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27 08:47: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密管理制度优选(15篇)

保密管理制度1

  一、推选制度:由每个联防小组推选一名户长。与各电话户主签订《十户联防业务入网承诺书》。户长原则上由村委委员、党团员、村民小组长、县(镇)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以及在当地有影响、有威望,热心治安工作的同志担任。

  二、工作制度:"十户联防"责任区由户长牵头,组织联防户轮流值班,组护责任区安全;村〔居)治保主任协调安排值班、调集村治安巡逻队及联防值班员。开展治安防范活动。

  三、议事制度:村两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治安联防工作重点,各联防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联防小组的治安防范工作。假期、汛期、旱期等特殊时期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和布置治安防范工作。

  四、培训制度:村治保委员每年对户长进行一次培训。组织户长学习党的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综治业务知识,将创平安与谋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学习农村实用新技术,以提高户长法律政策水平和致富能力。

  五、评比表彰制度:镇党委、政府负责每年年终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十户联防"小组户长、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户长及时调换。

保密管理制度2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设计过程所用“电子绘图”、“规划报告书”、“投标书”等涉密图纸和文件以及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及其相关内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保护公司核心秘密,促进公司设计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 保密范围

  第3条 公司秘密是指:

  1、设计过程涉密的图纸及文件(如电子图、规划设计类报告);

  2、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4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其他秘密事项。

  第3章 密级分类

  第5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设计类工程项目资料、投标资料;

  2、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公司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8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高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公司有关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 保密措施

  第9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部长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主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视本部门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必要时董事长)批准。

  第13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行政部,行政部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15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各机要部门必须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

  第16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第17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5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18条 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设施

  1、机房为设备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对重要信息应有异地备份措施和保密措施;

  3、应有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防治措施;

  4、应有网络攻击防范和追踪措施;

  5、必要时对涉密电子文档应采取单机专用或购置功能软件,从技术上防止设计图、核心技术及图纸报告等被下载和拷贝。

  第19条 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时,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文相关记录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非规定人员或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未经允许在E-mail个人邮箱传递涉密文件和信息;

  7、如公司使用保密软件,应在软件功能加入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泄技术闭锁.

  第21条 涉密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报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长)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弃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 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由提供方领导许可并签字注明.

  第23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未经允许的传真机传递;

  2.收发涉密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行政部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涉密文件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6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管理层、总工办、经营拓展部、行政部、财务部等;

  2.有关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7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行政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涉密会议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承办涉密会议时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行政部指定。

  第28条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或在其他协议中含竞业限制条款);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公司提起诉讼。

  第29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可研报告、图纸、数据资料、电子文档等)交回本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如果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时,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 违纪处理

  第30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 100 元至 500 元的罚款。

  第31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500 元以上的罚款。

  第32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 5000 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 附则

  第33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讨论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34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5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我院各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与谈判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 涉外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四条 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外活动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问题,及时制止的措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科技处负责涉外活动审查工作。

  第六条 人事教育处负责出国出境管理。

  第七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核涉外活动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动的现场监督。

  第八条 组织外事活动的部门负责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涉外接待、涉外会议、交流的过程管理和实施。

  第三章 制度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 涉外活动的种类。

  (一)根据涉外活动的性质,涉外活动主要分为:

  1.因公出国(境):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2.因私出国(境):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因公涉外接待: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4.召开涉外会议:含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5.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给国(境)外人员;

  6.其他与境外人员进行接触的涉外活动。

  (二)根据涉外活动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动分为:

  1.重要涉外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重要涉外活动界定为国(境)外人员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较为敏感的涉外活动;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动。

  2.一般涉外活动:除重要涉外活动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动。

  第十条 涉外保密管理策划

  (一)各类涉外活动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因公出国(境),组织部门和出国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出国(境)保密提醒》内容(具体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涉外接待、涉外会议等活动,组织或主要参与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提醒要求》(见附件1)。

  (二)组织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涉外活动,组织制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方案》(以下简称《保密方案》,见附件2),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外活动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三)对重要涉外活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检查,参与现场监督。

  (四)《保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性质、交流谈判的内容和口径、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活动事由、活动路线、参观项目、提供资料等)。

  第十一条 涉外保密管理实施

  (一)涉外接待

  1.接待外籍人员(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以及港澳台人员)参观访问,或开展交流、合作、谈判等,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因公接待外籍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2.涉外接待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和执行《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接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境外人员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其它不对外开放的场所;

  (3)对涉外参观路线中不允许境外人员参观的涉密物品和部门部位采取回避、转移或覆盖等措施。对不允许拍照的部门部位,接待部门应设置“请勿拍照”的中外文标志;

  (4)对聘请的.外国专家、顾问以及合作项目中的外方人员,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可提供其工作范围之内必需的文件资料,并与其签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承诺书》(见附件4);

  (5)涉外接待活动中要注意保护我院与其他合作方的秘密。应将有关保密事项纳入合作或协作合同中。严禁将我院与第二方合作事宜、接触渠道以及在合作协议下进行的其它合作事项泄露给第三方;

  (6)接待人员不得在涉外接待活动办理境外人员和随行人员托办的与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严禁在接待境外人员的会议室或办公室存放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国家秘密载体。

  (二)因公出国(境)

  1.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谈判等涉外活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职工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5),经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制订和执行出国(境)《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因公出国(境)应推荐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和保密观念强的同志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执行保密提醒制度。保密提醒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外事纪律须知、保密法规知识、保密法律责任、密品密件管理、通信保密和紧急情况处置等;

  (2)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出国(境)人员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必须使用保险箱随身携带,且至少两人同行;

  (3)出席国际会议和出国学术交流、讲学、进修,所携带或邮寄出的非涉密业务文件资料、论文、讲稿,以及为国外刊物撰写的稿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外出或邮寄前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保密审查;

  (4)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要严防被窃-听、窃照,不得在旅馆、饭店、车船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5)我院职工与国外同行建立学术交流关系,须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召开涉外会议

  1.负责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须按照我院会议管理的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召开涉外会议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和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执行我院涉外接待的一系列保密管理规定;

  (2)涉外会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外会议,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提供涉外会议的对外宣传报道材料应执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

  (4)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未经事先批准,涉外会议主办或承办部门不得安排国(境)外人员到我院参观或从事其它活动。

  (四)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管理

  1.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其内容必须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明确发放人员、发放数量,以及回收和销毁的要求。

  2.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3.涉外活动组织或参与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携带任何国家秘密载体或密品参加涉外活动。

  第十二条 涉外保密管理总结。涉外活动完成后,组织或主要参与部门要收集整理涉外活动中的文件资料,编制《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总结报告》(见附件6),汇总总结涉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涉外泄密事件处理。

  (一)涉外活动中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在涉外活动中如疑似发生或已经发生泄密事件,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保密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4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保密管理制度5

  一、为了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涉及秘密信息的邮件应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用平信或挂号信邮寄。

  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寄给私人(包括领导),而应寄送保密室,由保密室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手机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五、党政机关及重要会议场所,从境外购进或接受赠送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如手机、电脑)以及其它物品,应当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后才能使用。

  六、严禁在无加密装置的传真机上传输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向境外发传真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办理登记手续。

  七、用于处理国家秘密的电子计算机,必须配置防射干扰

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需保密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重要会议记录;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工艺技术中涉及重要工艺技术环节的内部资料;

  8、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

  9、销售活动中涉及用户的内部信息资料;

  10、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第六条公司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保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各类合同及协议、职员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工艺技术中涉及主要工艺技术环节的资料、生产运行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资料,应当明确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公司绝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一切涉及绝密文件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一切涉及机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等相关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门负责。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根据文件的密级程度由相关归口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2、经总经理批准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级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情况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召开和举办属于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根据密级程度确定主办部门,并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或根据会议密级程度指定参会人员;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经泄露时,应当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惩罚

  第十七条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岗位工作的员工,经综合办公室认定,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补救措施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虽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7

  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企业敏感信息、防止数据泄露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企业内部的网络使用、信息分类、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多个层面。

  内容概述:

  1. 网络使用规定:明确员工在使用企业网络时的'行为准则,包括禁止非法访问、下载、传播不良信息,限制个人用途的网络活动。

  2. 信息分类与标记:对各类信息进行敏感度划分,如公共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等,并对不同级别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加密和标识。

  3. 权限管理:设定不同职位、部门的信息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只被授权人员接触。

  4. 安全审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监控网络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5. 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对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并降低损失。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

  7. 合同与协议:与员工、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违约后果。

保密管理制度8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0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2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3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1.1.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1.5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1.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1.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3公司密级的确定

  1.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1.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1.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0保密措施

  2.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2.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2.3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2.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2.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2.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0责任与处罚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3.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保密管理制度9

  1、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2、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4、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5、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7、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映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8、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保密管理制度10

  为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1、销毁属于秘密和内部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机关公文资料时,要由保密工作干部负责监销,不得卖给废品收购站或个人。

  2、不在无关人员面前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将其随便携带外出。离开办公室时,需将文件资料随时锁入抽屉或保险柜内。

  3、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务必对自己借阅和管理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4、向外带给各种信息报道,要经有关领导审查,允许后方可带给。

  5、秘密文件资料应定期清理。发文机关要求退回的.要按时如数退回。借出的文件要及时回收。清理清退中如发现丢失,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追查。

  6、内部保密件产生,要由起草人员在起草文件上确定所属密级;由专职人员打印核对后,呈送领导审阅签批,密级随即生效。

  7、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务必经发文单位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复印件按原件密级要求管理。并严格遵守乡制定的打印复印传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的保密要求。

  8、秘密文件和资料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登记签字,做到整个运转过程中都有文字记载,手续齐备,职责清楚。

  9、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调查,不向社会调查者带给与工作紧密相关的保密统计数据。

  10、秘密文件资料不准擅自摘录和引用,不准自行扩大传播和阅读范围,不向范围以外人员传播和泄漏。

保密管理制度11

  (1)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2)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管理员措施,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网络管理员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6)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7)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8)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网络管理员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保密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军 柯仲兵

  成员:徐小林 张建松 陈铭 黄为平 熊友峰 伍志胜 严基旺 李应珍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员档案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车间主任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中第二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秘协议书》,《员工保秘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13、公司向签定保密协议的涉密人员,在协议有效期及离职三年内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费用。

  四、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保密委员会。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14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档案保密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

  3 职责

  3.1 山煤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3.2 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档案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增强安全保密观念,认真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3.3 档案密级由立卷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确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有关行政法律的规定办理。

  4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档案形成部门和管理部门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复印涉密档案材料。

  4.2 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保管、提供利用档案时,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签字、登记、注销,做到手续严格,账目清楚。

  4.3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凡具有密级的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限在档案室内查阅。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不得随意抄录、复印、拍照、翻版。

  4.4 外单位来公司查阅和抄录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5 档案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4.6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要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

  该记录的不记,不在公共场所或亲友中谈论机密,不把机密档案带到有碍机密的场所。

  4.7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涉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向外传播涉密档案内容。

  4.8 利用者对所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9 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进行鉴定后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4.10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档案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4.10.1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保密档案;

  4.10.2 涂改、伪造保密档案;

  4.10.3 损毁、丢失、出卖、倒卖保密档案。

  4.11 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综合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按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

  5.2 凡违反保密制度和纪律,工作失职,丢失秘密文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5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构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构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务必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务必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资料、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资料;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保密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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