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9 11:30:15 晓映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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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负责建立专用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厂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磨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年检。

  3、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维修车间修理。

  4、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

  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一、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二、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车场负责人;

  三、出现系统故障时,立即启用《临时手工收费计费表》;

  四、配备有发电机组的停车场要及时起动发电机组的运行工作;

  五、车场负责人要安排人员到各主要出入口维持秩序(节假日请保安配合),加强安全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

  六、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七、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关闭停车场时必须上报公司管理部;

  八、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停车场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确保正常;

  2、停车场应按规定做好对发电机组进行维护保养工作;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4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提高停车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结合本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目的

  切实履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本停车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高效有序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减少灾难损失,保障停车场人、车辆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停车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安全生产事故。

  三、应急处理执行程序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并做好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

  (二)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安排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并按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相关单位、事故性质、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应按各自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财物的救援工作,必要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或指定专门负责人,跟踪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赔偿等善后工作。(四)事故救援完成后,企业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将事故发生原因、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有关部门,并总结经验教训,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加强停车场的卫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综合管理,维持停车场的良好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停车场各岗位的操作。

  (三)职责

  1、停车场带车岗安管员负责回收计时卡,开具停车票。同时兼顾指挥并监护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2、车场收费岗安管员负责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填写《车辆出入库登记表》。协助带车安管员维持车场治安消防秩序,并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总则

  (1)停车于本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2)停车场车位分两种:月租和时租。月租车位凭发放的停车证按指定的车位停泊。

  (3)停泊时租车位(临停)的车辆应按停泊时间自觉交费,并接受证件核查。

  (4)停车场只允许小型车辆停泊,禁止超高、超长、超宽及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之车辆进入车场,车场安管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车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5)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不论有意或无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

  (6)车辆停泊后,车主及司乘人员在离开前应锁好车门窗和尾箱等,若门窗未关好,致使车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管理公司不负任何鸪任。

  (7)入场车辆应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检查记录,对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管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8)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9)无关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无故在车场逗留,以免影响交通及当值人员的正常管理。

  2、管理及交通

  (1)车场由管理处管理,具体由物业部负责实施。

  (2)大厦车场共设两个岗位:出入收费岗和带车岗。

  A.收费岗负责检查车辆证件,按规定时段收费,同时开据发票,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B.带车岗负责指挥车辆停泊到指定车位,检查车辆状况和登记车牌及车辆巡查记录表。

  (3)车辆进出场应限速行驶,并依照场内导向标识及安管员的指引方位行驶和停泊。时租车(临停)不得停泊月租车位,若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纠纷及损失由当事者负责。

  (4)所有车辆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阻塞交通,影响隔邻车位之泊车或损坏车辆,如果违反,当事车主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安管员在停车场当值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经过,交接班的情况都应做好记录,对欠交停车费等情况的处理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说明情况。

  (6)大厦已售车位禁止除业主外的.任何车辆停放,在无车辆停泊的情况下,应设立障碍标志。

  3、卫生及消防

  (1)停车场属公共地方应保持良好环境,清洁公司及管理人员应定期、定时检查,并及时清理杂物。

  (2)停车场之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由物业部消防中心负责监控和检查,任何人员不得损坏,任意启动或挪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该通道的紧急出口,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责任。

  (3)若停车场发生火警、水浸或烟、温感损坏丢失等事故,车场安管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应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的程序消除险情。

  (4)消防中心人员于每月中旬检查车场之消防装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设施正常。

  4、治安及意外事件之处理

  停车场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伤亡、抢劫、斗殴、丢车等事件发生,安管员应保持镇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及公安机关,处理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

  (1)车辆碰撞事故之处理。若在大厦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当值人员应及时求援,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处理。主管人员应积极进行协调与调解,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通知交警处理。对车辆碰撞事故引致的争执、斗殴等领导及派出所处理,主管人员应详细记录车辆牌号及损毁情况,填写"特别事件处理报告表"。

  (2)车辆收费岗与带车岗应保持密切联络和积极协调,若车位已满,应立即将"车位已满"指示牌摆放于车辆出口位置。若因协调欠妥,致使车辆在满位情况下进入后无位停放而造成混乱,应立即向司机解释道歉,劝其尽快离场或进行调解。

  (3)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事件之处理。车辆停泊车场后,管理人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提醒司乘人员关好门窗。如因车辆门窗未关好或门窗被撬而丢失财物,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及调查处理。

  (4)附则

  A.收费岗所收取的费用应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将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项上缴管理处财务人员,所有票据、发票金额等均应核对清楚。

  B.车场管理人员之例休、补休、顶替岗位及病、事假等均应由物业部或管理处安排、批准,不得自行安排顶岗、窜岗及擅离岗位。

  C.各岗当值期间不得睡觉、吸烟、饮酒、看报、看杂志等。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加强园区车辆管理,维护园区交通秩序,提高车辆收费率,杜绝收费工作上存在的漏洞。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精良物业林海云霄项目的车辆收费与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财务专员必须定期抽查停车场收费工作,核对停车场收费报表;

  2、楼盘负责人对停车场具有监管责任;

  3、保安主管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培训与推进落实;

  4、保安中队长负责收费员的'工作监督;

  5、收费员明确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并且认真执行任务。

  四、收费管理办法

  1、收费标准是依据市物价局统一规定的基础上,以部门审批价为准,由部门根据情况报价给公司审批,方可实行收费。

  2、停车场实行24小时停车收费服务,分别实行月保收费、临保收费两种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一。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8

  一、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设有固定停车场,占地面积1300㎡,为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车,车辆专用停放使用。

  二、停车场地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大门24小时不得关闭,方便使用车辆进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完好、防盗、防火、防漏。

  三、本公司车辆停放实行免费制,外单位车辆不得停放,以保证停车场的安全。

  四、根据公司内定车辆最大停放值,按车辆投影面积2倍计算,每辆货运车辆为36平方米,正常停车量不得超过18辆,停车数量超过规定时,管理人员必须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

  五、进入停车场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车场地。

  六、管理人员对场地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当班管理人员承担损失,对事故隐患不阻止,不汇报的,经查出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9

  为有效管理校园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停车秩序、校园宁静,特制定本停车场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停车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所有机动车辆务必在传达室登记备案,填写车主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等。

  三、原则上非本校人员须要把车辆停放在校门外两侧,有特殊原因者务必在传达室登记。

  四、所有驾驶人员要按划线位置停放车辆,避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造成阻碍。严禁在人行道停车。

  五、车辆停好后,应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学校停车场不负保管职责。

  六、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持续停车场内清洁卫生。

  七、所有驾驶人员务必遵守限速、严禁酒后驾车等规定。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九、所有进出学校停车场的车辆要理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违反规定或不听指挥者将拒其停放。

  十、爱护场内建筑物和设备设施。若有损坏场内设备或其他停放车辆者,当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0

  1、指派专人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无关人员及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熟知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常识,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2、停车场内严禁烟火,进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防静电服、安全鞋。

  3、车辆在停车场内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km/h。

  4、车停车场内应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晒及剧毒设立专用停车区,车辆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驾驶员必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停放,车辆之间的间距为3m—5m。

  5、停车场的消防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摆放,消防栓、灭火器、专用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损坏、遗失。

  6、停车场内必须保持清洁和整齐,不乱堆杂物场内的'油污必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5、停车场内不得从事车辆修理、试车、装卸作业。

  6、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停车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1

  1、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着装,穿戴整齐,负责对停车场内车辆的`停放和出入进行管理;

  2、实行早、中两班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遵守规章制度,上班不得擅离职守,若需要请假,必须在前一天告知上级,以便工作的另行安排;

  4、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必须认真核查进出车辆的型号、车牌号与进出卡,切实做到一车一卡准确无误;

  5、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凡在管理中发现进出车辆无故走反进出方向,必须及时提醒,为其指明路线;

  6、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在管理中发生任何危机状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且向上级汇报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

  7、新进停车场秩序维护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服务用语、停车场收费系统操作等相应培训,其他人员必须不间断地进行相应危机处理培训;

  8、停车场秩序维护员上班前必须对停车场岗亭及停车专用设施进行简单检查及保养,发现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找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9、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在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亭里吸烟、吃东西。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2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3

  1、停车场必须具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

  2、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类别等;

  3、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款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4、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5、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6、停车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7、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此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8、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9、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10、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XXX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照车场内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驶,应慢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禁止鸣喇叭,确保出入车辆、人员安全。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9)临时停车卡计费以系统报价为准,当天缴费当次有效,概不挂账。如遇系统发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2)若违反车场管理制度,经劝告改正无效的,车场有权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车卡,并取消固定车位使用权益。

  (13)若在停放车辆过程不小心发生碰撞或划伤其它车辆的,应及时通知车场管理人员;如不通知采取隐瞒事故,一经查实按肇事逃逸处理。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停车场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配备适当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合格。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佩带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2、遵守停车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

  3、车辆每次进入小区和停放时,应与车辆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做好记录。

  4、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车辆驾驶员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3、不得有鸣喇叭,长时间使用遥控器发动车辆等扰民行为;

  4、不得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6、按规定参加机动车辆保险;

  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6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带给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停车场管理制度。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理解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8、停放车辆时应持续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

  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持续车位清洁、无油渍。

  11、车场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个性事件登记表》。

  12、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带给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职责,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7

  为规范料场车辆出入和停车秩序,保障料场安全和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料场车辆进行管理。

  2.熟悉掌握住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保证公司车辆使用车位。

  3.负责监督和落实驾驶员岗位职责。

  4.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

  5.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6.定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车辆管理。

  2.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3.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离职守。

  4.负责指挥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交通、停车秩序。

  5.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6.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工作期间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做其他与职责无关的事。

  4.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5.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6.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的门卫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3.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4.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

  5.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6.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7.停车场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9.值班人员必须控制进入公司区域的车辆,除救护车、消防车、等特许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进入公司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停车场门卫设一人,负责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四、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停车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停车场内长期停放。

  ③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停车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停车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②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④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⑤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停车场。

  ⑥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⑦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⑧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保管规定

  公司员工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

  1摩托车临保的管理;

  a.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专用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2.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值班室管理规定

  1.值班室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值班室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4.值班室值班记录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5.值班室不准作其他使用。

  八、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各级人员职责

  (1)项目部第一负责人职责

  1、依据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

  2、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项目开发商、管理公司、VIP客户使用车位。

  3、负责在本车场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要求。

  4、负责本项目部员工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生活管理,人员调配、考核、奖惩。

  5、负责完成本项目部甲方要求表格、文件等。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项目部周工作总结表》、《月度工作总结》,监督填写《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停车场巡视记录单》。

  6、负责监督和落实车管员岗位职责,对车管员进行考核。

  7、对所辖管理人员、员工合理分配工作,让每个人都能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

  8、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9、遇突发事件,参考按相关预案灵活处理,认真填写《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根据甲方的管理风格,对需上报事件及时上报并尽力获得已上报证据。

  10、负责对车管员进行岗位培训、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车管员服务技巧。

  11、定时与甲方甲方车场管理部门门沟通有关停车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

  (2)项目主管(副主管)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完成车场管理工作。

  2、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在项目经理不在工作岗位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对车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全责。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9

  为了加强校园停车场的管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师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上课老师有车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停车制度:

  一、制定目的

  通过建立校园停车管理制度,对进入校园停车的车辆进行有规、有序、有效的管理,使校园美观、文明、健康,确保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正常。

  二、制定依据

  市、区关于车辆管理的相关文件。

  三、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工,适用于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

  四、管理方式

  1)因e中学是公共事业单位,停车场管理权限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实施管理,停车场设施设备由e中学一次性安装到位,并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协助物业公司办理合法停车场相关手续。

  2)实行有偿性收费管理,以经济手段,缩短停车时间,加快停车周转和提高使用率,有效地缓解停车场停车压力。(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① 外来车辆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标准按政府部门规定执行;

  ② 对在校教职工的车辆予以免费,具体审批由校方出具办证手续,实行一车一卡方式;

  ③ 外包单位和外来车辆一律实施收费方式,有效控制车辆停放时间过长现象,使停车场内位置能循环使用;

  ④ 教工宿舍和出租屋办卡(b类卡:限停前门、后门、西校区的某一对应区域),以户为单位,每户只限办理一张月卡,其它均按临时车辆管理;

  ⑤ 出租户车辆一律以签订政府管理部门的'有效《房屋出租合同》为依据,只可办理一辆月卡车位,其它也按临时车辆规定执行;

  ⑥临时车辆停放时间不能停放至第二天早上6:30时,违规达三次以上的车辆,将谢绝停放。

  3)凭证停放原则,外来车辆须经许可登记,在保安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4)所有进出校园车辆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15km),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

  5)车辆停放期间,车主自行保管好车内的物品,一旦发生失窃案件,管理方不负任何责任。

  6)学校大型活动(比如全校教职工大会),在停车场车位已满的情况下,可由物业在校园内部划定临时停车区域供教工停车。

  7)教师家属车辆原则上不接受申请,仅在车位允许的情况下的非教学时段可以让其申请停车(c类卡:教师家属车辆及个别老师名下的第二台车辆),周一到周五早七点必须驶离停车场。违规达三次以上的车辆,将谢绝停放。

  8)责任自负原则。进入校园,谨慎驾驶,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9)为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艺术楼的地下停车场为高中部老师的停车专区,限停a类卡车辆(a类卡:本部及西校区教职工专用卡,采用联动机制,可以四个地方选择停放),其他车辆谢绝入内。

  本条例适用于本部及西校区.西校区相关办公单位可以以单位名义统一办理b类卡。

  此规定从20xx年5月11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为试运行时间段。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0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三、特别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律开除处理。

  四、附则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1

  1、保安须知

  1)登记出入车辆的车牌及出入时间。

  2)巡视时须留意车辆有否贴上有效的停车证、无有效车证者须加留意立即向上级报告处理。

  3)留意进出车辆出入情况,凡进入停车场的任何车辆或自行车必须有物业管理处发出的停车证和员工停车证。

  4)监控中心必须注意监察闭路电视画面出入的动态,按规定切换,发现情况立即通知就近的保安,并做好记录。

  5)保安在巡逻时若有可疑人员在停车场内徘徊或逗留,需查明其身份来历。

  6)核对车证资料与车主档案是否相符,及所停放的车位是否正确。

  7)留意车辆门窗有否锁好,定期张贴车辆防盗通告。

  8)与监控室或管理公司保持紧密联络。

  9)当值保安不得擅离岗位。(本岗位必须24小时值班)

  2、内部停车场规定

  1)本车场严禁货车、大客车进入。

  2)停泊本车场内任何车辆应关好车门车窗,车内物品如有损失,与本车场无关。

  3)所有驶入本车场的`车辆,必须遵照物管处与公安交通部所制定的交规车速以及物管处保安部制定的路标驾驶。

  4)任何车辆进入本车场,损坏本停车场任何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5)如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停放在非指定认可的区域内,否则本车场保安有权将此违例车辆扣押。

  6)由物管处核发本车场有效停车证,此车证应该是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显眼位置以便识别。

  7)本车场内严禁摆放任何易燃物,也不准进行车辆修理,如属紧急维修应通知物管处,登记获允许后方可放行。

  8)任何车辆不准在本车场内洗车(抹车除外)。

  9)本车场实行有偿服务其按日租、月租2种形式,月租车位不得转让或作其它非停车用途,一经发现物管处即时收回该车位。

  10)车场内严禁吸烟。

  11)所有违例车辆包括占停、未能出示有效停车证、阻塞交通等均由物管处实施扣押,以维护停车场的秩序。

  3、违例处理

  1)在场内超速行驶,进入车库不开方向指示灯等影响交通指挥的,按规定处理。

  2)不能出示有效的停车证,企图或已经驶入车场,而无合理的解释者,按规定车主须缴付有关的费用后,方可让其驶离。

  3)乱停车位而无合理解释者或阻塞通道者,可按规则处理。

  4)对于运送易燃或危险物品的车辆可确定其所运送的物品是否属于条例所规定的危险物品,如属危险品须请其离开车场,在外起卸,免生意外。

  5)在车位范围内外放置物品,须加制止。

  6)进行修理车辆的须予劝止。

  7)将车辆弃置于车场,可书面通知车主限时驶离,逾期者给予处罚。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2

  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布置

  停车场内实行倒班工作制。分为停车场分管人员、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收费管理人员。其中停车场巡逻人员又分为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出入口辅助管理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停车场管理人员。

  二、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

  1、停车场分管人员职责

  1.1必须保持停车场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1.2视察停车场,熟悉停车场内的设备结构、操作系统等事宜。及时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保证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负责各班组之间、各岗位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监督、督促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管理。

  1.4合理处置停车场除事故处理、系统资源查阅和系统维护以外的简单故障处理。

  1.5停车场内的各种事故、系统使用故障等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异常工作情况,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6保护停车场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7随季节的变化,处理相应季节的自然灾害事宜的应急管理。(如:刮风、下雨、落叶、下雪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季节性管理)。

  1.8停车场人员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车场启动时,已经停放车辆的清点,并将清点车辆交与收费管理人员按照早晨7:00开始计时收费,并将清单签字交与执法管理人员。

  1.9每天下班或影响停车场使用的自然灾害天气来临前,对停车场设施的检查和保护。

  1.10履行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停车场巡逻岗人员职责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挥好场内的交通秩序,使行车通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2巡逻人员应保证每半小时至少对停车场巡查一次。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2.3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情况,保持现场并立即汇报。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4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看护好现场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2.5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2.6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非正常原因进场应有记录或通报相关环节管理人员。

  2.7停车场车位已满的,不得往停车场内放车。主动与入口刷卡人员进行沟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车场内放行车辆。

  2.8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维修、练车或清洗车辆。

  2.9巡逻岗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2.10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2.11负责停车场入口处辅助驾驶员领取停车卡或监督驾驶员自行取卡、刷卡。

  2.12协助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纠风事件。

  2.13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起降杆另一侧够一辆车辆停放,才允许放行车辆,以防止砸车。

  2.14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除规定不予刷卡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余车辆均必须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辅助人员对进场车辆严格把关,无刷卡车辆禁止入场(有刷市民卡进场的司机,应当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车辆)。入口禁止出车。

  2.15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2.16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车场收费岗人员职责

  3.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码登陆操作界面。根据系统提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按照系统统计金额开具统一的收费发票,准确无误地收取车位使用费。特殊情况不予收费的、系统显示没有记录、系统故障的时间及修复情况等情形,应记录到记录表中(记录表不得有涂改、破损等现象)。并对汇总和实际征收的费用的相关情况负责。做好自己的密码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误造成密码丢失或密码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费丢失的,由持有密码的收费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3按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现金及记录表的交接和各班组的交接。对出场的车辆收回临时卡,并对固定卡的信息核对(使用市民卡的司机,应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发现固定卡或临时卡的信息不符或有异议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4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3.5车辆非正常原因驶出、停车费计费不准确的、早晨7:00清点的车辆,需查明情况,并登记卡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记卡号及姓名、进出场时间、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后放行)。并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如有错误操作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3.6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3.7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如发生问题立即汇报。

  3.8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3.9收费人员负责收费岗亭及岗亭内的卫生。天黑或工作人员少的'时候,关闭岗亭门,保证自身及停车收费的安全。

  3.10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利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的停车卡进出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11交接班之前,对收回的临时卡全部进行清零处理。

  3.12对驾驶司机是残疾人的,告知停车场分管人员,共同签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以上停车场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被管理人员或他人发生口角或斗殴现象。如果因工作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因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原因,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视情节及影响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并由违反管理制度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承担全部的责任。

  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相关人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人利益的,一经发现,立即退回劳务公司,并扣除相应工资。

  二、各班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车场各岗位人员实行倒班制度。

  停车场内各岗位人员严格考勤管理,实行签到制。因办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停车场主管人员请假,履行请销假手续。考勤管理履行《车辆收费员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严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停车卡数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机内的)、查询停车场车辆情况、停车场情况等。上一班组在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或特殊情况,需要向下一班组交接的,必须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岗管理人员应该将本班次收费汇总、票据汇总情况,与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须有交接记录表,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交接结束后,将签有双方名字的交接记录表交由停车场主管人员存档。

  下一个班组工作人员未与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因无人管理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交接班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财务职责管理

  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日结。对接工作应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对接表。由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与收费岗管理人员每日交班时,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管理人员不得将停车收费金额交与执法管理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收费必须向当事人开具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统一票据如有丢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费岗管理人员按照丢失或不明下落发票面额之和进行赔偿。

  管理员如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收费或截留、挪用停车费的,一经发现,查明原因,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费的,应记录清楚,并将记录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仪容仪表管理

  1、着装

  1.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1.3、统一服装的配饰物应整洁、齐备。

  2、行为举止

  2.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2、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

  2.3、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4、注意个人卫生。

  2.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7、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政府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4

  (1)住宅区停车管理制度

  ①为了小区车辆管理安全有序,物业服务处依法循章对小区内车辆交通、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②根据小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正确指挥小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③巡防队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④门卫要坚持登记制度,对外来车辆要登记车号、车型,检查、登记放行。

  ⑤禁止载重车(5吨以上)、集装箱车、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住宅小区。

  (2)、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相关的.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3)、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小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4)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小区内摩托车(电动车)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A、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a、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b、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办理相关手续;

  c、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d、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B、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a、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d、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C、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员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华纳酒店内停车场

  第三条职责:

  (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二)车管员负

  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第二章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五条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第七条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八条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九条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十条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十三条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第十四条严禁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

  (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对进入停车场得所有车辆必须做好检查,登记,当面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将车辆门窗锁好。

  (五)告知客人随身保管好停车证,凭证取车。

  第十六条巡视:

  (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车管员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七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车主,同时逐级报告领班及部门主管和部门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岗亭制度:

  (一)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

  (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不许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三)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第三章收费办法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首x小时x元/次,超过x小时,每小时加收x元,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最高限额停车费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条优惠范围:

  (一)购买年卡用户送一个月免停车费。

  (二)x银座会所购买年卡x元/月。

  (三)承包单位:全部刷卡计费,优惠方式见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条免费范围:

  (一)住房客人等免费临时停放,在前台登记刷卡

  (二)经公司批准的免费长期停放客户,须办理免费id卡

  第二十二条结算方式:

  (一)临时停放:停车场收款员在出口处按电脑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并开具票据交予车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费用后开具票据,制作相应id卡交与车主使用。

  (三)承包单位:各承包单位每月需按刷卡机读数与电脑核对后的金额按双方规定时间向公司结算上缴停车费。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押金及工本费用:

  (一)办理年卡、月卡及免费卡(即id卡)的.车主须交一次性工本费x元。

  (二)各承包单位须交纳设备及停车费押金x元方可领取刷卡机。

  第四章收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监督管理:

  (一)停车场系统与财务部联网,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二)免费卡的审批、发放须经公司办公会研究通过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停车卡的办理

  (一)停车场保管车辆分id卡和临时停车ic卡两种方式,id卡车辆分按月、年收费及免费两种形式,ic卡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id卡,可到保安部办理,并与保安部签订车位租用协议。

  (二)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放id卡给用户,并收取工本费押金x元。

  第二十六条停车卡的使用

  (一)临时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发放临时停车ic卡,出场时主动交回停车卡,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二)若用户电子出入卡遗失,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电脑将删除所有资料。

  (三)电子出入卡不得转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盗,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第二十七条稽核规定

  (一)停车费收费人员,必须根据车辆电子收费系统电脑记录,如实打印出当班进出各种车辆明细表。

  (二)每个值日班次,根据车辆进出电脑计费明细表,分别签写“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一式两联,具体反映该班停车费收费及收卡的全面情况。

  (三)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及现金缴款单经收费人员签字后报保安部稽查员审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员,负责对车辆进出明细表,“营业收入”交班表,各具体项目的全面核对工作。认真审核车辆收费类型、标准、金额,各种优惠卡免费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营业收入”交班表,清收现金、银行进帐单。在“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上签字,一联自存,一联交停车费收费员保存。并将现金及时缴存公司财务或银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员每周将各班“营业收入”报表汇总,连同现金“缴款单”上交财务部审核。

  (七)财务部在审核保安部停车费收入汇总表后,并将盖章后的停车费“缴款单”一联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财务部编制“停车费收入缴款缴卡情况汇总表”,与保安部“营业收入”汇总表及停车费“缴款单”相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保安部经理、财务总监签字认可,当月停车费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6

  1目的:

  通过制定规程,规范保安员的交接班工作流程。

  2范围:

  适用于x广场c停车场保安人员交接班管理。

  3职责:

  停车场助理负责对保安员的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交接班程序:

  4.1接班保安员在接班的前10分钟,检查着装和所携带的`物品是否齐全,并对重点岗位进行工作布置。

  4.2接班保安员接班前,在《考勤签到表》上签到。

  4.3保安巡逻岗交接完毕后,接班人员到指定位置对车场统一巡查一次;

  4.4在岗位交接前10分钟,交班队员认真填写《值班交接记录》(附件8、13)记录时间并签名。

  5交接班注意事项:

  5.1交班保安员在交班前15分钟对自己的责任区再仔细巡查一遍,检查器材装备的状况;写清值班记录,

  5.2交班保安员将本班存在的问题、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转告接班人员;

  5.3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应把需要在下一班次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用器械等装备向接班保安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无交接保安员双方文字记录、签名的,发生问题时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5.4接班保安员未到,交班保安员不得下班;如果此时下班,发生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并按旷工处理。

  5.5交接班工作应快速有序进行,无特殊情况交接班不得超过10分钟(不得延长交接时间),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班人员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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