的五花肉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啊!因此我能看到这么一本五味杂陈的好书,还真是幸运啊!

  至于刚才我所说的幸福时刻其实就是:罗密欧与茱丽叶很相爱的那段日子,在那个时期罗密欧只要一看不到茱丽叶就会很紧张、很不安,这总总的担心都是我们没法体会没法拥有的,而如今罗密欧竟然有这般的感觉,真是让人无法相信啊!

  在翻翻这本书后才发现:原来杀人凶手也有可能是双方的父母亲,因为他们是仇家彼此都和不来,所以茱丽叶的爸爸妈妈就想把女儿许配给巴理斯一个有权有势的男士,就因为这样害的他们很痛苦,所以最后只好了断生命。

  我觉得这本还真是一本爱情悲剧啊!但是悲剧也会有令人满意的地方,例如:“最后两家和好了,世人也永远记得他们一家子。”这个地方我就相当喜欢。因此,我希望下次也能找到如此好看的书来充实一下我的暑假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7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习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8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爸爸从小教育我要满怀希望,不怕困难,要有不服输的精神,如今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更加把这种精神深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根鸟》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孩子,他叫根鸟。他们家非常穷,经常到深山里打猎。连续几天,他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十分孤独,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把梦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最终他还是决定,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我简直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因为里面的故事非常精彩、感人,而且书中语句优美,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不少。我知道,根鸟是一个坚韧不拔的孩子,在探险的道路上,他经历了种种磨难,父亲的去世也让他有沉重的打击,不过这都没能阻挡他前进的动力……回头想一下,假如我们就是根鸟的话,在经历几次困难之后,很有可能就打退堂鼓了,对于我们孩子来说,从小锻炼自己持之以恒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变好了,天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还是不满足。想想根鸟,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去拼,去追,我们现在有几个能做到呢?他做到了持之以恒,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到有一颗毅力的恒心,在学习的时候,不懂的一定要当天弄懂,不要总是靠老师靠父母去给我们解决问题。在家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妈妈干家务活,像根鸟一样有恒心,就不怕做不好了。

  我觉得根鸟最后到达了大峡谷不是偶然,因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有有足够的信心和恒心,才能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我要把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看,让我们像根鸟一样,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果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9

  灰色天空,满地黄叶,秋风卷起一缕思绪,带来一抹冬的气息。清晨的熹微之中,伴着萧条的寒意,我便想起了鲁迅先生,或许是与他的文笔有关。记忆深处中的先生总是孤寂的,悲叹着的,他以那辛辣的笔触批评这世间种种,感叹着人生百味,有时他又会记起温暖,想起久远前的记忆。亦如《朝花夕拾》一书,恰如这秋天,即便有萧条之景,却也盖不住夕晖中黄叶满地的温情,化作春泥更护花。

  先生的散文细数的话确实不少,而散文集中我却仍偏爱《朝花夕拾》。在先生的一生中,她始终是那个喜欢用一些嘲讽的笔调去书写人生不公的斗士。他执笔挥洒的总是那颗为国为民的热忱之心。当偶见《朝花夕拾》后我才发现先生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心绪会怀念,会珍重的将旧事念起。

  《朝花夕拾》其言不多,十篇文章撑起了先生的童年和一些过往。先生以他一贯的笔调描述他的书屋,百草园,他的老师,长妈妈,还有那故去的父亲。初读时,只觉得先生在缅怀过去,再读时发现了这原来先生所怀念的故土人情,社戏,划船,迎神赛会,那些在如今社会烟消云散的东西,仿佛又随先生的描绘浮现于眼前。不论是繁琐的礼节还是封建的观念亦或是先生的处境都已不是我可以体会得出的,先生借着自己的过去写出那代人的悲凉,无奈,在人世中浮沉又漂泊不定的痛苦心情,《朝花夕拾》或许远没我想象的简单。

  我念起先生的.《朝花夕拾》时,总有那样一种向往,向往着去先生的故乡看看。但我不会去,臆想是一种停留在脑海里的美好,我不愿美好消散。因为你永远不可能找到那一个如书中描写一样的场景,即便去了我也不会有与先生一样的感触,所以我宁愿不去先生的故乡,只停留在书中美好的认知里。

  秋风瑟瑟,品味先生的《朝花夕拾》倒也感触良多,在不同的时代里,会有不同的念想,晨微的花朵却在夕晖中拾起,先生亦如广袤的秋天,我愿拾起灰色天空下的一片枯叶,承载我沉甸甸记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0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1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很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很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身强大的敌人时利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2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3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4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己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先生说的。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你知道这本书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它就是《笑猫日记》。这本书是亲爱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我十分喜欢她写的《淘气马小跳》和《笑猫日记》,尤其是《笑猫日记》,每一次在阅读它时都像是在吸收营养液。

  这本书是以日记的形式描述了一只会笑的猫的所见所闻,从它刚成年到老年的所有经历。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一次在垃圾堆旁被一个叫杜真子的女孩收养,在和杜真子相处期间,猫学会了笑,因此得了这个“笑猫”的名字,慢慢的它竟然能听懂人话了。但后来却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妈妈认为笑猫之所以会笑是因为它是“猫妖”。然后猫被赶走后,又在翠湖公园里得到了一个老鼠朋友的洞,它在洞里开始了它的新的奇妙生活。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笑猫对别的动物以及人都是友善的,而且对待生活很乐观,就是在自己四个孩子之一的小可怜去世时,也没有为此失去理智,而是建议妻子虎皮猫带着孩子去旅行。后来它为了帮助一只断腿的青蛙自己却摔折了腿。我喜欢笑猫那善良、乐观的性格。它愿意为朋友所付出,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也受到很大影响,我尝试让自己变得乐观,积极向上,就比如上回暑假去北京,我找不到辅导员,当时就壮着胆子去四处打听,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老师,知道了集合地点。

  还记得有一次,家里没有酱油了,爸爸让我去到超市买酱油,我还真的自己下了楼,自己买了酱油。如果在以前,这可是不可能有的事呢!

  自从读了《笑猫日记》,我渐渐地开始改变自己,这改变的不光是性格,还有对待事情的态度,特别是我变得更加爱看书了,我喜爱《笑猫日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6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习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黄昏,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7

  没有一个车能像书一样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没有一滴水像书一样让你感受知识的甘甜;没有书就没有生命对我来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他这本书我已经读了至少五遍,因为他实在太有魅力了,吸引着我。每当我重新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都充满了激动和迫不及待,就当做我从来没有看过一样。

  里面的主人公是夏洛,他有一个叫威尔伯的朋友,是一只小猪,夏洛对待他的朋友真的是真诚无私,为了他还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记得那一页,小猪威尔伯差点儿死去,幸好有夏洛为他织起的`大伞。每当读到这一页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会不由的从眼眶里跳出来。

  我最欣赏他身上这种宁愿自己受苦也不会让别人受苦的精神,对待朋友真诚无私,最后他虽然死了但他身上这种精神永存。我对这本书的见解是:不要自私,好的东西要学会分享给别人,不要独吞。这样你的朋友才会更多。如果你不具备这些,那么身边的朋友都会离你远去,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向夏洛这样的好人该多好啊!

  那一次老师让我买这本书,我开始不想买,后来人家都买了我也无奈买了看了几页,还挺好看的。有一次我的书忘学校了,那天狂风暴雨,我非要去学校拿书,妈妈就是不让我去,我差点儿给妈妈吵了一架,最后还是去了。一路上我把书放在怀里,尽量不让他湿。回到家时我全身都淋湿了,但我的心里还是无比温暖。

  这本书中蕴藏着许多值得去一生感悟的哲理,其中最令我感慨万千的是友谊二字,友谊是用任何财富都换不来的财富。正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珍惜友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8

  说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不禁想起了爱不释手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大病初愈的海伦·凯勒对生活是不抱有任何希望的,情绪非常的暴躁,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引导下,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最终,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在困难面前,海伦没有妥协,而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她还东奔西走,在美国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在,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虽然海伦的世界是灰暗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光明的。她幻想着有三天的光明,想像正常人那样,把绚烂多彩的世界看个够,释放她内心的热情与激动。她的行动与思想,使她成为伟大的女子。她成功的超越了自己,成功的挑战了生命的极限。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证实自己!

  人生中充满了磨难,这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与其怨天尤人不如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因为有旧梦凋零的地方,会有一个美丽的新梦开始启动。生活的答案由每个人自己书写,由每个人自己评判。

  其实,人生就如一条藤,总结着几个苦涩的瓜;还像五味瓶,包含着酸甜苦辣;又似一首歌,吟唱着悲喜交加的苦乐年华。没有洪水奔流,没有岛屿和暗礁,又怎能激起美丽的浪花,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惊涛骇浪是常有的,但人心不应疲倦,不应苍老,更不应失落。相信坚持下去,会柳暗花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9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0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它关键讲了唐僧师徒到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的小故事。

  掩卷思索,有四处地区要我印象深刻,在猴王出世一回里,孙悟空在一群猴子中自告奋勇,第一个进到水帘洞探听状况,并且瞑目蹲身,纵身一跃,从这儿看得出孙悟空的英勇,机敏灵巧。也有当他听闻拜师学艺能够学得长生不老之术时,他经历历尽艰辛寻找老师傅,老师傅问孙悟空得学36变或是学72变的情况下,他马上回应72变,从这种关键点中看得出他拜师心切,爱好学习培训。在三打白骨精一回中,孙悟空为了更好地不许白骨精把唐僧抓住,三次坚持击败白骨精,結果唐僧认为弟子把善人打死了,一气之下把孙悟空赶出师门。然后后边唐僧遇难,猪八戒寻求帮助孙悟空帮助求老师傅,孙悟空二话不说赶来案发地,把唐僧救了出去,这儿能够看得出孙悟空对唐僧的'忠诚,维护唐僧一直向西获得真经。最终便是在高老庄收八戒一回中,孙悟空听闻高老庄有妖精,必须请法师职业帮助降妖,他马上就想:我是捉妖大神,应当去帮她们。从这儿看得出孙悟空十分助人为乐。

  在日常生活中,因为我常常助人为乐,有一次,一位同学们在放学后的情况下跟我我讲他中午放学后有事必须先走,不可以值日了,我二话不说就跟他讲:“我帮你值日吧,你来办你的事儿。”那一天值日完后,我认为尤其高兴,由于内心一直想:我又干了一件助人为乐的事儿了。

  在之后的学习培训日常生活,我也要像孙悟空一样英勇、好学,做一个勤奋的好青少年。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2

  当我看到《我要找到我爸爸》这本书时,我就爱不释手,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每一首诗,我都那么喜欢,于是,我选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开始认真地读起了这本书。

  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东西,像洗过的花裙子干了,小脚丫变大了,外婆的头发白了,这些都是因为时间。当爸爸带着情绪有点低落的吉米花和顽皮的吉大力去摘秋海棠的时候,吉米花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了,走进海棠园,一棵棵粗壮、茂盛的海棠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子、叶子像桃心,通红的果子中,有的泛着紫色,在阳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和香甜的味道,吉米花不但釆摘了海棠,更是体会到了一段富有人生哲理的话:秋海棠就像幸福一样,你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然后学会珍惜,用心体会,感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这样在你的心里就能结出香甜的果实。听到这些话后,吉米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平安,幸福,美好。

  吉米花的弟弟吉大力通过爸爸。手机中的汤姆,他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尊重别人,赞美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还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有坚强,努力,坚持,不被困难打倒。当寒假来临的时候,吉米花主动为家人做起了早饭,她用自己的'爱心为家人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家人不仅吃饱吃好,更是吃出了爱的味道,晚上一家人在露台上看星星,每个人都发表了一篇关于星星的诗词,这是多么美好多么温暖事情,让我能更细腻的感受这个世界。

  听,吉米花和她的姐妹们从雪地上传来了快乐,爽朗的笑声,她们一起玩耍,一起作诗,一起分享快乐……当我一口气读到故事结尾时,我仿佛看到了吉米花和他的家人们其乐融融的场面,一家人互相关心,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我很感动,愿我们人人心中充满欢声笑语,处处充满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3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4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5

  如同灯盏般照亮我前进的道路,如同一把钥匙,为我开启智慧的门窗,书,如同……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启明星,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

  长这么大了,我也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面的`内容都是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读这本书时,与其他书不同,读别的书总是不想读,读了也是心不在焉,可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全神贯注,百读不厌。读的时候有我对狠毒的王后的恨痛,也有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怜而忧伤,里面的故事有趣又让人深受启发,也让我和这本书一起活动,我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人物。

  有一次自己竟读书读的着迷,被妈妈骂了一顿。那天下午我帮妈妈做完家务又如约地坐在自己的学习桌上全神贯注的读那本书,当读到恶毒的王后给白雪公主吃了半个有有毒的苹果就立刻昏倒在地时自己心里就特别担心,心想:白雪公主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怎么能死呢?我还安慰自己,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定会因为什么阴阳差错,公主又活过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活过来了,原来用苹果卡到喉咙里了。时间很快过去了,妈妈也做好了晚餐,和自己仍沉浸在这本书中,妈妈喊我吃饭,自己也没听见,也不知妈妈什么时候过来把我的书拿走了,我只好过去吃饭了。

  吃完饭自己什么也不干,拿起书又开始看了。白雪公主也特别善良,养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受伤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包扎;饿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食物;冬天冷了,是白雪公主给他们温暖。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深深打动。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收获了知识,长了见识,懂得了人生的道理,让我也从中受到了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6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7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8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9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经典】09-11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经典)10-26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01-06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08-19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04-23

【经典】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4-13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6-15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08-18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05-28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