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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精选7篇)
一个公司制定出员工管理条例是为了能合理的管理员工,员工管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及未来,所以员工管理条例一定要细致到每一个部门并合理,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条例,仅供参考。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 1
一、薪资
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职员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职员的基本待遇有固定工资、职务补贴和销售提成加奖金,合理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等。
3.月薪工资在次月xx日前现金发放或存入职员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二、休假
(一)法定假日
1.按国家规定,职员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清明:1天(四月五日)
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端午1天(六月八日)
中秋:1天(九月十四日)
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职员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2.一般职员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职员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3.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职员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职员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4.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职员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5.春节休假或探亲的职员,不得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6.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职员,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三、请假
职员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参照行政管理部规定。
四、加班
(一)加班费的计算
1.一般职员加班工作时间记为职员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xx%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xx%计算。
2.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3.职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论处。
五、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职员出差,受派遣的职员,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职员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公司对出差的职员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六、培训
1.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职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职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职员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职员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职员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职员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职员培训登记卡》上,《职员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职员档案内。
6.公司对职员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七、保密
1.职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职员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职员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职员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职员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考核
1.试用考核:职员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九、福利
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2.公司为一般职员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3.公司可为职员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职员按成本支付租金。
4.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职员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十、资遣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职员予以资遣:
2.停业或转让时。
3.业务紧缩时。
4.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5.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职员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6.职员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7.职员资遣的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2)工作效率较低者。
3)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8.职员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4)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9.职员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0.职员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12.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13.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14.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15.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十一、辞职
1.职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2.一般职员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3.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 2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签到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签到,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两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 3
为进一步加强对后勤产业处外聘员工队伍的管理,规范外聘员工用工程序,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及后勤产业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入职管理
(一)外聘员工录用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愿意从事后勤服务工作。
2、有责任感,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遵守学校和后勤集团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具有较高的纪律性。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岗位需要的身心素质。
6、男性年龄控制在18―55岁之间,女性年龄控制在18―50岁之间,如确有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但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岁(含60岁),女性不得超过55岁(含55岁)。
(二)外聘员工录用程序
1、外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会同后勤产业处用人部门一同招聘。面试合格者到校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工资于外聘员工到部门上岗当日起计发。
3、后勤产业处办公室负责合同管理,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并对其进行考核。
(三)新招外聘员工报到时,应向后勤产业处办公室出示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员工登记表。
2、体检表。
3、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需提供专业技术岗位或特殊岗位的资格证书按各部门要求办理。
第二条外聘员工的管理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1、外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聘用期限、聘用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一式叁份,员工个人、用工部门、后勤产业处办公室各一份。
2、外聘员工签订合同后,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为不符合用工条件,集团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①向后勤产业处提供虚假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履历、劳动关系、保险购买等情况),或个人填写内容不真实。
②考核不合格。
③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④工作态度消极、缺乏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不强。
⑤违反后勤产业处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⑥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三条外聘员工的离职
(一)离职情形
1、外聘员工辞职:合同期内,外聘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后勤产业处与外聘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外聘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学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外聘员工存在下列情形,后勤服务处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学校和后勤服务处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③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拘留或处理的。
④道德品质败坏、盗窃、打架斗殴或有其它不道德行为的。
⑤由于工作失职,出现责任事故,对后勤产业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后勤服务处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后勤服务处提出拒不改正的。
⑦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⑧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者经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⑩符合提前辞退的其它情况。
4、劳动合同期满或外聘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外聘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离职程序
1、向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在申请中注明离职理由等相关事项。
2、归还后勤服务处或部门的各种文件、资料、通讯设备、劳动工具、等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按照用工部门要求完成工作交接。
若外聘员工拒绝按照后勤产业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由学院人事处出具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证明。
第四条外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外聘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其它三部分组成。
2、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底。其中,不足一月者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
第五条社会保险与福利
1、员工经后勤产业处正式聘用后,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情形,需缴纳社会基本保险的,学院将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南充市社会保险规定缴纳。其中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部分由后勤产业处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2、外聘员工在合同期间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费用按照南充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自行报销。
3、外聘员工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章造成的工伤、伤亡事故后果自负。
第六条外聘员工的劳动纪律
1、外聘员工应遵守后勤服务处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①严格遵守后勤服务处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需提前1天向所在部门领导递交请假条。
②严格遵守后勤产业处及用工部门的上班时间,特别是寒暑假后开学报到的时间。若外聘员工无故迟到或不到,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③服从后勤产业处和部门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④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后勤产业处安排的工作;
⑤不得向后勤产业处和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比如身份证、个人简历等问题。
⑥不得有违法和违反道德规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⑦外聘员工结束在后勤产业务处的工作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交清集团的各类文件及财物。
⑧外聘员工不得损害部门和后勤产业处名誉和利益。
第七条外聘人员合同期满,根据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不再续聘的,或因故中止聘用关系的由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医学院后勤产业处。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 4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 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考勤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以及劳务派遣、临时借用等编外用工人员。
第四条考勤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综合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公司级领导任副组长,综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环部部门相关人员作为考勤考核工作组成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各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考勤工作小组。
第六条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及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接受本部门人员请销假手续,定期上报考勤情况,建立和维护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档案。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公司全体员工应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
第八条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夏季: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10时冬季: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40时夏季、冬季作息时间分别从每年5月1日、10月1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前,未经批准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第十条迟到、早退分为三类情况进行考核:
(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为第一类;
(二)迟到、早退时间在10——30分钟以内的,为第二类;
(三)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的,为第三类。第一类迟到、早退1次者,进行批评教育,第一类迟到、早退2次者,进行警告;第一类迟到、早退3次者和第二类迟到、早退1次者,处罚100元;第三类迟到、早退1次者,处罚200元。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在本部门实行签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核准者。
(二)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三)临时事项,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十二条考勤实行日考勤月上报的考勤办法,重点核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各部门兼职考勤员每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每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综合部。
第十四条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组织对各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各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纠正考勤工作中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第十五条请假种类一般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生育节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员工申请各类请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履行请假手续须事先填写《公司员工请假审批表》,然后按相关领导审批权限分别进行签批。最后报送综合部进行请假条件审核并备存。请假手续副本由本部门兼职考勤员留存。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员工本人应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于当天口头向对应批假领导申请。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八条员工申请事假、病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公司一般员工请假2天及以内的,由部门部长批准;3天及以上的`,经部门部长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1天的,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2天及以上、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师请假1天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查。
(三)公司级领导外出请假需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申请工伤假、生育节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一般员工请假,需本部门部长批准;中层副职领导请假,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第13页共25页师请假,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正职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正职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
第二十条员工假满,应向准假领导销假,同时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并在考勤系统中销假。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各类假期标准及待遇,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任何公务出差人员,事前都要履行公务出差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务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一般员工:国内各类公务出差一周及以内的,需经本部门部长批准;超过一周的,需由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国内各类公务出差,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同时报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四条持公务护照出国的一般员工,需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同时报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五条持因私护照出国的,到综合部填写《公司出入境签批单》,待有关领导签批后,由综合部出具出入境有关证明材料和签章公安部门出入境审批表。
第二十六条公务出差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需将最终请假情况(包括公出时间),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做考勤备查记录,并在公务出差结束后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
第二十七条公司领导值班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各部门安排的值班按月报综合部。
第二十八条自觉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按值班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原则,妥善处理接收的文件、报告、请示、批示、电话、传真、信函、请柬等,并将办理情况做好记录。
(三)对突发、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
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告,跟踪掌握信息,并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做好后续安排工作。
(四)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交班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现场值班室各项办公设备是否齐全完整并运行良好,若有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解释清楚,并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了解每项工作的处理情况,并认真查看待处理文件夹中的内容,做到情况明、内容清、心中有数。如果由于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 —600元处罚。
第三十条值班考勤由综合部统一负责。考勤结果,包括对考勤问题的处理意见,每月汇总一次。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在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加会议(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参加会议(活动)应按公司会议要求着装。
(三)会议要求本人参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会议期间手机应关闭或静音,不得在会场接、打手机。
(五)会议期间应注意会场纪律。
(六)参加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各项活动要求,服从指挥,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 —600元处罚。
第三十二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时,要向会议(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
第三十四条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着工装,安全帽佩戴规范,胸卡一律佩挂在胸前,不可随意佩带,以保证胸卡佩戴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二)胸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员工进出生产区域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保安有权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员工进出生产区域,安检人员对安全帽的佩戴有监督处罚权。
(四)胸卡由个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爱惜使用,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丢失胸卡者需到综合部申请补办胸卡,补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进入生产区域要统一着工装,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着装,不符合者严禁进入。
(六)外委单位人员进出生产区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戴、工装的穿着与本公司员工要求一致,只区别于着各单位规定的工装,同时到综合部备案工装款式,以便检查。
第三十五条工作期间,公司员工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公司保密规定,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电子数据不得随意拷取和外泄。
(二)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及
时地给予解答和办理,不得拖延不办。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随意拉接电气线路。
(五)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声音要适中,不能影响他人工作。更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六)保持办公环境卫生,保证工位整洁,不准乱扔杂物、或乱堆乱放物品。
(七)乘坐电梯要礼让,并保持电梯内安静,不得谈论有关公司机密事情。
(八)不得携带小孩到工作现场或工作时间带至办公室。
(九)严格执行公司禁酒令,严禁员工着工装在公共场所就餐。
(十)公司员工应按要求穿戴,做到着装整洁,不准将工装转借他人。
(十一)进出生产区域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规定。
(十二)实行倒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认真交接班,严禁擅自串班(岗)。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时接班,上一班应坚守岗位,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十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600元处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有关规定,不得有以权谋私,失职和渎职行为。
第三十七条值班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严肃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交接班期间脱岗的。
(二)没有及时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的。
(四)饮酒后到岗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三十八条凡中层领导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处罚,其处罚额度为普通员工的3—5倍。
第三十九条未按时报送《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和《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统计表》的或瞒报虚报的,要对部门负责人及兼职考勤员予以考核。
第四十条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对各部门考勤管理工
作进行一次评定,对于认真严格开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兼职考勤员,由考勤考核工作组提报嘉奖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对外委单位人员,首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由用人部门给予提示和警告;两次违反本规定条款的,由用人部门责成外委单位更换工作人员。
第四十二条各部门部长是保证所属员工,以及本部门编外用工人员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发现本部门在职员工和编外用工人员有不当行为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报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含工会部门)研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当本部门兼职考勤员更换时,应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公司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应于处罚决定后7日内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 6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体现员工良好精神风貌,创建良好的工作秩序,塑造优秀的企
业文化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xx企业全体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3.职责:
人事部、行政部、工会负责员工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
4.员工道德行为规范
基本道德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接受监督;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企业;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重他人,关心同事;
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学而不厌,勇攀高峰;
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热忱服务,礼貌待客;
精诚团结,务实高效,锐意创新,追求卓越。
职业道德规范: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员工应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
严守公司的秘密。员工应保管好业务资料,保护好公司的一切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不以任何形式盗窃、泄露公司的秘密和向外传播公司书面、电子资料。
员工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克己奉公,以公司、集体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损公肥私、敲诈勒索、行贿 受贿、虚报瞒报,不得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职业和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
不得超过职权私自向客户、他人做出业务方面的口头承诺,书面承诺必须获得上级和公司的批准,做出的有效承诺必须履行。不得有任何欺骗公司的行为。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照操作规程与标准,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与目标,主动汇报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得推诿塞责,隐瞒工作问题与缺失。
尊重他人职权,服从上级领导、指挥与监督,服从业务部们和人员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审计、稽查部门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不得擅自越职越权,不得越级指挥,越级汇报。
工作中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发挥各种资源的最大效用。爱护公共设施、办公作业设备、花草树木,注意维护好公共卫生。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条例 7
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院长。
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院长。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6.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7.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8. 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 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10.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1.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12.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例严格遵守,违者按事情轻重罚款10元——1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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