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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料管理制度(精选13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同资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1
为了将公司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档案管理内容:公司将规划、方案、各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董事会、股东会及重要会议材料、人事资料、信用材料、合同、工资档案、学习材料、发言材料、技术资料、设备资料、各级报告、荣誉证书、土地、房产资料等具有可查性或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各部门内部形成的文件、规定、资料等应主动整理好提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以便备查,整理事记等。
2、档案登记:档案室建立档案登记簿,将所有档案详细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存档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方可将资料入档,否则档案管理员不予接受。
3、档案的查阅:
(1)任何人查阅档案,如需在档案室内短时间查阅可不打借条;如需在档案室之外查阅使用,必须打借条方可借给。每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2)公司各部门经理及相当于此级别以上管理人员查阅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员直接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有本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书面证明,方可到档案管理员处办理查阅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证明方可查阅。
4、档案的保护:
(1)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2)严禁擅自翻印、抄录、拷贝、转借,更不得遗失。如确实需要抄录和复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的批准申请方可抄录或复制。
(3)微机室及有电脑的.部门严禁为无总经理签名(复印签名视为无签名)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技术、设备、标准资料)打印、拷贝或复印。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4)任何档案严禁带出公司大门。如确因外出加工配件等须携带有关技术资料或图纸,必须由分管经理签字批准,保卫方可放行。否则,如被保卫查出未经分管经理批准蓄意带出者,须查明原因报综合管理部,并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XX元。如保卫未查出,被带出公司以外而造成损失的,除对当事人罚款外,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损失,同时对责任保卫失职罚款100元。未造成损失的,除对当事人罚款外,对责任保卫失职罚款50元。
5、公司购买设备时的随机技术资料、说明书、装箱单等,员工外出学习时发放的学习资料,聘请师傅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资料等,申请购买的技术资料等,必须在到达公司24小时到档案管理员处办理登记存档手续,否则每拖延24小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需长期借出专人使用的,必须由专用人员写出书面借条,报总经理签名批准后借出,并由档案员办理登记手续。专用人员必须妥善保存,严禁外传、泄露秘密。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10000元,并承担公司一切损失。
7、人力资源科将公司人事资料、员工罚款资料建立微机档案,进行微机管理,并确保查询打印的资料完整准确无误。
8、档案管理员每年1-2月份对公司上年度在微机内存贮的规划、规章制度、人事资料、合同、协议、工资档案、学习材料、发言材料、技术资料、报告等具有可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分类整理拷贝,标明名目后,存档备查。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括业务部门与客户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档案)。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公司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行政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
三、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管理中心。
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办公室甄别,并予以销毁。
3、办公室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5、各部门员工可在办公室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维护公司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资料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安装合同、供气合同及大型用户的照付不议合同。
第三条用户合同具体包括: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合同、燃气报警器安装合同、城市燃气居民用户供气合同、城市燃气商业用户供气合同及大用户照付不议合同,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增减合同类别。
第四条符合正常业务流程的零散居民用户安装合同由业务人员与用户签订即可,对于商业用户安装合同、集体用户安装合同应由市场部经理审核签字,分批付款的安装合同由经营副总签字审批;供气合同由业务人员直接办理,未结清安装费用需要送气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照付不议合同由经营副总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五条合同内容要按规定填写,主要条款必须清晰完整,权责要明确。集体用户必须有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有工期要求的要经过规划建设部测算后予以明确;分批付款合同一定要明确交款期限和工程安装内容步骤,大型用户涉及产权归属争议的由经营副总审核确定。
第六条天然气安装合同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及预算部门测定的.金额进行收费,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多收或少收任何款项,严禁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第七条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的《天然气用户送气通知单》和安装验收图纸办理开户手续,签订供气合同。
第八条用户开户后,要及时完善表务信息、地址信息、燃气具信息等,并打印用户信息。
第九条照付不议合同适用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和年用气规模在300万立方米或日用气规模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集中采暖锅炉、大型中央空调)等,照付不议合同由市场部、财务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由经营副总经理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十条业务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包括有关的信函、图表、批件、预算及通知单等)按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用户档案的建立要全面、及时、准确,不得将用户档案和信息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十一条各类用户资料的查询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严禁泄漏公司和用户信息,具体规定由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计算机上的用户信息由业务人员填写备份,后台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要严格设置分级管理和查询使用权限,保障信息安全,保全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20xx十月一日起执行。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档案资料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消防验收意见书、竣工资料等。
二、档案资料管理原则
1、档案资料实行专人专管,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①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正、副本)、消防验收意见书、物业设备移交清单等原件归材料部肖瑜管理;
②投标文件、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竣工资料原件等归成本部张艳芝管理,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正、副本)等影印件留存备查。
2、原则上所有原件只作存档,不予外借;
3、专管员负责统筹整理、保管公司档案资料,同时履行本职的责任和义务。
4、各项目部应及时移交档案资料,并以影印件的形式保存。
三、档案资料的移交
1、工程项目在中标后其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由技术部负责整理一份完整的原件,并移交材料部肖瑜归档,成本部留存影印件备查;投标文件由成本部存档备查。
2、工程项目在正式下发中标通知书、签署合同资料及文件后,由项目部或相关经手人将其所有原件移交材料部肖瑜存档;项目部及成本部分别留存影印件备查。
3、工程项目过程资料,如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等原件交由成本部张艳芝归档,项目部留存影印件备查。
4、竣工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物业设备移交清单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由项目部将原件交由材料部肖瑜存档;项目部留存影印件备查。
5、档案资料移交时,必须注明文件名称和概要,移交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6、移交的档案资料由专管员整理保存,必须注明资料类型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四、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
1、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并进行分类汇总,编制统计清单,以电子档形式备案方便查阅,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2、项目部或个人档案资料查询可在项目部查阅影印件;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资料原件查阅,须经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员处办理相关借阅手续,档案资料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3、档案资料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4、保存的档案资料每季度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档案资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6、档案资料柜钥匙供2份,管理员1份,另一份由成本部杨鲜峰留存,以备不时之需。其他人不得擅自挪用档案柜钥匙,更不能私自复制。
7、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
(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
(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
(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
(一)职能部门职责:
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
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
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
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第七条合同谈判必须有公司领导(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至少2人以上共同参与,个人不得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审核
第八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依据《合同审批表》(附后)由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经理、法律顾问等,依其工作职责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种类和内容尽量选用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示范、推荐文本;如不适用可自行拟定合同,拟定合同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其他约定事项等
第十条除合同履行处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将协议、合同写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
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对方资信不明的,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其他人员无权办理:
(一)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一)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委托代理人履行如下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和签订合同;
2、对签订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有利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签订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负责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保管本人签订和负责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后应及时将资料送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四)《授权委托书》只限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代作他用。
(五)委托代理人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应责成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
(六)委托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不再适宜担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的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等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要适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合同不能
履行,应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五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管理和执行部门除书面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当立即将对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或执行总经理,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避免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等。
对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一)当我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说明理由并取得对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如果同意变更亦应签订变更协议;如果不同意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当需要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二)当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立即回复对方,表明我方意见。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发生合同纠份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的资信状
况调查、谈判纪要、意向书、公证书、担保书、授权委托书、往来文书、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视听资料、图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种相关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归档的书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门保存原件;其他相关部门原则上提供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原件的须于合同签订前告知合同签订部门。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后,须于10日内完成对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在合同履行完毕10日内,负责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的卷宗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
(一)合同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号、装订和存档,合同承办人员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
(二)一般合同档案保存为10年,重大合同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三)借阅和复制合同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防丢失。
(四)未经审核或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合同,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印章管理部门不得盖章,财务部不得拨款结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专用章,部门和项目部印章未经授权一律不准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按违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专用章仅限于签订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权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刻制、编号和管理,严禁员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先签字后盖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纸或其它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需要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回收,严防丢失。
第二十八条合同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
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当由借用人员填写《合同专用章借用登记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合同印章借用完毕,应当按时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章合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合同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况,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顺利履行,防范合同纠纷
第三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二)合同管理台帐及档案建立情况;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四)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受检查部门要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检查情况,有权对受检查部门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在订立、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部门和个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三)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6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主要是信誉及资
三、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四、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八、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4、及时督促业务员回收款项,年内回款率达到90%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及项目工程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各法人单位,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分管副总裁同意(非危险物品采购合同除外)。未经审批与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洽谈人和审批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形式
1、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订单、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3、各法人单位在经营范围内应当以各法人单位的名义订立各类合同。
第五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六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在约定争议解决管辖地时,原则上约定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
第八条订立合同应遵循洽谈、审查、批准的分权制约原则。公司合同实行谁洽谈、订立,谁履行的原则。
第九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在合同签订前应由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先行论证,确认后的论证资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报审;无论证资料的合同洽谈部门有权拒绝签批。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下列合同由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审批、签发:
1、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在职责权限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各直属中心或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技术中心分管的采购合同,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在20万元以下的,可由副总裁授权采购部负责人审批、签发。
3、项目工程合同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洽谈(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工程部邀请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人员共同洽谈),草拟合同文本,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提请各使用单位所属中心分管副总裁或各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签订。
二、下列合同由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批:
1、有给付内容的合同,标的额为100-500万元的;
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20——50万元的;
3、非标设备采购,标的超过5万元的;
4、年度合同;
三、下列合同由总裁审批:
1、给付金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合同;
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50万元以上的;
四、下列合同由执行董事审批:
1、山松、热电、牧业、医院洽谈的合同达到总裁审批标准的报执行董事审批。
2、合资经营合同;租赁厂区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作、转让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五、涉及重大、复杂事项的合同订立前,洽谈单位应通过专业审查部门,组织法律审查部门、批准人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合同洽谈审查会,对合同原本进行会审。
第十二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法务室审核。
2、审核。对送审的合同,法务室应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最后作出:可签发、不可签发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3、批准。法务室审核后,签批人在合同签约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审批的意见办理。
4、采用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可不报法务室审核;合同文本有修改、采用对方合同文本或约定有定金、预付款的合同,一律报法务室审核。
5、审核批准时间
(1)较为简单的合同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2)较为重大的、复杂的合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3)重大、复杂的合同,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审查工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十四条各中心或法人单位应根据合同编号建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合同签约批准人汇报并通知法务室。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应将合同原本一份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合同签约批准人审核通过方可。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一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洽谈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处理。洽谈人和使用单位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部几个单位的,应在内部协调好,做好配合工作,统一意见,可成立一个由各单位代表组成的纠纷处理小组,由洽谈单位为主负责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十三条需要法律帮助的合同纠纷,可提请公司法务室协助解决,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协助配合。
第二十四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一级:公司由总裁总负责,分管副总裁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归口管理部门为法务室。
二级:公司下属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各相关部门和法人单位。
第二十八条法律事务室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严密性;
3、负责对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4、负责考评公司下属各部门、法人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处理合同纠纷;主持或参与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活动;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8、管理公司合同章、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
1、洽谈、起草合同,论证合同的可行性。
2、建立合同档案。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合同档案。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单位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标的额、对方单位、履行过程、交接情况、验收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4、负责审查本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有关机关审批、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5、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6、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7、应由专门(或兼职)人员统一管理合同及合同类函件,并将管理合同的部门及负责人或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公司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条洽谈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或委派专人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公司及各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损失或纠纷的应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公司总部所有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及驻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务室保管;驻外分厂法人单位原财务部门保管的合同专用章仍由其保管。第三十二条奖励与处罚
1、与合同洽谈、订立、履行、审查相关的公司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相关职责,未按相关制度履行的,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2、公司合同法律审查部门、专业审查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对合同业务活动行使监督权。对合同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错误行为有纠正的权利和职责。
3、公司合同业务的具体工作人员在从事合同业务活动中,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时主张合同权利而不超过时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职责。在合同业务活动中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应酌情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在报批合同时,应将项目立项申请书随同合同一并报批。
第三十四条公司涉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的合同管理,由公司有关部门另行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法务室负责解释。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完善评审程序,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一般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文件,再按流程送审。
2、特殊/重大合同(订立价款在五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股权收购、并购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部门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均必须提请公司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三)职责
1、公司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合同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分管副总、(总监)、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PMC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及承办部门(当事部门)负责人组成,合同评审小组的组长为总经理。
2、合同承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合同草本,提交相关资信资料,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3、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和单元产品的生产能力、交货周期以及技术协议的可行性的审查,并参与单位产品成本的测算。
4、销售部负责评审新产品/项目的开发能力及市场前景的评估。
5、工程部负责评审工程项目的生产能力、安装进度以及技术协议的可行性,并参与工程项目成本的测算。
6、PMC部负责审核采购能力和采购周期,并参与材料成本的测算。
7、财务部负责评审付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确认成本及利润指标,票据提供是否符合税务规定。
8、法务部负责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签订的一切书面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对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9、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审批。
二、评审原则
(一)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对合同进行专业性审查。
(二)法务部对所有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三)紧急采购、特殊原因的物资采购,或其他原因特批的采购(商务)或销售的项目订单或合同,可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
三、评审内容
(一)建设工程(土建)合同
1、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审核费用是否合理。主要测算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费用、间接费用及取费标准、定额选用、交(竣)工日期等;
3、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
4、审核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二)买卖合同
1、审核供应商的选择情况;
2、审核比价核价、优质优价(性价比)情况;
3、审核备品配件、随机配件的供应条款;
4、审核交付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要求和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三)加工承揽(技改、维修)合同
1、审核承揽方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审核比价核价(性价比)及加工费用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
4、审核交付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四)运输合同
1、审核运输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评审运输费用标准(性价比)是否合理;
3、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4、评审服务与承诺条款;
5、评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条款;
6、审查有无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五)商务合同
1、商务合同是指:公司与有关合作伙伴商定并准备签订的设备技术引进合同、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谈判备忘录、补偿贸易合同、专项协议书、销售确认书等。
2、审核合作伙伴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3、审核费用、责任是否合理。主要测算取费标准、间接费用,审核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的对等关系的条款等;
4、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
5、审核服务质量与承诺条款;
6、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7、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8、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四、评审程序
(一)合同评审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专题会议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召集。
(二)合同评审工作开始前,先由合同承办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起草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应优先采用示范合同文本;如无合同示范文本,则可结合实际情况起草或与合同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三)合同评审组织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须评审的合同文件及供应商的选择、核价比价、服务与承诺等相关资料送交各评审参加部门。
(四)合同评审专题会议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听取合同承办部门关于询价比价、平等协商、厂家选择等情况的介绍;
2、审查要约(询价函)、承诺(报价函)的内容;
3、评审合同的条款。重点评审合同价款、质量、交货期、服务与承诺、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等条款;
4、对被评审的合同提出结论性意见。参会人员均应在合同评审记录上签字。
(五)合同评审通过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件和汇总后的评审意见送交财务部审核,后分别报分管领导和财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9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公司风险,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2)拟定、修改、审查本公司内外合同,防范公司风险;
3)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4)做好合同登记、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7)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运营中心、市场中心、配送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会同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除及时清洁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3)所有合同都应按照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4)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5)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等。
6)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7)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8)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位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签订须知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资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6)名片;
7)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8)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9)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10)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11)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公司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6)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7)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2)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反映。
3)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向单位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三)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__条款”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4)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1)合同金额
第11条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中应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确双方职责。
第15条销售部客户经理依据变更后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解除协议》办理由于变更和解除导致的违约赔偿事项,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约定无法履行的诉讼事项。
第16条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第五章销售合同存档与保管
第17条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和《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以及其他关联的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变更申请单》、《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客户流失报告单》),必须齐备并归类存档。
第18条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客户编制《销售合同登记表》,登记客户名称、签约时间、到期时间、信用账期等重要信息;
第19条客户经理应每月检查登记表的到期时间,确保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前与客户签署新的销售合同;若客户不同意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按本制度第13条执行。
第20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第21条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第23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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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地开展广告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认真学习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和利益。
2、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必须由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合同法规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3、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所有承接的广告都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印制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文本,签订广告业务发布合同。
4、广告业务发布合同的签订,应严格审查、审批制度。严格合同专用章使用,保管制度,严格合同统一编号,及时归案制度。
5、广告发布业务合同或代理发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依法签订、依法变更、依法解除、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经营的活动。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12
1.合同评审制度
合同评审制度指的是一套有效的合同评审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合同所包含的各项条款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实现双方的商业目的,并对各方的利益都有保障。
1.1 建立合同评审制度
制定合同评审制度可以帮助企业确保在各项业务活动中保护企业的利益。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合同评审制度,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1.2 审核合同条款
在合同评审中,合同的各项条款应该被细致地审核,以确保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审核的过程中要关注的重点包括:
合同的执行条款:确保合同中的执行条款和双方的商业目标相符,并且不违反任何相关的业务法规和法律法规。
风险评估:评估合同的所有条款,以确保不会对任何一方造成财务上的损失或其他阻碍。
保密性约定:确保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性约定符合相关法规,并且明确约定业务信息的保密措施。
1.3 锁定合同版本
一旦确认合同条款并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就应该制定一个可追溯、可证明的措施来确保最新版本的合同在所有阶段都得到应用。该措施包括使用版本控制工具来跟踪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所有修改点。同时,在合同签署之前,要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合同评审流程
对于每一份合同,都应该拥有一套明确的评审流程,包括可能的'审批流程和所有必需的步骤,使得合同能够被快速、准确地评审。整个合同评审流程需要包含以下基本环节:
2.1 合同评估
在初步评估阶段,要确认参与评审的所有用户、评审的目的和评审的范围。确认身份验证,并检查所有变更的位置。
2.2 合同审核
接下来,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核,以确保所有的合同条款都符合商业目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引起任何法律争议,以及能够确保双方利益都得到保障。
2.3 合同修改
合同评审存在必要的合同修改。合同评审员需要根据已经的评审,修改合同的确认标题,并标记出修改和建议。
2.4 合同批准
对于所有合同修改,需要有经过授权的人确认题头,选择批准或拒绝合同修复。这个步骤负责最后确认修改,以及确认审核结果。
2.5 合同确认
最后一步是合同确认。确认应对最终修改的合同备份,以及审核结果的认可。
3. 合同评审制度的重要性
制定合同评审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3.1 避免风险
通过合同评审,可以避免因法律、业务方面的失误而造成的可能的风险。确保双方的业务目标可以达到,可靠性和合理性都可以得到保证。
3.2 管理合同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企业供应链和采购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并且也对其它商业活动至关重要。合同评审能够帮助企业清楚理解所有合同内容,并对合同所涉及的风险有预先的了解。
3.3 提高效率
合同评审可以帮助企业加速商业活动反应的速度,以较短的时间审核所有合同内容,并且能够根据商业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建立合同评审制度都是非常必要的,一个系统化的合同评审方案将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的管理所有商业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避免风险。虽然合同评审流程可能需要较大的投入,但长远来看,这对于企业而言,是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值得投资和实施。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13
一、入职流程及说明
1、应聘者在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约定期限一周内到行政人事管理部办理入职手续,超过期限则视为自动放弃。
2、入职需提供以下资料:
新员工入职报到时,需填写《新员工录用登记表》、《员工服务承诺书》、《保密协议》(部分岗位),并同时向公司提交下述材料:
(1)个人简历及一寸近期半身免冠相片三张;
(2)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市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4)离职证明材料;
(5)根据岗位的情况,办理入职的员工须提供深圳户籍人员担保书或无犯罪记录证明,担保人必须协同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6)提供公司对应银行账户信息。
3、入职流程及说明:
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填写登记表、员工承诺书、递交入职资料等)→行政人事管理部进行岗前入职培训→培训考试通过后由店经理(店长)、行政人事管理部、连锁药店总经理审批入职资料→录入指纹→阅读岗位说明书及公司员工手册→发放工牌→更新花名册、通讯录→公司短号申请→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部门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行政人事管理部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岗位跟踪
二、说明:
1)员工离职的书面申请需经过店经理(店长)、行政人事管理部、连锁药店总经理批准之日起30天方可办理离职,行政人事管理部和申请人所在门店店经理(店长)在规定期限内招聘或调配工作接替人。在此期间,离职申请人必须做好保密、交接工作,并恪尽职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如未按公司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所有岗位按签订的《保密协议》予以处理。如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扣罚所有费用,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离职申请人须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及详细的工作交接附件,需由店经理(店长)、行管部、财务部、连锁药店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管理部,方可进行工资结算
3)所有离职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资料带出公司,公司将保留2年以内的保密追诉权(特殊岗位以保密协议为准)。
4)公司对于未经过正当途径擅自离职且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予以开除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如离职申请人未经批准离职,并未回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则与员工本人和紧急联系人联系,并发短信留底以便备查,如连续三个工作日未办理离职手续,将按开除(自动离职)处理,如因未交接工作而产生的.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
5)员工接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或其离职申请被批准后,应按指定的日期办理门店工作交接及行政人事管理部相关离职手续,交回一切所属公司物品。
三、辞退/开除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违规者者,将予以辞退/开除: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五日(含)以上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接受贿赂者;
4、玩忽职守,贻误要务,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鉴或私改公司文件者;
7、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器材及文件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
8、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严重者;
9、年终考核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0、工作时期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1、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其他因素。
12、不符合月度绩效考核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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