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建设合同

时间:2023-03-16 10:02:28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建设合同【热】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建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建设合同【热】

委托建设合同1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年

  第二条 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

  网站总建设费用的50%。

  2、上述网站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网站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网站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网站的开发使用。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网站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网站,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网站后台。

  4、依合同收取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5、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网站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网站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如网站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务器)导致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

  第六条 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网站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2、电路维修、系统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应给予体谅,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网站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反之,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交付验收并交付使用。若因为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程,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网站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 关于网站运行期间服务器使用的约定

  1、 乙方交付网站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容管理,如出现违反政策、法规的内容信息,由甲方负责。

  2、 乙方交付网站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登录甲方后台,或进行数据、文件的拷贝、复制及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2

  委托人与项目管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理费用为万元,管理费费率(大写:人民币。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建设合同3

  xx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xxxx年xx 月xx 日,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浔阳区金鸡坡 3﹑工程规模: 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约11万㎡。分期实施。 4﹑单向合同估算价: 5﹑结构及层次:

  第二条 招 标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以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第三条 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完成时间: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项内容

  一﹑确认请在标题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

  6.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 招标有效期内授权乙方签章认可有关招标事宜;

  8.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 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9. 编制标底;

  10. 编制工程量清单;

  11. 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2. 编制评标报告;

  13.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5. 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

  16. 其他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乙方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2. 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

  3. 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

  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

  同时将盖章审查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4. 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

  6.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7. 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职责,不得泄密.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乙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当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

  5.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

  7. 负责本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责任人 (签字).电话 .

  8. 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转让第三方;

  9. 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造成代理人工作严重失误或泄漏标底及其他保密内容,使招

  标人收到重大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扣减代理费用,

  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责任赔偿;

  10.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费用的约定及标准

  招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xx】1980号或按《关于颁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赣价房字【20xx】1号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按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 幅度不超过20%.

委托建设合同4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建设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建筑实体工程检测事宜进行检测。乙方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报告提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建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

  5.砼强度检验;

  6.砂浆强度检验;

  7.简易土工试验;

  8.掺和料(粉煤灰)检验;

  9.沥青检验;

  10.防水卷材检验;

  11.墙体材料(强度)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

  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2.砼保护层厚度(钢筋扫描)检测;

  3.砼楼板厚度检测;

  4.砌体基本力学性能检测

  说明:因施工质量、试件制作等原因产生的各类现场实体检测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计算。

  三、合同单价

  1.本合同按单项(或工程平方米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收费核算;

  2.本次各项检测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检测前预付总检测费用的`____%-____%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体工程结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项所有报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结清。

  五、相关权利和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建设合同6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委托建设合同7

  甲方:公司

  乙方:

  鉴于:

  1、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公司签订《 协议书》,由甲方负责投资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乙方具有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资质及能力,并与当地政府具有良好的关系。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本项目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范围为:

  1、以乙方名义将本项目主体工程对外发包。

  2、乙方负责选定有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及验收手续。

  第二条 工程设计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设计费用。

  第三条 工程发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外发包的工程仅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即包

  括: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施工单位

  乙方选定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且选定程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工程期限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须在前述建设期内,具体工程期限在乙方进行工程发包时由甲方确定。

  第六条 工程施工监理

  为确保工程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由甲方负责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理。乙方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全面监理,以保证本项目工程能优质地完成。

  为确保工期,在土建过程中,如穿插甲方的.其它工程施工,乙方须全力配合,并指令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其间乙方以及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以及甲方其它工程的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用。

  第七条 材料供应及工程检查

  对特殊设备和工程关键部位主要和大宗材料,由甲方、监理单位与乙方共同商定,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报品牌、数量、规格及单价清单,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确认品牌、规格和单价后,方可由乙方或施工方采购。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行检查,乙方应按甲方的检查意见指令施工单位进行相应施工行为。

  第八条 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应接受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联合验收,对未达到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指令施工单位无条件整改。在乙方及施工单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后,应由乙方将工程验收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包括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全套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竣工图纸等交付给甲方,并且经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第九条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项目工程款实施_______方式进行结算。双方理解,准确工程费用有待“建筑设计图”出图后,并结合实际工程量方可确定。为方便合同履行,甲方将按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直接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但施工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条件须事先经甲方同意,且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后的价格为准。

  乙方选定的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

  第 条 其他条款

  乙方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疏通建委、规划、环保、市政、城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协调周边关系,使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因乙方自身原因给工程带来罚款及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所有费用。

  第十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北京新宫昕源益达投资管理公司盖章认可后立即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性质、名称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3、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该争议提交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建设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及网站推广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域名申请注册服务:1、甲方委托乙方申请国际顶级域名____个,价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甲方委托乙方申请中文域名______个,价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域名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主机空间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经济型网站______元/年,(10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标准型网站______元/年,(15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支持asp语言,access数据库,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精美型网站______元/年,(__m主机空间,___个e—mail信箱,支持_________,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

  第三条:网页制作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网站所需页面。甲方须提供样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时,须乙方代拍产品照片时,乙方收取成本费。企业网站首页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简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繁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英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日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网页制作费用合计______元。超出问题按____元/页计费。

  第四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域名注册费,主机租用费和网站首页设计费共______元。网页制作完成并上传至互联网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将余款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汇票或银行电汇。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或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的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战争,台风,地震,海啸,国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延长租用服务。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网站空间租用费用的90%甲方网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甲方必需保证提供数据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企业利益,对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免责条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户的访问速度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发生,是正常现象,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七条:售后服务:网站完成后一年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添加网页___张,产品___个。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为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接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有关正式文件,视为双方续约,续约期限为______年。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准备)。

  甲方:

  地址:

  email: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件:

  网站:

  联系人:

委托建设合同9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招标范围:

  5、招标方式:

  二、委托范围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2、办理招标申请;

  3、起草招标公告;

  4、组织或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

  5、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

  6、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招标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费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专家评标费;

  (3)代理本项目的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标室租赁费;标书制作费;

  (4)代理本项目应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其他办公费用;

  (6)代理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费支付主体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六、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的约定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公告费、专家评审费。

  七、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返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____份,委托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监督人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10

  雇主(甲方):___________

  承包商(乙方):___________

  为提高泵站档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项目地点:___________。

  二、项目内容

  项目的土基、绿化等部分(详见图纸)。

  上述项目是根据双方共同审查图纸的要求和附件预算汇总表中所列的项目、规格、备注、数量和要求进行施工的。

  三、建设期

  1.开工日期:本工程从___________开始。

  2.施工期间,因供水、停电、大雨、暴雨等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可顺延工期。

  3.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及时移交施工现场,工期顺延。

  四.项目合同价格

  经协商,本合同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甲方因施工过程中的变化需要增加项目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施工方式

  乙方应承包工程的工作和材料;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为在建工程提供材料,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后方可投入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项目付款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30%的定金,即:人民币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总工程完成80%后,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__。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4.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设计和施工图纸及相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并在完工后达到。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发现乙方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和违反操作规范,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和修改,因其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搞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应在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和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相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新增项目的.合同、补充合同和签证清单进行结算,结算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工期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如工程延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项目提前完成的,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如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应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封闭已完成的工程,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X.维护和管理

  1.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为十二个月,养护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维修期限届满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领取。

  2.质量要求:大树应及时支撑固定,种植后及时浇水,及时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保证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市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XI。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甲方结清款项后,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数量

  本合同以其他由甲乙双方分发至相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委托建设合同1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内容)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________。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12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甲方项目建设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定 为甲方提供代管服务。

  二、乙方及其所委派的管理人员根据甲方的委托的实际状况,实施下列管理工作:

  (一)项目的功能策划及论证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的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申领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必要时,申请调整项目的控制性详规条件,并办理所需手续。

  (二)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征集)

  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工程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需求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三)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建设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建设用地的评估并协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组织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及节水的报批;办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方案的咨询与审批,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

  (四)对监理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取费安工程总造价 的计取。为办理有关政府备案手续,甲方与乙方将在该项目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的15日内另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构成主从合同关系。

  (五)对设计方的管理

  乙方在该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对设计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编制各类设计承包合同和设计任务书,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议标的前提下,推荐建安工程的设计人,监督并管理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对设计方重大的设计方案通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定。乙方对甲方与设计方之间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具有调整处置权,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还应负责建设工程设计与市政工程设计之间的协调。

  (六)对施工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安装工程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经甲方批准,代表甲方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负责各项施工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在该目建设和保修期间并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具有对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定权,有权批准发布关于局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权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约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准发布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时,须事先报经甲方批准。

  (七)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业主与管理公司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现场施工的三级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涵盖自项目立项

  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管理公司的协调下完成或由业主完成,总控制计划由管理公司编制,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三级计划系统,并检查各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要求。

  (八)合同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权已包括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最小。

  聘请方:

  应聘方:

  xxx年xx月xx日

委托建设合同13

  委托人:

  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委托建设合同14

  委托人: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内容和要求

  1、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2、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3、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域名_________个,_________元/年

  2、主机空间_________mweb空间,_________mlog空间,_________memail空间,_________m数据库空间,_________个email,_________m带宽,_________元/年

  3、网页_________页,模版生成/数据库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6、计数器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费用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 开发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将定金汇至乙方帐户。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网站的建设。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对网站进行验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

  第五条 资料提供

  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甲方应保证其委托制作的网站的合法性,对于涉及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第六条 协助义务

  1、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2、甲方应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邮件:

  电话:

  网站:

  联系人:

  联系人:

【委托建设合同】相关文章:

委托建设合同11-10

委托建设合同模板03-31

建设委托合同02-17

委托建设合同协议12-16

网站委托建设合同12-19

委托建设合同范本03-19

建设工程委托检测合同08-27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02-12

委托建设合同(15篇)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