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制度[合集]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成本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本管理制度1
1. 总则
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其核算内容和方法, 努力压缩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成本计算方法与成本项目
2.1. 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主要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
2.2. 公司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对生产成本进行总分类核算。
2.3. 直接材料,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及其他直接材料。
2.4. 直接人工:核算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劳务提供等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5. 燃料及动力: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油料及动力费用。
2.6. 制造费用:核算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以及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机物料耗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停工损失、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其他制造费用等。
2.7. 制造费用设置以下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和明细核算:
2.7.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7.2. 差旅费:核算车间人员因外出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2.7.3. 办公费:核算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费用。
2.7.4. 水电费:核算车间日常管理中发生的水、电费用。
2.7.5. 折旧费:核算车间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2.7.6. 修理费: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日常修理所耗用的各种费用。
2.7.7. 租赁费:核算车间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费。
2.7.8. 机物料消耗:核算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包括工艺过程中不能制定消耗定额的零星辅助材料和设备维护材料。
2.7.9.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主要包括工装、模具、仪器、办公家具等的耗损及摊销费。
2.7.10. 运输费:核算车间为组织生产、装运部件、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车间自备运输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2.7.11. 车辆使用费:核算车间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2.7.12. 保险费:核算车间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2.7.13. 技术资料费:核算车间为改进工艺、提高质量与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而进行的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设计费和制图等费用,包括生产设计部门的日常经费。
2.7.14. 试验检验费:核算车间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试验、检验、检测等发生的.费用。
2.7.15. 劳动保护费:核算车间发生的诸如工作服、工作鞋、清凉饮料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装备等方面的费用和各项劳动保护装置的维护费。
2.7.16. 停工损失:核算车间因季节性生产和大修理期间停工所发生的损失。
2.7.17. 其他制造费用:核算车间发生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间接费用。
2.8. 制造费用的分配采用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
2.9. 财务部月末根据车间传递过来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各批完工产品中,“制造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2.10.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简要费用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注: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管理费用;
在产品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毁损,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3. 销售费用
3.1.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3.2. 公司设“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3.2.2. 办公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印刷复印费、图书资料费、报纸杂志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3.2.3. 折旧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3.2.4. 修理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3.2.5. 车辆使用费:核算销售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3.2.6. 运输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
3.2.7. 装卸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装卸费等。
3.2.8. 包装费:核算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部件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3.2.9. 保险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货物保险费及车辆保险费
3.2.10. 销售服务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售后服务费用。
3.2.11. 广告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广告宣传的广告费、资料费。
3.2.12. 展览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参加各种展览所发生的费用。
3.2.13. 租赁费:核算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房屋、场地租赁费。
3.2.14. 差旅费: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误餐费支出。
3.2.15. 会议费:核算销售部门为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及销售部门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而交纳的会议费。
3.2.16. 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3.2.17.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销售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3.2.18. 代销费:核算委托外单位代销本公司产品而发生的手续费。
3.2.19. 其他销售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销售费用。
3.3. 销售费用的控制办法:原则上根据公司与销售部门每年签订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计划支出总额进行控制。具体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
3.3.1. 按照商品销售收入货款回收额进行比例提成的办法;
3.3.2. 按照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提成的办法;
3.3.3. 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控制。
3.4. 销售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销售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3.5.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4. 管理费用
4.1.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4.2. 公司设“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相关支出),包括保安、消防、勤杂、长期脱科外借和学习人员的薪酬,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4.2.2. 房产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
4.2.3.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4.2.4. 车船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车船税。
4.2.5. 印花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
4.2.6. 土地使用费: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4.2.7. 土地损失补偿费:核算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4.2.8. 折旧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4.2.9. 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包括在管理费用中。
4.2.10. 开办费摊销:核算开办费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额。
4.2.11. 上缴管理费用:核算按照各级规定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4.2.12. 差旅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因公发生的差旅费。
4.2.13. 会议费:核算公司召开各种会议发生的各项费用。
4.2.14. 办公费:核算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和制图用品。
4.2.15. 修理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4.2.16. 机物料消耗: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消耗的机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4.2.17. 车辆使用费:核算管理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4.2.18.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4.2.19. 董事会费:核算公司董事会及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2.20. 咨询费: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4.2.21. 聘请中介机构费:指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支付的费用。
4.2.22. 诉讼费:核算公司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2.23. 排污费:核算公司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
4.2.24. 运杂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运杂费。
4.2.25. 检验费:核算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为检验管理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产品检验费和产品质量测试费。
4.2.26. 劳动保护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诸如工作服、清凉饮料等各方面的费用。
4.2.27. 财产保险费:核算公司对经营管理用财产物资进行保险而发生的财务产保险费。
4.2.28. 租赁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租用办公场地所支付和分摊的租赁费。
4.2.29. 水电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4.2.30. 仓库经费:核算公司仓库发生的保管维护等费用。
4.2.31. 绿化卫生费:核算公司对厂区进行绿化、卫生清理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和卫生费。
4.2.32. 技术转让费:核算公司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
4.2.33. 研究与开发费:核算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定制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薪酬、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公司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列入管理费用。
4.2.34. 业务招待费:核算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餐费和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4.2.35. 存货盘亏或盘盈:核算公司存货发生盘亏、毁损和报废的损失。
4.2.36. 其他管理费用: 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管理费用。
4.3. 管理费用控制办法:
4.3.1. 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可分为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其中就各职能部门而言:1-11项为不可控费用,12-35项为可控费用。
4.3.2. 对不可控费用,财务部的管理重点是控制各项费用的提取基数,严格按标准提取有关费用;对于可控费用,应按照责任核算要求,将各项管理费用包干到各管理部门进行控制、考核。因此,财务部除按明细科目设立明细账外,还应按管理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4.3.3. 管理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管理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4.3.4.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总额及各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5. 财务费用
5.1. 财务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5.2. 公司设“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2.1. 利息支出:核算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筹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5.2.2. 利息收入:核算存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5.2.3. 加罚息:核算公司逾期归还银行借款的加息和罚息支出。
5.2.4. 银行手续费:核算公司到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而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5.2.5. 现金折扣收入: 核算公司收到的现金折扣。
5.2.6. 现金折扣支出: 核算公司发生的现金折扣。
5.2.7. 汇兑损益:核算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应由当期损益负担的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5.2.8. 其他筹资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各种财务费用。
5.3. 财务费用的控制办法:
5.3.1. 财务部负责财务费用的支付与管理,公司可采取与财务部门承包的办法,促使财务部门控制财务费用支出。
5.3.2.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项目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成本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Z公司(下称“公司”)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
成本核算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生产成本管理分工
第四条
财务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生产成本预算。
2、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测算本公司目标成本控制指标。
3、按照公司的机构设置,对各费用项目进行分解承包。对各费用承包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4、参与生产成本有关各项费用、消耗定额的制定与完善。
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及时制定、修订与完善生产成本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6、负责生产成本的综合分析,找出生产成本的升降原因,提出降低成本的建议与措施。
7、负责生产基地的成本核算和管理。
第五条
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1、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安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月度各车间、半成品库的盘点工作。
3、统计报送有关经济技术指标。
(1)每月生产月报表。
(2)每月盘存资料。
(3)月度生产计划。
(4)生产月度综合统计分析。
4、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向财务部提交检修用工与检修费用情况。
5、配合财务部门、原料仓库进行日常消耗材料的管理,各车间、各工序根据日产及材料消耗定额进行资金管理和限额领料制度。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各部门、各车间每月实际用工及工资费用的管理。
2、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工时定额测算、计件单价测算。
3、负责劳动保护费用的管理。
4、负责劳动保险金、教育经费、福利费等方面费用的管理。
第七条
材料采购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各种消耗材料的采购。
2、负责组织内部材料计划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第三章生产管理部门准确计算产品成本。
第八条
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一)直接费用
1、直接人工费: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的费用;
3、燃料动力费: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动力费用。
(二)制造费用
指生产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
公司各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公司以每一批次产品或配件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公司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1、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明细账: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财务部按成本项目确定成本。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别的成本计算单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十一条
财务部设“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账,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账;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账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账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
第十二条
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
(三)符合生产中心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五)进口材料的国外进价,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和其他进口费用,以及应分摊的外汇价差。
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的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以上第
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
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账。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计价。
第十四条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无法再用于生产的废料、边角短料,应按月回收交库,还能再利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第十六条
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各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第十七条
生产部门的人员工资根据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按费用性质进行分配。生产工人的工资直接计入相应产品的成本上,生产部门以及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1.采用定额工时制的,根据工时定额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工时定额×单位工资标准
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
2.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根据完工量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完工量×单件工资标准
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
3.采用实际工时制的,根据实际工时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直接人工费分配率=(当期直接人工费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该产品实际生产工时×直接人工费分配率
第十八条
生产部门及其生产车间消耗的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燃料及动力费用,根据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耗用的燃料及动力费用,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1.定额工时制下
燃料及动力分配率=(当期燃料及动力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定额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燃料及动力费用=该产品定额工时×燃料及动力分配率
2.计件工资制下
燃料及动力分配率=(当期燃料及动力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总额)×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燃料及动力费用=该产品直接人工费×燃料及动力分配率
3.实际工时制下
燃料及动力分配率=(当期燃料及动力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燃料及动力费用=该产品生产车间实际生产工时×燃料及动力分配率
第十九条
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进行汇总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用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分配率
第二十条
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产品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
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全部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
第二十一条
期末未完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采用约当产量法。
第二十二条
各种用于销售的半成品应按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作为成品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成品管理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制定产成品出入库、退库流程,健全产成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发出商品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产成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月末,财务部根据成品库房编制的产品出库汇总表采用移动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
第四章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
第二十五条
生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各有关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在每年的11月份,向财务部门提供下一年度及每月的成本预算资料,财务部于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成本预算,经总经理审查后,于12月底上报董事长,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第二十六条
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分工。财务部负责组织全公司生产成本预算的编制。与生产成本有关的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分管专业和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
第二十七条
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要求。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管理要求,结合上年度的成本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公司下达的年度定额成本计划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生产成本预算。
第二十八条
生产预算的调整。由于生产计划的调整而造成生产技术指标的变动,财务部按有关程序申请调整预算。月度生产计划、各项生产技术指标的调整文件或资料,专业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交财务部。
第二十九条
生产成本的控制。
1、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定额成本管理体系。
2、进行归口分级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进行生产费用的测算和事后生产费用指标的分解与下达及生产成本预算的调整。
3、全面预算在生产计划下达后,财务部结合采购计划、材料价格、工资预算、销售计划,对水、电、气消耗等另行编制。
第三十条
生产成本预算的考核。
1、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定额成本管理的监督体系。确立总经理为目标成本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2、确立由生产部长、财务部长以及与生产成本管理相关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目标成本监督小组。
3、各专业部门按照目标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所管理的费用项目进行事前控制,确保目标达的实现。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成本管理制度3
成本管理是食堂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为成本控制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食堂的经营效益,也影响到饭菜价格、质量,从而直接关系到用餐者的切身利益。
食堂成本控制办法主要是:
一、严格控制进货费用。
一是要减少流通环节,也就是要直接到生产厂家、农户或一手批发商处进货,以减免多层盘剥。
二是找准供货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同货物不同价格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就要求采购人员做到腿勤眼亮,“货比三家”,在质量相同的前提下,设法寻找价格适宜的供货商。三是在同等条件下(质量、价格相同),就近进货。这样可以减少运输费用。
二、杜绝生产过程的浪费。
要求员工做到不浪费一粒米、一滴油、一根菜。采购人员要有计划进货,避免计划不周造成浪费。仓库要加强管理,食品、原料坚持“先进先出”,杜绝品过期变质造成浪费。厨房内部有些员工由于节约观念淡薄,或工作安排不合理(如配菜失误、菜谱安排不当等)都可能造成浪费。因此,从原料加工、成品生产到窗口售卖,在每一个环节,班组都要跟进,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出具体的`防止浪费的措施。
三、改进食品制作工艺。
工艺也是一种生产力。食品制作工艺改进、提高后,不仅可以增加产量,而且产品能够顺利销售,这将大大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其经营收效是显而易见的。
四、合理购置和使用设备、
设施。在这方面,首先要求工具设备、设施的购置要注意控制。可买可不买的工具、设备,买回来后闲置不用,却要提取折旧,这就无形中增加了食堂的经营成本。其次,有些工具、设备,要想方设法提高使用效率。
五、合理使用人力。人浮于事也是一种浪费。食堂工作繁杂琐碎,时间性强。管理人员要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从全盘工作着眼,抓住主要矛盾,合理调度人力,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提倡一人多用,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通过控制人力编制,也能有效控制成本费用。
成本管理制度4
1、建筑工程成本管理的含义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规范等对于建筑项目的整个过程进行科学的计划,调控与管理。一般的工程管理包括有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工程进度管理等方面。而项目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因为成本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预算,从而对于施工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项目成本管理是指在考虑了项目的质量标准以及前期合同预算的情况下对施工中的各种费用进行科学的管理协调,从而达到工程计算中所计算的成本目标,并且尽可能的降低工程预算的一种管理方法。它的实现是通过优化工程施工方案,提高技术水平以及减少二次反攻费用而达到,从而有效的实现项目的盈利。
2、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2.1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应及时掌握和分析企业的盈亏状况,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工程技术部是项目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负责部门,应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采取先进的技术降低工程成本;经营部主管合同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和催款工作、处理施工赔偿等问题;经济部应注重加强合同预算的管理,增加工程的预算收入;财务部主管工程项目的财务工作,应随时分析项目的收支情况,合理地调用资金。
2.2技术措施
2.2.1制定先进、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具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组织等4个方面。
2.2.2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工艺技术措施,以降低成本。
2.2.3严把质量关,杜绝返工现象;缩短验收时间,节省开支。
2.3经济措施
2.3.1人工费的控制,主要是改善劳动组织,减少窝工浪费;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加强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压缩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的比例。
2.3.2材料费的控制,主要是改进材料的采购、运输、收发、保管等方面的工作,减少各个环节的损耗,节约采购费用;合理堆置现场材料,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和限额领料制度;制定并贯彻节约材料的技术措施,合理使用材料。
2.3.3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正确选配和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工作,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率,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机械使用费。
2.3.4间接费及其他直接费的控制,主要是精减管理机构,合理确定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以节约施工管理费。
3、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的形成阶段,也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这一阶段的`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及市场供求波动大,因而必须对工程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3.1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为了防止施工图设计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解决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等存在的问题,尽量将问题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因此,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将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特别是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
3.2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
根据施工图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预算超出概算的部分,要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3.3选择分包单位,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变配电系统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这些行业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例如,建设项目中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施工部门负责从设备采购至安装工程的总承包,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应先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以取得较好的效果。
3.4深入现场,收集和掌握施工有关资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审价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调整相应的控制目标,为工程的竣工结算提供参考。
3.5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及其管理
材料费用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据测算,材料费用一般在建筑工程造价中占60%-70%。选用的材料是否合理,对降低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在满足材料合格的前提下,应掌握建材市场价格的变化规律,制定材料价格的管理措施,建立一个能及时反馈、灵活可靠的信息网络。对资金占用额大、采购较困难的大宗材料应重点管理。
3.6加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窝工、浪费工时的现象,对各个工种要做到及时调配,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进场、退场的灵活调度,以避免台班费的浪费。
3.7从技术措施上进行项目投资的控制
技术措施是实施项目投资的必要保证。据统计,材料费一般占直接工程费的70%左右。因此,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缩短工期的有力保证。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对成本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是至关重要的,是一个项目是否取得最大利润的基础,也关乎着一个企业能否立足的能力。因此,无论建筑工程项目的大小,都要高度重视成本管理控制工作,紧跟预算成本走,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合理开支,确保每笔成本费用都有处可循,从而更好的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成本管理制度5
1.目的
开展以财务用语度量质量体系活动的有效性,是为工厂管理者提供识别生产过程中的无效活动和改进依据,从而以适宜的质量满足产品的要求,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性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工厂对质量成本的管理。
3.定义
3.1质量成本:将产品质量保持在规定的质量水平上所需的费用。它是企业生产总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
3.1.1预防成本:用于预防产生不合格品或发生故障所需的各项费用。
3.1.2鉴定成本:评定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需的费用。
3.1.3内部损失成本:产品交货前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支付的有关费用。
3.1.4外部损失成本:产品交货后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或信誉损失等而支付的费用。
3.1.5外部质量保证成本:为提供用户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支付的费用。它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的费用。
4.职责
4.1财务部为质量成本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制订年度质量成本目标;
4.1.2确定质量成本科目;
4.1.3组织收集质量成本数据,并进行统计、核算;
4.1.4组织质量成本经济分析,定期向领导和质保部提供质量成本经济分析报告和有关资料;
4.1.5编制并提供质量成本数据收集、统计、核算及经济分析所需报表。
4.2质保部
4.2.1组织落实、监督、考核质量成本目标;
4.2.2负责质量成本的综合分析工作,定期向领导提供质量成本报告;
4.2.3根据质量成本综合分析结果,制订质量改进计划。
4.3管理者代表
4.3.1负责改进计划的审批和组织落实;
4.3.2对有争议的质量成本责任作出仲裁。
4.4各质量成本发生部门
4.4.1组织落实本部门质量成本计划,实施改进计划;
4.4.2收集、核算并提供本部门质量成本数据,按期上报。
5.工作程序
5.1质量成本的策划
5.1.1由财务部按《战略业务计划控制程序》要求制订产品质量成本年度计划,确定产品质量成本目标。
5.1.2由财务部确定质量成本科目设置,并将质量成本分成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等共五大类二十三项(见附件:质量成本构成)并明确收集部门和相应内容。
5.2质量成本数据的收集
5.2.1各质量成本发生部门每月按附件-《质量成本构成》规定的收集内容和职责,收集、核算、统计本部门所负责的质量数据,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5.2.2将所统计数据列入质量成本统计报表中,并于次月五日前填报财务部。
5.3质量成本报告的编制和分析、改进。
5.3.1财务部根据各部门填报的质量成本报表进行汇总统计,填写《质量成本统计报表》,并以质量成本总额为比较基准,计算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与质量成本总额的比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预防成本率(%)=预防成本质量成本
成本管理制度6
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财务院领导、财务科、后勤部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各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3、配比性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4、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5、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6、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作为制订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医院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五、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院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化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成本管理制度7
一、成本概念
餐饮成本是指餐饮企业在生产餐饮产品时所占用和耗费的资金。成本按其性质可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从成本管理角度又可分为控制成本和不可控制成本、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优势成本和劣势成本。
1.固定成本
是指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其总量不随产量或销售量的增减而相应变动的成本。也就是说,即使产量为零时也必须支出的费用。例如员工餐厅的折旧费、大修理费、企业管理费等。
2.变动成本
是指总量随产量销售量的变化而按比例增减的成本,如食品饮料、洗涤费、一次性客用品(如餐布纸)等等费用。这类产品在随产量增加,而变动成本总额增加时,其单位产品的变动成本(平均变动成本)保持相对不变。准变动成本是随生产量或销售量的增减而增减的成本,但它的增减量不完全按比例发生变化。例如燃料费、水电费、人工费等。
3.可控成本
是指在短期内管理人员能够改变或控制数额的成本。对餐饮管理人员来说,变动成本如食品饮料的原料成本等,一般为可控成本。
4.不可控成本
是管理人员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成本,例如折旧、大修理费、利息以及在大多数企业中正式员工的固定工资费用等。
5.标准成本
是指在正常和高效率经营情况下,餐饮生产和服务应占用的成本指标。为了有效地控制成本,餐饮企业通常要确定单位标准成本,例如每份菜的标准成本、分摊到每位客人的平均标准成本、标准成本率、标准成本总额等。
6.实际成本
是指餐饮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成本。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称为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超过标准成本的差额为逆差,反之为顺差。
二、餐饮成本和费用结构
1.餐饮原料标准成本
在餐饮业中,通常需要确定每份菜品的标准成本,每份饮料的标准成本,以此来进行成本控制。在确定这两种成本时,都要考虑到食品的加工切配折损率和烧煮切割损率以及饮料配制时的流失量等。另外,在原料进价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标准成本。
由于餐饮原料成本是变动成本,与销售量的大小成比例地变化,故这部分成本控制使用标准成本率来计算会更科学。
2.标准直接人工费
确定标准人工费用的基础是规定标准的劳动定额和标准和员工配备数。标准直接人工费的计算是将直接人工时数乘以每小时人工和而得。
三、餐饮成本和费用结构的特点
1.变动成本比例大。
2.可控制的成本比例大。
3.成本泄漏点多。
四、餐饮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
加强食品饮料的成本核算,能帮助管理人员及时掌握食品饮料的成本消耗额,核实仓库存货额,杜绝食品饮料成本的泄漏,是控制食品饮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很必要手段。
1.食品成本日报表
食品的日成本主要由直接采购原料成本和库房发料成本两部分组成。直接采购的原料购进后直接发送厨房,因其在购进时就算作成本,因而有必要算出每日直接采购原料的总额。这个数据可从验收日报表中直接采购原料总额一项获得。采购后送入库房的原料是在发料时才计入成本。成本控制员要每日计算原料的发料金额。
1.1 食品日成本计算方法如下:
直拨原料采购额 (取自验收日报表)
+ 库房发料成本额 (汇总领料单数据)
+ 转食品的饮料成本额 (汇总调拨单数据)
- 转饮料的食品成本额 (汇总调拨单数据)
- 员工用餐成本额 (转经营费用及企业管理费)
- 招待用餐成本额
- 其他杂项扣除额
净食品日成本额
计算出食品日成本后,还要从会计记录中获取销售数据,这样就可以计算成本对销售额的比率——成本率。
日成本额的`计算并不是十分精确的,因为有的原料也许隔日采购;当日从库房里发出的原料也不会每日都正好用完成 有些原料在使用以前就已领出来,例如盐及其它调料,也许一周领一次;上述情况都会造成日成本计算偏离真实消耗的情况。
1.2 餐饮营业日报表的内容包括:
1.2.1 整个企业成本耗用情况
1.2.1 各员工餐厅成本耗用情况
1.2.1 成本调整情况
1.2.1 各员工餐厅就餐客人数、营业额和平均消费额
2.月食品成本的核算及成本月报表
2.1 月食品成本的计算
月初库房库存额 (上月末实际库存额)
+ 月初厨房库存额 (上月末实际库存额)
+ 本月库房采购额 (验收单数据汇总)
+ 本月直拨采购额 (验收单数据汇总)
- 月末库房库存额 (月末实际盘点库存额)
- 月末厨房库存额 (月末实际盘点库存额)
± 成本调整额
- 各项扣除额
2.2 月净额成本
*为了将成本控制的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厨房的成本也要分别核算,各厨房月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月初厨房库存额 (上月末实际库存额)
+ 月初库房领料额 (本月厨房向库房领料单汇总额)
+ 本月直拨采购额 (本月向厨房直拨原料采购额)
- 月末厨房库存额 (本月末厨房实际盘点库存额)
± 成本调整额
- 各项扣除额
各厨房月成本净额
2.4 各项扣除额
各项扣除额包括不应计算在对客人销售的餐饮产品成本中的各项成本。各企业每天会发生不同的杂项成本,主要项目有:
2.4.1 赠客人的水果、饮品。
2.4.2 招待用餐成本。
2.4.3 员工用餐成本。
2.4.4 其他杂项扣除。有的企业以成本价向员工出售原料,其收入应从原料成本中扣除。有的企业对食品、饮品和厨师技术等方面进行试验,这些开支都应从餐饮成本中扣去,计入营业费用中。
2.5 食品实际成本率的计算
食品成本月报表反映企业一个月消耗食品原料的总额,显示食品成本的调整额和各项扣除额,列出一个月食品成本的净额。在月报表上要列出食品的月营业收入总额,算出食品实际成本率。
食品实际成本率 = 食品实际成本净额 × 100 %
食品销售额
2.5.1 标准成本率的确定
综合标准成本率 = 1-经营利润率-经营费用率-营业税率
2.5.2 成本差异的计算
成本差异 = 实际成本-实际销售额×标准成本率
成本管理制度8
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成本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发展成本目标的实现,本指引规范了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方法。
2.范围
适用所有公司开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及控制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包括规划方案(含单体)设计和建筑扩初设计。
4.职责:
4.1公司-造价部
4.1.1负责项目市场成本调研,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4.1.2负责建立成本模型和数据库;
4.1.3负责编制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测算》及编制《方案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4负责组织编制扩初设计阶段《成本概算》及《扩初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5负责编制设计各阶段成本控制建议及限额设计指标值;
4.1.6负责设计阶段成本控制工作的跟进工作;
4.1.7负责组织编制设计阶段方案成本比较和修正。
5.工作流程
5.1项目开发成本调研
5.1.1公司项目预立项后,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须开始收集和调研同类项目市场成本水平,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5.1.2造价部须根据调研成果和以往项目开发成本资料建立成本数据库和研究模型。
5.2方案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2.1造价部须参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的专业小组评审,对规划方案设计成本提出要求和建议;
5.2.2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造价部依据技术管理部(设计)提供的规划方案设计在一个月内编制其建安《成本测算》,对前期可研阶段的项目《成本估算》进行修正并对项目成本影响较大或成本容易流失的单项工程做专项成本分析和建议;
5.2.3造价部须在方案设计完成后一个半月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后续扩初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造价部经理审核。
5.3扩初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3.1成本控制目标中建安成本目标在考虑可能发生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后,将建安成本目标尽可能的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上,形成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初步建议;
5.3.2造价部组织召集技术管理部(设计)相关人员开会讨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初步建议,充分沟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会签给技术管理部(设计),作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
5.3.3初设计完成并提交后一个半月内造价部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概算》,概算依据扩初图纸针对典型配套(如地下室、会所、网球场馆等)及不同层高塔楼标准层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含量、模板含量、砌体含量、地面、墙面装修等分项工程计算单位含量并套用现行综合价按规定取费并按平均市场下浮水平计算,部分因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暂按估算指标值,专业分包工程按市场价格。项目《成本概算》经造价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3.4概算完成一个月内造价部负责完成《扩初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扩初设计阶段所做的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本部门经理审核。
6.表格和记录
6.1《设计限额要求》
6.2《建安成本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成本管理制度9
一、为了加强公司的成本管理,降低消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核算和分析,正确反映经营成本,促进企业各部门加强管理,寻找降低成本,减少消耗的途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公司在成本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遵守财税部门关于成本范围的规定,坚决服从和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指令。
四、公司的总经理对公司的成本管理负全面责任,经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对项目成本负有与其职能相对应的直接责任,在做好成本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公司应在成本管理中逐步步推行目标成本管理。成本管理责任制
一、管理责任建立的原则
(一)公司应按照分级、归口管理、权责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二)公司以董事会批准的项目目标编制项目预算成本。项目预算成本经由董事会批准后即为项目的目标成本下达,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实施。
(三)公司各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应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参与公司的成本管。
五、成本管理责任分工:
(一)经管部:
1、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项目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编制目标和规划的预算成本;
2、董事会下达目标成本后,经管部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一起进行目标成本的指标分解,并把分解指标和实施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3、经管部应与财务部、工程部、开发部、材料设备部门一起对成本进行跟踪,分析和控制,并每月提供书面分析报告送总经理审阅。
(二)财务部:
1、参与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
2、参与经管部和工程部、开发部、材料设备部对董事会下达的目标成本进行的指标分析。
3、组织公司的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地为经管部、开发部、材料设备部门进行成本分析与控制提供核算资料。
4、每月编制成本报表,在次月七日前报董事长、总经理。
(三)工程部
1、在董事会批准项目目标和规划后,按目标成本要求,在本部门经理主持下,进行目标成本分解,组织实施落实到个人。
2、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四)开发部:
1、对前期开发过程中应交纳的各项费用,做到合理、必须。
2、对后期配套过程中应交纳的各项费用做到严格控制。
(五)办公室:在董事会下达给公司管理费用指标内,安排好管理费用的开支。
成本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
第七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购入材料的成本:
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一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工资及福利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
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旧,以保证成本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待摊和预提费用
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一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5)按规定应分期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技术转让费;
(6)一次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产检修期间的费用,可以在当年内分月摊销;
(9)其他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待摊、预提费用。
第十六条、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第五章: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七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2、计算在产品成本;
3、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条、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a)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b)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c)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d)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第十九条、成本计算方法:
1、根据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特点,对维生素B1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2、根据医药制剂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片剂、胶囊两条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大片剂、小片剂、胶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第二十条、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第二十一条、在制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
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帐,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4、原料药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第十九条
成本计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处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系统是可以留存人工费及制造费的,因为有些行业的月未在制品这部份费用比例并不小,况且电脑系统计算起来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产品成本会更加准确。
二、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统是采用成本期间加权单价为核算单价。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我们认为根据材料领用单来分配材料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应用的,那就是不会有其它产品用到此物料,否则原计划用于产品A的物料,由于特别原因会用到B产品中去,而且当有剩余物料退仓时,真不知该冲减哪一个产品的领料记录。
成本核算系统采用定额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异部份,这一方法得到许多同行的认可。
成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材料核算的原则和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海委机关各项材料物资的核算管理,保护各种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各项材料采购资金,发挥材料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委机关各项任务完成过程中所采购和储存的各种材料物资,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备品配件及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办公用品)的核算管理。包括使用各种财政资金、上级补助款、其他单位转缴入款、自有资金、各种捐款和借款等购买的材料物资,以及接受外单位实物捐赠、无偿调拨等实物转入形成的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
第二章:材料的采购入库
第三条、各部门为完成各项事业任务所需的材料物资,应尽量从现有库存中解决,因库存不足或其他原因确需采购的,应首先落实资金来源,并编制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购买活动。
请购报告(或海委签报)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并对材料用途和对所需材料的特殊要求等做出说明。同时,应经储存、财务和其他有关部门签字。
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或未办理审批手续以及采购手续不完备的购买活动,财务部门不得受理。
对于单位价值较低、需求量大、采购相对频繁的材料物资,由使用部门按年度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在计划额度内由财务部门监督实施,日常购货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各部门的大宗采购业务,应与供方签订经济合同,所订立的合同应经海委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条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对所采购材料物资的验收工作,验收由保管、财务、业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于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采购业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应的价款结算。
大宗材料物资的验收应编制验收报告,并经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过程中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品质、性能等进行审查,并与定购合同、供方发票相核对,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于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材料的储存
第六条、储存部门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物资应及时入库,并结合材料特点合理储存、分类码放,同时定期检查库存材料保管情况,以保证库存材料性能、品质。
第七条、储存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材料的收发保管,登记材料保管账簿,保管人员对所保管材料的实物安全负责。
材料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材料的各项收发手续,同时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实物盘点,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储存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设置材料卡片,及时登记各种库存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九条、储存人员应熟悉各种库存材料物资的情况。发现不需用、不适用以及毁损变质的材料物资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条、储存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材料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提高对库存材料物资的管理水平。
第四章:材料的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库存材料物资出库要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经收发双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进行调拨时,应编制材料出库单或调拨单,经批准后,到储存部门办理发运手续,材料调拨后应经收货方签收。
第十三条、因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造成库存材料减少的,应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并查明原则,属于经管人员责任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储存部门对因毁损报废等原因而使用性能受到影响的'库存材料以及其他不需用、不适用的库存材料,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申请清理,清理变卖过程中形成的变价收入要及时交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各材料使用部门对于已领未用的多余材料物资以及业务进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物资要及时办理退(交)库手续。
第五章:材料的核算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办理材料物资出入库业务要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业务量大的可由保管部门凭出入库凭证进行汇总)。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各种收发料凭证要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无误、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册。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材料核算账册(或辅助账册)核算各种材料物资的收发情况。
材料明细分类帐应序时逐笔登记各种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定期与总账核对。
对于品种多、单位价值低、收发频繁的各种材料物资,经批准,可以采用实物盘存制核算材料发出的数量。
第十七条、材料的核算按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材料的入账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和税金等。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折扣以及材料的储存费用不计入材料成本。
第十八条、各种材料物资的发出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发出成本。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应定期与材料储存部门核对账册,并参加库存材料物资的盘点。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监督库存材料的处置情况,对材料变价收入及时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储存的材料物资应视同自管材料进行核算,并与对方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同时认真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与对方核对材料储存情况。代其他单位储存的材料物资应建立代管材料备查登记簿,并加强实物管理,定期与对方核对相符。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海委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成本管理制度12
饮食中心的经营服务过程和工业企业一样,也具有供、产、销三个环节。一方面它是饭菜的加工制作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发生各种耗费过程。在加工过程中都会发生资金耗费,形成各种伙食费用。如:运输费及装卸搬运费,物资燃料费,水电费,工资和附加费,把这些为加工制作饮食成品的耗费加起来就形成饮食中心的伙食成本,尽量做到质价相符,定期向师生员工公布伙食成本和食品价格,中心特制定相关制度,增强伙食的透明度。
1、管理员,必须掌握日常经营情况和市场供应价格的浮动。
2、要求各管理员每月每旬必交一份旬结核算内容,每旬内定期做十余种高,中,低档单菜成本核算。
3、健全出库原始资料记录及原材料燃料的一些费用和原始记录的.凭证。
4、食堂建立完善的验收,保管,盘点等原始数据。
5、加强计量工作包括进货,投料,成品,半成品等各环节,保证核算真实可靠。
6、相关核算内容定期交到饮食中心质检部由核算员核算验收定价。如未能上交或缺少一项给予扣罚当月营业额的0﹒1%。
7、各部食堂每日每餐必须标有明码实价,如单菜价格违反中心价格的有关规定则按
其价格的十倍给予罚款。
成本管理制度13
工程成本核算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及其重要环节,为了搞好工程成本核算,必须从管理要求出发,贯彻“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加强成本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及时反馈,指导施工,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通过工程成本核算,将各项施工费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正确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将它与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实现全过程控制。
2、及时准确的计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从而反映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检查各项费用耗用情况和执行情况,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3、各部门协助财务部落实成本控制的`实施,为修订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提供依据。
4、及时准确记录现场施工内容的数量(厚度、高度、宽度等)情况,及时发现现场实际施工与图纸的差异,依据图纸在施工规范的范围内指导施工队节约成本。
5、及时准确记录工程进度,掌握施工情况,随时指出现场施工内容。
6、 及时登记出、入库票。及时分析材料耗用。及时控制,工程完工后3天内做出分项分析、分包分析、栋号分析。
7、在完成分析、反馈过程后,召开会议把分析结果公开化,从而指导、督促施工队节约成本。
8、工程竣工,相关资料齐全,5天内核算出实际成本。
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预算部门对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人工费做好成本预测预控工作。
成本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3.1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1.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3.1.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3.2.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4.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4.1.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4.2.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4.2.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4.2.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2.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4.2.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4.2.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4.2.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5.1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5.1.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
5.1.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5.1.5职工福利费:指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5.1.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5.1.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5.1.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5.1.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5.2.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5.2.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
5.2.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支出。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5.3.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5.3.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5.3.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5.4.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的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4.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5.4.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5.5.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5.5.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5.5.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部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5.5.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5.6.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5.6.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5.6.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
5.7.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
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5.7.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
5.7.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5.8.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5.8.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
5.9.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1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5.9.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5.9.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5.10.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5.10.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6.1.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6.2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6.2.1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6.2.2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6.2.3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6.2.4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6.3.1根据本公司A类产品的生产特点,对A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6.3.2根据B类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各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6.3.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6.4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6.5.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账,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6.5.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6.5.4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成本管理制度15
成本管理不是从项目实施开始的,它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从最初筹划投标、确定投标价格、签订合同、施工、控制施工过程,直到最后竣工收尾,结算审计、每个环节都需要成本管理的参加,只是对最终成本的影响程度不同而已。
从过程成本管理来看,成本管理的关键源头是投标阶段,施工准备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直到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则是施工企业节流阶段,这三个过程直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效益的好坏。
1做好投标阶段成本预测工作
1、全面了解招投标文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既要评估自己的能力,还要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技术、资金、投标额,材料单价和价差、暂估价材料等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工作,同时还应对采用的定额及有关规定及包干费、投标费、钢筋调整等详细说明,工程一旦中标,要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2、详细的成本预测工作在招投标阶段要做详细的成本预测、分析工作,由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测算出投标工程的制造成本价,在符合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因素。此外,在制造成本预测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工期、质量目标、技术措施等指标,通过技术评判、经济分析评价,最终确定可行的投标价。
2实施成本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1、合同的签订阶段在与国际市场行业逐渐接轨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合同对于施工生产工作尤其重要,这就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在合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工程信息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反馈,初步制定出一个严密可行的谈判方案;并由公司专门的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的文本认真研究,逐字逐句逐条的分析评价,最终签订一份严谨、完整、清晰的合同,为今后更好地履行合同奠定基础。
2、全面履行施工合同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书等约定项目的施工范围,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全体人员进行书面的专题交底会,对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范围、各方的责任、义务、目标成本的分解、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与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具体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责任区,并将目标成本控制的指标下达到每位主控人员一项目责任工程师,由各责任工程师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具体控制,对主控范围内的费用与控制指标经常进行对比,对超指标情况及时反馈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项目应有专兼职人员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和分析,使工程城本始终处于受控阶段。
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控制与索赔管理项目在履约过程中,一方面要认真分析研究合同,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要重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索赔管理,随时关注现场动态,做好索赔的各项基础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变更新增工程项目,必须有建设单位书面签认的设计图纸变更,并应及时协商确定价格,以便索要工程款。
4、加强分包、分供合同的管理在加强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同时,分包、分供的管理尤其重要。施工企业应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及积累的经验,拟订数份标准合同文本,充分体现业主的大合同及工程特点的不同具体要求,经过专业的法律顾问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评审,将所有经济业务纳入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或协议的`质量,真正起到事前监控、全方位监管的作用。
3施工过程中具体成本控制
1、分包及人工成本的控制对于企业自身专业能力无法完成的施工项目,需要采取分包方式,对于分包工程成本的控制,应本着“量人为出”的原则,以事先确定的责任成本为标底,由2家以上的分包项目进行招标,由公司招标审核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分包单位。对于分包工程的结算,项目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执行,各专业分项工程都需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工程、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经营部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额,对于劳务分包单位,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工人素质较高的外分包队,以减少质量成本的支出;另一方面根据经验,对于劳务分包单位,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工人素质较高的外分包队,以减少质量成本的支出;另一方面,对于劳务分包,通常将一些低值易耗、中小型工具和零星材料采取一次包死的办法,同时签订材料定额消耗奖罚制度。
材料成本占整个项目成本60—70%,且涉及的范围广。材料成本控制一般涉及材料采购费用、购置成本和材料消耗成本三个方面,主要受采购费用、单价和数量三因素的影响。
2、机械费的控制施工机械配备受现场条件、工期、质量、施工方案、工程特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公司专业部门和人员对机械的性能、配备情况综合管理,在满足工期、质量的前提下,力求合理配备。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3、质量成本的控制质量成本是指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为达到质量标准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如何寻求质量成本和工程成本的最隹结合,难度较大,企业必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成质量进度控制系统,对影响质量和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减少机会成本的支出,目前制约施工企业资金回收的重要因素就是质量因素。它已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4、其它费用的控制项目其它费用开支应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确定的范围内,由项目经理确定项目各职能部门的费用指标,对弹性比例较大的办公、差旅,招待、车辆等费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分析检查执行情况,奖罚分明。
4健全竣工决算制度
竣工决算是成本管理的最终结果,也是企业盈利的关键。在中标价基础上确定决算价的关键就是索赔和洽商工作,这是一项系统性、全面性、经常性的工作,贯穿整个施工生产过程,项目应对日常施工中的洽商、会议纪要、函文等收集整理。
竣工决算后要附详细的原始资料和凭证,以便于公司审核。竣工决算是实施成本管理的真实体现,也是保证公司资金及时回收的关键,它应由公司至始至终监督审核完成。
【成本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成本管理制度06-27
成本管理制度01-09
现场成本管理制度10-26
施工过程成本管理制度12-19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07-24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1-04
成本管理制度通用版05-17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06-22
施工项目成本的管理制度(精选18篇)12-13
酒店以部门为中心成本管理制度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