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要以《守则》、《规范》、《学生安全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3、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4、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5、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7、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9、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2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各部门鉴定安全责任书制度如下:
1、原则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四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召集。记录完整。
2、学校在校组长、行政及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经常性提醒督促学校各部门进行安全防范,布置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采取逐级鉴订的形式。每学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与学校安全分管领导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4、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5、后勤负责人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门卫负责人鉴订责任书;年级组长与各班主任鉴订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3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开学初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3、每学期必须对各安全分管负责人,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4、每一教师自觉积极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安排,完成好本职工作。
5、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实行每一时段每一环节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任务。
7、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马上上报教育局、公安局、学生家长。
8、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9、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让学生顶替劳动。
10、加强与公安部门,邻近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1、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使家长做好非正式上学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4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每次安全例会由校长或学校安全负责人主持,全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也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2.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
3.分析学校安全形势;
4.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
5.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研究疾病预防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等问题。
四、每次安全例会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每次安全例会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5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 波 副组长: 冯卫东、伍贤贵、余兆金 成员:徐祖良 尚文杰 唐国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泽林 龙维彬 张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6
为了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校产,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护校值班表,要求护校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护校,确保校舍安全,并做好护校记录,有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2、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校舍,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3、教室的灯头,插座不准学生触摸,应用电教设施时,教师应亲自动手,不能让学生帮忙。
4、课间活动,体育课间严禁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玩危险玩具。严禁在任何场合玩火。
5、不准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6、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注意过行人和车辆,放学时要排好路队。
7、校园内的树木,花草,篮球架等禁止学生攀登。
8、严禁乱买一些不卫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7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8
1、本资料室只对教师开放,逐步做到提供教学、科研、群体竞赛、设备更新等方面书、刊,为教师的业务提高服务。
2、本室资料全部采取登记借阅的办法:
(1)、凡借书刊(包括期刊合订本)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一周。
(2)、凡借期刊、杂志类,只限当天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借阅,一律不准拿出办公室,(特殊需要经批准后方可借出)。
3、爱护书刊,严禁勾、批、折迭和撕页等,一经发现按学校图书馆管理办法处理。
4、资料员每天要认真办理登记借阅手续,资料室内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喧哗,要保持肃静,对于违背者,资料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主任进行罚款。
5、罚款规定:
(1)、凡未经批准拿走书刊者按天数累计罚款(一天罚款100元)。
(2)、丢失书刊者,按原书刊价三倍罚款。
⑶、对于在资料室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对于不爱护书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5元。
(5)、被罚款者要主动向资料员交款,否则由工资或奖金中如除。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9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行政人员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5、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6、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本校学生应按规定出入。
7、各班要经常利用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班级内、校内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值日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并逐级上报。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0
门卫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员、物资进出的唯一通道。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学校通讯联络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学校门卫须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后,持证才能上岗。
二、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三、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让家长来访接待室或门卫室等候,用电话联系后由学生到接待室或门卫室带领入内。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对需出门的基建维修物资,私人从学校购买的物资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出门证明许可方可放行。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和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九、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
十一、认真负责做好收发、通讯联络工作,外来邮件要妥然保管并及时通知收件人领龋汇款单、包裹和挂号信须办理领取手续以便备查。
十二、放学后要巡视校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晚间要巡视校园,发现异常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十三、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1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大营希望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学校领导组织老师对校舍、校产、消防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7、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8、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让家长来访接待室或门卫室等候,用电话联系后由学生到接待室或门卫室带领入内。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9、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和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10、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及门卫的同意方可入内。
1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尽量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学校领导联系,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12、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值日教师及班主任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防护意识和保护措施。
5、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6、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7、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8、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9、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和班级。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四、课间安全:
1、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严禁攀爬窗台、楼道护栏、校门、花墙等校内高处危险设施,严禁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2、严禁教师组织学生从事安全和能力承担之外的班级工作,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踩踏在窗台上擦二、三层教室朝外的玻璃,严禁学生在桌凳上走动。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触摸电源插头、插座、电扇开关等带电物体。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班级的电源、电器有无裸露、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电源、电器等带电设备。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园,不燃放烟花鞭炮。
5、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允许,
任何学生不得私自与陌生人接触、不得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物、礼品或随陌生人离校。学生在校期间与陌生人接触造成后果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一般情况不允许带零食入校,严禁在校门口购买食品。
7、保证各种活动安全,班主任以及课任教师要与活动的组织者做好活动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或停止活动。
五、安全责任:
1、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预防和制止各种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如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逐级上报。
2、学校每学期都要层层制定和签署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人。为确保本细则顺利实施,把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和事故处理。
3、对年度内班级和个人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能评选各种综合性集体荣誉,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2
遵照市局和县教科局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深入开展全校师生共同参加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搞好学校的各项工作,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创建安全、卫生、文明的校园。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取得良好效果,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布置、检查、实施,保证活动的质量。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规范师生的行为,保证效果。
二、提高认识,责任到人:
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z教科局(2005)35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看到此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上下一心、全力以赴,搞好此项活动。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不同层次的整治重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专项管理,常抓不懈,既看过程,更重效果。
三、全员参与,措施到位
此次活动全员参加,具体措施如下:
1、按照教科局方案整治步骤,分阶段进行。
2、借此机会,促使董事会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
3、认真开展防火、防电、防雷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疾病、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以不同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争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不断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增强师生的应急能力。
4、学生在校上课时教室后门全部打开。教室、宿舍、校园卫生检查检查形成制度,并与班级量化挂钩,及时公布,定期评比。
5、把安全工作视为第一要务,天天抓、日日讲、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搞好此项工作。
7、加强对师生的广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8、成立安全巡查小组,加强督察。
9、聘请司法工作人员,为师生作专题报告。
10、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并将其纳入学校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使全体师生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确保学校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3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护技能;及时排除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学校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与乡、村及派出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以上任务、方针和原则,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具体工作由总务主任分工负责,成员由值班人员、值周教师及班主任组成,根据学校安全责任书中具体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师负责日常护校工作,按时开关校门,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果由于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且要以经济损失10%的金额进行处罚。若坚守岗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处理。
四、值周领导、教师务必于上课前三十分钟到校履行职责,负责本周的作息时间、升降旗、卫生工作、校园内偶发事件。每天放学督促学生整队离开校园,检查教室是否关好锁好,是否有学生逗留。课间及课外活动巡视管理学生,防止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对进入校内的闲杂人员要及时询问,督促其离开校园,如不按规定操作,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每周在升旗活动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活动内容有记载有资料;对中途离校或当日不到校的学生要及时追踪了解,家长取得联系;经常性的检查门、窗、桌、凳、玻璃,电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中午、下午放学要组织本班学生关好教室门窗,送学生安全离校;教育学生不要吃过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学生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和报告工作;做好灾害性天气时学生离校回家工作;每月将安全排查月报表上交工会处。
六、上课教师每天上课时检查学生是否到齐,对缺席学生要询问原因,及时协同班主任做好处理工作;在班主任请假期间在该班 任语、数课的教师为代理班主任,责任同班主任安全责任内容相同。
七、幼儿教师负责好幼儿在校期间的一切活动,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每天所吃零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灾害性天气,协同家长使幼儿安全回家;对幼儿园内设施要经常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儿的一切活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做好对幼儿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
八、总务主任经常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定期(三周一次)查看校内一切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校外周边设施每月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有关人员和部门,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园周边经营摊店情况,是否有不利于学生安全的商品和过期食品出售。
九、学校每学期安排第一周和第十二周为安全教育周,内容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而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座或观看安全教育录像或图片。
十、远程教育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人员,要按程序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值班人员每晚查看两次设备教室门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师把门头窗开启一定缝隙,防煤气中毒,同时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并教给学生一些预防方法及自救常识。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4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5
1、全体教职工务必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电脑室、图书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职责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个性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6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楚州实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负责后勤的校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总务处要经常对家属区进行检查,提醒所有住家户注意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安全。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教工集体宿舍要确定安全、卫生负责人,定期评选文明安全户。
二、教师安全管理:
7、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8、值日教师每天要提前到岗,负责检查,疏通放学路队和中午学生的.午休及活动。
9、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10、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11、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2、校医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3、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4、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5、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斗鸡,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6、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17、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8、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保障我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校园安全工作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各负其责、标本兼治的方针。
第三条学校安全科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条校园安全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责任部门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过程中。要主动争取公安、安检、
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支持,促进他们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卫生、饮食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校园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四)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五)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六)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消防、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七)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卫生状况,争取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多方支持,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制止、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生安全,确保无安全隐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的建立;协助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并与学校分管处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积极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及时和定期对校园及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各功能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建立校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及后勤人员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学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间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演练。
(五)教务处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和特殊心理学生的安全档案,并制定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坚持每日两次对全校学生的到校情况进行查询;坚持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查堂记载,确保课堂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于学校组织的重大教育活动,事前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都要按要求进行逐级申报、审批和事后汇报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和校内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以及专项治理工作。
(六)德育处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进行消防自救、校园逃生、校园突发事故疏散等专项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负责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履行课间活动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和上下楼梯有序进行;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有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协助班主任科任教师做好家庭联络工作和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卫生教育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和校内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以及专项治理工作。
(七)班主任教师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学生每日缺勤记载,发现无故缺勤学生,在一小时内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和特殊心理学生的安全档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防骗、防雷击、交通、用电用气、食品等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携带危险器物进入校园,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都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经常检查教室、桌椅、插座、照明、风扇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科任教师为所在课堂的主管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学校课堂教学安全工作职责,依法执教。实施课前点名制度,发现缺勤学生,迅速查明原因;有危险的实验课等要实施课前安全教育,并体现在教案上;精心组织课堂教学,保证课堂教学有序进行,妥善处理课堂上发生的意外事故。全面关心学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类人员职责
(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防范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定期消毒制度
(七)安全知识教育制度
(八)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九)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报告制度
(十三)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值班制度
(十五)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十六)门卫制度
(十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校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以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学校预防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治疗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年级部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一条建立台帐制度。学校安全科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必须在每天的校务安全日志中详细记载日常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校务安全日志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校长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寒暑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调休、因故批准提前放学、冬夏作息时间变更等安排必须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并保留家长回执。学校每日必须规定确切开关校门的时间,教育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来校或离校,严禁过早地来校或过迟地离校。家长的接送车不准进入校园。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建立特质生档案制度。学校通过组织召开新生家长会,向新生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履行监护人职责,要求家长及时将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情况告知学校。各年级部应当在开学一周内完成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档案的建立,如:心脏病、肝病、癫痫病、脑瘫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新生入学后要及时进行体检,家长应按要求提供有资质医院的体检报告,从而准确掌握每位学生存在的疾病以及不宜参加的体育项目。制作学生身体特异情况告知表,年级部应当将副本送达该生班主任、体育教师及其他任课教师。必须告知家长不得隐瞒孩子的特定疾病,否则责任应由监护人负责。
第十四条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情况向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学校发生重大损失的、特大的、群体性的以及危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局,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教育局,不得有意隐瞒事故。
第十五条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十六条校医务室要按照有关法规,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未经市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集会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安全科要制定集会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会议发起部门领导、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三)学校应制定学生集会、做操上下楼梯线路、顺序图,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强化训练到位,在楼梯口要有值日教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行政值班人员要在当天的校务安全日志上将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载,确保学生进出、上下楼梯有序,严禁挤压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在活动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二)师生外出活动需报请经区教育局审批。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五)任何外出活动都必须在出发前,对参加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活动中的任何细节或可预见的问题都要作周密的部署。
(六)活动前必须在学校将学生集中统一出发,活动结束以后必须将学生集中统一带回学校按时放学。学校在活动期间,要严格实行带队教师安全负责制,严格实行方案所规定的责任,严禁脱岗离岗。
(七)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第十九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室内外体育器械、体育设施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及卫生标准配备,必须向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新器械、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后可投入使用。教师必须在上体育课之前对器械与设施设备进行检修。
(二)体育组对体育课、大型集体活动(如运动会、长跑)等制定系统完善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每年九月底为运动会的时间,运动会期间学生的管理按照日常管理实施。
(四)体育老师应当明确所带班级学生的身体状况等,对特殊情况的学生,要按照特殊情况照顾的原则区别对待,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六)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特别是组织学生进行中长跑项目或其它剧烈运动,更要组织部分学生做好保卫工作。
(七)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学生必须穿运动服、球鞋,严禁女生穿高跟鞋。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领导带班、中层领导、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制度,不生产、不经营、不携带不合格的餐饮饮品,坚决杜绝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原则上不出售食品,坚决杜
绝出售不新鲜的和“三无”食品,校内小卖部要纳入学校管理,规范经营。
第二十三条门卫管理。安全科要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门卫由专职保安担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设施管理。安全科长要认真落实每月25日安全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其他相关部门。配电房、财务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安装防护设施和报警装置,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项目施工区与教学区必须隔开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五条消防管理。安全科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第二十六条校车管理。学校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坚决杜绝校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第二十八条周边管理。安全科要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对周边违规摊设点、200米以内的“三室二吧一厅”等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要向米东区公安局、东路派出所、北苑社区、区文体局、工商局举报,积极争取他们的帮助。
第二十九条学生使用交通工具管理。未满18周岁学生不得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学,对学生进行劝阻无效的,可以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说明其危害,联合米东区交巡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第三十条医务室管理。学校医务室人员要与米泉医院或最近的正规诊所经常保持联系,一有病情及时沟通,并商定采取的措施。医务室人员不开处方药,不挂点滴,遇到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疾病,要及时联系家长,情况紧急的要组织教师送患者前往医院治疗。校医务室人员必须时时关注本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认真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完善门诊日志等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设施管理。学校的教室、电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及课桌椅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17226-1998)和《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7792-1987)。学校还应对代购的校服、运动服严格把关,应在市教育局核定的厂家之中选购。
第五章 安全教育管理
第三十二条安全教育管理。德育处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对学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的其他事故和事件。学校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并在开学初、学期末、节假日前、“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要求每学期安全教育达到10个课时。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熟悉学校环境,了解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德育处、各年级部要承担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主要包括:纪律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暨青春期性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设施安全教育、上下课安全教育、体育课安全教育、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
第三十三条纪律安全管理
(一)德育处、各年级部应加大对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参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标准,要通过不断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养成良好习惯。
(二)德育处要及时修订下发《学生手册》,公布学校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重点向学生说明学校考勤和请假制度。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不旷课等,强调有事请事假、无事不请假、放学后要按时回家等等纪律要求。
(三)各年级部、德育处对于不遵守、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要以教育为主,也可通过个别谈话、联系家长等形式促进改正。对于行为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经多次教育未果的,可参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十四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校刊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常识,设立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
(二)要教育学生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从我家人做起”的意识,并进行“小手拉大手”活动,提倡家长在校门口文明行车、文明接送。
(四)学校文明礼仪示范岗要担负起交通协管员的职责,进行文明交通的劝导工作,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师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切实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文化的范畴。
(五)安全科每学期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上两节法制课,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六)学校更要加强对乘坐公交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条游泳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处、各年级部在春季未至秋季初(4月底至10月未),要通过游泳安全专栏、班刊、校刊、手抄报、绘画作品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游泳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私自或结伴下海、下湖、下河游泳的危险,并教育学生游泳基本知识、自救自护以及溺水现场应急措施等。
(二)学校要在寒暑假、“十一”黄金周等凡超过三天长假的假期前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并收齐回执单存档。有义务告知家长注意孩子在家的活动去向,严防孩子私自前往无人看护的水库等水域游泳。
(三)各班级也可开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由学生们共同参与反私自下水游泳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消防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消防器械的使用性能,标明安全疏散通道,防止消防器械老化、失效,严禁安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始终保持校内消防器械材性能良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二)学校要不断完善消防逃生预案,周密、动态地制定逃生实施方案。要把防震减灾逃生演练与消防逃生演练结合起来,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暨防震减灾逃生疏散演练,并不断总结经验,缩短疏散时间,讲求实效。
(三)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师生消防培训,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消防大队官兵来校讲课,培训时要操作灭火器,特别是食堂、实验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都是消防员,个个都是逃生能手。
(四)学校要在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与秋季火灾易发期期间,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并结合当年有代表性的火灾事故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也可开展“我和消防”征文、绘画、手抄报等比赛。
第三十七条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处、年级部要利用班(团)会、校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校内设置食品卫生宣传专栏,普及卫生知识,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卫生的饮水,并根据各个时期的卫生防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学校要根据各季节特点,有安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易发肠胃病、传染病、皮肤病等知识的教育,要坚持晨检制度,教育学生做好自身卫生防疫工作。
(五)学校要制定班级卫生公约、校园卫生公约,提倡人人讲文明、讲卫生,逐步养成“人人讲卫生,卫生从我做起”的良好习惯。要定时进行校内卫生大扫除、大消毒,不留卫生死角。要保持校园整治、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学校每周要进行班级、责任区、宿舍卫生评比,对于完成卫生任务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学校应经常教育学生不食用、不饮用“三无”和变质腐烂或过期的食品,经常教育孩子在家也要打扫房间或拖地板等家务劳动。
第三十八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一)年级部要对单亲孩子、父母离异孩子、留守孩子、外来工子女、学习困难、有暴力倾向等特殊学生进行摸底建档,可继续实行德育导师帮教制度。要特别关注这些特殊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异常行为苗头,做到早关注、早预防、早帮助。
(二)学校要坚持正常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安排专业教师负责。学校要保证一定的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
(三)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程。
第三十九条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学校组织学生春秋游、大型庆典、运动会、社会实践以及职教学生实习等活动,必须严禁一切没有经过申报、审批,没有做好充分出发前准备的外出活动。活动前要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四十条校内设施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要在配电房西围墙,设立“严禁攀爬”等安全警示语,定期检查高处物件,出现松动要及时拆除或采取加固措施。
(二)学校在组织学生集队、散会、升旗、上下学时要提早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走,保持安静有序,每班双列队行走。规定走廊、楼梯上下行走路线,教育学生不推不挤不跑靠右行,不攀着扶手往下滑,不着栏杆往上跃,不在楼道跳和玩等。学校要在大型活动时制定班级进退场线路图并多次组织演练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坚决杜绝没有周密安排疏散路线的大型活动。
(三)在所有通道处安装应急灯,教育学生晚间如突然发生断电时,要保持冷静,不慌不忙有序上下楼,以免发生踩踏。
(四)教育学生不带尖锐、易燃易爆,危险玩具、物品进校园。
第四十一条上下课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在上课期间,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门房值班人员擅自脱岗或离岗。实行“谁上课,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对无故缺课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向校领导汇报,一时联络不上的,要通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争取多方协同查找。对于经常无故旷课的学生,要以《告家长书》或个别访谈、家访等方式告知家长,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上课期间严禁学生私自离开教室前往食堂、宿舍等其它地方,当班任课教师发现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报告。
(二)认真执行学生请假制度,课间有事离校要经家长向当课老师请假,班主任同意后把请假条留在门卫存档,方可离校。
(三)学校在放学后,班主任教师必须关注全校学生的离校情况,不许学生私自留校,教育学生要按时回家,不在校园、路上或周边店铺(含游戏厅)等处逗留。
第四十二条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教育管理
(一)各班主任、各办公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校内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应急灯、煤气管等电气设备,发现绝层损坏或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食堂、库房、实验室、电脑室、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
(二)学校的配电房要实行全封闭管理,防止小动物进入,预防短路。教育学生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配电房、变压器等要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学生攀爬。
(三)学校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四)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五)学校要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伤、砸炮、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进校,要教育学生逢年过节时不可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六)用过的废纸,旧书本,打扫的树叶等,不要随便乱烧。
(七)学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专门库房存放,采取双人双锁保管,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更不能允许学生私自存放。
第四十三条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
(一)向学生经常进行预防地震、洪水和自救常识的教育,介绍地震、洪水的特点,教育学生在地震来临和爆发洪水时不要惊慌,更不能乱跑,要听从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
(二)要定期的进行预防地震和洪水的演练,配有专人负责。
(三)学校应建立预防紧急预案,分配给教职工具体的应急任务,校长统一指挥,临阵不乱。
(四)学校要提前选好疏散路线和紧急躲避地点,让每名学生都知道,并准备好必要的营救物品。
第四十四条网络安全教育管理
(一)学校要教育学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三室二厅一吧”,如发现学生进入这些场所,学校可向文化稽查大队或“110”举报。
(二)学校要教育学生,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住址、学校、电话号码和相片等在网上告诉其他人。不要在聊天室或QQ、BBS上散布对别人有攻击性的言论,也不要传播或转贴他人的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内容,不和任何网友见面,不要浏览“儿童不宜”的网站或网站栏目。
(三)学校要教育学生,在父母同意的前提下,适当控制上网时间,一般每次不要超过1小时。
(四)学校要提倡绿色上网,文明上网。信息技术教师要引导学生浏览一些有益的网站。建议学生寒暑假期,到爱国主义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等等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去处参观学习,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
第四十五条学校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涉及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教师的行为准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教育。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处罚。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伤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要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奖励与责任
第四十六条学校每年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造成师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按评优“一票否决”处理,直接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为“不合格”等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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