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时间:2024-12-19 14:29:59 小英 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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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下面给大家分享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欢迎阅读!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1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

  (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繁简各异,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生产)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方案的初步设想。

  3、建设的主要内容。

  4、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6、项目进度安排。

  7、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8、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按规定报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推荐最佳方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要按规定是由经过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的等级和专业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总论:

  ①报告编制依据(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②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名称、承办法人单位及法人、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等);

  ③项目概况(拟建地点、建设规划与目标、主要条件、项目估算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④问题与建议。

  2.建设规模、产品(生产)方案、市场预测和确定的依据。

  3.建设标准、设备方案、工程技术方案:

  ①建设标准的选择;

  ②主要设备方案的比较选择;

  ③工程方案的比较选择。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外部条件)

  5、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布置方案:

  ①总图布置方案及必选;

  ②场外运输方案;

  6、项目设计方案、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方案。

  7、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分析。

  8、节能、节水措施。

  9、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10、项目实施进度:①建设工期;②实施进度安排。

  11、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2、财务评价

  1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

  14、风险分析:①项目主要风险识别;②风险程度分析;③防范风险对策。

  15、研究结论与建议:①推荐方案总体描述;②推荐方案优缺点描述;③主要对比方案;④结论与建议。

  16、附图、附表、附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报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区或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变动以及突破投资估算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表示同意该项目可以进行建设,但何时列入投资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财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三)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四)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五)地勘。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招标或比选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地勘。

  (六)报审市政配套方案。报审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市政配套方案,规划、建设、土地、人防、消防、环保、文物、安全、劳动、卫生等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取得有关协议或批件。

  对于一些各方面相对单一、技术工艺要求不高、前期工作成熟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以合并,一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就是通常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于小型、简单的项目,是否进行初步设计,是具体情况而定。

  (一)初步设计----设计的第一阶段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设计依据、原则、范围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的用量及来源。

  4、技术方案及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5、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

  6、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

  7、总图运输。

  8、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9、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抗震措施;

  10、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2、工程概算及其构成。

  13.附图、附表、附件。

  承担项目设计的单位设计水平应与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匹配。按现行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级)四类,低等级的设计单位不得越级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必须有充分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要准确;设计所采用的各种数据和技术条件要正确可靠;设计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条件要切合实际;设计文件的深度要符合建设和生产的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备清单和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设备及材料技术规格书等。

  初步设计文本报批。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应按规定报审批准。

  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是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

  初步设计阶段,要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许可手续。

  (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第二阶段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将项目分为单项工程、单元工程或单体工程进行详细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安装施工图纸,以满足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设备的制作、工程施工要求、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的需要等。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完成后,应根据规定,将施工图报有关机构审查,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图文件完成并审查后,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要委托由有预算资质的单位和人员编制。

  四、施工建设准备阶段

  (一)、预备项目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或正在组织审批的项目,可列为预备项目。预备项目在进行建设准备过程中的投资活动,不算为工程建设工期。

  (二)、建设准备的内容

  工程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准备的主要内容包括: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全面考核项目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

  1、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前提条件)。

  (1)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产能)。

  (3)环保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经过验收;

  其他各专业验收已经完成。

  (4)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编写完成,并汇编成册。

  2、申报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各有关单位(包括设计,施工单位)将以下资料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交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统一保管:

  (2)绘制竣工图纸。它与其他工程技术资料一样,是建设单位移交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的重要资料,是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必须长期保存的工程技术档案,也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竣工图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归档要求,方能交付验收。

  (3)编制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所有财产、物资和未用完的资金或应收回的资金,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益,报主管部门审查。竣工决算是反映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益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新增固定资产的依据。

  (4)竣工审计。审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3、竣工验收程序:

  (1)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项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竣工验收的组织:

  竣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组织。

  由生产、安全、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查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资料并实地察验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五、后评估阶段一般由投资计划管理部门来负责。

  项目后评估是在项目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后的一定时期,对项目运行进行全面评价,即对项目的实际费用、效益进行系统地审核,将项目决策的预期效果与项目实施后的实际结果进行全面、科学、综合的对比考核,对建设项目投资产生的财务、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效益与影响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估。

  项目后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找在决策和建设中的失误和原因,以利于对以后项目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同时对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弥补项目决策和建设中的不足。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流程 2

  工程前期:首选建设单位预先做好市场调查,看是否在此开发会有什么样的前景,随后编制可行型研究报告,规划蓝图,办理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许可证,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设计单位招标,确立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探报告及甲方的规划蓝图开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审批,去消防部门备案,去所在地建委备案,去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招标,确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然后进入施工阶段的工作。

  施工阶段:首先又规划部门给出该建筑的施工红线范围、坐标、高程,施工单位首先作好场地的平整,再根据规划给出的坐标点及高程进行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有监理单位报甲方,甲方报规划审批,审批合格后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即基槽开挖——基槽验收(甲方、设计、勘探、施工、质检站、监理六方验收)——基槽放线——基础垫层——基础结构施工——基础验收——基础回填(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系统、电气系统、通风与空调、消防报警系统安装与调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资料移交——甲方备案、消防验收——投入使用

  资料员的工作流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第五部分施工过程资料-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施工日志-

  8、砼开盘报告-

  9、砼施工记录-

  10、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六部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其他-

  第七部分竣工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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