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4-08-02 18:32:35 偶像 我要投稿

偶像的作文集锦[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偶像的作文集锦[8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的偶像是NBA巨星麦迪,他是中国巨人姚明的队友。他有一双看似沉睡的双眼,一旦他睁开沉睡的双眼,那时他的攻击力是无敌的! 我喜欢篮球,你问我是怎么接触篮球的~那我告诉你:我接触篮球时正好是麦迪35秒的那一天!是麦迪那神奇的'35秒让我觉得篮球是如此好玩~~

  如此让人沉迷~~是麦迪让我接触篮球的! 有许多人不了解麦迪,他们都觉得麦迪不具有领袖精神,认为麦迪不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球队,不能在球队困难时站出来……但是,我想说你们这样觉得~~敢问NBA你还以为是什么地方~~你想让谁得分谁就一定能得分啊~~晕!NBA可不是小儿科游戏,它是世界男篮最高联盟!和我们的CBA简直是天与地的差别!最近的麦迪,我觉得他就是神!在姚明受伤的情况下,还带领球队取得18连胜,平了公牛队的连胜记录。火箭在麦迪的带领下一定能再创辉煌!20xx到20xx的全明星赛麦迪没参加,我觉得十分可惜! 希望姚明的伤快点好!加油火箭!加油麦迪!相信你麦迪!

偶像的作文 篇2

  TFBOYS,三个男孩 ,用出道一年的时间打造了国内最年轻偶像组合团体,在国产偶像中,以最年轻最可爱最帅气最萌霸占了屏幕荧屏,一开始,他们翻唱一些经典歌曲,这群00后用自己出色的演出诠释他们正确的明星道路,后来三小只一夜爆红。

  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用青春唱响中国,其实了解他们的人知道他们不是一夜爆红,而是努力了很长时间。

  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成就梦想的舞台,许多人会说他们不务正业,但是他们是用别人玩的'时间努力训练,他们中易烊千玺是年级第一,王俊凯也参加完中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王源也不错。他们都是学霸,就像他们代言的步步高家教机中所说的一样,他们的人气节节高升,粉丝达到了数百万,而且,他们从不骄傲,特别谦虚,每次被采访完或有粉丝来访,都会深深鞠几次躬。

  这些男孩是让70后黑线,80后惊呆,90后痴迷的00后萌正太组合,顶的过凤凰传奇,扛得了SJM,拼得过EXO。

  有些人说这只是一些孩子在闹腾,他们的确在闹腾,只不过是为自己的梦想而闹腾。他们主持的TF少年GO每天忙着拍摄到晚上一两点钟。

  他们在演艺圈中忙着唱歌,忙着拍电影,忙着演戏。在小凯中考中甚至有监考老师问他要签名。他们身上有闪闪发光的地方,王源有气管炎,王俊凯有低血糖,易烊千玺有以前跳舞时留下的疤,但他们坚持梦想,相信梦想。

  我爱的少年叫TFBOYS!我爱的少年让我心醉!

偶像的作文 篇3

  自从今年的伦敦奥运会结束后,我就开始成为了追星族。

  我追什么星呢,追的是一个女子体操运动员,她叫邓琳琳。她在今年的伦敦奥运会上夺得了女子体操平衡木的.金牌,并不是因为她夺得了冠军我才喜欢她,而是因为我喜欢她坚持不懈的精神。

  邓琳琳的家乡在安徽。小时候邓琳琳去安徽阜阳体校练体操,有一天,邓琳琳发高烧,邓琳琳的爸爸来体校看她,看到琳琳嘴上已经起了几个泡,幼小的手上长满了老茧,琳琳爸爸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说;‘别练了,跟爸爸回家。’可是琳琳说;‘我不想放弃。’

  琳琳小时候学习骑自行车时,连续摔倒了几次,痛得掉眼泪。琳琳爸爸和爱人看着心疼,赶紧上去帮小琳琳扶住自行车。但是小琳琳却拒绝了父母的好意,坚持要独自练习。“她前一天晚上开始练习(骑自行车),第二天就学会了。”琳琳爸爸为女儿的坚强感到自豪。

  ‘不和别人比幸运值和别人比坚持。’这是琳琳说的,我真喜欢她。

偶像的作文 篇4

  只要是熟悉我的人,都会知道我从小到大的偶像-勒布朗.詹姆斯。还记得第一次看他的比赛,那个时候他拿球向篮筐飞奔,突然跳起就是一个暴扣,那个弹跳高度和力量感一下就把我震撼到了,我感觉内心无法平静,抱着个篮球就出去了,从此爱上了篮球。

  詹姆斯的童年并不是很美好,他来自一个单亲家庭,他家境普通,母子俩只能在贫民窟里生活。可是从小有篮球陪伴着詹姆斯,他有些出色的力量,完美的跑跳能力,再结合他的技术,球商,使他成为了篮球场上的`怪物。

  詹姆斯并没有因为天赋而停止训练,这也是我们最喜欢他的一点,他刻苦训练的精神也是众所周知的,当天才比你还努力的时候,那么他只会成为万一挑一的强者。这也是詹姆斯三十三岁还能在联盟中大杀特杀的原因。

  以后学业会越来越忙,打篮球的时间会越来越少,但是我希望能将詹姆斯的精神带入生活与学习中,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偶像的作文 篇5

  这次的101课的主题是“偶像大秀场”。

  我们今天并没有来比拼,只是观看了电影《鲁迅》,这部电影是濮存希和张瑜编制的。这部纪录片讲的'是鲁迅先生死前三年的故事,讲述了鲁迅先生用笔为革命而奋斗,那种宁死不屈,伟大的爱国精神。看了这部片子后,我的感触非常深刻。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向他学习,也许做不到他那般的鸿大,但是我们都至少做个爱国的少先队员,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努力为祖国争光。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绝不容许他人的侵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一定会携手保护这片属于的天地!

偶像的作文 篇6

  我的偶像是我们班上的语文孔老师。她身长5尺,有一张和蔼可亲的面庞,大大眼睛,乌发如漆,身形苗条。

  她对我们很严格。上课时,有同学讲话,她就走到讲话的同学坐位上打他的手,提醒他好好的听课。

  她特别关心我们。当她知道我在家里写《每日一句话》要写二篇,她就在qq上跟我爸爸说减轻我的`负担,《每日一句话》只要写一篇就可以了。

  孔老师就是这样优秀的老师,我感到很自豪。上课我不认真听讲,就对不起她。我要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她。

偶像的作文 篇7

  10月19日已到了,蓦然回首,鲁迅先生已经逝世67年。

  从傍晚到子夜,静静地,一个人静坐窗前,任冷雨打着窗棂;灯下一盒吊兰淡淡地涂抹一壁翠色书柜;夜风荡起,身上微微泛起寒意。想起了鲁迅先生,泪水就滑落下来。“67年了,先生已经去了67年了……”夜雨淅沥,灯色愈照愈昏黄。

  几度误解,几度怀疑,几度逃避和疏远,终究还是回归了。现在我们谈先生的文字,或许会觉得它过于冷峭和沉重。的确,先生是缺乏梁实秋的闲适,林语堂的“性灵”,周作人的散淡,徐志摩的诗情画意。然而,如果那个时代只给我们留下了吟风弄月的感性文字,只留下一片悠然淡漠的文人趣味,那么我们又怎能体味到那个时代的黑暗?那个时代,在我们眼里恐怕只是一具时间的骸骨罢了。

  我崇拜先生,并不因为他是那个超凡入圣的“神”,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人。他当然会有错误,但他永远不怕改正错误。他在严酷地剖析外部世界的同时,以更为严酷,甚至可以说是近乎残忍的态度剖析内心世界;他怀着三闾大夫般的旷世忧愤,用一支如太史公一样的奇崛文笔去书写黑暗;他义无反顾的理性精神仿佛一盏高高吊起的孤灯,光芒穿越了时空,一直照亮今天。

  作为21世纪的年轻一代,我们有什么理由让这样的一位伟人寂寞呢?然而事实上,先生是越来越寂寞了。记得曾有一位朋友问我:“你的偶像是谁?”从他闪烁的笑眼中,我看出他等待着我说出某位“星”的名字。然而当我平静地告诉他,我的偶像是鲁迅先生时,他竟满脸惊奇,狐疑地大笑起来。当时,我是气愤的,几天后,我再次回想这件事时,却不禁有些悲哀了。

  难道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了?已经不值得我们去继承和发扬了?已经只是文学意义上的.一笔而可以轻轻带过了?已经作为一份文化遗产而被束之高阁了?

  当我们沉醉在商业的喧嚣中无法自拔时,一颗浮躁的心怎能容得下那痛苦的灵魂拷问和锋利的匕首投枪?看看老一辈学人,他们在文章中那么深切地怀念先生,他们不断以呐喊告诫我们:今生今世,年轻一代一定要读鲁迅!不读他,我们无法直面繁杂的人生;不读他,我们无法看到心灵深处的鄙陋;不读他,我们无法守住那片高洁的精神家园;不读他,我们无法具体而透彻地了解中国!

  在这雨潇潇的夜里,静静地翻着先生的照片集,心里不禁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是的,只要先生的书在,就一定有人读;只要有人读,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就会绵亘不绝地传下去。先生一直在以一种父亲般的博大胸怀宽容着我们。他在等待,等待着我们走出浮躁的海面,等待着我们以后辈学子的身份,带着一颗不沾染世俗习气的心,去与他进行灵魂深处的对话。

  点评:作者首先给人一个美丽深情的开头,接着从对照中树起一座伟大的鲁迅先生的雕像。恰值鲁迅先生逝世67年之际。这篇怀念性文章再度回顾了先生揭露黑暗的义无反顾的理性精神和严格剖析自我的高度人格,真挚地抒写了对先生的无限崇拜与怀念之情。作者对现状发出质问,谆谆告诫“年轻一代一定要读鲁迅”。本文构思精巧,文采飞扬。

偶像的作文 篇8

  一转眼,过了一学期,又到暑假了,我的偶像作文。随着暑假的来临,作业也是接踵而至,在完成作业的同时,我特别希望能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可不知从何处开始,又从何处结束。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我想,暑假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

  暑假里必不可少的.事当然是看《轩辕剑》了。我喜欢胡歌,我相信许多人都很喜欢他,自然,他们是我的“同盟军”。

  喜欢胡歌,缘于仙剑。那时候的“老胡”天真、帅气、阳光,他扮演逍遥深深地刻在了我这乳臭未干的小孩心里。他的容貌,虽说不上让山水为之褪色,但用英姿飒爽、风流倜傥来形容他真是不为夸张啊。XX年的某一天,胡歌出车祸了!在悲伤之余,我翻到了一篇报道,发表的记者竟然说胡歌出车祸是为了炒作!会有人用生命做代价来提高知名度的吗?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有!作为“胡椒粉”,我真想冲上去殴那位记者,虽然当时我只有五六岁。

  “老胡”复出后再见到他是在“鲁豫有约”,他担任嘉宾。那时候的胡歌虽然经历了病痛的折磨,但也变得成熟稳重起来,是他以前不具备的。这真是“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啊。

  多面的他,正如多面的我。我一直认为我和他许多地方都很相似。而他有的乐观、幽默、稳重我却没有。喜爱他,不正是追求更完美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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