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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育人导师制度(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1
为了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把育人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优美的育人氛围,树立良好的校风,全面落实“全天生活皆教育”办学理念,构建“管理育人,教育育人,服务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机制,学校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1、全面分析。学校实行教师包靠班级制度,每个班级由2-3名任课教师负责包靠(包括班主任),班主任和包靠教师在开学初对班级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了解并掌握班级学生的情况。
2、民主结队。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同商定需要帮扶的班级中“八类群体”学生名单,根据自愿及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班主任和包靠教师每人分别选定3—4名学生帮扶结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帮扶”或“思想帮扶”,并建立帮扶档案。
3、及时育导、帮扶。包靠教师要经常与保靠学生谈心,尤其是负责的“八类群体”学生,要坚持做到每天掌握思想动态,针对孩子的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个性化育导,并做好育导记录。需要帮扶的学生,导师应记录师生活动的全过程。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点,对症下药,并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4、定期“会诊”。导师与班主任要及时沟通、汇报,以便班主任全面了解情况。导师遇到特殊案例、问题可要求年级组长在本年级组进行“会诊”,制定教育方案,建立特殊案例、问题“会诊”制度。至少每月一次,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支持。
5、落实保障。为确保该方案的落实,德育处制定相应量化考核方案,通过导师过程材料、班主任、年级组评价、学生思想进步表现、家长满意程度等项目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评优工作中去。
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2
为面向未来,创造适合学生自主发展的教育,实现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弥补班主任唱独台戏,甚至“只管教,不管导”的不足,为每一位学生适时地提供个性化、立体式的指导和帮助,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育人、全过程监管的育人机制,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员育人导师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导师制的规划、指导和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二、明确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内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育、亲情化服务,全方位育人、全过程监管。
三、界定导师范围,选聘导师,师生双项选择结对,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
四、根据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意见》,师生共同制定符合学生实际的成长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履行导师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特别关注对“八类特殊群体学生”帮教,从导“学”走向导“育”,为他们健康成长导航;
六、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包括学生家庭状况情况、个性特征、行为习惯、兴趣爱好以及发展变化状况等,及时追踪学生成长轨迹。
七、导师要坚持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受导学生每周一次以成长周记的`形式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导师要建立“导师工作手册”,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八、导师要经常与家长进行联络和沟通,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一次,每学期至少一次家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的在校表现,并帮助和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
九、导师要适时与班主任加强交流和沟通,各班级每单元周进行一次学情会商,各年级组每个月组织一次导师例会,进行个案研究与会诊,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导师论坛,提升导师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十、加强对学生发展变化和导师工作的绩效评价。坚持采取多元评价、过程评定以及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学生成长轨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将导师工作的绩效评价结果与教师的评优、工作津贴挂钩。每学期开展一次总结表彰。
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3
一、工作目标
1.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2.关注每一个学生,尤其关注家庭贫困学生、家庭条件优越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学生、残疾学生。
3.善于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人生成长。
4.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在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式的同时,完善教师自身的育人方式,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全员性原则。一是全员参与,人人做学生成长导师。学校所有管理者都是育人者,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二是指导对象要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关注培养具有特殊才能的拔尖学生,使他们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关注待优生,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健康发展;指导中档学生学有所长,长足发展,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充分挖掘。
2.全面性原则。每一位导师既是学生学习的辅导者,也是学生生活的引导者,思想心理的疏导者,使每个学生的身心都得到全面健康和谐地发展。
3.发展性原则。导师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在全面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长远目标、阶段目标。
4.重点关注原则。针对八类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生——重点做好导师与学生的对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科学发展。
5.个性化原则。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充分理解学生的个性,善于发现个性、研究个性、发展个性。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通过个别化的教育,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牢固树立人人能成功的思想。
6.亲情化原则。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导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和学生交朋友,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发现学生优点、成绩,鼓励学生进步,进而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导师职责
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采用五导策略,即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创新启智,并把五导策略作为导师的基本职责。
(1)思想引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引导各类学生积极进取;
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特别是要促进责任感、诚信与感恩等优秀品质的形成,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学业辅导。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按照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业基础制订学习与发展计划,介绍科学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有效地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定期向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了解该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难;定期帮助学生进行学情分析,找出问题,提出对策。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生活指导。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的生活习惯;
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多方协助,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协调好家长、学生、学校和任课教师的关系
(4)心理疏导。定期与学生谈心,了解生理、心理上的困惑,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成长中的烦恼、挫折等问题。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与各相关教师、家长联系,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5)创新启智
导师要把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根本任务。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现代的育人要求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四、实施办法
1.确立导育关系。学校组成以班主任为组长,全体任课教师都参与的班级导师组。全体任课教师都是导师,每个学生都有导师。导师在工作中自觉承担起了三重角色——像父母,在生活上体贴关怀;做良师,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鼓励指导;成益友,与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思想交流。学校采用随时随地调查学生和定期向学生问卷调查,确定导育关系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问卷调查。
2.建立导师工作手册制。为全员导师制的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脚踏实地,学校统一印制了导师工作手册和学生受导记录。导师工作手册主要有两大栏块:指导内容摘要和‘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记录,专供记录导师指导工作的开展和与家长的沟通情况,对学生的每次导育的情况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以利于导师积极反思总结,不断改进工作;学生受导记录是学生的受导情况反馈,每次受导的内容,学生都要有受导记录及受导后的感悟及收获,让学生在记录、感悟中,收获成长。
3.建立定期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导师要定期、不定期的与被指导学生进行交流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每次谈心和辅导必须认真备课,并将交流指导内容也要写入《导师工作记录》上的指导内容摘要栏。学生可随时把思想、生活、学习等情况向导师汇报,让导师帮助解决,每生每学期至少上交一份书面总结或心得体会。导师对学生进步的地方应及时给予充分的肯定,对不足的地方要给予积极的引导。可以通过口头交流、电话联系、书面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沟通。每位导师每周与责任学生保证一次交流辅导。
4.建立定期家校联络制度。结合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建立家校联络制度,要求导师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导师可根据学生的在校情况采用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或通过电话、或是预约……每学期至少与家长沟通两次,还可根据情况尽可能进行家访,与家长的沟通情况要填在《导师工作记录》上的‘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记录栏,同时,为使与家长的沟通更规范、更有效,学校制度了《家访守则》,使家校联系工作有章可循,此外,学校还坚持在节假日印发《导师与家长互动表》,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及时汇报给家长,并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和要求,使导师、家长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目的就是加强受导学生的全程管理,有效的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让导师制的内在意义真正的显现出来。
6.建立班级导师调度制度。以年级组、教学班为单位,召开导师调度会。班主任担任导师组组长,随时随地向本班导师了解受导学生的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召开碰头会,一起分析学生在学习、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共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形成高效的育人合力。年级组每学期组织召开2次(期中、期末各一次)调度会,导师要对受导的学生进行个案分析。班主任和级部主任都要做好记录,共同制定相应对策。
7.年级组定期开展导师系列专题教育活动。为了使导师在一段时间内工作目标更明确,工作重点更突出,给导师开展工作提供一个抓手,学校在主张导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外,还结合各个年级的实际情况,开展系列专题教育活动。例如结合一年级学生特点,学校在开学后的前三个月,相继开展以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感恩父母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
8.布置全面育人作业。导师在导育过程中要布置全面育人作业,让学生在做作业的.过程强化受育的效果,因此,导师的作业内容一定要体现全面,即要有思想品德教育、知识练习、生活教育、心理意志锻炼、创新启智等几方面的内容,学校统一设计出作业内容模块,每模块的具体作业内容由导师自己编写布置,每月至少布置一次全面育人作业。
五、导师选聘办法
1.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导师分配。以年级为单位,以教学班为单元,围绕学生的学习指导、生活管理、心理辅导和品德教育,为每个学生分配导师。领导干部带头担任导师;全体任课教师全员参与;处室职员择优选聘。每人担任10名左右学生的导师。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全程管理、个性化教育的格局。
2.选聘程序。
(1)学校提供教师的基本信息,让学生了解导师的情况。
(2)学生根据自己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需求选择对自己可能帮助最大的教师,填写《学生选择导师意向申请书》。
(3)教师根据学生的选择情况,再选择受导学生。
(4)在充分尊重师生的前提下,级部和班主任作适当调整确定,以保证教师带徒计划的完成。
(5)导师对受导学生的数量及信息进行统计,填写《师生组合情况统计表》上报学校存档。
(6)导师与受导学生见面签定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六、组织保障
1.学校领导小组。校长、副校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和班主任担任组员。负责导师制工作的规划、指导及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并带头接受受导学生。
2.年级指导小组。各科室主任分别担任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担任组员。
3.班级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各班选聘的学生成长导师担任组员。
七、评价与激励
1.过程评价
(1)全员导师制领导工作小组定期组织调研,通过对《导师工作手册》、《学生受导记录》、学生的阶段性汇报等材料的检查和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学生座谈会、电话随访家长等形式,对导师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两量(数量、质量)的统计评价。
(2)每学期两次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学校定期对导师制工作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提高教师积极参与为人导师的积极性。
2.辅导效果反馈办法
(1)看。看学生的日常学习表现、纪律表现、活动表现等等,将学生的各种表现情况与导师的工作挂钩,因为导师的职责就是培育全面的人,学生各方面的表现都离不开导师的教育,所以,学生在校的各种表现不仅与其班主任挂钩,还要与导师的工作挂钩。关于学生在校的各种表现与导师挂钩的量化办法可参阅政教处的有关记录,到时由政教处将有违犯校规记录的学生与其导师对应起来,提供给量化组,量化组可按某导师名下有违犯校规记录的学生数量量化该导师。值得注意德是:第一.政教处要存有每位导师的师生组合情况统计表。第二.平日要对违犯校规的学生做好详细的记录。
(2)查。查看学生的期中、期末检测成绩与进步幅度。
(3)听。听导师对受导个体情况的汇报;
听受导学生的对其导师的反映;听家长反馈孩子的表现变化。根据他们的反馈情况分析,受导学生是不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是不是各方面有所进步。
3.评价结果的处理
每学期末,综合量化评价导师的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并将导师个人成绩记入师德考核及年度考核成绩中,作为年度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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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
1、导师职责
导师参与工作室活动,引领学科研究方向,指导具体研究活动,推广研究成果。
2、首席名师的职责
组织、召开工作室成员会议,制定学期工作计划,确定成员阶段工作目标。
安排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每学期定期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引领学科建设。
集工作室全体成员的智慧,通过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名师的带头作用,引领全区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一定时期内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3、工作室成员职责
1)工作室集中活动实行网上通知制度,成员除因公出差外,应准时参加活动,避免缺席影响整个工作室的`工作。
2)工作室成员应积极、热情地投入工作室的工作。定期上报阶段性书面计划、总结材料。定期汇报工作及研究成果。
3)工作室成员平时学习以自学为主,在每学期自我发展计划中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按需有选择性地进行学习。
4)工作室成员每月定期集中学习一次。
5)工作室成员应依托工作室的网络平台,建立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开展在线研讨和互动交流,解答学科教学问题,通过评论、留言服务,公布成员电子邮箱等方式,确保交流效果。
6)工作室成员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有研究成果。
工作室成员的博客及电子档案资料和所设栏目要做到及时更新,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
二、考核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领衔人和导师负责。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三、管理
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由领衔人兼管。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四、经费
经费使用权归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经费主要用于:奖励成员工作;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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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营造青年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缩短青年教师教学“适应期”,促使他们迅速成长,以老带新,以优促新,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技能精湛的教师队伍,培养教师间的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特制本制度。
一、被指导对象:
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或自认为需要导师的青年教师。
二、指导教师的条件:
1、具有小高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
2、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的省、市级教学能手。
三、年限:
正常情况下保持三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四、对导师的要求:
1、全面关心被指导教师的成长,重点放在提高业务能力上。
2、对徒弟满足其随堂听课的要求,接受咨询,解答教学疑难;指导备、讲、批、辅、测等,并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3、指导班级常规管理和德育活动的开展。
4、每学期对徒弟的教学态度、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提出简要的书面评价意见,交教务处备案。
五、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必须尊重、主动、虚心。
2、听师傅的课每周不少于一节。
3、定期和师傅交流工作,以求得指导。
4、在指导教师帮助下,每学期至少在组内或学校上汇报课一节,写出教学总结或论文一篇以上。
六、检查与考核:
1、经教研组(备课组)推荐或双方自愿商定,签订师徒协议书存教务处。
2、教务处将定期检查协议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3、每学期开展青年教师赛教活动,对优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6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而培养高层次,高水平,具有创新能力,思想素质高的人才更是国家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为了激励研究所导师不断产出高层次研究成果,努力提高学术水平,从而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原有的研究生导师上岗聘任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予以修订。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凡我校具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及教育硕士导师资格的教师均可申请按年度上岗招收研究生。
第二条:申请上岗的导师须填写上岗申请表。
第三条:经审查符合该年度上岗条件的研究生导师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招生。
第四条: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凡当年年底满六十二岁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列入上岗导师范围。
2、凡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年度的7月份前不能毕业)的教师及在国外学习,工作(不能在校工作一半时间)的教师一般不列入上岗导师范围。
3、上岗导师原则上应符合如下科研条件,即近三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成果(其中文科第1项,理工科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
(3)出版专著1部(独著或第一著者);
(4)主持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1项(第一主持人);
(5)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人)。
如果某一项成果中完成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数量的2倍,视为符合两个上岗条件。文理科有国家级在研课题者可优先上岗,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招生指标给予适当倾斜。
第五条: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凡当年年底满五十七岁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再列入上岗导师范围。
2、凡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次年7月前不能毕业)的教师及在国外学习,工作(近4年期间不能在校工作一半时间)的教师一般不列入上岗导师范围。
3、上岗导师原则上应符合规定的'科研条件,即近三年完成以下成果的1项:
(1)在核心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
(3)出版专著1部(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
(4)参加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前四名)或一项省部级项目(前两名),或主持校级或厅局级研究项目1项;
(5)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三完成人)或获厅局级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人)。
第六条:教育硕士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上岗导师原则上应符合"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的前两条,并符合以下规定的科研条件,即近三年完成以下成果中的1项(个人历史上应有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如有涉及基础教育教学方法,课程改革等方面内容的成果者可优先考虑上岗。)
(1)在核心及其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
(3)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
(4)参加一项国家级科研或教学项目(前四名)或一项省部级项目(前两名),或主持校级或厅局级科研或教学研究项目1项;
(5)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奖励1项(前三完成人)或获厅局级科研,教学奖励1项(第一完成人)。
第七条: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由院系(中心)初审,研究生处复核并报告主管校长审批,教育硕士指导教师上岗由院系审核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八条:研究生指导教师获得资格后无特殊原因连续三年未上岗招生者,将自动丧失研究生自导教师资格。其后若欲招收研究生,须重新申报导师资格。
第九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学科建设等特殊需要,凡暂不符合上岗条件却需要上岗者,须个人写出申请,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报告,研究生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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