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奖罚制度(优选)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的奖罚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的奖罚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xx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员工的奖罚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xx元书面严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员工的奖罚制度3
一、奖励制度
1、优秀服务奖励
对于表现优秀的服务员,应该及时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荣誉证书、物质奖品。具体奖励内容应该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2、月度最佳服务员工奖励
每个月评选出表现最优秀的服务员,给予相应的奖励。样可以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同时也可以增强员工的团意识。
3、团奖励
对于团表现优秀的员工,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比如说,当某个团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户的高度评价,那么个团的所有员都应该得到奖励。
二、惩罚制度
1、违反规定的员工惩罚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该及时进行惩罚。比如说,如果员工在工作违反了酒吧的规定,那么可以给予口头警告、罚款、扣除绩效工资惩罚。
2、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惩罚
如果员工的.服务质量不达标,那么应该及时进行惩罚。比如说,如果员工经常出现服务态度不好、不尽职问,那么可以给予口头警告、调整工作岗位、降低绩效工资惩罚。
3、严重违纪员工惩罚
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严重,那么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比如说,如果员工在工作盗酒水或者他物品,那么可以给予开除、报警惩罚。
三、管理制度的操作流程
1、奖励制度的操作流程
(1)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员工。
(2)确定奖励形式和奖励内容。
(3)颁发奖励。
2、惩罚制度的操作流程
(1)发现员工违规情况。
(2)调查核实员工违规情况。
(3)确定惩罚措施。
(4)执行惩罚措施。
员工的奖罚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的奖罚制度5
1、仪容仪表不合格罚5元。
2、迟到、早退5分钟5元,10分钟20元,20分钟30元。(公事除外)。因为爆胎问题减半处罚。事假按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或双倍时间做店内义工。
3、在店内洗头、洗衣服(不包括制服)一次50元。
4、全员活动点名未到按迟到处理,不参加一次20元,(李总审批除外)。
5、上班时间在营业区域玩手机一次20元(拖台中午14:00,晚21:00后除外)。
6、服务投诉,核实后50元一次处罚。
7、卫生不合格3处以上服务员处罚10元,副总20元,经理15元,质检10元。厨房检查不合格同样,厨师长20元。
8、酒店内与人发生争吵一次50元,情节恶劣一次200元,打架斗殴直接开除。
9、员工未持重情况下乘坐电梯一次20元。
10、私用打包盒打包袋一次20元。
11、未按时完成任务,无故拖延一次20元。
12、员工大会未到场领奖,取消资格。
13、客走未及时关电器一次10元。
14、客人跑单,楼层经理与服务员共同承担,经理承担责任大于服务员。
15、门口停车一次20元(下雨天除外)。
16、非宿舍人员打水回家一次20元。
17、微信不及时回复者(管理层)一次10元(休息除外,不得过餐段)。
18、下班离店不主动给叔叔查包者一次10元。
19、员工偷吃成品菜肴者一次50元。 20、顶撞上级一次50~200元。
21、偷窃、占用或故意损坏宾客财务,给酒店造成信誉影响者直接开除。
22、擅离职守、脱岗、串岗者一次20元。
23、预定包间不留号码一个10元。
24、坐休吧台一次20元,吧员时间(中午:11:00~13:00,晚:17:30~20:30)
25、手语不会年终奖扣除100元。
26、20xx年水电费超出预算,多出部分全员平摊。
27、楼层包间拖台超过5桌(包括5桌),楼层管理员陪同值台。
28、值班经理坐11号台位,13:30巡台,值班不能睡觉,发现一次20元。
29、值班人员中午11:00前准备好水果和茶水,晚17:30前。 30、预定台只为办公事可以逗留在内,其余时间任何人不得入内逗留干任何无关工作事情,经发现扣休两天。
31、店内所有的公共设施损坏,不是自然破损,大家共同承担(如:热水器、洗衣机、微波炉等)
32、大厅有客人,不能睡觉,只能坐着。
员工的奖罚制度6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着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
3、当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旷工一天
4、因失职造成饭店重大损失或影响。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6、散布虚假言论,对饭店同事的`名誉进行恶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坏工作秩序。
8、其它应处于书面警告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其它应给予重度违纪的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部门签发处罚单,并处以5--20分以上处罚,累计3次书面警告,饭店保留限时辞退的权利。
(三)严重违纪:即时辞退或开除。
1、酗酒、、打架者。
2、无故旷工一天以上。
3、偷盗、占用或损坏饭店及他人财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造成重大损失
5、恶意破坏饭店声誉。
6、触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责任的。
7、因在外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的,或经营与本职有关对饭店造成损失的。
8、其它应予以辞退或开除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13、发表虚假或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14、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16、其它应给予严重违纪的过失。
(四)违纪处理程序
1、轻度违纪:由部门经理备案。
2、重度违纪、严重违纪: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查实,总经理批准生效。
(五)员工申诉
员工不服纪律处分,可直接或书面向总经理申诉,调查核实后由总经理裁决。
员工的奖罚制度7
1. 奖罚制度的重要性
奖罚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奖罚制度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员工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和投入。其次,奖罚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最后,奖罚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目标的达成,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持续竞争优势。
2. 奖罚制度的设计原则
(1)公正:奖罚制度应该公正、公平、透明,避免任何不公平的现象出现,确保员工对奖罚制度的公正性有信心。
(2)激励:奖罚制度应该能够有效激励员工,使员工积极主动地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可操作性:奖罚制度应该能够被员工理解和接受,并且能够操作和执行。
(4)适应性:奖罚制度应该能够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变化,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奖罚制度的实施方法
(1)设立明确的奖励标准:企业应该设立明确的奖励标准,让员工清楚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和成绩可以得到奖励。
(2)奖励方式多样化:在奖励制度中,应该多样化奖励方式,例如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
(3)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让员工知道不良行为和成绩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以避免员工的不良行为和成绩对企业造成损失。
(4)及时反馈和认可:企业应该及时给予员工反馈和认可,让员工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认可和重视。
4. 奖罚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1)建立监督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奖罚制度的监督机制,对奖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奖罚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定期评估与改进:企业应该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反馈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奖罚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3)员工参与:企业应该鼓励员工参与奖罚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员工对奖罚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企业员工奖罚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设计奖罚制度需要遵循公正、激励、可操作性和适应性等原则。实施奖罚制度需要设立明确的奖励标准,多样化奖励方式,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及时反馈和认可员工的努力。同时,企业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与改进奖罚制度,鼓励员工参与。只有科学合理地实施奖罚制度,才能激励员工,推动企业的发展。
员工的奖罚制度8
一、制定目标
1.明确目的:制定员工奖罚制度的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增强团队合作,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目标。
2.确定关键指标: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确定与直接相关的关键指标,如销售额、生产效率、客户满意度等。
二、设定奖罚标准
1.明确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标准时,应该明确具体的绩效要求和奖励范围,例如超额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生产效率等。
2.确定惩罚标准:明确违规行为或绩效低下的惩罚标准,例如迟到早退、工作质量不合格等。
三、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估体系
1.明确评估方法:根据关键指标和绩效要求,确定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评估等方式。
2.确保公正公平:评估过程中要确保评估者公正客观,避免主观偏见和人际关系干扰,可以考虑由多位评估者参与评估,确保公正公平。
四、激励员工积极性
1.奖励方式多样化:奖励不仅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
2.及时奖励表扬:对于出色表现的员工,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以增强员工的自豪感和归属感。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如年度优秀员工评选、优秀团队奖励等,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推动团队合作。
五、保持员工士气
1.关注员工福利:除了奖励制度,还应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以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2.定期沟通反馈: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反馈,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解决,以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员工士气。
3.培养员工发展机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其成长的关注和支持,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制定员工奖罚制度是激励员工、提高绩效的重要手段。在制定过程中,需要明确目标,设定奖罚标准,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估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并保持员工士气。同时,关注员工福利,定期沟通反馈,并提供培养发展机会,可以全面提升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团队合作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员工的奖罚制度9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
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总经理、主管、领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元。
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2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幅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3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2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50元。
二十二、污偷盗、索、行、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员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罚款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员工的奖罚制度10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异常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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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略)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
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员工的奖罚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
1.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
2.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
3.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
4.店面商品管理事务
第二章店面日常守则
第四条营业员工作职责.
1.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2.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
3.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
4.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
5.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
6.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
7.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
8.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
9.参与店内盘点工作;
10.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
11.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
12.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3.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
14.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
15.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
16.遵守营业员守则.
第五条店长工作职责.
1.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
2.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落实到人、到日的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核;
3.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
4.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
5.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
6.监督检查价格牌的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执行;
7.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
8.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
9.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10.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
11.做好每日销售记录,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要点,产品销售动向,促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建议;
12.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
13.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
14.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
15.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每天上柜货品是否充足,并据此向公司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的追踪;
16.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
17.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
18.妥善处理售后服务.
第六条仪容守则
1.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
2.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
3.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
4.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5.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
6.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
第七条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
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
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管理制度者.
2.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
3.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
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
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
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
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
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第八条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员工有以下过失的.,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
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
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
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
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
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
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
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
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
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
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
12.无故乱窜岗位.
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
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
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
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
17.交接班出错的.
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色、眼影、腮红、头发).
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
20.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
21.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
22.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
23.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
24.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
25.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
26.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
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
28.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
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
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处罚。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
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
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
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
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
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
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
11.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
12.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
1.旷工半天以上者
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
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
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
6.私藏顾客遗忘财物。
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
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
9.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谐语言,诋毁公司者。
第三章待遇篇
第九条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
第十条营业员.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
底薪标准:
一星:1900
二星:20xx
三星:2100
四星:2200
五星:2500
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的奖罚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按照《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发给奖金。
第十条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的发放原则、奖金来源、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三条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第十六条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二十条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第二十三条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第二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各级劳动部门有权对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的奖罚制度13
为进一步提高酒店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 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 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 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 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 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一下条款给予辞退或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
1、偷盗同事财务或公有财物。
2、对上司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酒店或他人财务。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赵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三天的
10触动刑法,造成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奖罚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酒店员工考核奖罚制度6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 工作时干私活;
23)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 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为其他员工签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员工的奖罚制度14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酒店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员工的奖罚制度15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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