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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队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1
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0km/h,空车不超过50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9、驾驶员管理规定
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9.1.3、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2
一、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诉车辆性能、情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仓储部车队调派。
4、“用车通知单”应具体填写用车时光、路径、起止目的地。
5、车辆行车途中应特殊注重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章,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当停置车辆。
7、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则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则制度。
2、驾驶员应爱护公司车辆,平常注重保养,常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初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觉不正常时要立刻加补或调节。
5、驾驶员发觉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刻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记下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别状况。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常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支配,应无条件听从,不准借故迟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支配故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长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服从用车部门的工作支配。
9、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奖外,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按《xx年车队承包合同》的规定担当损失。
三、车队服务范围及费用分配
1、车队服务范围:销售部要求送货上门的客户不包括主机厂相关人员的'其它业务要求,创造部外加工单位,选购部,财务部、质管部、仓储部的零星用车。
2、车队各类车型费用标准按xx年标准和统计口径执行。
3、内部费用以“用车单”为准,按各部实际用车里程数与标准单价计算。
4、对于不属车队服务范围的用车,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一式二联,经用车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到车队举行费用核算,按实际用车里程与实际市场价格收取出车运费并在“用车单”上注明价格,扣除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出车费及辅料费按实际收回运费利润的50%作为嘉奖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责任的急件产品发生的运费由责任部门担当,外单位用车的运费由用车人向外协厂收取,未收回的外单位运费则由用车人工资担当。选购部调拔材料用车费用如含在调拔单价中则由选购部担当运费。
6、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实际发生费用与分摊到各部门的消耗之差为车队当月的利润状况。费用超标按5%扣罚车队工资,年末拉通计算。
7、不属于车队服务范围的费用,月末由车队将用车通知单汇总后到财务科结算费用。
8、维修费、燃油费超标按车队承包合同考核。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3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文明行车,自觉按规定限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载车,不开故障车,不开报废车?ANlang=EN-U>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4
1.司机在接到行车命令后方可出车,完成任务后立即返回。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命令所指定的地点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路线。
2.每月至少一次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管部门等相关交通安全工作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3.按照车管部门等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司所有车辆年检和驾驶员年审工作。
4.严格遵守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5.行驶中严禁超员和超速行驶,以及强行超车。
6.每天对车辆运行情况和驾驶员安全行车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杜绝病车出行,确保车况良好和安全行驶。
7.行车中不得将车交给非车队驾驶员驾车,否则责任自负,损失自己承担。
8.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集团办公室。
9.按照交管部门、安检部门等的'相关要求,做好所有车辆的管理资料。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理顺用车秩序,更好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费用,减少开支,根据“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及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所有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礼貌行车,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杜绝行车责任事故。
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协助车管部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向车管人反馈所管辖范围驾驶人、机动车的相关信息。
4、所有驾驶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年审等活动,因工不能按时参加者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任务,不违章,对于危及行车安全的违章指挥,应讲明道理坚决杜绝。
6、专职驾驶员继续实行“红旗车”驾驶员安全行驶奖励规定。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职工考领驾驶证后,应立即到公司车管负责人处登记备案。驾驶证更换或增驾后应及时重新登记。
2、严格执行公司准驾许可制度,未取得准驾资格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3、积极学习车辆知识,熟悉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努力降低消耗,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爱护车辆,保证设备完好和随车手续、工具灭火器齐全有效。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三检查”制度见附件一)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选择和改变行车路线,更不准绕路办私事、出私车、谋私利。
6、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车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均需按规定参加值班。值班时交接及时、清楚,按时值班。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驾驶他人驾驶的车辆,也不准私自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8、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质量,尽心尽力让用车单位满意,爱护客、货,不发生货差、货损和货物丢失等事故。
9、发生交通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伤员并向交警报案。同时尽快报告部门领导和车管负责人共同予以妥善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10、公司及各部室所属车辆,必须责任到人,实行专责人制度,专责人要对指定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及维护修理等负责,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11、专责人对指定车辆的保养、审验、各种费用的交纳、交管部门的处罚负责。
12、专责人必须按期将需要审验的车辆交汽修中心按审验要求作好审验,未按时审验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专责人负责。
13、专责人因病或工作调动、退休等不能驾驶负责车辆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车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因专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的,期间发生的责任纠纷由专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
三、机动车辆管理
1、车管负责人必须对公司所有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护、修理、换件等进行登记,所有车辆所在部室必须服从车管负责人的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上路,必须牌证齐全、有效。专责人应每季度末到汽修中心对负责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并有检测人签字,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维修,否则不准上路行驶,公司也不下拨下一季度的车辆所需经费。对不按规定检测且告知无效者,车管负责人将收回其所驾车辆,待检修完毕后方准行驶。
3、公司属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进行,需要在外维修须请示车管负责人同意,并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新购车辆尚在保修期内的可到维修站保养维护,保养维护后必须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专责人须严格按车辆保养周期保养,保养后由汽修中心登记并在随车保养记录上签字方为一次有效保养,车管人不定时对保养状况进行抽查,未及时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未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检测,大修费用自理。
4、公司车辆使用范围,一般只在指定部室使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自行调换。车辆未经公司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外借时须由本公司该车驾驶员驾驶,不得单借车辆。
5、严格车辆派出手续,所有车辆均应建立派车、行驶记录,车辆驶离龙南或遇节假日需外出办公时,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事由,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行驶,公司领导结合查岗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公安科、办公室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车辆的购进、卖出、报废的相关手续,由车管负责人统一办理,凡卖出的车辆必须当时过户转走。
7、公司车辆实行燃油定量消耗制度,各部室应根据标准进行考核,做到节奖超罚。
8、公司所有车辆(含私家车)进出厂区必须减速行驶,在厂区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交通。所有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回家过夜,也不准在公司大院以外的地方过夜(因工出差应有分管领导批示并及时向公安科报告)。(具体规定见附件二)
9、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实施。汽修中心应确保维修质量,并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费。各部室的车辆维修工时单及更换配件明细表,应送交车管负责人登记,以便车管负责人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10、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一、二级维护,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到95%以上。车辆大修、事故修理、更换轮胎、电瓶等200元以上的部件总成,须经车管负责人检验同意,否则,不准更换。
11、车辆维修出厂时,驾驶员应认真检验,确认维修质量合格方准接车出厂、结算。否则应予返修。
12、任何私车不准以供电公司户籍申领牌、证。公司职工购买车辆、申领牌证后,可到车管负责人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协助办理车辆年审等事宜。车辆转卖后应过户并通知车管负责人注销登记。
13、吊车、叉车等特种车辆操作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操作规程,防止损坏设备和发生伤人事故。
14、任何人不准驾驶公车办私事,也不准驾驶私家车办公事,否则出现任何触及法律、法规等问题后果自负。
四、处罚管理
1、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将车辆外借的。
(2)未经领导同意驾驶他人车辆或私自将车辆交给未经准驾许可的人驾驶。
(3)违章指挥,危及行车安全或造成吊装事故的。
(4)驾车肇事,不向领导报告的。
(5)驾车肇事,负主要责任的。
(6)公司车辆卖出不报告、不过户的。
2、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800元罚款。
(1)不按规定检查、保养、维护车辆或盲目蛮干、违章操作,造成车辆不正常损坏的。
(2)不按规定进行车辆季度检测、保养,没有保养记录本的。
(3)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进行经营活动的。
(4)私车申领供电公司户籍牌、证的。
(5)倒卖车辆燃油或将燃油送人、私用的。
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自行改变行车路线和出私车、办私事的。
(2)未经领导同意,开车回家过夜或在公司办公区以外的地方过夜的。
(3)未经领导同意,自行维修车辆更换部件总成的。
(4)丢失车辆行驶证、附加费本、营运证、维护卡等车辆手续其中之一的。
(5)丢失随车工具、设备的。
(6)造成车载货物损坏、丢失的。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
(1)交接班不清楚,耽误值班或无故不值班的。
(2)车辆在厂区内不按规定位置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
(3)不按规定进行车辆“三检查”制度,驾驶故障车上路,影响工作的。
(4)驾车肇事,负同等责任的。
(5)无故不参加车辆季检、年审的。
(6)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5、对违反1-4条之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包赔损失,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6、特别处罚。根据公司《管理工作规范》补充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属班组长以上人员的,解聘其职务;属管理岗位人员的,调离其现工作岗位;其他人员,下岗培训六个月,下岗培训期间按公司相关规定发给生活费;属农电工、短期合同工、临时工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五、乘车人员要求
1、乘车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争做文明乘客。
2、乘车时,乘客要坐稳扶好,听从驾驶员指挥系好安全带,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私自开启车门,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准强行上下车。
3、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以及无成年人带领的七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车。
4、车厢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或向窗外乱扔杂物。
5、行车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及其他妨碍驾驶操作的行为。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其他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如汽油、酒精(乙醇)、液化气、天氖水、硫酸、鞭炮、未经包装的刀具、玻璃等以及家禽和其他暴露的腥、臭、污秽物品。
7、乘车人应注意保管随身物品,下车时及时带走避免遗漏。
8、车辆发生危急情况时,应服从驾驶员安排,及时疏散。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6
一、车辆管理
1、各单位要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车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单位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组每季度对内管单位的车辆抽查一次,车管处每半年或重节日、型活动前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8%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会签制度,凡长途车,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进出机关院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院的停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道行驶、违章鸣号。按指定的泊位停放,严禁占道停车。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处为市级机关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车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各车管组每季度对组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机关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车辆时,由车管处会同有关部门(车辆管理所)、车管组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小组视情况予以通知驾驶员和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安全教育
1、驾驶员须定期(每两个月一次)参加由市级机关车管组组织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由车管组组长组织,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教育,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或开展相关活动。
3、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时,须携带“驾驶员安全活动考核卡”,由组长按驾驶员实际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签章。
4、驾驶员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安全活动的,应由单位出具请假条,不得无故缺席。
5、凡一年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需参加二天交通法规学习后,方予办理年审。
四、申领车辆号牌规定
1、申领市级机关车辆号牌单位范围为市级机关各部、、办、局和直属单位;各区区、人、政府、政协、、检察院。
2、上述单位购车凭单位介绍信、购车手续(资金审核表、发票、合格证等),向车管处申请。特殊号牌须局领导签发。
3、车管处审核购车手续后,出具市级机关“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
4、购车单位凭“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及购车手续,到车管所上牌。
5、凭“机动车行驶证”到车管处备案登记。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7
为使车辆管理更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安全、有效地使用好现有车辆,保证公司公务用车,促进公司效能建设,节约成本,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对原(车辆管理制度)重新修订颁发,原制度停止执行。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主要保障各部门主管级或以上的公务用车,其它基层管理人员用车,在保证高层领导及紧急用车的情况下,可以酌情安排,严禁驾驶员利用职便私自用车;高层领导及外部人员私人借车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
2、公司车辆由总经办统一管理,各部门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写派车单,以便统筹安排;长途用车(一般不派专车),特殊情况需要派车的,超过一天应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车辆统一由总台调派,用车人不得直接向驾驶员派车(总监级除外,但必须告知总台或者保安)。
二、车辆维修
1、驾驶员应搞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证车辆完好,小修小换尽量自己动手,必须进厂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应及时提出修理项目及价格预算,经总经办主管审核,副总审批签字后,修理单复印件交总台存档,驾驶员凭修理单到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费统一由总经办凭修理审批单和维修底单跟修理厂结算。出车途中发生故障急需维修的,事后应及时报告,并由用车领导签票证明。
2、车辆维修统一定点在晋江皇佳汽修厂、个别车到4s店。特殊情况需要到其他厂维修的,应经副总同意。
3、车用耗材(机油、轮胎、电瓶、车蜡等),需要更换或者用完时,应及时向直接上级主管反映并报副总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自行购买报销。
4、汽车清洗统一定点在罗山清安洗车厂,特殊情况:如长途外出途中需要洗车回来需向直接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并由用车领导签票证明。
三、油料管理制度
1、油料管理实行定点刷卡加油制度,定点加油站为:中国石化有限公司。每辆车每月耗油量及行驶公里数、出车记录、维修等由总台统计后报总经办主管审阅并公布。油料费由财务统一向加油站点每月结算一次。
2、长途行车需在途中加油的,经上级主管审核后,凭加油正式发票报销。
四、安全制度
1、驾驶员要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观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特别是长途行车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和性能状况,做到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返回后停放好车辆。
3、驾驶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接到出车任务后,要按要求准时出车。
4、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提交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等书面报告。总经办主管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吸取教训。
五、考勤、学习、值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晚上17:30-次日早上8:00(晚上由司机轮流值班)
2、司机应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室上班,因事、因病需请假者,一天以内由直接上级主管批准,两天由总经理助理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总经理助理签署意见后报人力部审批,返回后及时向人力部销假。
3、总经办主管负责驾驶员每月的考勤登记,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依据。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公司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学习的各项活动,除因公出车外,不得无故缺席。
5、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公司节假日值班用车。
6、司机手机在正常上班时应保持24小时开机,一个月若发现2次无法正常接通,给予警告,超过5次无法正常接通者给予当月罚扣50元,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六、报销制度
1、司机晚上值班,有经总经办办公室同意并且由总台安排值班者,一个月值班超过15天(含15天),将补贴值班费100元,特殊情况,如有个别月份遇到法定假日,值班时间可能会不超过15天,经总经办主管同意,由前台安排值班者,按值班次数计算,每次补贴6元.
2、司机出大泉州地区的,如去厦门或者福州等是11:30-13:00或者17:30过后,在此时间段还继续出车的可报销餐费15元/餐,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报销住宿费100元,餐费最高不超过30元/天;若外出有跟公司领导或派车人员一起吃饭的,将不能报销当餐餐费。
3、司机入职15天后可借业务备用金500元。
4、司机行车单据,自行汇总、及时报销,报销单据由总台文员、总经办主管审核,财务、副总分别审批,正常无正式发票不给予核销。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8
为加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为领导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须保证领导用车,出车停车后,司机不准远离停车地点,保证及时行驶,避免耽误时间。
2、领导工作用车不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准私自拉人。
3、严格执行派车和行驶考核制度。司机车出要认真进行登记,按照出车登记簿逐项填写,如发现不符之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司机,但司机要及时告知队长或主管主任。
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定向服务。司机要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及时出车。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出车和向外借车,不准无故停车。
5、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准私自旷工,节假日值班车辆要按时到岗。工作时间不出车时,要在工作岗位上待命或学习,不得外出办私事或擅离岗位。
6、要爱护车辆,注意保养。要搞好车辆的日常卫生清洁,做到清洁入库,如回库时间过晚,应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误出车。车内座套要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行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毛病维修不过夜,需要停车修理的`车辆,要及时报修。
7、严格修车制度。车辆故障维修需由队长填写车辆修理通知单,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司机不得自行确定加件及修理项目,更不允许个人在外随意买件。
8、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本制,加油前由车队队长或主管主任签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队长统计出行里程及耗油数量,并张榜上墙。上级领导机关来岫车辆需要加油时,由队长或主管主任登记,并报主任批准。
9、严格车库管理,保证库内清洁。日常卫生由行政科派人员负责,以保持车库内的卫生整洁。不出车时要及时入库,不要随意停放在前后院内。平时注意库内卫生的保持,冬季出库要及时关好库门。外来车辆不准停在库内。
10、要做到安全行车,司机要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带病行驶,确保行驶安全,要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违章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要依据有关规章严厉惩罚。
11、领导干部及非专职司机严禁驾车。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二章 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 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头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经理申报,才好按序安排派车。每次派车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填写用车申请单,车队长许可,行政经理审批,按申请单内容填写派车单,然后由车队调度员安排,并做派车备案后,方可派车,回来后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签到并上交派车单统计。车队办公室要有人值班,车队安排轮流值班,搞好卫生,做好当日出车统计,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公司公务小车除副总和副总以上的领导可以配专车外,其他部门领导不配专车,但可优先使用。
2、各部门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部统一审批并开具派车单,由车队调度员统一调派。无论任何用车情况,其他部门及人员无权调派。长途派车可由调度员轮换安排。
3、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度员的调派,调度员为车队长的助手。在没有接到派车单之前,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觉,严禁驾驶员接受任何无派车单的出车任务。若有特殊情况,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驾驶员若无派遣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对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一人承担。
4、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费。
第五条 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司机因公出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油费、误餐费等先由调度员初审,再由行政部、财务部严格审核,每次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内容,并附派车单。
第六条 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认真按要求填写派车单内容,回公司应及时交回行政部作统计。
第七条 对同一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四章 车辆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车队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 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 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如公司实行派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通知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发生过户时,需提前报车队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每月10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况请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积极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安全守则
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约、高效、快捷。
第三条 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 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车队管理】
第五条 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达到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况、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况。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 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 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 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节 车辆报修程序
第九条 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 奖惩
第十条 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具体奖惩规定:
一、 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责任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积极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5、每月安全出车,无违章,无事故,无处罚者,奖励100元。
6、每季度无违章,无事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上进,同比勤俭节约油费和车辆使用费用的,经评比最优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二、 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安装队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况,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若责任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进行处理,车队长进行监督核查责任人,公司将从当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员工争吵谩骂的罚款50元,员工间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吃、拿、卡、要、以及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罚50—500元。
4、偷盗公司或员工财产的罚款500元,并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拉私活、偷油,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由车队长核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每次罚款100元,发生误时误事的,罚款500元。
7、驾驶员如发生行车事故,无论责任大小,必须向车队队长和行政部汇报,严禁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工作规定:
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反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反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四、相关细则: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6、司机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头警告,两次及以上予以记过处分并通告批评。并将行车日志作为对“优秀驾驶员”评选的重要项目之一。
7、司机长途出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汇报,不报或者隐瞒者自行负责车辆问题 ;相关陪同者,也有连带责任。
8、如装车物品因超高、超长、超宽有可能造成违反交规的情况时司机应事先现向公司说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宽的违章情形,司机免责。此外,司机在出车时发生的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均由其司机承担。
9、报销时,必须有《行车记录表》和加油时开具发票或小票作为凭证,且发票上填写公里数、车牌号,才予以报销。
10、车辆维护及保养
10.1 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车辆附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10.2 车辆维修及保养的地点应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司机不得私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要换点维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轮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10.4 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进厂检查,申报车辆维修。
10.5 至少每周洗车一次,随时保持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10.6 随时注意里程数,于规定里程更换机油、齿轮等例行车辆保养。
10.7 车内应保持清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随车工具完好、齐全。
10.8 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吸取经验 ,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奖惩
公司将不定期对司机进行抽查,实行打分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司机进行记过处理。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驾驶员”。被评为优秀驾驶员的司机,公司对其给予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
六、本规定由综合部起草,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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