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时间:2025-04-27 09:06:01 银凤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范文

  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1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灾民及时转移安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镇村分级负责、密切配合的灾民转移应急领导体制。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各行政村“两委”及民兵要按照预案明确的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灾民转移任务。突出重点的原则,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的重点是把救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计转移被围困群众,妥善解决灾民的衣食住问题。

  二、转移安置对象

  本预案所称的转移安置对象是指因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沙尘暴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地震、雪灾、滑坡、泥石流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村庄受淹、冲毁、危房倒塌、地质塌方、河道采沙点冲毁、在建工程受淹冲毁的灾民和重大灾害来袭时需要转移的准灾民。

  三、灾民转移安置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分批组织灾民转移:

  第一批转移人员:自然灾害来袭时,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气象部门信息,首先转移地质灾害点(坝山底村颇田地质灾害点、岔里村大山坞口地质灾害点、林坞村林坞口地质灾害点)住危房的群众。

  第二批转移人员:根据自然灾害等级程度,及时转移低洼易淹村庄的群众。

  第三批转移人员:其他住危房的群众。

  (二)灾民安置 灾民安置坚持“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分散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各村避灾安置点(村办公楼和大会堂)和xx镇避灾中心安置。(地点在镇敬老院)。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xx派出所民警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时,准灾民、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各行政村相应成立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的灾民转移安置工作小组,负责本村的准灾民、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镇政府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五、应急保障

  1、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及气象部门的信息,在自然

  灾害来袭前,镇政府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广播、人力等多种通知方式及时发出转移受灾群众信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第一时间内上报上级单位。

  2、xx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组成临时卫生救护队,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救灾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民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3、转移安置的灾民伙食由安置点负责供应,灾民生活用品由镇政府统一发放。

  4、镇政府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灾民转移安置的'综合协调工作,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组织交通、供电、电信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5、各行政村必须无条件服从撤离转移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或没有及时组织转移安置灾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避灾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人员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热情周到。

  2、引导避灾人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克服困难,安心居住。

  3、经常与避灾人员保持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突然事件的发生,确保中心稳定。

  4、杜绝一切隐患,确保中心安全。

  5、为避灾人员提供食宿。

  6、做好入住避灾中心人员的登记和接待工作。

  7、加强避灾中心的物资管理,同时做好物资发放和登记工作。

  避灾安置人员守则

  1、自觉遵守纪律 不违反规定

  2、管好随身物品 不乱拿他物

  3、搞好内部团结 不互相争吵

  4、提供互助友爱 不无事生非

  5、爱护中心财物 不损坏公物

  6、确保中心清洁 不乱丢杂物

  7、注意文明卫生 不随地吐痰

  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做好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因洪涝、台风、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需要进行灾民转移安置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联动,确保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转移安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立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指挥部,由乡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镇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乡镇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分工

  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情况。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镇民政办:负责统计受灾情况,调配救灾物资,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乡镇派出所:维护转移安置现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乡镇卫生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保障灾民基本医疗需求。

  乡镇学校: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协助做好安置点的管理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灾民的转移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安置点的各项工作。

  三、灾害预警与信息报告

  灾害预警:密切关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村级喇叭等多种渠道,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组、户,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

  信息报告: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镇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数、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乡镇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核实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灾民转移安置

  转移准备:制定详细的灾民转移路线和安置方案,明确各安置点的位置、容纳人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提前组织开展转移演练,确保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和安置要求;储备足够的救灾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帐篷、棉被、药品等。

  转移实施:在接到灾害预警或发生灾害后,按照预定的转移路线和方案,迅速组织灾民有序转移。转移过程中,要确保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转移,并安排专人进行护送和照顾。

  安置管理:灾民转移到安置点后,要及时登记造册,建立灾民档案;做好安置点的生活保障工作,提供充足的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加强安置点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值班巡逻,确保安置点秩序稳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安置点进行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五、应急保障

  物资保障: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储备充足、质量可靠。同时,加强与周边乡镇和企业的合作,建立物资互助机制,必要时可调用社会物资。

  资金保障:乡镇财政要安排专项应急资金,用于灾民转移安置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和社会捐赠,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通信保障:确保通信网络畅通,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如对讲机、卫星电话等,保证在灾害发生时信息能够及时传递。

  交通运输保障:制定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灾民转移和物资运输。

  六、后期处置

  灾情评估:灾害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害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损坏等情况,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灾民救助:继续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灾后重建: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灾后重建规划,组织开展基础设施修复、房屋重建等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附则

  本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3

  一、总则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乡镇突发灾害,规范灾民转移安置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以及本乡镇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因突发洪水、暴雨、暴雪、火灾、地质灾害等造成人员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需要进行转移安置的情况。

  工作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依靠群众、广泛动员。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成立乡镇突发灾害灾民转移安置应急指挥部,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转移安置组、物资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小组。

  各小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协调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工作,传达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

  转移安置组:制定灾民转移方案,组织实施人员转移,确定安置点并做好安置点的管理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和发放,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防疫组: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工作,防止疫病流行和次生灾害发生。

  安全保卫组:维护转移安置现场和安置点的治安秩序,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

  三、预警与响应

  预警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明确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等内容,指导群众做好防范准备。

  应急响应: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乡镇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灾情核查、人员转移、物资调配等工作。

  四、灾民转移与安置

  转移方案:根据灾害类型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不同类型灾害的灾民转移方案,明确转移对象、转移路线、转移方式和安置地点。

  转移实施:按照 “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孕后其他人员” 的原则,有序组织灾民转移。转移过程中,要加强对转移群众的引导和管理,确保转移安全。

  安置管理:安置点要设立明显标识,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管理人员。对安置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定期发放生活物资,保障安置点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五、应急保障措施

  人力保障:组建由乡镇干部、村干部、民兵、志愿者等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和装备,建立物资储备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同时,与周边企业和单位签订物资供应协议,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资金保障:乡镇财政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应急资金。

  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灾害发生时通信畅通。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六、后期处置

  灾情核查与评估: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害损失进行全面核查和评估,形成灾情报告,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恢复与重建:制定灾后恢复与重建计划,优先恢复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做好受损房屋的修缮和重建工作。

  总结与改进: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

  本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订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4

  一、总则

  编制目的:为做好乡镇防汛抗洪工作,有效应对洪水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防汛抗洪形势制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因暴雨、洪水等引发的洪涝灾害,需要进行灾民转移安置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遵循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防汛抗洪指挥部:成立乡镇防汛抗洪指挥部,由乡镇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利、民政等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水利站、民政办、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各村(社区)负责人等。

  职责分工

  指挥部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防汛抗洪和灾民转移安置工作;制定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和灾民转移安置方案;指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及时向上级汇报防汛抗洪和灾民安置情况。

  各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站:负责监测水情、雨情,提供洪水预警信息;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

  民政办: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统计上报灾情,调配救灾物资。

  派出所:维护防汛抗洪和灾民转移安置现场秩序,保障交通畅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和饮用水安全检测工作。

  供电所:保障防汛抗洪和灾民安置点的电力供应,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群众的防汛抗洪和转移安置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

  三、预警与响应

  预警级别: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 级)、较重(Ⅲ 级)、严重(Ⅱ 级)、特别严重(Ⅰ 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发布:防汛抗洪指挥部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各村(社区)和群众。

  应急响应:按照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各级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和灾民转移安置工作。

  四、灾民转移安置

  转移准备:制定详细的灾民转移方案,明确转移范围、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和责任人;储备足够的救灾物资,包括救生衣、冲锋舟、食品、饮用水、帐篷等;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和转移安置演练,提高群众的应急避险能力。

  转移实施:当接到转移命令后,按照预定方案,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对居住在低洼地带、危险区域的群众,要优先转移;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儿童和残疾人,要落实专人负责转移。

  安置管理:在安全地带设立临时安置点,对转移群众进行登记造册,安排好住宿、饮食、医疗等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安置点的.管理,维护安置点的秩序,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抗洪和灾民转移安置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物资保障:按照防汛抗洪物资储备标准,储备足够的抢险救援和生活保障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通信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抗洪通信网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保障指挥部与各部门、各村(社区)之间的通信联系。

  资金保障:乡镇财政安排专项防汛抗洪和灾民安置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六、后期处置

  灾情评估:洪水退去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灾情进行全面评估,统计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形成灾情报告。

  恢复重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优先恢复基础设施和群众住房。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和帮扶,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总结改进:对防汛抗洪和灾民转移安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

  本预案由乡镇防汛抗洪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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