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时间:2024-02-21 11:07:56 赛赛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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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通用1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通用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通用16篇)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

广大市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是我国上千年来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散落的炮皮破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微信、电话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燃禁放内容和好处,使禁燃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的规定和要求,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X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2

各位同学、家长朋友们:

  年关岁末,除夕、春节、元宵节等节日临近,为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度过欢乐、祥和的每个节日,XXX市教育局特向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同学、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我们要本着放假不放松、过节不脱节原则,主动遵守《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遇有节日、喜庆活动时,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大力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安宁生活环境。

  二、做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劝导亲朋好友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通过一家人共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手抄报等方式,分享自己参与禁燃放活动情况、体会感悟等;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积极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政策,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朋好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主动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既是响应党的十九大“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陈规习俗的迫切需求,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身体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全力打好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3

全体市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市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梧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环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东互通、城东互通至苍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围合以内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的城乡区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经营场所,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区;

  (八)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输变电设施以及环境监测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4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自《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施行三年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参与下,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天更蓝,气更清,城更美。为巩固保持我们来之不易的禁放成果,让广大市民共度一个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区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宣传禁放有关规定,力争实现“禁燃禁放”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市民朋友自觉参与到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列,凝聚起保护XX环境的正能量。

  二、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全区市民文明过节,从你我做起,不违规运输、储存、销售和携带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选择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三、让我们大家都来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全区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敢于对身边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心、文明的城市环境。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真诚恳请您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继续以主人翁姿态参与XX城乡建设、支持城乡发展、呵护城乡环境,共创美好明天!

  春节将至,衷心祝愿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5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及社会公众人物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的领头雁、带头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提倡广大群众节日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6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传统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为让X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不违规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文明祭祀,大力营造文明、守法、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恭祝全区人民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7

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一项传统民俗。但是,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危及到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积极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积极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带头执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向全乡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行动者。严格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居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良好素质、维护良好形象。

  二、做好倡导者。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悬挂灯笼、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尤其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环保志愿者以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学生以及家长要带头积极响应号召。

  三、做好宣传者。积极宣传和倡导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新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售禁燃”行为的,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美好环境,大家共建。相信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和带头实践,我乡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XX乡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蓝、环境会更加优美。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8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自20XX年市政府发布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告以来,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禁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持续减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目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创建安全、祥和、低碳、文明的节日氛围,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20XX〕10号)的有关规定,在全乡范围内不售卖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挂灯笼、结彩灯、放电子炮等更安全、低碳的方式庆贺节日,使我们的家园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优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的危害,全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导大家积极响应、自觉抵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禁售禁燃社会氛围。

  三、做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发现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对违规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愿大家阖家幸福、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安全、文明、清新的“低碳”春节。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9

全县父老乡亲和社会各界朋友:

  “爆竹声声除旧岁,喜气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将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同时,产生的大量垃圾会加重环卫工人负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在此,我们倡议:

  1、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的喜庆方式,过一个健康、环保的春节。

  2、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做到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3、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工作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低碳行动,我们参与;清新空气,人人共享。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呵护蓝天,让X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美。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0

尊敬的居民们:

  你们好!

  随着荣成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曙光社区也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小区内草木葱茏,环境清洁。小鸟也喜欢来这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憩。可个别居民没有提高意识,随意破坏这优美的环境,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之一!请广大居民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影响到您的诚信等级!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每逢结婚庆典、过年过节,人们为了增加喜庆欢乐气氛,都会燃放烟花爆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害!

  大家知道,火是无情的恶魔,它烧毁了多少财物,吞噬了多少生命!一栋壮观的大楼,人们可以在里面快乐的生活,但一场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瞬间将这些化为灰烬。绿油油的.草坪,枝繁叶茂的大树,小鸟在枝头歌唱,这美丽的社区绿色画卷,也会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瞬间消逝!

  烟花爆竹简直比恶魔还凶狠,它让一个幸福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难道我们还有理由再去燃放它吗?

  烟花爆竹还会污染空气。燃放时,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混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真是个无形的“杀手”!现在我们空气质量大幅下降,与燃放烟花爆竹也有直接的关系!

  居民朋友们,为了你们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做烟花爆竹,不买烟花爆竹,不放烟花爆竹!看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上前劝!我深信,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我们的社区将会变得更加美丽!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1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遭遇不利天气影响,空气质量同比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春节假期,部分乡镇(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管控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指数小时数据居高不下。20xx年元宵节即将到来,禁止元宵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任务迫在眉睫。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xx年元宵节期间禁燃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20xx年2月4日至2月24日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落实。县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烟花爆竹全域禁烧禁燃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打击力度,对在元宵节期间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依法拘留;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供销社要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工作,一经发现违规销售的,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依据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巡查管控力度,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拘留。

  二要认真抓好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落实。县住建局要做好主城区(城中村除外)元宵节前后尤其是正月十六禁止露天烧管控工作,要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引导临街门店、商户业主和居住小区群众自觉放弃正月十六焚烧木材等杂物烤火的陋习。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发现焚烧木材等杂物的,及时制止,并移交

  公安部门依法拘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一要建立红外视频监控推送火点快速处理机制,对县空保中心推送火点,要于30分钟内处置、反馈到位,确定焚烧当事人,并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公安局对焚烧当事人依法处罚和行政拘留工作;二要切实发挥环保网格作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尤其是位于主城区及周边的街道办、魏城镇、德政镇、东代固镇棘针寨镇和仕望集乡,要切实加强田间地头和正月十六等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禁烧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露天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协调县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处理处罚到位,确保元宵节前后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元宵节前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是改善空气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大气办和县空保中心将派督导组全县巡回督查,凡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木材等杂物的',除要求对当事人依法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管辖权限向纪委监委提出问责建议,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2

同志们: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宜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丰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市禁燃区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除夕、初一、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包括剑光、剑南、河洲、孙渡、尚庄、龙津洲、小港、曲江全域,以及荣塘集镇以东(拖铁线以东,阁里扬至荣塘公路以北)和拖船集镇以东(拖铁线以东),禁燃区范围内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除夕、初一和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体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培树新风尚,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三、各乡镇(街道)和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全市党员、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遵守禁放规定;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禁止性规定的,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将予以追责追究。

  四、在禁燃区范围内及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阻,继续燃放,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3

同志们:

  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东至龙山庙(含海德小区、毛公坞、岩坑、平坞),南至磐中以南500米、新元小区、联进、联谊(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后坞、小岭坑),北至梅枝岭隧道、红梅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

  二、禁放时间:从20xx年1月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4

同志们: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20xx年1月21日0时至2月5日24时)开展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江东新区;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全镇行政区域;云龙镇212省道以北区域)。

  (二)石山镇、永兴镇、龙桥镇、灵山镇、三江镇、演丰镇等6个镇的全镇行政区域。

  (三)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四)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

  二、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6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优良生态环境。举报电话:12345。

  通知人:

  日期: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5

各部门:

  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以下简称“双禁”)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我市“双禁”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造势,再造舆论氛围

  为防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死灰复燃,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做好“双禁”宣传工作,通过重申市政府有关“双禁”规定,促使全市人民进一步自觉遵守并执行。

  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春节前后至少开展1次以上“双禁”宣传,做好《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倡导广大市民遵守规定,养成习惯,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加强巡查工作,落实管控措施

  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元宵节(2月26日)结束前各镇(街道、区)要落实属地巡查管控责任,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宾馆、酒店、饭店、沿街店面、广场、小区(村居)、工业区等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和高发区域,加强巡查管控工作。对有违规燃放可能或倾向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做到告知在先、劝阻在先、防范在先。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销售行为,及时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要紧紧抓住春节前夕、除夕夜、上坟祭祖、企业开工、婚丧嫁娶、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巡查的.频度和密度,加大劝阻和管控力度,切实防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打击整治,依法从严查处

  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不迁就、不纵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同时,对每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要查清供货来源,深挖线索,落实源头断链管控。对违禁案例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检查

  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双禁”工作,事关我市“双禁”规定的延续和成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工作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并主动抓好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双禁办”也将联合市督考办对各单位开展“双禁”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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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x月xx日

  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的通知 16

同志们:

  春节期间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产生噪音污染,也会对人身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市重点区域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吴政通字〔20xx〕6号)精神,现就加强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管控。市区利红街以西、开元大道(与世纪大道、金积大道交汇路段)以东、金积大道以北、世纪大道以南的合围区域限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新闻、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

  (二)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三)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集贸市场、商场、中心广场、公园、建筑物内部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八)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

  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二、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时段管控。限放区域内以下情形或时段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禁止燃放:

  (一)婚丧嫁娶;

  (二)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的早7点到晚12点;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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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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