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4-10-11 10:06:17 蔼媚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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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星事故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东方之星事故调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东方之星事故调查报告

  东方之星事故调查报告 1

  2015年6月1日21时32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航行至湖北省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沉,造成442人死亡。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国务院调查组,并聘请有关方面院士、专家参加。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风、船、人”三个关键要素,组织上百名国内外专家科学分析论证,判定了事发时的天气状况;多次进行风洞风载模型等试验,对船舶进行了细致全面勘察,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认真复校核算;收集汇总各类证据资料1607份、711万字,对生还旅客、船长、船员及目击者进行逐一调查取证,形成50余万字的笔录,召开各类会议200多次。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调查报告。

  2015年12月30日,长江沉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是一起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

  调查组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航行至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突遇飑线伴有下击暴流袭击,瞬间极大风力达12-13级并伴有特大暴雨。船长虽采取了稳船抗风措施,但在强风暴雨作用下,最大风压倾侧力矩达到该客轮极限抗风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持续后退,处于失控状态,倾斜进水并在一分多钟内倾覆。

  调查组查明,该客轮抗风压倾覆能力虽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船长及当班大副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在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东方之星事故调查报告 2

  一、事件概况

  2015 年 6 月 1 日 21 时 30 分许,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 “东方之星” 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当航行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沉,造成 442 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东方之星” 轮在遭遇极端恶劣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袭击后,船舶大幅度剧烈摆动,在 1-2 分钟之内倾覆倒扣水中,导致大量人员来不及逃生。

  间接原因

  (1)船舶抗风压倾覆能力不足。

  (2)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问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3)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存在薄弱环节。

  三、处理结果

  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包括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同时,对事故的教训进行了深刻总结,进一步加强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东方之星” 号客轮翻沉事件是一起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通过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旨在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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