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0 15:00: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软件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软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软件管理制度

软件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硬、软件稳定、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制度包括信息机房管理、服务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控制。

  一、信息机房管理

  1、硬件配备及巡检

  1.1、各单位信息机房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地板、UPS、恒温设备、温湿度感应器、消防设备、防鼠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1.2、各单位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对机房硬件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以保证其有效性。

  1.3、各单位机房应建立相关的出入登记、设备机历登记、设备巡检、重大故障等记录,并认真填写。

  2、出入管理

  2.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信息中心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

  2.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3、安全管理

  3.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3.2、未经批准,不得在机房设备上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3.3、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必须按规定详细记入相关记录,并对各类记录和档案整理存档。

  3.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信息资料与数据。

  3.5、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3.6、严禁在机房计算机设备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对外来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做到先杀病毒后使用。

  3.7、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应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烟雾报警、恒温设备进行检查,保障机房安全。

  4、操作管理

  4.1、机房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遇特殊情况离开时,需经机房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4.2、机房工作人员在有公务离开岗位时,必须关闭显示器;离开岗位1小时以上,必须关闭主机及供电电源。

  4.3、每周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检查与除尘。

  4.4、严格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5、运行管理

  5.1、机房的各类计算机设备,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5.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5.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等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5.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二、服务器管理

  1、服务器管理

  1.1、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通信设备是信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1.2、服务器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除系统维修和维护时间外,要保障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

  1.2、不得在服务器上使用不安全的软件、U盘和移动存贮设备,使用上述设备前一定要先做好病毒检测。

  1.3、不得利用服务器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无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拆卸服务器零部件,严禁更换服务器配套设备。

  1.4、不得擅自删除、移动、更改服务器数据;不得故意破坏服务器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服务器系统时间。

  1.5、定期进行服务器系统扫描,及时关闭可疑的.端口与服务,经常查看服务器运行日志,检查服务器磁盘空间(或其它存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服务器异常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1.6、管理员对服务器管理员账户与口令应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防止对系统的非法入侵。

  1.7、对服务器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泄露、丢失及破坏。

  1.8、及时处理服务器软硬软件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错误,对所有工作中出现的大小故障均要作详细的登记,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处理方法和结果。

  1.9、双休日、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在机房值班,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

  2、服务器病毒防范制度

  2.1、服务器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

  2.2、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2.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4、及时关注IT行业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行业提示调节服务器安全参数,避免服务器被侵袭。

  2.5、建立病毒防护体系。在系统执行拷贝、运行等操作前,检测文件是否感染病毒,发现病毒自动清除或由管理员选择处理。

  2.6、定期实施静态杀毒,对服务器统一杀毒处理。发现系统遭到严重病毒攻击并形成一定破坏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向信息中心反映情况,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最大限度控制受损面。

  3、数据备份与检查

  3.1、服务器的数据库必须做好备份,定期(如每周或每月)做好日志文件的备份。服务器内的重要数据做好不同介质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3.2、每月定期检查备份数据,如有损坏,及时重新备份。

  3.3、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盗等设施。

  3.4、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服务器贮存外,还应拷贝到其他介质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三、信息系统应用管理

  1、应用管理

  1.1、系统投入使用前,依据公司的信息应用系统管理原则,结合该应用系统的功能需求和技术特性,信息中心组织系统使用部门共同制定该系统的应用方案。

  1.2、系统出现问题时由资产归属单位自行负责管理、维修和维护;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将异常现象、发生时间和可能的原因作详细记录,并立即提交给信息中心,由专业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软件管理制度2

  第一条总则通过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

  办公网络、服务器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公司机密文件的安全,保障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加强计算机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把各部门相关工作做好。

  第二条范围

  1、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组成。

  2、软件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有关专业的网络应用软件等。

  3、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包括客户机在网络上的名称,IP地址分配,用户登陆名称、用户密码、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XP、WINDOWS20xx等)软件。

  5、平台软件是指:防伪防窜货系统、办公用软件(如OFFICE20xx)等平台软件。

  6、专业软件是指:设计工作中使用的绘图软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条职责

  1、信息网络部门为网络安全运行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负责系统软件的调研、采购、安装、升级、保管工作。

  3、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服务器安全运行和数据备份;Internet对外接口安全以及计算机系统防病毒管理;各种软件的用户密码及权限管理协助各部门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归档。

  4、网络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5、员工执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必须由网络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掌握。

  第三条管理办法

  I、公司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时,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2、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3、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报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进行添置。

  4、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电脑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员应在每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每月打好系统补丁;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U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听音乐等。

  5、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6、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IT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7、电脑操作员要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并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8、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统活动分区内如:C盘、我的文档、桌面等;请将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关文件目录,及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10、所有电脑必须设置登陆密码,一般不要使用默认的administrator作为登陆用户名,密码必须自身保管,严禁告诉他人,计算机名与登陆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个人、单位相关信息的名称。

  11、其他管理办法请参看《IT终端用户安全手册》

  II、网络系统维护

  1、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时对托管的网络服务器进行巡视,并对公司局域网内部服务器进行检查,如:财务服务器。

  2、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网络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3、定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备份。

  4、维护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5、制定服务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户帐号申请/注销

  1、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网络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和登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名及密码。如需使用财务软件需向财务主管申请,由网络管理部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调试。

  2、员工离职应将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平台软件信息以书面形式记录,经网络管理人员将该记录登记备案。网络管理人员对离职人员计算机中的公司资料信息备份,方可对该离职人员保存在公司服务器中所有的资料删除。

  IV、数据备份管理

  服务器数据备份,应对数据库进行自动实时备份,并每周应至少做一次手工备份,并在备份服务器中进行逻辑备份的验证工作,经过验证的逻辑备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设备中。个人电脑的备份统一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可申请移动硬盘、信息光盘等储存介质进行安全备份。

  第四条计算机/电脑维修

  1、计算机出现重大故障,须填写《计算机维修单》,并交IT管理员进行维修。

  2、IT管理员对《计算机维修单》存档,便于查询各电脑使用情况。

  3、须外出维修,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须采购配件,按采购管理流程执行。

  第五条公司信息系统管理(暂定)

  1、新中大财务系统服务器(以下简称:服务器),放置地点暂放为财务室办公室内,财务室现有办公室已达到视频监控、防盗、温度控制等条件。待条件成熟时重新搭建独立机房,便以安全管理。

  2、对于服务器数据(包括财务软件系统)由管理员每月定期异地备份一次,并设置服务器自动每周备份二次数据库;异地备份数据由财务部安排存放在异地。

  3、系统后台数据只能由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若需外援时,必须在管理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其他终端用户不得设置权限进入数据管理后台。

  4、终端用户的开通及变更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其中包括用户的权限变更、账号密码变更、终端软件更新。

  5、当遇到服务器需要变更时,管理员应该做好详细的变更记录。如:程序变更、紧急变更、配置/参数变更、基础架构变更、数据库修改等。

  6、定于每月25号对公司服务器账号进行核查及管理。

  7、相关记录表格如下:

  a、xxx信息中心机房巡查记录表

  b、xx信息中心用户账号登记表

  c、数据库备份记录表

  d、外来人员工作记录

  e、终端用户系统变更申请

  第六条违规操作赔偿标准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赔偿工作时间误工费50-100元。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造价赔偿外,另外当事人与责任人赔偿误工费100元。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处在运行中修改并公布。

软件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第五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的设计软件,必须经过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审定范围内应用。

  第六条计算机软件实行有偿转让。经部审定合格并登录的项目可在水运工程全行业内使用和转让;经院(局)审定合格的项目仅限于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转让。

  第二章软件开发立项

  第七条软件开发一般是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研究或探索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

  第八条软件开发要有计划地进行,尽量避免重复开发。部一般两年组织一次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立项,各院(局)级单位组织开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可自行安排立项。

  第九条对于水运工程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且其开发成果具有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部立项。并于可立项年的3月底前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报部(基建司)。

  第十条部根据行业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或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承担部下达的计算机软件项目的单位,应按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并遵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开发任务。

  第十二条软件开发单位应加强对软件开发、实施过程与成果的后期管理,确保软件成果的质量。

  第三章软件审定

  第十三条部立项下达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必须报部审定。各单位自行开发的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计算机软件,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可申请部级审定。

  第十四条部级审定由部组织跨部门或单位的.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组成审定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院(局)级审定应组织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

  第十五条申请部级审定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应提交下列主要文档:

  1、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框图等);

  2、用户手册、使用说明;

  3、测试报告;

  4、用户报告;

  5、院(局)级审定意见及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软件审定委员会应在审定会前组织专家对送审软件的功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并写出测试报告。审定期间还应对重要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演示并听取开发单位必要的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软件评审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软件成果正确、可靠、实用、先进、符合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无产权争议。

  2、软件结构清晰,操作方便,可维护性好。

  3、软件通用性好、经济效益高,有推广应用价值。

  4、技术文档齐全。

  第十八条部根据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对审定合格的软件颁发软件审定合格证书,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内予以公布,并组织推广应用。

  第四章软件的登录

  第十九条经部审定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实行软件登录制度,具体登录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登录在案的软件扩充功能、更新版本后,也应经过相应的审定,并及时通报原软件登录部门。

  第二十一条软件登录部门有义务及时向本行业内各单位通告新登录的软件以及软件版本更新等情况。对于已无实用价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登录部门有权宣布自然淘汰终止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登录的软件一般保留5年。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二条软件管理主管机构对审定合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软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优秀软件,可申报参加全国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的评选。经部科技成果鉴定通过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部科技进步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交通部基建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中使用、购置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将不定期公布在公司内取得合法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制定计算机软件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计算机软件购置、安装、保管、使用、升级、版权保护、废弃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应具有合法授权。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计算机软件名称和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情况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时,要求或者默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扩大使用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八)在单位计算机上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和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九)在重大信息系统中使用未经测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认可的计算机软件。

  第八条各单位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其计算机上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的,应当立即予以删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计算机软件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软件管理制度4

  1、中心资产管理实行中心及机房和仓库双重管理制度。

  2、中心建立资产总帐、总卡,由中心副主任(护士长)负责,各机房建立分帐、分卡,由机房管理员负责,资产管理员做到中心和机房帐帐相对,卡卡相对,机房管理员做到帐、卡、物相对照。

  3、机房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对每台设备建立卡片登记制度,每次该设备维修或变更后,机房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都要分别在该设备的卡片上予以登记,并附上维修报告单、设备报废单等,以备以后对机房进行资产核查。

  4、仓库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要分别建立仓库出入帐,每季对照出库单和入库单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报盘点报告两份,报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并签字,分别由仓库保管员和资产管理员留存,以备核查。

软件管理制度5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改造。

  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台;合作开发诗司与专业IT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完成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诗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系统的日常支持由IT技术中心和合作商共同承担,IT技术中心负责内部(一级)支持,合作商负责外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指将IT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的IT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

  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

  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IT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第二节立项管理

  第六条

  提出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附件一),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第八条

  《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如果是外包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IT组(自行开发为办公室网络管理员;外包开发为外包商成员;合作开发为网络管理员和外包商成员)。公司派一名员工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开发能及时完成并能满足业务需要。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蚀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节需求分析

  第九条

  立项后业务组对用户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需求说明书》(附件二),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经系统使用部门审批确认,作为业务需求基线。

  第十条

  IT组在获得《业务需求说明书》后,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附件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输入、输出、管理功能、安全需求、运作模式、关键指标(KPI)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要由业务组提交给相关业务流程负责人确认。

  第十一条对于合作开发的项目,当业务需求发生变更时,业务组应提交《需求变更申请》(附件四),IT组组长审批后交给合作开发商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组应对需求变更影响到的文档及时更新。 、

  第四节项目计划和监控

  第十三条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第十四条需求分析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附件五),包括具体任务描述和项目进度表等。

  第十五条在项目的`各个阶段,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制定阶段性项目计划。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填写《项目计划变更说明》(附件六),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交给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执行。

  第四节系统设计

  第十七条系统设计应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设计要遵循完备性、一致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原则。

  第十八条在系统设计阶段中,用户应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第十九条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设计说明书》(附件七)和《单元测试用例》(附件八)。《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概要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设计评审报告》(附件九)。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参加此评审并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二十条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说明书》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第二十一条对已确认通过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获得管理部门、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

  对系统设计的修改的文档须由文档管理人员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节系统实现

  第二十三条项目组根据《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立,为各环境建立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开发环境、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如果环境的分隔是通过逻辑形式实现的,应定期检查网络设置。项目组对已授权问生产环境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对该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问到生产环境。

  第二十六条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七节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

  第二十七条项目组制定《系统/用户测试计划》(附件十),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系统/用户测试计划》必须定义测试标准,并明确各种测试的测试步骤和需要的系统设置要求。

  第二十九条项目组向数据拥有部门申请获取测试用业务数据的使用权,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严格的问控制,确保只有相关项目人员才能问及使用。

  第三十条项目组负责测试数据准备,测试用数据要足够模拟生产环境中的实际数据。

  对已评定为敏感信息的数据进行敏感性处理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IT组或合作开发商建立测试环境进行系统测试。在系统测试中对新系统内

  部各模块之间的接口和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进行充分测试。出具《系统测试报告》(附件十一),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三十二条系统测试通过后,IT组配合业务组建立用户测试环境,业务组根据用户测试

  用例进行用户测试,出具《用户测试报告》(附件十一),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在用户测试报告中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项目组完成系统助文档(其中包括《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

  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系统助文档及时更新。

  第八节试运行

  第三十四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第三十五条项目组制定《试运行计划》(附件十二),并制定试运行验收指标,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试运行计划》中应包含问题应对机制,明确问题沟通渠道和职责分工。

  第三十六条项目组联合试运行单位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用户培训的完成度应为实施后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十七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系统转换前,检查

  系统环境,确保运行环境能满足新应用系统的需要。系统转换时必须详细记录原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置等系统信息,并填写试运行报告相关内容。系统参数、设置的转换工作作为系统上线的验收的评估指标之一。

  第三十八条数据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附件十三),《数据迁移计划》中应包含迁移方案、测试方案、数据定义,新旧数据对照表、迁移时间、回退计划等信息。数据迁移计划需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三十九条数据迁移后,项目组对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检查,出具《数据迁移报告》(附件十四),其中包括数据来源、转换前状态、转换后状态,数据迁移负责人、对完整性检查情况、对准确性检查情况等内容。各相关部门验收转换结果后在该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由试运行单位业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监督并进行验收。

  第四十一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试

  运行单位办公室把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应速度等)记录到试运行报告中。必要时,项目组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化。

  第四十二条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附件十五)。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阅。公司主管领导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试运行结束或延期。

  第九节系统验收

  第四十三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及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成立系统验收小组,也可授权原项目组作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从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十四条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附件十六)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系统测试、试运行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节系统上线

  第四十六条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第四十七条通常情况下,系统上线包含数据迁移工作。第四十八条项目组制定《系统上线计划》(附件十七),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上线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部署上线工作。

  第四十九条《系统上线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部署方式和资源分配(包括人力资源及服务器资源); 2、上线工作时间表;

  3、上线操作步骤以及问题处理步骤;

  4、项目阶段性里程碑和成果汇报(项目执行状态的审阅、进度安排等); 5、数据迁移的需求和实施计划;

  6、完整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回退”计划;

  7、用户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培训考核等) 8、总公司下发的系统标准参数配置。

  第五十条上线单位在上线初期需加强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对

  重问题应启动紧急预案。

  第五十一条在完成上线后要填写《系统验收评估报告》(附件十八),上报总公司项目

  组汇总整理。《系统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数据准确性、系统性能及稳定性、接口问题、权限问题、业务操作影响度、问题处理情况、备份、批处理等。

  第五十二条上线单位管理层要对《系统验收评估报告》进行审批签字。

  第五十三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结项后,业务组和IT组将整理的文档提交各自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节合作开发管理

  第五十四条合作开发商的选择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合作商资质认定参见第三方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商必须遵循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项目经理同合作开发商明确规定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处理方式,重点关注需求和设计变更。

  第五十七条项目经理负责监控合作开发商的项目管理及软件开发活动。合作开发商应

  按计划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进展状态,并提交阶段性成果文档。发生重问题时,合作开发商需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第五十八条IT组组长派专人监控合作开发商的质量保证过程。

  第五十九条项目组同合作开发商商定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第六十条以上各要求需要在开发合同中明确。

  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一般单位都会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软件管理制度6

  一、服从教师的安排,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严禁大声喧哗、跑动,以保证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不得将食品、饮料、水杯等带入实验室。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抽烟、吃东西、嚼口香糖等。

  三、应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在电脑和维修工作台上刻划,更不得随意私自搬动、拆卸计算机及相应的部件。

  四、计算机拆装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在完成废旧板卡拆装试验后,才能拆装整机,禁止私自更换、带走计算机部件,不得野蛮操作,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操作。每次实验必须做好登记,写好实验报告。

  五、遇疑难问题或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教师反映,不得擅自处理,不按要求操作损坏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严禁在实验室玩游戏,做与实验无关事情。

  七、硬件安装及操作完成后应正常归位所使用的硬件,正确关闭计算机。将键盘、鼠标、椅子、工具等放置归位。

  对违法上述规定者,视情节严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书面检查,屡教不改者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软件管理制度7

  1、电子软件资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保藏的重要场所。学校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学校软件资料室的.所有资料和设备,须定位存放、分类编号、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每学期末,学校组织一次软件和资料的账、物核查。

  3、教学软件、资料和技术文档须及时整理归档。及时办理软件和资料报废审批手续。报废须由管理员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2名以上技术人员鉴定、签字,并由学校领导审批签字。

  4、建立“软件资料出借登记簿”,教师使用软件和资料,须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软件资料进出需严格检验,损坏要赔偿。重要文档、软件和技术资料仅限于在软件资料室内借阅,不得携出室外。

  5、电子资料室须备有必要的硬件设备、维修保养工具和有关工具软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维护;重要文档和软件须有备份。

  6、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责任原因人为造成资料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7、管理人员变动,须办理移交手续,由学校组织人员,严格账物核查、交接工作。

软件管理制度8

  1、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台账。

  2、应增强保护正版软件知识产权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的不良行为。

  3、更新、购置软件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自唱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4、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5、单位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要求。

  6、资产管理部门去的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

  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和发行的证书及文件,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存放和保管。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单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固定资产,并及时调整台账。

  8、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理手续。

  9、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10、应当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1、正版软件执行技术保养规定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正版软件资产属于我国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正版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局办公室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监管部门,应配合财务建立健全正版资产的明细帐卡。

  二、单位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积极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三、单位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四、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五、及时与技术服务部门联系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室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要求。

  六、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取得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码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

  七、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调办理相关处置方案。

  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九、单位应当每年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

  十、正版软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软件管理制度9

  软件开发管理是指根据公司统一的信息系统规划和业务需求,对信息系统的开发进行管理。具体包括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软件开发项目。

  1.1 项目立项

  信息系统研发前公司成立项目工作小组,重大项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指定负责人。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项目工作小组由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工作。

  项目工作小组人员应具备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经验与专业技术知识,小组负责人需具备组织领导能力,保证信息系统研发质量和进度。

  业务部门根据本机构业务发展战略,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产品效益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信息系统研发项目可行性报告。

  1.2. 系统开发

  公司业务部门编写项目需求说明书,提出业务需求和系统需求。

  信息技术部和业务部门领导组织人员对项目需求进行评审,意见统一后形成定稿后的“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和“项目风险报告”,加盖相关部门签章归档。

  公司信息技术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功能说明书。

  公司信息技术部依据项目功能说明书分别编写项目总体技术框架、项目设计说明书,设计和编码应符合项目功能说明书的要求。评审通过后加盖部门签章归档。

  公司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应根据职责范围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技术应急方案、业务连续性计划、投产计划、应急回退计划,并进行演练。

  在编码阶段,软件开发人员应有良好的编写习惯,做好代码注释和说明,并做好单元测试工作。

  1.3. 测试

  公司应建立独立的测试环境,以保证测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测试至少应包括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压力测试、验收测试、适应性测试。测试不得直接使用生产数据。

  公司信息技术部应根据测试结果修补系统的功能和缺陷,提高系统的整体质量。

  由业务部门组织人员完成软件的最终测试,并保留软件测试记录,撰写“项目测试报告”并确认签章,原则上要求项目测试人员和项目需求人员是同一批人员。

  项目验收应出具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的项目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使用。

  项目小组编写“软件上线计划”,按计划安全稳妥的实现软件产品的上线实施,对核心业务系统的软件上线由版本控制员实施,没有业务部门提交的“项目测试报告”及“上线确认书”的软件项目不允许上线运行。

  1.4. 文档管理

  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文档资料应经相关部门、人员的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由项目小组编写“数据库设计文档”并和业务人员一起编写“软件操作手册”归档,项目小组协助业务部门做好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软件产品稳定后,项目开发小组向信息技术部资料管理员归档所有定稿后需求、设计、测试、手册等文档,作为以后维护工作的依据。

  软件在修改过程中修改人员要做好注释说明(时间、修改人、事由),软件修改后修改人员要及时向信息技术部资料管理员提交修改文档。

  信息技术部文档管理员要负责做好软件源码和文档的版本控制。

软件管理制度10

  软件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总则

  1.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1.2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1.3考核力求公平、公正

  考核的职责与权限

  2.1考核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2.1.1人力资源部是考核工作的组织者与指导者,负责制定有关人事考核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拟订考核制度和考核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考核工作;统筹指导各部门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考核办法。

  2.1.2各用人部门是考核办法的设计者和执行者。

  2.1.3直接上司是其下级的主要考核者;考核者针对职员工作考核表所列内容对被考核者逐项评定,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必须让被考核人了解到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2.1.4二级考核制:直接主管是一级考核者,是考核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考评委员会是二级考核者,对一级考核者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核。管理者对下属的考核,必须受到公司考评委员会的监督。

  2.1.5下级对上司的考核拥有申诉权,如上司的考评结果不公平,可向公司考评委员会反应。

  2.2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职责与权限

  2.2.1考核者代表公司,按照既定的统一的评定标准,公平、公正地考评下级。考核者要准确地把握考核规则和考核尺度,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2.2.2被考核者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考评的评判标准,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并有向公司考评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三大模式,按照经理级、职员级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以《经理工作考核表》及《职员工作考核表》中所量化的指标为评判标准。

  考核细则

  4.1公司的考核采用月考核制,每月3日前,人力资源部将考核表分发到各部门,每月7日前各部门将考评结果反馈到人力资源部

  4.2考评办法

  4.2.1公司考评委员会根据月初公司书面下达到各部门的月工作计划,临时安排的应由各部门完成的工作及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评定各部门的考评等级,考评等级共分六等,具体为:

  等级

  条件

  系数

  A

  1:公司月初下达的指标10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2:公司交与的突发性工作10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3:考虑问题不限于本部门局部利益,具有整体意识

  B

  1:公司月初下达的指标10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2:公司交与的突发性工作95%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3:考虑问题不限于本部门局部利益,具有整体意识

  1.5

  C

  1:公司月初下达的指标10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2:公司交与的突发性工作9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3:考虑问题不限于本部门局部利益,具有整体意识

  1.2

  D

  1:公司月初下达的指标10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2:公司交与的突发性工作8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

  E

  1:公司月初下达的.指标10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或影响不大

  2:公司交与的突发性工作5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或影响不大

  0.8

  F

  1:公司月初下达的指标8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或影响不大

  2:公司交与的突发性工作50%完成,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对公司的整体目标无影响或影响不大

  0.5

  G部门工作出现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声誉损失

  0

  注:考核条件可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做季度性调整

  4.2.2各部门经理(主管)根据工作考绩表评定本部门职员的考评等级,并且考评等级须拉开一定档次具体为:

  等级条件系数

  A月度考评成绩在95分以上(含95分)

  B月度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1.5

  C月度考评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1.2

  D月度考评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E月度考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

  0.8

  F月度考评成绩在50分以上(含50分)

  0.5

  G工作出现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声誉损失

  0

  4.2.3职员考勤的规定

  A)职员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4(含4次)次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迟到、早退累计达6(含6次)次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迟到、早退累计达8(含8次)次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C等;迟到、早退累计达10(含10次)次以上,取消绩效工资。

  B)职员一个月内事假累计在1天(含1天)以上,月度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事假累计在2天(含2天)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事假累计在3天(含3天)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C等;事假累计在4天(含4天)以上,取消绩效工资。

  C)职员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在1天(含1天)以上,月度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病假累计在2天(含2天)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病假累计在3天(含3天)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A等、B等、C等;病假累计在5天(含5天)以上,取消绩效工资。

  d)职员旷工0.5天(含0.5天)以上,月考核时不得评为C等(含C等)以上、旷工1天以上(含1天),月考核时取消绩效工资。

  4.3绩效工资和考评结果挂钩的办法

  4.3.1将部门所有职员的绩效工资乘以职员考评等级系数后累计的总额作为基点A。

  4.3.2将公司对部门的考评等级系数乘以部门的绩效工资总额作为基点B。

  4.3.3职员(职员级)实际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x本人的考评系数xB/A职员(经理级)实际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x本人的考评系数x部门的考评系数。

  4.4每年10月1日以前入职者,当年需作年度考评,年终奖按起实际的入职时间计算。10月日(含)以后入职者,当年不做年度考评,不享受当年的年终奖。

  年终奖、年终劝退与考评结果挂钩的规定

  5.1年终奖与考评结果挂钩的规定

  年终时,公司将根据各部门全年考核的综合成绩与职员个人考核的综合成绩,评定出三个等级的年终奖金,具体比例为:

  一等:公司职员总数的10%

  二等:公司职员总数的20%

  三等:公司职员总数的60%

  5.2年终劝退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规定

  年终时,公司将参考各部门全年考核的综合成绩与职员个人考核的综合成绩,对最差的10%的职员(公司职员总数),劝其自动离职。

软件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化”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由计算机、网络、软件组成的信息系统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应用得越来越普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为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提供高效的信息化平台,需要对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所指的的信息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司网站、ERP系统(金蝶K3系统、用友NC系统、明源ERP系统等)、邮件系统、安全防御系统等以软件应用为主的系统。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信息中心、公司业务部门

  第四条集团信息中

  心的主要职能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集团信息中心制定专职的系统管理员,保证信息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交换机和各终端计算机正常运行,公司系统管理人员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流程并按管理流程对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信息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清理无用用户数据和管理用户权。

  第五条公司信息系统对口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能:

  1、对口业务部门设专(兼)职的信息管理专员1人,保证信息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维护,系统日常数据的'备份;

  2、对口业务部门指派专(兼)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公司业务数据录入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系统生成的报表,以及静态管理报表和动态管理报表取数的准确性;

  第三章信息系统使用

  第六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划分的权限操作,如需变更权限,请向信息管理中心申请。

  第七条凡具有软件操作权限的人员,必须严守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能向他人(包括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的人员)透露,如因此造成损失,由该用户自行负责。

  第八条要求软件用户经常修改用户密码,以保证密码不泄漏。要求密码在六位以上。

  第九条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有关操作管理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严密控制访问人员,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确保应用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各业务系统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信息数据。

  第十一条未经授权,不得打印或拷贝公司信息数据等内部资料给非授权人员。

  第四章系统管理

  第十二条新增用户或者用户操作权限变更,都需要按以下流程审批:

  1.填写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申请表(附件1);

  2.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

  3.权限涉及部门负责人意见;

  4.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

  5.审批后交信息管理中心办理。

  第十三条系统备份。对于数据库集中保存在信息管理中心服务器的应用系统,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数据库的备份,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自动备份策略,每天晚上进行一次本机备份;

  2.每周六,把所有数据库的本机备份拷贝到另一台电脑上保存,备份电脑上至少保存最近五天的备份文件;

  3、每月,把所有备份的数据存至集团指定的备份服务器保存,备份服务器至少保存最近十

  天的备份文件;

  4.每季,把所有备份的数据进行刻录光盘保存;

  5.年初,将所有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刻录光盘保存。

  第十四条业务数据修改。如果因为管理需要调整业务,或者因为业务操作错误、系统错误等原因需要直接修改数据库中的数据,根据修改业务数据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业务数据修改、重大业务数据修改两种情况处理,分别参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五条一般业务数据修改,按以下流程执行:

  1.填写业务数据修改申请表(附件2)

  2.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

  3.信息管理中心审核;

  4.信息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5.审批通过后,信息管理中心进行修改,做好审批表的存档。

  第十六条重大业务数据修改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情况:

  1.对公司的资产、利润有影响;

  2.对财务报表有影响;

  3.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流程;

  4.批量调整基础数据、业务数据。

  按以下流程执行:

  1.填写业务数据修改申请表(附件3);

  2.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

  3.相关部门会签,审计监察中心、财务控制中心必须会签,其他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影响指定,必要时由人资行政中心召集相关部门集体讨论;

  4.信息管理中心审核;

  5.信息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核;

  6.总经理审批;

  7.审批通过后,信息管理中心进行修改,做好审批表的存档。

  注:涉及财务数据变动业务必须报集团财务控制中心总监审批确认

  第五章应用软件系统开发

  第十七条若部门有软件开发需求或者系统功能调整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以下流程进行审批:

  1.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业务需求、样本数据、计算公式、报表等资料;

  2.信息管理中心对业务需求进行整理、分析,对需求部门进行初步调研,提出软件实现方案,提出对相关业务的接口与影响,并建议购买或自行开发;

  3.信息管理中心组织管理评审,主要考虑对业务流程的影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是否需要调整部门考核指标等因素,如果该软件需求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组织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后签署评审意见;

  4.信息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5.如果是外购软件或实施,还应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购买软件或实施服务:

  1.信息管理中心起草招标邀请函,至少邀请三家以上的单位参与投标;

  2.信息管理中心组织评标,信息管理中心分管领导主持,董事办、人资行政中心、审计监察中心、财务控制中心、运营管理中心采购管理部参加;

  3.法律事务部拟定合同,信息管理中心组织合同评审,签订合同;

  4.办理款项、收货;

  5.组织安装、调试、培训、数据录入等实施工作;

  6.进行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软件开发

  1.信息管理中心制定详细的开发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

  2.信息管理中心按计划组织软件的开发,需求部门必须确定至少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配合开发人员进行需求确认、开发、测试;

  3.信息管理中心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4.信息管理中心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初始化,录入必要的基础数据;

  5.新系统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行阶段,以确保软件的适应性、稳定性、准确性。在试运行阶段,新系统与旧系统(或手工处理)并行运行,互相对比操作结果,分析新系统的正确性;

  6.信息管理中心组织软件的验收;

  7.信息管理中心对软件的源代码、文档进行归档整理并保存,以作为二次开发的重要参考信息;

  8.运行3个月后对开发或新购软件应用情况进行总结。

  第五章系统操作培训

  第二十条实施或开发新的信息系统或者功能模块,或者对系统功能进行较大调整,信息管理中心组织相关操作人员进行集中操作培训。

  第二十一条因岗位调整、新进员工等原因需要进行系统操作培训,该部门负责人应首先安排原岗位人员对新到岗人员进行培训,作为工作交接的一部分。

  第二十二条如果个别操作人员对系统操作不熟悉,需要进行单独培训,通知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在两天内进行一对一培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人资行政中心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相关制度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1:信息系统用户申请单

  附件2:一般业务数据修改申请表

软件管理制度12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干部。

  第二条、职责部门单位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公办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工会各项工作。

  第十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的,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单位干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4、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代他人下载。

  5、明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6、故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7、故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力管理信息。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办公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发之日起施行。

软件管理制度13

  总述

  计算机软件总体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

  系统软件是各类操作系统,如windows、Linux、UNIX等,还包括操作系统的补丁程序及硬件驱动程序,都是系统软件类。

  应用软件可以细分的种类就更多了,如工具软件、游戏软件、管理软件等都属于应用软件类。

  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是负责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各种独立的硬件,使得它们可以协调工作。系统软件使得计算机使用者和其他软件将计算机当作一个整体而不需要顾及到底层每个硬件是如何工作的。

  一般来讲,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一系列基本的工具(比如编译器,数据库管理,存储器格式化,文件系统管理,用户身份验证,驱动管理,网络连接等方面的工具)。

  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各种服务性程序,如诊断程序、排错程序、练习程序等;

  语言程序,如汇编程序、编译程序、解释程序;

  操作系统;

  数据库管理系统。

  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用途而被开发的软件。它可以是一个特定的'程序,比如一个图像浏览器。也可以是一组功能联系紧密,可以互相协作的程序的集合,比如微软的Office软件。也可以是一个由众多独立程序组成的庞大的软件系统,比如数据库管理系统。

  较常见的有:

  文字处理软件如WPS、Word等

  信息管理软件

  辅助设计软件如AutoCAD

  实时控制软件如极域电子教室等

  教育与娱乐软件

  软件开发是根据用户要求建造出软件系统或者系统中的软件部分的过程。软件开发是一项包括需求捕捉,需求分析,设计,实现和测试的系统工程。

  软件一般是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来实现的。通常采用软件开发工具可以进行开发。

  不同的软件一般都有对应的软件许可,软件的使用者必须在同意所使用软件的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够合法的使用软件。从另一方面来讲,某种特定软件的许可条款也不能够与法律相抵触。

软件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保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学校财务直接核算)资金的采购活动。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第三条学校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地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

  第五条采购项目在申请采购前须落实采购经费来源并经过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学校按照《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政府限额”),制定学校统一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校级限额”)。

  第七条学校采购分为“统一采购”和“零星采购”。

  (一)“统一采购”是指采购预算达到“校级限额”或“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由采购职能部门和招标中心共同组织的采购,包含“政府采购”与“校级采购”。“政府采购”是指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限额”以上或“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校级采购”是指“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达到“校级限额”以上“政府限额”以下的项目。

  (二)“零星采购”是指采购预算未达到“校级限额”且不在“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采购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管办分离”的原则。由采购领导小组、采购主管部门、采购职能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单位共同组成采购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采购职能部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划财务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基建规划处、审计处、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全面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

  (二)讨论制定学校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校校级采购的范围与限额标准;

  (五)讨论决定学校采购工作的奖惩意见;

  (六)审定学校采购活动中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招标中心为学校采购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研究起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督促相关部门拟定专项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

  (三)协助财务部门编制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四)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申请及审批申请的上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各类采购统计信息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一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审核及备案;

  (六)负责“_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审核政府采购文件,组织“统一采购”项目的开评标,依据评审结果按程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八)协助采购职能部门处理其承办项目的质疑和投诉;

  (九)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采购职能部门为学校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必须配备专职采购人员组织实施统一采购项目,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和实施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学校采购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拟定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

  (二)负责组织编制采购文件,实施业务范围内项目的统一采购及协调工作;

  (三)负责处理业务范围内采购项目的质疑和投诉;

  (四)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并提交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备案;

  (五)负责业务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数据统计、资料归档等;

  (六)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采购职能部门采购业务范围:

  (一)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集采目录内的各种货物,仪器设备、ABC校区家具、成品软件和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升级及维保等;

  (二)虎溪校区管委会:虎溪校区货物(科研仪器设备除外)、服务及自筹经费修缮工程等;

  (三)后勤管理处:ABC 校区修缮工程,后勤相关货物、服务等;

  (四)基建规划处: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及配套项目,虎溪校区国拨经费修缮工程;

  (五)招标中心:其他工程、货物、服务等。

  第十三条相关职能部门为学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业务归口管理工作范畴的采购项目立项或计划批准、论证;

  (二)负责审定项目申请单位的采购需求及其他技术性文件;

  (三)负责审核合同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填报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表提交采购职能部门;

  (四)负责组织业务归口管理采购项目的实施及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项目范围:

  (一)基建规划处:国拨经费修缮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相关货物、服务等;

  (二)后勤管理处:ABC 校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事项。国拨经费修缮项目,校园环境绿化改造,修缮装修工程,特种设备维修,后勤保障物资及服务,水、电、气的供用、维保、维修改造工程,物业服务等;

  (三)图书馆:各类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及相关服务;

  (四)虎溪校区管委会:虎溪校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事项。各类货物(科研仪器设备除外),国拨经费修缮项目,校园环境绿化改造,修缮装修工程,特种设备维修,后勤保障物资及服务,水、电、气的供用、维保、维修改造工程,物业服务等;

  (五)国际处:各类出国访学、研修、实习实践相关服务等;

  (六)项目未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或者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申请单位提交合同归口部门审核合同。

  第十五条项目申请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采购项目立项申请、预算申报和市场调研,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二)负责采购申请,确认采购文件,起草采购合同项目专用条款。参与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拟定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及特殊的商务要求等;

  (三)列席校级采购项目评审会;

  (四)负责合同执行,项目实施、验收及履约情况反馈。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统一采购”项目原则上由采购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招标中心组织开评标。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校级限额”的项目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按照下列范围及方式执行: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校级限额”与“政府限额”之间的项目,原则上采用校级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限额”的项目以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政府采购;

  (三)采购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的货物、服务,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若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四)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政府采购项目选用采购方式时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执行。集采目录内的项目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第十八条“校级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采购、直接采购、入围采购等经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信息公开、采购周期、评审专家的要求和标准按校级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零星采购”方式包括:电子采购,自行采购。零星采购工程项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其他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具体要求及标准按照学校零星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项目申请单位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不能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校级限额的原则上属于规避“校级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政府限额”的,属于规避“政府采购”。

  第二十一条学校“统一采购”分为自主采购和委托代理采购两种形式。

  (一)属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应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具体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年度的《中央预算单位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科研仪器设备除外。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学校用于教学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以及满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软件等货物,原则上不包括学校各级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部门使用的设备。

  (二)“校级采购”项目原则上由采购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招标中心组织开评标;“政府采购”项目可根据需要委托代理采购。被委托机构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后,将采购结果移交给采购职能部门。

  第二十二条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有约定第三方协作单位的,可直接签订外协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三条项目申请单位需按预算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申报采购预算,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审核后的政府采购计划在年度预算“一上”时汇总至计划财务部门,统一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备案,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30 日公开采购意向。含有进口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还需要通过进口产品论证及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采购需求由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在进行充分论证(市场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编制。包括采购标的特征描述、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采购需求编制应遵循真实透明原则、可判断原则、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原则、信任原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向采购职能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采购职能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选择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招标中心对采购方式进行审核。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由招标中心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统一上报,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采购文件由采购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技术论证文件等,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应规定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报价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等)、技术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第二十八条招标中心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采购职能部门回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第二十九条招标中心根据采购工作需要依合法依规组建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在采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专家权利、义务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并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涉及评审过程中的评审、比较、推荐等情况;

  (四)配合项目申请单位、采购职能部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第三十一条招标中心组织采购评审并发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

  第三十二条采购职能部门处理质疑、投诉与变更,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校级采购中标通知书由采购职能部门加盖部门印章。采购结束后将评审过程的记录、相关文件等资料一并整理成册立卷归档,也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并归档。

  第五章 履约与验收

  第三十三条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结果事项,由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商定合同具体内容并根据学校合同审批流程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职能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第三十四条凡属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结果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均应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第三十五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合同或中标(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的,采购职能部门可依据评审报告,在推荐的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亦可重新采购,原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第三十六条合同签订金额原则上应与中标(成交)金额一致,原则上不能在中标(成交)后对合同关键条款及标的内容进行变更。

  第三十七条项目申请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学校相关验收管理规定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约及验收结果作为学校采购诚信评价体系的依据,项目申请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履约及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反馈给采购职能部门及采购管理部门。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不定期组织项目申请单位对成交(或中标)人进行履约情况的监督与评价。

  第四十条采购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内部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以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客观评价其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任职。

  第四十一条学校审计部门应对学校采购活动按相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四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对采购活动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投诉,负责依纪依规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采购当事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统一采购,或擅自中止、终止统一采购;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歧视潜在供应商,或与供应商串通、接受贿赂以及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四)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不诚信供应商,应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违反采购文件约定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不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或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将成交(或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违反规定将成交(或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九)履行合同情况差的,存在企业信息欺诈、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围标违规、恶意报价、成交(或中标)后迟迟不供货或者不施工等行为的;

  (十)其他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采购代理业务;

  (二)与学校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在代理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变造文件资料;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二)接受贿赂、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玩忽职守等行为;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凡参与学校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学校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规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八条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情节严重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之外,可视情节轻重取消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参与我校采购活动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取消参与我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由采购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方案送采购管理部门通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校级限额的调整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政府限额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调整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采购限额标准调整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第五十条学校各附属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软件管理制度15

  一、网络信息、软件资源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收集、制作信息软件资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脱离服务于信息化教学的原则。

  二、网络信息、软件资源室必须建立“两薄”(硬件设备登记薄、软件资源登记薄)、“三册”(网络信息传输使用记录册、信息资源接收制作记录册、信息软件音像资源使(借)用领取登记册)、“两目录”(信息软件资源目录、视频音像资料目录)。凡上发、自购或自制的相关设备及信息软件资料,必须按统一规定编号分类入帐、入柜科学规范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使用计算机网络、音像设备及网络信息、软件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并认真填写好《使用记录》。

  四、对所使用的网络传输、音像接收制作设备必须认真了解其规格、性能、作用、基本结构和操作使用方法,做到按规程使用操作,延长设备、资料的使用寿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对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一般故障应及时排除和补救,保证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使用效益,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六、要经常保持网络信息软件资料室内及设备、资料整洁卫生,并经常做好设备、资料的整理和定期保养工作,及时编制《信息软件目录》和《音像资料目录》。

  七、计算机网络、音像设备及软件资料必须用于教学,为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严禁挪作它用或私人占用,更不得将机密文件、资料随意在网上传播和向外界泄露,损坏或遗失相关设备、资料必须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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