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1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城镇移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编制单位:新城镇政府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期限:一年(20xx年)
实施单位:新城镇横沟村、新城村、中沟村、观蒲村
二、项目背景
新城镇现有移民400多人,形成移民点5个,分别位于横沟村新四组、新城村十组、观蒲四组农场、中沟村六组和泥沟村四组。近年来,通过多方支持和移民们的辛勤劳动,移民点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我镇对移民点的建设也非常重视,20xx年积极争取国家“三西”扶贫资金对我镇观蒲村、新城村移民点的道路及人畜饮水设施进行了改造。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各移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还非常落后,移民们的生活条件还很艰苦,道路难行、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比较普遍。由于镇政府资金有限,以上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因吃水、灌溉等问题引起的群众上访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针对以上问题,镇政府决定于20xx年争取国家扶贫资金,尽快完成中沟六组、横沟四组移民人畜饮水改造、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新城九组移民点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以解决各移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建设。新建观蒲农场至观蒲五组道路1公里、桥涵2座;
2、横沟新四组移民点人畜饮水改造。新建50立方米高位水塔1座,铺设管道1.5公里;
3、中沟村移民点水塔建设;新建40立小型水塔1座;
4、新城村移民点水利设施建设
改造原有机井1眼,配套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2公里,新建“U”型渠道2公里。
四、实施期限及步骤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为一年(20xx年)。项目计划批准下达后由有关各村分别负责实施,争取于年内完工。
五、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55.9144 万元,其中观蒲村道路建设19.9144万元,横沟新四组人畜饮水改造13.5万元,中沟移民点水塔工程4万元,新城移民点水利工程建设18.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22.9144万元,申请国家扶贫资金33万元。
六、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意义为巨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将使各移民点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移民点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设施环境,村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劳动技能得到大幅提升,这将推进我镇及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七、项目管理
项目获得批准后,将在项目建设上执行“四制”管理,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贯穿始终,严格执行。在项目的.资金管理上保证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单位将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圆满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新城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技术设计,并负责完成观蒲村道路路基实地测量。市农林局和新城镇政府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组织项目验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做到“三到位”即资金到位、建设到位、服务到位。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2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11条道路和广场、供排水工程和供水升压站工程,有机鸡项目排水管线工程。
二、形势分析
城区9条道路和工业区2条道路的道路及排水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供电、燃气、供热及通信等市政管线工程也随着道路建设而跟进。城区开工的6.5万平方米商住小区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公安局、信用联社和工商局办公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并开始进行室内装修,上述工程预计今年10月可投入使用。虽然城区道路排水工程在去年已经完工,但没有并入城市统一排水管网,需要建城区至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工程,该项工程能否在10月前完成,对商住开发小区、入区单位办公楼的投入使用起着决定性作用,城区供水、供热等市政管线工程能否跟进建设也将对城区各项建设产生重要影响,胡家店园区排水管线工程,腾飞路道路工程及供水工程能否及时完工将影响到咱家食品骨素加工项目、维多利屠宰加工项目、县鸿瑞食品有限公司甜玉米罐头等项目的投产运行。因此,做好11条道路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排水工程及胡家店园区有机鸡项目排水管线工程对城区建设和开发区项目建设至关重要。
三、任务分解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合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各项建设工作任务。
1.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审核力度,保证财政资金支出合理。
2.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3.县国土局负责协调开通镇、林业局和牧业局做好项目的土地征用工作,加强供地管理,加快土地流转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时办理。
4.县住建局负责开发区供水工程保障,协助开发区做好市政管线规划、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和工程管理工作。
5.县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做好哈达山供水工程管线与开发区市政管线协调和衔接。
5.县环保局负责开发区各项建设环境评价、监测及手续报批工作。
6.县文广局协调做好六馆一中心建设和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保证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满足用户需求。
7.县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确保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协助做好绿化、亮化等工作。
8.县供电局负责开发区电力供应,及时为建设单位办理用电手续,加快供电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用电需要。
9.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做好城区通讯管网建设,保证通讯畅通。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组织,为工程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为了保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领导到位、服务到位,成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职责:负责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安排落实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协调区外相关部门办理企业项目落地、开工、生产等推进事项;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度各牵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调度会;总结、汇总推进服务工作最动态情况。
(二)加强沟通协调,为工程建设做好服务。开发区要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审批,协调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多方争取资金,保证工程项目资金。采取工程款分期支付形式,缓解我县财政支出不足,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上级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
(四)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广场、供水、排水工程施工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在工程施工前解决好工程占地问题,保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如期开工建设。
(五)加强监督管理,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将基础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开发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管理机制,实行定期检查、督办制度,及时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3
为确保县城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总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近期与长远相结合、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检查与督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手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以尽量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保持全县及城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基础设施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城管检察大队、环卫队、园林处、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垃圾处理场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局机关股室:对办公车辆、值班情况、室内灯具线路等进行细致排查,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行驶,线路没有老化、破损等现象。
2、城管检察大队:对执法车辆进行认真排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发现有松动、老化和摇摇欲坠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人员予以修复或更换,确保户外广告牢固安全;对车辆乱停乱放、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的进行排查,确保车辆顺利通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对学校周围小商贩进行清理排查,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确保学生教师出入安全。
3、环卫队:定期对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清扫、清运、保洁常识教育,尤其是在顺城路、中华大街等车辆多、车速快的街道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过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对垃圾清扫、清运三轮车及大型清扫、吸污、洒水车辆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车辆能够安全行驶,正常工作;清扫保洁人员时刻关注道路井盖损坏丢失情况,发现后及时上报,对排水口处的垃圾杂物等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4、园林处:对歪倒树木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进行扶直捆绑或更换;对树木中穿插高压线路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和电力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对树木修剪、维护器械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能够正常使用,避免发生工人损伤事故。
5、人民公园、人民广场:对公园、广场内的灯具、线路进行排查,发现破损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在公园内的坑塘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牌,并加强看护管理力度,避免发生溺水事故;对广场儿童游乐设施和喷泉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儿童伤亡事故。
6、垃圾处理场:对垃圾处理厂内的器械、车辆等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车辆能够正常使用。
7、市政股:对城区管理范围内的街道路面进行认真排查,发现路面坑洼不平的及时修补,发现损坏、丢失井盖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发现损坏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对管理范围内的坑塘、河流、桥涵、排水管道等进行排查,确保能够正常排水。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3月底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3月底至4月1日)。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致排查计划,组织、动员各自工作人员立即投入到大排查活动当中。
2、检查整改阶段(4月2日至9月20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严格按照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排查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对大排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大排查活动成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达到权利与责任相统一,具体安排指导好各自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各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基础设施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信息反馈。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过程中发现正反典型的随时报送相关信息,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局通报,并登记备案。
3、强化责任追究。对基础设施保卫工作中真抓实干、高度负责、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工作中搞假、大、虚、空,排查隐患不认真、不细致或排查出隐患不解决、不上报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4
为切实保障我台人、财、物安全,提高消防应急处置的能力,根据省安委和省广电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市公安消防局就大楼现状提出完善消防设施的建议,我台将制定完善消防设施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消防设施基本情况
大楼投入使用超十年,消防工程不符合新的消防技术标准。现大楼消防报警系统出于瘫痪、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从进行维护保养、各楼层的指示灯和应急灯电池老化都不能正常工作、灭火器安装位置不统一和不规范、关键部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消防栓没有定期检查试用、消防应急队伍没有定期演练试用操作灭火设施。
二、完善标准和任务
(1)严重危险级别,主要指人群集中的演播厅、大型会议室,以100平方米演播厅为计算标准(其他如此类推)。要求在门口处必须放置一组灭火器(两个两公斤灭火器为一组);门口里面的门框上方必须设置一组应急灯、指示灯;边长的两扇墙在观众区至舞台前,每扇墙上最少必须设置两个应急灯、指示灯;舞台附近和观众区设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各一个;播控区设一组灭火器。
(2)中度危险级别,主要指机房,如播出、录制、编辑、配电、发电机房,以100平方米机房为计算标准(其他如此类推),两扇墙上和在门口里面的门框上方必须设置一组应急灯、指示灯;为降低设备受损程度,必须设置最少两组气体灭火装置。
(3)轻度危险级别,主要指办公室,在走廊、出口、通道连接处必须设置应急灯和指示灯;走廊15米范围内设一组消防灭火器;不通风、不采光的.办公室在门口里面的门框上方必须设置一组应急灯、指示灯。
(4)消防器材设置,灭火器安装在离地30cm位置,或统一安放在消防灭火器箱里。消防栓及喷水设施定期每6个月检查、试用一次,台机关、各中心、楼管办、物管员组成消防应急队以此作为定期学习、操作、灭火设施的演练工作,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由楼管办负责。
三、完善计划
(1)将全台灭火器统一安放在消防灭火器箱里,按标准在相应的范围、距离内添加灭火器,由楼管办于1月15前完成,并负责填补墙上旧痕迹。
(2)台机关、各中心、楼管办、物管员组成消防应急队于1月16、17日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和设施检查,主要测试消防水泵运作、消防栓、喷水管是否正常。
(3)按级别标准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先重新安装指示灯、应急灯,再在不同级别区域添加灭火器材。由办公室于1月25日前完成。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敬老院消防宣传培训,确保冬春季节,尤其是重要节日期间,全县农村敬老院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农村敬老院冬春季节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直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任成员的`民政局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落实全县农村敬老院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各乡镇敬老院要高度重视,单位负责人亲自安排,迅速部署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三、排查重点
1、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可用;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存在违规留宿人员现象;
6、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7、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常识是否熟练掌握;
9、消防值班是否到位。
四、工作步骤
1、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所、各乡镇敬老院认真分析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层层召开专门会议对冬春季节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消防责任落实得到基层和敬老院,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全面排查和自查。动员各乡镇民政所、敬老院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防火措施。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火灾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安全员”防火责任,建立每日巡查、台账任务。同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消防隐患。各敬老院需在春节前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组织行业检查。县民政局下派人员对各敬老院开展专项督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和问责方案,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查处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等行为,严防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敬老院孤老群体开展面对面预防火灾知识宣传教育和逃生演练,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6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整治一批长期无法彻底治理的历史遗留隐患;及时阻止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违章行为;排查地下电力管线以及与其相邻的油、气等管道,对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地下电力管线及时进行治理。促进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县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
二、工作内容
(一)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电缆和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牢固稳定;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施工作业造成路面及附属设施(如路灯杆、广告指示牌等)与电力线路相互妨碍,以及造成电力线路不满足跨越道路要求;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附近大型机械(塔吊、吊车、挖掘机、水泥灌车等)施工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二)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竹及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带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发放电短路跳闸的安全隐患。
(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存在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和进站道路基础清理、消防装置等防护措施未落实,存在塌方、火灾、积水、有害气体、外力破坏等安全隐患;直埋电缆标识不清晰,埋设深度不符合规程要求。
(四)漂浮异物隐患。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树木断枝、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泡沫废料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易发生设备放电跳闸停电事故。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既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又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至10月20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20日)
各镇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计划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15日)
由各镇牵头,供电公司配合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排查整治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大小和对电力设施危及程度,列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附表汇总造册。于7月15日前将《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7月16日—9月25日)
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按照《关于全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意见》(皖安监二〔2005〕56号)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将重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处理难易程度,分别列入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本级政府难以消除的隐患报上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10月25日)
各镇负责对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到位。并于10月22日前将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含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三)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保障隐患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打击、报复、围攻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土资源部门。积极配合电力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工作,努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与电力设施保护联合巡查机制,实现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与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信息交流共享,及时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五)规划、城建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预留出电力设施保护区和输电线路通道。在审批有电力线路经过的规划建设项目时,应当避开依法设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通道,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已建或在建公路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问题,协助对相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七)水利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水利工程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违法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采砂作业的,及时进行查处。
(八)林业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种植纳入林业规划和林业行政执法及管理检查范围,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符合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清障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指导林农在依法划定的架空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林木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距离要求;对已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大树木,林业主管部门应配合电力部门指导树木产权人逐步进行采伐、移栽或更换低矮树种。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到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取证和年审培训考试中。配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宣传培训,建立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档案。
(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监督管理范围。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和隐患责任单位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十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十二)电力企业。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送达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制订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工作协调网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对挂牌督办及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以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目标考核。对排查不认真、统计不及时、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供电公司和电力专变、专线用户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处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及时将隐患报告政府。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三)强化电力行政执法。各镇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通报给本级政府领导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安全监管。按照《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交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县隐患数据库,完善隐患管理和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各镇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结合实际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让单位员工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熟练使用邻近器材,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邻近,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做到及时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演练时间和地点:
6月17日下班后,支行后院内
三、演练人员:
支行全体员工
四、演练内容和应急处置:
(一)出现火情,迅速通报,组织扑救。
任何员工若发现火情等邻近紧急的情况,在邻近确认后,应立即向邻近场所的人员发出紧急信号(如:按下手动报警器)。同时,利用邻近工具向消防值班室、相关部门和邻近报警。消防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现场工作并进行指挥。
一是迅速通过广播喇叭和邻近工具发出火警通报,告知着火点(邻近的楼层和房号),并通知志愿消防队员立即赶往着火点。
二是邻近相关部门加强对金库、凭证库、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的看管守护。
(二)判明火情,实施扑救,组织疏散。
现场指挥灭火的领导要及时判明情况,视着火程度能否控制和有无发展蔓延的邻近,决定是否向消防队报警,并根据火情按如下步骤开展工作:
1、火灾初起时,要沉着冷静,机警快速,就近就便,就地取材,利用邻近或附近的灭火器(邻近)灭火,力争以最快的速度(起火后3分钟之内)将初燃火灾扑灭。
2、火势严重(利用灭火器不能扑灭)时,打开楼道的.消火栓,采用消防水带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切勿用水,应首先切断电源,而后再组织灭火。
3、火势呈蔓延趋势,志愿消防队难以控制时,应果断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邻近向119报警,准确报告发生邻近的单位、地址、着火部位、火灾种类等。
(2)疏散引导组邻近指挥本单位人员做好重要文件、物资、现金、有价证券的邻近和转移,并组织人员进行邻近逃生。疏散逃生应遵循以下要求和方法:
一是逃生离开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延缓火势的追逼,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
二是如果暂时不能逃生离开房间,应先开窗将室内的烟气放走,防止逃生不成而窒息死亡。
三是如果是外面着火,应赶紧把门窗关上,并拉掉窗帘以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有邻近时可向门窗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速度。
四是当无法向楼下一层逃生时,就邻近楼宇而言,可根据发生火情的楼层,向一层或设有邻近、空调机房、裙楼平台顶、设备转换层、楼顶塔楼平台离邻近较远的阳台、厕所、浴室等处躲避。到楼顶平台一定躲避在上风处,同时邻近向楼下发出呼救信号。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8
为实现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标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水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力争在两年时间内,使全国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满足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
二、改造范围
已开展服务,但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具体改造范围由各省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审核确定。
三、改造标准及要求
(一)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设备。
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配置要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建筑,须有功能变更批准文件、不动产登记或使用权证明(含所在街道、乡镇对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的书面认可证明)。租赁房屋开办的养老机构,需事先取得产权所有方书面认可。
(二)消防安全管理。
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消防安全标志》、《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四、申报程序及主要任务措施
(一)摸底调查。县级民政部门要在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全面摸清辖区内的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底数台账,列出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依照消防安全状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顺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二)项目申报。县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动员和政策宣传工作,引导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制定消防安全改造方案并主动申报。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申报养老机构的情况进行归集分类,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改造对象、认定标准、审定权限、激励机制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三)工程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改造项目应按照规定程序招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定一批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方和设施设备供应商供纳入工程项目的民办养老机构自主选择使用。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由省级民政部门按上述要求统一选定施工方和设备供应商。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也可结合落实本通知要求,按既定工作机制实施。
(四)实效评估。项目竣工后,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有关规定。对养老机构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改造工程应当在立项次年底前完成。验收通过或验收备案完成后,由批准的民政部门形成项目改造报告并存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作,建立省级统筹部署、市县级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摸底排查、项目审核、实效评估等工作。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经常性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要以推广应用“智慧消防”、“智慧预警”等为抓手,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要注重发挥专业社会组织、责任保险等作用,扩大社会参与,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二)加强经费保障。民政部本级和地方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可按规定用于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并做好与民办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的衔接。
(三)加强监督管理。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严格审核,规范程序,加强监管,保证质量。要通过随机抽查、第三方审计等多种方式对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奖补资金的,要严格执行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依照规定设置资助标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9
各村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长效管理,确保所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完整和运行正常,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理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资金。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所有已建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
(一)环境卫生。按照农村环境政治要求建设垃圾池,购置垃圾箱,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添置垃圾清运车辆,全面清理家前屋后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路、沿河垃圾的乱倒、乱堆、乱放现象,加大对卫生死角的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内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积极鼓励和引导村民在家前屋后、道路两侧的空地栽种花草树木,全面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二)道路桥梁。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抛洒物多、路边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安排专人加强道路巡查力度,路面不得堆放建筑垃圾、打谷晒场,要保证路面整洁、坚实,出现破损要及时修补,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道路两侧的绿化,要定期修剪,出现缺苗的要及时补植。
(三)农田排灌设施。20xx年,将对全乡重点排灌渠道进行疏浚工程,对影响灌溉和排水的渠道清淤、拓宽。安排专人负责对排灌站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排灌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冬天农闲时安排专人看护排灌设施,做好防盗工作。疏通有关村的排水通道,储备充足的.抢险防汛物资,加大汛期巡防力度,确保防汛安全。
(四)综合服务。20xx年完善党员活动室的活动设施,及时更新上墙规章制度以及党员公示信息等。完善信访治安室的值班设施和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治安巡查,保证村民人身财产安全;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中心设施,对接纪委的“四网五制”工程,做好三农资金的安排和发放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兑现各类惠农资金。
三、资金管理
为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帐管理,做到预算时有计划,申请拨款时有方案,使用过程有监督,工程竣工有验收。会计核算列专项明细科目支出;二是加强工程竣工财务结算审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我乡目前农村公共服务的运行维护管理滞后建设的现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财政、农经、水务、建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大农村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运行体系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建设起来的垃圾收集体系能够正常运行,切实改善村庄整体环境。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把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生态乡建设工作和村主职干部考核。要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行。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参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火灾易发地。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火灾隐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升建筑施工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治理内容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1、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4、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5、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6、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8、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治理时间安排及步骤:
治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
(一)动员部署(1月30日前)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动员和部署建筑施工单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集中排查(2月17日前)
1、各建筑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依照消防治理活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2、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管辖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签订一份责任状、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风险、与排查人员“全额捆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划分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确保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三)全面治理(9月30日前)
各单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3月31日前,各单位要选取试点,按照“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要求分类进行打造,并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9月底前全部治理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10月30日前)
10月20日前,市站,各县(市)、区(分)站要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治理。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要上心上手、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市站成立以刘其贤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办,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施工方要集中开展农民工消防安全培训。各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组织现场培训和演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从业人员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本领,切实提升建筑工地防范火灾的整体水平。要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全员消防意识和防灾救援能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加强监督巡查,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对不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给予严厉处罚。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单位专项方案和部署情况请于1月31日前报市站总工办;排查台账,2月15日前上报。每月22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情况,专项工作结束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规定,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我市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有效缓解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设施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现鼓励全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做好全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长效机制,20xx年底前,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典型,示范带动更多具备条件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逐步形成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推进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开放范围
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谁拥有、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室外体育场地(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健身器械等)先行实施免费开放,室内体育场地(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游泳馆等)场馆设施低收费开放。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实行定时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规范开放标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每周向社会开放一般不少于24小时,全年向社会开放一般不少于144天,开放时段、时长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在寒暑假期间定时向社会开放。确定为体育场地开放的单位,根据体育场地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各单位可根据场地开放运营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经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后,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成本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体育场地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三)建立开放制度
确定为体育场地开放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放工作管理制度,公布开放内容、服务项目、进场人数、进场要求和预约方式等。增强安全开放意识,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及演练,确保场地开放工作有序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xx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本辖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的调查统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区)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
1、试点先行阶段:20xx年8月31日—20xx年12月31日
广西工业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市文旅投集团、广西工业学院等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试点单位于20xx年12月31日前顺序推进完成试点工作,覃塘区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各选择2—3个单位进行试点。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等方式,全面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做到“宜开则开,应开尽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探索建立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力量参与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协调机制。
(二)加强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推广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总结推荐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着力营造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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