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1
1、搬运烟花爆竹时,只准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准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2、门市和库房内不得有热源和任何明火,不准带火柴、打火机、武器进入烟花爆竹库房,不准穿化纤服、有钉鞋、硬底鞋进入库房。
3、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分级、分类、专柜、专仓存放。
4、保持门店、库房通风、防潮、降温。
5、堆垛要整齐、稳固,垛距内墙不少于0.45m,垛高不超过2米,地面要布设垫物保持干爽,防鼠虫咬坏产品。
6、要有专柜、不堆和易燃、易爆物品共存一处。严禁出售非法私炮、超药量炮,禁止出售劣质不合格产品,防止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存放管理要求
1.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和电源,要保持干燥和通风。
2.经营场所要设专用货架摆放烟花爆竹产品,不同类别商品,分开放置,垛堆高度应严格控制,防止倾倒坠落。
3.保持烟花爆竹货架周边整洁,不堆放杂物,禁止与易燃物品混放。
4.经营场所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放置于显眼易取处。
二、购销管理要求
1.烟花爆竹经营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2.检查购买的烟花爆竹是否配产品合格证书、安全标签以及其他说明书等。
3.烟花爆竹购进和销售前,均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漏药现象,不得购买和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4.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做好上架登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退回供货商处理。
5.销售人员应做好销售登记,每天核对烟花爆竹存量,如发现货品丢失,应及时报销售负责人。
三、安全操作要求
1.销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要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2.搬运烟花爆竹产品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四、事故处理要求
1.发生事故后,要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并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灭火等应急措施。
2.初期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同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需要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所有人员至安全地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安全检查制度
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每月必须对销售周边场所和烟花储存场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并及时落实整改。
2.销售场所必须天天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销售场所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给予整改。
3.定期对消防设施的配备施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地给予整改。
4.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及时参加,上级有关部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努力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和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2.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应急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保证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对新职工必须经过全面安全教育,学握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水平后,方能上岗作业。
(三)消防安全制度
1.在烟花爆竹销售柜及储存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即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按要求保养、维修、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消防器材必须按要求放置,不得移作它用。
3.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烟花爆竹销售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学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5.人人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
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严禁使用明火制度
1.禁止在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2.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
3.任何人不得在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及储存场所吸烟或动用其它明火。
(五)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应急部门下达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定,合法经营。
2.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3、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本县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公司批发采购,严禁非法渠道进货,严禁采购销售礼花弹等超零售经营许可范围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4.烟花爆竹统一由批发公司配送到经营商店,不得由无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
5.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必须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隔离措施,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6.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在销售店面内销售产品,严禁店外摆卖、一证多点和走街事巷销售烟花爆竹。
7.购进的烟花爆竹商品不得超过储存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临时存放产品的地方不得存在煮饭住宿等“三合一”或“前店后储”现象。
8、严禁店内经营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烟花爆竹产品被盗,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0、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4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三)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及其周围50米以内;
(七)山林、公园等重点防火区;
(八)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
(九)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及其周围50米以内;
(十)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场所
二、以下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外为限制燃放区:
(一)市区千帆西路、千帆东路、宁康东路、学子路、环城东路、隔河东路、清河北路、环城西路、城西路、西新路、汇丰路、宁康西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建成区。
三、限制燃放区可以在下列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
(二)立春;
(三)元宵节。
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经公安机关许可,可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窗户等地方燃放;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二)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广大市民要树立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并对违法燃放行为予以举报。
市公安局:110
市市政园林局:12319、61887717
乐成街道办事处:62886321
城东街道办事处:61887069
城南街道办事处:61886976
柳市镇政府:61721234
北白象镇政府:62991132
虹桥镇政府::62352121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杜绝在施工现场及周边3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直接管理的制度
2、现场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清理现场及居民楼3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可燃物,洒水。
7、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每起罚款500元。
8、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9、施工现场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10、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11、制定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方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6
1、烟花爆竹装卸环节危险性大,搬动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安全员现场监督,保管员当场验收。
2、进库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和硬底鞋,工作中不得使用铁质工具,进库前先行消除静电。
3、只许单件搬运,轻搬轻放,不准碰撞、拖拉、磨擦、翻滚和剧烈振动。
4、码垛作业要整齐,稳妥、牢固、堆垛离外墙0.35米,堆垛间距0.7米,高度不超过2.5米
5、作业人员要严肃认真,小心谨慎,不准嘻笑打闹,精力分散。
6、安全员要清点现场人员,看好撤离通道,一旦发生危险,指挥现场人员迅速撤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7
1、仓库管理员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化纤布衣裤、钉鞋、硬底鞋和带火源火种进入仓库;
2、熟悉各种产品规格、型号,做到分类存放,堆码有序,各种标签标识醒目,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齐全;
3、仓库应通风干燥,做到防火、防漏、防霉、防鼠、防雷电防潮,经常保持适当的干湿度,防止商品受潮;
4、不准用石头、砖块以及其他代用件做货物的垫托物;商品堆码应整齐,留有间距,保持通道杨通;
①堆垛距内墙不小于0.45米;
②堆垛(货架)之间留运输通道,不小于2米;
③成箱商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商品保管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烟花爆竹存在质量变质、异味、发热、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恰当处理;
6、商品收、发应核对清楚,防止错收错发;严禁存放未知商品和其他货物;
7、仓库内装卸货物时严禁推、拉、碰撞、乱扔、乱摔、防止事故发生;
8、严禁在仓库内包装、翻箱等操作;
9、定期清理盘点,做到物资清、帐目清、手续清;
10、保持清洁卫生,无灰尘、无杂物。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保证本单位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全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相关知识。自觉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和乡镇监督检查。
三、仓储、零售部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贴上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存放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
四、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必须购买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全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储存量不得超过县安全部门认定数量的烟花爆竹采购销售台帐。
五、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能误导消费者,也不能销售符合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六、仓库、门市禁明火、私人接线,仓库、柜台内禁烟。
七、仓库、零售店不能留客人住宿,不能用未经安全培训的人顶级营业。
八、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危险自救,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汇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9
一、经理安全职责
1.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xxx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xxx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xxx%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xxx全公司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0.经理在副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经理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变动方案的xxx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四、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检查、安全防患、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2、负责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
3、每天必须按时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了现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4、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落实有效措施;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做好隐患的查处及整改记录。
5、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做好事故记录。
6、每天对全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登记,对违纪、违章、大小事故隐患、大小安全事故登记在案,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7、深入库房,监督并协助各保管员搞好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8、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定期xxx全公司职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经营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是企业的生命线,为激励全系统员工搞好安全经营,确保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在消防安全中有下列成绩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热爱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成绩优异。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三违”现象作斗争成绩突出。
(3)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积极,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4)对安全经营和消防科研技术革新成绩优异。
2、由于违章和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3、凡企业员工无违规、违章、违纪,工作负责,技术拨尖的员工除大小会议表扬外,可实行挂牌悬奖,受奖者企业张榜表扬,也可进行适当的经济奖励。
4、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领导、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制度,经常违规违纪,屡教不改者,实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1)对违反劳动纪律者,除按劳动合同违约和请销假制度处理外,并按所造成后果的情节,处罚金;
(2)对违反安全经营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轻者处罚金,重者酌情赔偿损失;
(3)对不负责任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开除出公司外,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5、对不爱护经营工作用具和经营设施,有意损坏者,除严厉批评教育外,要给予适当的赔偿处分。
6、年终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各部门一定的经济奖励,对重点岗位人员要加倍奖励并通报表扬,大力营造安全经营的氛围。
7、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企业年终的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安全责任奖,对肇事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发生各类事故,安全保卫科和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大小取消季、年奖励,对肇事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开除。
9、实行年终目标考核,上级考核下级,并进行考核备案。
10、发生事故后,要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吸取经验教训,保证不再发生同类型的事故。
二、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应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经营法规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2、仓库必须时时检查、天天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严格定员、定量储存。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好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并责任到人,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度。
三、安全经营监督保证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经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希全系统干部员工遵照执行。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尊重科学、关爱生命”的方针。
2、全系统从事烟花爆竹的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技术,了解和掌握烟花爆竹药物的理化性能和基本知识,精通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3、各从事烟花爆竹的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善于发现新动向、研究新问题,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4、各企业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一旦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处理和整改。否则,要追究责任,直至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5、各企业要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并视其情节轻重加以处罚款。同时,一月一评比,季度进行总结,半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安全意识强,一贯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的`先进安全经营人员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安全经营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技术管理是各企业重要的管理环节,所采取安全经营技术措施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技术措施不得变更。
2、未经批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储存场所。
3、产品进出库必须凭据验收,严禁存放、销售“三无”产品。
4、库存产品做到不受潮、不霉烂变质,温湿度符合要求,无鼠咬,不短少。
5、成品箱件必须堆放整齐,四棱有角,通道畅通,做到各类产品分型号堆码,标签齐全,一目了然。
6、不准外来人员进库玩耍,不准携带火源、火种和穿化纤衣服、硬底鞋进入库房。
7、成品堆码高度不超过2。5米,堆码墙距不少于0。4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距离不少于0。7米,堆垛与主通道之间应留有2米以上的运输通道,地面应做软化和防潮处理。
8、注意保持成品的清洁卫生,做到无药尘、杂物。
五、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仓库内的消防池、消防沙应随时检查。灭火器、防洪沟、水沟、避雷器、防爆墙及防静电设施,随时保持完好状态,做到有效防雷、防洪、防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经营烟花爆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经营放在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二、店内严禁使用火炉和电取暖设备,严禁烟火入内,店内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各经营户必须从供销社所属的'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烟花爆竹公司购进烟花爆竹,其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四、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
五、不得向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六、不得私制悬挂含有“批发”字样、“厂家直销”等内容的宣传条幅。不得非法采用拱形门、占道牌(板)等妨碍镇容的宣传形式。
七、零售点售货间必须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悬挂在售货间醒目位置,便于监督、检查和管理。经营负责人与证照必须相符。
八、零售点售货间内不得违规超量存放烟花爆竹,货架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
九、不得走街窜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不得一证设多店、一店设多家。
本制度必须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12
奖励
1、产有创造发明,发现隐患及时,避免了事故发生者,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2、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制止违章现象,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主动揭发私自偷拿厂内财产的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3、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及时报告者,给予罚款比例的提成奖。
处惩
扰乱秩序、不按制度、妨碍安全生产,侵犯人身权利;损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产,情节轻微,尚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处分,依照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违犯安全保卫管理行为,在厂职工和厂外人在厂区内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依照本办法处理。
违犯安全保卫管理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口头警告
2、检讨或公开检讨
3、罚款五十元以上,壹佰元以下,加重罚款不超过贰佰元。态度恶劣或当年连续违章二次以上的',必须按当年违章的次数加倍罚款。罚款在裁决后,须下达罚通知单,当事人接到签字罚款口头通知后,三天内到厂部保卫部门签字,凡未按规定时间签好字的,每月在工资内扣除五十元,交厂部财务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13
1、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烟花爆竹的采购和销售。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必须在销售现场配备一名安全员(经安全学习培训考试合格),负责销售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亮证经营。
3、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场所10米范围内,严禁用火;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的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经营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5、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6、按照规定量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存放。
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8、一旦发生事故,视情况动用灭火器扑灭,不能扑灭则迅速通知周边人员撤离,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事后协助事故调查。
9、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制
1、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经营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明经营的决议。
2、关心爱护职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3、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经营措施和计划。
4、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经营之间的矛盾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落实整改。
5、制定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熟悉和掌握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及发生意外时的急救措施并定期演练。
二、采购、销售人员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以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经营过程中异常情况,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等行为。
4、负责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件,不得从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
5、清楚购进、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数量,严禁采购假、劣质烟花爆竹产品,并建立健全购销台帐。
6、不销售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7、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应向购买者提供所购买产品的危险告知、使用方法、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8、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烟花爆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烟花爆竹销售期间,销售点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3、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4、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制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5、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防火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防火制度
1、经营场所内禁止明火,如违章吸烟、生活用火以及外来人员携带火种,一经发现应立即劝阻。
2、经营场所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销售人员各负其责,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点大棚内居住,要实施24小时值守,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7、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意见》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三、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3、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不小于200米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同时销售和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零售场所烟花爆竹限量存放,专店不得超过2立方米外包装总体积,且存药量不得超过50千克;专柜不得超过1立方米外包装总体积,且存药量不得超过25千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一经发现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者变更经营场所时,必须向当地安监部门申请变更事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依法从严查处。
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者不得转证、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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