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通用14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信的经历,对书信都不陌生吧,书信是一种用书面的形式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应用文体。那要怎么写好一封信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一封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1
广大农民朋友们:
感谢你们为XX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今年,露天禁烧秸秆(垃圾)任务又摆在了我们的面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对人畜的'眼、鼻、喉会产生直接伤害,对病人、孕妇、老人和儿童健康危害极大,同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出行安全,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土壤有机质下降。此外,还可能引起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属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湖北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
今年我市将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天候、全覆盖、拉网式巡查,全面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对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将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全面做好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我们呼吁每一位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号召,切实做到:
一、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收割留茬.小麦、大麦、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20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除通过相关渠道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以外,一律做到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增加土壤肥力。
二、争当秸秆(垃圾)禁烧宣传员。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教育身边的人,坚决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一旦发现有违法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要立即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可拨打环保投诉电话:
三、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将其变废为宝的方式有: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培育食用菌、秸秆加工成型燃料块、秸秆加工草料制品、秸秆作为家用燃料、秸秆沼气化原料利用、秸秆加工建筑材料、秸秆打捆、收储卖给秸秆收购商等等。
同一片蓝天,我们共享。保护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农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制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为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为造福子孙万代、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XX做出新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发家致富!
XX市秸秆(垃圾)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2
全省广大农民朋友们:
人勤春来早,春耕备耕忙。但闻荆楚田野地头,农机轰鸣,好一派春耕生产的繁忙景象。至此,我谨代表XX省农机局预祝农民朋友们春耕顺利,20XX年农业生产再获大丰收!
要实现大丰收的目标,需要“天帮忙、政策好、人努力”。天帮忙,就是不出现大的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发生;政策好,就是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措施落实;人努力,就是我们全省农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将与广大农民一道,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将农业生产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而共同努力。
春耕生产在即,为做好今年的春耕生产工作,让农业机械更好地为全省广大农民服务,省农机局继续推出三项重大举措:
一是三个"百万"活动。即"百万机具大检修,百万机手大培训,百万农机闹春耕",通过三个"百万",提高机具完好率,提高农机手作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机械在春耕生产中的威力;
二是大力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利用育秧大棚等设施,排除不良天气影响进行育秧,鼓励扩大早稻种植面积;
三是认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已经展开,确保农民可以将购置的补贴机具用于春耕生产。
各级农机部门要为农民自主选购农机提供方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随时接受广大农民的'监督。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购置机具补贴的对象,按照农业部的总体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优先补贴。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以及农村计生家庭,可优先补贴。这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我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规模较小,且不连片,一家一户买农机易造成机具闲置,利用率不高;
二是合作社服务能力强,通过签订作业合同,可以对作业标准提出要求,有利于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代表了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流转上万亩的土地,实现连片统一作业,让更多的农民可以转移出去,而田可以种得更好,现代农业的气息就出现了。同时,也可以将土地按季节性地交给农机专业合作社托管,签订好合同,以解决季节性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农民朋友们,随着农业机械的普及,农村、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转折点即将到来。在这里,我代表省农机局,祝愿并愿意帮助大家,为你们提供良好的服务,希望你们依靠农机作业来提升生产生活质量,早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XX省农机局
二零xx年三月三十一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3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值此万象更新、春耕备耕之际,《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简称《条例》)今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是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到农业的增效和广大农民朋友的增收。
当前,国内外市场和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了使广大农民朋友尽快了解、熟悉和自觉遵守这部法规,在《条例》正式实施之际,我们致信提示广大农民朋友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认真学习《条例》,做到知法、懂法、不违法。我省《条例》是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结合省情进行细化和补充,为农产品生产环节制订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为了确保全省生产的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条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请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认真学习《条例》,要知道在种植、养殖的'生产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免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违法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给自己造成损失,甚至受到行政或法律的处罚。
要自觉遵守《条例》,规范生产行为、落实相关制度。
一是要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和其他农业投入品包装物,防止造成污染,并积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二是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在生产中严格遵守“五不得”的行为规定。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收获、捕捞、屠宰农产品;不得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保鲜、包装、储存;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是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生产记录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出售农产品的品种、数量、时间、流向。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四是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列入农产品产地准出名录的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应当在列入产地准出名录的农产品上附具产地证明、质量认证标识或者产地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将其运出产地。
五是实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销售的下列农产品进行包装: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三品”认证证书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农产品;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进行包装的农产品。
对不需要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带)、说明书等形式予以标识。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识应当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要严格落实《条例》,诚信生产、确保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者要有诚信意识,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要负质量安全责任。如发现农产品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当立即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并报告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同时要自觉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和监督抽查,并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当前,正处春耕备耕大忙时节,全省正在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和进行农资打假活动。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认真遵守《条例》,为争取今年农业生产有个好收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好基础。
祝全省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xx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4
全市的农民工朋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近年来,毒品死灰复燃,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是与艾滋病、环境污染并列的人类三大社会公害之一。毒品的危害是巨大的,略加吸食极易上瘾,不仅对人体的心、肝、脾等身体器官造成极大损害,由此而产生的心理和生理瘾癖,使吸毒者懊悔万分。吸毒使人道德泯灭、人格变异、不顾忌亲情、抛弃家庭和社会责任,以致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骨肉相残,吸毒还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由毒品所诱发的违法犯罪问题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面对严峻的毒情形势,禁毒工作刻不容缓!兰州市禁毒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巩固毒工作成果,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稳定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特向广大农民工朋友发出倡议:
一、积极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从我做起,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
二、努力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构筑拒毒防毒的牢固防线。关爱自己的家人,积极劝告、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用爱心使身边的家人、朋友远离毒品的危害。
三、切实增强“禁绝毒品、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举报吸毒、贩毒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政法机关打击处理涉毒案件。关注禁毒、情注戒毒,对吸毒人员“不抛弃、不放弃”,同走禁毒阳光路,共创和谐新生活。
广大农民工朋友,搞好禁毒工作,需要您和大家的一份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禁毒活动中,自觉远离毒品、抵御毒品诱惑、永不沾毒,为构建和谐兰州、平安兰州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5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在广阔的田野辛勤耕耘,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安全生产、生活是永恒的主题,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随着农村经济的`日益繁荣,你们的生活生产也日益融入了整个经济社会大潮,伴随而来的是你们日常生活、出行、工作等相关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俗话说“庄稼不好是一季”,而人的生命却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能再来,残废了就痛苦一生。
近年来,在我市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中,死亡、受伤害者80%以上是城市市民和农民朋友,我们深感内疚和不安,究其原因,除了人为的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外,我们的农民朋友还缺乏必要的自我防范、自我防护、自我保护的小常识、小知识、小技能。为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你们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对你们的伤害,我借咱们方庄镇政府发放的《市民村民安全教育手册》中的内容,向大家宣传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铭记在心,付诸行动。
愿人人讲安全,户户都平安,家家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xx村大学生村干部:xx
20xx年6月5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6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认真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现将郭家河乡秸秆禁烧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焚烧的危害
(一)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野外焚烧秸秆,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空气中总悬浮物数量明显升高,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二)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野外焚烧秸秆,会形成滚滚浓烟,大大降低了空气能见度,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三)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村庄、山林附近,容易引发房屋、农作物、山林的火灾,造成人畜伤亡。
(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野外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二、根据省、市、县政府颁布的秸秆禁烧实施方案要求,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
(一)对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视其情节,给予每起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因过失引起火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处罚。对于故意纵火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乡政府将组织巡查组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对擅自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打击、决不手软。
农民朋友们!开展秸秆禁烧是大势所趋,是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克服一切困难,顾全大局,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圆满效果。
举报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7
农民朋友们:
20xx年面对自然灾害频发的严峻考验,我省粮食生产获得“八连增”,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你们的辛勤耕耘。20xx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的惠农政策,决定继续对种粮农户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以下简称“粮食两补”)。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20xx年的“粮食两补”按各县(市、区)确定的补贴品种和20xx年核定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及该县(市、区)统一的补贴标准计算分解到种粮农户。
二、“粮食两补”资金由县(市、区)财政局通过委托代发的县级金融机构负责兑付,于20xx年3月3日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折通”存折。4月日以后,您可持“一折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居住地附近的代发金融机构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代发金融机构网点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推迟兑付,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三、为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尽可能亲自领取“粮食两补”资金,并妥善保管好“一折通”存折。乡(镇)政府部门及村组不得集中代领转付“粮食两补”资金,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四、20xx年4月至 月,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农户20xx年粮食种植面积和品种进行核实,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核实后的.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xx年发放“粮食两补”的依据。请您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确认无误后,在《粮食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五、维护自身“粮食两补”资金权益是您的权利,同时欢迎对兑付工作进行监督。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xxxxx;省财政厅举报电话:xxxx。
春耕时节即将来临,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抓住党的惠农政策机遇,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0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8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长期以来,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特向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这春耕备耕繁忙的日子里你是否为选购种子、农药、化肥而烦恼是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作为农业生产最基本的材料选购时一定要慎重一旦购买了假冒伪劣的种子农药化肥轻者减产、重者将绝收。农民朋友只有购买优质良种、合格质优的农药化肥才能获得高产丰收。下面介绍如何辨别假冒伪劣种子、农药的基本常识:
一、农民朋友在选购水稻种子时,一定要详细查看、要多向当地农业技术人员咨询,并注意以下几点:
⒈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合法的地方购买包装种子,如县种子公司下设的经营点等,并填写好经营档案;千万不要购买流动摊贩的稻种,否则,一旦买了假劣种子,将索赔无门。
⒉要看包装是否规范和标签内容:一般正规的、专业的种子公司所经销的种子,在外包装上都比较规范讲究,标签内容标注全面,包括: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品种审定编号、检疫证明编号、质量指标四项指标: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及联系方式,属分装种子的还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⒊看有无说明书或品种简介:其内容包含适应种植地域、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和有关咨询服务等,无说明书或品种简介的最好不要购买,防止上当受骗。
⒋观察稻种有无异常:优质的水稻种子外表看为金黄色、且鲜净,种粒饱满、无杂质;劣种种粒干瘪,如稻种外壳呈黑褐色或有不规则的麻斑点及块状,则大多属感染病害的种子。
二、准确的判定一个农药产品的真假、伪劣,一般需要通过法定的农药质量检测单位,根据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检验方法来判定。但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药时,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简易的方法进行初步的辨别。
⒈根据标签辨别:合格、完整的标签应当标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执行标准证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还应注明分装单位。标签残缺不全或不清楚的产品,就值得怀疑。
⒉根据包装辨别:一般说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包装规定的,直观来看,包装、商标、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都是新的,如果发现包装用的材料陈旧、密封不好或有破损或包装有大有小等问题,其质量值得怀疑。
⒊根据外观某些特征上辨别:不同的农药具有不同的特征,形状和色泽、不同剂型不一样。粉剂或可湿性粉剂,应为疏松粉末,无团块,颜色均匀。如药粉成团块,药味不浓或有霉酸异味,表明此药质量可能发生变化,影响使用效果。瓶装的乳油农药,如果发现浑浊、分层或有沉淀物、絮状物等,说明农药质量可能存在问题;悬浮剂若发现有严重的结块,也表明质量可能存在问题。
⒋对农药登记证进行核对:国家规定,生产农药必须办理《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因此,农民朋友购买农药时,可在农业部每年发行的《农药登记公告》上查找也可直接上网中国农药信息网中核对,如发现要买的产品标签与《农药登记公告》上或网上公布的内容不一致的,尤其是没有查到登记证号的,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的,建议农民朋友不要买,应当及时将此情况向当地农业部门等政府部门反映。
为了更好提高您的防伪能力,请关注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和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播放的放心农资宣传节目。如你在农业生产中受到损害,请致电我们将竭力维护您的权益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9
广大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
感谢你们为利川经济发展和建设做出的贡献!温馨提示你们劳动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你们:
一是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有工商营业执照)工作,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该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及时告诉你的家人或熟人,以免发生意外。
二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如果是跟“包工头”出来干活,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工资,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留作证据,同时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有凭据。要注意保存劳动合同、上岗证、结算单、工资表、出入证、考勤表等证据。
三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书面投诉材料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建筑项目的名称、地址、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四是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请一定要在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以便我局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五是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市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都可以受理你们的投诉举报,符合立案条件的,我局将及时快速的处理。同时切忌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者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来维护权益。
xx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10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白山交警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历年春节期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期,特别是农民朋友走亲访友、农闲赶集购物活动频繁,农村地区货车载人、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将会多发。今年1月上旬,全国已接连发生8起较大事故,其中4起发生在农村地区。为此,白山交警支队发出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在广大农民朋友中倡导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与白山交警同心协力,确保高高兴兴上路、平平安安回家。在此,我们真诚提醒您:
一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请不要违法载人及客货混装。1月9日,甘肃天水甘谷县一乡村公路发生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12人翻坠事故,造成9死4伤。
二是驾驶货车要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20xx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违法载人导致的死亡5人以上事故11起,其中7起发生在弯、坡路段。
三是行经农村公路,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农村地区大事故易发多发,20xx年全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6起,其中7起发生在农村地区。今年1月上旬,农村地区又发生4起较大事故。
四是岁末年初,农村地区赶集购物活动频繁,亲朋聚会较多。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途经村镇、集市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
五是冬季恶劣天气较多,交通安全风险较大,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特别是农村地区负责接送儿童、学生的驾驶人,更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
六是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七是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应当谨慎驾驶,雨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八是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九是农村公路路况复杂,对车辆安全状况要求较高。出发之前查车况,安全性能第一桩,方向转向和制动,逐一调试要正常。
亲爱的'农民朋友,保证您的出行安全是广大交警的责任,希望您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一片温馨回家!白山交警将与您同心协力,确保您过上一个平安幸福的吉祥年。
xx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11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目前,春耕在即,正是购买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产品的时候,因为购买农资不当,往往会给咱们带来巨大损失。比如:
3月28日新乐市法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种植户损失33万余元的案件。
20xx年1月至6月期间,牛某伙同其丈夫牛某甲(在逃)向本村及附近村民销售假冒伪劣“先玉335”玉米种子1657.6斤,涉及种植户90户,种植亩数485.22亩,给广大种植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新乐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假玉米种子“先玉335”造成减产损失为332521元。
牛某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公诉机关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牛某赔偿经济损失。
新乐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明知是假的种子仍予以销售,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遂判处牛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人牛某赔偿31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6564.15元。
所以,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重点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三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同时,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农业或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朋友们,从中央到地方的领导一直非常关心、重视农民利益的维护和农资质量问题。近年来,农委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农业执法机构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惩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祝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在今年的农业生产中有个好收成!
xx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12
广大农民朋友:
我市已进入油菜、小麦的集中收割期,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破坏生态,产生雾霾,危害很大。一是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烟雾,不仅污染环境空气,还会对人的眼睛和咽喉产生较大刺激,轻则导致流泪、胸闷、咳嗽等,重则导致支气管炎的发生,危害人体健康;二是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不易扩散,造成局部大气能见度持续下降,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焚烧秸秆破坏土壤结构,产生的`高温导致土壤中大量有益微生物的死亡,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产量质量;五是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和片片焦土,对生态系统、景观环境破坏极大。
今年,我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设立奖补资金,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10元,推动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焚烧行为,严格考核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且拒不听从劝阻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宣城、生态宣城、和谐宣城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此致
敬礼!
写信人:
日期: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13
广大农民朋友:
我市已进入油菜、小麦的集中收割期,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破坏生态,产生雾霾,危害很大。一是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烟雾,不仅污染环境空气,还会对人的眼睛和咽喉产生较大刺激,轻则导致流泪、胸闷、咳嗽等,重则导致支气管炎的发生,危害人体健康;二是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不易扩散,造成局部大气能见度持续下降,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焚烧秸秆破坏土壤结构,产生的高温导致土壤中大量有益微生物的死亡,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产量质量;五是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和片片焦土,对生态系统、景观环境破坏极大。
今年,我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设立奖补资金,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10元,推动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焚烧行为,严格考核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且拒不听从劝阻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宣城、生态宣城、和谐宣城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xx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14
广大农民朋友们:
感谢你们为xx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今年,露天禁烧秸秆(垃圾)任务又摆在了我们的面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对人畜的'眼、鼻、喉会产生直接伤害,对病人、孕妇、老人和儿童健康危害极大,同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出行安全,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土壤有机质下降。此外,还可能引起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属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湖北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
今年我市将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天候、全覆盖、拉网式巡查,全面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对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将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全面做好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我们呼吁每一位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号召,切实做到:
一、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收割留茬。小麦、大麦、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20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除通过相关渠道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以外,一律做到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增加土壤肥力。
二、争当秸秆(垃圾)禁烧宣传员。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教育身边的人,坚决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一旦发现有违法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要立即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可拨打环保投诉电话:xxx
三、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将其变废为宝的方式有: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培育食用菌、秸秆加工成型燃料块、秸秆加工草料制品、秸秆作为家用燃料、秸秆沼气化原料利用、秸秆加工建筑材料、秸秆打捆、收储卖给秸秆收购商等等。
同一片蓝天,我们共享。保护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农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制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为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为造福子孙万代、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石首做出新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发家致富!
xx办公室
20xx年8月7日
【最新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相关文章:
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11-10
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11-23
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8篇)07-07
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8篇05-29
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精选8篇)03-12
关于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11-27
最新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11-29
致小区业主朋友的公开信范文08-07
致矿工朋友的一封公开信02-25
致业主的公开信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