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房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房制度1
一、使用药品,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注意”。四查:查药品名称、剂量、标签、有效期;十对: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或病室、临床诊断、开具日期、规格、用法、用量、地址、用法、医师签名;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注意药品不良反应。
二、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数量、用法及用量,如病人提出疑问应重新查对清楚。
三、处方必须写明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地址或电话、疾病名称/症状、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四、使用毒麻药品、限剧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要严格遵守麻醉、精神药,毒药、放射性药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五、凡输液病人的液体内所加药物必须在输液袋上注明所加药物名称、剂量及注意事顶等。
药房制度2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房制度3
(1)为仔细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
(2)选购员应经专业学问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选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力量、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①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牢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①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选购药品应签订选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选购合同假如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选购员应准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状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方案,在保证满意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开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1)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选购员按年度定期对进货状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药房制度4
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六、对毒药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七、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光应持续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光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药房制度5
一、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二、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
三、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四、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的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六、发出的'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七、查对药品有无变色、变质、变昏浊,是否伪劣过期。
药房制度6
一、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二、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三、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四、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药房制度7
值班经理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值班经理岗位职责,保证公司药品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值班经理/班长岗位。
3、责任人:值班经理/班长药圈会员分享
4、内容:
4.1 在店长领导下协助店长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4.2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4.3负责员工服务、礼仪及同仁堂文化等的培训和考核,督促职工严格落实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4.4负责店内各种纠纷、投诉的处理工作,积极进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4.5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安全工作,落实有关防火、防盗、防抢、防骗的安全防范措施。
4.6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商品盘点,确保账货相符。
4.7负责当班期间员工仪容仪表、劳动纪律的'检查,发现违反纪律和管理制度的问题,要及时批评、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4.8负责员工日常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保证店员在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程序,避免发生售错药品、开错票、收错款等情况的发生。
4.9负责组织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4.10及时检查顾客意见本、缺药登记本,对顾客反映的意见及时回应和处理。
4.11执行店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药房制度8
一、营业员日常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干净。不按要求着装者每次罚款5元。
2、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违者罚款2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者罚款10元。
3、注重药房的对外形象,提倡文明用语服务。顾客进入店里必须立刻主动迎接。服务态度热情,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违反者根据情节罚款10—50元。
4、在店里不得玩游戏机,看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长时间玩手机。严重者罚款5—10元。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接私人电话,如果在接待顾客的时候不能接电话,违者罚款5元。
5、营业员,收银员对营业款应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按该金额的10倍罚款。
6、接待顾客积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并用“您好,请问,请稍等,请慢走”等礼貌用语。
7、营业员对每次店里推出的活动都应了解,熟悉和掌握,并且积极主动告知顾客。
8、代金劵及赠品必须按要求按规定正常发放。
9、没有库存的药品在销售时应做好登记并且及时上报处理。
二、环境卫生与药品陈列:
1、个人分担区域卫生不合格,柜台,货架收银台上乱堆乱放,清洁卫生不彻底如果不及时处理每检查一次将扣该营业员10元。
2、药品摆放应陈列有序,分类明确,药品与药品之间不能留有空格。发现一空格将扣该区域负责人按一空0、5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3、药品陈列与价格标签必须保持一致,做到一货一签。如有不符的将进行每个品种0、5元的处罚。
4、中药区,熬药机,门店门口及厕所卫生实行轮班制度。收银台卫生由该天当班组负责。5门店当天垃圾必须当天晚上处理干净不得留至第二天。如有发现将扣当班当组5元。
三、销售制度:
1、不得擅自抬高C类品种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定价销售。如有违反者罚款5元。
2、营业员发错药,卖错价,损坏药品者必须按照进货价格进行赔偿,如有隐瞒不报者应按卖价进行赔偿。
3、营业员要做到见票发货,对票发货,避免发错货。
4、不服从门店店长安排,不按门店管理要求进行价格调查或进行虚假价格调查的`,每次罚款5元,
5、营业员之间不认真交接,工作配合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6、门店来货清点时经手人必须签上自己名字。少货,多货等来货错误问题必须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并且做好登记。
7、营业员按照先后顺序,轮流依次接待顾客,不得插队与其他营业员发生争抢顾客。如果当次接待顾客营业员不在药房,按照顺序替补接待。
8、如果顾客在进药店时指定某人接待,该营业员应该接待此顾客不受次序限制。
9、必须对附近药房的价格进行及时调查,对其信息反馈给管理人员。不得虚报,谎报。
10、对来店顾客积极办理会员卡,进行详细讲解会员优势,并赠送代金劵(代金劵上必须写上发放日期及有效日期签上自己名字)。对已办理的顾客进行实事求是的积分以及打折,兑换代金劵等活动。
药房制度9
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逐级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原因。
三、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逐级上报
四、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药房制度10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医院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本医院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医院宿舍居住,医院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医院宿舍和管理医院宿舍。
2、但本医院宿舍只提供给本医院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医院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医院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医院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医院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医院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医院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医院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医院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医院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医院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医院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医院,予以结算工资。
除原价赔偿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罚款50-500元/人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药房制度11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病房药房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门诊处方未经科主任同意,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对处方内容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士)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规格,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六)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士)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和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十一)对医学专用药、毒药、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十二)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药房制度12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平安、有效,依据及、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学问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其次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选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滑、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别要求的药品应当根据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准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瓶季度养护一次,陈设药瓶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准时排解;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准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
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依据临床需要设立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干净;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具体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根据有关规定妥当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选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选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根据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应急处理
根据、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准时、处置坚决、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发生后,应当马上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平安突发大事发生后,专心协作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缘由,如重药品质量大事、群体性药害大事、严峻药品不良应大事、重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平安大事。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根据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特地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根据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药房制度13
第一章职业道德
第一节职业道德的基本知识
一.道德的含义和特点
讲职业道德,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道德
职业道德是属于道德这个范畴的,应该具有道德的一些基本的特点和特性
所以我们要搞清楚职业道德,必须先说一说道德
道德是我们社会上的'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无法逃避的,只要你还在这个社会“混”,你就必须面对道德。那什么是道德呢?道德的确切的含义是什么呢?
打个比方,报纸和电视里面经常出现一些人拒绝赡养他的父母甚至殴打父母。我们说这个人的行为是违背我们道德的。首先,我们有一杆秤,认为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从而这个拒绝赡养父母的行为就是恶的,不好的。其次,社会上这样的行为,新闻媒体总是乐于报道的,这就是社会舆论。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文化传统,三字经中就有九岁黄香冬天时给父母暖被褥的事情。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就是传统。依靠这些舆论传统干什么呢,就是希望儿女以拒绝赡养老人为耻,最终老人能够有一个幸福安详的晚年。这就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所以说道德是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药房制度14
一、药品采购的管理制度
1、对供货单位药品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的验证。
⑴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⑵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⑶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2、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⑴《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⑵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件复印件。
⑶《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⑷相关印章、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⑸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⑹《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首次经营的品种必须索要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相应资料。
⑴药品:
1)药品注册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再注册批件复印件。
2)注册批件附件的复印件(药品标签、说明书、包装盒样式)。
3)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4)物价批文复印件;
5)检验报告书。
4、与供货单位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
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2)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3)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4)药品包装、标签、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5)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二、药品验收的管理制度
1、验收员员应当查验配送单以及计算机系统内采购计划。无采购计划的应当拒收;无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随货同行单(票)或采购记录的不得收货;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不符的,不得收货,并报告质量负责人。
2、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的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并报告质量负责人。
3、验收员应当将检查合格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并在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后移交营业人员上柜。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一般药品验收时间为1个工作日;冷藏药品应随到随验并及时放置到冷藏柜中。
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同一批号的药品应当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
5、对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13、验收合格后验收员应在采购单和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随货同行单上签字,并注明质量状况和验收结论。
14、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上架销售,验收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由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及时报告质管员进行复查。
三、药品陈列养护的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养护员或当班人员每天上午(9-10点)、下午(3-点)各一次对店堂的冷藏柜、及营业大厅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控并记录。
3、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4、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6、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品)要做到专柜专账。
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得陈列。
8、危险品应陈列空包装。
9、陈列药品区域应有明显标志。
10、养护员根据电脑系统生成的养护计划,针对质量负责人确定的重点养护药品和一般养护药品指导当班营业员开展养护工作。重点药品每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的品种包括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及中药饮片),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4、经营冷藏药品时,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度记录,冷藏温度范围在2度—8度。
15、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检查人员应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四、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2、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3、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和药品法律法规的培训。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填写准确、规范。
5、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6、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单,经处方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交予营业员调配、销售。
7、销售近效期药品要顾客告知药品正确的使用期限,并做好,近效期药品告知顾客记录。
8、销售冷藏药品要提前告知顾客携带冷藏设备,以及正确的存储方法。如顾客没有携带冷藏设备,药房应提供相应的冷藏设备。
9、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10、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13、未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
14、销售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销售票据应保存5年备查。
五、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
1、首次供货单位必须由采购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附相关资料,经质量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审批。
2、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⑴《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⑵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⑶《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⑷相关印章、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⑸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⑹《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
⑴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⑵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4、企业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其内容包括:
⑴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⑵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⑶供货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⑷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⑸药品包装、标签、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⑹药品运输质量保证及责任。
⑺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时间。
六、处方药销售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
2、处方审核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职称。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3、处方药不能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单,经处方审核员审核后在处方上签名,将处方交予营业员进行调配。
5、处方的审核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执行。“四查”指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性;“十对”指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对药名,对剂型,对规格,对数量;对药品性状,对用法用量;对临床诊断。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者有配伍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配。
6、营业员对处方进行调配时,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处方所列品种。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经过在岗执业药师复核后方可销售给顾客。
7、销售处方药时营业员必须保留原处方或原处方的复印件。
8、销售处方药必须在《处方药销售登记表》上登记。
七、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
1、质量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国家最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⑵国家新颁布的药品标准及其他技术性文件。
⑶国家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及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等。
⑷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及所供药品的质量情况。
⑸在药品的质量验收、养护、保管、以及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质量信息。
⑹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中收集的质量信息。
2、质量信息的收集方式:
⑴质量政策方面的各种信息:由质量负责人通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文件、通知、专业报刊、媒体及互联网收集。
⑵企业内部质量信息:由各有关岗位通过各种报表、会议、信息传递反馈单、谈话记录、查询记录、建议等方法收集。
⑶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质量信息:通过设置投诉电话、顾客意见簿、顾客调查回访等方式收集顾客对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
3、质量信息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建立质量信息档案,做好相关记录。
4、应对质量信息进行评估,并进行分类,并按类别进行存档和处理。
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一、质量事故
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⑴重大质量事故:
①违规销售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的。
③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
④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⑵一般质量事故:
①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2、质量事故的报告:
⑴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天口头报告质量负责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负责人。
⑵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在24小时内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质量事故处理:
⑴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⑵质量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企业负责人,必要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⑶质量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⑷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理。
⑸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⑹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4、处理措施:
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已停止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养护员和营业员停止该批号药品销售,就地封存,并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质量投诉
质量投诉,由当班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调查发生原因及具体情况,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⑴服务质量的一般投诉:由当班执业药师或药师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向顾客赔礼道歉,告诉顾客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取得顾客谅解。当班执业药师或药师将顾客意见、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顾客意见本》上,每月将投诉内容进行汇总。
⑵服务质量方面的严重投诉:出现当班执业药师或药师无法处理的投诉视为严重投诉,当班执业药师或药师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⑶药品质量方面的投诉:接到有关药品质量方面的投诉,由质量管理员确认是否为本店销售的药品,如确认为本店售出的药品,则向顾客当面解释,如顾客无法接受,则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收到投诉后,必须在1小时内受理并开展调查,及时给予顾客答复。
九、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2、距失效期不到六个月的药品列入近效期药品管理,企业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药品效期达到三个月时通过计算机系统设置为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3、距失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不得购进。
4、药房日常管理制度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合理催销,并单独存放在近效期药品陈列专区标识明显。
6、对近效期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每月进行一次养护和质量检查。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8、顾客购买近效期药品时,营业员要告知顾客有效使用期限。
十、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⑴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⑵药品验收、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
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⑷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⑸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确认”记录。
4、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药房日常管理制度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药品确认表”,并进行相应处理。
5、在药店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6、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7、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每年终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8、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9、销毁方式分深埋和烧毁等方式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相关记录保存5年备查。
十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2、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3、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4、药品的摆放要严格按照药品陈列的管理执行。
5、店堂内显著位置应有禁烟标志。
6、营业员上岗应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并保存清洁卫生。
7、营业场所要符合常温条件,并与室外环境有效隔离。营业场所应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及其他区域分开,符合卫生、整洁的要求。
8、药品摆放不得倒置,物价卡不得遮盖药品。
9、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10、凡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每年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11、健康检查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12、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13、对新录入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14、健康档案资料保存5年备查。
十二、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1、营业员应穿着整洁,统一着装,药房日常管理制度挂牌上岗,微笑迎客、站立服务。
2、营业员上岗时不浓妆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主动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3、上岗时应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药房日常管理制度不准嘲弄顾客。顾客进入营业场所,应主动与顾客打招呼,并询问顾客的需要以及购买的药品。
4、药房应设有药师咨询台,有关药品咨询的服务应由驻店执业药师负责。
5、驻店执业药师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正确指导群众购药,指导其他营业员进行配药及传授相关知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及时、安全有效。
6、执业药师在指导顾客购药时,应体现热情、耐心、如实介绍药品的性能,不夸大用途,对有关的配伍和配伍禁忌要讲清楚。不能确定的情况,建议消费者遵医嘱。
7、店堂内设顾客意见簿,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营业场所内必须备好顾客用药饮用水及水杯,提供休息设施。
8、营业员要依据药品说明书的内容,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在顾客购买近效期药品、冷藏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要告知顾客药品使用期限、存储方式、温度等相关内容。
9、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10、各项用药咨询和药学服务活动内容必须及时记录。
十三、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1、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2、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3、药店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所有营业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特别是新录用的营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除药品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接受药品销售、药品陈列等方面的培训;验收员、养护员还必须明确岗位章程和岗位的具体操作事项。质量负责人制定好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各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每次培训必须有详细的培训记录。
5、针对冷藏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质量负责人还要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员工进行培训。
6、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药房日常管理制度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负责人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7、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开闭卷考试、提问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8、药房所以培训资料档案保存5年备查。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1、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怀疑而未确定的药品不良反应。
2、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⑴导致死亡或威胁生命的。
⑵导致持续性的或明显的残疾或机能不全的。
⑶导致先天异常或分娩缺陷的。
3、质量负责人为药店不良反应报告的负责人员。
4、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是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发生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的不同反应情况作出停药或其他相应的措施,再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5、报告范围:
⑴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⑵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6、报告程序和要求:
⑴药店对所经营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营业员配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药房经营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应详细记录、调查确认后,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要求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药房日常管理制度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
⑵日常销售如发现药品说明书未载明的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必须以快速有效方式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7、处理措施: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已停止使用的药品,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知营业员停止该批号药品销售,就地封存,并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在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注册。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
1、本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具合法供应资质的中药饮片生产、批发的企业购进,严禁向无证单位或个体药贩采购中药饮片。
2、中药饮片入库应认真进行质量验收,并应建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中药饮片质量必须符合《中国药典》与《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饮片包装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装量,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在包装上标明批准文号。
3、加强药斗内中药饮片的贮存条件检查,每天应做好温湿度记录,中药饮片贮存温度应保持在0~30℃,药房日常管理制度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35~75%之间。如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4、每月应对药斗内中药饮片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贮存中药饮片的斗应正名正字,保持整洁,配方用包装纸要防尘、防污染。
6、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清斗记录,防止混药。
7、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本店中药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方人、调配人、复核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留存5年备查。
8、调配中药处方要认真检查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配伍禁忌,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调配后要经过认真核对,方可发出;遇有特殊煎法、服法的,要详细向患者交待清楚。
9、中药配方时,应按处方顺序调配,饮片规格必须符合处方要求,严禁以生品代替炮制品。遇有需临时或特殊加工的,应按处方加工炮制。对需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的品种,应另行分包,并注明。
10、药戥必须精确并定期校正,称量必须准确。
药房制度15
药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乎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1.防止药品错误,降低医疗风险。
2.保证药品质量,维护患者权益。
3.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4.促进员工专业成长,提高服务质量。
5.保障医院合规运营,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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