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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规章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事规章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调整人员时,应先依据《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或办理变动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
一、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身份证、人口流动证、健康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二、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
三、参加至少3天的入厂培训(人事部组织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状况培训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及技能培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除全勤奖以外的其他奖金)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以辞退处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签定人事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绩效奖等奖金及薪资的提升。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进餐。
四、爱护公物,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公司、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并办理《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
六、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确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人事部审批,由人事部统计加班费或安排调休(除制造部/品质部的一线员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调休算外,其它各部门员工、主管、经理的超时加班一律不计加班薪资和调休。)
第十条、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条:出勤要求
一、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二、迟到早退扣款规则:1个月内最多允许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3次为免扣款,如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免扣款次数超过3次后,每分钟扣款2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者当缺勤1天计。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劳动。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
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和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
(一)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
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如约定了服务期,则应在外出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之前根据约定的服务期限重新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午时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坚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5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8:41-9:10为迟到,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执行。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7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九、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为主要用人原则。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和“入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2、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3、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4、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用人部门考核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九、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辞退。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六、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七、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员工3年1次7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部门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5、员工探亲期间的路费、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一、产育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2、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3、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4、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
2、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四、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五、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六、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三十七、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八、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签字批准后,由人事部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十九、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一、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二、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四十三、对于无故不上班的员工,公司视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元,两天罚款500元,旷工持续四天以上者(含四天)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因旷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十四、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五、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继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四十六、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七、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节、附则
四十八、公司属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四十九、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8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热爱党务工作;
5、进取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
6、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谈话、任职的程序。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党工委的集体讨论决定,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2)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3)个人不能改变党工委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5)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6)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由组织部管理,科员以上的档案由办公室实施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要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查阅干部档案。
九、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干部职工请销假:
1、凡因事不能上班须请假的,假期在一天内由本部室负责人批准。
2、请假二天以上的,由本部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
3、科以下人员请假由各部室批准,科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4、凡请假期两天以上,均要填写《请假报告表》,按规定审批,并将请假报告表呈送办公室备案。
5、凡请假离开市区的一律由委领导批准。
6、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领导批准后可由所在部室填写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查。
7、凡是工委集体活动或学习开会等,因事请假的由各部室领导负责向主持活动或会议的领导报告。
8、休假期满后,应按批假程序向有关领导销假。
9、凡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当年工休假者,当年不得享受工休假。
10、干部职工请探亲假、生育假、工休假、婚丧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9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
第二条本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
第三条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四条经办考绩之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之立场评议,不得泄漏或循私,违者分别惩处。
第五条本公司编制内各级职员遇有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员额时,凡考绩优异人员,概应予优先递补。
第六条本公司考核工作为组长考核一般职员,主任考核组长及副组长,经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经理级人员由总副经理考核。
第七条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作严正之考核,并记录于期中及期末考绩表内,以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
第八条本公司各级职员期中考绩应于当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绩应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九条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得视其原因、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职、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之奖励,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对本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行而获显著绩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变,冒险抢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对有危害本公司产业或设备之意图,能预先觉察,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者。
第十条凡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得视其情节之轻重,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行为不检,屡诫不听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致本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者。
三、对可预见之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措置失当,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损害者。
四、对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顾或隐匿不报,因而怠误事机致本公司遭受损害者。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应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将各级职员之勤惰及奖惩资料填妥送请总考。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绩:
一、到职未满半年者。
二、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职察看之处分者。
五、中途离职者。
第十三条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之人员,仍应填具勤情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不参加考核字样及原因。
第十四条第十二条所称之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除第四、五项留职察看及中途离职者,不发年终奖金外,其第一、二、三项得酌予奖励。
第十五条年度考绩依成绩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绩满90分以上者,列为一等升职一级,或加薪十级。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列为二等加薪五级。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列为三等加薪三级。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列为四等加薪一级。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五等薪资不作调整。
第十六条凡当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增减之分数依下列规定。
一、记大功一次加十分,记功一次加五分,嘉奖一次加二分。
二、记大过一次减十分,记过一次减五分,申诫一次减二分。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种惩戒。
二、迟到或早退共达十次以上者。
三、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四、旷职达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当年度内曾受记过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旷职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条请假、迟到、早退及旷职除前两条之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扣减年终奖金。
一、事假: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经特准者外,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四、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
第二十条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0
第一则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 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 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兼 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 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 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 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 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 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 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 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 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 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 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 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 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 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 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 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2:00—6:30 晚上7:00—10:00 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编辑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加 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必须通知部门主管。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记录。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经理级以下人员每晚加班2小时,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每累记加班24个小时,或连续加班12个小时没有休息,可申请一天带薪假期,或相当于三天工资的加班补助金。管理层为不计酬加班。
加 班 请 假:
1 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 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 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4 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节 假 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3天)、春节(8天),给予休假 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工作年假: 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
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2周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二、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公司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 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三、探亲假: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7天的探亲假;
四、婚假:职员结婚给婚假10天假期,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进行经济处罚、停职或开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六则 工资待遇
一、 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元的工龄补助。
二、 奖金: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三、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
四、职员工资发放日期: 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五、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七则 奖惩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则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八则 福利
一、 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 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 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 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 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1
入职手续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行政人事规章制度。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管理制度《行政人事规章制度》。
离职手续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惩制度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投诉制度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xx超市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内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xx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内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内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电话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电话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天者。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薪资
一、发薪日期
每月15日,公司支付员工上月薪金。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金。公司将薪金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出的银行账户内,员工可凭存折到银行领取。
二、薪资系列公司薪酬体系分为三种类型:
1、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主要包括主管以上以年度为周期对其工作业绩水平等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酬的员工;
2、与年度绩效、季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主要指从事采购、行政、财务等行管类员工;
3、岗位工资制:主要指从事服务人员、保安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的'保洁、理货人员等。
三、薪资结构
1、基本工资:为保障各层级员工基本生活需求而设定,其数额与员工所处岗级相关。
2、岗位津贴:对工作超时间有弹性的行管员工给予岗位津贴,根据其工作特点确定等级,原则上不另外计算加班工资,如确实节假日工作时间较多,可适当调休。
3、职务津贴:为鼓励各层级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能,负起管理责任而设置。
4、加班工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绩效工资:根据经营绩效,设置绩效工资基数,适用于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将其职务效益挂钩。
6、考核工资:适用于岗位工资制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奖优罚劣上下浮动,以体现岗位职责履行差异,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业绩,考核工资扣罚标准可由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职责拟定,公司核定后统一执行。
7、年终奖金:适用于中层以上员工,在工资总额中保留20%,年终时根据全年业绩考核挂钩上下浮动,以体现业绩差异,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业绩。
8、特别奖金:适用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在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在日常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为公司创利或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特别奖励。
四、薪资管理
1、薪资初定:新员工入公司时,主管以下人员工资由办公室会同部门经理根据有关标准和综合因素提出建议,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主管及部门副经理人员由总经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工资为初定岗位人员工资的80%。
2、薪资调整
(1)转正调整:当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后,其试用期工资即可调整为转正工资,若有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经总经理核准可适当升级。
(2)岗位调整:员工岗位发生变动,薪资也相应调整。
(3)年度调整:公司每年根据物价等因素,经董事会同意,可进行薪资普调。
(4)特殊调整:对有特殊贡献,表现突出,或公司紧缺,关键人才,可由部门申请或由总经理直接进行调整。
3、薪资核算
(1)办公室按照《员工薪资标准表》作为薪资计算依据,并根据每次调整状况及时进行修订。
(2)缺勤扣款
(3)其他扣除项目:工资核算表中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其他管理处罚等
(4)员工正常辞职,在办理完所有规定手续后,公司于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按标准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在岗天数—缺勤天数)结算发放薪资。
(5)公司主动辞退的员工(因违法犯罪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被公司开除的除外),在员工办理完规定手续后,公司除正常结算工资外,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6)员工在当年12月31日前主动辞职的,以及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不享受年终奖励。
4、沟通:员工在薪资初定后,由办公室根据批准的工资标准对员工进行谈话反馈;在薪资调整后,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与其进行谈话反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进行谈话反馈。
第五章福利
一、法定保险
公司对固定全日制用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二、公司福利
1、交通补贴: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交通补贴,具体金额为每月60元。市内办公事经总经理室同意好可以实报实销。
2、通讯补贴:对需在公司以外办理公事或业务岗位的员工,给予补贴。
3、误餐补贴:员工按考勤每天补助6元餐费。
4、劳保:员工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发放服装、劳动保护等用品,具体参见相关制度。
第六章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和解除
1、公司将在新入职的员工培训结束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对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与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能不支付经济补偿:
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⑷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6、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毕离职手续,未办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离职手续包括:
⑴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离职交接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退还公司公物,并到办公室办理手续;
⑸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⑹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⑺如与公司签订了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3、部门以上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4、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办公室或员工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四、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办公室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章安全与保卫
一、安全保卫与消防
1、良好安全的环境和保卫体系是乐购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每一个乐购员工的重要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对自身和同事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同时也应承担由于您的不慎举动而给个人和同事、顾客、公司带来的不良后果。
2、担任领导职务的各级主管,在安全健康与保卫消防方面负有特殊责任,并应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来建立并保持一个安全与健康的环境。
3、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遭受伤害,或是发现他人遭受伤害,请及时通知您的主管和安全保卫部门。您在工作时发现任何事故的隐患,或是您的同事操作不规范,请及时提醒,以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治安保卫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应佩戴公司的标识牌,请妥善保管和佩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此牌交还公司。
2、禁烟: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任何禁烟区内吸烟,并且只能在公司规定的时段在本公司指定的区域吸烟。
3、检举与举报任何有损员工、公司利益的事件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如果您发现个别员工、顾客的行为侵害了顾客、公司或员工的利益,请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反映,公司将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第八章其他
一、培训与职业发展
1、培训: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的协调、统筹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岗位培训、员工基本素质培训、管理层培训、专业(行业)培训及其他培训等。培训方式可根据培训需要多样化。
2、职业发展:公司为每位员工拟定职业发展规划,员工可以通过岗位轮换增加自己的技能和工作经验,公司也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晋升通道。
二、考核奖励
1、公司在年度、季度、月度对不同层级员工进行考核,并与薪资挂钩。
2、对于基层服务岗位,公司每月评选星级员工,并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3
1、用人理念:崇尚“用人如用器,取其所长”的用人理念。
2、用人原则:荐举人才“唯才是举”;使用人才“用当其才,才能人尽其用”;吸引人才“给人才提供一个自我价值展现的环境”;留才“用事留才或情感留人”。
3、以人为本:人才是公司的灵魂,崇尚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共同发展,建一流企业、一流用人机制与制度。
4、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每季度初(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由行政人事部门制定人力资源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择人条件提出用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招聘。
5、新员工招聘程序:
5.1行政人事部在各类人才大市场、大专院校组织人才招聘(或用人单位推荐)。
5.2行政人事部先进行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初审材料包括简历、学历证、身份证和其它能说明应聘人员能力的有效证明。
5.3安排初选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 / 考核,将考试 / 考核成绩优秀者安排面试,面试由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重要岗位招聘由总经理面试。
5.4根据考试 / 考核成绩和面试评估成绩由主管副总经理和用人部门经理初步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5.5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5.6行政人事部通知被录用人员及公司聘用意向,被录用人员接受聘用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其带齐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
6、新员工录用报到程序:
6.1新录用人员在行政人事部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xx电器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在完全同意遵守本《企业管理制度》和本劳动合同书中各项条款后签署劳动合同。
6.2在行政人事部领取 “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并认真填写。对表中所有内 容不得伪造,隐瞒。
6.3属大专以上学历的.新员工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正本,副本(复印件)。副本与《劳动合同书》和“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等应聘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学历(或学位)证书副本交常务副总经理存档。
6.4属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的新员工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正本,副本(复印件)。副本与《劳动合同书》和“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等应聘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6.5员工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经批准,一个月过后就可离职并按正常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
6.6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前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健康检查,费用自理。
6.7特殊工种或重要岗位录用的新员工需要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有深圳市常住户口人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6.8新员工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由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门安排工作。
7、新员工一经录用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新员工试用期不满10天,其工资用于充抵招聘及培训费用。试用期满由受聘新员工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受聘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客观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工作表现突出的新员工,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转正。
8、新员工转正后可以参加评级,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并享受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有突出贡献者可以获得表扬、晋升和奖励。
9、试用期满后,新员工实际工作能力与录用时本人所述能力有较大差距时,公司有权延长其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降低工资或调整工作等,新员工有权重新选择。
10、凡经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已经被录用者将立即无条件辞退:
10.1被确认触及刑法的在案者;
10.2个人简历、证件、证书等弄虚作假者;
10.3录用时所述工作能力与实际能力相差甚远者;
10.4试用期内无故旷工者;
11、在职员工欲自愿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批准后,在三十天内(试用期员工在十五天内)进行工作移交。辞职申请没有被批准而自行离开公司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2、欲辞职员工应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如实填写辞职理由,交本部门经理提出离职意见,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13、辞职批准后,辞职人员到行政部领取 “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到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所有欠款,归还公司所有设备、器件、工具、文件、技术资料等,所有手续办完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14、欲辞职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提交经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和“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由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通知书,财务部接到由公司领导最终签发的离职通知书方可发放薪金。薪金的发放时间与公司员工正常发放时间相同。
15、欲辞职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完有效辞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者,或即辞即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6、对自动离职者,一律除名处理,停发薪金。待补办好辞职手续后,扣除半个月薪水,以用于补偿公司损失。
17、已辞职员工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企业从事相同工作,不能利用公司的技术,商业资料为他人服务,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否则公司将有权采用各种有效手段进行追讨,必要时可以采用法律手段。
18、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立即予以辞退:
18.1 触及刑法的在案者;
18.2 贪污公款,报假帐,欺骗公司领导,情况严重者;
18.3 盗窃、扩散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对公司造成损失者;
18.4 盗窃或恶意损坏公共及他人财物者;
18.5 不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正常进展者。
19、公司给员工提供多种培训机会,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不同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培训可以由公司安排,也可以个人申请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培训班。
20、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培训班,对那些培训内容有利于本职工作,能有效提升员工素质的培训,公司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4
为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有关精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特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及录用
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呈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制定招聘计划及编制预算,并向外部和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程序为初审(材料审核)、初试(能力测试)、复试(深入面试)、发出录用通知、办理用工手续。
初审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初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负责处理,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负责人员应在面试表上填写面试意见。通过复试的人员资料转到人事部,由人事部负责发出录用通知并办理用工手续。初试和复试的时间由人事部与具体面试经理协商,通知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
二、用工手续及人事档案管理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应注明报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劳动手册原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3张。办理录用的手续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同时办理胸牌,并告知公司及相应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应聘人员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聘员工职业诚信保证书、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和照片,人事部专人统一保管。
三、员工离职
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经办人员需要在表格上签字。最后由财务部依据交接表格及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结算和支付工资。
四、考勤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五、薪酬制度
按公司目前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培训
职工培训包括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
在岗培训为老员工带领新员工在岗位上的培训和学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落实。专业培训为依据公司岗位需要,安排员工到专业机构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5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二、人员流动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三、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去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四、档案资料管理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
(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
(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
(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6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用人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所需人员对外公开招聘,严格实行公司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化管理。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 综合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办理员工的录取、聘用、调度、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岗位编制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定薪管理。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及岗位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生产部门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至少一周向综合部作出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用人部门按核准的指标及用工性质协助综合部对外招聘人员。严禁无计划雇用临时工人。
第九条 综合部负责编制年度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及方案,其他部门无条件配合,以供公司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聘用管理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用人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一条 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聘用权限
1、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职员,部门经理(经理、总监),由总经理提名报请董事会同意;
3、公司财务人员直接由董事会聘任;
4、一般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别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确需增加用人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由综合部与用人需求部门协商,先在部门内部进行调整;
2、部门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综合部在全公司内调配。
3、在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进行对外招聘。
第十五条 新聘员工,受聘人必须填写 “员工入职审批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综合部审查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六条 新聘人员聘用规定
1、公司所需所有工作人员,按公司规定的岗位编制,由综合部负责草拟,各部门配合,提出公司阶段性人力资源计划方案,总经办讨论同意,由公司综合部按批准后的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以保证公司用人需求。
2、各部门须积极配合综合部,对新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以保证部门所需工作人员的质量。
3、公司农场所需要的一线农技工,由生产部按公司临时用工的相关规定执行。
4、新进人员到公司报到试用前,应到综合部办妥相关入职手续方可上岗:签订试用期合同;身份验证、学历验证及相关复印资料;公司员工简历表;特殊岗位需要的健康证明等;其他必要手续。
5、新进人员经面试、复试或测验及审查、培训合格后到部门主管报到。先行试用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表现良好、工作成绩优异者可提前转为正式聘用。若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视公司制度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未满七日(含七日)者,不计发工资(一线农技工除外)。
6、新进人员办妥相关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岗位工作后,不得无故拖延或请示更换,分派试用工作后三天内无故拖延不到岗者停止试用。
7、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送交本部门主管,经相关部门按规定考核合格后,向公司写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部办理转正手续,成为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新员工的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与公司优先续签合同。
8、试用人员正式聘用时,到综合部缴验以下表件:试用期满考核表、身体状况检查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他必要资料等。
9、公司所有新进人员面试通过后,必须参加由综合部会同相关部门主管统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为:公司介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业务知识和作业规范及岗位工作要求的说明、技能辅导等。
10、试用期间的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发给。
第五条 员工调动
1、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核准,综合部可随时调动公司任一员工,被调动的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在七日内,一般员工应在三日内办妥相关移交手续,到新职能部门报到,不得无故拖延。
3、调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岗前离职时,暂由主管或公司指定人员代理。
第六条 员工解聘规定
1、公司员工解聘分为开除、辞退、辞职三种。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⑴试用期间不合格人员;
⑵考核不合格员工;
⑶员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⑷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的;
⑸在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
⑹搬弄是非,不能与员工和睦相处的;
⑺谩骂领导,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
⑻员工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予以辞退的。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⑴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⑵其言行损害公司形象的;
⑶偷窃公司财务的;
⑷搬弄是非,谩骂领导,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
⑸擅自变动技术方案,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⑹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⑺品行恶劣的;
⑻吸毒者;
⑼亏欠或挪用公款者;
⑽员工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开除的。
4、员工自动辞职的,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后,应立即办妥工作移交手续;重要岗位的员工自动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自动辞职的,至少就提前60天向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及股东会核准。
5、公司所有员工不论暂时或永久离开公司,均应办妥相关工作移交手续,由公司综合部核定移交事项完毕后,方可离开公司。如因工作移交不清或未经核准即擅自离职,致使公司发生损失的,均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员工岗位工作移交规定
1、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要进行岗位移交
⑴岗位变动的(包括晋升、降职和平级调动);
⑵因个人私事或疾病需要离开岗位30天及以上的;
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获准辞职的;
⑷被公司辞退的(包括开除)。
2、员工岗位移交的内容
⑴所负责岗位事务的各种文件、材料、资料(包括所用计算机内属于公司内部文档与密码)等;
⑵员工所使用的下属公司的各种证件及领用的办公用品等;
⑶与公司有关的各种办公钥匙;
⑷近期需要处理的事务及正在处理中的事务情况;
⑸所保管的各种公司财物(包括借款、备用金、未报销的各种票据等)。
3、员工岗位移交程序
⑴离职员工在被核准离职三日内必须办理完相关移交手续,否则该员工未领薪资不予发放;
⑵办理移交员工按《员工岗位移交表》所列项目进行移交,各部门主管或指定专人经办移交事项,由所涉及的部门主管对移交过程进行监督;
⑶移交事项完成后,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部门主管、财务总监、综合部主管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移交完毕;
第四节 员工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责任大小、个人职业素养决定所属岗位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公司严格执行每年经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各岗位工资标准。
各岗位工资标准由公司总经办负责拟订,报董事会批准同意。
第十九条 公司按照以“岗位定责、以责定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 所有员工的工资,由综合部按公司相关规定的标准结合个人考勤和岗位考核标准核定,财务部门所此按时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作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公司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公司员工均享有相应劳保待遇的权力。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的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五节 员工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录用考核、培训考核、月度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专业技能等级考核。
试用期满录用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公司制度、企业文化、责任心、服从性等。
月度业绩考核内容为:月度工作任务书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劳动纪律情况,质量及安全环保情况,工作服从性,工作现场整理、整顿情况等。
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为: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劳动纪律情况,质量及安全环保情况,工作服从性,工作现场整理、整顿情况,综合治理情况等。
专业技能等级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平时工作表现、责任心、服从性等。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满录用考核适用公司所有新进员工;月度业绩考核适用除计件工外的公司所有员工;年度业绩考核适用公司所有员工;专业技能等级考核适用公司财务人员、营销员、工程师、技术员、机修工、电工、设备操作员。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体系及组织
考核体系为:直接领导考核下属员工,直接领导的上级领导对考核结果予以审核。
公司成立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经理:公司总经理;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部。综合部经理:公司综合部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和修改;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负责处理员工考核质疑申诉。
第二十八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的录用考核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录用考核分为岗前公司级培训考核、岗前部门级培训考核和综合考核,三项考核任意一项不合格即予以辞退
岗前公司级培训考核由综合部组织,部门级培训考核由部门自行组织。
第二十九条 培训考核是指公司举办培训后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以验证培训的有效性。公司级培训考核由综合部组织,考核记录由综合部保存;部门级培训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考核记录由各部门保存。
员工因不胜任原岗位工作,参加转岗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予以再培训,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考核还不合格,则该员工年终业绩考核总成绩扣三分。
第三十条 月度业绩考核
每月底或月初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工作进行考核,各部门对本部门各岗位员工工作进行考核。
1、对各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业绩的`考核
①综合部做好每月月度、周工作例会议记录并将月度、周工作例会上经领导班子确定的各部门当月、周工作计划以任务书的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予以签字确认。
②各部门严格按工作任务书要求完成当月、周工作任务,严格按公司规定格式完成月度、周总结,并对当月、周工作进行自评。
③每月30日公司据当月下发的任务书和各部门的工作总结,视其工作量与质量完成情况,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
④具体考核办法:
工作任务未完成,按当月工作任务书中该项工作任务分值扣分。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未达标,每项扣2分。
部门负责人违反劳动纪律,每次扣3分。
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按各部门日常工作考核细则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相关资料由工作产出接受方收集、提供,由领导班子考核。
部门劳动纪律情况,按公司劳动纪律考核细则考核。
部门负责人工作服从性差,每次扣2分。
部门负责人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该项考核扣全分。
部门工作现场整理、整顿情况,按各部门工作现场整理、整顿考核细则考核。
⑥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95分及以上为优秀,当月业绩工资满额计发并视当月考核情况予以适当奖励;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85分-94分为良好,当月业绩工资满额计发;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70分-84分为合格,当月业绩工资按标准1/2计发;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7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月业绩工资不予计发。因业绩考核不合格而未发放的业绩工资总额,作为对业绩考核优秀的奖励基金。
⑦对部门副职的考核按权重计算:部门考核得分占该岗位考核总分的60%,部门正职对其考核得分占该岗位考核总分的40%。
2、对各岗位员工月度工作业绩的考核
①各部门负责人收到本部门当月工作任务书后组织本部门员工召开会议,将工作任务分解至本部门各岗位员工并以工作任务书的形式予以下发,各员工予以签字确认。
②严格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当月工作任务。
③写出月度工作总结,并对自己当月工作进行自评。
④具体考核办法:
工作任务未完成,按当月工作任务书中该项工作任务分值扣分。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未达标,每项扣2分。
违反劳动纪律,按公司劳动纪律考核细则考核。
工作服从性差,一次扣2分。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该项考核扣全分。
工作现场整理、整顿情况按工作现场整理、整顿考核细则考核。
⑤员工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95分及以上为优秀,当月业绩工资满额计发并视当月考核情况予以适当奖励;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85分-94分为良好,当月业绩工资满额计发;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70分-84分为合格,当月业绩工资按标准1/2计发;月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7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月业绩工资不予计发。因业绩考核不合格而未发放的业绩工资总额,作为对业绩考核优秀的奖励基金。
第三十一条 年度业绩考核
每年对在职员工的年度业绩考核时间由综合部通知。
第三十二条 对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按董事会相关考核决议执行。
第三十三条 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
1、综合部将年初经公司制定的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以任务书的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予以签字确认。
2、各部门严格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当年工作任务,年终写出书面年度工作总结并对全年工作进行自评。
3、年终,公司成立业绩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以各部门工作总结、各部门本年度工作任务书内容和公共考核项目为考核内容,结合各部门月度考核情况,对每个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考核结果作为该部门负责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将直接与部门以及部门负责人年终业绩工资挂钩,公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继续聘任、调岗或解聘的决定。
4、具体考核办法: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结合部门月度考核情况对其进行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月度考核情况分别占70%和30%。
5、工作目标未完成,按当年工作任务书中规定的分值扣分。(考核细则见每年各部门考核细则)
6、目标完成情况得分×70%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7、12个月的平均分×30%为月度考核情况分值。
8、对部门副职的考核按权重计算:部门考核得分占该岗位考核总分的60%,部门正职对其考核得分占该岗位考核总分的40%。
9、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受到公司级以上嘉奖、处罚(与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将作为该部门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加分、减分依据。具体办法:
10、月度考核优秀1次加1分;月度考核不合格1次扣1分;
11、受到上级单位嘉奖1次加2分;受到公司嘉奖1次加1分;受到上级单位处罚1次扣2分;受公司处罚1次扣1分。(同样事件受公司及上级单位嘉奖或处罚1次加减分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算。)
第三十四条 员工写出年终工作总结,并全年工作进行自评。各部门负责人以各岗位目标责任结合员工月度考核情况对其进行考核,年度岗位目标和月度考核情况各占50%。
年度岗位目标成绩为岗位职责考核得分×50%;月度考核情况得分为12个月的平均分×50%。
考核成绩将直接与该员工年终业绩工资挂钩,公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继续聘任、调岗或解聘的决定。
员工月度考核情况、受公司以上嘉奖、处罚(与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将作为该员工年终业绩考核加分、减分依据。具体办法:
月度考核优秀1次加1分;月度考核不合格1次扣1分;
受到上级单位嘉奖1次加2分;受到公司嘉奖1次加1分;受到上级单位处罚1次扣2分;受公司处罚1次扣1分。(同样事件受公司及上级单位嘉奖或处罚1次加减分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算。)
第三十五条 需要对专业技能考核的,按专业技能执行。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所有考核结果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可靠资料,用于调动、晋升、提薪、奖金分配、培训、续聘、解聘等方面作为参考。
第三十七条 对考核结果或成绩质疑的申诉程序
1、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的考核,被考核方质疑考核结果可向组织考核的部门申请查阅试卷,主管部门有义务配合,如主管部门不予配合,被考核方有权利向考核管理委员会申诉,考核管理委员会应于接到申诉起7日内予以裁定并将裁定结果通知申诉人。申诉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应于1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逾期不申诉公司视为其认可裁定结果。
2、以笔试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的考核,被考核方质疑考核结果可向组织考试的部门询问原因,主管部门有告知义务,如主管部门不予配合,被考核方有权利向考核管理委员会申诉,考核管理委员会应于接到申诉起7日内予以裁定并将裁定结果通知申诉人。申诉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应于1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逾期不申诉公司视为其认可裁定结果。
第三十八条 对于考核合格与否的规定:公司所有考核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第六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统一拟定或购买当地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印制的标准范本。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新招聘的普通员工,签订合同期限二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新招聘的各部门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签订合同期限五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续签合同的,签订合同期限四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以完成临时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劳动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董事会安排组织签订。
7、公司部门主管级员工及普通员工由综合部组织签订。
8、公司新进员工劳动合同在正式转正后一个月以内签订。
9、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与其他单位不再有任何劳动关系。
10、新员工试用期合同可单独签订或在正式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和待遇。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第四十三条 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文本的存档由办公室负责保存。劳动合同文本存入员工档案长期保存。
第七节 员工作息与请假休假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员工工作作息时间采用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适用人员范围:各部门行政管理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工时制为: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管、营销部全体人员、技术人员、驾驶员、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驻外工作人员以及实行计件制的员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人员范围:基地农技工、鲜切车间生产工人、鲜切车间质量巡视员、鲜切车间材料员、在线质检员、公司直营店员工、门卫、清洁工人。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半年或一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第四十六条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确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四十七条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1、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加班,须由部门主管安排或批准,并将加班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
加班情况分为: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
2、经批准安排员工加班的,必须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3、若属当天应完成而未完成工作既定任务导致自行加班的,不作为加班计算。
4、加班费计算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公司所有员工原则上每年的2月份结束后综合计算加班费用,平常采取累计调节与合理安排补休的办法。
第四十八条 员工请假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六种。
1、事假:员工因个人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但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整体工作安排的,主管领导不得准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工伤假:因工负伤治疗后需休养的。工伤休假天数按医院证明核给。工伤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8周岁、女25周岁)假7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5、丧假:配偶、祖父母、父母(含养、继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逝世。根据路程远近,公司核给丧假3—10日。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产假:
⑴女25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宫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⑵女25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⑶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申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⑷产假期间,按标准工资计发。
7、探亲假: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⑴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⑵与配偶不住同一城市的,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⑶与父母都不住同一城市的,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1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⑷员工探亲报销往返路费(限汽车和火车);
⑸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经综合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部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⑹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8、年休假: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综合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300%日工资。
第四十九条 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请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员工轮休由自己提出或主管领导安排且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请假审批程序:
1、普通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含七天),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请假时间在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副职主管以上人员请假时间在五天以内的(含五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请假时间在五天以上的,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3、请假人员在获准请假后,立即将假条送综合部备案。
4、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其他通讯方法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假满回单位后应按请假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第五十条 销假规定:员工假满回公司后应在当日向综合部销假,否则从假满之日起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一条 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外出,均须主管领导同意,并报综合部登记备查,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八节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与完善。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7
一、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 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 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 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 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 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 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 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
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 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其次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需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方案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力量、品德、体格及适
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纳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果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峻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德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处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
状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德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马上赴所安排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19
一、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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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2.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3、录用
3.1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3.2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3.4.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4.5入职员工登记表。
3.4.6其它必要的证件。
3.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3.5.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3.5.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5.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5.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3.5.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5.6因品行恶劣,曾被执法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3.5.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3.5.8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3.5.9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临时企业、公司行政管理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3.5.10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3.5.11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4、工作
4.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4.2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4.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4.2.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4.2.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2.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4.2.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4.2.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4.2.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2.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4.2.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2.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4.2.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感和归属感。
4.2.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3公司实行每日7.5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4.4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4.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4.6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5、待遇
5.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5.2员工的基本待遇按《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5.3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左右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6、休假
6.1公司休假按照公司制度或者通知为准,其他休假情况暂不做说明。
7、请假
7.1员工请假和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8、出差
8.1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8.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8.3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如需要出差补助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公司未予以规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呈报批准后执行。具体标准和执行以公司的意见办理。
8.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9、培训
9.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举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9.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及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适当安排,在新员工转正前1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9.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9.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9.5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应根据情况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9.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9.7经公司出资委培并通过参加正规考试而获得相应证书的职工,需按所持证书的级别与公司另行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书。期间,公司按证书的级别适当给予技能补贴;如职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则需退回公司为其取证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10、调职
10.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但应提前至少一周告知被调员工,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10.2各部门主管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10.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11、保密
11.1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直接主管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11.2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11.3明确,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1.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1.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未经允许发布或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12、考核
12.1员工考核分为:
12.1.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两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12.1.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综合办公室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及修订。
12.1.3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综合办公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以薪资挂钩的考核需由保管附于工资表后。
12.1.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13、奖惩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3.1.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13.1.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13.1.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13.1.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3.1.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13.1.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13.1.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3.2.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13.2.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13.2.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3.2.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3.2.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3.2.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3.3.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13.3.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13.3.3开发新,销售成绩显著者。
13.3.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3.4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13.4.1罚款: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3.4.2记过: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部分工资(根据实情)。
13.4.3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
13.4.5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管理部执行。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3.5.1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13.5.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13.5.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13.5.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13.5.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5.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13.5.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5.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13.5.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3.5.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3.5.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3.5.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3.6.1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13.6.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13.6.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3.6.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13.6.5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13.6.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13.6.7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
13.7.1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13.7.2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13.7.3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恶劣者。
13.7.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3.7.5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3.7.6在公司内赌博者。
13.7.7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13.7.8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3.7.9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3.7.10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13.7.11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13.7.12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3.7.1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3.7.1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3.7.15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7.1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3.7.1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3.7.18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3.7.19转正一个月内不能把社保转入公司或者拒不转入且没有书面说明的。
13.7.20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14、福利
14.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自理。
14.2公司为一般员工社会保障保险,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5、资遣
15.1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5.2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股东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16、辞职
16.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16.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16.3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17、生活与娱乐
17.1公司按实际情况可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或者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17.2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18、安全与卫生
18.1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18.2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19、附则
19.1有关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荣誉(4)退休(5)抚恤(6)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19.2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
19.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21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第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料审查(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3~6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每周五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15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2、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全院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相关规定制度给予的假期。
七、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二条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个人信息表。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务必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取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带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潜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务必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状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务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潜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到达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带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一)、新进员工务必理解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务必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务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状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状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务必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23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人事规章管理制度 24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持续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职责。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务必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能够未请事假及个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能够个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个性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个性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个性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状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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