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规章制度

时间:2025-03-04 11:25:17 银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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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医院规章制度(精选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宠物医院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宠物医院规章制度(精选6篇)

  宠物医院规章制度 1

  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如下主要管理制度:

  一、持证经营制度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事先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未取得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批准后,在显眼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主要技术人员照片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接诊制度

  对就诊患病动物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对诊疗结果负责,并记录病历,使用兽药处方签,凭兽医处方领取和使用兽药。病历卡制作规范,存档完整、齐全。处方签开具应清晰、明了和兽用药使用管理规定。不购入使用假、劣兽药,不使用人用药。

  三、兽药管理使用制度

  (1)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触动药品。

  (2)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随时入桶。

  (3)按类别摆放整齐各种药品,按不同要求保存特殊药品。

  (4)每天检查各种药品的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药品的购进和使用台帐记录。

  (5)每天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正常,冷藏药品是否完好。

  (6)配药人员不仅要严格遵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而且要能够提出正确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7)静注药品的准备要做到:辩清药品、看明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8)配伍禁忌药品严格分放、分注射器。

  (9)注射器、输液器绝对一次性使用,严禁再用。

  (10)及时清理短效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四、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

  门诊室、手术室、动物隔离间应配备消毒灯和消毒器械,每天消毒一次,场所内保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卫生。对医疗废弃物做到每天清理,采取无害化处理。对普通病死动物采取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疫情报告和其他制度

  1、在接诊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国家规定应予扑杀的染疫动物,不得进行治疗。

  2、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不得从事动物免疫工作。

  宠物医院规章制度 2

  采购及收货人员应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初次购入食品,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正、食品流通许可证;

  2、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书;

  3、进口食品有的效商品检验证明。

  索验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准进货。

  (二)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qs等质量认证标志,商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其印章。

  (三)索取销售凭证

  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资料管理

  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方式时证明文件的查验。

  二、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

  (一)记录方式

  采购部门采取电脑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销货记录。

  2、书式记录。门店内设置“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台帐”,利用帐簿记录;

  3、票据凭证记录。采购人员应将食品进货凭证按类别归档保存,作为进销货记录的附件。

  (二)记录人员:总仓由采购员、门店由当班店长负责台账的记录。

  (三)记录内容

  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定期查阅进货记录

  (五)记录保存期限。食品进销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本店及所有员工须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出具凭证

  主动为消费者开具会员卡,记录购买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小票或发票等购物凭证。

  (二)承担责任

  1、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

  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3、经有关部门检验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确认的假冒伪劣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诚信经营

  做到经营食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采购人员应当增强契约意识,对供应商、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购销协议的,应当主动停止从其处进货。

  (一)签订购销协议

  凡经销食品,尤其是配方奶粉、辅食等均应签订购销协议。

  (二)签订协议原则和必备条件

  (三)定期考评

  采购人员应当定期考评协议供货商,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采购及销售人员应加强上架食品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应当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二)不合格食品为工商行政管理或质量检验检疫等行政执法机关公布的,或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送经法定质检机构检验后判定的。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超过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的;

  2、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食品召回:对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采取公示、公告,报请行政机关等措施,召回所售食品。

  (五)下架退市:发现规定明确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及时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

  (六)明示补救措施。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的补救措施。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市场和经销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食品的相关证照,其食品经营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第七条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

  (三)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应当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鼓励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

  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九条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鼓励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

  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食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条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宠物医院规章制度 3

  1、服务理念:因为热爱,所以专业。

  2、仪表、仪容: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

  (3)常用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

  一、人员管理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团结一致,互相配合,维护本院利益,把每项工作做好。

  2.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早9:00—晚8:00,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3.必须着本院工作服,佩戴胸卡上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所有工作人员对顾客要礼貌热情接待,不准粗言乱语,不准与顾客争吵,虐待宠物,对宠物体贴,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5.必须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诊疗登记和治疗程序

  1.病例和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

  2.有关档案以及诊所与畜主之问的协议需由诊所盖章为准。

  3.病例登建需由当班医师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医师操作规程进行记录、核查。

  4.病例最少保存二年以上,已备各种查验。

  5.登记挂号,领取病例本。

  6.到诊室找当班医生就诊。

  7.凭处方到前台交款领药。

  8.医师助理根据处方执行处置,配药时要仔细看清处方,按处方进行配药。

  注:当班医师具体对自己登建的病例负责。

  三、消毒防疫管理制度

  1.具体环境消毒如下:

  手术室:手术室应该保持24小时无菌环境。每天除手术前后开紫外线灯消毒外,早晚对手术室全方位彻底消毒。

  人员:当班人员做到不随便触摸未确诊和已经确诊的动物,医师及医护人员在触摸来诊动物后应当洗手消毒,避免再次接触其他动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医院一次性使用物品,每天应由专人负责回收处理,多次使用用具每天由消毒人员回收到消毒供应室,根据有关规定向高温,高压、定向消毒。

  1.对无法治疗或死亡的宠物,要交代主人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交给环保人员处理,杜绝随意丢弃。

  四、手术室、化验室规章

  1.手术专用器械设备必须随时检查其性能,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2.医生进入手术室须更换手术衣,戴口罩。

  3.手术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能大声喧哗。

  4.手术后要立即清理手术室,彻底消毒。

  5.化验室非本院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五、药房管理规则

  1.药房由所配药工作人员管理,及时清扫。

  2.药品放置要整齐、整洁、合理,不得随意乱放、丢弃。

  3.药品管理应按其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其质量。

  4.每种药品快用完时要及时登记并提前三天向管理人员汇报。

  5.经常注意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发现快过期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必须及时清理并作处理。杜绝使用过期、劣质药品。

  6.对药品、剧烈药品必须严格管理、妥善管理。

  六、宠物用品管理

  1.宠物用品要摆放整齐,合理。不允许销售过期、劣质商品。

  2.销售宠物用品必须开销售单,销售单填写严格按照商品标签编码或名称填写,并写清楚金额和开单人。

  3.宠物用品区不允许拖款欠款。

  1、所有员工必须热爱动物。

  2、以“关爱;诚信”为准则,并且为动物急所急,为医院想所想。

  3、按时上下班,遵守上下班制度。

  4、工作时,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使用文明用语。

  5、工作时间暂时定为8:30~21:30,上班时间,保证衣着整洁,精神面貌良好。

  6、 8:30~9:00由负责人对每日或前一日工作进行安排或总结。

  7、上下班或交接班时,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区清理干净。

  8、按事先的排班时间表进行有序工作,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自行调整。

  9、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清扫或消毒所有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用餐环境以及周围环境等。勤洗手、勤消毒,保证个人卫生和医院卫生。

  10、卫生责任区及器材设备由专人管理。

  11、对于所有物品,做到轻拿轻放,用毕归位。

  12、工作时间内:

  1、不许怠慢顾客

  2、不许打私人电话。

  3、接私人电话不许超过3分钟。

  4、不许打信息咨询电话,一经发现处200元以上,400元以下处罚。

  5、不打闹,不许大声喧哗,不开过分玩笑

  6、上班时间不许看报纸、小说等与医疗无关的书籍。

  7、保守商业秘密,保守医疗技术秘密。

  以上条文为医院内部规定,如有违反者,依情节轻重处以5元以上—400元以下(含100元)处罚,以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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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宠物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宠物健康及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营许可制度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必须依法事先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未取得前严禁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获批后,将《动物诊疗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主要技术人员照片等,在医院显眼位置悬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接诊制度

  对前来就诊的患病动物,及时予以诊断、治疗,并对诊疗结果负责。详细记录病历,使用兽药处方签,严格凭兽医处方领取和使用兽药。

  病历卡制作应规范,内容完整、存档齐全。处方签开具需清晰、明了,严格遵循兽用药使用管理规定。坚决不购入、使用假、劣兽药,严禁使用人用药。

  三、药品管理制度

  非药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药房,不得触碰药品。

  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清理入桶。

  药品按类别整齐摆放,特殊药品依不同要求妥善保存。

  每日检查药品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药品购进和使用台账记录。

  每日检查冰箱通电情况,确保冷藏药品完好。

  配药人员严格按医师处方配发药品,同时能提出合理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准备静注药品时,做到辨清药品、看清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对配伍禁忌药品严格分开放置、分注射器使用。

  注射器、输液器严格一次性使用,严禁重复使用。

  及时清理短效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四、消毒与无害化处理制度

  门诊室、手术室、动物隔离间配备消毒灯和消毒器械,每日消毒一次,保持场所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对医疗废弃物每日清理,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对普通病死动物,同样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五、疫情报告制度

  在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及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于国家规定应予扑杀的染疫动物,不得进行治疗。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不得擅自从事动物免疫工作。

  六、员工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热爱动物,以 “关爱、诚信” 为服务准则,急动物之所急,想医院之所想。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工作时注意言谈举止,使用文明用语。

  工作时间暂定为 8:30 - 21:30,上班期间保持衣着整洁、精神面貌良好。

  8:30 - 9:00 由负责人对每日或前一日工作进行安排或总结。

  上下班或交接班时,务必将自己的工作区清理干净。

  按事先排班时间表有序工作,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适当调整。

  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清扫或消毒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用餐环境及周围环境等。勤洗手、勤消毒,保证个人卫生和医院卫生。

  卫生责任区及器材设备专人管理。爱护医院财物,按规定使用医疗器械和其它用具,如未按规定使用并造成损坏的,应赔偿修理费或按售价赔偿。

  对于所有物品,做到轻拿轻放,用毕归位。认真执行安全医疗制度(签相应的'治疗协议书)。

  每周四中午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每月 20 号为考核日。每月 25 日医院正式员工提交当月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时间内,不许怠慢顾客;不许打私人电话,接私人电话不得超过 3 分钟;不许打信息咨询电话,一经发现处 200 元以上,400 元以下处罚;不打闹,不大声喧哗,不开过分玩笑;不许看报纸、小说等与医疗无关的书籍。

  保守商业秘密和医疗技术秘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依情节轻重处以 5 元以上 400 元以下(含 100 元)处罚,以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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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员行为规范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团结一致,相互配合,全力维护医院利益,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早 9:00 - 晚 8:00,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工作时必须身着本院工作服,佩戴胸卡上岗,秉持良好职业道德。

  热情礼貌接待顾客,严禁粗言乱语,不得与顾客争吵,关爱宠物,做到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持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每周由管理人员组织一次会议,总结期间遇到的问题和工作情况,共同探讨合理意见或建议。

  二、诊疗登记与治疗程序

  病例和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有关档案以及诊所与畜主之间的协议需由诊所盖章确认。

  病例登建由当班医师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医师操作规程进行记录、核查,病例最少保存二年以上,以备查验。

  顾客就诊流程为:登记挂号,领取病例本→到诊室找当班医生就诊→凭处方到前台交款领药→医师助理根据处方执行处置,配药时仔细看清处方,严格按处方配药→处置结束根据情况暂时留院观察或遵医嘱离开,对患严重传染病或病危宠物,及时告知主人,让其做好思想准备。当班医师对自己登建的病例全程负责。

  三、消毒防疫管理

  环境消毒

  诊室:每日早晚各消毒一次,夜间开启紫外线消毒灯。诊台在病例就诊处置结束后即刻消毒,每只宠物离开后,对诊疗台、地面及所有被污染物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候诊区:动物活动场地,包括便溺场地,每 3 小时拖地消毒一次,其他消毒方法同诊室。

  手术室:保持 24 小时无菌环境,每天除手术前后开紫外线灯消毒外,早晚对手术室进行全方位彻底消毒。

  人员消毒:当班人员避免随意触摸未确诊和已确诊的.动物,医师及医护人员触摸来诊动物后应洗手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医院一次性使用物品,每日由专人负责回收处理,多次使用用具每天由消毒人员回收到消毒供应室,按规定进行高温、高压、定向消毒。

  建立清洁卫生消毒制度:每天下班前轮流打扫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对无法治疗或死亡的宠物,告知主人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交由环保人员处理,杜绝随意丢弃。对国家规定患有某些传染病(如狂犬病等)的宠物,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认真做好消毒及防止传染病扩散措施。

  四、手术室、化验室管理

  手术室、化验室由当班医生负责,妥善维护医疗设备,使用完毕及时清理。

  手术专用器械设备随时检查性能,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医生进入手术室须更换手术衣,佩戴口罩。手术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走动,禁止大声喧哗。手术后立即清理手术室,进行彻底消毒。

  化验室非本院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化验室的卫生、消毒工作随时进行,保证环境干净、整洁,包括及时清理垃圾篓,处理粪、血等污染物。每次做完化验,即刻进行清理。化验时严格按要求操作,确保化验结果准确。各化验仪器严格按规定说明使用,避免损坏,如显微镜、离心机等精密仪器或玻璃仪器。每次化验完,规范填写化验单。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以免耽误工作。上班时间保持衣冠整洁,化验用品缺货时及时上报,确保化验工作顺利进行。

  五、药房管理

  药房由配药工作人员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扫。药品放置整齐、合理,不得随意乱放、丢弃。

  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药品质量。每种药品快用完时及时登记,并提前三天向管理人员汇报。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快过期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杜绝使用过期、劣质药品。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六、宠物用品管理

  宠物用品摆放整齐、合理,严禁销售过期、劣质商品。销售宠物用品必须开具销售单,销售单填写严格按照商品标签编码或名称填写,并注明金额和开单人。宠物用品区禁止拖款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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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诊疗服务制度

  医护人员衣着整洁,态度和蔼,热情亲切,与宠物主人沟通时耐心细致。

  详细询问宠物病情,包括品种、年龄、免疫情况、发病时间、症状、用药情况等,全面了解宠物健康背景。

  认真仔细检查宠物病情,如实向宠物主人告知病情,不得夸大或隐瞒,确保信息真实透明。

  诊疗期间随时巡视就诊宠物,密切观察宠物用药剂量和身体反应,及时做好记录,对宠物主人的疑问及时给予专业解释。

  若遇宠物病情危重或疑难杂症,及时组织医生会诊,集合团队智慧,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二、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制度

  保持室内清洁,每天工作结束后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处理,为宠物和医护人员营造安全卫生环境。

  诊疗室布局合理,严格遵循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原则,防止交叉感染。

  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各种器械使用后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分类处理(焚烧、消毒灭菌)。进行治疗时,工作人员先洗手或手消毒,操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诊室内无异味,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定期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及时洗手。

  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交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医疗一次性废物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感染性废物、病理废物、损伤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严禁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混入感染性废物,但需在标签上注明。感染性废物等进行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再按感染废物收集处理。

  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放入收集袋直接焚烧。

  锐器单独存放,用后妥善安全地置入专用容器中进行焚烧。

  污水、排泄物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生物制品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建立入库出库登记簿,详细记录品名、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失效期,确保流向清晰。

  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和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实行全程冷链运转,保证生物制品活性和质量。

  采购、供应和使用的生物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采购、供应和使用过期、失效、破损、变质的生物制品。

  生物制品的供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标准,保证价格合理透明。

  及时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做好统一调配处理工作,避免积压浪费。

  做好生物制品的温度监测登记簿,对生物制品贮存和运输温度每日进行记录,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生物制品贮存按品名、批号分类整齐堆放,遵循 “先近期后远期、先入库后出库” 原则发放。对过期失效或破损的生物制品及时清除,并妥善处理。

  五、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仪器与药品管理

  滴定液专人标定与复标,一般三个月标定一次。

  检验室仪器、设备定期检查、校正,精密仪器指定专人保管,设立台账,确保仪器性能良好。

  检验室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造册登记,报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严格毒品使用管理,建立毒品使用登记制度,确保使用安全。

  检验工作流程:抽取样品→填写样品登记本→填写样品检验卡→分发样品给化验员,按规定质量标准检验,填写化验原始记录→逐项鉴定检验卡,并提出初步意见和结论→指定化验员复核,如遇结果不合格样品进行复验→检验室主任审定下结论→出具检验报告书。

  六、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药品消耗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保障药品供应。

  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保管:药剂人员严格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调配:配方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进行调配。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调配,严格按规定审方、调配。如遇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把好使用关,对麻醉品、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严格按规定限量使用,消耗逐日统计。

  七、公示制度

  宠物医院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医院在店内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顾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让顾客清晰了解实际收费与规定收费是否一致。

  医院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方便查看的要求进行规范。如有损坏和字迹不清,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宠物医院收费公示内容,事前需经宠物所在地省级或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确保收费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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