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2024-12-30 14:35:05 欧敏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

  一、组织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员会和会员会。

  二、财务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踌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员职责

  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2

  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教职工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教职工思想、文化、业务素质,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提高和发展。教职工会闭幕之后,对会作出决定、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为了保证校长负责制顺利推行,每学期发动教职工对学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关问题献计献策活动,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政议政。

  四、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至二次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学校干群关系,协助学校做好离退休教工的服务工作。

  六、教工活动室定期开放,安排专人值班,保管好活动用品,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七、配合学校行政做好校务公开日常工作,协助学校做好计划生育、教工的纠纷调解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3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会员退休离会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纱);

  5、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七、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八、活动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行政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元旦)组织一次活动。

  九、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4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权利,健全职工代表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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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全民代表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建设职工之家”报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听取积极分子、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④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向行政、教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⑧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分工会主席会

  1、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两月一次。

  2、会议内容:

  ①总结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②学习、传达、讨论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

  (四)工会办公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

  2、会议内容: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加强配合、布置日常工作。

  (五)工会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参加行政部门的政治学习。

  2、每周星期六下午工会干部个人具体业务自学,也可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报刊杂志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分工会再次征求分工会委员,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提交校工会讨论。

  ③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各分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报校工会,并完成填表、上报工作。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各专业组长,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予先上报校党委。

  5、分工会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修订制度、组织情况和重大活动,要及时报校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校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校工会负责培训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②分工会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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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7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名单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名单,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尚德明理健康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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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5、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推行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六、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学校校长投诉,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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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镇中心小学民主评议学校班子成员公开制度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党政办公室

  主要公开内容: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委安排的.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学校中层以上班子成员的工作要求,学校党支部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公开制度》如下:

  1、按照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一年一度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内容要求,并结合自己岗位的实际,每位班子成员必须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廉洁情况,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写出书面发言材料,接受校教职工的民主评议。

  2、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教职工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工作。学校党支部、工会、人事配合上级组织部门组织好全体教职工听取班子成员中党政正职的述职发言,座谈交流。

  3、全体教职工认真听取党政正职的发言后,要认真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从大局出发,从学校工作出发,对每位班子成员从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情况,给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做好民主测评工作。

  4、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工作,不要心有余悸,不敢大胆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办事要公道、正派,不滥用职权,要清正廉洁。

  5、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结果,要发扬成绩,纠正不足,进一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6、一年一度的民主测评结果将在校党政例会上进行通报。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8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9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其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⒋坚持每期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⒌经常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定期开展会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

  活动,加强会员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教育教学及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⒍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

  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⒎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尉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⒏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教职工每期或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⒐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教职工每年评议一次

  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依据之一。

  ⒒协助地主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⒓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帮助农村教职工家属扶贫致富,出点子,找门路,进行科技扶贫宣传,帮助教职工下岗家属再就业。

  ⒔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⒕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⒖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⒗每个工会会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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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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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后施行。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 、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2

  教育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政治团体,是代表教育界的特殊产业工会。

  一、学校工会在校党委和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在校长负责制体制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加强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提高教职工素质。

  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准备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密切同广大教工的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及时正确地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善解决。同时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和自下而上的工作的正确结合,真正成为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五、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六、坚持“业余、自愿”原则,开展健康、有益、小型多样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办好“教工之家”,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求实效。

  七、做好女教职工工作。教育她们“自尊、自信、自主、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教育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女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协助行政做好女教工的劳动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切实关心青年教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他们尽快成长,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繁荣争做贡献。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有关设施器材。

  十、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搞活工会小组工作。用吸引疏导的方式在会员中开展教育活动。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关心离退休人员。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3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员会全体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学校工会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会或会员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问题提出工会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会,通过教职工代表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实施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4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学校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教学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开展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一、工会代表大会制度

  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我院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院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院工会委员。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学院工会工作委员会由工会主席1名,委员2名组成。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工会委员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学院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女工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会代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教职工入会率达100%。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3、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院民主评议工作,吸收合理化建议。

  4、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四、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院党政文件、指示、通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五、活动制度

  1、重大节日(“三八节”、 “教师节”)要组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

  2、每年一届的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赛等。

  3、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工会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会员活动。

  4、配合组织教职工一年一次身体检查。

  5、对生重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六、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七、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1、院工会委员会除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发出简报,并形成制度。

  2、院工会委员根据各自分工,按照院工会安排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工会委员会。

  3、各分工会应制订执行工会工作计划的措施,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5

  为推进城区工会改革向纵深发展,发挥镇(街道)总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的作用,更好地推动工会工作落实,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兴宁区工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镇(街道)总工会的职责

  (一)负责指导辖区内“两新”组织和村(社区)的工会组建、换届审批以及组织管理工作。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由城区总工会批准建立的企业工会组织,仍由城区总工会负责管理。

  (二)负责指导辖区所属基层工会的会员发展、会员证的发放及会员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文体活动,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

  (四)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健全并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制度。

  (五)建立健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推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

  (六)监督辖区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七)动员和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

  (八)负责所属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九)组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等活动,负责调查、审核辖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建立并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积极开展职工帮扶服务工作,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十)做好基层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指导企业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管好用好工会资产。

  (十一)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加强对本级及所属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保护好女职工特殊权益。对基层工会的“职工之家”、“爱心驿站”等场所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人员配置

  按照《南宁市兴宁区工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相关人员配置,即镇(街道)总工会设主席一名,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由各镇(街道)在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配安排。

  第三条经费保障

  (一)上级工会补助。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总工会对镇(街道)以及社区的工会工作经费补助标准,城区相应适当配套,落实镇(街道)总工会日常工作经费。

  (二)工会经费收入。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以及会员会费在开展服务职工活动后所结余的经费,可适当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三)工会专项工作经费。上级工会开展专项重要活动,需要镇(街道)突击落实完成相关任务时,安排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

  (四)行政补助。镇(街道)总工会开展各项活动,经费不足时,可向同级行政申请专项活动(工作)经费补助。

  (五)税务代收回拨奖励。由镇(街道)总工会动员辖区非公企业(除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缴费的企业外)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经市级以上总工会核算回拨给城区的经费,全部奖励给相关镇(街道)总工会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六)其他收入。接收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

  第四条本规定(试行)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试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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