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年终考核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重塑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校教代会通过的'各项管理细则,特制订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的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
优秀:20%
良好:30%
合格:45%—50%
不合格:0至5%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60%。
2、学生民意调查,占10%。(由年段组织考核)
3、教职工民意测评,占10%。(由工会组织考核)
4、样级领导考核,占20%。(校务会组织考核)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三挂钩
1、直接与评先评优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的评选。
2、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时限规定
1、每学期期末进行初评,学年度进行总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结果每半年一次登记,学校存档案。
七、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结束后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2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保证依法治校、照章办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绩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算制”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资金来源:按照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边远地区津贴等)中每位教职工不分级别提取1000元,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
2、资金发放:
(1)代课费:1节15元,超课费:1节15元,课时基数以文件为准(校长4节,教导主任、总务主任7节,办公室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8节,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报账员、工会主席各9节,关工委主任、关工委秘书各10节。)图书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实验仪器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体育器材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食堂管理员按超3节计算,教研组长组织一次教研活动30元,上公开课或组织教研活动的教师一次30元。
(2)事假1节扣15元,一般病假1节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旷工一节扣50元,早退和迟到一节扣15元。(请假须先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3)期末统考获全镇第一名奖励600元(毕业班获县一等奖追加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毕业班获县二等奖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为准)(毕业班获县三等奖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过镇、县平均分每分各奖励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镇、县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镇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县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绩效。
(5)(绩效工资总量—(1)至(5)项)÷全校教职工考核量化总分数=分值,用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分值,计算出每个教职工此项绩效考核奖金。
3、请长假(连续请假超过15天)的教职工的考核分数为60分,绩效工资本学期不参与计算全数返还(学校的各项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晋升、脱产培训、末位淘汰的条件和依据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量化考核办法
每位教师给基础分80分,依据下列条款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3分)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县级到国家级刊物每学期只以级别最高一次加分(镇级0.6分,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发表之前必须到教务处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加分)
3、获“文明教室”称号班级的教师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师不负责,则将积分加给另一位教师。
4、按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学生发表作品或参加校外活动获奖,按镇级到国家级每次镇级加1分,县级加2分,州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活动必须真实,学生将作品或活动项目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5、班级学生巩固率为100%,加教师(语文、数学教师)各1分。
6、当月出满勤加1分。
7、期末统考获县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获全镇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为准)。
(二)扣分
1、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抓获一次,或被上级党政机关处分一次扣5分(影响学校团体奖金者除扣积分外,按团体应得奖金总额的5%进行罚款分发给其他团体成员)。
2、不负责任,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及不服从学校分配安排的拒绝一次扣0.5——6分。
3、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体伤害,重伤扣10分,轻伤扣5分,轻微伤或未有明显伤痕,但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超短裙、浓装艳抹、奇装异服)进校园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课和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玩手机、看无关书报等每次扣1分。
6、教职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者,发现一次扣5分。
8、会议、学习时间批改作业、看书报、打毛线等,做与开会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记录不认真的视为无记录。
9、在校园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脏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时间交计划、总结、表册、继续教育资料、论文、心得体会和各种费用,迟一天扣1分,少一种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评选中获倒数第一名的班级每周扣语文、数学教师各0.3分(本学期按低、高二个年级组进行评比)。未上主科教师以最低分计算。
1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实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须认真清查当天各种考勤,检查各处卫生,缺少记录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当天的课,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绝代课的教师每次扣0.5分,课间操时值日领导要作安全、卫生等教育,并作好记录,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师做好当天食堂出库工作和陪餐(值日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少一次扣1分。
13、班级黑板报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认真对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课、集体活动、会议发言时不使用普通话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师乱收费、乱罚款,视情节扣1——5分。
16、教师收到上级下发的各种表册、文件不交学校,除追究其责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师必须认真书写教案,凡与教学进度不吻合或不认真者,视情节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课堂作业与课外练习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级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测试和作文每单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测验和作文扣0.5分。
19、听课少于10节(教务主任15节)的每节扣0.5分。(以听课记录为准)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学生,扣直接责任人2分。
21、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一般病假和护理假(除住院治疗外)扣0.2分。(活动每天按6节计算,会议一次按1节计算)
22、凡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级学生故意损坏财产的,由总务处检查记录,视情节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节课、当天学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不负责班级纪律的一次扣1分。
24、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师量化积分情况,总务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少先队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评选情况(公布时间为每月1——5号),少公布一次扣责任人1分,迟一天扣0.2分。
(三)备注
1、该量化积分以学期为单位,必要时以年度为单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学校教务处有详细记录,加分必须有相关部门出示真实依据,扣分记录人必须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虑到的加分、减分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4、年度量化积分低于60分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5、被评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因评选时均以本方案从高到低产生,所以此类获奖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据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并经校委会或80%以上教师讨论通过,上报方案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量化标准。
2、制定各项目评价标准要注重过程,在平时量化考核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量化结果每月在校内公示,做到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
4、本细则由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3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2、职 责:
校 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 公 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 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 师 代 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四、教师学年度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 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 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4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 3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 4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 、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 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 3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 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 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
2 、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 ,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 、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 、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 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 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 、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 、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 、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 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 一5 人为宜。
(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 、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 、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 、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 、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5
为及时检查、客观评价一个学期来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为下学年教职工评聘及各类评优提供可靠的依据,进一步调动教干、教职工的积极性,中心校拟于期末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组,研究制定分类考核的实施意见,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时,成立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业务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辅导员等3—5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一)学校
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共100分,其中开学检查权重为0.10,期初、期中视导权重为0.20,期末考核权重为0.20,期末复习检查权重为0.05,各项师生竞赛活动成绩权重为0.10,各种材料上交情况权重为0.05,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30。
(二)学校负责人
总分为100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和个人工作成绩(评价指标同教师)量化出该负责人得分。其中学校整体工作成绩权重为0.6,个人工作成绩权重为0.4。
(三)小学、成教校教职工(含临代教师)
基本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共7项,其中师德表现权重为0.05(由各中心小学组织测评)班级管理权重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成绩合并使用);备课权重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评,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非班主任权重为0.25,音体专职教师权重为0.40,在县备课检查被点名批评的一律下降一个等次);作业权重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结果合并使用);各种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及学习效果权重为0.10(由中心校组织考评);出勤权重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凡参加中心校活动迟到,下降一个等次,未经批假者不参加的下降两个等次,重大活动迟到、旷工的一律为差(出勤抽查被点名的参照执行);教师工作量权重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据临时工作、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15(无教学检测成绩的由中心校考评)。
(四)、其他情况
行政后勤、成教等有关人员,根据本人承担的实际工作,进行述职打分和量化考核结合进行。
附加部分:教职工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1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0.2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05分,加满5分为止。本学期加分范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所获奖励,以获奖证书或简报上的时间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为了使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教职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关的工作,特别是各考核小组对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要求执行。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6
根据《xxx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评内容
以《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为依据,由市(州)、县(市、区)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省委组织部在过程考评、专项督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制定《复查考评细则》和相关《登记表》(附后)。
二、责任分工
考评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分级负责。考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市、区)委
依据《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查和考评。
(二)市(州)委
负责对本级和所属县(市、区)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依据《考评细则》,对县(市、区)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抽查县(市、区)直属的5家党政机关、5家事业单位、5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重点抽查的单位名单在考评前由市(州)委组织部确定。
(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单位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2个机关直属单位或处室,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确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学校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个院系,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确定。
注:党组织关系在市(州)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纳入省委统一考评,由市(州)考评组负责考评。
(五)省国资委党委
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国有企业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家二级单位,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国资委党委确定。
三、考评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由县(市、区)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派出考评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复查考评。考评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查阅被考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二)查看现场。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和项目要求,查看被考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场。
(三)问卷调查。向被考评单位的党员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被考评单位“社会调查考评”分值。
(四)量化评分。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对所抽查的基层单位进行评分。县(市、区)和市(州)的综合计分和排序办法由各实施单位研究确定(可参照全省计分办法)。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对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直接评分、计分排序。
(五)建立台账。集中考评结束后,各实施考评的单位分级、分类建立考评工作台账,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在复查过程中对考评台账进行抽查。
(六)汇总上报。考评结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为单位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考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委组织部。考评报告内容包括: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综合得分及排序。同时附各被考评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
各县(市、区)的自查考评报告(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项目及建议等)由市(州)委组织部收集汇总后一并上报。
四、复查考评
省委组织部组派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复查考评。
(一)复查单位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二)复查内容
依据《复查考评细则》进行。复查考评重点项目:
1、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
3、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
4、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
5、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复查方式
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深入县、乡、村和开发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台账)、查看现场、社会调查(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其中:
1、关于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和达到“五务合一”要求的村、社区认定名单,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所有达标村和社区名单,逐一实地查看(“五务合一”建设标准分别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复查考评登记表》,附后)。
2、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的名单,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3、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台账;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4、关于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调阅县(市、区)有关资料、台账;深入开发区(园区)随机抽查5家企业。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账目;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社区安排抽查。
(四)计分办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计分、排序。
1、县(市、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单独计分排序。同时作为综合项目之一计分。
2、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过程管理考评占20%,专项督办考评占15%,社会调查考评占15%,年度复查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其中复查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占3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占25%、村“两委”换届工作项目占20%,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占10%、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占15%的比例计分。
3、市(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复查县(市、区)基层党建综合考评实际得分累加平均,计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对市(州)没有组织实施集中考评工作的,将通报批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零分。
五、时间安排
全省考评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市、区)和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自查考评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别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所归口管理单位报送自查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县(市、区)同时报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A4纸张装订成册)。
(二)市(州)对县(市、区)的普查考评工作在县(市、区)自查结束后进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册)。
(三)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考评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四)全省复查考评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综合报告,分别向省委组织部部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汇报。
六、结果运用
(一)以省委名义下发考评工作通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发出《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部署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对县(市、区)核定上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达标村、社区和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名单,数量不实、经复查考评出入较大的,将通报批评。
(二)根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将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其年度考核总分。
(三)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结合全省“七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7
一、考核范围:在职全体任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一)思想政治表现
1、考核内容:
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具体看:是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定性评价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有违犯宪法、法律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
b、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学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d、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
e、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影响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
a、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
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b、未经学校许可,在学生中乱订资料、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
c、传播流言蜚语,挑拨离间,影响他人团结或在发生争吵时负有主要责任者;
d、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应该参加的`活动、会议、学习,年度累计5次以上者(含5次);
e、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无故旷课2节以上者;
f、外借、内退、待岗人员一般不能评优。
(3)定量评价标准(5分)
能否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能否坚持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思想作风整顿中表现如何,成绩如何。
A、5 B、4 C、3 D、2.5
(二)履行职责情况(20分)
1、考核内容:
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计划性、积极主动性、配合协调性。具体看: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否做到有工作计划、总结,对业务勤于探索和钻研、精益求精,热爱学生,循循善诱,遵守纪律,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评价标准:
①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纪律,获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工作计划、总结:A 2 B 1.6 C 1.2 D 1
b,备课:A 2 B 1.6 C 1.2 D 1
c,上课:A 4 B 3.2 C 2.4 D 2
d,辅导:A 2 B 1.6 C 1.2 D 1
e,作业批改:A 2 B 1.6 C 1.2 D 1
f,考勤:A 5 B 4 C 3 D 2.5
(三)业务能力(15分)
1、考核内容:
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具体看:是否具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具有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是否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的组织工作能力。
2、评价标准:
①胜任本职工作获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教科研(包括论文发表) A 4 B 3.2 C 2.4 D 2
b,业务考试A 6 B 5 C 4 D 3
c,优质课评比等A 2 B 1.6 C 1.2 D 1
(四)工作实绩(25分)
1、考核内容:
教师的工作实绩及贡献大小。具体看是否按质按量完成
本职工作,教育教学成绩是否卓越。
2、评价标准:
①能完成所规定工作任务者获基本分10分;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加分:
a,期中、期末考试:A 10 B 8 C 6 D 5
b,中考、高考:A 3 B 2 C 1 D 0
c,竞赛:A 2 B 1.5 C 1 D 0.5
(五)有关方面综合评价(班主任35分任课教师32分)
1、互评A 5 B 4 C 3 D 2.5
2、年级主任A 4 B 3.2 C 2.4 D 2
3、教研组长A 3 B 2.4 C 1.2 D 1
4、学生、家长A 10 B8 C6 D 5
5、评委A 10 B 8 C 6 D 5
6、政教处A3 B 2.4 C 1.8 D1.5
(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给班主任打分)
三、考核办法
1、教职工考核要在党支部和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主管副校长和办公室负责。
2、采取领导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在人人总结,民主评议,职能部门考核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级、学科分布比例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名单。
四、要求
1、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写出书面总结,按时出席有关会议,积极参加评议。
2、参与考核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
3、各环节要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
4、全体教师要正确对待组织对自己的定格,多从自己找原因,严禁无理取闹。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8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调薪、奖惩、聘任等提供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要素及权重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年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设置考核的必备条件:
(1)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
(2)45周岁以下教师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案例、优质课、课题、学生竞赛)获区三、区二(市三)以上为良好、优秀的必备条件,45周岁以上教师获区三以上为优秀的必备条件。
3、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师的全面工作和实绩。包括:(1)论文、优质课、课题递交和获奖一览表;(2)辅导学生获奖一览表;(3)期终考试和抽测成绩统计表;(4)个人荣誉一览表;(5)班主任考核情况表;(6)考勤统计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时的依据之一。
4、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要素,权重比例2.5:2.5:1:4。学校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由7人组成,校长为组长,其他全都由老师无记名选举,票数从多到少当选,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组织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组内教师述职。
4、群众赋分。
5、学校领导赋分。
6、考核组考核。
7、统计。按照群众平均赋分×40%+学校领导平均赋分×20%+考核组平均赋分×40%,计算最终得分。群众赋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学校领导分和考核组分在校长领导下,由考核组外的二位教师统计,总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
8、根据个人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结果和等次。优秀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良好为20%。考核组成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组人员的50%,并保证至少有1名为非考核组人员。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教师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为优秀将自动放弃,认定为良好。
9、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用通知书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优秀、良好人员进行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组及时予以答复。为保证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组只接受对考核程序是否违规和统计是否有误的申述。
10、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特殊对象的考核办法:
1、下列对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累计请假半年或半休八个月以上的。
(2)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3)对表现较差,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正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仍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对象直接记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学年旷工、旷课累计达三天以上的。
(2)违反学校规定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师德,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或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在师生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主要责任人。
(6)在校内和学生中从事传教、封建迷信活动的。
(7)连续二年受告诫暂缓确定等次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产假,单位批准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认定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项:
1、关于赋分
(1)赋分必须参考赋分标准逐项赋分,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2)赋分必须在指定地点独立进行,不准讨论,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3)赋分必须客观、公正,同时规定最高赋分为97分,最低分为85分,否则为无效赋分。考核组将进行赋分有效性鉴定。
2、关于保密工作
(1)规定可以公开的公开,不可以公开的必须严守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乱的,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直接记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对评定分数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听。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区教育局、盘龙教育总支关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考评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二、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 长:甘红枝
组 员:汪 峰 张传东 郑 钧 兰宏伟 段 毅
邓建华 罗 锐 杨 刚 邓惠兰 舒 霞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0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校在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过程(40%)
①教学常规月报(20%)——主要考查教师教学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②课堂教学(20%)——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教学效果(4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3、教学创新(2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八等,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乙等,65-69分为一级甲等,70-74分为二级乙等,75-79分为二级甲等,80-84分为三级乙等,85-89分为三级甲等,90-94分为四级乙等,95分以上为四级甲等。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罗碧辉
副组长:丰德义
成 员:刘桂书 何雪峰 方国平
刘桂书主任通知负责日常考核任务和档案整理,何雪峰主任负责归档。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核;三、四级的考核由镇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学校将在每年7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各单位将镇中心学校初步审核的结果于8月1日前记载在教师证书上,以便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
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
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将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学校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学校将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调动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接受教师调入的学校必须查收此档案。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指标的控制比例原则上,一般中小学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20%、10%以内;对教学点等特殊教学岗位的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就将在三级指标的分配上适当予以倾斜。
5、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6、学校研究决定:
(1)在县级及以上的检查、调考、抽测、调研等工作中,位于全县乡镇后三名的相关责任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二级及以上级别;
(2)镇级统调考中连续两学期都位于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但学校将适当考虑教师中途换班接手的情况,上升达三个位次但仍位居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不能一票否决);
凡是在原来基数上下降了五个位次的教师当年度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3)若学年教学工作综合结账位于全镇倒第一名,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4)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10分的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两项获奖);
(5)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20分的不能评为四级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三项获奖);
(6)不按时完成各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而造成全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学校负责人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9)在县教育局、教研室、普教股、教师管理股等相关科室、镇中心学校的随机检查中发现各教学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将酌情扣除该环节得分。
学校平时视导、检查的数据直接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六、考核程序
1、建立学校、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档案;
2、平时过程考核资料的整理与积累。将教师平时考核的资料及时归放到学校和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包括教学月查表、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四优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对教师“教学素质部分”考核记载、参与校本研训资料、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单等)。
秋季学期结束时,学校应整理一次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算出相关考核得分。
3、学年考核。每年7月份各单位组成的考核专班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给每位教师评出得分、评定等级,教师在综合评价表上对考核结果确认签名;
4、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5、公示期满后,学校以书面形式申请镇中心学校对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6、镇中心学校复查后各单位将三、四级教师的申请和考核资料送交镇中心学校复审;
7、镇中心学校对复审情况进行公示;
8、学校完善考核档案,并将本单位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汇总表以文本和软盘形式上交镇中心学校;
9、镇中心学校将全镇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汇总送交县教育局审核复查,最终确认得分和等级;
10、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记载证书。
20xx年2月4日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1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和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续、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册教师。
三、考核标准
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优秀人数
根据柏杨坝镇中心学校给定的数字确定,班子成员占33%,教师占67%。
五、考核的程序
(一)教师本人主动申请,并把申请表上交到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处。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藜名
成员:龚善煜肖婷婷陆先政向春艳张清山曹东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春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向春艳同志根据教师上交申请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三)量化评分
1、考核组成员依据教职工工作表现、业绩量化评分。具体见《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
2、教师评价,全体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3、校委会评价,校委会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表对申请教师打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算出平均分,依据《西坪小学20xx年度考核量化细则表》中给予相应分值。
(四)确定等次。从高到低确定人数,优秀人数不超过上级部门规定的指标数。量化考核中如出现分数相等,年龄大者优先。
(五)总结。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柏杨坝镇中心学校审核。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受行政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二)受党纪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七、本考核方案通过教代会讨论通过。解释权柏杨坝镇西坪小学考核领导小组。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2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柳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学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龚金华
成员:
二、学校根据工作岗位将教师分成三个组:
A组:中心校语文、数学教师及在编不在岗教师。
B组:村校老师。
C组:除AB组其他教师。
根据教师人数比例确定“优秀人数”指标。A组:5人;B组:1人;C组:2人。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学副校长考评
2、师德: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处考评
3、日常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汇总
4、值周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领导考评
5、考勤。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考评
6、安全。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处考评
7、工作质(70分)教务处考评
各年级第一名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为:用70分减去本人平均分与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为实得分;最低分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对教师学年其它综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据《柳林小学宣传工作奖惩方案》考核奖金额×0.5%即实得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2、教龄:每一年加0.2分。
3、若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教师经校务会讨论可以直接评优。
四、原则上优秀教师不得连任4年。
五、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负责解释并补充。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3
晋升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凡受县局通报及其以上处分、有违师德者一票否决。
2、业务能力强,学识水平高
①年限与资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是任中级(中一)职称满五年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是初级(中二)满四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任职期内,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二——三为优,所有参评教师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②学历: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含专科)。
③业务能力:能胜任本学科教学;能独立主持本学科的教研教改活动;能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竞赛或专业技能比武,且获得较好的成绩;能独立撰写质量较高的教育教学论文;申报高级职务的教师须有辅导教师备课、上课和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能为同科教师上观摩示范课。
3、工作实绩突出
①所教学科参加统考、中考、或课程合格考试,成绩优异;辅导学生竞赛在县市以上获奖。
②任职以来,申报中级任职资格的教师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交流、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申报高级任职资格的教师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地级以上交流、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③能独立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申报中学高级任职资格的教师原则上须有县级以上立项的研究课题。
④任职期内,承担过教研公开课和教学业务辅导讲座。⑤任职期内,能坚持正常工作,满工作量。
4、申报对象须具有继续教育证,同时具有普通话等级证和计算机等级证。
实施要求:
1、学校成立职称申报考评小组,派专人负责,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在申报考评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方案实施,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收回其申报名额,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4、当年学校推荐上去的高、中级人员,如在上级评审中落选,连续两年不得参选。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发展白皮书关于构建优质师资资源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形成学校系统评比框架,促进骨干队伍的建设,形成优质优酬,形成能者、优者多酬的良性竞争格局,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本考核方案力求全面具体地考核教师在校的各项表现,主要原则如下:
①过程结果并重,充分注重学校平时的有月度考核,同时也重视学期结束后的结果考核。
②定性与定量并举,既有量化的分数,也有质性的.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情况。
③个人努力与团结合作结合,既看个人成绩,同时也看其与各部门协作的精神与态度。
三、考核对象及比例
1、除校长、书记以外的学校在职、在岗、在编教师。校长、书记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学校教师推荐。
2、学校组织当年申报优秀等次的教师进行考核,综合成绩前10名的教师获得考核优秀称号。
3、年度考核优秀、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按考核成绩4:6分配,综合成绩前4名的为年度考核优秀,后6名为专业技术优秀。上报教育局当年度的考核人员根据教育局下达指标比例按学校考核结果梯次录取呈报。
4、未申报优秀等级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确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师个人根据本人一年的工作情况填写申报表格,向考核小组提交申报表。
2、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评审,研究决定公布参与评定人员名单,并公布。
3、参评人员向全体教职工和评审小组汇报全年工作。
4、群众评议。(投票制)
5、考核小组评议。(投票制)
6、公示。
7、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五、考核项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比办法。
个人成绩:年度师德总分;教学常规总分;考勤总分(4;3:3)占50%。
群众认可占20%。(票选)
部门认可占10%。(票选)
考核小组20%。(票选)
综合四项得分,进行排名.票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回避原则。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励
1. 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教育局对结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晋级与晋升.
2. 对本年度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优秀津贴5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 对本年度专技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津贴3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发放证书。
七、义务
待定
八、关于年度考核与专技考核不合格的规定
按学校的章程办理.
教师年终考核方案15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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