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是组织或团体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作用。一起来参考章程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xx市xx县xx镇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联合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与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县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设在xx县xx镇延安东路36号。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与社区建设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会员为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际工作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会员组织及个人必须定期举办或参加相关活动;
(五)关心本会工作,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服务中心机构;
(七)决定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xx市xx县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与运作,促进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增强社区凝聚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本社区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服务于社区居民的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的社会团体。联合会旨在搭建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加强资源共享,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第三条 联合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区和谐,提升居民幸福感。
第四条 联合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联合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组织建设:指导、协助社区社会组织完成注册登记、年检等手续,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
项目孵化:提供场地、资金、技术等支持,孵化培育具有创新性和公益性的`社区服务项目。
资源整合:整合社区内外资源,促进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能力建设: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提升社会组织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志愿服务:倡导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政策宣传:宣传国家有关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组织及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监督评估: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督,定期组织评估,确保其依法依规运行。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联合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即本社区内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各类社会组织。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获得联合会提供的服务和支持;
对联合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本章程及联合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联合会的决议,完成联合会委托的任务;
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按规定缴纳会费;
向联合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联合会设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会员大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联合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联合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联合会开展日常工作。
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联合会的财务和业务活动,确保联合会依法依规运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联合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等。
第十一条 联合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联合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十三条 联合会因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联合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联合会理事会。
通过以上章程的制定,旨在构建一个规范、有序、高效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社区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相关文章:
社区戏曲协会章程01-07
2017社区居民自治章程02-21
社区教育中心章程02-13
社区计生协会章程05-15
社区舞蹈协会章程07-25
社区科普协会章程01-07
社区棋类协会章程05-15
社区老年人协会章程01-31
社区老年人俱乐部管理章程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