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时间:2025-02-07 17:29:43 晓丽 条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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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精选13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欢迎阅读与收藏。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精选13篇)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1

  1 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2 定期检查身体;

  3 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4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5 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6 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位;

  7 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服时要注意;

  8 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9 勤剪指甲,保持指甲洁净;

  10 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只要保持好个人卫生,就可不用担心化学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2

  一、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库区从业人员必须熟知民爆器材品种、性能、规格型号、用途及相关的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能正确对应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三、库区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

  四、严格出入库人员登记,检查制度对外来巡查人员必须由公司领导陪同,在检验其身份证件无误后,方准其进入,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外来人员入库安全管理规定。

  五、严格执行“五不准”: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不准入库区;不准在仓库服务站内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灯);不准外人借宿未经公司允许不准在库区堆放任何物品。

  六、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及手电筒进入危险品库房。

  七、夜班应定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八、库房必须设立岗哨,实行24小时保卫值班制度,夜间警卫双人双岗值班,严禁脱岗、睡岗,严格交接制度。

  九、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换)气孔,防盗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对仓库围墙排洪沟渠出入口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十、库区内各种消防器材、防雷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门窗不关不许远离。

  十一、其它未尽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3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和其他物品替代。

  3、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4、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测,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更换、配发。

  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应做好记录,由经手人、领取人签字。

  6、检查、实习、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4

  1、爆破器材销毁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2、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并由炸药库主任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根据检验结果,确认其能否继续保管、使用或销毁;

  3、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小型爆破器材使用企业不应自行销毁,应退回原发放单位按规定进行销毁;

  4、爆破器材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对于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单独存放(残管、瞎管等失效雷 管应登记入账),并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处理。

  5、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6、销毁工作不应单人进行,操作人员应是专职人员并经专门培训;销毁后应有二名以上销毁人员签名,并建立台帐及档案;

  7、销毁爆破器材,不应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进行;

  8、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检查确认没有雷 管和残药后,可用焚烧法销毁;包装过硝 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9、销毁爆破器材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爆破器材,应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10、不应在阳光下曝晒爆破器材;

  11、销毁场地应选在安全偏僻地带,距周围建筑物不应小于200m,距铁路、公路不应小于90m;

  12、销毁爆破器材可采用爆炸法、焚烧法、溶解法、化学分解法,具体采用何种销毁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销毁设计书中给予具体说明。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5

  1、爆炸物品的入库,必须由安全员、押运员、库房保管员三人现场交接、签名,检查、核对入库数量,做到准确无误方可入库。

  2、保管员必须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3、爆炸物品的'出库,必须由爆破员领取,非涉爆人员一律不准领取爆炸物品;如同时领取雷 管和炸药,必须由两人以上放可领取。

  4、使用班组要根据当班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 管需要量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凭此单据保管员才准发放。

  5、爆破员领取雷 管时,必须出示爆破员作业证,储存库保管员发放爆炸物品时应登记号数量、规格、条码编号、箱号,领取人签字。

  6、领取爆破物品时雷 管要装入防爆式便携箱中,进入现场后炸药和雷 管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7、现场每班实际使用量要由批准人负责核实,认真填写爆破作业登记表,对爆破器材领取情况、爆破作业情况、爆破器材退库情况要如实登记,确认无误后由批准人、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四人签字认可。

  8、爆破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检查、清理现场,剩余的炸药和雷 管要在当班使用后立即清退回储存库房;严禁个人私存,退还后保管员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9、保管员必须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10、加强记录仪器、物品的管理,不得遗失、转借,按规定时间及时到上级公安机关上报记录数据,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

  11、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6

  一、认真按照交通法规规定的内容驾驶车辆,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持证上岗,驾驶车辆时必须做到证件齐全有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从业资格证”。做到遵章守法,礼貌行车。

  二、严格按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监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事故隐患。

  三、各种车辆出车时,必须有主观领导签发的派车单方可出车,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超出派车范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做到文明用语,在车辆上做到车身无积泥,无油污,车内无烟尘,车内无尘土,玻璃明亮无痕迹,车身无掉漆现象。对自己所运的.货物,特别是运危险货物时,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谨慎驾驶,随时观察路情路况,正确判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早处理,确保行车安全,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

  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团结同志,互相帮助,敬业爱岗,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7

  一、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

  二、装卸人员严禁抛掷、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踩踏跨越。

  三、搬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平稳搬运,包装箱不许倒置或倒放。

  四、在装卸过程中,对品种、规格、数量有怀疑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弄清后,方可继续装卸。

  五、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

  六、汽车装卸时,驾驶员不能离开驾驶室、装卸场已有车辆时,另一待装车辆应在装卸场地100m处的地方等候。

  七、非特殊情况,不准在夜间及雷雨、气候恶劣天气下装卸和搬运。

  八、需开箱取拿民爆器材时,应在仓库管理人员参加下,将包装箱搬到库房的安全地带进行。禁止直接在库房内拿产品,启箱工具为不发火工具。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全部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全部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进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方案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养,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平安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根据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根据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动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修理技术的讨论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依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修理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纳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修理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需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需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方案,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简单的大、中型企业,可托付设备副厂长详细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其次章:

  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沟通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加化工设备动力的进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阅历沟通。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应信息和询问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加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加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9

  一、单位一把手为安全监督检查第一负责人,负责安全监督的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监督检查的领导为各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直接责任人,除配合上级安全检查外,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总结,并将情况汇总后报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三、重点部位设置专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监督检查每天一次,认真做好巡查记录,督促隐患的整改。

  四、召开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安全例会,对于未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专人限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五、重大节假日必须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局带班领导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六、经常组织安全知识、消防技能、危险物品特性的学习培训。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10

  1、凡进入库区人员,必须服从库区保管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非工作、检查人员进入爆破器材存放室,严格执行和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2、出入库区人员必须完善签字手续,自觉接受库区保管员对可携藏物品、物体的搜查;

  3、库区保管员对爆破器材的出入库必须在领退数目与实物项符的'前提下进行;

  4、企业领导及安全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出入库情况进行检查。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11

  一、坚持工作岗位,工作认真负责。

  二、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掌握押运物品运输安全规定,懂得在紧急情况下对爆炸物品的安全处置措施。

  三、负责装卸爆炸物品的清点、验收、交接和运输途中的安全工作。

  四、检查运输货物的包装、堆放、防护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状态。

  五、负责运输车辆临时停车、住宿时对爆炸物品进行巡视、检查和看管,监督运输车的行车速度不大于40km/h,行车距离不小于50m和行车路线。

  六、押运爆炸物品,严禁吸烟。

  七、运输途中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应以最快速度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事请求设立警戒,保护现场,组织无关人员和车辆靠近。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

  八、严禁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为单位或个人捎带其他物品和搭乘无关人员。

  九、会正确操作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12

  一、施工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1、维修前处理任务书,指定维修项目负责人,并遵守审批程序。

  2、维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维修人员进行交底,并按照维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维修安全措施。

  3、维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4、根据维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应为维修单位创造安全的维修条件。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维修单位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管道。

  5、对用于维修的工具和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在两次启动审查证明正确后,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启动标志或安全锁卡。

  7、维修人员应检查维修所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材料的准备情况。

  8、维修人员应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手册的批准资料和执行情况,以及设备内的'安全操作是否可行。

  二、《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在设备(罐、釜、罐车、排气管等)内作业,必须取得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见以下釜安全作业单)。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清洁并更换。

  2、在进入设备运行前30分钟内,应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含氧量。检查合格并取得设备安全操作证后,方可进行操作。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疏散人员。

  3、在含有腐蚀性、窒息性、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中工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

  4、设备内操作必须设置有经验的操作监督员,监督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与操作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5、在设备内作业时,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梯和平台,并配备救援绳,以保证紧急疏散的需要。设备应有符合防潮防爆安全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

  6、禁止在设备内外抛掷工具和设备,禁止用氧气吹气。

  7、操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必须在维修人员、主管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操作证书后才能关闭操作孔。

  8、检修结束后,检查设备内是否有异物,并进行清理,测试水压和气密性,做好记录,清理现场。

  9、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投入试运行。试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通用安全管理体系

  1、维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遇到的酸、碱、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烧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维修人员应了解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维护前,压力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压力必须降至大气压力。

  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丢弃。如果因维护而拆除,则必须在维护后立即恢复。

  5、维护期间,不要接触电机的带电部件、电缆和照明电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吊装等危险作业区域应悬挂警示标志,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化工厂安全必须知道的条例 13

  (一)、巡检员每一小时按规定巡检路线巡检,24小时不间断。

  (二)、巡检员以防外来人员入库,防火、防跑油、冒油、混油、防其它隐患确保油库安全为目的。

  (三)、由总值班(或领班负责人)检查巡检员到岗情况,督促其严格完成巡逻检查任务。

  (四)、巡检员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部的.电源、门窗管理情况;

  (2)、各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是否落实好;

  (3)、各作业人员有否违章现象并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如遇重大作业则应积极主动参与配合作业负责人工作;

  (6)、各生产设备有否复位;

  (7)、将有关情况向值班负责人报告。

  (五)、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六)、巡检员须认真记好安全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办理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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