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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勤考核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出勤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出勤考核方案1
一、请假
1、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请假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离校。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请假的,应及时委托或电话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种类:
(1)病假:病假须凭医院证明,课务一般由学校安排,代课费本人承担。
(2)事假:自行安排课务及代课费。同时必须报校长审批,事假从严控制。
(3)婚假:结婚单方享受婚假5天,晚婚假享受10天,晚婚夫妻双方年龄: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初婚。寒暑假结婚不补。
(4)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晚婚(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产假顺延2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产前可至多15天开始请假,寒暑假生育假期不补,其他按计生委有关规定给假。
(5)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给假7天;节假日假期不补。
二、考勤:
1、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一律实行点名制和八小时在岗制,中途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离校应向领导请假,并在门卫室作好记录。
2、离校时间满两小时者作缺勤半天处理;迟到早退当月累计满4次者,作缺勤一天计算。学校组织学习及集体备课不参加者,每次按缺勤半天计算。
3、哺乳期的教师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以离校给小孩哺乳,至多到小孩满周岁。
4、教师出勤考核由当日值日教师负责,期末由总务处汇总。
三、奖惩
1、学校每月投放50元作为月考勤奖,按月发放。
2、病事假每天扣10元,直至当月考勤奖扣完为止。
3、产假、婚丧假按规定给予假期,但不享受考勤奖。
4、对于旷职者,将严肃处理。旷职一天扣完当月考勤奖。学期累计旷职15天,或全年累计旷职3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教师出勤情况同时纳入教师学期考核。
此规定从20xx年9月起实行,所需款项由30%绩效工资中支取。
教师出勤考核方案2
出勤考核是搞好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出勤考核工作,规范审批程序,明确职责,以便于出勤考核管理,依据庄院字[20xx]4号和[20xx]10号文件中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企业出勤考核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企业员工除了由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登记外,均按照规定在上班时间前,自觉地到一楼大厅由本人亲自签名登记,并注明来企业时间,不得由他人代签。签到后应立即上岗工作,不得再离开企业外出办理私事。有事须请假或办完私事后再签到。凡是因公出差、外出执行任务和工作需要未能签到者,由人力资源部核准,由其所在部门有关负责人代签,并注明原因。
三、本企业作息时间规定: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00~5:0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00~6:00
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签到登记出勤者为迟到者,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非为业务和工作需要,擅自离岗者,即为早退。
四、企业统一组织的学习、开会或其他集体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考核登记,如无故迟到或缺席的,视为正常上班的迟到或旷工对待。
五、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一个月内,凡累计迟到三次,或三次没有签到的,扣发当月工资的20%;出现4次以上(含4次)迟到或未签到的,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无故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早退四次以上(含四次)扣发当月工资的.30%;全年累计迟到、早退和没有签到的次数超过20次(含20次)的,扣发年终奖金的50%。
六、出勤考核要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要做到一日一归档,由企业人力资源部月末统计汇总,报总经理和财务部,作为发放工资和奖金的依据。
七、要规范请假审批程序,明确批准权限,实行请销假制度。
1、凡是请假时间超过2小时的,请假者必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条》,按照规定如实填写,逐级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后方可离开企业。
2、请假时间不足2小时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企业直属部级和直属企业领导批准,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便于考核;
请假时间超过2小时,不超过1天时间的,须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集团部级单位领导批准;
请假时间超过1天者,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3、企业部级以上领导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4、如有急事无法正常履行请假程序的,可电话请示有批假权限的负责人,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5、请假人在填写《请假条》中的“请假原因”栏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6、因病请假,除履行请假手续外,还要按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家住农村的必须出具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7、请婚假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享受晚婚晚育产假待遇的已婚女职工和申请享受护理假的男职工,还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8、在批准假期内如该办的事没办完,必须续假的,请假人须通过
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向院长请假,回院两日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凡应使用《请假条》请假而不使用的,或没有把规定的请假程序履行完结的,或因急事请假没使用假条回院后无正当理由又两天不办理补办手续的,将视情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参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事假每月超过3天(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的10%;超过5天以上(含5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全年事假超过2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20%直至100%。
病假月累计达7天以上(含7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月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减半发给月工资;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含30天),扣发年终奖金的20%直至100%。涉及计划生育和工伤的,按《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办理。
九、无故旷工1天,扣发本月工资的50%;连续旷工满2天,或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天),视为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扣发当年全部奖金。
教师出勤考核方案3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对出勤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1、教职工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工作或学习,视为出勤。
2、考勤对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合同制及返聘教职工。
3、考勤时间:考勤时间为坐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40;下午2:30—5:40)
4、考勤种类:出勤、迟到、早退、离岗、缺会、事假、病假、旷工、公差。
(1)迟到、早退、离岗、缺会各项每月累计三次按缺勤一天记。公差按出勤记。
(2)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来校工作及参加各类活动。(包括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会议、外出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都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见附录)。
二、考勤实施办法
l、要求全校参加的会议、大型活动、外出参观、学习培训,由校办负责考勤,以签到单为依据,每月统计结果留存备案。
2、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每月报工作量时汇总上报校办。
3、年级组组织的活动,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以签到单为依据,年级组直接上交德育处留存备案。
4、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由德育处负责考勤,以签到单为依据,每月统计结果留存备案。
5、各职能部门及行政岗位教职工会议考勤由各部门负责统计并留存备案。
三、考勤结果处理
l、考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每月统计一次并按《平川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含校聘教师)绩效工资扣减办法》执行。
2、校办每年统计教职工出勤情况,并由高到低分三档,第一档:出勤率在前10%的教职工;第二档:出勤率排名在10%至90%之间的教职工:第三档:出勤率在后10%的教职工。
3、每位教职工的出勤率作为学年考核的依据之一。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董事会。附录具体请假手续
第一步:申请人填写“平川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请假条”(可在校办领取)。
第二步:申请人直接向所在年级组组长、处室主任请假,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批准。请假1天由组长或处室主任批准,请假2—5天由主管校长批准(申请人只需向直接领导申请,领导负责逐级上报)。请假5天以上者自行申请教育局批准并报校办存档。各处室主任及校领导请假1天以上,需向主管校长和校办主任报告。
第三步:各年级组长、处室主任或主管校长将其批准的申请单交校办备案。
第四步:如遇急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联系相关领导办理好口头请假手续,返校后及时补办手续。假满或提前返校,应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续假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教师出勤考核方案4
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的事情不得离开学校。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病假视同事假算,事假视同旷职算。假期结束要向校长销假。具体细则如下:
一、公差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须凭上级有关通知文件,提前安排好课程,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病假
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应有医院的`有效证明,向校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校长批准后,请假人持请假手续到教育办批准,校长依此安排课务。急病、重病须由家人替代履行请假手续。
三、事假
确有他人无法替代的重要事务,可请事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校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自行安排好课务,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婚假
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的青年教师可享受一周(七天)的婚假,节假日包含在内计算,超期视同事假。婚假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教育办批准。
五、产假
产假时长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到期应正常上班,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上班按事假计算。产假应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教育办批准。
六、丧假
直系亲属或配偶去世,可请丧假三天。
七、签到
每天上午、中午上班,所有教工应签到,未经请假的人员不签到,视同迟到。迟到1次扣0.5分,迟到6次算旷工一天。任何人不得代签到,发现一次,代签双方各按三次迟到计算。开会及学校组织的活动无故缺席或没有请假视同旷工半天。
八、旷工
未经请假不到校上班为旷工,旷工一天扣3分,一学期旷工达到3天,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绩效工资将按照最差级对待。
九、销假
各类假期满后,请假人应销假。
十、奖惩
1、学校设全勤奖每月10元。
2、凡是请假,请假人误课节次需由校长安排的,每节课支付误课费5元给代课教师。
3、一学期事假达到20次以上,绩效工资按最差级对待。
4、病假超过一月,绩效工资按最差级对待。
教师出勤考核方案5
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组织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二、出勤考核:
1、出勤考核对象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包括局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
2、出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出勤考核以各单位为主,并实行日记载、月公布、年终汇总。各单位要做好签到记录,签到必须有专门的签到簿,由干部职工本人签字,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签两次,上午签到时间为8:30前和12:00,下午签到时间为2:30前和6:00,不得补签、委托他人代签或下班前提前签到。干部职工下乡或出差,要有专门的记录簿。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各单位出勤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由主持局机关工作领导负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对督查和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签到和出勤统计工作,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出勤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在5日前将出勤统计表送局办公室审核存查。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电话请假或代为请假。假满后要及时销假,因特殊原因需超假的.要事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续假。领导未批准、假满后不及时销假、出差或下乡归来后次日不按时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1、局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5天以内由局长批准,5天以上由局长签字后报组织部审批。各单位其他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2-3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主持局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4-5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局长审批;5天以上由局长签字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审批。
2、其他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本单位负责审批,3-7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主持局机关工作领导审批;8-15天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局长审批。15天以上5天以上由局长签字后报人社局审批。
四、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罚:
1、局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次,罚款1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40元;旷工一次,罚款80元。
2、局里在督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由局办公室汇总,属局机关的,由局财务室负责收回。属各单位的,财务室在拨付绩效工资时从该单位总额中扣除罚款,本单位按名单进行兑现;农经局、农广校、种子站属县财政直接拨付工资,罚款由单位收集后统一交局财务室。各单位的出勤考核处罚,由本单位进行兑现。
3、在局里组织的督查和抽查过程中,本单位有1名负责人或1/5以上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或2名以上干部职工旷工的,除进行必要的罚款和通报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组会上进行书面检讨,检讨两次以上的、一年内被局党组通报3次及以上的或被上级纪检部门通报的单位,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4、干部职工一月内迟到、早退4次或旷工2次,或者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8次或旷工4次,除进行必要的罚款和通报外,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书面检讨。连续旷工超过3及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处理。
五、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在干部职工管理中敷衍塞责、管理松懈的单位负责人,局党组要进行约谈,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教师出勤考核方案6
一、出勤时间
1、上午无早读课的教师在第一节课前10分钟到岗,有早读课的教师在上早读课前10分钟到校。下午所有教师在上课前10分钟到岗,下班时间统一为学生放学时间
2、每校24小时内要有人在校值班。
3、教职工离校参加凡经学校审查认可的进修及相应考试视为上班。但所耽误的课程需自行安排代课并征得教导处同意,在完成相关手续后方能离校。
4、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善自调课,善自调课视为旷课。
二、请假种类及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和休息的.,其期限及工资待遇根据病情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有镇卫生院及以上的证明,一周以上的病假必须有县医院及以上的证明。
2、事假:学校严格控制事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月累计一般不超过两天,全学期累计不超过十天。事假二天以上五天以内必须到中心小学校长处批假,超过五天必须到县教体局批审。
3、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7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4、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晚婚(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产假顺延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产前可至多15天开始请假,寒暑假生育假期不补,其他按计生委有关规定给假。
5、丧假: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及岳父、岳母去世,可准假五天。(路途遥远的视其情况可增加天数),但必须到中心小学校长处批假后方可离校。
6、校内会议(教师例会、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及其他集会)每次作两节课考核记分。
7、公假: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考试培训、函授、面授等,课务由学校安排。但必须先报教务处,方可离校。
8、迟到:正式上课铃声响后2—5分钟内到岗,记迟到一次,5分钟后10分钟内到岗,记迟到两次。
9、早退:上课或会议结束前不假而走,记早退一次,其性质与迟到相同。
10、旷工:不假而走未上班作旷工;未书面请假而仅口头请假视为旷工;正式上课铃声响后10分钟后才到岗,作旷课一节;上班期间从事打牌、下棋等,每发现一次记两节旷课。
三、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中心校
1、各种假都必须写请假条,填调课表,调课表必须经教导处审查同意后,连同请假条一天以内交校长审批后交教导处备案后放能离校。
2、学校行政领导请假,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的报县教体局审批。
3、各种假都必须经审批和工作安排后方可离开,先离岗后捎信者作旷课处理,特殊情况必须在回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4、凡随堂考勤时,教师未在教室作为旷课。
(二)、各完小
1、各完小教师请假在一天,本校校长负责审批,二天以上的报中心小学校长处审批,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条交学校保存)
2、各完小教师各种假条由本校教导主任审查属实后报学校校长审批,并作好详细记录。
四、考核细则
各校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务必认真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教师凡超出考勤规定的(婚丧嫁娶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2分,旷课1节扣3分,旷工1天扣7分,迟到(学校允许范围内除外)或早退每次扣0.5分,考勤基本分为100分,扣完为止;全学期满勤的,在基础分上另加10分。本项考勤奖每人投入绩效工资30﹪部分的15﹪,个人考勤奖计算公式为:
个人考勤奖=本校参评教师考勤奖总和个人所出勤所得分值
本校参评教师出勤总分值(注:考勤由各校执行,各校每学期末把每位教师的出勤奖上报中心小学。各校必须实事求是,做到让每位教师知道自己的出勤情况,对执行结果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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