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5-06-04 07:14:45 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5篇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

  依据《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连云区教育系统和我校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特制订20xx年滨海中学、西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仲裁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高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高中部门主任

  初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初中各部门主任

  仲裁小组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xx

  二、实施方案:

  根据职龄、教龄、工龄、是否为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名师评比等指标顺序依次排名设岗。

  具体办法:

  根据职龄年限排序;职龄同等条件下参照教龄年限排序;上述指标相同的,参照工作年限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按照一线教师在前,教辅人员在后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名师评比等情况排名。根据排序情况按照各级设岗人数设置岗位。各级岗位最终结果以区人社局批准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四、本方案由20xx年11月3日学校党政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2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xxx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3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xx〕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xx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xx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xx〕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xx〕35号和国人部发〔20xx〕61号、〔20xx〕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xx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4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xx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xx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xx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xx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xx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按岗聘用、择优用人、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级教师岗位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4)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教师五级岗位需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四、基本方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岗位设个数目,对照相应教师资格,对基本条件相同者分项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到相关岗位。

  五、人员构成及岗位设置:

  高级教师全校计34人。

  岗位设置:高级五级岗7人、高级六级岗14人,其余均为七级岗。

  中级教师全校计68人。

  岗位设置:中教八级岗21人、中教九级岗28人,其余均为中教十级岗。

  初级教师全校21人。

  岗位设置:初级十一级岗11人、初级十二级岗10人。

  六、岗位聘用:

  按照大教发20xx【193】号文精神,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志,依次定岗。如基本条件相同,则依次以职龄、工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分项积分,逐项排序。

  丰大市第四中学首次岗位聘用积分表

  姓名(分) 20xx年7月

  项目 内容 标准 评分

  资历:

  职龄及工龄 职龄:任现职以来每年得4分;工龄:每年1分,(本表截止时间均到20xx年12月止)

  教育工作:

  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每年1分;

  个人表彰 国家5分,省4分,大市3分,县2分,校1分。(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表彰视同个人表彰)(不重复记分)

  教学工作:

  专业荣誉分 丰大市教学能手1分;丰大市学科带头人2分;盐城市教坛新秀2分;盐城市教学能手3分;盐城市学科带头人4分。盐城市名师5分(本项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5分,不足一年扣1分,扣完5分为止。

  教学实绩 学科全县1-3名:5分,4-10名:4分,无排名及其余3分;

  公开课(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省以上:4分;市:3分;县(片):2分;校1分。(不重复记分)

  教研工作:

  发表论文或获奖(职评文件规定承认的) 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1分。(不重复记分,下同)

  课题研究(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以结题和主持为准)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级:1分。

  七、本方案依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制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6

  岗位设置的意义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对事业单位推行的一项重要人事制度改革。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实施的基本程序为“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其目的在于实现由因人设岗向因事设岗、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达到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的效果,进一步激活事业单位内部动力,推动社会进步。

  我校秉承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策,扎实推进工作,让真正为学校发展尽心竭力的先进分子受到应有的尊敬和优待,建设一个没有暮气、没有惰气,清新、公正、向上、蓬勃的团队。

  二、岗位申报的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文件第二款“类别设置”第2条“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规定,现实际从事工作与专业职称不相符者,不能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三类岗位根据岗位的具体职责又有相应的基本条件要求: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省和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高中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四)其它情况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晋级:有违背师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较大教学事故;从事有偿家教被举报经查属实;

  2、辅系列(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不高于主系列。

  3、五级和八级岗位申报者,年度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2个工作日,六级和九级岗位申报者,年度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岗位工作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工作内容五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项目中的5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二分之一;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至少开设一节全校公开课(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5、主持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指导至少一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有规范的指导计划和指导记录,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有阶段性成长成果;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重大事务(活动)中发挥显著作用,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六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内容中的4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的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三分之二;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开设至少一节全校公开课(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5、主持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指导至少一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有规范的指导计划和指导记录,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有阶段性成长成果;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学校重大事务(或活动)中发挥显著作用,或为学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八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内容中的5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二分之一;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继续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参加至少一节校级(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以上公开课;

  5、参加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受到普遍好评;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学校事务(活动)中发挥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赢得良好声誉。

  九级岗位职责,本学年须完成以下内容中的4项以上:

  1、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位次保持在本年级前三分之二;

  2、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指导委员、校务委员会、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继续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超工作量;

  4、参加至少一节校级(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以上公开课;

  5、参加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6、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

  7、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受到普遍好评;

  8、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受到表彰;

  9、个人在教师节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或在学校事务(或活动)中发挥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赢得良好声誉。

  (二)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时,五级岗位教师向校务委员会(或全校教工会)进行面对面述职,汇报岗位工作内容完成情况,接受校务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价。

  六级、八级、九级岗位教师向校务委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汇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接受校务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价。

  对于完不成岗位职责的,取消下年度同级岗位和高一级岗位的申报资格。

  四、岗位竞聘程序

  (一)公示岗位。学校公示岗位等级、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

  (二)个人申报。对照申报资格和岗位工作内容,个人写出《X级岗位申请书》。

  (三)资格审核。学校审核申报资格。

  (四)按照“1+3”议事规则确定岗位人选。

  如果申报数量超过岗位数量,由校务委员会依据岗位职责和量化计分(量化计分细则见附件)对申报人进行评估,按照“1+3”议事规则确定岗位人选的投票得分,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

  如果申报数量少于岗位数量,由校务委员会按照量化得分排序增补候选人,候选人总数应为岗位数量的120%,然后按照“1+3”议事规则确定岗位人选的投票得分,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

  (五)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六)本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校行政会(办公室);行政会研究后可提请校务委员会进行二次表决或提请全校教工会票决。

  附件:

  xx一中岗位聘任量化计分细则

  1、任职年限任现职称,按满一年0.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2分。

  2、教学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分,不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按照实际工作量(周课时数)除以本学科满工作量(周课时数)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3、班主任班主任按半个工作量计算,计0.5分。年级主任按班主任对待;两项兼职者,按一项计分。

  4、中层干部按满工作量计算;此外,所任课时达到本学科教学半个工作量(含半个工作量)以上者计0.2分。

  5、校级领导按满工作量的班主任计算;此外,所任课时达到本学科教学半个工作量(含半个工作量)以上者计0.2分。

  身兼数职者,工作量按最高一项计分。

  6、工作效果

  (1)教师年级评教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期末成绩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非考试学科没有成绩者,在完成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所辅导学生(仅限主教练)获国家级奖项1.2分,省级奖项1分,市级奖项0.9分,未获奖0.8分;高三和初三年级高考或中招科目满工作量(含满工作量)以上,按班级为单位整体核算,所教班级多者,完成任务超过三分之二者,其工作效果的成绩一项得分×1.1系数;所教班级全部完成者,其工作效果的成绩一项得分×1.2系数;学科奥赛获奖且在完成目标的基础上(仅限于主教练):国际奖牌加2分,国家集训队加1分,省一等奖加0.5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支教教师,支教满一年(含一年)以上者,加0.1分;满两年者,加0.2分;依此类推。其支教学校的工作量和工作效果等项得分由支教学校提供,酌情计入。

  (2)行政职员民主测评: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部门主任评价: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

  (3)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计1分;领导班子评价:前20%计1.2分,后20%计0.8分,中间记计1分。

  (4)校级领导年度考核:优秀计1.2分,合格计1分,其他计0.8分。

  完成所分管主要工作年终考评计1分,超额完成所分管主要工作指标计1.2分,未完成主要指标计0.8分。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7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8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何正在

  副组长:邓云特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平王春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阳丽平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平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9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0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口洞县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由口洞一中单独组成一个设置单位。我校主要从事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我校现有教职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工勤人员20人。专技人员中高级98人,中级124人,初级68人;工勤人员中技师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即参加了20xx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xx年工改后至20xx年7月31日前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新增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

  成员:xxxx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五、岗位设置

  1、岗位分类: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设一个职员等级:九级。科员对应管理岗位的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岗位数计算及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数计算。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比例结合我校实际计算出三类岗位的岗位数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业编制370人,本次设置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349名,占岗位总量的94%;工勤技能岗位20名,占岗位总量的5%。

  (2)、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个,设置九级岗位1个。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4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9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2个【其中五级岗位24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中级岗位122个【其中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49个,十级岗位36个】,初级岗位10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3个,十二级岗位52个】。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0个,分别设置三级4个,四级7个,五级9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

  4、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担任九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学校管理工作岗位上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2.担任八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最低年限: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在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

  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在九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在十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⑦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的优先、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

  5、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要求直接确定岗位等级。

  6、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四)工勤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必获得技师技术考评资格;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高级工等级技术考评资格;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资格。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七、岗位聘用

  1、学校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条件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的决定。

  3、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若前几项均相同,则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考评后确定聘用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5、聘任期限:首次聘任为期三年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人员类别确定:以现行的工资类别确定人员岗位类别

  2、借用人员岗位设置问题:借用人员在原单位参与岗位设置。

  3、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的聘用问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核定的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聘用。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在学校岗位总量内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富余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4、“双身份”人员问题

  对于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人员,可以作为“双身份”人员对待,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但不参与分级;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凡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到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5、在编不在岗(经批准因病休息人员除外)半年及其以上的教职员工在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暂缓聘用。

  6、从20xx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九、具体操作程序和组织实施步骤

  (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口洞县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定各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7)签约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组织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制定方案阶段。编制、审核岗位设置方案。

  3、聘用、上报阶段。全面完成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

  4、审批落实工资及总结阶段

  岗位设置管理是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1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2

  书籍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采掘不尽的富矿,是经验教训的结晶,是走向未来的基石;读书是人们重要的学习方式,是人生奋斗的航灯,是文化传承的通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实质上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如果一个孩子热爱读书,那么他会从书本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寻找生活的榜样,净化自己的心灵。如果一个老师热爱读书,那么他会在阅读中形成丰富的思想,建立一个丰满的精神世界,拥有充实而宁静的内心。通过阅读创建“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使每个师生都成为爱书人,读书人,让阅读为师生打造亮丽的精神底色。

  一、指导思想

  “构建书香校园”,是现代教育对学校的基本要求。读书是人类最重要的学习方式,精神的提升和传承依靠阅读。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养成了读书习惯的人是一个自由而幸福的人。本活动的开展旨在利用读书活动来实现师生与人类崇高精神的神圣对话。

  活动坚持以倡导师生阅读、提升文化素养、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以“读书、启智、明理、做人”为主题,以“阅读积累”为突破口,以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为载体,激发师生读书热情,营造书香氛围,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提升教师高雅的审美情趣,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发展,打造书香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口号

  图书,使童年更欢乐;阅读,使明天更美妙!

  三、活动目标

  各校必须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力争做到阅读滋润精神,思考孕育智慧。开展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在精神文化的支撑和引领下,促进和谐学校的整体建设,逐步形成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书香校园文化,提升学校品位。

  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语文老师、英语老师、班主任

  五、实施办法

  (一)全力营造读书节书香满园的环境

  1、让校园处处充满书香

  (1)让每一个班级充满书香

  通过学校开展“美丽班级的评选”,设计“书香班级”。教室里设置了“读书角”,班级墙壁上张贴学生的作品。让学校的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让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能闻到书香,让每一个孩子随手能拿到书,随时有书读,让他们每天在这样的阅读中生活。

  (2)让每一面墙壁飘溢书香

  加强走廊、学校文化橱窗的建设,记录学生的读书活动和读书感言,使它成为“书香橱窗”,为师生展示读书成果提供一个平台,为校园增添书香气息。

  (3)精心构建多元化的读书网络

  建立健全“班级图书角”、“学校图书室”。学生在家中建个人的小书柜,可以在家中与父母共赏,也可以与小伙伴共读;每个普通教室建立图书角,实现资源共享;学校图书室,配备专职的图书管理员,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和图书推荐工作。学校网站、教师个人博客都展示了网络化的书香空间。

  (二)积极开展书香校园系列活动

  1、积极开展

  “献一本读百本”活动。让学生们积极将自己的阅读书籍贡献出来,放在班级图书角,让这些书籍给大家带来快乐和知识,在同学们中间形成好书先读为快的愉悦读书氛围,畅游书海,洋溢着浓浓的读书气氛。

  2、明确具体要求,使读书活动有的放矢。为每一名学生建立阅读档案,制定对学生读书活动的具体要求:确立了低、中、高年级年级课外阅读目标、,建立了考评小组。进行了古诗朗诵比赛和大阅读的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基本上都能达到评价体系的`要求,同时检查也促使学生更加积极的进行相关的读书活动。

  3、进一步落实“百种报刊进校园”。遵循“数量足,质量高”原则,科学征订符合教师、学生阅读实际的报刊杂志;制定全体师生参与报刊阅读的运行机制;持续抓好师生共读、亲子共读项目的落实,通过共读,促进共鸣,形成共识,实现共享,充分发挥好百种报刊等阅读资源的价值和功能;做好阅览室、图书室的开放及班级图书角漂流工作,为每位师生每月坚持读一种报刊或刊物提供良好阅读条件。

  4、扎实办好学校第五届读书节。10月份,举办我校第五届读书节暨书香校园成果展评活动。本届读书节的主题是:诵国学经典,养浩然之气。我校紧紧围绕读书节主题精心设计读书节系列活动。

  六、活动内容

  1、在全校开展大阅读活动,要做到“五个一”:设立一本读书笔记;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读书时间;每学期一篇读书心得体会;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向家长汇报读书感受。营造“书香班级”,宣传“书香家庭”,使广大学生以及他们周围的人身上都留有淡淡的书香。为学生的终身发展、个性发展奠基。

  2、在全校教师中积极倡导“书香为伴”的思想,将朴素的“读书是一种需要”上升为“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是一种有益的生活方式”。定期举办全体教师读书沙龙活动,在交流中不断形成教师读书的文化氛围,丰富经验,提高现代教育的实施能力。使教师朝着“有哲学的头脑,有学者的风范,有精湛的教艺,有愉悦的心境”这一目标不断迈进。让广大教师享受阅读、享受教育、享受快乐、享受人生。

  3、在全校实施“两个工程”活动,一是“四一工程”:(1)每班建立一个图书角;(2)每年举办一届读书节;(3)每周坚持上好一堂大阅读课;(4)扎实落实一个计划——“周、月、季读书计划”。二是“三个共读工程”:促进校长与教师共读、教师与学生共读、家长与孩子共读。

  4、网络阅读,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促成“与书为伴,共沐书香,同享快乐”的网络读书、荐书、评书等系列读书活动。充分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读书,让学生根据推荐书目选择自己想读、喜欢读的书籍,通过互联网及搜索引擎、阅读软件查找并阅读,充分发挥网络百科知识全书的作用,充分展现运用电脑学习知识的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将自己在读书过程中印象深刻、对自己产生震撼、教育、影响、启迪的词句择录下来,并用简洁的语言把心灵的感悟写出来,在网络专栏发表、交流。

  5、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提升学习效果。如开展读书竞赛、读书知识抢答赛、读书征文比赛、读书演讲赛、评书活动、“读书成长册”展览、图书展览等。制定《书香学校、书香班级、书香家庭、教师读书人物、学生读书好少年评选办法》。学校将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读书之星”、“书香班级”、“书香家庭”。

  七、活动预期效果

  1、初步培养学生良好的读书阅读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新教育实验的倡导者朱永新教授说:“理想的德育应该重视让学生与书本为友,与大师对话,在人类优秀文化遗产中净化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人格。”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的精神发育史。如果一个孩子热爱读书,那么他会从书本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寻找生活的榜样,净化自己的心灵。通过阅读振兴活动,使每个学生“读好书,净化心灵,启迪人生”。通过读书反省自我、提升自我,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不待人教,自能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知书达礼”。

  2、促进

  “书香校园”的建设和校风、学风的进一步转变。通过开展“书海畅游”活动,学校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校园更美,充满书香气息。校园里,书声朗朗,歌声嘹亮。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日常行为习惯更加规范好转。

  总之,我们将深入开展学生课外阅读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与大师对话,与高尚为伍;与经典为友,与博览同行;开拓视野,陶冶思想,净化灵魂。

  我们坚信,与书相伴的人生,一定有质量,有生机;书香飘溢的校园,一定有内涵,有发展。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3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化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稳慎实施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院共设岗位5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6%; 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量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4%。主体岗位是医、药、护、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医、药、护、技系列,设置数为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5%。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财务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

  具体设置如下:

  1、领导岗位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院长、副院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4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3、初级岗位3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1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十三级岗位14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二门诊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8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药士。

  2、住院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九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二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4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

  3、急诊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4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技师、药师、检验师;十三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技士、药士、检验士。共设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会计师;十二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助理会计师。

  4、药库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士。

  5、公卫科共设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士。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2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住院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司机。

  2、急诊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普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管理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各个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后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竞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三)竞聘。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运用面试、民主测评或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结果,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单位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批与核准。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岗位管理权限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粤人社发20xx58号)规定,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经核准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组织、管理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日常工作和事务。

  七、实施步骤

  我院岗位设置管理总体安排是:20xx年7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20xx年5月28日—20xx年6月20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xx86号)、河源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听取单位职工意见后,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县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县人社局备案。

  (二)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xx86号)和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经我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县卫生局核准并送县人社局备案。

  (三)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10日,组织竞聘与聘用。

  (四)20xx年7月11日—20xx年7月30日,向市、县人社局申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结果认定。

  八、实施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并报市、县人社局认定,于认定后的下月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4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15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镇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镇办发〔20xx〕83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设置原则

  在“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1.规范有序的原则。根据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方法,设置和核准各类岗位最高层级和相关结构比例。

  2.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岗位等级。

  3.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发展需要和目标任务,立足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等综合因素设置岗位。

  4.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调整和工作中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适时对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岗位设置适应社会公共服务(教育服务)需要。

  三、实施范围

  我校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所有在编在职人员都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设置

  根据市编办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160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工勤技能岗位8个。

  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按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的要求,设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岗位、管理岗位5个(科级:1正4副)、工勤岗位8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1.875%、3.125%、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共设管理岗位5个,其中:正科级管理岗位1个;副科级管理岗位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47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37%。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2个。

  (2)副高级岗位49个,其中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20个,七级岗位20个。

  2.中级岗位5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09%。

  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3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53%。

  其中十一级岗位19个,十二级岗位20个。

  (三)工勤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8个。其中技术工二级(技师)1个,技术工三级(高级工)1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6个。

  五、晋级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工作量工作。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7.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

  七级职员岗位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八级职员岗位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九级职员岗位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十级职员岗位,应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

  2.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的;

  (2)管理水平得到组织和职工公认。

  注:管理七级为学校正科级干部,八级为学校副科级干部,九级为学校科员级管理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

  Ⅰ.各等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A.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

  2.学历资历要求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业绩突出受到过局级嘉奖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4和1至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6.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B.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文明班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局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好。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2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1.5万字以上。另参加过市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C.副高级教师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D.中级教师八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综合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开设校级公开课2次,并获好评。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1篇。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

  E.中级教师九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1篇;或参加过校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F.中级教师十级岗位

  具备中学中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G..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十二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年以上。

  3.教学和教科研工作要求

  基本胜任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通过相应的“一三五”考核。

  H.初级教师十二级岗位

  具备中学二级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任现职期间,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Ⅱ.其它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A.辅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局级以上荣誉,并是该项目的第一承担者;或获得市级以上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B.辅系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认真完成规定工作。

  C.辅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受聘为中级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获得局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D.辅系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获得校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E.辅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完成规定工作。

  F.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在助理级辅系列岗位上工作满3年,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

  G.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服从工作安排,基本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四)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技术工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

  (2)服务水平得到单位和服务对象公认。

  六、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8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置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实行打分制,通过积分排名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岗位等级。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荣誉的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10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八、实施步骤

  1.20xx年8月中旬,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岗位聘用条件,制订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20xx年8月-20xx年11月上旬前,充分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3.20xx年11月底前:开始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报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兑现岗位工资。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将全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职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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