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9 14:25:10 林强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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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三违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三违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三违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3、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职责

  4.1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利用各种载体,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及时纠正或者汇报“三违”行为,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2如员工有发生“三违”状况,用人部门应及时和HR部门沟通,根据公司劳动手册规定,对这些人员进行处分。

  5、程序

  5.1“三违”行为种类

  5.1.1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5.1.1.1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

  5.1.1.2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5.1.1.3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产品及工具。

  5.1.1.4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或设备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5.1.1.5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5.1.1.6未遵守公司的'工作授权流程(ATW)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作授权,未或虽经审批但未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护措施,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按规定挂警示牌。

  5.1.1.7违反公司高风险作业流程规定,如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隔离等。

  5.1.1.8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作业。

  5.1.1.9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或饮水,或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5.1.1.10攀、坐、站、靠、行的位置及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5.1.1.11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5.1.1.12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5.1.1.13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5.1.1.14设备超速、超温、超载运行。

  5.1.1.15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5.1.1.16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5.1.1.17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5.1.1.18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5.1.1.19厂内机动车辆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5.1.1.20高空作业时任意抛掷物件。

  5.1.1.21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5.1.2违章指挥行为:

  5.1.2.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作业人员上岗,未按作业人员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合理分工。

  5.1.2.2工作开展前,没有和小组成员沟通工作危险和控制措施,危险作业没有安全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不全,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5.1.2.3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5.1.2.4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

  5.1.2.5未经评估的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指挥员工冒险作业。

  5.1.2.6未为员工配备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5.1.3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1.3.1未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5.1.3.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装、宽松衫,或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赤膊、赤脚等不安全装束。

  5.1.3.3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5.1.3.4长发未戴工作帽或未将头发完全置于工作帽内。

  5.1.3.5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1.3.6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5.1.3.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5.1.3.8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

  5.1.3.9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5.2宣传与教育

  5.2.1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法规、措施及制度的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5.2.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组织规章制度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现场督促员工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2.4HSE、用人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组织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地组织特殊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3管理与要求

  5.3.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当包括对“三违”行为的查处,查处的重点包括:

  5.3.1.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安全审核的落实。

  5.3.1.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组织生产。

  5.3.1.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3.1.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5.3.2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时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告知并按章处理,轮班主管/领班应在班前会上予以通报。

  5.3.3查处的“三违”行为必须报HR部门,对严重的“三违”人员应发布处理通报,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3.4发现“三违”行为必须认真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强化教育。

  5.3.5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

  5.4检查与考核

  5.4.1公司管理层应将查处“三违”行为列为综合性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5.4.2查处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应对“三违”人员根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处分。

  5.4.3鼓励一线员工如实反馈/举报“三违”行为,HSE/HR部门应为反馈人/举报人保密。

  三违管理制度 2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3.1、上班之前饮酒的;

  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

  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3.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5、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4、特别规定

  4.1、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4.2、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5、“三违”行为的处罚

  5.1、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7、附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违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管理职责

  (1)工程部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自查、教育和纠正。

  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三违”行为,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车间,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操作行为。

  第六条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布置生产作业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第七条各作业人员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利向工程部报告相关情况。管理人员不得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而有报复、辱骂等行为。

  第八条各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文明生产。

  第九条工程部应每周对各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各人员的“三违”行为,对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教育,车间主管每周对各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各人员的“三违”行为,对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教育。

  第十条对危险性较大、影响恶劣的“三违”行为,工程部应立即拍照制止,开出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立即整改“三违”行为。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况的,工程部应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人事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或经济惩处,并进行单独的教育。

  ⑴“三违”行为情节严重,极易造成伤亡或者损坏设备事故的;

  ⑵“三违”行为且拒绝整改的;

  第十三条当多人次发生同样的“三违”行为,工程部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集体的安全教育,并对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各部门、车间,各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工程部。

  第十五条因“三违”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人事规章制度》,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第十六条制造部部应对作业人员使用设备的“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工程部。

  第十七条综管部应对各人员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行检查,并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工程部负责对各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汇总,以月为时间单位,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第十九条“三违”行为的考核应以月为时间单位,按如下实施:

  “三违”一次罚款30元,超过三次每次罚款金额变为50元,超过6次每次罚款金额变为100元,超过十次予以开除。

  第二十条公司鼓励职工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职工,经核实属实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其进行奖励。

  被举报的人员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任何打击报复行为按照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部应对“三违”行为管理工作的纪律进行归类存档,永久保存。

  第二十二条“三违”行为附后。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于20xx年1月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违管理制度 4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3 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 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人力资源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3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

  4.4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 “党员身边无事故”、“安康杯”、“青安岗”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

  4.5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意识教育。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各单位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

  5.3 各级、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4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5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 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公司《关于建立违章人员、重大险肇事故及各类伤害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办学习班制度》执行。

  5.7单位“三违”行为6个月累计10次以上,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5.8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核实。

  5.9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

  5.10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单位和责任单位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

  5.11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12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奖励制度》进行奖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三违管理制度 5

  1、各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1名,可由工程负责人兼任。

  2、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代维单位申请,严格按申请批准范围内的用电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准的接电接水供应点联接。

  3、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施工有关规定,以及修缮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避免影响正常办公、营业。

  4、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排列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赤脚,赤膊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吸烟、喝酒、赌博。

  6、施工队伍应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和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完成,对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上下抛递工具。

  7、工程施工当中,应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产日清、工完场地清;弃土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8、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不准带病作业,机械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过负荷操作,操作人员离岗时随手断电。

  9、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施工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组织办理好各种有关证件,施工单位所属的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保护,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按三项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部设;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2、电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使用;pe线必须使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不得采用铝芯线或金属裸露线等。

  13、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14、电箱中电源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随意挂接在熔丝上。

  三违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伤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机械设备、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6、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违管理制度 7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三违管理制度 8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三违管理制度 9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三违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

  第四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 班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

  四、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交底)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三违管理制度 11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环节的反三违操作规程,明确各类违章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标准。

  2. 强化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使员工充分理解违章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

  3. 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违章行为有人管、有人查。

  4. 实施动态监控: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如视频监控、智能预警系统,实时监控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

  5. 公开透明的奖惩:公开表彰遵守规定的员工,对违章行为进行公正的处理,保证制度的公平性。

  6.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反三违管理制度的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

  通过上述措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有效的反三违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违管理制度 12

  1.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三违”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2. 检查监督:设置专门的安全巡查小组,对工作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三违”行为。

  3. 奖惩制度:对遵守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章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4. 反馈机制:建立匿名举报渠道,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规定,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三违”现象,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违管理制度 13

  1. 教育与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三违"知识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理解"三违"的危害,并知道如何避免。

  2. 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三违"的报告、记录和处理流程,确保每个违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3. 监督与检查: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并纠正"三违"行为。

  4. 激励与约束:对遵守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者实施相应的处罚,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的双重机制。

  5. 反馈与改进:收集"三违"管理的反馈,持续改进管理制度,使之更加适应企业实际和员工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注重人性化管理,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关心员工的`困难和需求,以达到既保障安全,又保持生产效率的目标。通过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相信我们的"三违"管理制度会越来越完善,为企业安全保驾护航。

  三违管理制度 14

  1、范围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三违”行为的辩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3.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3.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3.5安全科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各部门管理科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6公司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4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4、“三违”行为的查处和考核。

  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扣除部门绩效考核分10-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4.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30吨以上吊装等特殊作业。

  4.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4.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4.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发放不执行工艺纪律。

  4.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4.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4.8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4.9装卸、施工作业不与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

  4.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4.11危险化学品区作业不使用防爆工具、不佩带防护用品。

  4.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5、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扣除部门绩效考核分10-15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5.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包括龙门吊日常装卸操作)。

  5.2安全帽不系护带,现场装卸、试压、维修作业和安全监护人员不穿劳保鞋。

  5.3操作砂轮机不戴护目镜,在转动的部件附近戴手套进行维修、润滑、涂抹等作业或直接用手接触转动、滑动的物件和绳索。

  5.4、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储存区吸烟或将烟头扔在这些位置。

  5.5、在岗位期间,工衣穿着不规范,上衣和工裤不统一。

  5.6、转动和滑动设备和设施的操作人员留长发不戴工作帽。

  5.7、高压作业未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高压管线周围站人,高压管线未泻压完毕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5.8、下水管道内施工完不及时盖好井盖或破坏这些设施的行为。

  5.9、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5.10、高处作业时,工具无保险绳。

  5.11、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12、野蛮搬运化学危险品,使用化工物资随意掂衬物品,随意排放、丢弃化学危险品及包装物。

  5.13、在宿舍、办公室使用电炉,人离开房间不关闭电器电源。

  5.14、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

  5.15、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

  5.16、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

  5.17、单独一人从事电气检修工作,无人监护。

  5.18、氧气瓶、乙炔瓶相互间的距离不够5米或距明火不够10米,周围摆放杂物,安全标识和安全附件不全。

  5.19、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2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

  5.21、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5.22、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21、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5.22、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5.23、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5.24、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5.25、超速行驶。

  5.26、强超抢会。

  5.27、乘车不系安全带。

  5.28、逆向行驶,转弯不提前打转向灯。

  5.29、驾驶车辆和操作其它设备时吸烟、使用手机。

  5.30、车辆行驶时向窗外抛洒杂物。

  5.31、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5.32、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5.33、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5.34、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5.35、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5.36、驾驶厂商的机动车辆。

  6、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扣除部门绩效考核分5-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元。

  6.1、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2、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6.3、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6.4、干部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7、发现以下言语和思想,扣除部门绩效考核分5-10分。

  7.1、散布事故不可避免论。

  7.2、出现违章说“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事”或表达相近的意思。

  7.3、对确认的违章事故不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找有关管理检查人员论理。

  7.4、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参加培训教育不认真,对上级规定和文件精神说“不知道”等。

  8、各级管理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9、安全管理部门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对“三违”现象,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需要罚款的安全部门开具罚款单,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缴罚款,在规定期限上交财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上缴的,从部门负责人工资中代扣。

  10、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待岗学习,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后上岗。

  12、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扣除部门绩效考核分50分,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13、部门累计5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14、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15、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16、对“三违”现象罚款财务部门列专项科目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处安全先进和用于安全活动经费。

  17、安全科组织的基础工作检查中发现“三违”现象按基础工作考核扣分并可同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18、本办法中处罚和奖励低于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的按规定执行。

  19、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全领导小组。

  三违管理制度 15

  1、目的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工作职责

  3.1综合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劳动纪律的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3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4、工作程序

  4.1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对其绩效工作挂钩考核。

  4.2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上报综合部。

  4.3 综合部对出现的“三违”行为记录在案并向责任部门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4.4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有关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5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重新考试合格后再安排上岗。

  4.6公司员工应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4.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一半金额进行奖励。

  4.8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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