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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设计方案(通用1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现代特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立足节约用地,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新民居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空心村”改造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既适应不同地形地貌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习俗,又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三)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原则。根据村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新建或改造思路,不加重农民负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多户多型,避免千村一面、千户一型,满足不同村庄、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实际需要。
(四)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区域后偏僻地区,有计划、按步骤地稳步推进,确保农村和谐建设,稳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力争全市建设农村新民居示范村220个,改造旧村450个,确保1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通过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为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改造提供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农村住宅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
环省会、环县城周边和沿国道、沿高速公路两侧村庄是新民居建设改造重点区域,全市力争到2012年“两环”、“两沿”区域村庄新民居建设改造面达到30%以上。
20xx年全市新民居建设、改造村庄180个,其中藁城、鹿泉、正定、栾城“1+4”组团县(市)要建成一批体现现代新民居特色的示范村;其它县(市)每县(市)建成2—3个示范村。全市每个村庄要建成几个体现区域特点、适应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样板房。
四、建设改造规范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要求,参照燕赵新民居百套优秀设计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新民居建设和改造。
(一)示范村庄选择要求
1、基础条件。群众热情高,村集体经济实力强,村情稳定,班子团结,基础条件好。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决通过。
2、重点范围。107、307、308国道、石闫公路两侧可视村庄,京石、石太高速公路两侧可视村庄,省城三环路以外可视村庄,18个县(市)城(含矿区)驻地镇建设规划区以外可视村庄。
(二)样板房选择要求
1、农户自愿。样板房选择要充分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家庭、不同地域(地区)、不同使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使样板房建设的成本和标准能够适应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
2、符合防灾减灾要求。样板房选址要避开抗震不良场地、地震活断层影响地段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三)建设改造技术要求
1、规划布局要求。符合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集中紧凑,居住、出行方便,鼓励建设二层或多层住宅楼。街坊低层建筑密度不超过35%,容积率不高于0.6;多层住宅建筑密度不超过25%,容积率不高于1.1。样板房选址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房的翻建、改建,或选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
2、院落布局要求。院落内建筑平面布局与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沼气等布局安排合理,配置给水、排水、供电、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等管线。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畅便捷,洁污分开。
3、建筑设计及外观要求。样板房户套面积适当,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材料选配经济,就近就地取材。住宅外观设计美观,符合地方区域特色,体现时代感。建筑设计水平较高,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同步应用,符合抗震要求。
4、建筑节能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冬季保温热效高,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参考借鉴CL建筑体系。
5、旧民居改造要求。临近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住宅,平屋顶改为坡屋顶,统一选用单坡或双坡或四坡形式,立面美化,建筑周围绿化,坡屋顶主色调为红色。
五、主要支持政策及确认办法
(一)支持政策
1、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经申请批准后,由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给予贷款支持,市财政给予适当贷款贴息补助。
2、将新民居建设中村内街道整治、绿化、环境卫生、饮水、排污等公益事业建设内容,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3、认真落实省财政下拨的扶持新民居建设改造专项资金,市、县按要求予以配套,重点用于新民居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4、新民居建设中需要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增容费,予以免除。
5、整村易地建设的村庄需要占用土地的,经批准可列入当年征地指标计划。
6、列入新民居建设计划的示范村,村民贷款建设的房屋,准予办理房产证,由县级政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对验收合格的新民居建设改造示范村,根据投资规模,给予每村一定数额的奖励补助。奖补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根据示范村建设改造进度,逐年支持到位。
(二)确认办法
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逐级申报制,每年年初申报确定年度示范村建设计划。符合申报条件的村庄,按下列程序申报、确认。
1、村党支部、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列为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申请,填报申请表,并提交村民大会表决同意等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政府审查合格后,报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对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进行规划。
3、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按照规划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通过乡镇政府报县(市)、区政府审批。
4、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示范村名单,统一报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5、市、县财政贷款贴息,按照规划建设时间和建设贷款额度,逐年分期拨付到位。
6、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验收,达到规定时间、进度要求的,兑现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新民居建设改造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建设工作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市建设局、市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市金融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计划,审核安排新民居建设资金的使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并配合市考核办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统计资料组、建设指导组、规划指导组和督导检查组,分别设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人专抓,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引导。积极探索新民居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新民居示范村的建设、改造和样板户建设。整合现有涉农部门资金,集中倾斜支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法人参与农村新民居建设改造。支持有资质的公司竞争、承包新民居建设改造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泛进行宣传,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改造居住条件和环境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多方倾力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3
一、当前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体系问题
1、重镇规划,轻村庄规划。自20xx年以来我区已陆续完成各乡镇的总体规划,部分列入省、市目标的乡镇完成了镇区近期建设规划,而村庄建设规划则在20xx年初由于村庄无序建设频发才逐步引起重视,提上议事日程。
2、重单个村庄的建设规划,轻村庄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没有明确规定镇层面和村层面要解决的内容。实际编制工作往往重视的是镇层面的问题,忽视了村庄体系规划的问题。
3、各层位规划的衔接不够,村镇规划缺失上位指导。目前村镇规划一方面与上层规划的衔接不足,另一方面村级规划缺少上位规划的指导,导致村庄规划难以得到落实或存在失效现象。
4、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虽然我省出台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对村庄规划编制进行了规范指导,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村庄规划难以有效指导村庄建设而流于形式。
(二)规划编制及实施问题
1、编制主体和实施主体不明确,规划工作的推动困难重重。村庄规划的实施主体应是村集体,但由于村民的认识问题,新农村规划涉及的土地权属、土地流转问题难以解决,导致农民对村庄规划的实施持怀疑态度,主体地位难以体现。
2、忽视公共参与,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往的村镇规划往往是由政府自上而下编制的“见物不见人”的物质规划,忽视了居民的主体性。规划编制者又缺乏对农村的深入了解,规划成果常常不被农民所了解或接受。现在虽然在规划方案完成后要征求村委和村民两议会的意见,但往往流于形式,由于村民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很难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导致规划实施时问题百出。
3、规划实施的法律支持不足。农村村民建房的一般审批程序是村民在申请住宅建设的时候,只有通过村民会议讨论,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领取相关证件后才能建设。但是,该程序中并未把相应的规划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使村镇规划在实施中缺乏法律地位。而这种程序仅限于二层以下村民自建房,针对目前各村集中建设多层住宅的需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即便村民按规划的要求集中建房,也不一定能取得该规划居民点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建设项目管理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导致新农村规划实施困难。
4、实施资金缺乏保障。目前我国村镇各级政府在村庄建设上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大部分村庄规划编制费用都难以筹集,更谈不上规划实施的建设费用。虽然我区一直在摸索通过土地置换、危房补助、政府扶持等办法推进村庄建设,但资金缺口依然巨大。
5、其他问题。—是规划年限较长,没有突出体现农村规划的特点和发展需要;二是编制基础条件缺乏,缺少规划编制时需要的地形图等基础条件,规划编制难以开展;三是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不严,编制成果缺乏灵活性和强制性的统—,编制质量不高,难以实施。
二、解决方案及对策
(一)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的措施和建议
1、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作用
编制好村庄规划,必须从现实发展要求出发,实现村庄规划的'五个转变。首先在规划特征上,从以村庄居民点规划为主转向“点规划”(即镇、乡、村)与“面规划”(即相应的行政辖区)并重;第二在规划宗旨上,从构建小城镇增长极转向构建协调发展的城乡组织体系;第三在强调重点上,从只重视小城镇主体———镇区转向小城镇整个区域,特别是区域内一些具有明显带动效应的中心村,应优先发展;第四在规划结果上从镇区农村被动发展转向城乡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第五在规划导向上,从目标导向转为问题导向,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出发,发展生产,方便生活。
2、明确规划的层次,构建系统的规划编制体系
村镇规划同样需要坚持体系化的基本原理,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规划编制体系和程序。按照行政建制将村镇规划体系分为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三个层次。特大型建制镇规划参考城市规划编制要求,其他建制镇(5万人以下)按照镇规划标准执行。乡规划包括乡域总体规划和乡政府驻地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包括村域发展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具体可按照我省颁布的《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和《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进行编制。
3、重视差异性影响因素,加强分类指导
根据规划对象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特点,划分规划对象类型,采取不同的规划编制标准。
目前主要由以下三类村庄,第一类是城镇化整理型村庄,是指位于城镇化建设控制区的村庄类型,具体到我区这类村庄在新一轮的城市规划中已经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成为名符其实的城中村、城边村,这些村不再编制村庄规划,全部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实施。
第二类是迁建型村庄,是指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与区域生态限建要素有矛盾需搬迁的村庄。目前我区部分分布在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多发区的行政村及为数不少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的空心村已经不再适合也没有人愿意居住。在乡镇一级的村庄体系规划中这些村庄应该定性为迁建型村庄,结合农村城镇化布局或迁或并,统一规划。
第三类是保留发展型村庄,是指上述两类村庄以外的村庄。该类村庄类型中,属于“城镇化地区”的村庄,其村庄规划的重点是控制由城镇化引起的建设用地蔓延,注重对城乡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村庄规划应该做到规划的全覆盖;对于“非城镇化地区”的村庄规划,以乡驻地和中心村辐射广大农村,合理布局村庄体系和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村庄规划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标准和要求,并维持乡、村的地域特色。
4、注重乡村居民参与规划编制
提供切实的参与渠道和途径,切实履行村镇规划从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规划草案阶段、成果报批之前都必须在规划涉及区域进行一定时限的公示,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吸纳到规划方案中,切实保证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活跃的地区,规划编制人员应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使规划真正具有引导性和可行性。
5、尊重地方历史文化和传统
目前,我国乡村建设片面追求城市化景观,造成传统乡土文化和景观的消失。在今后的村庄规划中要改变目前乡村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城市化现象,保护乡村景观的完整性和田园文化特色,正确引导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塑造生态平衡的乡村环境,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合理规划,改善居住环境
1、完善社区绿化设计
绿化的环境对村民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益处。农村社区的绿化的主要是为村民提供良好地生态坏境。所以,在绿化布置时,要为村民活动与休息留有适当的场地,以免因为没有合理划分场地致使绿地遭受践踏破坏。社区可以做一些小型雕塑、水池、花坛、休息椅等景观小品,有条件的话还可以搭建一些花架、休息亭等,还可在村庄的街道两边种植树木及设置绿化带,让居民拥有更好的绿色环境,享受健康的生活。
2、合理布局社区建筑及设施
首先合理安排住宅布局。村庄的规划应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地区特色,随坡就势体现坡的特色,靠水就发展水的优势,对房屋布局散乱做出村庄详细建设规划,拆除危房及破旧的房屋,合理安排住宅布局,统一住宅朝向,规范附属用房,节约集约用地,优化村庄的居住环境,按照功能划分区域。
第二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针对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可在村内定点设置垃圾收集点,派专人送至垃圾中转站。设置整齐干净的杂物房及牲畜栏,这样既可做到不占地且不影响村庄环境。供水可通过水塔集中供水,干净清洁的水可通过自来水管流入每家每户。排水通过管道的方式进行排放,设置污水处理池,将污水集中到污水池进行处理后排放。条件好的村庄应考虑集中供热、供气,电力电信在村庄内做到埋管入地。
第三、对于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一切为居民服务,满足农民对生活、休闲、娱乐的需求,在布局上合理划分出住宅区、商业区、休闲娱乐广场、文化室、绿化带。合理设计道路交通,改善通行条件,配备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创造一个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方便、安全舒适、文明高雅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住宅区。
结束语
在我国农村现状的影响下,新农村建设中推进村庄整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但是随着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村庄整治工作必将掀开崭新的一页,村民生活水平必然得到更大的提高,村庄规划意义重大。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4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我们主要在五个体系方面建立规划管理模式,即乡村规划法规体系、乡村规划管理人才体系、乡村规划编制审批体系、乡村规划实施体系、乡村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体系。乡村规划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市乡村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初稿,《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此外,我局投入10余万元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正在共同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和民居设计导则》。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健全,丰润示范点共有22个乡镇、527个村庄需要编制规划,目前资金投入合计600万元,已经编制完成7个乡镇的.总体规划、8个乡镇正进行规划编制,其余乡镇正在进行地形图测量;已经编制完成村庄规划22个,253个村庄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其余村庄正进行地形图测量,资金投入累计约300万元。丰润区各乡镇全部成立了以书记或镇长为主任的规划委员会,并下设规划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目前共初审规划意见100件、选址意见书3件、审批建设方案7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10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1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6件。此外,迁安示范点18个乡镇中已经有13个完成了规划成果编制工作;滦县响嘡镇投入资金30余万元已经编制完成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平郑庄子镇和越河镇已经和规划设计单位签订协议,投入40万元开始编制镇总体规划。
此外,规划人才体系已经初步拟定培训工作计划,拟在今年小规模培训的基础上,明年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大规模的培训。规划实施和实施监督检查体系正在健全。
通过规划立法和示范点的试验示范,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规划意识,具有*特色的乡村规划管理体系已经开始建立,有力的推进我我市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把示范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尽快完成。
二是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制度。
三是实行局主要领导及时协调、调度制度,对项目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尽快解决,确保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村规划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短缺问题和人员培训、规划编制所需要的资金需要进一步落实。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5
为积极探索富裕起来的农村搞好新农村建设的方法和途径,我们走访了一些镇(街道)和村,总结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全面开展新一轮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一些设想,现汇报如下:
一、现状与基础
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以镇办村办企业等工业建设和农民改善居住条件为起点,我县村镇建设蓬勃发展。部分村依托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对村庄建设有较大的投入,在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的引导和培育下,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和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从而涌现出一批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层面的新农村先进村、示范村。同时由于村庄分布散,人口规模小,村庄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建设现代化农村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1、大部分村庄完成规划编制,但村庄规划难以跨越行政界线。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展开,规划工作也相应开展,85-86年和95-96年,全县绝大部分的村庄都编制了规划,只有山区、海途等边远分散、规模小的村庄因经济实力没有做规划。之后,一些中心村和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了内容和深度较广的规划。通过这些规划的编制,镇、村两级对规划的认识逐步有了提高。然而这些规划基本上是按行政村编制,没有从村庄地域上去整体考虑有关设施的关联和共享,一些在地域上唇齿相依的村庄由于行政村不同而不能编制一个完整、系统的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难以合理布局。
2、村庄基础设施基本配套,但配套标准不高。根据村庄的经济实力和村民的愿望,全县大部分村庄都配套了入村道路、自来水、电力、电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除了个别示范村外,村庄基础设施只能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而未能达到现代化配套的要求。
3、住宅居住面积增大,但建筑缺乏特色。富裕起来的农民,首先想要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全县在85年、95年前后掀起了两次建房热潮,村民过分注重追求房屋面积的增大,2001年年底达到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29.1平方米;部分村民对房屋高度相互攀比,一些“高大空”的房子因此而生。由于忽视居住功能的改善和建筑特色创造,建筑色彩挑选也随心所欲,从而造成空间资源的浪费和视觉的污染。
4、建设投入逐年增大,但建设模式单一。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村镇建设。1998年以来,村庄建设投入已达2.5亿元资金,然而这些几乎都是村民个人建房自行组织建设的投资,或村委依托村级经济力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所以村庄建设资金渠道狭窄,建设模式单一。
二、思路与对策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如何来烘托以县城建设为中心的城市化,是一项系统、庞大的工程,任务比较艰巨,意义深远。我们认为要从规划入手,编制出高质量的规划,通过搞点做样,以点带面,引导新农村向现代化目标迈进。在具体工作中,要树立一个理念,试行两项改革,推行三种模式,因地制宜,探索新时期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方式,开创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一)树立“经营村庄”的理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村庄是一种资本,这种资本由存量资本与增量资本组成。既然是资本,从理论上说就可经营。从城市化发展模式来看,经营村庄是必然的。分析城市化的演进规律,我县经济社会正在跨越式发展,城市化高速推进,需要走集聚发展的路子。村庄要提升一个层次,除了适当地外延发展,更重要的是合理组合原有的村庄,实行拆旧建新,盘活存量,吸纳增量,实现村庄资产的增值、盈利。从村民生活环境需求来看,经营村庄是必须的。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农民获得了许多赚钱的机会,富裕起来的老百姓已从收入求富发展到生活求乐,环境求美,改善居住条件有很大的实现性,然而村庄的整体居住环境需要经营村庄来推动,通过合理的经营,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具体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展开:
宏观层面,把整个村庄作为一个单体来经营。有些村庄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区域优势越来越显现,如“城中村”、“景中村”等,这就要求我们把区位较好的村庄通过整体搬迁与置换,易地建设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的现代化村庄,转换出来的土地向市场供应,所取得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如“新未庄”),或原地改造,建设高容量的现代化城市居住形态,如柯桥街道立新村等三个“城中村”改造。
中观层面,村庄的周边区域及配套资源也经营。这一点特别是城郊村、有产业特色和旅游资源的村庄,可以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为风景区做好三产服务,开辟专业市场。
微观层面,把村庄相关的组织要素进行经营。一是经营土地这一最基本、最主要的要素资本。首先把存量土地整理出来,把一些闲置地和“空心村”土地利用起来,用于村民建新房;其次土地供应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土地进行公开拍卖,按土地的区位价值供给村民建房。二是经营房子这一要素资本。有些村有大量的破厂房、闲置房和设置地,如果村里进行统一收购、统一改造,统一建设,把房子出租,村级经济收入来源就宽了。三是经营公共基础设施。路、桥等设施,通过冠名权、灯箱广告的使用均可作为资源经营。
(二)试行规划和供地两项改革
首先是分层面组织村庄规划编制。我县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村庄发展很不平衡,东南片与西北片区域之间、镇域内村与村之间的村级经济、村庄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都不平衡,无论规划和建设实行一刀切都不现实。因地制宜,根据村庄规划编制的不同要求定位,这是现实的选择,也是广大镇村的要求。第一层面是新农村示范村或经济富裕的中心村,其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符合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配置设施根据人口规模配齐,标准提高,局部中心区块根据建设需要可以进行村庄设计。第二层面是中心村,其规划编制内容、深度符合村庄建设规划要求。第三层面是村级经济较薄弱的村,村庄规划编制要引入控制性规划这个方法,以道路框架为主体,布局村庄不同的用地区块,规定一些技术性指标。以上三种方式只是编制规划的不同技术要求,但村庄规划编制总体要求是在各镇村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按集聚发展原则,迁村下山、大村并小村的方向开展规划编制。
其次是住宅供地方式的改革,实行“一房两制”。按照目前的土地政策,现有的农民身份的村民有权享受宅基地划拨政策,但受到户型人口的限制,不能满足村民的实际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民对居住标准、居住功能和环境设施有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把城市的住宅开发观念引入到农村住宅的开发,结合现有的宅基地政策,实行“一房两制”,即一幢房子的土地供应有两种政策,一是户型标准内按宅基地供地,二是户型标准外按出让地供地,而且根据出让地的规模,设置梯度等级,按梯度的等级确定不同的价格系数,也就是土地超户型标准越多,土地单位价越高,这样既可以满足村民的需求,又用价格杠杆控制大规模用地。无论是宅基地还是出让地,都要按地块的区块不同而确定不同的底价,村民可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相应的区块。
(三)推行三种不同的建房模式
目前的个人建房实行的是分散建设模式,一则使基础设施难以统一配套,二则使住宅建筑风格、建筑色彩混乱,形成视觉上的“脏乱差”。城市统一规划,按一定规模统一开发住宅建设的模式和农村统一开发住宅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住宅要成小区规模建设,要进行统一管理,才能达到我们想要求的风格协调,富有特色。当然,建设模式的改革需要根据不同区域和村民的规划建设意识,推行不同的模式。
1、城镇建成区内,实行统建分购模式。这种模式依托于城镇建设的高标准要求。村委根据城镇规划,设计若干住宅套型方案,征求购房户的意见后确定建设方案,由村委成立开发公司组织建设,基础设施统一配套,房子建成后,村民可向开发公司购买。建设资金筹措可采用房产开发模式,一部分由需购房的村民预垫部分资金,村级经济支付一部分,向银行贷款一部分。
2、城镇规划建成区内,推行统管联建模式。村委根据村民建房的需求,划定一个区块规划设计,设计总体布局和若干住宅套型方案,向建房户进行调查,确定方案后正式公布,由建房户按户进行有关建房手续的审批,房子建设由村民委托村委组织统一联建,村委组织施工队伍,组织施工管理。建设资金按建设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收取,资金安排需向建房户公示。
3、城镇规划区内,推行统管分建模式。根据村庄规划,村委向村民提供住宅套型,根据建房户的选择,由村委认定方案,并规定建筑材料和外墙色彩;有关建房手续由各建房户自行审批;施工队伍由建房户自行选定,但需经村委资质认定,施工管理由村委统一组织,并建立竣工验收小组对房子进行验收。
这三种模式,我们设想主要是规划区内的新建住宅中推行,规划区外的新农村、中心村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模式进行建设。
至于旧村改造,目前往往是实行零星改造,既能满足村民的实际需求,又可以避免大规模改造带来的麻烦,可实践告诫我们,旧村零星改造,房屋建筑周期更新参差不齐,配套设施难以统一改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旧村的环境问题。旧村改造,要按规划分地块进行统一改造,建设方式可按上述三种模式进行。个别困难户,可以调剂其他区块内的旧房,村委由经济实力可以公开补助。
(四)要加强村庄环境管理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6
当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速度是世界同期城镇化平均速度的两倍左右,预计这一快速发展态势将持续到20xx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按照健康城镇化的发展目标,随着每年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断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应相应减少[1]。由于我国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大大高于城市,因此从理论上讲,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与城市的建设用地总量应该呈下降态势[2]。然而,权威的统计数据显示,20xx~20xx年,中国的农村总人口从78241万人减少到73742万人(依据户籍统计资料,包含居住在城镇的农村人口),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没有相应减少,反而从20xx年的1 636万hm2增加到20xx年1 653万hm2。现阶段村庄规模调控受到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土地利用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村庄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制约[3,4],依据不同目标所确定的村庄规模在实施层面尚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本研究拟分析村庄规模调控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间的制约关系,并提出多目标约束下村庄规模调控对策建议。
1、村庄规模调控面临的主要问题
1.1、村庄用地规模持续增长与城镇化进程的矛盾
按照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伴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应出现减少的.趋势。而实际上,由于农村人口市民化速度远远滞后于城镇化速度,村镇规划所预测的农村建设对土地需求大于健康城镇化的期望值,导致了村庄用地规模和城镇用地规模同步持续增长,村庄建设规模缩减的调控目标难以实现[5]。
1.2、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难以衔接
现行的村镇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的方法是在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人均用地指标范围内,以现状人均用地指标为基准,结合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来确定的,是以需求为出发点确定村庄规模控制目标。而土地利用规划是从耕地保护的目标出发,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保护要求,自上而下逐级分配建设用地增长指标,而且指标分配优先用于满足大中型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需要。由于现阶段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速度严重滞后,还存在大量城市—农村两栖人口群体,因此村庄用地规模增长的需求不可避免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产生矛盾。
1.3、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难以实施
现阶段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指标过大,村庄和集镇土地浪费和闲置的现象非常普遍。村镇规划虽然对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依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了控制和调整,但村镇建设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现阶段村庄和集镇住宅更新以农户自行建设为主,再加上受建设现状的限制,实际上通过对原有村庄的更新改造实现指标的调整需要经历长期的过程[6]。而村镇规划方案缺少对这一过程设计可操作的实施步骤和控制方法,导致规划难以实施,实际建设偏离规划目标。
2、村庄规模调控的主要影响因素
2.1、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
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区域生产力布局不断进行调整,与之相伴的是区域城镇体系和村镇体系的调整和优化过程。村庄发展规模调控目标应该与区域空间布局调整规划保持一致,根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建设、逐步缩并、维持原状等不同类型的村庄,以及等级规模体系、职能体系和空间布局优化方案,确定规划期内村庄规模调控的总体目标。
2.2、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减量指标
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政府实施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平衡政策,即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必须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此项原则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减量指标将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指标分配办法在乡(镇)域进行分配,并作为村庄规模调控的基本约束条件。
2.3、村庄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
村镇规划对未来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一般按人均用地定额指标法,计算公式为:Z=C×J/10 000,式中,Z表示规划目标年村镇建设用地面积(hm2);C表示规划目标年村镇人口数量(人);J表示城镇人均用地定额指标(m2/人)。由于现阶段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速度严重滞后于城镇化发展速度,村庄人口数量难以实现理想的健康城镇化状态下大规模的转移和缩减,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的减少只能依赖对人均用地指标的缩减。按照现行的《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人均用地指标的缩减幅度有一定的限制,因此从村庄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来看,尚存在着对建设用地缩减的阻力,而这一阻力也成为村庄规模调控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3、各影响因素的相互制约关系解析
3.1、城镇化发展目标对村庄人口发展规模的制约
城镇化发展目标对村庄人口规模调控主要通过制定省域、县域和乡(镇)域城镇体系规划,逐级控制并落实区域城乡居民点布局调整目标,在区域层面统筹调整城乡居民点等级规模体系。乡(镇)域城镇体系规划向上承接省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向下对乡(镇)域居民点空间布局调整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并作为村庄人口规模控制的基本依据。村庄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采用人均用地定额指标法,因此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通过人口指标制约村庄建设用地需求预测量。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对村庄人口规模的制约关系如图1所示。
3.2、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目标对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制约
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从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保护目标。农村居民点依靠空心村整治、迁村并点等挖潜形式实现用地的集约化利用和规模缩减,并与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挂钩,从而保障城市建设、区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增量指标。因此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制定耕地增量、建设用地减量等指标对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调控起到制约作用。
3.3、村庄发展需求对村庄规模调控的制约
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村庄户籍人口难以实现理想状态下的快速缩减,因此用人均用地定额指标法预测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量与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之间一般会有一定的差距,两者的平衡需要通过对人均用地指标的调整来实现。在村庄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对人均用地指标进行调整,需要通过迁村并点、空心村治理、新村建设等手段,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来实现村庄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的平衡。
4、村庄用地规模调控对策建议
4.1、实现多目标的对接和平衡
在区域城镇化统筹发展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减量指标、村庄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等多目标约束之下,村庄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相互对接并取得平衡发展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基于以上各影响因素的相互制约关系分析,构建如下多目标平衡模型。
4.2、以完善的实施方案作支撑
一般来说,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村庄用地控制规模与村庄人口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如果没有完善的方案作支撑,村庄规模调控显然在实施层面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借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思想方法,通过划定村镇现状建设边界、规模控制边界和扩展边界,实现村镇规划人均用地指标调整与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控制目标的弹性对接。如图3所示,规模控制边界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现状边界与规模控制边界范围之间为规模缩减调控区域,扩展边界范围内为限制建设区(设定条件、弹性过渡),扩展边界之外为禁止建设区。
乡村居民点格局存在布局散乱、占地超标、大量闲置等一系列问题,对耕地保护造成了极大压力。科学地调控村庄发展规模对缓解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与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以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作为调控目标,制定村庄人均建设用地调整指标,结合村庄人口发展对用地的需求,通过迁村并点、空心村整治等技术手段提高村庄建设的集约度,并制定完善的村庄用地规模调整弹性分步实施方案。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贯彻“产业富村、科技兴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民主治村”的理念,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我区村庄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xx区农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我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造方案,做到村庄改造与区域整体规划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结合,管理理念与现代产业经营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x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x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
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
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
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x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x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20xx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20xx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20xx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20xx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20xx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20xx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8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力争到xxxx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村庄分类。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在xxxx年底前,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四类分类要求(详见附件x),基本完成村庄分类工作。村庄分类要注意征求村民意见,村庄分类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xx日,搬迁撤并类村庄需经村民会议同意。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发改委)
(二)优化村庄布局。在组织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全面分析村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传统历史、人文底蕴及群众意愿,以已编制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强化村庄布点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到xxxx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发改委、各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规划评估。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在xxxx年xx月底前,根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自行分批(或分镇)对已批准正在实施的村土地利用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综合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评估结论。经评估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村庄规划;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要求重新编制村庄规划。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现应编尽编。根据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对于没有编制过村土地利用规划、美好乡村规划等规划,或经评估不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但是有条件和有需求的村庄,力争xxxx年底前做到应编尽编。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要编制详细规划,不再编制村庄规划;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编制村庄规划,或者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对正在编制的美丽乡村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应当按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五)用好现有村庄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前,已经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规划的村庄,规划用地布局安排与生态红线及现行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冲突的,可将其与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同作为村庄建设、整治的管理依据;没有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规划的村庄,可以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作为村庄建设、整治的管理依据,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六)用好机动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的未落地的机动建设用地规模,可以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镇政府可向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使用机动建设用地规模申请,并按规定修改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落实机动建设用地规模、明确规划用地性质,更新规划数据库。使用机动建设用地规模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
(七)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更新规划数据库。实施“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xxxx〕x号)“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要求,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县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调整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按照调整后的规划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县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报自然资源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进度安排
1、xxxx年xx月,基本完成村庄分类工作,村庄分类需征求村民意见,分类结果要进行公示,搬迁撤并类村庄需经村民会议同意。
2、xxxx年x月—xxxx年x月,完成规划评估,对全县正在实施的村土地利用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结论。根据评估结论,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的,不再另行编制村庄规划;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报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要求重新编制村庄规划。
3、xxxx年x月—xxxx年底,对于没有编制过村土地利用规划、美好乡村规划等规划,或经评估不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但是有条件和有需求的村庄,力争xxxx年底前做好应编尽编。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镇政府履行好村庄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村庄规划工作已纳入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扎实推进(xx县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x)。
(二)加强村庄规划队伍建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积极争取支持,探索建立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充实镇规划专业管理人员,壮大乡村规划管理队伍力量。加强对基层规划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乡村规划管理水平。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延伸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链条,将规划内容宣传辅导、定期到乡村跟踪指导村庄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服务要求。
(三)加强经费和技术保障。规划编制经费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村庄规划工作经费。选择高水平的技术团队,承担规划评估及规划编制有关工作,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和《x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四)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从xxxx年xx月开始,各镇在每月x日前,报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进展情况表和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x、附件x),每季度第二个月x日前报送村庄规划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9
一、总体任务
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对村庄进行科学规划,通过建设与改造并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从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底,分期、分批完成全市XX个镇(XX个中心镇、XX个一般镇)共XXX条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加强政策指导,坚持阳光操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公开村庄规划成果,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忌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
(三)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各有关区(县级市)、镇政府应从统筹本地区城乡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村庄长远建设的整体思路,做好分期组织实施的安排,同时要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
(四)科学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引导村镇住宅建设,认真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推行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建设模式,节约集约用地。
(五)延续特色,保护环境。
努力保持村庄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
(六)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内容分两部分: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
(一)村庄布点规划。
由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以镇为单位编制本区(县级市)村庄布点规划。按照节约资源、集聚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镇的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对镇域范围内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布点规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规划成果应以能指导镇居民点布局、指导开展村庄规划和规划管理为目标。
(二)村庄规划。
在上层次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的指导下,在行政村(包括所辖自然村)村域范围内,对发展型、保留型的行政村及搬迁型的自然村分别进行新村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整治规划。规划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四、工作程序
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及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村庄规划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一)征询意见。
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召开村庄规划成果征询会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村庄规划报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
(二)审查。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查,行政村及以下层次规划由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三)审批。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按程序审批,行政村规划由区(县级市)政府委托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监督检查。
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审批项目以列表形式报市规划局备案;市规划局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计划
(一)20XX年。优先开展中心镇所属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累经验。
开展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选取优秀设计方案并编印成册,作为新农村建设住宅的标准图纸免费提供给农民,规范农村住宅建设,使新农村住宅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并体现地域特色。
(二)20XX年。分X批次(每批次为X个月)完成剩余中心镇及部分一般镇共约XXX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20XX年。分X批次(每批次为X个月)完成剩余一般镇约XXX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市村庄规划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规划局、建委、国土房管局、农业局等,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全面负责统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规划编制、审查与实施工作,并跟踪、协调、督促和检查村庄规划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市规划局:制订村庄规划工作方案和编制要求;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组织对村庄布点规划进行审查并按程序审批;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总各区(县级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建委、农业局:结合各自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协助市、区(县级市)、镇有关部门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村庄建设、改造及整治。
市国土房管局:结合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政府办理新村建设用地手续。
市市政园林局、绿委办、环卫局、卫生局:结合各自职能,为村庄规划的审查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按照村庄规划指导开展市政、绿化、环卫、卫生设施建设。
区(县级市)政府:作为本行政区村庄规划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确保村庄规划的开展,落实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二是制订本区(县级市)村庄规划工作方案及年度编制计划,并报市规划局备案;三是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区(县级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村庄布点规划编制;配合开展农村住宅建筑方案征集活动;组织行政村及以下层次村庄规划编制、村民意见征询、规划成果公示及审查、审批工作;逐月向市规划局报送本月工作进度及下月工作计划;村庄规划最终成果报市规划局备案。
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建设、农业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配合村庄规划编制、审查及规划实施等相关工作。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10
一、充分认识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村庄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村庄整治工作,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激发农村社会活力,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
村庄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历史任务。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村庄整治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勇挑重担,发挥传统工作优势,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村庄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各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推动村庄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
二、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村庄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广大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村庄整治要充分利用已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村庄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可采取新村建设、空心村整合、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性整治等有效形式;以村容村貌整治,废旧坑(水)塘和露天粪坑整理,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清理,打通乡村连通道路和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及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场院、农村基层组织与村民活动场所、公共消防通道及设施等为主要内容进行整治;使整治后的村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路面符合规划、饮用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排水沟渠和新旧水塘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无害化处理,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富有地方特色,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文化教育等基本得到保障,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
三、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一)村庄整治工作要认真做好两个规划。一是适应农村人口和村庄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编制镇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的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二是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和规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要求,规范运作程序,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与形式。
(二)村庄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满足农民实际需要为前提,坚决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建设模式。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凡是能用的和经改造后能用的都不要盲目拆除,不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坚决防止以基本建设和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推进。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以中心村整治为重点,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三)村庄整治工作要坚持政府管理与引导相结合。要加强建设管理,防止农民不按规划分散建房;要搞好中心村规划,完善公共设施,引导独立农户和散居农户集中建房,解决农民建房占地过多问题,实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降低人均公共设施配套成本。
(四)村庄整治工作要坚持试点先行、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全面整治的原则。村庄整治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镇(街)要积极探索,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村庄整治计划,确定分批分期整治方案,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对xx市确定的3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要加大整治力度,尚未进行村庄规划的.示范村要立即进行规划,力争2008年上半年完成整治任务并达标。在抓好示范村整治的基础上,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所有村庄进行重点整治,2008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基本达标。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其他村庄分类、分批进行整治,2010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达标。
四、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建立村庄整治工作的推进机制
(一)建立分级责任制。各镇(街)要充分发挥村庄整治的主导作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指导与组织实施。村(居)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的建设,村民自主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从农村工作大局出发,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加大村庄整治工作的技术服务和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
(二)建立农民参与机制。村庄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广大农民非常欢迎,参与积极性高。要确立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和对项目的选择,充分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让农民得到实际利益,激发农民自主、自强、勤勉、互助、奉献精神。
(三)建立村庄公共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村民自主管理的途径,组织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公共设施运营维护与管理,通过村民缴费或村集体经济解决管理资金来源问题。逐步完善和推广村民理事会制度,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决策,直接听取村民的建议与诉求,畅通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渠道,密切基层组织与广大村民的联系,凝聚全体村民的力量搞好人居环境。凡能市场化运作的公共设施,均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
(四)建立公推民选的村庄整治驻村指导员制度。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基层公推民选的村庄整治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鼓励镇(街)公务员参与村庄整治。驻村指导员要切实负责对村庄整治的组织与技术指导,接受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建立村庄整治的培训制度。要分期、分批培训新农村建设的村镇领导干部和驻村指导员。加强对农民建设新农村基本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总结交流各地的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村、示范镇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取长补短、相互借鉴。
(六)建立村庄整治的监督考核制度。各镇(街)要加强对村庄整治实施过程中资金与实物使用的监管,防止挪用、滥用。建立上级对下级的督察机制,鼓励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民对村庄整治进行监督。要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督察。市政府与各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村庄整治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镇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村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坚持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年终对各镇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村庄整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镇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的镇予以通报批评。
五、资金扶持,奖励先进,实施有利于推进村庄整治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庄整治。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村庄整治和建设。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应的资金扶持制度。
(二)建立奖励机制。根据每年年终考核情况,各镇(街)要建立奖励机制,对村庄整治完成速度快、质量高的村予以奖励。支持开展村内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及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等。
六、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要把村庄整治工作与当地农村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改革措施结合起来,使村庄整治切实成为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的工作平台。要积极建立城乡一体互动的体制和机制,通过村庄整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改变。要尽快出台税收、补助、贴息等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工商资本参与村庄整治,建立和增加为村庄整治服务的金融产品。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团体、志愿者积极参与村庄整治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镇(街)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乡村生态功能需要,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江海田园特色美丽乡村,构建城乡高质量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建立多规合一、城乡融合、全域覆盖、分级分类的村庄空间规划体系,合理明确乡村发展空间载体,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引领村庄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稳步减量化,实现村庄风貌、人居环境、设施功能的提升。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基础上,确保两年内稳步实现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为实施乡村振兴夯实规划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内涵,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树立“多规合一”和“存量规划”理念,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调整完善村庄分类,加强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高标准、高水平引领乡村建设。
四、总体要求。
1.明确不同乡村地区发展要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及县(市、区)域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目标,合理确定进城、入镇、留乡人口比例,确定差异化的村庄发展思路。
(1)城市及重点镇周边地区应合理控制村庄发展,引导“进城入镇”,加快形成相对稳定的村庄格局,每个行政村宜保留1个规划发展村庄。
(2)农业功能区要适度提高规划发展村庄数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留乡村民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原则上3平方公里左右行政村宜确定1-2个、5平方公里左右行政村宜确定2-3个规划发展村庄。
2.合理确定不同自然村庄分类。在综合分析研究村庄发展条件基础上,将现状村庄因地制宜划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和其它一般村庄。
(1)集聚提升类村庄。优先选择村委会和撤并乡镇政府驻地、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省级美丽乡村、三星级康居乡村及有一定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等村庄。其它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原则上应尽可能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建设,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推动村庄适度集聚。
(2)特色保护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具有产业特色等村庄应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保护,塑造与周边环境融合的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
(3)城郊融合类村庄。指城市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应综合考虑与城市的发展关系,适度发展城市配套服务业,统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打造城市后花园。
(4)搬迁撤并类村庄。指与城镇发展、产业布局、生态管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相矛盾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村庄。其它需要确定为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应进行充分论证,防止大规模撤村并点。
(5)其它一般村庄。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留待后期进一步观察和论证,近期应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3.引导规划发展村庄合理布局。综合考虑自然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加强对水网地区、沿江沿海地区传统村落空间形态的研究,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注重在原有村庄形态和肌理上改善居住条件,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
(1)依托现状进行整治扩建,合理确定相对集中式、组团式的村庄布局模式,划定空间管控边界,严格控制村庄无序蔓延,引导村庄有序集中集聚,加快形成布点合理、相对稳定的村庄格局。
现状建设规模较小(少于20户)且没有发展需求的,原则上要控制其发展。
1.分类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工作重点,因村制宜,分类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1)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及有较大建设需求的村庄,要围绕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布局、农村居民点设计、历史文化传承、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布局、近期实施计划等规划内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2)其它村庄可简化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只规定村域用地布局、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基本内容,形成“两图、两表、一库、一清单”(村域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规划指标表、土地用途结构调整表,规划数据库,规划项目清单)规划成果。
2.明确村域用地布局。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合理安排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统筹村庄各类用地布局。
(1)农业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合理发展空间。
(2)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细化明确生态空间保护范围及要求,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系统保护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
(3)建设空间。合理安排农村居住、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用地布局及规模,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实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合理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不超过5%),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和零星分散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使用。
(4)村庄建设控制区。搬迁撤并类村庄及零星分散农户应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严格控制新建、翻建、改(扩)建住房。其它现状规模小于20户(不含里下河地区)的孤立居民点,原则上应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进行管控。
3.强化村庄居民点设计。聚焦村庄居民点建设重点,延续村落水、田、路、房传统格局,合理确定村庄空间形态,引导村庄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形成统一且富有变化的.江海田园特色乡村风貌,延续乡村本土记忆,避免“千村一面”。
(1)村庄平面布局。整治提升为主的村庄,应在原有村庄形态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可行性、经济性,合理划定村庄建设控制边界,条带状村庄宜控制在1公里范围内,防止无序蔓延。鼓励采用填平补齐、联合改造等方式进行改建扩建,灵活布局独栋、双拼、联排建筑,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农村居民点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筑空间布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村落的自然错落有致,合理布局公共空间,多样化组合建筑院落,避免再次形成行列式、兵营式的呆板布局。
(2)村庄风貌引导。充分依托现状水系、田园、道路、植被等构建村庄特色空间,塑造村庄、田园有机融合的乡村风貌。既有农房改造应避免过度装饰,色彩、风格要与周边协调。新建农村居民点风貌要整体统一,空间形态与原有村庄肌理相协调,不宜采用欧式、美式等外来建筑风格及明度高、过于鲜艳的色彩。严格控制农房建筑体量,个人自建住宅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鼓励吸取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和文化符号,充分运用地方建筑材料和传统建造工艺,传承村庄传统风貌。
(3)乡村景观设计。充分挖掘村庄自然、人文要素及乡土建筑特色,结合村庄入口、滨水空间、活动广场等公共空间营造体现村庄乡土文化和乡风民俗特色的景观。村庄入口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突出景观效果。滨水空间应增强亲水性,合理采用水生植物驳岸、植草护坡驳岸等生态方式,依水就岸建设带状游园或面状游园,设置滨水步道、亲水平台、休闲小广场。活动广场应结合公共服务功能与公共建筑配套建设,设置休息、健身和文化设施等。
4.加强村庄设施配套。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分级、分类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用地布局及其建设规模。
(1)分级分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按行政村、规划发展村庄两级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行政村应统筹配置党群服务、文化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卫生室、警务室等设施,鼓励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打造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其中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合理设置文体活动场地和小游园,小游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亩。
根据村庄分类,差别化配置规划发展村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应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集聚提升类村庄应强化现有设施的改造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应要彰显乡村特色文化,各村庄按需增配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红白喜事场所、便民超市、旅游服务点、电商网点等生活生产服务设施,及村史馆、乡贤馆、民俗馆、家风文化馆等文化设施。搬迁撤并类村庄及其它一般村庄原则上不新增公共服务设施,但应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能够覆盖。
对于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农民集中居住区宜建设集中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其它村庄可结合实际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模式。村庄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共设施合理配建,1500人以下设置1-2座,1500人以上设置2-3座,有旅游产业的应设置旅游厕所。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五、工作保障。
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村庄规划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履行好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对城乡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等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研究,落实专项经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形成村庄规划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规划编制工作的督查、推进、指导力度,加强对基层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符合地方实际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及时组织交流研讨,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为有效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结合全省规划师下乡活动开展,积极鼓励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服务农村,探索建立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对口帮扶机制,发挥规划设计单位的技术优势作用。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村级主导、村民主体”的工作原则,把握村民主体着力点,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立足村庄实际,注重村情民意,充分利用微信发布、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凝聚村民、乡贤、乡村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思想共识。村庄规划方案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主要内容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并纳入村规民约。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优化配置原则,全面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村庄、道路绿化为主战场,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农村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结合我乡旅游亮点项目,做到绿化、美化同步推进,全民参与,全面实现村庄、道路林荫化、生态化、景观化,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新农村面貌,打造旅游亮点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全面提升我乡淖沿子、五福堂村村庄绿化水平,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改善这两个村的村民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优化旅游区周边环境,把这两个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旅游亮点新农村。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班子,强化领导
我乡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积极推进,严格标准,抓好落实。由主管林业的副乡长主要负责,淖沿子、五福堂的包村干部、村干部及相关乡干部各司其职,要求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我乡淖沿子和五福堂村庄及道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
(二)要深入宣传,提高认识
农村村庄绿化和道路绿化是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对促进我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我们要对村民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民参与意识。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划,逐步组织实施到位
1、村庄绿化
绿化淖沿子村周边硬化路2000米,五福堂村四周硬化路3000米。其中淖沿子村种植樟子松,五福堂村种植垂榆,两村均沿硬化路两侧种植。树苗株距为2米,行距为1米,成品字形双排种植。预计淖沿子共种植樟子松4000株,五福堂共种植垂榆6000株。
2、道路绿化
绿化淖沿子村道路1公里,五福堂村道路10公里。沿道路两侧种植高杆杨。树苗株距为2米,行距为1米,成品字形双排种植。预计淖沿子种植树苗2000株,五福堂种植树苗20000株,共计22000株。
(二)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村庄与道路绿化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全党、全民、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这项工作的`建设和管护。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建这项“国家得绿、群众得利”的民心工程。
(三)强化管理,保障措施到位
1、乡村干部实行分片包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抢抓绿化时机,迅速行动,保证绿化工作按时完成。
2、科学施工,要切实重视绿化质量,严把整地、苗木、栽植、浇水、管护等关键环节,确保树木成活,显现绿化、美化效果。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13
为贯彻落实《“健康延长建设20XX”规划纲要的通知(延长字〔20XX〕18号)》和中共延长县委办公室延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延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延长办字〔20XX〕19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我县健康村庄示范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健康延长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健康村庄是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各镇(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村庄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大力促进农民身心健康,助力健康延长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把健康理念融入农村工作全过程。着力加强农民健康教育,改善农村健康服务,强化农村健康保障,建设良好健康环境,努力解决影响农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全方位维护保障广大农民健康。
(二)工作目标。全县全面启动实施健康村庄创建。从现在到20XX年底,全县创建健康村庄建设率达到50%;到20XX年,全县健康村庄建设率达到90%。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组织制度。将健康村庄建设纳入农村发展规划,落实规划方案。开展健康村庄建设需求评估,针对影响健康主要因素,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部署,整合资源和各条块工作综合推进,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措施,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二)营造健康环境。落实延安市健康延安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延安行动评估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深入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合理,村容村貌保持整洁有序。建立适合实际的垃圾处理模式,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全面治理厕所粪污,普及无害化户厕。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提倡建立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科学饲养家畜家禽,圈舍设置合理,粪便管理规范,控制病源感染。开展除“四害”活动,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达到B级要求。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控制秸秆焚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发展现代农业。乡村道路平整畅通,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林木覆盖率达到30%。
(三)优化健康服务。弘扬健康社会风气,树立尊老爱幼的文明风尚,关爱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开展扶残助残。完善治安治理,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率,计划免疫接种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均达到指标要求,全面提升村民健康水平。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医疗保障政策和疾病预防八大行动有效落实,因病致贫返贫得到控制,保障饮水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
(四)发展健康文化。加强健康教育,全面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村民健康素养。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应急和急救知识宣传,提升村民自救互救能力,减少疾病和事故灾害伤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文化引领,完善体育设施,组建符合地域特点的村庄文化和体育组织,开展活动促进村民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健康家庭达到10%。
(五)培育健康人群。不断提高村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康素养66条》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提倡“三减三健”生活方式,成人每天食盐和油摄入合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少于80%,15岁以上村民吸烟率控制在20%以内。无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流行,消除地方病危害。
四、创建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
建立由农业部门组织宣传发动,卫计、住建部门配合落实,民政、环保、文广、教科体、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镇(街道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创建名单(附件1)。
(二)首批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9月)
1、工作推进。各镇(街道办)按照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村民积极参与示范建设。卫计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开展年度建设成效评价,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健康村庄建设。
2、验收表彰。县级健康村庄在建设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由各镇(街道办)申报,健康延长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创卫办、住建局和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评估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由健康延长建设工作委员会授予“县级健康村庄示范建设单位”称号予以表彰。对于创建标准高,效果好的推荐申报市级 、省级示范单位。
3、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工作,提升建设水平。
(三)滚动建设阶段(20XX年9月-20XX年9月)
每年一个周期,第一批验收后,压茬启动第二批,以此类推,梯次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办)要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局长高斌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延军担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办)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延长县健康村庄示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延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健康村庄创建的牵头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新理念,宣传促进农民健康的公共政策、重点工作以及建设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村庄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镇(街道办)及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商,通力配合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现代特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立足节约用地,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新民居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空心村”改造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既适应不同地形地貌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习俗,又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三)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原则。根据村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新建或改造思路,不加重农民负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多户多型,避免千村一面、千户一型,满足不同村庄、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实际需要。
(四)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区域后偏僻地区,有计划、按步骤地稳步推进,确保农村和谐建设,稳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力争全市建设农村新民居示范村220个,改造旧村450个,确保1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通过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为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改造提供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农村住宅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
环省会、环县城周边和沿国道、沿高速公路两侧村庄是新民居建设改造重点区域,全市力争到2012年“两环”、“两沿”区域村庄新民居建设改造面达到30%以上。
20xx年全市新民居建设、改造村庄180个,其中藁城、鹿泉、正定、栾城“1+4”组团县(市)要建成一批体现现代新民居特色的示范村;其它县(市)每县(市)建成2—3个示范村。全市每个村庄要建成几个体现区域特点、适应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样板房。
四、建设改造规范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要求,参照燕赵新民居百套优秀设计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新民居建设和改造。
(一)示范村庄选择要求
1、基础条件。群众热情高,村集体经济实力强,村情稳定,班子团结,基础条件好。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决通过。
2、重点范围。107、307、308国道、石闫公路两侧可视村庄,京石、石太高速公路两侧可视村庄,省城三环路以外可视村庄,18个县(市)城(含矿区)驻地镇建设规划区以外可视村庄。
(二)样板房选择要求
1、农户自愿。样板房选择要充分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家庭、不同地域(地区)、不同使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使样板房建设的成本和标准能够适应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
2、符合防灾减灾要求。样板房选址要避开抗震不良场地、地震活断层影响地段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三)建设改造技术要求
1、规划布局要求。符合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集中紧凑,居住、出行方便,鼓励建设二层或多层住宅楼。街坊低层建筑密度不超过35%,容积率不高于0.6;多层住宅建筑密度不超过25%,容积率不高于1.1。样板房选址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房的翻建、改建,或选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
2、院落布局要求。院落内建筑平面布局与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沼气等布局安排合理,配置给水、排水、供电、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等管线。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畅便捷,洁污分开。
3、建筑设计及外观要求。样板房户套面积适当,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材料选配经济,就近就地取材。住宅外观设计美观,符合地方区域特色,体现时代感。建筑设计水平较高,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同步应用,符合抗震要求。
4、建筑节能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冬季保温热效高,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参考借鉴CL建筑体系。
5、旧民居改造要求。临近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住宅,平屋顶改为坡屋顶,统一选用单坡或双坡或四坡形式,立面美化,建筑周围绿化,坡屋顶主色调为红色。
五、主要支持政策及确认办法
(一)支持政策
1、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经申请批准后,由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给予贷款支持,市财政给予适当贷款贴息补助。
2、将新民居建设中村内街道整治、绿化、环境卫生、饮水、排污等公益事业建设内容,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3、认真落实省财政下拨的扶持新民居建设改造专项资金,市、县按要求予以配套,重点用于新民居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
4、新民居建设中需要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电力增容费,予以免除。
5、整村易地建设的村庄需要占用土地的,经批准可列入当年征地指标计划。
6、列入新民居建设计划的示范村,村民贷款建设的房屋,准予办理房产证,由县级政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对验收合格的.新民居建设改造示范村,根据投资规模,给予每村一定数额的奖励补助。奖补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根据示范村建设改造进度,逐年支持到位。
(二)确认办法
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逐级申报制,每年年初申报确定年度示范村建设计划。符合申报条件的村庄,按下列程序申报、确认。
1、村党支部、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列为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申请,填报申请表,并提交村民大会表决同意等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政府审查合格后,报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对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进行规划。
3、实施新民居建设改造的村庄,按照规划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通过乡镇政府报县(市)、区政府审批。
4、县(市)、区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示范村名单,统一报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5、市、县财政贷款贴息,按照规划建设时间和建设贷款额度,逐年分期拨付到位。
6、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验收,达到规定时间、进度要求的,兑现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新民居建设改造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建设工作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市建设局、市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市金融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计划,审核安排新民居建设资金的使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并配合市考核办对各县(市)、区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统计资料组、建设指导组、规划指导组和督导检查组,分别设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人专抓,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引导。积极探索新民居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新民居示范村的建设、改造和样板户建设。整合现有涉农部门资金,集中倾斜支持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法人参与农村新民居建设改造。支持有资质的公司竞争、承包新民居建设改造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泛进行宣传,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改造居住条件和环境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多方倾力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15
为认真落实《委关于认真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的意见》(区发〔20XX〕1号)要求,结合省市区关于加强城镇村庄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规划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完成我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整治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四清、四改、两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5年努力,使80%以上的村庄“脏乱差”问题基本得到治理,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配套更加齐备,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特色更加浓郁,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提高。规划布点村在20XX年以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二、村庄规划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
科学确定村庄建设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小城镇规划体系、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三)坚持传承文脉的原则
规划布局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合理继承原有的布局结构、空间形态,保护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古树名木、标志物,体现各地不同的民俗风情,突出地方特色。
(四)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
积极探索在资源富集地、集市、公路沿线等区域集中规划、建设村庄,鼓励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滞后、地质灾害频发的居住点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设。
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规划控制,保护好80%以上的优质农田。
三、规划编制步骤
村庄规划编制的步骤有前期准备—现状调查及基础资料收集—发展条件分析—村庄规划类型确定—规划编制—方案评审—修改报批共七个环节,分为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
(一)前期准备
按照“三结合一体化”的要求,确定村庄规划编制的'机构组织、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和进度要求,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现状调查及基础资料收集
对区域内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作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绘制地形图,按土地利用规划明确用地分类标准,标明土地利用情况。
(三)发展条件分析
对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建设条件进行研究分析,综合评价其发展的优势和主要存在的问题。
(四)村庄规划类型确定
村庄建设规划一般分为撤并型、改造型、保护型、扩建型、新建型、控制型等类型,各村委会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规划类型。
(五)规划编制
按照规划要求,对村庄布局、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用地、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防灾减灾、村容村貌等要素进行科学规划。
(六)方案评审
将村庄规划方案以书面、板报等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宣传讲解等方式面向广大村民反复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组织专家对规划编制进行评审。
(七)修改报批
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村庄整治工作
(一)村庄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四清、四改、两拆”的总体要求,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逐步整治到位。“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四改”即改水、改厕、改厨、改圈,“两拆”即拆除破旧、遗弃、危险和违章建筑物、拆除有碍交通和村容村貌的建筑物和堆放物。
(二)村庄整治的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至20XX年:对全乡所有非规划布点村庄进行整治,全面完成全乡村庄规划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检查验收各村庄规划、整治实施情况,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拉网式的检查验收,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编制村庄规划或规划过期的、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方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要充分认识抓好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推进村庄规划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解决村庄规划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合力,促进全乡村镇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二)健全机构,落实职责
乡政府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村支书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
(三)严肃规划,规范实施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更,严禁超规划或违规建设。加大规划实施力度,按照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产业支撑,明晰建设项目,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要加强土地、规划、建设法规宣传,让农村居民了解本地规划内容和有关法规,自觉遵守有关要求。
(四)确定试点,典型带动
发挥试点村庄的典型带动作用。从20XX年开始,乡党委、政府从全乡10个行政村中选出2个作为乡级试点村庄。
(五)强化监督,绩效考核
乡党委、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以“四群”教育督查小组分阶段重点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村庄规划设计方案1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和xx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及xx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全面提高我市村庄环境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结合xx市创建文明生态村、帮扶经济薄弱村等活动,组织动员农民及社会力量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营造整洁、卫生、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二、整治范围、重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行政村。
整治重点:全市30个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整治内容主要是“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栏)、“四通”(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宽带或有线电视)、“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整治后的村庄要达到村容整洁、路面硬化、饮水达标、厕所卫生、塘渠清洁、垃圾收集、设施配套、乡风文明、环境优美。
(一)搞好村庄整治建设规划,规范指导村庄整治。
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调控作用,推动村庄整治和建设。对30个整治示范村提出规划意见并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引导农民合理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逐步推进旧村改造、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治理,2008年6月前编制完成30个整治示范村的整治建设规划,2009年底前编制完成所有村庄的整治建设规划。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居住环境。
1、做好公路的升级改造工作。突出抓好国道、省道以及与其他省市相连接的重要道路建设,配套完善各项道路设施,对进村道路实施硬化铺设。各示范村2008年年底前进村道路硬化率达100%,村内主干道基本硬化,村落“户户通”硬化率60%以上,道路的排水、排污系统基本齐全。
2、实施“四通”工程。加快村内道路、自来水、通讯、电力工程建设进度,实现村内道路硬化平整、有线电视到村到户、自来水入户且水质达标、用电安全有保障。结合村庄道路建设和改造,同步修建排水和亮化设施,做到道路排水、排污系统基本齐全,村内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
3、实施“一池三改”工程。围绕沼气池建设和改厕、改圈、改灶同步实施,使整治村逐步实现居住社区化、环境友好化、厕所水冲化、厨房燃气化。
(三)加强村庄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
抓好各级道路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建设绿色生态走廊,提高道路绿化水平和档次,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栽植,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开展村庄植树和庭院栽花种草,在村庄内外、庭院内外空闲地植树、种花、栽果、种菜,村庄林木覆盖率山区达到35%以上,平原达到30%以上,改善村庄生态质量和自然面貌。
(四)搞好村庄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2008年6月前对各示范村村域范围内残墙断壁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进行拆除,对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整顿村镇集贸市场,杜绝占道经营现象;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实现村庄环境的整洁卫生;村庄按每千人2—3处的标准建设半封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点,镇驻地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并配置运输设备,对垃圾进行卫生填埋,逐步实现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理。对村庄家禽家畜实行圈养,有效管理人畜粪便。各村建立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成立环卫清洁队伍,明确专职管理人员。
(五)加强环境整治,提高环境质量。
加强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两侧厂矿企业的“三废”治理,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污染,实现废气、废水、废渣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已毁山体的修复和绿化,关停非法采石场点,力争2008年底前使已毁山体基本得到恢复。推广可降解塑料袋和农用地膜,禁止焚烧秸秆,防止白色污染。
(六)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对外形象。
按照规范、美观、突出特色的.要求,对村庄沿街橱窗广告、门店招牌及其他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在京沪铁路、京福高速公路和104国道两侧重点部位设置大型公益广告。
四、整治步骤
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示范引导”的原则,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成果。
(一)试点先行。对3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从现在起组织实施,2008年年底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全面达标。
(二)重点推进。在抓好重点整治示范村的同时,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所有村庄进行重点整治,2009年上半年完成整治任务并基本达标。
(三)全面整治。按照“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整合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植特色村”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其他村庄分类、分批进行整治,2010年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达标。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大力推进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深刻领会省市村庄整治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里将成立村庄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根据责任分工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整治任务进行量化和分解,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层层分解、级级落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二)分类整治,典型引路。对经济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进行高标准的整治和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沼气等新型能源及新型建材。对经济条件较弱的村进行重点帮扶,显著改善村居环境和农民生活水平。对于其他的普通村庄,重点加强对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村内“三堆两垛”及各类建筑垃圾的清理、村内违章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整顿以及沿路村庄占道经营行为的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使整治工作卓有成效,要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其参与文明生态村创建,采取梯次推进的方式逐年进行整治,力争用2—3年的时间,达到文明生态村的标准。
(三)抓好责任落实。市政府加强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和验收。各镇政府作为整治工作的责任实施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要走政府投入、多方参与、各界捐助的路子,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要列支专项资金对确定的整治示范村给予扶持。
(五)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监督考核。要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文明生态村创建、经济薄弱村帮扶等活动结合起来,结合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深入现场、深入基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市齐抓共管、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加强对村庄环境整治情况的调度和督察,及时通报各镇整治工作进度,年底还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市里将对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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