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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范文(精选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 1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能够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在班级思想品德评定中获优秀等级。
(2)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学习、生活中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各方面素质全面发展。
2、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能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在班级品德综合评定中达到优秀等级。
(2)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3)身体素质状况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能够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残疾者除外)。
(4)凡在体育竞赛,校运动会上获奖或在音乐、美术等各类比赛中获奖者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评选。
3、优秀班干部条件
(1)必须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队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4、各类积极分子条件(包括学习、文体、劳动、学雷锋积极分子)
(1)学习积极分子:热爱学习,能认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成绩优秀。
(2)文体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有一定的文体特长,带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能积极主动地协助班级或年段开展好文体活动,在年段或校文艺演出、校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劳动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日常的卫生劳动和其它公益劳动,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并能起表率作用。
(4)学雷锋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能积极参加学雷锋好事活动,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评选名额(待定)
三、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和少先队大队制定评选方案,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名,班级内民主评选。
选拔班干部一般有五种方法:班主任选定、民主选举、班主任选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毛遂自荐、毛遂自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
1、班主任选定。这种方法一般是在班主任接受一个新入学的班级的时候使用。这是因为班主任对新班级学生的情况不尽了解,同学之间也彼此不了解,而班级又不能没有班干部。所以班主任只凭借学生档案和学生的初步的印象,暂时选定班干部来组织管理班上的工作。这是暂时采取的办法,它的弊病是由于对学生了解不全面,不一定能选出合适的人。
2、民主选举。新班级组成了,同学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彼此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群众关系等方面都有所了解以后,就可以通过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民主形式来选举班干部。选举时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工作,说清道理,讲明意义,使同学们正确对待选举,同时要注意防止一些学生拉小山头或开玩笑不负责任的不良行为。
3、班主任选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有了民主选举,班主任还要进行集中,然后确定人选。
4、毛遂自荐。有的同学各方面条件好,可不爱表现自己,因而很难被发现。为了发挥他们的才能,可采用自荐的方法。教师首先要做好宣传,讲明自荐的作用意义,敢于自荐。这种方法选拔的往往是既有才能,又愿意当班干部的学生,因此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容易把工作搞好。当然班主任还要认真鉴别、选拔,做到贤者不漏、差则不选。
5、自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自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克服这两者的不足,具体做法是先自荐后民主。这样产生的班干部,因为有信心有能力,又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容易搞好班级工作。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各类先进,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品,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给予表彰,并上光荣榜。
2.凡评上各类先进,名单都载入学校光荣簿存档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 2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大新中心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一线任课教师倾斜。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
1、评优评先名额按教育局及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的名额分配数额确定。
三、评比办法
1、公开评优条件和名额,坚持个人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
2、各教研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推荐名单。
3、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校评优领导小组(评优小组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研究后择优报上级部门。
4、经考核不存在否决性情形同时又具备必备条件的教师,结合教职工民主测评结果、领导班子测评结果,经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议讨论决定推荐名单。(评优实际操作以考核年度组织部文件为准、先进工作者以当年度教育局教研室文件为准)。
5、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由主管领导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4、当学年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活动中满意度最低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学校定期开展评学评教活动)。
5、病事假年度累计30天及以上者。
6、一学年旷工半天以上者、政治(业务)学习一学年累计缺席3次(含3次)者(因公请假外出、学校安排工作需要或临时性任务除外)、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一学年累计迟到早退12次(含12次)以上者。
7、不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课内比教学”及各类教学教研活动者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及先进称号。
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教师不能参加当年度考核评优及先进称号。
9、不认真参与家访活动,不能与家长较好沟通的不能参加当年度评优及先进称号。
10、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实后不能参加年度考核评优及先进称号。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 3
一、目的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和激励公司员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每年度先进单位(部门)、优秀管理干部、优秀员工的申报、甄选、评选及奖励等各个过程,适用本办法。
三、职责
3.1、公司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公司常务总经理任评选小组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评选小组成员。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结果确认工作,公司董事长负责评选结果的审批。
3.2、公司企管部负责组织推荐、申报材料的汇总、奖励实施及负责修订、完善和维护评选管理办法,以及评选过程的甄选、规范等工作。
3.3、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相关要求的团体和个人及时申报工作。
四、内容
4.1、评优评先体系分为团队类和个人类。其中团队类为先进单位奖、节能创新奖,个人类分为优秀管理干部奖、优秀员工奖、优秀新人奖。
4.2、各类奖项均为年度奖。
4.3、评选范围
4.3.1、团队奖,在公司现有部门中评选,包含:财务部、业务部、采购部、生产部、技术部、物资部、运输部、模板部、贵阳办事处、新疆办事处、企管部;
4.3.2、优秀管理干部和优秀员工分别在20xx年元月1日前入职的部长级管理干部和员工中评选。
4.3.3、优秀新人奖在20xx年元月1日以后加入公司的新员工中评选。
4.4、奖项设置
4.4.1、团队奖2名;团队奖中设置:最佳业绩团队奖和节约降耗贡献奖各1名;各奖励2000元现金,各颁发牌匾一个;
4.4.2、优秀管理干部奖(部长级);不超过3名,宁缺勿滥;被评为优秀管理干部的公司奖励1000元/人,颁发证书1本/人;
4.4.3、优秀员工奖及优秀新人奖;各部门优秀员工奖名额不限,但总名额不超过5名;宁缺勿滥;被评为优秀员工的公司奖励800元/人,颁发证书1本/人;优秀新人奖各部门名额不限,但总名额不超过8名,宁缺勿滥;被评为优秀新人奖的公司奖励500元/人,颁发证书1本/人。
4.5、评选条件
4.5.1、团队奖评选条件
4.5.1.1、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本年度各项任务指标;
4.5.1.2、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年内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部门成员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4.5.1.3、部门人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5.1.4、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参与培训热情高,能有效完成各项培训计划;
4.5.1.5、组织纪律性强,全体成员富有集体荣誉感;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4.5.1.6、具有较强的.无私奉献精神,部门内部风气正,凝聚力强;
4.5.1.7、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5.1.8、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部门成员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4.5.2、优秀管理干部奖评选条件
4.5.2.1、领导力:能指导和培养下属,提高职业技能和忠诚度;能明确下属职责,保证组织效率;获得下属尊敬和肯定;
4.5.2.2、目标管理能力:能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工作目标,为实现组织目标,可统筹安排一切资源来组织实施工作目标;
4.5.2.3、决策能力:能根据影响工作目标的影响因素快速准确做出判断,提高工作绩效;
4.5.2.4、自我管理能力:善于自觉地掌握和支配其情感与行为,并能正确引导其他人的行为;
4.5.2.5、组织/规划能力:能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轻重缓急排定工作次序;工作目标和期限明确、可行;能为下属拟定切实的行动计划;
4.5.2.6、沟通能力:善于用人际沟通技巧说服他人;能有效化解矛盾和抱怨;
4.5.2.7、有效监控能力:对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综合分析目标实施过程的影响因素;
4.5.2.8、业绩评价能力:对下属工作业绩有非常客观公正的评价,下属没有申诉抱怨;
4.5.2.9、培育下属:能积极培养下属业务能力,所属员工业务能力可得到不断提升;
4.5.2.10、团队/协作精神:能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并为相互之间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建议并主动做各种尝试。
4.5.3、优秀员工及优秀新人奖评选条件
4.5.3.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勤奋工作,全年出勤率99%以上;
4.5.3.2、钻研业务技术,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成绩突出;
4.5.3.3、热爱本职工作,在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等方面成绩突出;
4.5.3.4、忠于公司,服从领导,令行禁止,是上级决策的忠实执行者;
4.5.3.5、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善于反思,敢于否定自我,敢于自我超越,出色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4.6、评选办法
4.6.1、先进团队的评选办法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本年度的工作业绩和节约降耗贡献情况写出报告;交企管部,由企管部部长组织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选后予以公布;
4.6.2、优秀管理干部的评选办法
由参评人员自己写书面参评报告,交企管部,由企管部部长组织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成员评定,交董事长审批后进行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即成为本年度优秀管理干部。 4.6.3、优秀员工奖及优秀新人奖评选办法
4.6.3.1、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从申请人中提名,报公司企管部;
4.6.3.2、由企管部部长组织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形成候选人名单,交董事长审批后进行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即成为本年度优秀员工;对公示时,有异议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优秀员工或优秀新人标准的取消优秀员工或优秀新人称号;取消后,不再补选其他人员。
4.7、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在每年的1月10日前完成候选人的推荐,1月20日前确定人选。
4.8、附则
4.8.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编制,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4.8.2、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 4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评条件。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符合区教育局及上级部门有关评优评先规定。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教师必须在《中永中学教师学期工作绩效奖考核办法》总分排名居前40%、教师民测居前50%,学生评教居前50%的范围内。
4、专任教师全学年至少开出一节公开课或主题讲座(校级及以上)。
5、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外出支教人员优先考虑。
二、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评优有关要求与程序
(1)按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绩效评价办法排名及民测情况从高到低列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2)为了体现公平,技能课教师单列参评,其评选比例与其他专任教师一致;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评优比例按低于专任教师20%的名额分配至后勤组,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3)其余的教职员工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一律评为称职(或合格)。
2、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根据上级给定先进名额,先确定拟推荐区级各类先进,及校级各类先进的具体数额,然后学校按120%名额分配至各级段并根据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各级段再根据名额与具体名单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各级段的各级别的各类候选人并报至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总名单后提供校委会讨论,最后由校委会确定区、校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2)先进班主任,其所在班级在校班级星级评优中要居全段前六名方可有资格评选
(3)先进教育工作者,其在由教职员工参与的行政民主测评中要居前40%。
(4)各被推荐对象,皆要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三、附则:
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条例由第八届教代会通过试行。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 5
为了更进一步完善我校对教职工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的敬业精神,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优评先制度。
一、基础分:
以学内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综合得分为基础分(由教导处及综合教研组操作)考评时,如内两学期的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所有项目钧已计算出得分,则以两期总得分的平均分为基础分;如果内只有一学期的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所有项目均已计算出得分,则按该期得分为基础分。
二、加分细则
1、工作量加分:以县文件精神为准,按本学工作量化的折算标准加分。
2、本学担任校长加2分、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的加1分,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加0.5分。(担任双重职务按最高分计算)
3、本学担任年级组长、综合教研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加0.5分。(不累记、取最高分计算)
4、本学担任班主任加2分(注:从2009年下期开始)。
5、行政人员由教师评定,按优、良、中、差,6、被评为校级优秀老师、优秀班主任的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时各一次加1分(可累计)
7、义务献血,凭献血证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时可使用一次,一次加2分(注:献血证只能一次性使用,如2009年9月14日的献血证在2009评优评先中已使用过了并评到了,则该本献血证在今后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中不能再使用,如本次没有评到,则该本献血证在今后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聘中还可用。没有时间限制)
8、职中招生,每送一名学生到职中就读(以职中登记为凭证),则该教师在本或本学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聘中加2分生。只能一次性使用。
9、校龄一年加1分。
三、扣分细则
1、学校交给的各种任务未完成或延期完成分别扣1分、0.5分。
2、本校教师有骂架、斗殴者每次扣2分,家属参与打架斗殴扣
3分/次。
3、一学年内出满勤计5分。旷会、旷升旗、旷活动每次扣1分,各种迟到、早退扣0.5分/次,一学年内每请假一天扣0.5分(婚、丧、产假、大病及因公出差、学习等不在扣分行列)。
四、有下列情况者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受行政、党内处分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
2、因工作失误、不服从学校大局安排、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
3、所教学科有一科人均分在县排倒数第三名者。
4、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5、教职工因参与赌博等造成严重影响者(不允许赌博)。
6、因管理工作不力、中途被学校予以撤换的班主任教师和校委会成员。
7、学生测评未达85分(含85分)者(按百分制测评)。
8、因个人原因导致对教育教学造成不良影响者。
9、因对班级教育教学及管理漠不关心,被学生投诉率达15%以上的。(以班级计算百分率)。
五、评比程序
1、个人自评、申报(写出申请)。
2、行政测评(或教师测评)。
3、评审小组综合评分。
4、通报。
六、补充说明
1、从连续四年内只能评“三优”(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年终评优);连续两年考核评优者、第三年原则上暂停一年;新调入者原则上当期不予参评,但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老师(如在县、市级教学比武中获得优秀名次),学校可根据实情直接给予其考核评优评先指标。
2、学末,两个学期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综合得分相加,排名在本校后10%的教师(男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正常流动的除外)学校将在下一学年初给予校通报批评,并将名单上报到教育局。
3、教师综合素质考核评优与县级优秀教师评优原则上不予以重复评优.
4、在分值相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班主任教师。
七、此制度交教代会讨论通过执行。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 6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参考 7
为了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地提高,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表决通过,同意制定新江镇汉林小学的评优、评先制度。凡是达到以下条件的教师方可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条: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第二条: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先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必须两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参加评先的条件。
2、当所有教师没人达到以上(1)的要求时,必须最后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评先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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