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7 08:50:20 诗琳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管理制度(通用4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管理制度(通用40篇)

  施工管理制度 1

  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务必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务必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职责。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到达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资料、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状况,根据本周工作状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资料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务必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务必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到达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资料: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状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一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务必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职责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推荐,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务必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务必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职责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务必履行签字手续。

  3、每一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务必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状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务必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个性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务必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务必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状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务必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状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职责: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务必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职责,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职责。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务必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职责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职责。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职责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此刻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务必贴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务必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贴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透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职责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职责;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个性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到达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个性奖可随时奖励。

  施工用电管理职责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一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务必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推荐,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务必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状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回到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务必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务必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务必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务必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xxx

  2、组长:xxx

  3、副组长:xxx

  4、组员:xxxxxx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务必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务必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取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务必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建立礼貌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务必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务必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施工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

  (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

  (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施工管理制度 3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1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2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4施工环境恶劣,漏填作业。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是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监理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他是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对方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事业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时清理周边的杂物,减少磕碰几率,创建一个明亮、舒畅的工作环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施工管理制度 4

  电力工程如果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在电力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环境影响下,更应该加强对电力工程的各项管理和控制工作,通过实现相关工作质量的提高,确保电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各项关于电力工程的工作中施工是关键的工作,是实现电力工程功能和安全的基础。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重点,电力行业和施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认清导致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防范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安全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在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如果说加油站危及范围是周边几百米,那电力工程,造成的影响可涉及数千里。

  然而在电力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作中存在着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如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等现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缺乏预防和事前管理机制。安全投入资金不足,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不落实;电力施工和车辆交通违章事故较多等突出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和改进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作用

  1.1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是进步的体现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能使电力工程劳动者获得安全与健康的保障,是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安全、文明的基本标志。

  1.2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改善生产条件

  通过建立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不适当、安全生产状况不佳的现状。

  1.3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环境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可以通过对施工环境的优化使企业和劳动者在安全的施工环境中进行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促进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提升。

  1.4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推行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后,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从根本上调整企业的管理机制,在改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条件的基础上,增强施工企业参与国内外电力工程市场竞争的'能力。

  2、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1扎实落实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

  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层层落实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到位,电力施工型企业除了要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强制规章制度外,还需要结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实际制定出企业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层级落实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的职责规范化、明晰化确保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中各类人员的安全。

  2.2实现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电气操作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准确的施工组织方案,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统一、规范、切实可行的标准。规范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发挥应有的安全监护责任。

  2.3做好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素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开展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教育与,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充分认识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施工安全行为转化自觉的行为。

  2.4加快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技术的制定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是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制定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应该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预防灾害和事故的措施等。

  2.5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

  首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可选拔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技术过硬的员工或资深的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员,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一种互相帮助、学习和监督的安全文化氛围,有效地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其次,应结合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术培训,让企业员工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及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最后,培养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应对各种事故的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做到沉着冷静、快速反应。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力工程施工不但是完成电力项目建设任务的过程,而且是电力项目质量形成的最初阶段。因为,施工安全管理既可以提高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还可以提高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也是电力工程主体功能得以实现的主要保证。所以,加强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研究和应用早已成为电力行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应该做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更应该不断提升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贯彻国家和行业的法律和工作规程,积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以此实现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实际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建立安全意识为中心,全面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体现安全管理的精神和实质。

  施工管理制度 5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高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实现水电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到计划、安全、节约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承包商的用水、用电、用汽必须遵守本规定。

  3.引用标准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职责与职权划分

  4.1三期办是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协调部门,负责整个工程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用电、用水、用汽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用水、用汽量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量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调整,负责电量及水量的计量配合工作。

  4.2各施工承包商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

  4.3管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

  4.3.1供水主管道由建设单位负责敷设,引至施工区域;施工区域内管道的安装、维护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

  4.3.2 6kv施工电源变压器一律采用箱式变电站,变压器进出线必须采用电缆,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电源至变压器高压侧,变压器装设的所有费用(高低压电缆、箱式变电站、计量装置等)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4.3.3施工变压器的台数、安装位置与容量必须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在相应区域内的变压器上引接电源,不允许跨区域用电。供电区域的变压器安装按以下原则划分:谁先进场先用电,谁负责安装该台变压器;若有几个单位同时进场,谁用电负荷最大,谁安装该台变压器。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安装完的变压器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统一调度,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计划以建设单位批复的“用电申请单”为准,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电费除外)。对阻碍“用电申请单”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罚款。

  4.3.4厂区内用电严禁采用架空线路。

  4.3.5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构造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电缆沿线地面上应设置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3.6在施工用水、用电、用汽期间,各施工承包商负责维护各自使用的管道、线路及ii级配电箱的安全,如出现水表、汽表、电表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否则将以建设单位三期办裁定的计量为准。

  4.3.7若计量水表前管道损坏漏水,应及时维修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若未及时维修,在接到监理单位和三期办通知后仍未进行抢修,当月水费按双倍收取。

  5.规定

  5.1箱式变电站的'要求:

  5.1.1箱式变电站的变压器采用油式变压器,变压器高、低压侧设有断路器,并配备相应继电保护装置。

  5.1.2箱式变电站安装点应考虑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

  5.2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5.2.1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的金属外壳。

  5.2.2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5.2.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5.2.4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5.2.5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5.2.6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5.2.7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5.2.8室内外配电线的金属管道。

  5.2.9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钳工的工作平台。

  5.3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竣工后,经监理公司和三期办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方可投入使用。

  5.4凡需接引和变动较大的负荷时,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引和变动。接引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接引电源工作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5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负荷应标明名称,单向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距离超过5米的应设移动开关箱。照明、动力合一的移动刀闸箱应装设四级漏电电流保护器。

  5.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5.7施工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5.8电气设备不能超铭牌出力运行,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

  5.9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充足的适应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10施工承包商电工应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拆、接施工用电设施。

  5.11施工承包商供水母管或高压线路出现故障而影响其施工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期办,并及时找相关部门尽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离措施。

  6.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办程序与计量

  6.1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办程序

  6.1.1申请单位填写《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申请单应标明使用地点、时间、容量。

  6.1.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与申请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落实有关情况(计量与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3三期办专工对《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进行审核。

  6.1.4申请单位根据落实情况编写送水、送电、送汽方案,送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查。

  6.1.5三期办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批复相关方案与申请(申请单和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6对方案进行实施。

  6.2停用水、电程序

  6.2.1施工承包商提前2天填写停止用水、用电申请单,交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批。

  6.2.2监理单位专工、三期办专工与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用水量和用电量。

  6.2.3拆除或断开供水管线、输电线路。

  6.3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如需停用或切断水、电主管线或其他单位水(电)支管(线)时,必须在停用前两天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申请报告,经三期办批准,按指定时间停用及恢复被切断的水(电)管(线),并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水(电)管(线)已恢复的报告,由监理单位通知相关部门恢复送水、送电、送汽。

  6.4三期办负责各施工承包商用水、用电价格管理,审核水电费及其差价,负责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用电、用水、用汽协议。在施工承包商办理完停电停水手续后,负责水电费结算。

  6.5计量与水电费的收取

  6.5.1三期办负责建立施工承包商使用水(电)量台帐。

  6.5.2三期办每月10日之前组织统一进行抄表,制成报表,各施工用电单位应及时派人到建设单位办公室在报表上签字(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当天需到建设单位办公室签字,否则算自动认可),然后报三期办核算相关费用。

  6.5.3若施工、安装单位对计量有疑问,可向三期办反应,由三期办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6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其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计量与收费。

  7.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的检查与考核

  7.1三期办行使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考核权,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承包商和个人进行考核(处罚)。有关管理人员应深入工地,监督施工用电、用水、用汽情况,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现象应责令其立即整改纠正,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应给予处罚。

  7.2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的有关考核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8.附则

  8.1本规定解释权属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

  8.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管理制度 7

  1.0日巡视内容:

  1.1管理处内务巡视检查内容:

  A.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

  B.服务态度:说话和气,使用文明用语,不与业主发生争吵;

  C.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无迟倒早退现象,上班不闲聊;

  D.员工宿舍(集体):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无垃圾乱堆放等;

  E.仓库:标识清楚,摆放整齐,记录清楚。

  1.2物业巡视检查内容:

  A.房管:

  查违章,如:有无乱搭、乱建、违章装修,墙壁有无乱画、乱张贴,辖区内有无乱摆买等。

  B.维修:

  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如:房屋出现破损、消防通道是否被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临时乱拉电线;公共及通讯设备有无损坏,室内外上下水管有无渗漏,道路、人行道等有无损坏,道路栏、路障是否完好无损等。

  C.治安:

  有无可疑人员在区内游荡,乱张贴广告和其他的治安可疑情况等,重点检查保安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巡逻签到。

  D.车辆管理:

  有无车辆乱停放,车场管理和车辆摆放是否有序,有无乱收费现象,是否按规定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交接班记录是否完整等。

  E.清洁:

  有无垃圾乱堆放,垃圾池是否及时清理,室外污、雨水管,化粪池、沙井是否有堵塞现象,是否及时疏通、清理,是否按规定进行清洁等。

  F.绿化:

  树木花草有无损坏、是否及时进行修剪和除杂草、病虫害,是否及时修枝剪叶,并对补种绿地、树木采取保护措施等。

  2.0巡视记录和记录的处理:

  2.1在周末或周一应在“工作日记”中列出下周或本周巡视的重点、每天巡视的路线。

  2.2巡视中,主要记录发现的问题,对业主的提议、建议以及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需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想法也应该作好记录。

  2.3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

  A.收集的管理意见,需部门经理决策的应及时汇报。

  B.轻微不合格在日巡视表中纠正,要求在表中反映出“发现的`不合格已安排何部门整改”、“何时复检”和“复检结果是否合格”;

  C.严重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处理表”。

  D.发现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理规定”执行。

  3.0巡视时间:

  房管员每日上午、下午各巡视一次,记录一次。

  4.0注意事项:

  4.1一天两次的巡视检查能基本覆盖要求检查的内容,上午和下午可以分不同内容或服务项目来检查;每天检查的内容要有侧重点,在一周内要求基本对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均作过检查或重点检查。

  4.2有多名房管员的要注意分工,所分区域、服务项目搭配合理。

  4.3日巡视检查记录均记载在本人的工作日记或日巡视纪录表中,形式不限,但要求清晰、简洁,作为日巡视检查依据及本人工作考核依据。

  施工管理制度 8

  1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为把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在项目部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总工程师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设专责工程师

  班(组)设技术员

  各级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

  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

  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技术会议,审定重要的技术结论,签署技术文件。

  领导和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审查年、月施工计划,审查施工技术供应计划。

  对施工质量在技术全面负责。

  参加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对安全工作要在技术上负责,审批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技术革新工作,审定技术上的重大合理化建议。

  参加审定项目部的培训计划。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技术工作,决定工程范围内重要技术问题。

  组织分公司专业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专业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技术交底工作。

  做好分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主持分公司级的质量检查验收,参加重要工序验收。

  做好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主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参加月、周施工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

  组织编制并审定施工技术总结,组织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班(组)负责技术员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技术工作。

  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主持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施工预算。

  处理设计变岗和材料代用问题。

  深入现场指挥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编制班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技术报告。

  主持本班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提出竣工移交技术资料。

  协助班长编制月、周施工计划。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是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工程开工前,依据有关合同等文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具体的人、机、材、资金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初步设计;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合同和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自然状况,需说明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设计概况及设计特点;

  主要工程项目和施工综合进度安排;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力能供应系统布置图;

  施工组织机械设置及劳动力计划;

  主要施工方案选择和重要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

  主要施工图交付进度;

  主要设备交付进度;

  施工机具配备计划;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生产和生活临建安排;

  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降低成本,推广技术革新项目等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

  编制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组织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项目部工程科负责发放、保存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竣工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总结。

  3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每个专业施工前,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文件,由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具体内容具体化。在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明确各个分项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目录。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及内容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编制后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组织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放、保存。

  4 施工图纸管理及会签制度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正确有效的施工图纸,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特制定施工图纸管理制度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4.1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工程科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接收与登记,填写《图纸接收登记表》;

  资料员填写《图纸发放审批单》,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

  资料员对施工图纸盖受控标识,按《图纸发放审批单》办理发放手续,并填写《图纸发放记录单》;

  收到新版施工图纸后,资料室负责重新办理发放手续,并收回旧版图纸按作废图纸封存,或盖仅供参考标识供施工人员参考使用。

  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借阅,并填写《图纸借阅登记表》。

  4.2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内部会审:

  项目开工前,工程科组织各专业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参加,以确保图纸的适宜性和操作性。会审发现的问题填写《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科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处理。

  综合会审:

  一般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各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在会议上协商决定,由设计单位统一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工程科存档并下发。

  图纸会审的重点:

  施工图纸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措施是否相适应。

  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如设备外型尺寸与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工程科负责《图纸会审记录》的存档与发放。

  5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审制度

  各专业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依据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负责编写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按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原则和要求

  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编制,也可根据工程量、工期及施工的具体情况,适当确定编制范围,编制的格式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中规定的施工技术措施有关要求执行。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微机打字,图表清晰明确,不允许有涂抹修改痕迹。打印纸张采用a4纸,装订时为正文左侧垂直装订。

  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的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和相关文件;

  该项作业进度、劳动力安排;

  作业准备工作及条件:

  技术交底要具备;

  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要求;

  作业材料,半成品质量要求。

  施工方法步骤及作业程序;

  作业的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关键检查项目,隐蔽工程及停工待检点的确定;

  作业质量要点,质量保证及

  措施;

  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施工技术措施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部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参与审核相关内容。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技术措施发放、保存:

  经批准后的施工技术措施,由编制技术员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工人员接收交底签字。

  有施工人员接受交底签字的施工技术措施,由工程科资料室负责编号、复印、发放。发放范围:专业分公司、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项目总工。

  发放到各单位(部门)的施工技术措施,各单位负责保存。工程科资料室负责保存一份。保存期3年。

  6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为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特殊的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的节约措施等,做到心中有底。

  6.1技术交底责任

  技术交底工作由各专业分公司、施工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项目部总工程师参加,由班(组)技术员交底。项目经理部工程科专责工程师、各分公司专责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办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上报项目经理处理,并对违反技术交底制度施工者进行处理。

  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事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

  6.2技术交底要求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首要环节,必须坚持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技术交底要具备科学性、针对性。

  技术交底要具备可操作性:具体性,全面性,实用性。

  施工技术措施实施前,由施工技术措施编制人或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要工程项目进行交底时,可请有关部门及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交底执行签字制度。

  6.3技术交底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依据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内容和施工范围;

  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总平面布置、力能供应;

  综合进度和配合要求;

  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

  施工顺序和主要施工方案;

  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

  主要物资供应要求;

  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

  增产节约的计划指标和主要措施;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范围和施工进度要求;

  主要操作方法和安全质量措施;

  主要设计变更的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重要施工图纸的解释。

  质量评级办法和标准;

  增产节约指标和措施;

  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分工:

  其它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班(组)技术交底

  按施工项目并依据工程任务单及以上交底的`有关要求拟订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地交底中有关要求;

  操作方法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施工图纸的解释;

  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

  增产节约内容的要求;

  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进行各级技术交底时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要发扬民主,使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集中,对交底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

  7 技术检验制度

  技术检验是用科学的方法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必须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和科学的态度,认真做好技术检验工作。

  技术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安装设备、电工仪表、施工用精密量具仪器等进行检查试验监督,防止错用、乱用和随意降低标准。检验项目和标准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专业标准和技术规定、制造厂家技术条件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技术检验实施规定

  质量保证科是检查督促技术检验制度贯彻执行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请项目总工程师处理。

  项目部按照工程需要建立和健全试验机构,充实和培训试验人员。现场试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地鉴定有关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质量,为施工提供科学的依据。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质量保证科或有关单位报告,及时研究处理。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应按规定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件。证件由供应科向厂家或物资调出单位索取(可以是抄件)。出厂证件和现场检验报告都应交质量保证科审核。

  原材料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使用前应由供应科委托试验单位进行检验:

  出厂证件无法取得;

  证件中试验数据不全、无法判断其性质时;

  原证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已经超过时;

  对原件内容或可靠性有怀疑时;

  为防止差错而进行必要的复查或抽查。

  施工用精密仪器、检测试验设备、精密工器具,均应有出厂合格证件。使用部门应制订操作规程,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并定期进行校验。

  安装设备应按规定随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书和零部件清单。如无上述资料时,应由供应科索取。

  设备开箱检验由供应科主持,施工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质量保证科、监理和保卫部门参加。检验内容是: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数是否符合供货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外观察看有无损坏等。检验后做出记录,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国外进口设备的检验按定货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机电设备和原材料由加工单位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做出厂检验,签发合格证,在交货时一并提交。不合格不准出厂。工地自行加工的零件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外委托加工的成品的验收检验由委托单位负责。试验部门提交委托部门转交质量保证科汇集整理,列入工程移交资料。

  8 技术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必须经常性地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技术培训要求:

  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

  每个施工人员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要求,并不断提高。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司副经理主管培训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日常工作。

  每个专业分公司由一名领导人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分公司培训日常工作。

  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指定培训工作全面规划,编制培训计划,总结经验,指导并督促工地做好培训工作;

  组织在职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学习规程、制度和技术业务;组织工人进行岗位练兵,举行定期技术考核;

  举办业余的专业训练班的技术讲座;

  公司有关部门安排外单位和本单位派出人员的学习;

  定期召开部部门、班组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业余教育工作。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

  编制分公司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经常收集反映班组意见,掌握培训动态;

  指导班组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定期交流经验;

  组织分公司内部的规程学习和考试;

  组织分

  公司主要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技术考核;

  组织举办分公司的专业培训和技术讲座。

  班长对培训工作的职责:

  结合实际,开展好技术业务学习活动;

  组织实现本班培训计划,安排好小组和个人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

  组织签订新学员学习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主持新工人独立操作之前的技术水平鉴定。

  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

  职工培训计划应当从职工队伍的实际水平出发,按照公司任务的需要制定,可分为:

  新工人进厂的培训;

  大、中专业生的实习培训;

  特种工种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岗位培训、再学习的培训;

  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练兵、短期学习班、定期轮训班;

  班组长和专业人员的培训。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的职工培训计划,报上级审查备案,组织实施并下达专业分公司执行。

  技术业务培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讲课、自学、答疑、考试、操作练习等方法外,还可以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操作表演、基本功比赛、互教互学等,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新工人和专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作为业务晋级的安排工作的依据。

  施工管理制度 9

  1、建筑电工应每月对接地装置、绝缘电阻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测也应做好记录。检测达不到要求应整改,直至满足阻值要求。

  2、建筑电工应每天对每只漏电保护器进行试跳,并记录,达不到要求应修理或更换。

  3、建筑电工应将每天巡视、维修情况作详细记录,巡查内容包括:配电线路、配电设备、用电设备等,并填写记录。

  4、项目部安全员与建筑电工应每月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公司(分公司)每季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定期检(复)查表,定期检(复)查表依照本资料第六册“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填写。

  施工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诊所: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换。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和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及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十四条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驻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潜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蔻保护和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和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 施工中要求设置封闭式遮挡,临街或路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临近建筑物面应采取减少噪音措施。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和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和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四章 安全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二条 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醍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

  条 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并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清查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出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脚手架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牢固,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

  3.脚手板须铺满并固定牢固,不得不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六条 做好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

  1、三宝: 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脚手架、电梯进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挂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

  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

  通道口要设防护棚;

  阳台、楼板、屋面等要设临边防护。

  第二十七条 施工用电要求:

  1、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四线五相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并要求简捷;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刀闸器件完备无缺损;

  4、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5、不准私接乱拉线路,更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电器。

  第二十八条 提升设备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有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计护栏杆。电梯上下要有明确信号指示。

  第二十九条 提升设备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报验。安装完毕,经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质量罚则

  甲方不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公司负责按照监理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经济处罚。

  1.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规程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未经批准就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一次施工并一次罚款500-5000元。

  2.工程测量放线未经监理核准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500-2000元。

  3.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质未向监理报验及分包单位未经监理报审的。罚款100-1000元。

  4.使用的砂浆、砼、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对其施工部位进行返工,并罚款500-2000元。

  5.使用的原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未向监理报验即投入使用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500-10000元。

  6.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向监理报验而投入使用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7.进场的材料经复试不合格,立即退场,如若投入使用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根据材料类别和数量罚款20xx-10000元,并赔偿发包单位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8.施工中发现明显的偷工减料时,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9.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或质量缺陷时,造成分项工程达

  不到合格标准,除返工外,每次罚款100-5000元。

  10.施工现场发现未按规范施工,视情况每次罚款100-1000元。

  11.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自行隐蔽的,除重新检查外,每次罚款500-5000元。

  12.分项工程未向监理报验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

  13.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执行本条款。

  14.施工中出现其它不规范施工和质量问题,可参考上述条款执行100-5000元罚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进度罚则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执行。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

  按月进行考核,滞后上报的月进度计划,每次罚款5000元。若滞后于季进度计划除按月进行罚款外,季度计划滞后每次罚款10000元。连续四个月均滞后于月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利解除工程合同。

  第三十四条 安全施工罚则

  1.施工组织设计未饮食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2.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操作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1000元。

  3.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板、架宽、立杆间距或大小横杆间距,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2000元。

  4.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5.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6.四口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8.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1000元。

  9.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0.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200元。

  12.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罚责任单位5-20万元,罚责任人1000-5000元。

  第三十五条 文明施工罚则

  1.不按总平面布置图搭建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和期盼设备的,罚款1000-5000元。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胸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3.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排水顺利,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内大小便,发现一处除自行清理外,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200元。

  6.消防设施不全或备用状态不良好,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其它罚则

  1.有关各方必须按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不参加会议。迟到每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0元。

  2.不服从甲方、监理和管理,不执行的指令、通知,罚款100-5000元。

  3.每月月底前一星期内上报下月进度计划,否则下月内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

  4.根据施工现场处理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严重情况等相关单位付有连带责任,予以按百分比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管理制度 11

  1.目的

  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在编、审、批和实施等方面的要求,运用技术、组织手段,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和项目部经理负责各自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2公司和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3工程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目录。

  3.4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1公司及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2各项目部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工程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交公司安监部汇总;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年度施工计划同时发布。

  4.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4.1.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来源,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d执行,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

  4.1.5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部门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

  4.2安全施工措施

  4.2.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送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还必须要有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2.2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4.2.3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4.2.3.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害因素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4.2.3.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4.2.2.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配备,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4.2.3.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2.3.6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符合如下要求:

  a.控制项目施工涉及到的被公司或项目部确定为重大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因素(应符合已公布的重大风险清单)。

  b.控制施工技术人员确认的需要制定具体控制计划的其它风险因素。

  c、风险因素的安全控制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d.对每条风险因素均应设置安全控制点予以控制,并明确控制等级和控制时机。控制点分为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三类,控制等级分为班组、部门、项目部三级,控制时机分为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连续监护四种,分别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安全需要合理设置。

  e.控制点中的书面见证点设置适用于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和安全教育情况等;见证点设置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的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状态、环境条件、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等;停工待检点设置适用于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f.每个控制点必须明确相应控制等级的责任人员,责任人员应根据相应要求履行各类控制点的验证和控制职责,并确保其本人的控制活动可追溯。

  g.停工待检点未经责任人允许,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h.控制计划编制格式如下: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序号

  风险因素

  安全控制措施

  控制点

  控制时机

  控制等级

  责任人

  4.2.4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4.2.5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2.6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5.相关记录

  5.1 《安全施工交底记录》

  施工管理制度 12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施工管理制度 13

  一、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工长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三)生产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五)消防干部的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职责

  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

  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

  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

  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职工个人的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施工管理制度 14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三、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四、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五、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七、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八、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九、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十一、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十三、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施工管理制度 15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和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

  1.外来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适当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管理。

  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教育方可作业,否则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停止施工人员的作业甚至将施工人员清出工作现场。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各存一份。

  4.施工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

  5.进入厂区必须佩带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胸卡,特殊情况下经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可以佩带施工单位的胸卡。

  6.厂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7.遵守劳保着装有关规定。在厂区安全线以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厂区要戴好防护眼镜,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袖上衣、短裤、脱鞋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物品、用具摆放要有序,废料及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到适当场所。作业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特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10.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设施。

  11.施工完毕离开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时要交还所借胸卡、工具等,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12.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承担。

  13.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施工管理制度 16

  一、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佩戴胸牌和安全帽,业务往来的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经登记后方可进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二、进入工地的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以及车的种类和车号。

  三、外运材料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值班人员方可放行。

  四、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对当天发生的情况,要在记录本上注明,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五、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要不断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的地段,应严禁吸烟和出现明火,仓库内禁止携入火种,对入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到位。

  八、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到位,不许他人随意挪用。

  九、对他人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及时监督并制止。

  施工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 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 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 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 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 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 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 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 技术交底情况;

  (十) 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 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xx]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 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 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 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 奖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 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 18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施工管理制度 19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施工管理制度 20

  1、优选材料:对防水主材及其辅材的优选,保证其完全满足该工程使用功能和设计以及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环保性要求;

  2、绘制节点详图:技术人员要根据本工程特点绘制防水施工节点详图,经设计人员审核后,方能用于施工;

  3、过程严格控制:对防水施工的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的程序控制、过程控制和环节控制;

  4、确保可靠性:对防水层的保护措施和防水保护层的.施工要确保防水的安全可靠性;

  5、特殊部位加强处理:对结构断面变化的地方、阴阳角以及管道穿过结构外墙等特殊部位必须采取附加层加强处理;

  6、重点部位质量控制:屋面防水的重点是要处理好屋面接缝处、阴阳角、女儿墙、雨水地漏、其它管根和防雷接地等薄弱部位处的防水节点和防水层施工的质量控制;

  7、样板引路:防水施工由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班组)进行,专业防水施工人员熟悉防水施工要求,施工前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和专业培训,先做样板,确认工序及做法后进行大面积施工。

  施工管理制度 21

  1、外来施工人员来店施工前,必须由用工部门审核后出具证明,到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

  2、办理临时出入证时每证需缴10元押金完成施工后到保安部办公室退证手续,退还押金如损坏每证赔偿5元

  3、使用临时出入证不得超过所限时间如施工工作没完成还需继续使用时,应及时办理续用手续否则予以作废,不输退证手续

  4、施工人员在店期间,需佩戴临时出入证,在指定区域工作不得随便进入与之无关的区域,要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无故不戴证或持伪证者,视情节,批评教育或处10—50元的罚款

  5、外来施工人员在店施工期间,禁止流动吸烟,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乱拉电源、偷盗酒店物品等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50—500元的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外来施工人员在店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用工部门必须派专要监督管理

  7、用工部门应承担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责任如因用工部门管理不善,给酒店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凡外来施工人员带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资,在离店时用工部门开具出门证明,经门卫检验方可放行

  施工管理制度 22

  小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二、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曲胶管等。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剂、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小区内。

  四、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适量装修所需用量,不得大量储存、堆放在小区内。

  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六、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

  七、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的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动明火烧焊的客户(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九、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消防栓。

  十、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十一、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道的正常使用。

  十二、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施工管理制度 23

  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与相关方(变压器等安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编制合理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组织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机械设备用电“一闸一机一漏一箱”,接地和防雷设施到位,满足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要求,严禁乱拉乱搭电线照明,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3、照明用电使用安全电压;

  4、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专人(电工)负责用电机械设备及电力设施和线路的架设和维修。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操作检查维修人员及电工等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进行临时用电检查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施工管理制度 24

  为加强蓝郡项目道路(管网)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单体工程基础开工前,必须完成雨污水、强弱电主管网的施工,否则不得进入基础工程施工。

  2、主体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出户管线、散水沟、车库联络道的基层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主体阶段施工。

  3、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每段验收批管网、道路多余土石方外运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照片按施工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罚。

  6、每月25日前,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7、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

  8、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施工管理制度 25

  1、工程部应指派相应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区域施工用电的巡查、各级电表查抄、临时用电接引及配合、安全用电监督、用电技术资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上予以明确。

  2、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技术资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电设备进出场统计表、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工每日巡视记录、配电箱每日检查记录,并做好安全用电月度检查记录。

  3、每月应最少进行一次施工用电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施工用电申请须由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审批,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挂表接电。

  5、电表需拆除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复核有没有未扣除、未记录费用的情况,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拆除电表。

  6、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进电表的安装、移位、拆除,并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全称、各级电表间逻辑关系、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合同编号;施工用电有变更时,须即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内容应包含管辖区域内各级电表管理工作的交接。

  施工管理制度 26

  1、基坑周边搭设1.2m高防护钢管栏杆,立杆间距2m,水平扫地杆距地0.2m,钢管栏杆上满挂密目网,脚底设0.25m高的挡脚板避免物体掉入基坑内。钢管架用红白色相间的油漆涂刷警示标志。基坑周边1.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如要堆放时须采取加固措施。

  2、土方开挖时在开挖边线设醒目标志,防止土方超挖。在进出大门口设红色警示灯,交通频繁处设专人指挥。

  3、搭设钢管跑道供人员上下,钢管跑道必须按规范搭设,跑道两侧和水平上设安全网。严禁人员在基坑壁下休息

  4、材料上下基坑利用塔吊或搭设溜槽,严禁从地面上向基坑抛物。

  5、绑扎钢筋时采取防雨防爆措施,使用防水灯头,电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地电压不得超过12v,在人工运输或传递钢筋时应防止钢筋与灯或电线碰撞摩擦,谨防触电伤人。

  6、人工抬运钢筋钢管等材料时要相互配合,上下传递时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7、进行焊接施工时应先检查焊机的.电气和线路,严禁电线直接搭接在钢筋上,焊工施焊时应穿绝缘鞋。

  8、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模板支撑质量,未经项目安质员检查认可不得进行施工。

  施工管理制度 27

  1、主管位置正确,管卡配套位置准确,伸缩节固定完好。

  2、主管控制阀便于操作、拆卸。

  3、主管上支管三通位置准确,水表和表前控制阀必须试压后才能安装,同时形成阀门试验记录。

  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5、排水管道必须准确留设坡度。

  6、管道支吊件制作安装应保证牢固、美观、排列整齐。安装支吊件、阻火圈应特别注意上层楼板防水。

  7、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排水管口进行临时封堵。

  8、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严防穿楼板处漏水,尤其是穿管的`套管与管之间的间隙。

  9、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的整洁完好。

  10、所有管道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冲洗、通水、灌水、通球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施工管理制度 28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

  4、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5、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装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6、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7、施工车辆出入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9、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施工管理制度 29

  为保障xx古运河项目施工现场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临时管理办法

  1、总包和分包单位进场时,必须编写临时水电方案,并上报给监理和总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总包进场时需在甲方指导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分包单位进场时需在总包专人负责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并服从甲方和总包的管理。

  2、各施工单位在进行临时水电的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规范制度,不得有私拉乱接现象,如有要临时接用现象,要在总包允许和监督下进行接驳,不得私自接驳,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各施工单位在使用临水临电时要建立定时检查制度,总包和各分包单位专业负责人要定时检查巡查记录,并且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4、水电费用统一由总包负责缴纳,并且保留票据,按照各家的水电表度数,分摊费用。

  5、各单位的`责权范围由总包负责划分清楚,水电表之后由总包负责维修和保养,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与相关单位沟通和维护。

  6、监理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管理好现场的临水临电,并且要定时检查施工单位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发文给相关单位,并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可使用

  施工管理制度 30

  1) 设立60人义务消防队,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数的20%。

  2) 现场建立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现场门卫和值班员为基础,执行巡逻护场制度,监控现场的.整个消防情况,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3) 现场按要求配制的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处,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由消防员直接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设专处存放,不得与它物混淆。氧气瓶和乙炔瓶设立专门库存放,两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线。

  6) 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有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设专人看护。

  7) 电工、电焊工作业要持证上岗,并开据用火证。

  8) 各种电器要随时检查,禁止带病运行,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

  9) 电源线穿过易燃、可燃墙体、地面及其它易燃物体时,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拉电线。

  11) 现场严禁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室。

  12) 设立35m的消防通道。

  施工管理制度 31

  (1)雨季施工前,我们将根据现场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雨季施工阶段性计划,并施工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护器具。

  (2)雨季施工时,现场周围做好排水沟,边坡上做截水沟,现场排水系统应贯通,并派专人进行疏通,保证排水沟畅通。

  (3)道路出入口做泛水,防止地面水流入,保证施工道路不积水,潮汛季节随时收听气象预报,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及防台防汛的应急材料(可利用潜水泵和抽水泵等)。做好现场排水,将地面雨水及时排出场外。

  (4)做好防雷、防电、防漏工作,必要时应搭设防雨棚,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施工现场的龙门和钢管支架要有防雷措施。

  (5)做好防坍塌的工作,雨天应避免深基坑的施工,已形成的深基坑要加强防护,危险部位要进行支撑防护,以防坍塌。

  (6)若雨季必须连接施工的'砼工程,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备足防雨物资,

  (7)雨季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临设、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如防潮),及时整改。

  (8)收听天气预报,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做好防台风和大风工作,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要禁止高空作业、起重作业。

  施工管理制度 32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配置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凭“三级教育”资料,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并做好记录资料。

  6.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管理制度 33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施工管理制度 34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施工管理制度 35

  (一)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四)配合企业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可行性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五)组织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管理评价、 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活动,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典型方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效进行评估。

  (七)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布置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八)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九)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施工管理制度 36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气温较低时着统一施工马甲,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袒胸、露背、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

  7、禁止乱拿、乱用社区居民工具、材料,注意保护社区居民个人财产安全,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社区公共设备,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社区居民住宅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

  13、如果是在社区居民休息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定要争取居民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每天要做到对生产工具安全检查一次,确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3、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队长签字。

  2、施工队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4、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5、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6、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专业电工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7、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8、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9、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管理制度 37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的考勤情况参考《考勤管理规范》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需提前1-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日举行一次碰头会,每周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及技术交底会。

  2、每周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月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7、如有特殊情况,负责人可根据情况更改会议时间。

  8、外施工管理人员须与办公室各个部门,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沟通。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必须做好每天的施工日志及相关记录。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创增信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对人为损坏的工具、公物要主动上报岗位负责人。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或造成其他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4、工作人员要尽量保持工作现场整洁有序,材料堆放适当。

  5、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6、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六、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1、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3、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4、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5、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6、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工长负责。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8、严禁吸烟、酗酒、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

  9、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刑法部门处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图纸上墙管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及成员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12、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13、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 38

  一、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二、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段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警告标志牌应高2m,宽1.5m,牌上可写:“前方施工,减速慢行”等。

  三、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半幅施工路段,原有路段保留部分不得小于3.5m。

  四、在拓宽地段,如必须在原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

  1、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

  2、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车道隔开;

  3、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

  五、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

  六、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七、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

  八、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

  九、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十、在居民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防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十一、在原地拆除旧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便道宽度不得小于便桥面宽度,便道和便桥面上不得堆放任何施工材料和设备。

  施工管理制度 39

  一、开工、竣工

  1、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拒绝进场,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与其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接到进场通知后不能按时进场的,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2、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必须开工建设。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没有开工建设,从第4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3、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按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到期不能完工,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其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人员与材料、机械设备

  1、承包人一般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更换项目经理,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并交2万元违约金。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员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需离开时应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按时到场,罚款按合同金额的1%缴纳。

  3、承包人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甲方开具停工通知书,直至清场。

  4、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如果承包人拒不检验,或边使用边检验,后补证明的,罚款500元/项?次。

  5、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如果承包人拒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运离工地,拒不执行指令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天。

  6、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7、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采取返工措施,承包人应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提前24小时进行上一工序报验。未经报验进行施工的,罚款300元/次。

  三、施工场地清理

  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场地清理的内容一般包括: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处理或清除出场,处理或清除应符合有关规定。

  (2)临时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承包人的设备和材料已撤离,废弃的设备和材料已清除。

  (4)施工区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系统均已进行了疏通和整修。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内的施工堆积物已清理。

  违反上述任意一条,除限期改正外,罚款300元/天;3天内不清理者,视为拒不清理,加倍罚款,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另找工人清理的费用。

  四、资料

  在施工中,拒不执行指令,不按要求报验阶段验收,不进行上一工序验收,填报有关资料后进行下一工序的,须重新验收,完善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建设,否则,不进行工程的计量、验收和结算。

  五、开会

  工地例会或临时通知的会议,应到人员迟到的罚款200元/人;顶替的罚款300元/人;不到的罚款500元/人。

  六、维修

  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前,工程出现缺陷的,需及时维修,接到发包人或监理机构维修通知后,3日内不进行维修的,视为拒不进行维修,发包人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解释

  对以上罚款,拒不立即缴纳的,处以每天增加1%滞纳金。

  施工管理制度 4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同济装潢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在公司装饰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同济装潢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3条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同济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5、进入小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6、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7、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8、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监理,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监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4条工地标识及标贴

  1、同济装潢工地标识体系构成及张贴规范:

  同济装潢门套:入户大门

  工地管理制度:室内醒目的地方

  施工进度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工作人员签到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功能指示牌3张:如“工具摆放区” “材料堆放区” “生活用品堆放区”指示牌,张贴在工地相应区域

  安全指示牌2张:分别是“注意安全” “禁止吸烟”,张贴在工地显著区域;

  窗贴1幅:张贴在户外主要人流通道可显著观察到的窗户上,字体朝外。

  2、所有标贴应在开工之日张贴完毕,张贴时应注意粘贴牢固,高度统一,贴在墙面的标贴应完好保持到墙面开始施工当天,其他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施工结束。施工期间所有标识标贴应完整,无脱落、损坏现象。

  3、《工作人员签到表》须在施工结束后随同〈同济装潢工程验收单〉缴还公司,并作为结帐的依据之一。

  第5条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现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天装袋后运送至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同济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6条现场食宿

  1、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得客户的同意。

  2、作业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的地方。

  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第7条施工作业时间

  1、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要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时段进行施

  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通知监理,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4、因工艺要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8条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每个施工工地须配备二个杂物柜,开工之日到场,并把杂物柜放到指定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在非使用时间内应摆放入杂物柜内。

  2、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衣柜、鞋柜、电视柜严禁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

  3、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功能指示牌。

  4、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5、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6、业主自购的甲供材入场时交由施工队长代为管理,队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数量不符,由队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业主自购材料或器具的包装物(纸箱、泡沫塑料、包装袋、木框等)应根据业主指令由业主自行销售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如业主委托施工人员销售的,销售所得款须全额交还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均不得自行销售或占有销售所得。

  第9条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6、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三章工期安排及控制

  第10条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一式三份,施工现场、业主、工程部各持一份。

  第11条施工进度表由监理按公司的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交付公司。

  第12条巡检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检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上进行标注,必需记录在工作人员签到表以及工地巡检记录中。

  第13条施工队长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应立即调整施工工作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第14条巡检员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并督促监理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必要进可根据本制度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第15条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监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公司,如出现的情况是由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意延长天数。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监理工期考核的依据。

  第16条施工队长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验收手册要求每项细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事项时,应先行整改完毕后再通知工程部与业主进行验收。

  第17条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监理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施工队长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

  第18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允许开工。

  第19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业主共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20条设计师对设计的'方案可行性及报价单的准确性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当出现施工图纸所标示的设计方案错误而导致返工,由此产生的所有料、工、费及延期违约金损失由设计师承担。设计师报价单出现数量、单价或总价错误,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第21条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管理控制

  1、各类材料采购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应商的印章送(发)货清单。

  2、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单,施工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3、施工队长在水电进场前一天,须提交水电材料送(发)货清单。

  4、施工队长在水电隐蔽工程验收当日,须同时提交泥工材料(墙地砖,水泥,黄沙等)和木工材料(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木龙骨等)、后场家俱、吊顶材料、门及线条送发货清单。

  5、施工队长在泥工验收当日,须同时提交橱柜、油漆,涂料以及其他所有材料的送发货单。

  第22条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相关备注符合,并验收通过签字方可施工。

  第23条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规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24条施工工艺依据gb50210-2014 db32/381-2014 gb50210-2014及《同济工艺规范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作业。

  第五章成品保护

  第25条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工地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第26条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及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的物品完好无损。

  第27条穿线管的保护:泥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第28条地砖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进砖表面清洁干净,不得有沙砾,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条布或地毯保护膜进行保护,成品保仿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翻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现象。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第29条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孔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第30条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他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m以上。

  第31条成品家俱保护:施工完成的衣柜、电视柜等家俱成品应将表面灰尘清理干净后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成品不得摆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或作业人员的生活用品。

  第32条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第33条门锁、五金件的保护:要木工安装完毕试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保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第34条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的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为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第35条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撒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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