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

时间:2025-01-23 11:25:45 文圣 章程 我要投稿

同学会章程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作用于组织内部,依靠全体成员共同实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同学会章程优秀模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丰山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 丰山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所有在五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建立同学网站(网址)及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登入网站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所有在五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及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人数 人),理事会内设常务理事会(人数为 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构成如下:

  (一)同学会总顾问 1 名:负责同学会总体规划,为同学会做好参谋和技术支持,对常务理事会策划的聚会方案进行把关,对活动预算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行使监督职能。支持理事会会议的工作。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若干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四)秘书长1名:负责本会日常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并向会员汇报,拟定同学会工作计划,召集和组织同学会的各项活动,活动方案的起草,编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会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以书面的形式在同学大会上向每位会员予以公布。

  (五)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工作,制作同学聚会日程表,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联系邀请,收集同学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六)理事若干名:沟通信息,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主动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

  (七)财务总监1名(由理事兼任):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八)财务专责(由理事兼任):负责募集现金的收支及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收支等票据,跟财务总监对好账。

  第二十条 同学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负责筹集活动经费、对同学会活动基金进行管理。

  (六)保持和所有同学的日常联系,维护同学通讯录。

  (七)促进同学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构成: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

  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召开理事会会议,产生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各项活动议题、议案。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提交总顾问审查通过。

  (四)制定和布置本会的工作计划,组织会员进行相关活动,总结本会工作。

  (五)做出对个人会员的处理决定,提出理事会人员增加和罢免,提交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所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任期为若干年,并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从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出,需大会会员三分之二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过,选举通过后可连任。总顾问、副秘书长、财务总监、财务专责、片区负责人由理事会推选人员,理事会半数举手表决后通过。

  第五章 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二十四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岳父母)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的所有开支。

  第二十五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x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网站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留下一次使用,在资金不足情况下,理事会成员有义务分担不足部分费用。

  第六章 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六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理事会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 地点举行,小聚会可选择 地点举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同学会总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财务总监、财务专责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遵纪守法;

  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

  第二十八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秘书长、副秘书长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九条 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从20xx年xx月xx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同学会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复旦大学EMBA同学会”。英文名称是:Fudan EMBA Fellow Association,缩写FDEF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复旦大学EMBA校友和在读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是挂靠在复旦大学校友会下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复旦EMBA同学(指校友和在读学生,以下简称“同学”)之间、同学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合作与团结,加深感情,继承并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促进复旦EMBA同学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校友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二章 主要任务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同学服务、支持同学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同学间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

  (二)为同学提高个人素养和水平提供交流与学习机会;

  (三)协助与支持同学发展自身的事业;

  (四)组织同学参与学院科研与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 本会按照理事会批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范围。

  (二) 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损害国家、学院、同学的利益。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复旦EMBA校友或在读学生;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会。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秘书处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超过一年无故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秘书处讨论提议并报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本会的公选是指所有会员参加通过通讯或网络

  方式表决。

  第十七 本会设理事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所有会员负责。

  (一) 本会理事由特邀理事、当然理事、班级理事三种途径产生;

  (二) 班级理事以班为单位,每班一名,班级理事可以由班级同学推荐,也可自荐,经适当程序推选并经公示后产生;

  (三) 特邀理事由理事会邀请对同学会贡献大、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同学担任。

  (四) 当然理事由同学会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五) 理事任期三年,可连任。每年对任期届满的理事,由秘书处组织改选。

  第十八 理事会职责:

  (一) 审议、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 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处工作。

  (三) 决定秘书长的任免。

  (四) 审议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五) 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一)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两届。

  (二)执行会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任两届。

  (三)副会长由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四)秘书长、执行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学担任。名誉会长和顾问由会长会议提名,并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其委托一位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会长会议制度,由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组成,为本会日常决策机构。会长会议每年视需要召开若干次,由会长召集,主要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讨论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执行机构。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执行副秘书长一至三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二)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秘书长为总会当然副秘书长。

  (三)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四)秘书处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秘书处负责年度工作报告并由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五章 财务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会费;

  (二) 个人捐赠;

  (三) 企业资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同学会会费由同学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入会会员每人3000元。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不再收取会费,但可向所属会员收取年费和专项活动经费,收取标准应报备总会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使用:

  (一) 同学会总会活动支出,包括校友论坛、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等;

  (二) 每年协助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举办一次正规活动的支出;

  (三) 会费收取和管理,由同学会秘书处负责,并制定实施细则报理事会审批。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善后

  第二十七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经会员投票表决,并报学院和复旦大学校友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成立清算组,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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