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变更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变更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变更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变更管理制度2
一、责任单位
珠晖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二、责任人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和分管局领导
三、权力运行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
四、审批权限
审批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
五、审批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3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六、申报材料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七、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申请成立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申请筹备成立社团发起人提交相关资料后,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及有关文件后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八、监督检查
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个案调查及跟踪问效等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九、责任追究
对不抓制度落实、不认真执行制度、违反行政权力运行规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权标准行使的行为,都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保证行政权力合法、公正行使。
变更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过程,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各类变更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变更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过程及环境等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术语
3.1人员变更:指新入厂职工(劳务工)、内部岗位或工种调动、离岗复工、外来人员等。
3.2工艺、技术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等。
3.3设备设施变更:指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3.4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3.5管理变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职责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随时地协调各相关单位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变更后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培训需求,安排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归口审核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归口审核工艺、技术变更管理工作。
4.3各单位负责落实主管部门的变更工作安排,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员变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执行。
5.2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技术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设备设施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操作(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5.4作业过程(程序)、作业场所变更,由所属单位负责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变更时,由安全保卫处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培训、学习。
5.5变更流程:变更申请单位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审核---安全环保部审核-----公司分管负责变更的领导审批----落实完成后----变更的归口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申请单位归档。
5.6变更的申请:
5.6.1公司制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申请时,变更申请人应统一填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联:一联归口审核部门保存、二联安全环保部保存、三联申请单位保存)。
5.6.2“变更申请”对变更的原因要准确真实,有科学依据:在进行各类变更前,变更申请人要进行充分的实际情况调查,弄清变更前所存在的真正问题和缺陷,从而使变更的目的'明确,有科学依据。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变更申请表”进行变更申请,申请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责任人。
5.6.3“变更申请”提出的变更方案要先进合理,内容要明确具体:
(1)变更的方案应是目前合理、安全、经济的和可实施性强的,这样才能保证存在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部门产生多个方案,应优中选优。由变更的终审负责人负责,在部门范围或总厂范围内针求最佳方案。
(2)变更内容要详细说明,必要进附图、附表、附数据,这样在各级评审过程才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现隐患和事故。
(3)“变更申请”内容中,申请人应对变更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不得隐瞒可能存在的风险。
5.7变更的审批:
5.7.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归口主管部门审核、安全保卫处和公司领导审批,不得越级进行评审。
5.7.2对于各类变更,是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机、物、环等缺陷进行的改进,在变更中的各级评审人员,应全面进行考虑审查,以规避风险,保证变更的有效性。认真对变更内容认真进行风险评价,补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实施性、经济性、科学性等。
5.7.3变更的公司领导负责人,负责确定对相关部门评审意见的汇总,综合评价存在风险、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签署最终审批意见。
5.8变更的实施
5.8.1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单位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8.2变更的实施要认真落实各类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反馈各类异常。
5.8.3变更申请得到批准后,归口主管部门要下达明确的变更通知,并附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起始时间和责任人,明确变更申请中提出的各种风险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实施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变更的具体要求后,按方案实施。
5.8.4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非预计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变更申请单位及归口审批部门,具体实施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9变更的验收
5.9.1变更的验收工作由变更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的要求。各类变更项目专业负责人、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即为验收组成员,共同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隐患和剩余风险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由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9.2通过验收的变更项目,列入所在所在单位正常的管理职责中,负责修订和完善因变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规程等内容,保证变更的安全、有效实施。
5.10任何单位、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总厂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考核。
5.11变更注意完善项目包括:
◆及时修订各类规程防止老规程误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旧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标识防止旧标识错误使用;
◆完善职责权限范围,防止变更引起的职责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类表格等;
◆进行变更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变更管理制度4
变更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变更规范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人员的调动,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审核,方可人员调动。
2、管理的改变,任何人无权做出管理改变,确需管理改变,由单位写出申请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管理的改变。
3、工艺操作指标的变更
3.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3.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4工艺指标变更程序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控制指标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指标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指标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3.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3.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3.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5.3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时安全实施。
4、档案管理
4.1人员的管理,由劳资处存档。
4.2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负责统一管理技术档案,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3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4要加强技术保密管理,严格遵守管理的规定。
变更管理制度5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
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变更管理制度6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变更管理的职责、变更范围、工作程序、质量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
2职责
2.1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变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2财务部参与项目变更的方案论证,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变更的造价稽核。负责项目的变更ERP维护工作。
2.3设计单位是项目变更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工艺技术设计变更审定。
2.4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防雷和节能变更方案的论证。
2.5项目组是项目变更的实施单位,负责变更的提出、申报,以及批复后的实施。
3范围
3.1一般变更: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没有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不改变工艺技术要求且在单项批复预算内的;
——项目实施进度超出批复要求的。
3.2重大变更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超出单项批复预算但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
——因实施方案漏项,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设计工艺包内容的;
——特种设备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
3.3技术方案变更
——改变批复方案工艺包内容的;
——关键设备主体技术指标、工艺控制参数进行变更的;
——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
4工作程序
4.1项目发生变更前,由项目组提出变更申请(附表一),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利益、变更成本、变更带来的影响以及变更实施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4.2按以下流程进行变更审批:
——对于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
——对于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设计单位技术确认,工程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对于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重大变更、技术方案的变更,由项目组提出,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拟文上报公司批复后实施;
——特种设备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3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项目组应按计划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内容的实施质量及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5质量记录
5.1项目组必须及时收集项目变更相关资料,项目竣工后一并整理归档。
5.2变更资料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真实、齐全。
变更管理制度7
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三条、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第四条、设计变更一般经现场专业工程师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据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需报主管校领导阅批后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立即下发变更通知单,事后必须在七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五条、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要通过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据原始凭证,其余签证均属无效签证。费用超过一万元的签证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超过七天。
第六条、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以下单位和人员:建设单位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变更管理制度8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变更管理制度9
1、工程部各专业施工图数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档,1套用于项目部存档,1套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档的图纸应落实保管责任人,用于现场监理日常工作的图纸应装订成册,方便查阅。
3、工程部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在施工图收发台帐/设计变更通知单上登记,施工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并记录接收时间,时间单位精确到小时。
4、被替代作废的施工图,应做出明显标识,并不得和新图存放在同一处,已发给施工单位的应在发放新图的同时收回。
5、工程部收到设计变更后,专业工程师应在72小时内,将变更内容在项目部存档原图上标注,并将其中一份变更单交资料员存档。
6、施工单位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会导致造价变化的`情况下,工程部可以以经工程部经理审批的工作联系单回复单回复施工单位,并抄送预结算部和总工室;变更内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会导致造价增减,工程部应与总工室联系,由总工室决定是否变更,变更内容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下发。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上直接签字回复。
变更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通过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升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转变,长久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看法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记下。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转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方案,购买制度执行。
3.3平安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平安生产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平安生产科举行现场平安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计划和平安预防措施,并由平安生产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平安操作票。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需提出爆破计划。并报公司守卫处、平安生产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冶金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冶金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需由平安生产科批精确认可性,方可举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需举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干净。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举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需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需完好无损,外观干净整洁。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需建立台帐档案,便利合理调度通过。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状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变更管理制度11
1、发包方工程部为工程变更主办部门,各相关部门会签,报有关领导审批。
2、内容
2.1工程设计变更的定性划分。
2.1.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工程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a)建筑面积、层数的增加与减少;
b)建筑标准、功能、构造、标高的改变;
c)由于设计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单位要求形成工程结构的改变;
d)基础做法(包括构造、截面、材料)的改变;
e)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电气、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电讯、电梯、电视等)的位置、线路、数量、构造的改变;
f)使用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种类、规格、型号)的改变;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变;
h)由于设计原因或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变更或相关项目的变更;
i)其他设计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变更。
2.1.2凡属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工程变更。
a)因设计不完整或差误,按《图纸审查会审意见书》补充的`图纸与说明;
b)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
d)虽改变施工工艺、方法,但未改变设计。
3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3.1建设规模、外形、外装饰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当发生建设规模(包括层数、面积)变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构造、外墙窗面积)变更,外装饰(包括装饰物、花饰、线条、装饰材料、色彩)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3.1.1经本公司审理后办理申报文件。
该类变更的主办部门,当需变更时,应由编制申报文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申报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址、变更内容、变更理由、所需资金额度,经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部、计资部审理并会签后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形成公司申请报告。
3.1.2公司将变更申请报告报原批准单位呈批。
3.1.3变更获准后,本公司及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
3.1.4形成变更图后,公司应分别将变更图纸、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和发包方工程部,变更文件应向材料设备部、计资部传阅周知,由发包方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4功能、设备、建筑物内部墙体变更程序与要求。
a)当发生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煤气设备变更,内墙分割开间、进深、内墙装饰材料变更,应由主办部门编制变更文件,经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会审会签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b)发包人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通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由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5、由于设计原因而发生的重大结构(方案或形式)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提出,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再作变更设计,同时通知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
6、一般小规模的构造性变更,不涉及建筑外形、变更总价在五千元以内的,由工程部主办,报公司分管领导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应通报计资部、材料设备室、成本部。
7、对因地基深浅变化和基土强度原因形成的基础做法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随基础工程验收办理竣工图和工程追加减手续,可不办理申报手续。
8、对3.1、4、5条范围的变更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未获准时,一律不准实施变更。
9、由于设计不合理或失误形成的设计变更,不能支付变更设计费。
10、所有设计变更均以批准文件或变更为准,口头通知无效。
11、设计变更获准后,成本部按批准规、范围、标准、做法编制调整预算,在工程决算时办理追加减。计划、统计人员办理计划调整和实际量。
12、设计变更文件与图纸应作为工程资料的组成部分,妥善保管,统一归档。
变更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或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控制变更风险,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xx)企业标准,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变更包括工艺和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工艺和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变更范围
第四条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生产能力的改变;
--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软件系统的改变;
--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操作规程的改变;
--试验及测试操作;
--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运输路线的改变;
--装置布局改变;
--产品质量改变;
--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其他。
第五条工艺和设备变更、微小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一,同类替换管理执行参见附录二。
第三章变更申请、审批、实施、结束
第六条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单位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工艺和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三,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四。
变更申请审批内容包括:
--变更目的;
--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变更内容;
--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如需要工艺危害分析的,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七条变更审批权限
1、工艺和设备变更。重大工艺和设备变更由分公司二级单位工艺设备管理部门及业务主管领导审查后,报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其它由各二级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批。
2、微小变更。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及业务主管领导审批,涉及生产装置的工艺设备的微小变更应报分公司二级单位工艺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3、同类替换。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涉及生产装置的主要工艺设备的同类替换应报分公司二级单位工艺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4、审批部门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并在审批表上填写审查结论并签字。
5、《工艺和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和《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应纳入项目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并提交现场生产单位。
第八条变更实施
1、变更申请单位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2、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或有危险作业的.,应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相关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方能作业。
3、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4、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必要时,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变更涉及的人员包括:
--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相关的直线组织管理人员;
--承包商;
--外来人员;
--供应商;
--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
--其他相关的人员。
5、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和设备变更结项报告等。
第九条变更结束
1、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和设备变更结项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状况;
--试验结果已记录在案;
--确认变更结果;
--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2、变更完成后,变更申请单位与批准人(或委托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方可结束此项变更。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变更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工程建设签证和设计变更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障现场签证真实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原则
工程建设应严格对照工程量清单按图施工,对图纸缺陷、清单缺项漏项和隐蔽工程,确须办理签证或进行设计变更的,应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程序到位的原则。
二、工程签证范围
1、用于工程建设非合同承包范围(清单范围)的项目,及应公司要求代建代办的零星工程费用。
2、非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3、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项目。
三、工程签证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和事件的简要情况。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参考价)。
3、证明签证事项的影像资料、测绘报告等图文资料。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印章。
四、签证价款的计算方法
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价款按以下原则计价: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招标清单中没有的`增加项目,套定额计价计费后,按中标下浮系数下浮计算。
4、定额内没有项目,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不另下浮。
五、签证程序
(一)一般程序
1、事前报告。经施工单位提出事项申请和工程预算,经甲方代表报分管项目副经理审核、投资经营部审核预算,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2、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工程师、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共同到现场签证做好原始记录。
3、公司会审。公司每月5日召开一次工程签证会审会,对上月发生的工程签证单进行会审,确认签证事件及价款。
4、审计审核。对设计变更项目和清单外新增项目,经由施工单位提交预算、投资经营部审核后,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
5、签订协议。对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较大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招标清单中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确认,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二)特殊程序
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紧急任务,经分管项目副经理提出、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可先行组织实施、后补办签证手续。现场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签证事件完成的3日内按一般程序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办。
六、工作要求
1、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和监理单位办理签证应及时、准确、真实。
2、现场签证一事一签,不得分解签证,严禁回忆签证。隐蔽工程施工时,现场代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实做好记录和现场签证。
3、所有签证事项由施工单位据实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提供,应有图文资料而没有的,不可办理签证。
4、现场代表应按工程项目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归档保存。
5、《工程签证单》一式5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部、投资经营部各1份。
6、现场签证错误或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变更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督,提高工程效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能部门在基建维修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市政、绿化等)项目设标时,应做好详细预算,尽可能地将工程项目包括在工程承包范围内,减少工程变更。基建、维修现场代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好相关变更签证工作。
第三条凡是经过招投标[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工程]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签证的情况,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四条本文中的“工程变更签证”指的是“工程量变更签证”或“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如涉及材料价格,则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材料(指政府信息价不能反映其价值,且市场价浮动范围较大的材料。如装修材料等)的价格谈判,不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之列。
第五条本文中的部分用词释义。“甲方”指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主管部门”指后勤管理处。“职能部门”指后勤管理处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使用部门”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门。
第二章细则
第六条工程变更条件
工程变更条件分为设计变更和甲方变更。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签证;否则,不允许进行变更。
1、设计变更
按招标时的勘探资料及设计图纸施工,不能满足实际技术要求,经过设计单位、勘探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必须修改的。如基础超深(挖)、基础或上部结构形式更改或数量增加等。
施工图会审综合意见和审图公司修改意见,如属强制性规定的,直接按规定修改后执行;如属建议性意见,则由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2、甲方变更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从投资、工期或日後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对工程项目某部分的材料或使用功能等进行更改。
使用部门在建设过程中提出更改要求,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将有关书面资料报送职能部门后才能进行以下工程变更程序。
第七条工程变更程序
符合工程变更条件项目的,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方案)技术确认è(变更方案)造价分析è(变更方案)学院确认è(变更方案)现场签证
1、(变更方案)技术确认
职能部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确定可行的经济的变更方案。变更方案须经相关部门书面确认可行。变更方案包括书面说明和施工图。
书面确认资料(变更通知)作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及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除外)
2、(变更方案)造价分析
职能部门根据变更方案,协调有关单位,估算完成变更项目所需的费用。估算应合理地体现变更项目当前的价值。结算时,该部分工程造价不能突破估算价。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的情况除外)
3、(变更方案)学院确认
学院职能部门按以下顺序完成书面确认程序
①基建、维修现场代表è②职能部门负责人è③主管部门è④学院审计部门è⑤学院财务部门è⑥学院主管领导
其中,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按①è②è③顺序确认;
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按①è②è③è④è⑤è⑥顺序确认。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的情况除外)
书面确认资料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上述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
4、(变更方案)现场签证
变更方案实施前,职能部门必须完成上述3步程序。
现场签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按变更后的施工图施工的,则此施工图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工程量根据计价规则按图计算。职能部门可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
(2)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工程量须现场实际量度的',则按以下情况执行:
①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由基建、维修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学院审计部门根据书面资料抽检。如属隐蔽工程,职能部门须保留相应部位的数码照片作为竣工资料。
②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由学院审计部门代表、基建维修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职能部门须保留相应部位的数码照片作为竣工资料。
书面确认资料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上述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
学院工程一般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为配合工程的进展,使工程变更签证工作能顺利完成,学院各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签证工作。
职能部门根据工程的进展,尽可能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院审计部门,以便学院审计部门安排工作。学院审计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可能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
为使工程顺利进展,一般情况下,完成变更签证的时间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
第三章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变更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内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变化的控制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变更过程有计划的控制,避免或减轻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变更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
4、定义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5、变更内容
5.1、公司内有关人员变更:
包括公司领导调整、干部任免、管理人员调整、岗位操作工调整以及新进入公司人员分配等。
5.2、管理变更: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管理机构变化、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3、工艺、技术变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重大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原料介质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公用工程水、电、汽、暖等变更。
5.4、设备设施的变更: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的变更、设备材料借用变更、临时的电气设备的变更等。
6、变更类型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2 .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7、职责
1.变更管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2.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指定本专业管理的变更管理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落实实施。
8、变更管理的要求
1.明确变更的内容;
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9、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
a.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消防等进行修改,应由职能部门或车间主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
b.办理变更申请时,应认真填写《变更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应急特殊事项的变更,可以先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变更,应急结束后应补办变更手续。
2变更审批
a.根据变更项目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投资情况等,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分级管理;
b.一般变更:
变更影响只局限于单个部门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会同基层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c.重大变更:
变更影响多个单位的变更,由变更安全生产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可靠性研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主管部门都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经批准实施的变更应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
a.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安全生产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对环境的影响;
b.验收应对变更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价,以确定变更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对未达到计划要求的,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应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并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复审直至合格,并填写《变更验收表》;
c.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安全科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10、变更管理
1.对人员的变更管理由行财部负责;
2.对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3.对设备、设施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4.对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器材、防护用品的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5.对电气线路、临时用电设施、电气技术改造、电气设备新安装、更换等有关电气变更由技术部负责;
6.对公司内水网改造、水管线变更由车间负责提出申请,由总经理负责审批。行财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进行通报,对可能产生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改造完成后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11、注意事项
1.实施变更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各自的权限,涉及到重大项目的变更必需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好控制措施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2.实施变更后,有关单位应及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单位,涉及到工艺、技术改造、重大设备设施更换时,应对有关操作工进行培训。
3.技术变更应按要求填写《变更【添加】通知单》进行。
4、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等变更、应填写《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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