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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
(一)、为确保公司安全平稳供气和用户安全用气,在天然气输配系统和用户用气过程中,出现突发安全事故时,能迅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进行抢险维修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任何人不得在抢险维修工作中各行其是,自作主张。
(三)、抢险维修值班人员,一律应在值班室待命,不得无故脱岗外出。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同样有参加抢险维修工作的义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推卸。
(四)、抢险工程车必须作到车况良好,值班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任何人不得用于与抢险维修无关的事。
(五)、用于抢险维修的工具、设备、灭火机应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必须保证抢险、急修工作的需要。
(六)、抢险维修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按调度指令或现场负责人的要求进行处置。在尽快的'时间内完成抢险维修任务。
(七)、抢修维修人员应佩带职责标志,到达险情现场后,应根据天然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并要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八)、进入警戒区内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九)、管道或设备修复后,应进行全面检查,以防天然气窜入夹层、烟道、地下管沟及建、构筑物内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十)、当险情或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抢险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并要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险情或事故原因和消除隐患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清楚后方能撤离现场。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
一、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二、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三、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四、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五、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六、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七、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八、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九、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后,生产单位向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程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检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检修负责人向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十、禁止对下列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1、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
2、没有卸压的设备、容器、管道。
3、没有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
4、没有彻底有效切断电源的设备、容器。
5、没有放尽酸、碱物质的设备、容器。
6、没有办理检修许可证的设备容器。
7、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
8、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设备、容器、管道。
9、检修项目没有安全负责人。
10、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检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不得超过如下规定:
1、一氧化碳小于30mg/m2,氨小于20mg/m2,硫化氢小于10mg/m2,其它可燃气体:甲烷小于0、5%。
2、在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工作的检修人员,应与生产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3、作业场所应备有良好的有效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
4、作业时应同设备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联系,随时准备应急工作。
5、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定时分析空间气体成分,若超过规定浓度,应采取有效措施。
6、检修人员应派专人监护联系,并规定联系信号,发生意外立即撤离现场。
7、进入塔罐设备检修,一定要按照工程部颁布的“八个必须”进行。
8、检修临时用的行灯,应采用小于36伏的安全行灯。进入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应采用12伏安全行灯,要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要进行接地。
十二、检修中应注意事项
1、检修用的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具要符合安全规定。
2、起重设备只准由合格的起重人员操作。
3、机械设备上电器部门发生故障时,必须由电工来检查修理。
4、凡用水、封切断气源的设备,必须指派专人检修,防止断水,发生事故。
十三、检修后的安全检查
1、检修项目竣工后,检修单位要认真作过细的检查,以防遗留物在设备管道内。
2、检修结束后,生产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查所有盲板、阀门,该切断的.是否切断,该连接的是否连接,确认无误时方可试车。
3、检修后的设备、容器、管道,经过试压、试漏后的积水必须排除。
4、检修结束后,经试车合格,投入生产系统时,应与生产指挥系统取得联系。根据调度室的开车指令,投入生产。
十四、安全置换规程
1、停车检查时,各车间应提出置换项目,工程部应作出置换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停车置换。
2、为确保检修安全和进度,各检修设备、管道必须按时置换合格,严禁有余令和死角。
3、置换过程中取样分析的样气,必须有代表性。
4、设备、容器用惰气置换后,检修人员要进入设备容器检修必须要用空气对设备容器进行置换,直到设备容器内的氧含量大于20%以上,方可进入检修。
5、在有沉淀存在的设备、管道,必须用水或蒸汽清除,直到确认无可燃、可爆,有毒物质存在的危险后,方可进行检修。
6、个别确定无法进行彻底置换的设备或工作场所需要进行检修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证,经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5
1、车间要整洁,严防灰尘飞扬伤害机床导轨等影响精度。
2、机床保险丝爆断时,应立即拉下开关,以防烧坏马达。
3、操作机床工人一律不准戴手套,衣服要扣好,捆紧袖口。
4、车间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5、车间内禁止赤脚,赤膊和穿拖鞋。
6、机床上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
7、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气安全基本知识,并执行其中规定事项。
8、所有机床电器设备必须定期通知电工进行检查。
9、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第三条装置停工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第四条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装置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第五条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机动处、质量安环处审查合格,同时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第七条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八条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2、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4、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5、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6、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第十条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物料的进出等,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且开工后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第十二条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锁挂签做好能量隔离。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
第十三条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及三废的处理设施,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
第十四条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9%~23.5%(体积)。分析合格后应加盲板与系统隔绝。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底部人孔。打开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溅喷伤人和人孔盖螺栓伤人的措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第十六条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它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封死盖严,明沟、暗井、地面、平台及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压缩风互串。
第十八条装置全面检修开工,必须经公司检修指挥部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具备停工检修条件后,方可进行。
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的条件是:
(一)装置停工工艺处理全部结束并达到安全动火条件,有退料、置换、分析的记录;
(二)有盲板流程图及其盲板登记表;
(三)符合上面的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条要求。
(四)风险评价和消减措施应符合《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暂行)》要求。
第十九条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做到安全着装。每个装置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器具、设专人保管。
第二十条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检修中必须严格用火、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使用高压水枪作业,必须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停工检修期间,厂区消防道路必须保证畅通无阻,消防水和消防、急救装备必须处于充足和完备好用状态。
第二十三条检修期间不接待参观、实习人员,实行24小时厂区专人巡逻检查,关键设备、要害部位应建立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四条检修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一)检修使用的设备、材料、化工料等物质都要整齐有序地存放在适宜地点;
(二)检修更换下来的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金属设备、管道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三)检修更换下来的设备、管道、阀门、废旧物质及工业垃圾等,要及时清理、运出施工现场;
(四)检修时,各种射源要妥善处置,做好防护或设警戒区,严防射源伤人;
(五)检修时,不准碰砸篦子板、走梯、护栏及电缆;不准以工艺管线作为通道的基础,必要时应设垮线桥通行。拆除篦子板后的孔洞要布置警示和围栏,防止人员坠落,工作结束要立即恢复;
(六)对容器、管道、设备等进行水压试验时,必须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校正的压力表安装在易观察的部位上。所有的紧固件都应紧牢,一般情况下不准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特殊情况,使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时,须经试验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七)施工作业不应将生产设备、管道、电杆和建、构筑物作为钢丝绳承力的地锚,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
第二十五条安全、消防、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拟定安全措施;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其它违纪行为。
第二十六条气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处于备战状态,备好急救药品、器械、车辆及救护人员。
第二十七条检修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与生产双方应严格交接手续,检修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在确认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结束,安技装备复位并检验合格后,由检修所在单位组织对装置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达到开工条件时,方可进入生产开工准备阶段。
第二十八条装置开工要制定开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单机试运、气密试验、气体置换和安技装备的调试的程序、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二)化工料、公用工程的引入方法、程序;
(三)开工程序、范围、工艺参数;
(四)开工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设备,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气体置换;应按盲板流程图逐个抽出盲板,并进行复核。
第三十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储罐、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通讯、照明、安技装备要全面检查处于完好;凡需要进行试验的设备、仪表都应试验检查合格;安全联锁都应进行实际联校,以确保装置开工生产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检修中新上的技改、技措项目都必须有相应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并向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公布,做好培训。
第三十二条装置开工,应按开工方案执行,服从公司调度统一指挥,检修单位应对其检修项目派驻“保运”人员,及时处理故障,保证正常运行。
第三十三条开工前进行系统氮气置换要按开工方案进行。装置接送化工料时,要注意检查,防止跑、漏料;引入蒸汽要做好管道、设备的预热、排凝,防止水击损坏设备。
第三十四条装置开工正常后,组织生产检修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
第三章维修管理
第三十五条检修计划必须在设备管理平台进行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六条日常维修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作业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作业许可证”,明确维修内容和技术要求,并对工艺过程可能产生危害进行识别,针对存在风险提出相应生产工艺削减风险措施并组织落实,分别在“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的相应栏内签字(栏内提出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在空格内补充)。
第三十七条维修单位根据维修所在单位提出的维修内容和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对维修作业过程进行现场风险评价,提出削减风险措施并组织落实(栏内提出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在空格内补充)。
第三十八条检修结束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共同对维修情况进行验证,确认无误后进行试验,达到标准要求,双方共同在“验收意见”栏内签字。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机动处负责解释。
第三二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7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周检查与维护
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卷筒和滑 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2)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5)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6)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7)检查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8)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9)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10)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11)对齿轮进行润滑。
12)检查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3、每年检查与维护
每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检查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2)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3)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5)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6)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8
1、操作前,应按所使用工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准备工作,如果使用电动工具须戴好绝缘手套、戴好工作帽。
2、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3、调试或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螺栓紧固情况以及电、油、汽等,并空载试车检验后万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修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埋,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5、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使用工具脱落或铁屑飞溅造成的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耍注意相互照应协调配合
6、吊拉或搬运重物时,对吊拉及搬运工具
7、(如吊钩、滑轮、手拉葫芦、钢丝绳、卡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否则不能超重吊拉和搬运。
8、高空作业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他地万,安全带应扣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随手往下面扔东西。
9、采用梯子蹬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必须设人看护,梯子摆放斜度要合适,人字梯中部采用结实的牵绳拉住。
10、蹬高作业时,不要在电线下面或上面操作,在平台上应设立栏杆。
11、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12、在进行设备、机器维修时,应先检查电源、水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末切断时,严禁作业,必要时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放水”警示牌。
13、工作场地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14、清洗零件时,严禁烟火,严禁其他明火作业,废油要倒在指定的容器内,定期回收处理,不准倒入水沟或工作场所。
15、禁止在有压力的各种容器或管道上进行修埋工作,修埋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输送管道时,应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好,切断气、液来源清除余气,采取防火、防暴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16、在递接工具材料时,严禁投掷,起吊设备和物件时,禁止人在物体下面站立和通行。
17、在地沟或暗处操作,要有足够照明设备,灯泡电压在36伏以下并要求二人以上协同工作。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9
目的:
为了保障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提高生产效率。
范围:
本厂各类生产使用设备。
内容:
一: 设备的管理
1. 部门厂长对辖区部门各机械、电气等各类设备全面负责,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各类设备全面负责。保障其正常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不能解决之问题由部门厂长协助解决。
2. 当班管理员对正在投入使用的设备全面负责,
3. 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要求使工人务必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是指: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 由各部门建立部门设备管理台帐及档案,特种设备并报安监办必须建立全面管理档案。
5. 部门内使用各类设备,每周必须检查一次,特种设备必须每班次对设备检查一次;一般常见问题由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排除。
6. 对本部门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主管并开请修单,申请专业人员维修。
7. 维修人员凡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或危险检修的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证。
8. 机械设备及电气等各类设备均由机修部专业人员或外发进行检修。其它一切人员不得检修。
9. 设备的检修必须定人、定时、保障质量、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方可。
10. 检修设备必须经机修部管理人员验收认可,并在请修单上签收方可。否则一律不得投入正常生产使用。(采取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11. 特种作业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方可继续使用。由各使用部门主管定时提报安监办统筹检测。
12. 特种设备均由各部门当班管理员进行安全运行管理,作好相关记录。定时检查交接班等相关记录。部门厂长监管,安管部门进行不定时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善,保障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13. 部门内各类设备因使用状况和具体内在因素,并经维修仍不能恢复正常使用,需由厂内或政府部门相关资质人员检测证明,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报废。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0
1、收集和归档:各单位应确保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并及时归档(包括电子版本)。
2、及时移交:各单位应依法定期将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市档案馆移交。
3、规范制度:建立健全档案调归卷制度,规范档案提供利用过程中借阅登记、利用效果登记和及时归卷的程序;建立档案、人员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4、定期核查:档案室工作人员每年应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做到登记台帐与档案实体相符。
5、档案修复完善:对老化、破损、褪色、霉变等受损档案载体,必须采取抢救措施,按档案保护技术要求进行修复或复制。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1
1、目的
为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使设备经常处于最佳技术状态,以良好的设备效能和投资效果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设备维修保养分为计划性、故障性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是公司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的制度制修订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执行机构。
3.2门店管理中心:负责依据本制度规定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日常维护及保养、故障维修的组织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并有义务配合组织部门协同兑现落实。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计划性维修的管理
4.1.1维修计划:维修计划由各门店作业车间负责编制,维修计划分年度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和月度计划(设备中、小修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在每年的`1月10日前将全年的设备大修计划编制完成后上报,月度维修计划在每月5号前上报。
A类、B类设备原则上每年应进行一次计划性大检修。
4.1.2维修计划的上报和管理:
设备年度维修计划:作业车间→门店店长→门店管理中心→公司商品部→公司总经理
设备月度维修计划:作业车间→门店店长→门店管理中心→公司商品部→公司总经理
设备维修计划上报批准后,作业车间、店长、门店管理中心、公司商品部均应保存备查。维修计划均以OA传送存档。
4.1.3维修计划的执行和检查:
门店店长为维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门店作业车间负责人应根据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2
第一条维修动力设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需切断电源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十条本规定由动力设备室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3
1、维修工作业时,不准赤背穿拖鞋,电工、电焊工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及眼睛,护罩。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修自卸车起斗作业时必须架好安全架。
3、维修工使用各种电动工具时,必须戴手套、打磨时戴眼镜。
4、电工维修线路时,拉闸后必须悬挂警示牌,专人看守。
5、保持作业场地和地沟的环境卫生,防止因油污滑到摔伤。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4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司所管理范围内的'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管理内容
3.1日常电梯维护保养由组团责任人组织,相关维修人员负责实施。电梯运行维护人员每天应对电梯进行巡检,其中包括机房设备,各楼层厢内,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厅门,轿门运行状态,轿厢照明,排气扇,对讲电话,轿厢内装饰,厅门装饰等情况,巡检完成后,电梯维修人员填《电梯巡检记录》,组团责任人审核签字。
3.2周检制:二十台电梯以上的小区实行周检制
3.2.1每周对电梯进行巡检,检查工作由电梯运行维护人员负责。
3.2.2每周电梯维护人员应对电梯的机房设备,各楼层厢内,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厅门,轿门运行状态,轿厢照明,排气扇,对讲电话,轿厢内装饰,厅门装饰等情况进行巡检。周检完成后由维护人员填《电梯巡检记录》,组团负责人审核签字。
3.3季检年检制
3.3.1电梯的季检年检由物业工程主管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组团责任人参加,电梯运行维护人员实施。
3.3.2电梯的季检、年检按《电梯检测记录》全面检查和试验,其检查试验结果填表记录,由物业工程主管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做试验结论。
3.4如果同电梯公司签订了维修保养协议,则根据协议,我方只对电梯作日巡检和周检,其余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照协议监督电梯公司实施,并保留其实施的记录。
4.0相关记录
4.1 《电梯巡检记录》
4.2 《电梯检测记录》
5.0附录
5.1 《电梯维保合同》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5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查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前准备
4.1.1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4.1.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4.1.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 检修安全规定
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2.7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2.10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4.2.12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3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4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3 竣工验收
4.3.1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3.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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