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整治方案

时间:2025-01-01 13:32:47 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环境整治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及双创办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切实改善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卫生质量,共建清洁美好家园为核心,以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彻底改善,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按标准配设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并落实管护责任人,方便居民就近倾倒生活垃圾,并及时组织清运,杜绝乱扔乱倒垃圾和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落实专人负责公厕的日常清洁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正常使用。

  (二)规范占道经营。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主道严禁、次道严控、背街规范”的原则,对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的临时摊区进行规范,要求统一定位、统一风格、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允许设置的摊点要靠墙、靠

  边、靠后,定位不越位,整洁不脏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清理乱堆杂物及城市“牛皮癣”。对社区及背街小巷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除和规范,对老百姓仍需要的物品督促规范,堆码整齐;对不需要或陈旧影响市容的督促其自行清除或组织清除。加大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在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张贴栏,方便广大群众。

  (四)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办事处应与商户及社区居民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并加强日常检查,确保责任的落实。门前道路应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整。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通过制作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栏、组织制定居民环境卫生公约等方式,加强对市民群众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开展行动作充分准备,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组建集中整治队伍,重点整治单位、社区和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秩序,突出抓好背街小巷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堆杂物和环卫设施配置,使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按照责任分工,从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里统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相互协调配合。加强与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办事处及社区监管责任,共同搞好整治工作。

  (二)积极动员,全民参与。

  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整治应提倡“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思想,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周五义务大清扫活动,集中清理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乱张贴、乱堆放等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积极性与认同感。

  (三)加强检查,督促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督查科应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2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城关镇党委、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经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社区上下迅速掀起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高潮,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健康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扎实推进“五创提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全面建设幸福归义,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严格按照全市及城关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方案与要求,在全社区上下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参入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面,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村容村貌明显变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文明素养全面提升。确保“五个看不见”,即公共区域可视范围看不见垃圾、主干道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见乱搭建厂棚、市场和门店看不见商品出店经营、社区看不见妨碍城管等环境卫生整治执法的行为发生。确保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的抓下去,使我们的环境卫生干干净净,社区面貌漂漂亮亮,公共秩序规规规矩矩,社会关系和和美美,综合整治长长久久,社区环境综合考核进入城关镇及全市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重点突出组织建设、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禁燃鞭炮、控建拆违、殡葬改革等六项重点。

  1、深入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教化、组织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形成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

  2、加大力度,全面整治。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改制企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治理堆物废料、白色污染和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集中整治集贸市场、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实现辖区可视范围内看不见垃圾。

  3、狠抓建设,夯实基础。在辖区内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内安放垃圾桶,建设垃圾池,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回收,集中贮运。全面整治社区范围内所有背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1、实行责任到人制。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领导小组对全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整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实施。按照属地原则,辖区内各单位、各居民小组、生活小区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各单位负责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个单位、各个居民小组和生活小区要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住户、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

  2、实行责任区制。社区应将辖区的卫生区划分为社区公共区和居民责任区。对背街小巷和社区集中活动场所等社区公共区,定期组织卫生大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对房前屋后地坪、水沟等居民责任区,落实居民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由各相关负责人规劝、督促居民落实。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由曹自林同志任组长,郑立平同志任副组长,曹新华、甘凤祥、杨定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环卫设施添置,用于社区环境整洁行动的开展,兑现奖优罚劣,以奖代投。

  3、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分块考核、分季考核、分档考核。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按照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对社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进行暗访和明查,实行日巡逻、星期抽查、月考核、季评比,通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情况,严格考核到各个单位、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并延伸到户,以考核促进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3

  自治区党委、政府逐级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

  20xx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将环境保护部已签署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送达宁夏,由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环保部签订了协议书。随后,齐同生又与宁夏5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

  20xx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任组长,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任副组长;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发改委、建设厅、农牧厅、水利厅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区自上而下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综合整治提供组织保障。

  20xx年8月30日,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在永宁望洪镇南方村隆重启动。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人大副主任何学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国权等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紧接着,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全区各地紧锣密鼓地展开。

  20xx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举行了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自治区政府分别与全区22县、区政府及农垦系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随后,各市、县人民政府又与所辖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全区上下构建起了塔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为综合整治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出台“两方案一办法”

  为了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选得准、实施好、能见效、出经验,从20xx年开始,自治区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认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手段,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市、县(区)以及沿黄区域(黄河金岸沿线)、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重点整治示范区域内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全区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山川有别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xx~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使实施方案经济、可行、科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核定的资金量,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后,报自治区财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按专家意见对其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紧锣密鼓地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覆盖了宁夏全区5市、22个县(市、区)及农垦系统的1040个行政村、使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农村人口受益。虽然与外省市相比,宁夏是个内陆小省区,但地域类型多样,南北差异明显。北部是引黄灌区,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南部是干旱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为国家重点扶贫地区。资源环境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成为制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瓶颈。

  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川、城乡区域不平衡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山川有别的原则,分别确定了不同区域的治理重点和相应的治理措施。一是山川有别的污水处理办法。对经济较发达、人口集中的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优先考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采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模式;在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中心村镇,采用建设污水处理站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经济不发达、干旱缺水、生活污水量较小的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环境整治区域内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镇区中心村,采用建设低成本、易管护的化粪池和人工湿地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山川远离城市、分散居住的村庄,处理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采用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等分散型污水处理模式。二是山川有别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生活垃圾主要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按照一定密度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池,固定保洁人员,设置垃圾中转站,定时定点清理到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在离城市垃圾填埋场20公里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偏远村镇,可因地制宜建设覆盖几个乡镇的垃圾填埋场。对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处理,在城郊村镇采取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在距离县城填埋场20公里以上,有自然洼地、谷地、沟壑区等地形地貌资源的,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填埋场,采用“农户分类、组上保洁、村级收集、村镇转运、乡镇处理”模式。

  注重质量控制,规范项目管理

  为确保示范项目有效实施和建设质量,自治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从项目申报审批、督导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三个方面加强了审查督导力度,严格把关。

  在项目申报审批方面,先由县级环保和财政部门提出申报项目,县区政府把关;然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现场实地踏勘,初步确定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自治区和市、县(区)环保、财政部门与专家共同进行项目方案审查并下达批复,各县(区)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整个项目从审批到具体施工,均要求严格依照合同制、招投标制、法人制、监理制执行,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并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事务所对20xx年以来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督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面,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联签审批制、资金使用审计核查等制度。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区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围绕今年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做强、做活、做细、做实宣传思想工作,赢得全区人民对新一轮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建设“实力、绿色、和谐”和创新型城区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

  二、工作内容

  1、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3月1日至3月15日,各镇街、相关责任部门,要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的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做好宣传发动。

  2、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营造氛围。各镇街、各相关责任部门、沿街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重点整治地段),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各村屯、社区、楼院的宣传橱窗,要换上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内容;各镇街要保证一台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印制《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宣传提纲。

  3、举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日(3月4日)活动。以各镇街为主,在重点整治部位、地段,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和整治重点,联系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好主题鲜明的宣传一条街活动。在活动现场进行法律、政策咨询,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文化活动,在广场、商业街等人流较多地段发放宣传材料。

  4、培训宣传队伍。要充分利用讲坛、社区讲坛等阵地,对区直机关干部、镇街宣传干部、村(社区)干部、党员、楼长、中心户等骨干群体进行相关培训,建立宣传工作网络,为环境整治提供组织保障

  5、开展宣讲活动。各镇街、区直机关、相关责任部门以《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主要内容,组织好各级宣讲队伍深入村屯、社区、企业进行宣讲,通过对市民的直接宣传教育,使全区人民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6、全面启动对外新闻宣传。第一,向市委宣传部做专题汇报。第二,分层次召开新闻通报会(省以上驻连媒体通报会、市级平面媒体通报会、市级媒体跑线记者通报会)。第三,启动全区新闻网络。对宣传干部进行培训,为各级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各单位在社会环境整治过程中提供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新闻考核的重要内容。

  7、制作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纪实片和宣传画册。区委宣传部通过策划和制作纪实片、宣传画册,来翔实记录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的全过程。通过成果展示,进一步凝聚人心。各镇街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宣传部报送反映环境整治工作动态情况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信息。

  8、编辑《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简报》。及时反映全区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各个时期工作的动态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9、建立机关干部包点制。在环境综合整治时期,区直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包点单位进行宣传、协调、指导、督查,并做好对基层整治情况的汇总。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宣传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种有效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和方案,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式宣传发动。

  2、注重宣传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围绕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探索有效途径,增强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工作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推进城市化的宣传、宣传我区“十一五”规划、创建平安稳定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思路,找准结合点,不断开创宣传思想工作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5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思想上持续自警自醒,工作上保持力度韧性,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全力解决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和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镇党委、政府要把扎实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担负第一责任,认真审定我镇排查整治方案,落实领导分级分片联系包抓督办制度,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

  (二)坚持全面排查和系统盘点。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排查形式和实地排查的方式,全面盘点近三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及在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履行等方面的短板,做到眼见为实、手触为真,不留死角、没有盲点,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体检透视和对标交账。要按照由表及里、追根溯源、系统整治的工作方法,在排查基础上,要把问题的症结找准、分析透彻、研判到位。政策等保障措施步步靠实,同时要严格对标对表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批复意见,特别是省级具体化的意见措施,做到对标交账,确保整治成效符合上级的标准要求。

  (四)坚持整章建制和常态长效。要把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不断健全完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要继续加快完善村规民约,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营造浓厚氛围,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得到巩固加强。

  三、时间安排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18日,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10月18日前报镇环保站。10月19日,镇政府组成工作组进行抽查复核,并于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

  四、重点内容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严格对照《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我镇贯彻落实上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各方面内容和要求,全面排查整改目标是否达到、各项整改措施是否实施到位,重点核实未完成问题。

  (二)“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按照“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年度工作方案要求,排查自然保护区监管机制落实、行政审批手续清理、生态治理等情况,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等情况,水资源开发项目清理整治、环评报告和水保方案落实等情况等情况。重点核实已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未发现问题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核实已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未发现问题。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未完成任务。对照《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围绕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核实截至目前应完成而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和预计20xx年底完成有难度的重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研究细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工作力量、确保排查整治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政〔〕1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163号)要求,着力加大我区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切实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力争两年时间,区域内污水管网进一步完善,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趋势。

  三、流域范围

  我区重点流域整治范围为晋江段和南高干渠段。

  四、整治重点

  (一)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1.年底前,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性活动。有规划、有组织地安排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一时难以搬迁的,应在年内启动居民集中区域污水截污和处理设施的建设。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完善水源保护区周边和上游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水环境突发事件,应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和市中心市区应急饮用水源(桃溪水库)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政〔〕48号)中明确的地理范围,配合市水利局将辖区内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水排放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拆除南高干渠保护区内非法排污口、违章建筑。

  (二)引导养殖业有序治理

  4.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划定,并予以公布。重点流域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范围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5.年底前搬迁、关闭、拆除、清理禁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全面禁止在禁建区内新、扩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禁养区外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应于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建成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将予以拆除。对生猪散养户采取暂时建沼气池处理的措施,并逐步引导其搬迁、停业。

  (三)强化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6.做好已建成污水主干管道及污水主干管道连接点的管道清淤疏浚疏通工作,确保管道之间衔接畅通;完善各片区的`污水支管网配套建设,保证主干道沿线的企业生产污水和社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到主干管网;园区管委会要按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继续做好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江南新区各安置小区的污水支管网要就近接入污水主干管网;拟新建的污水主干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要结合城市建设进程做好选址规划,根据轻重缓急,适时启动实施建设。

  7.年9月底前组织全面清理南高渠两侧堆放的垃圾;年底前完成江南新区树兜、五星、大乡3座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并移交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全区全面实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排放

  8.全区不再审批新建使用含苯胶水制鞋和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

  9.重点流域范围内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引进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

  10.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已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年底前仍未达标的应予关闭。同时,将违法排污的污染企业通报金融、工商部门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五、保障措施

  11.加强整治工作领导。区政府成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流域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12.加强任务跟踪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加强项目的跟踪督促,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于每月底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环保局汇总。

  13.完善流域环境应急管理机制。要抓紧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14.要继续加大区财政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治理资金的投入,同时,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机会,积极争取上级的补助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我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建设。

  15.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区环境监察队应于年年底前通过达标验收。

  16.强化责任追究。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委〔〕102号)和我区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组织实施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整治责任

  17.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抓好辖区内治理项目的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广泛动员社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以“三线三边”(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湖河渠塘沿线以及城市周边、市际周边、景区周边)为重点的全域环境整治,为建设“五彩经开、幸福经开”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委作为社区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作为本辖区内环境整治的具体责任主体。

  2.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三线三边”为重点,全面推进辖区全域环境整治工作,连点成线、扩线成面,做到无盲区、全方位、全覆盖。

  3.坚持有机结合、长效管理的原则。把环境整治活动与文明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同步推进,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治工作持久开展。

  三、总体目标

  用1年左右的时间,依托“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实现辖区内“道路两侧无垃圾、河道无漂浮、河岸无污染源”的工作目标,为把经开区建设成为生态宜居之区作贡献。

  四、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团兼任,成员由建设管理科和执法中队相关人员组成。

  五、整治步骤和内容

  (一)整治步骤

  1.启动准备阶段(2013年年底)。社区委负责制订具体的“三线三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动员各方力量全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2.正式实施阶段(2014年全年)。全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深入开展排查自纠阶段(2013年12月中旬),各相关单位和居委会深入查找本辖区范围内的“三线三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元月中旬),各相关单位和居委会组织开展“三线三边”重难点环境整治工作,在2014年春节之前掀起环境整治高潮;第三阶段是定期巡查整治阶段,建设管理科和执法中队建立长效整治机制,常态化开展“三线三边”整治工作,力争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3.提升完善阶段(2015年以后)。总结“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经验,不断巩固成果,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环境治理在社区全覆盖、全方位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1.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各相关单位和居委会根据属地原则开展本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隔离栅栏外的环境治理工作。

  习友、福禄园、康利居委会要按照区域划分,做好高速公路沿线的垃圾、漂浮物等巡查与清理工作,确保每周巡查清理不少于1次。

  2.十五里河沿线环境治理。推行“河长制”,全面清洁十五里河沿线环境。执法中队、居委会要加强对河岸沿线的巡查,及时清理河渠岸坡乱搭乱建、乱倒垃圾、开垦种菜等现象,确保河渠岸坡整洁,确保每3天巡查不少于1次。执法中队要与公服公司做好对接,及时清除水面漂浮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等,同时要督促其加强湖河沿线绿化工作,整体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

  3.社区周边环境治理。执法中队、各居委会要全面清理“十乱”,即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拉杆线、乱设摊点、乱涂写张贴、乱设广告招牌;执法中队要加大立面整治工作力度,全面整治骑路经营,规范摊点管理,乱设广告招牌、占道灯箱、“牛皮癣”和吊挂堆放杂物等现象,规范广告设置,取缔非法广告;建设管理科要协调相关单位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修缮和出新道路沿线的围墙和建筑;养护企业要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4.广场周边环境治理。养护企业要全面清理景区周边道路及两侧存在的'垃圾带、卫生死角以及乱堆乱放;完善广场环卫基础设施,全面解决污水乱排、垃圾乱丢等问题,保持景区周边环境清爽整洁;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广场周边和沿途的广告招牌乱设置、占道灯箱、“牛皮癣”和吊挂堆放杂物等巡查,并督促清理;加大广场周边流动摊点管理力度;规范广场周边各类车辆停放。

  在重点抓好“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推进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真正做到无盲区、全覆盖。要全面治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小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环境,着力抓好老旧小区等薄弱地段的环境整治。

  各居委会要围绕主题,在“三线三边”地区广泛开展环保宣传、绿色承诺、捡拾白色垃圾、清除污染物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更多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用志愿者热情服务的力量助推“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快改善社区环境。

  六、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和居委会要加强对“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

  2.强化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和居委会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方向,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落脚点,以全面开展单位、城乡环境、居民区卫生整治和深入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为主要内容,以卫生月为“城市管理年”工作启动月,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广泛动员广大辖区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在全街掀起春季群众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改善我街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全街群众的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优化投资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目标任务分解

  (一)活动主题

  城区以开展“洁净奥运”为主题,积极开展“奥运连着你我他,爱国卫生靠大家”活动,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结合2007年城市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以良好的城区形象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到来。

  郊区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积极开展“村容整洁,人人有责”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各类垃圾,清洁美化家园,营造卫生、整洁、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分解

  1、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以单位食堂、办公楼、厂区卫生整治为重点,落实单位“门前五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按照市容管理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单位门面、橱窗、牌匾、霓虹灯等的`装饰美化,不得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及时修整破旧门窗和残墙断壁;单位设有专业绿化、保洁人员,随时进行卫生清理、保洁,投入资金加强单位绿化建设和管理;单位秩序良好,不随意停放车辆,乱设摊点;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卫生意识教育,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单位卫生达标率要达95%以上,并建立起单位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积极争创卫生先进单位。同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和参与全街统一组织开展的各项爱国卫生月集中活动。

  责任单位:党政办、街村建设管理中心、经贸办、街直各单位、各社区

  2、整治农贸市场卫生。设有农贸市场的社区,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农贸市场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健全除“四害”防治制度和措施。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各项卫生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经营食品的摊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严禁无证、占道经营,切实提高管理质量,确保市场环境卫生达标。

  责任单位:街村建设管理中心、盐滩、卧鹏、徐戈庄、张戈庄社区

  3、全面治理居民楼院和社区卫生。一是开展城区小区居民楼院卫生整治活动。按照居民楼院“五化”标准开展治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积存垃圾,规范垃圾的收集、清运及乱停车辆等现象,并落实居民楼院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使居民楼院卫生整治率达100%,卫生达标率达95%以上。二是彻底整治城郊社区容貌,重点建立完善社区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积极推行垃圾集中清运,健全保洁队伍和卫生设施,不断建立健全社区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在加强日常保洁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着重清理社区主街道乱堆乱放、社区内、外卫生死角;规范街道“三大堆”;清理绿地漂浮物,对街道经营户进行规范,搞好社区卫生达标整治活动。社区卫生整治率要达到100%。

  责任单位:街村建设管理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4、整治城乡结合部卫生。组织人员、机械清除城乡结合部、城乡道路及两侧以及河道内积存垃圾、白色污染等;配合执法部门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

  责任单位:街村建设管理中心、城郊社区、单位

  5、加大铁路沿线及两侧卫生的整治力度。沿铁路两侧社区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要加强管理,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清除铁路两侧及边沟以外区域垃圾及废弃物,消灭卫生死角,解决铁路沿线脏乱差问题。

  责任单位:东盐滩、小石头、徐戈庄、张戈庄、龙湾崖、郭家台子社区

  6、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认真落实区爱卫会《关于在全区进一步加强病媒体生物消杀工作的通知》要求,清除“四害”孳生地,开展灭鼠、灭蝇、灭蟑活动,各单位、社区要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广大群众、青年志愿者、中小学生捕打第一代起飞苍蝇;深入开展春季集中投药灭鼠活动和灭蝇、灭蟑活动,开展除害防病工作,科学合理使用杀虫灭害药物,降低”四害”密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

  责任单位:街村建设管理中心、疾病与控制中心黄岛工作站、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

  7、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帮助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文化科技中心、疾病与控制中心黄岛工作站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3月31日)

  办事处组织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召开全街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爱国卫生月活动。各社区、街直各单位要根据全街会议精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卫生月活动方案和计划安排,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组织开展好本社区、本单位的卫生月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23日)

  各社区、单位要按照方案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单位职工、青年学生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全面落实责任目标任务。在全面整治的同时搞好集中活动,重点治理影响市容环境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影响面,为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4日-4月30日)

  各社区、单位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报表于4月23日前报办事处街村建设管理中心。已整治的区域要注重保持,出现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办事处4月24日-25日对各社区、单位活动期间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迎接区、市爱卫会的检查验收。

  四、保证措施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9

  一、总体目标

  年,重点开展、、、4个流域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火电、造纸、合成氨、淀粉等行业综合治理。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污染减排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一)深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1.工作目标

  按照年市政府环保目标,完成省定-漯邓桥、-址坊、-栗园桥、-鄢陵陶城闸、沙河-程湾断面水质责任目标任务。

  2.主要任务

  (1)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对全市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等。

  工作任务:流域市华懋双汇实业有限公司治污设施通过验收,限期完成废水深度(限期)治理任务。各县区环保局根据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确定本辖区需要关闭淘汰和深度治理企业名单,下达关闭淘汰和限期治理通知书,报市环保局备案。

  深度治理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由政府责令企业停产治理。深度治理企业的治理技术方案须经省、市环保部门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治理任务完成后,须经省、市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工作责任:该项工作由企业负责,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除市区企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监督外,其余企业由各县区环保局负责监督。

  (2)严格控制新污染

  工作任务: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保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要求。环评审批要认真落实“四个不批”,即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超过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凡废水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及其支流的新建工业类项目,出水水质COD浓度不得超过65mg/L,氨氮浓度不得超过5mg/L;凡废水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及其支流的新建工业类项目,出水水质COD浓度不得超过65mg/L,氨氮浓度不得超过7mg/L;凡废水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及其支流的新建工业类项目,出水水质COD浓度不得超过30mg/L,氨氮浓度不得超过1.5mg/L;凡废水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及其支流的新建工业类项目,出水水质COD浓度不得超过45mg/L,氨氮浓度不得超过3mg/L。

  工作责任:各县(区)新、改、扩建项目污染控制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

  凡发现两起“未批先建”的新开工工业类项目、发现一起新开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或一起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指擅自进行试生产、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或未同时投入运行、出现严重超标排污和污染纠纷或污染事件)的建设项目,除对县(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外,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该县(区)实施“区域限批”。

  (3)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流域“引沙入黑”调水工程正常运行,日调水量不少于8万吨,华电集团发电厂调水工程日调水量不少于3万吨,流域“引沙入颍”调水工程正常运行,日调水量不少于26万吨。

  凡市以上环保部门检查发现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进水条件下有2次及以下出水水质COD、氨氮排放浓度高出市定控制指标的,对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除对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外,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责任:该项工作由市、县(区)政府、市城建司、市水利局负责,市水利局、市城建司、所辖县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4)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防污染反弹。

  工作任务:对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实施关闭。凡属“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按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的关闭标准,发现一起关闭、取缔一起。

  工作标准: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设备必须彻底拆除,移离生产车间或原生产安装位置;对死灰复燃或新建“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必须按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的关闭标准恢复环境原状。

  工作责任:该项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关闭、取缔设备,电力部门负责停止生产供电,工商部门负责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责令其限期变更或注销手续。

  凡市以上环保部门发现辖区内2次及以下“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死灰复燃、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生产线及生产设备以及逾期未按标准关闭到位的,对所在县区政府通报批评,对所在县区实行“区域限批”,还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追究所辖县区政府的责任,同时追究辖区内乡镇长的责任。严禁电力部门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供应生产用电,严禁行政机关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颁发行政许可证,否则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清理整治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游泳、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水体的活动。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污染饮用水水源水体。

  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施和制度完善。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完成并规范所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设置。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每月要对饮用水水源进行一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年进行一次全指标检测,对查出的特征污染物要分析污染来源,并制定针对性防治措施。确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部门及联系人,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制度。

  (三)火电、造纸、合成氨、淀粉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省环保厅将牵头组织对全省火电行业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量、治理现状,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并制定各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各级环保局督促企业按照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负责进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或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纳入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火电企业,督促按期完成电厂烟气脱硝治理工程,达到环境综合整治确定的排放标准和脱硝效率要求。省环保厅将组织对全省合成氨、造纸、淀粉行业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和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6号)的要求,依法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年3月30日前,完成全市上述行业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此项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

  各有关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年底前,完成市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市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市银凤纸业有限公司、市康达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工作责任:县(区)企业由所辖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标准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省政府确定的各省辖市政府年度环保责任目标断面目标值。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生产线标准:依法吊销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环境综合整治是全市环保工作的重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县区政府要提高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范围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档案,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三)建立协调机制。环境综合整治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

  监察部门: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环境问题被政府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销工作。

  城建司:督促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

  水利部门:对被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电力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督促供电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四)及时加强调度。各县区要将列入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依法被关闭企业及生产线名单、停产和限期治理企业名单据实上报市环保局备案,并于每月22日向市环保局报送本月工作进度。市环保局每月汇总一次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环保厅。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10

  狗街社区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一、村道内道路日常维护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二、加强村内道路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4、加强除四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灭蚊活动,要定期进行灭鼠、蝇和蟑螂活动,以控制鼠、蚊、蝇和蟑螂孳生繁殖。

  5、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拉挂、乱挂衣物、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等现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11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增强群众健康意识,从根本上解决我街道农村环境突出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基础,按照市关于开展“家家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新春”和县人居办关于“干干净净迎新春”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2月18日至20xx年3月18日期间,在全街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垃圾清运、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按照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动环境面貌显著提升。

  (1)开展以“八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春季行动,统筹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和空间绿化美化,争取到春节过后全街道19个村和1个农村社区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社区)标准。

  (2)以“三产”密集村为重点,集中整治污水乱排、废旧物资乱堆乱放和广告牌匾乱置乱挂等现象(马坊、岔口、羌村、白龙沟、河西、田厢、袁家村、洛阳社区)。

  (3)集中整治公路沿线、村庄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河道、水渠、库坝周边乱挖乱倒现象,清理土堆、粪堆、柴堆及废弃荒芜窑洞院落。

  (4)集中清理反光膜、废旧果袋、果树废弃枝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各村要积极维护好垃圾坑(台),严格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工作机制,确保到垃圾收集处理达到90%以上。

  (6)落实保洁员制度,全面推行门前“三包”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

  (1)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切实加大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力度,实现“四乱”问题见底清零;街道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天至少巡河1次。

  (2)洛阳社区要积极配合街道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督查检查工作,每月至少针对污水处理厂开展4次人员在岗、周边环境保洁、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活动,为街道季度考评提供依据。

  (3)各涉河村组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查河道沿线乱排污水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对河流的污染事件发生,确保辖区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二)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广播和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要及时上报街道外宣组,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激励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考核。街道将会同考核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在全街道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12

  为了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投身文明创建的热情,以“洁美有序”的城市形象和“文明进取”的市民风貌,充分展示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成果,向新中国成立周年献礼,根据市文明委xxxx年9月8日专题召开的会议精神,特开展“迎国庆”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

  文明素质为目标,努力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充分展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大滁城”建设带来的新面貌、新变化、新气象。

  二、主要任务。

  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立即行动起来,开展环境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乱堆放和乱张贴,净化美化办公区生产区和生活区环境。沿街单位插彩旗挂彩灯,门前摆放花坛或盆景,营造喜庆、吉祥、和谐的节日气氛。

  2、大力整顿交通秩序,各类车辆和行人不闯红灯,各行其道。整治车辆乱停放,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做到定点停放,线内停放,管理有序。

  3、大力整顿流动摊点和出店经营现象。主次干道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国庆期间,严禁各种形式的`占道商业宣传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4、大力开展沿街门店墙体及门头美化活动,努力做到店招店牌和各种广告牌整治美观。

  5、大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街面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力度,下决心整治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泼撒现象。

  6、大力开展各项优质服务活动,擦亮服务窗口,喜迎各方宾朋。

  三、责任分工。

  1、管委会综合办: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发动、联系协调、宣传引导和督查督办工作。

  2、凤凰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市容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单位,小街巷和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负责主次干道和居民区的垃圾及时清扫及时清运。

  3、经贸发展局(招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各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迎国庆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是沿街单位插彩旗,挂彩旗,门前布置花坛或摆放花卉、盆景。

  4、建设环保局:布置公共场所花坛、盆景,加强施工工地监管。

  5、城管执法分局、市容局:加强环境卫生监管,查处建筑运输车辆泼洒现象;加强占道经营管理,规范商贸秩序;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整治破损缺位广告,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7、工商分局: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时间安排。

  1、9月8日至9月12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2、9月13日至9月22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3、9月23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五、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管委会明确的任务分工,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和措施。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靠前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2、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管委会将于9月23日起组织相关单位上街检查,邀请新闻媒体作宣传报道,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切实营造好迎接建国xxxx周年的喜庆氛围。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13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以各村(社区)环境整治为重点,继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综合防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努力为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指各村(社区)环境质量较差、治污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违法案件多发、环境矛盾纠纷较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以及各类工业集中区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重点行业、企业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指印染、化工、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国、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执行、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落实、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指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在雨污分流、污水接管、运行管理、达标排放、污泥安全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主要指带有一定普遍性或典型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群众反映强烈、舆论重点关注、久拖未决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街道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村(社区)要把此次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明确村(社区)一把手为集中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围绕整治重点对各单元内的重点排污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案件等进行梳理和细致排查。

  (二)加大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对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依法取缔关闭;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建;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依法限期改正;对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一律暂停审批该地区除污染防治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必须行政处罚到位,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此次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制订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着力完善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有关长效管理办法;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环境诉求的渠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阶段。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组织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在省、市环保部门列出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出需要整治的问题清单,并于5月25日前报送街道环保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村(社区)组织关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各项工作,严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对发观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9月底前报送街道环保办。期间区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14

  主流媒体联动,开展广泛宣传

  为扩大示范项目的社会影响,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自治区环保厅率先针对“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四大项目进行了统一的标识设计并制作成醒目的标识牌,第一时间分发安置在全区各县(区)项目站点上。

  为进一步发动农村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农村环境试点示范工作,自治区环保厅及各市、县政府联合全区各大主流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纸、杂志等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宁夏电视台开辟了每周一期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民生”专栏,在宁夏环保网开通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专题网页。先后在《宁夏日报》《宁夏画报》上开辟专版、专刊,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除此之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还及时编印刊发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简报信息;在农村开展了“四个一”环保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踊跃关注农村环保,积极投身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

  经过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以及环保、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农村普遍存在的污水出门泼、垃圾就近倒及乱放、乱堆、乱埋、乱烧等不良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村民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全区各县(区)乡镇争创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整合各方资源,破解资金难题

  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不仅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而且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式的整治常花钱、难见效。因此,为了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减轻市、县(区)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不增加农民负担,自治区政府克服重重困难,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3.5亿元,比国家要求的配套资金高出2500万元,包括国家支持的6.5亿元在内,项目总投资达到了10亿元,按工程进度予以下达,从根本上减轻了市、县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保证了项目质量和进度。

  在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投入的同时,各市、县也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政策,积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使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集聚,发挥资金的辐射作用,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一些财力较好的市、县还结合实际出台政策,主动加大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投入,在普遍明确将本级环保专项资金20%用于示范项目建设外,平罗县财政每年专门安排300万元配套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吴忠市要求统筹各类涉农惠农资金,使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不低于当年GDP的0.3%;由于示范项目国家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宏观引导作用,调动了各类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聚集,提高了示范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另外,自治区政府在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上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除地方财政部门投入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以及适当探索物业收费等方式来解决运行维护经费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利用综合部门资金管理的优势,使示范项目建设与自治区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农民新居等建设规划相衔接、相协调。通过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得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和庄点集中,按照“建设新农村庄点像打造城市社区一样”的要求和思路来统筹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点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终体现,从而使得示范效应得到有效的提升和放大,真正带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以奖代补”措施,激发工作热情

  20xx年,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xx~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等厅局牵头抓好落实,每年都对宁夏5个市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健全奖罚机制。

  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通过不断探索研究,进一步健全“以奖代补”为核心的奖罚机制。按照“以奖代补”政策,对创建为部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示范区域项目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停止安排并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及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而激励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切实维护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从而使其长期发挥良好效益。

  在各种激励机制的鼓动和鞭策下,自20xx~20xx年,宁夏全区已累计创建部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180个。

  制定地方标准,强化技术支撑

  宁夏作为一个地处偏远的内陆省区,经济相对落后,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缺乏实用成熟技术支撑。

  为改变我区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的局面,自治区政府围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等主要内容,多次举办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环保部在我区举办的全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科学化水平,提高项目效益,宁夏聘请中国环科院、沈阳环科院、兰州大学、宁夏大学等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研指导,并共同组建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4个技术专家组。具体负责编制宁夏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年度总体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核、示范项目技术评估等工作,从技术上保障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社区环境整治方案15

  为进一步搞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桓台形象,彻底阻断各种疾病滋生和传播渠道,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城区卫生容貌治理为重点,以优化城区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桓台,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任务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及各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问题。突出抓好城区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的治理任务。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乱涂乱画以及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分工及标准

  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分设综合管理、综合治理、市容管理、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七个管理组,

  各管理组具体职责是:

  (一)综合管理组(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牵头召开有关协调组会议,研究、协商有关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城乡卫生容貌工作,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搞好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工作。

  (二)综合治理(县综合执法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1、拆除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区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建筑风格的各类广告;清理商业店铺的门头招牌,大型超市、商店、娱乐场所等可以设一主一副,其他商店店铺只准设一处,其余的'一律拆除;清理沿街店铺门、窗上的图文广告及店铺门前摆放的各类广告牌匾,清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野广告。过街横幅除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其余由综合执法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悬挂,否则一律不准悬挂。

  2、城区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镇南大街、卫生街、公园路、205国道城区段、公安街(槐荫路以西)、槐荫路(中心大街以南)一律取消店外经营和店外加工制作,严禁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

  3、严禁随意在临街建筑物上开门、开窗及乱搭乱建,城区沿路设置的报刊亭、个体电话亭、彩票亭,按规划要求,明年xx月份以后逐步迁入店内经营。

  4、沿街各单位建筑施工要按规划设置标准围墙,严禁施工材料挤占道路和随意挖掘破坏道路。

  5、对城区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口香糖,践踏绿地,攀折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由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205国道以东索镇大街、镇府街、建设街、铁西路、公园路禁止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卫生全日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索镇镇负责治理)。

  7、开发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取缔店外经营,杜绝污水乱排乱放,区内卫生早晚两扫,全日保洁(由开发区负责治理)。

  (三)市容管理(县建设局为责任单位)

  1、城区沿路临街各经营门店、生活小区居民楼等建筑立面由产权单位完成修补、粉刷、整装、美容任务。

  2、取消城区沿街道设置的垃圾方箱,重新设置果皮箱,年内新建垃圾中转站不少于21处,城区各单位按规划要求设自备地下垃圾中转站,对城区内所有公厕进行全面整修,达到管理规范,设施完好。

  3、生活小区内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野广告,按照市政府27号令的要求督促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沿街门店负责清理各自建筑物、构建物、公共设施上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4、对城区所有生活小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以及小区沿街房乱开窗开门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小区内绿地养护管理及时,无人为占用、践踏破坏等现象。

  5、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光缆、电缆,由各产权单位于明年xx月底以前完成线路下埋任务。

  6、全面清理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对超批准年限的依法予以拆除;年内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实体围墙,改建透明围墙。

  7、对城区破损路面、城区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城区道路完好率、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

  8、小区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实行袋装管理,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四)市场管理

  1、城区内各马路摊点划行归市、严禁随意乱设摊点、乱叫乱卖。

  2、取缔镇南大街、公园街、商学路、公安街、建设街等探头市场,中心大街夜市就近迁入建国小商品市场西侧广场经营,由建国村负责管理;商城大集迁入商城南路经营;镇南大街摊点迁入云涛小区大观园小广场内经营;建设街摊点迁入槐荫路市场内经营;公安街口探头市场就近迁入新民小区沿路大棚内经营,绿岛超市两侧的流动摊点迁入酒厂北路经营。

  3、各市场内设立专业环卫队伍,市场摊点管理有序,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地面洁净无污水。

  (五)行业卫生管理

  1、加强对“五小”(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督管理,彻底解决餐具不消毒、生熟不分,从业人员不查体,无证经营和卫生脏、乱、差问题,彻底改变“五小”行业不卫生的面貌。

  2、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门内达标责任制,各单位门内卫生达标。

  3、年内取缔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所有露天烧烤;明年上半年取缔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露天烧烤。

  (六)交通秩序管理

  1、严格车辆管理,机动车、自行车划线定点停放,设立醒目标志,彻底解决机动车、自行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

  2、取缔城区内变相经营的载客机动三轮车、人力车、二轮摩托车;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摩托车、自行车、汽车维修点全部进入店内经营,坚决杜绝“马路维修工厂”现象出现。

  3、中心大街县宾馆两侧出租车就近迁入桓台影院门前停放;县博物馆门前出租车迁入博物馆西侧南北停放;公园门前出租车迁入对面小区南北路一侧停放;镇南大街出租车迁入大观园广场北靠一侧停放;卫生街出租车、自行车迁入县医院东侧农行营业部空场内停放;建设街出租车迁入惠康超市门前停放;城标广场附近出租车及各种塔吊、装载机进行规划迁移。

  4、规范百货大楼、商厦、宝利源商场、县医院、肺科医院、长途汽车站自行车停放点的管理,将喜乐家超市、绿岛超市、妇幼医院、鑫龙商场、百货大楼门前自行车管理权移交县公安局管理。

  5、严格对洗车站点的审批,提高洗车站点的规模和档次,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处设立洗车站点;取缔兴桓路两侧、张北路城区段两侧的汽车洗车站点,各洗车站点要全部进厅,严禁占用人行道等公共设施洗车。

  (七)环境保护管理

  1、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严把“三废”排放点,重点加强城区、近郊区污染源的治理,对有关重点单位要逐一排查,禁止“三废”超标排放。

  2、严格控制企业废气排放,加快实施天然气替代工程。

  3、严禁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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