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0 15:09: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管理制度15篇(实用)

人员管理制度1

  一、本室所藏图书,为我馆珍贵文献,必须重点保护,实行闭架查阅,不外借。

  二、本阅览室只对本校教师及有科研能力的读者开放。

  三、校外读者须持馆际互借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馆领导同意后,到本阅览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查阅。

  四、读者进入本室,需出示证件,登记阅览。

  五、除办公室及阅览室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书库。读者所需图书由工作人员提取,并做好借阅登记。读者在本室阅览,当班清还,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六、读者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借阅登记以部、册顺序检查,如有污损,从严、从重处罚。

  七、为保护珍贵文献,本室图书资料不允许私自复印、拍照。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需经馆长批准,并由工作人员代办。古籍图书一律不得复印、拍照。

  八、本室图书资料的存放,要特别注意防潮、防燥、防蛀、防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

人员管理制度2

  驾驶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车辆的'高效、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维护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该制度涵盖了驾驶员的资格审查、行车规定、车辆保养与检查、应急处理流程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资质:明确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2. 行车规定:设定行车速度限制,规定行驶路线,禁止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强调遵守交通规则。

  3. 车辆管理:定期进行车辆保养与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4. 应急处理: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故障应对等,确保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妥善处理。

  5.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罚款、暂停驾驶权等措施。

人员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 秩序,根据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外来人员,是指进入校区内务工和从事经营、基建、维修等活动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 学校的门卫应当认真负责,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外来人员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尊重社会公德,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 学校原则上不准外来人员住宿。

  第六条 严禁在校内违章建设、搭建外来人员住宿场所。因基建施工需要临时搭建的.,应经学校同意后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七条 用工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安全、法制和校规校纪教育。

  第八条 门卫负责对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外来人员违反校纪校规和本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或拒不接受管理的,应当予以辞退并负责清理出校。

  第十条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中的条款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抵触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4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按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授课的方式。教育内容则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具体特点和要求而定。但都应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议随两大部分。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卡”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及操作考试合格后,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操作证手续。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指定单位主持的、每两年一次的.定期复审(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重新参加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应被收缴操作许可证。凡到期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问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人员管理制度5

  为规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员聘任、管理等流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条件

  返聘人员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日常工作。年龄要求为:女性,不超过62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督导岗位,年龄可放宽至女性65周岁,男性70周岁。

  2、热爱所聘岗位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为人师表。

  二、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的聘任、考核及课时津贴发放由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及聘任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聘期为一年一聘,每年根据人员缺编情况,由工作小组审核提出拟返聘人员名单,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认定。返聘人员审核工作小组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分管人事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科研规划处负责人及四系(印刷、设备、出版、艺术)系主任。

  1、返聘办法及手续

  需要返聘人员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外来(退休)人员申请表》,提供可证明拟返聘者身份证明的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经工作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进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员由聘任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对于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应及时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员的待遇以上海市规定工资标准。每周30个工作小时,享受寒暑假。

  三、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员管理制度6

  酒店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确保高效运营、优化服务质量和维护企业形象的关键。它涵盖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设施维护等多个领域,旨在建立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

  内容概述:

  1、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路径等方面,确保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满意度。

  2、财务管理:涵盖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收入审计、财务报告和税务合规,保证公司的'经济健康和盈利目标。

  3、市场营销策略:涉及品牌定位、市场调研、促销活动、定价策略和公共关系,以吸引并留住客户。

  4、客户服务:设立服务质量标准、投诉处理机制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升客户体验和忠诚度。

  5、设施维护:包括日常清洁保养、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保障酒店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6、供应链管理:优化供应商关系、库存控制和物资采购,确保运营所需资源的稳定供应。

人员管理制度7

  1、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迟到、矿工考勤记录较多的员工除规定扣罚外给以警告、面谈或辞退。

  2、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需要除外)、吃零食等,发现一次扣罚20元。

  3、接待外来人员要文明大方、不卑不亢、谈吐文雅、与客户协调工作要用礼貌用语(如:您好、再见等),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4、办公室人员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如厕不冲、乱扔纸屑等破坏公司整体环境的行为,违者一次扣罚100元。

  5、工作时间离岗(超过15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需向主管领导请示。

  6、工作期间须穿戴工装,不穿工装者,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以此类推。三次以上给予辞退处分。对着装不整齐者,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对部门负责人每次扣罚100元,责任人处罚办法见《罚则》。

  7、办公室人员应加强团结、文明办公,杜绝吵架、斗殴事件,

  8、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及时锁好门窗,切断电脑、风扇、空调等用电设施的电源。

  打架斗殴者每次每人罚款500元、屡教不改者除扣除剩余工资外,坚决辞退。

  破坏公司财物,乱踩乱扔破坏办公物品按价赔偿外一次扣罚100元。

人员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对协勤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公安形象的问题,经大队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协勤人员工作职权

  大队因工作需要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需填写《聘用协议书》,享受临时工待遇。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正式民警带领下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

  3、协助正式民警检查、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勤人员纪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参加有关会议,保守公安秘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大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作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

  4、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

  5、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

  6、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警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警支队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勤装备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警用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

  1、按照《协勤人员服装配发规定》为协勤人员配发协勤服。

  2、协勤人员工作时间按规定着协勤服,严禁协勤人员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警用标志。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3、协勤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先向大队上缴配发的协勤证、号和服装、装备后,方可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责任追究

  协勤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员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切实加强对保洁员、清运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清运工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服从指挥,要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清运工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道路、河道、塘、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每日早晚各清扫1-2次,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4、清运工负责对包干区内所有垃圾桶、垃圾池中的垃圾清运,做到每日清运1次,无积存垃圾。

  5、利用保洁时间经常性地对农村居民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提高居民保洁意识;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清运工,各村要与其签订劳务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三份,保洁员或清运工、村委会、镇美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

  2、保洁员、清运工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清运工的工资来源主要为县、镇、村组三级筹措,对上报签约的保洁员、清运工工资由村级负责核发。

  4、镇美好乡村建设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村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核查各村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村,停发该村保洁员、清运工的.工资。

  5、如需更换保洁员、清运工的,应及时以文字资料,经村委会盖章,上报镇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6、各村要加强对保洁员、清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清扫垃圾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人员管理制度10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特指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为健全高考考务工作制度,保障高考的正常实施,根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

  第三条 高考的主要目的是为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考试成绩,同时也要有助于中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条 高考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五条 高考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和评分参考)在启用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

  第六条 高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管理,地方各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级考试机构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高考工作。

  第二章 考试工作人员

  第八条 各级考试机构要配备与所承担的高考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第十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

  第十一条 实行回避制度。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 (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第三章 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

  第十二条 高考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提供清样,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 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通过机要部门发往各省级考试机构。各省级考试机构由1名负责人亲自接收,签发回执,并负责本地区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的保密工作。在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过程中,所有涉密事项,必须用加密方式进行联络。

  第十四条 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的清样须存放于省级机要室或省级考试机构的保密室。

  第十五条 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印制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如需变更,必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

  第十六条 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章 考试实施

  第十七条 高考的科目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各省级考试机构在当地政府与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在本地区的考试工作。

  第十九条 考试期间,各级考试机构派督考员或巡视员监督、检查考试实施的情况,协助做好考试工作。

  第二十条 高考以地(市)或县(区)为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密、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 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应设在地、县政府所在地。因特殊情况要在地、县政府所在地以外设考点的,须经省级考试机构批准。

  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由考区主任聘任。主考、副主考要遵守《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1)。

  考点设立考务、保卫、医疗、后勤等小组,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第二十二条 考点设若干考场。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

  每个考场考生数为25或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

  每个考场内配备2至3名监考员,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监考员由考点主考聘任。监考员必须恪守《监考员职责》(见附2)。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成人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

  省级考试机构有权统一调派监考员。

  第二十三条 省级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统一制作《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

  第二十四条 考试机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制作、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保存半年。

  第二十五条 省级考试机构以县和科类为单位随机编排《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的编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实施程序》(见附3)实施考试;加强对备用卷的管理,启用备用卷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考生凭《准考证》和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参加考试,考生必须遵守《考生须知》(见附4)。

  第二十八条 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参加高考(除外语科外),笔试一律用汉文字答卷。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文由教育部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汉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文字答卷。有关省、自治区在考汉语文的同时,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跨省借考考生的答卷要单独装订、密封,由借考地省级考试机构于考试结束后立即通过机要部门送考生户口所在省级考试机构。上述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2人以上)负责借考考生答卷的收发与保管。

  第三十条 考生答卷在统一评阅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

  第三十一条 考试期间,各级考试机构应安排昼夜值班,值班电话应在考前告知上下级考试组织机构。遇有失密、泄密、大面积舞弊等重大事件,须立即报告省级考试机构并转报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教育部考试中心。

  第三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省级考试机构须按要求立即将考试情况书面简要报告教育部考试中心。

  第三十三条 副题的启用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省(区、市)或地、县未能按时实施考试,省级考试机构须及时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经批准后启用副题进行考试。

  (二)因试卷丢失、被窃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省级考试机构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并立即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省(区、市)保密局。查清失密、泄密范围后,考前则在失密、泄密范围内立即停止考试,考后由教育部宣布在失密、泄密范围内的此次考试无效,经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批准后,启用副题重新进行考试。

  (三)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均依照本规定相应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确定,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考试机构负责提供副题及相应的答案及评分参考。

  第三十四条 由于试卷印刷有误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拖延了全国统一考试开考时间的,须由考区主任立即报省级考试机构批准延长考试结束时间,但延长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0分钟。

  第五章 评卷与分数报告

  第三十五条 评卷工作由省级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考生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考试成绩在通知考生本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

  第三十七条 答卷的运送与保管应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十八条 承担评卷任务的高等学校设评卷点。各评卷点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省级考试机构派人参加。

  分学科成立学科评卷小组,组长由具有本学科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并必须遵守《学科评卷小组组长职责》(见附5)。学科评卷小组在评卷结束后,撰写学科评卷工作总结和试题评价报告,经省级考试机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第三十九条 评卷人员由评卷领导小组聘任。评卷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有中学教师或教研员参加,其队伍应相对稳定。作文等非选择题评卷人员,应聘请责任心强、水平高的教师担任。评卷人员必须遵守《评卷人员守则》(见附6)。

  第四十条 评卷工作按照《评卷工作要求》(见附7)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评卷中发现一考场一科雷同卷超过五分之一以上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告教育部考试中心。

  第四十二条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地评卷情况。

  第四十三条 评卷结束后,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省级考试机构制订具体的成绩通知办法和答卷复查办法。

  第六章 考试信息管理

  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考试机构的多级考试信息管理、通讯网络,购置必要的设备,配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现考试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第四十五条 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情况,考区、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等。各级考试机构要根据考试工作需要及时公布统一规范的考试信息项目及代码。

  第四十六条 下一级考试机构按要求及时向上级考试机构准确报告有关考试信息。各省级考试机构应在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本省(区、市)在考场中发现的违纪、作弊人数汇总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第四十七条 各级考试机构对考试信息的采集与处理要规定严格的管理程序和严肃的工作纪律,控制误差,保证考试信息的准确。

  第四十八条 考试信息未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级考试机构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考试信息的安全。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教育部或省级考试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承担高考相关工作是各级各类学校的责任。各有关学校应为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五十一条 各省级考试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在20xx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11

  物业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为激励车辆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部门全体在职车辆管理人员。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详见车辆管理人员考核表。

  3.等级评定:根据考核得分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4.考核程序:

  (1)由专人负责员工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报部门经理备案。

  (2)考核工作须定期、按时进行,原则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全体在职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标准同日常考核标准。

  (4)对于车辆管理主任的考核由保安部经理负责。

  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内容根据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和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如下:1.按着装规定上岗,佩戴工牌,精神饱满,举止文明,手势规范。

  2.服从领导,按照要求指挥疏导车辆,使车道或车辆出入口不发生堵塞现象。

  3.按照规定收、发卡,按照收费标准收费,登记时迅速、准确。

  4.熟悉车主相貌特征、车牌号、车辆外形、颜色等。

  5.入口出现故障车辆不能进入时,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立即采取措施疏通车辆,保证车道的通畅。

  6.发现嫌疑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车辆从出入口逃离。

  7.经常检查监管车场内的交通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破坏或丢失。

  8.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人员管理制度12

  (1) 项目经理:工程实施的总负责人,对项目合同履行工程目标的实现起全权领导的作用。

  (2) 项目副经理:对本工程的具体生产,甲乙双方协商、联络,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现起负责作用。

  (3) 项目工程师:对本工程技术质量总负责。

  (4) 施工员: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直接负责。

  (5) 质检员:对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负责。

  (6) 技术员:对工程日常质量管理、质量活动、质量控制负责,主持分项工程验评,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评,并做好每次安全例会。

  (7) 资料员:负责本工程的资料申报、整理、归档工作。

  (8) 材料员:负责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周转材料管理工作。

  (9) 核算员:负责本工程的工程核算和财务结算工作。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公司承诺:项目经理等以上所有人员不更换,施工现场到岗管理班子与投标时一致,并且到位率100%,如若有更换的情况发生,公司愿按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接受罚款。

人员管理制度13

  中心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升中心内部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它涵盖了人员选拔、职责分配、绩效考核、培训发展、行为准则等多个关键环节。

  内容概述:

  1、人员选拔:明确招聘标准和流程,确保引入合适的人才。

  2、 职责分配:清晰界定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避免工作重叠或空缺。

  3、绩效考核:建立公正的评估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4、培训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促进员工专业技能和素质的提升。

  5、行为准则:设定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

  6、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证信息流通和决策效率。

  7、福利待遇:制定公平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的长期贡献。

人员管理制度14

  一、遵守党纪国法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格履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诊断一丝不苟。主动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大胆创新。

  三、尊重患者,关心体贴病人,视病人为亲人,一视同仁,使病人感到温暖和亲切。

  四、廉洁行医,不徇私利。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不以医疗为手段向病人勒索或暗示钱物,不收“红包”、“回扣”,不乱开“检查单”,不开“搭车处方”,谢绝患者请吃。

  五、医院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杜绝药、械采购等过程中的收受回扣或变相谋利。医务人员不得收取医药代表任何巧立名目的“促销费”,对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行转院规定,严禁将病人介绍到民营医疗机构从中谋利,一经查实,取消执业岗位。

  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分解或提高收费标准。

人员管理制度15

  石油销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销售行为,提高运营效率,保障企业利益,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销售策略与目标设定

  2.客户管理与服务标准

  3.价格政策与折扣管理

  4.销售团队建设与激励机制

  5.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

  6.销售数据分析与报告制度

  7.售后服务与客户关系维护

  内容概述:

  1.销售策略与目标设定:明确年度销售目标,制定相应的市场进入策略,包括产品定位、目标市场选择、竞争对手分析等。

  2. 客户管理:建立客户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客户满意度调查,提升客户忠诚度。

  3.价格与折扣:设定统一的价格体系,规范折扣审批流程,防止价格混乱。

  4.销售团队:选拔、培训销售人员,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实施激励措施,如佣金制度、奖励计划等。

  5.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模板,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程序,防范法律风险。

  6.数据分析:定期收集销售数据,分析销售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7.售后服务:设立服务标准,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售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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