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5-05-15 15:16:25 个人感悟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这本书是朋友x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之后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忙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样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明白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向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先没有信仰也能够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能够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代替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一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高中时每一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必须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但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必须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必须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以前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但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盼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期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能够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最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明白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盼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一日,读周国平先生的散文,文中有句话——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 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让我想起了前些日子买的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于是,翻出来,潜心拜读。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得失,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

  主人公哈里德并不是一个宗教信徒, 不会烧香拜佛,但他用了 87 天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朝圣之旅。他,穿过喜怒哀乐的自我,走过百态纷呈的社会,在旅途中完成了与自己的对话。期间,他曾经以为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愈合的伤痛烟消云散了,他得到了内心的宁静。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人们担心的事情,80%不会发生;发生了的,80%都是没有考虑到的。所以,不要担着过多的顾虑去生活,怀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全身心地享受当下的生活。

  主人公哈罗德的经历让我明白,我们能够做的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只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途中可能会迷茫,可能会犹豫,但一定要相信那句话:

  “ 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我又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那些穷游者。 有的搭车,有的骑行,有的徒步……个个都是灰头土脸,吃尽了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的疲惫。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我们每个人都有穿越世界去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了,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能去做那些曾经停留在幻想里的事,我不会奢求所有人的理解,但我要听从我自己内心的声音。

  在旅途中,哈罗德遇到的`一个女人,她对他说:“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吗?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最困难。”她继续说,“吃, 是其中的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可困难了。说,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很难。

  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87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 “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

  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此外,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哈罗德不嫌重负,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随身携带。因此,他知道了大地上的许许多多的植物。当他能够叫出那些野花野草的名字后,它们的生命好像鲜活了起来,阳光下是一张张笑脸,微风中摇摆的是最拉风的舞姿。

  看似毫不起眼的一笔,却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又归于尘土,大地永远在那里,载着万物。

  一本好的小说, 能够挑起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让人看到生活的其他可能性,最后还能够引发读者的深思。

  旅行,不仅仅是点到线、线到面的移动,也不仅仅是用双脚去丈量大地,而是像《行走的力量》中的陈坤,所有的出发与行走,都只是为了抵达自己。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人,希望借旅行远离当下的烦恼与无趣的生活,

  但又放不下走不开,只能默默羡慕那些疯癫的行走中的人。人常常控制不了生活的无常变化, 无一幸免地做错很多事。但人的一生,毕竟是很长的一段旅行,走了错的路,可以再返回来;绕了远路,但还是能到达目的地。走着走着,我们终究会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不着急,不犹豫,一步一步向前,一点一点靠近,带着一颗朝圣的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65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朋友奎妮病重的一封信,因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他开启了87天627英里路的朝圣之旅。在每个人看来,走路如此简单,只不过重复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难得在于坚持,希望让朋友活得更久的信念支撑着他走下去。一路上有人冷嘲热讽,有人支持鼓励,他会因别人馈赠的帮助或充满力量的笑容而走更多的路。当然他也会遇上各种困难,比如脚起泡发脓肿到无法塞进鞋里,饿得两眼昏花,累晕倒在滂沱大雨中,当无数次想放弃的时候,他总会在回忆中找到方向找到坚持下去的理由。

  书中在描写哈罗德心理活动的时候,我觉得他不仅在靠信念徒步救朋友,更是在一个人的旅途中救赎了自己以及他的婚姻。他的一生像极了茫茫人海中的你或我,我们如此平凡,每天麻木地上班、下班,在匆忙的日子里,错过了蓝天里游动的一朵白云,错过了花儿盛开的春天,你更不会停下脚步在路边的树丛发现鸟窝里那嗷嗷待哺的生命……当哈罗德身处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绵绵群山,他会孤单害怕吗?他应该也会害怕的,但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孤单,他的回忆像满天星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闪闪发光。当途经闹市,耳边送来人声喧哗,眼里填满色彩斑斓,他是多么怀念无垠大地、日月星辰陪伴的日子,只有在那样的地方,他才能听到自己心里的声音。

  一路的回忆,一路的思考,一路的顿悟,从哈罗德迈开脚步决定从南向北去看望患癌的朋友奎妮起,他再也不是以前的哈罗德了。他在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身上看到了许多自己曾经的影子,当他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重新审视自己作为父亲与儿子、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时,他在自责与愧疚中渐渐理解了妻儿。他们彼此深爱,却因儿子的自杀身亡从此形同陌路,不再有任何交流。得感谢这样一次朝圣,让哈罗德和莫琳再次找回了初恋时的笑声和快乐。原来爱一直在,只不被生活的尘埃埋藏的太深太深。

  一个人的朝圣,让我觉得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独自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朝圣呢?我们有信念亦犯错,不仅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陌路人,还会遇到千奇百怪的事,更会遇到一个又一个坑。正因为相信未来可期,我们不能在坑里沉沦,止步不前,而要学哈罗德那样,无论多艰难,都要咬牙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太阳也好,月亮也罢,只要有目标,就可日夜兼程。

  最后快到目的地时,哈罗德几乎要放弃了,他开始怀疑自己,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能有什么意义,他是奎妮的谁,他怎么可能救她?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那些心路历程曾经也在自己心里停留,当我们怀疑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毫无意义之时,那种绝望的感觉就如同坐过山车失重的瞬间,你觉得自己真的会变成虚无,所以拼了命地喊叫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是当你理解了付出的意义,也就不会再纠结回报了。一句话,一个举动,一个笑容都能温暖一颗冰冷的心,而付出又怎可能没意义呢?往前走,往前看,付出的意义便在一程山、一程水中慢慢铺展开来。倘若在付出与回报里转圈圈,又怎有空间容纳那些看似渺小却可暖人心的价值呢?

  这是一本值得人人读一读的书,它不仅仅关乎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之路,书中回忆的生活琐事,情感变迁以及为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这些都是你我生活的日常,也是我们一生无法逃避的问题。与其说本书让读者走进了哈罗德的生活,不如说是哈罗德带我们每一个人走进了各自的内心世界,在万籁俱寂的天地之间,在澄明的岁月长河里看到了本真的自己以及还原真相的每一件事情。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高度看同一件事,你便有了不一样的理解与看法。当你要生气的时候缓一缓,当你要抱怨的时候歇一歇,当你要质疑的时候想一想,或许所有的事情都不至于想象的那么糟糕,只因冲动、悲观蒙蔽了双眼而把自己置身于暗无天日的深渊不可自拔。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救赎,当我们将自己的灰色世界调成彩色之时,你会发现让空气发霉的绵绵细雨也变得可爱起来。生命就是这样,迂回曲折却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是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关于朝圣,我从电视、电影中已经有所了解,不过,这种了解只停留在镜头中。20xx年我和家人一起去西藏,路途中遇到很多朝圣者,或独自一人,或三两成群。坐在车里仍感觉不太舒适的我,当亲眼看到这种场面时,说实话,内心仍有些许的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千里迢迢,抛下妻儿子女、丈夫父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丈量脚下的路,难道心中的佛是他(她)们唯一活着的精神支柱?看到大昭寺内外那些虔诚朝圣者,看到布达拉宫周围那些口中念念有词且不停歇的转经者,除了佩服他(她)们的勇气和坚韧,更加敬佩他们为心中的信仰不辞辛劳、矢志不渝的精神,我无语。也许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法国纪录片《喜马拉雅》中有这样一句经典“有信仰的人就是这样翻越一座座群山的”。我不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所以我对朝圣者的行为有些不理解吧。听导游介绍,朝圣者在朝圣过程是道德和灵魂的另一场旅程,朝圣关乎者朝圣者的前世今生甚至来世。信徒们认为,在一生的修行中,至少要磕十万次长头,叩首时赤脚,才算是虔诚。导游还说,其实藏民是非常有钱的,每家有几十头甚至上百头牦牛,身价上百万甚至千万呢!如果说,原来藏民生活不富足,需要精神寄托很正常,但是现在他(她)们这么有钱,为何依然如此,我想原因只有一个,为他(她)们心中的信仰。

  其实,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时,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跟我曾经西藏之旅经历有关吧。可是它来自一个英国作家,难道国外的朝圣与我们一样?,如果不一样,他们又是怎样呢?

  可是,从书名上看,故事似乎有点压抑。上年龄的我现在喜欢看类似喜剧的东西,不太喜欢过于悲惨或者悲观的书或者电视剧,只是不想有太多的思考或者感悟。于是,这本书,我拿起又放下,如此犹豫两三次,最后告诉自己:要遵从第一感觉,果断拿下!

  书中的哈罗德,他“没有准备好就上路”了,只是为了感动上帝,让患癌症的奎妮出现奇迹。这就是他这么迫不及待进行朝圣的理由,再加上加油站的女孩善意的支持,更加坚定了哈罗德朝圣的信念:“如果有信念,你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带着坚定的信念,相信他的朝圣能换回奎妮的生命,哈罗德开始了他朝圣之旅。在朝圣过程也是他思考人生的`过程,包括与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及与同事奎妮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不善言辞的哈罗德在朝圣途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或慷慨解囊者,或免费提供食宿者,或跟随者,当然还有嘲笑者。路人的经历和诉说让哈罗德重新回想自己对儿子的愧疚,这是他尘封已久的痛,更是他跌入人生低谷之源,还是奎妮替他背黑锅后离开的真正原因。怀着对奎妮无私付出的感恩,也觉得奎妮是因为自己才患有癌症的,哈罗德更加坚定了突如其来朝圣的想法。虽然在朝圣过程中,也曾有放弃的念头,但由于走出丧子之痛的妻子莫琳的鼓励,他坚持住了。

  哈罗德的朝圣没有换回奎妮的生命,但让病入膏肓的奎妮带着期待多延长了几个月的生命,最后她很安详地离去了。这个结局背离了他朝圣的初衷,但是换回了哈罗德名存实亡二十年的夫妻感情,这不得不说也是哈罗德朝圣的另一个收获吧!

  回归自己,我也是曾有梦想的人,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念头及实现梦想的条件。如今的我仍然躺在梦想的温柔乡,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之所以能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正是哈罗德勇敢为自己信念不停步的行为,!

  “三步两步便是天堂,但很多人始终迈不出这一步。”记不清这句话出自哪里,我想很多人之所以没有迈出这一步,与他信仰是否坚定有很大的关系,如我一般。

  BBC主持人爱德华.史提顿这样评价:《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所以,你我不必担心自己的弱点,更不必害怕自身装备,也不必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从现在开始,向心中的信仰朝圣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可是,现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每人捧一个手机,飞快的翻着屏幕,刷新着一个又一个新闻,在各种群里高谈阔论,但是从来不敢坦露自己的内心。和身边的人却连高谈阔论都没有,只是问一句:“今天吃什么?”这样的话。好担心我们老了还是一人一个手机,百无聊赖的看着八卦,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白发渐生,却荒于交流。这是想要的生活吗?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一个人的朝圣》,显然属于后者。这是一个关于自我发现和爱的回归的历程。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原文)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很久之前看过藏民因为心中信仰,一路跪拜至神山,由此对朝圣略有概念,同时也感慨与敬佩心中信仰的无穷力量。闲暇时刻也曾畅想,有机会一定亲身感受下朝圣路上的人与物!

  一直以为只有心中有信仰才能支撑人完成整个朝圣过程,直到看到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于20xx年首次出版。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一个没有任何信仰的60多岁老人,因为二十年前曾共事的朋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由此踏上了名为拯救奎妮的征途。谁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个临时的决定,彻底改变了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已经降为冰点的夫妻关系,挽救了两人之间丢失二十年的亲密感情。也因为这次旅途,哈罗德终于学会表达自己对儿子戴维深沉的父爱,虽然已经来不及,但哈罗德终于宽恕了自己,解救了自己的身心。

  最初,只是想要将给奎妮的回信送到邮筒,想到曾为他背锅,彼时无比理解他的奎妮,此时却正忍受着病痛折磨,自己除了回复几句不疼不痒的话语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想哈罗德是难过的,所以他才会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却无法投出那封回信。直到听到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关于救赎的故事,他终于下定决心:他要救奎妮——通过走路的方式。促使哈罗德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除了加油站女孩的故事,应该还是此时毫无沟通交流,甚至分房而睡的妻子。二十年前因为戴维的死,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内心至今没有得到宽慰,妻子觉得一切都是哈罗德的问题,她宁愿对着戴维空空的房间对着空气讲话,也不愿意坐下来跟哈罗德好好沟通。哈罗德一样,他深信是因为自己才导致了儿子的死亡,他的内心一样受着煎熬。

  而奎妮,她知道戴维,他也理解哈罗德,哈罗德踏上的不仅仅是拯救奎妮·轩尼斯的征途,更是救赎自己的路程。整个过程中,哈罗德不断想起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戴维及妻子莫琳。父爱,母爱的缺失,让哈罗德一直没学会如何对儿子正确的表露自己对他的爱。也正是因此,这成了自己与莫琳之间横亘的深壑,他们再不会像从前一样,亲密的依偎,甜蜜的共食,仿佛成了陌生人一般。

  整个过程中,由最初的一个人,到一群人,再到最后的一个人,哈罗德由最初的无法坚定,到坚定无比的继续上路,再到最后的`持续否定自己的想法,哈罗德一步一步救赎了自己。而妻子莫琳,由最开始的愤怒,无法理解,发展到开始恐慌,再到最后的支持,愧疚,真正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哈罗德,并慢慢放下了戴维,从内心理解了哈罗德,宽慰了自己因为戴维的去世,一直紧闭愤怒的灵魂。整个旅程中,遇到的人和物,都是必不可少的,不断的释放内心的矛盾,把自己对儿子的爱转化为不断的回忆,不断的自我检讨,终于,在旅程结束的时候,身心均得到了释放!

  不得不说,文中哈罗德因为想到儿子后的不断落泪,感人至深。父爱如山般可以依赖,依靠,可惜戴维却一直无法体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世间最动人的爱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别的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

  一直是隐形人的哈罗德甘于平淡,一封意想不到的来信将即将逝去的生命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深深震撼了他,让他走上了朝圣的路,从而体验到了超越平凡的生活!

  这是一次一具皮囊包裹着一颗心的羁旅。

  加油站的汉堡女孩使哈罗德第一次朦胧地碰触到了信仰,他在女孩“只要信,就能行”的启发下踏上了这信仰之途,在哈罗德的心中种下灵魂的种子。

  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他慢慢接受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他开始用双脚去丈量深不可测的爱。视野的尽头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去欣赏豪雨之后带来一番万物复苏的景象,他在这个路途中不断独自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在新婚之夜本应与妻子共享美好的洞房花烛夜,但看着床头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的美人,他却躲进了厕所,最后莫琳还伤心地问:“是我的问题吗?”并不,这是哈罗德的阴影在作怪,他小时候父亲酗酒,放荡,童年时看着母亲带着旅行包一去不返,他不知道父母是否爱过他,就像他不知如何去关怀自己的天才儿子戴维一样,让他过着一样的童年:沉郁而悲伤,这时,他开始悔过,他学会如何去完善自己,他的灵魂变得浑厚,像一个光球,从内部照亮了他,为了他的至爱,点明方向,

  淡去浮华,耳畔除了脚步声,迎面吹来的轻轻微风让沿途越发安静。就这样重复地迈着双脚,身体疲惫不堪,而眼中闪烁的是一颗炙热的心,慢慢地,心灵变得澄澈了……

  他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因为自己的懦弱和害怕,在戴维溺水之际却还在看似从容地解鞋带,戴维和他之间如丝如缕的亲情就此断裂,戴维迫受生活的压力变得尖锐而郁郁寡欢,而没有父亲的保护与支持,终于不堪重负在后花园自杀了,他的妻子莫琳也陷入了绝境,她认为她的儿子还没死,她很平常地与他谈话,哈罗德堕入无尽的自责当中,但这却只是为掩饰自己的难过而所做的徒劳罢了。“哦!哈罗德”,莫琳轻轻地叹了一句,心底深处,她想着,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哈罗德是否听到了这一声叹息。但夫妻二十多年的隔阂正在慢慢地消散,他们隔着平行空间在互相倾诉,最真切的爱莫过于这千里之隔的心灵对话吧。果然,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夫妻之间的关心冰释了前嫌,在这旅途中,他找回了属于他的爱。

  其实,哈罗德的人生就是一个无聊枯燥并充满痛苦的阶段这时,他不仅失去了儿子,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已经变质。因此,哈罗德去走,表面上看完全是为了奎妮,但是他也是为了自己,他必须要走出他的生活,他的悲伤,他的痛苦来。一切关系的解决都在他这次行走了。于是我们看见,六十岁的哈罗德如同一个婴儿,柱着拐杖,自洽独处,去测量心灵之间的距离,终于,他直面了这些过往,他在这信仰之旅上找回了自己。他作为一个灵魂的朝圣者走出了自己的路。

  路上有许多的`人加入了哈罗德,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虚荣自满的里奇,善解人意,无比贴心的凯特,还有那个让她留宿几日治疗哈罗德并对她敞开心扉的可爱女孩玛蒂娜,让他觉得他并不孤单有很多人认可他,在心灵层面陪伴着他旅行。但他好像错了,本被信仰所击败的世俗的冗杂又卷土重来,正如他自己所觉得“我发现我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他的灵魂愈来愈黯淡,正因为他不得不分心去观察别人的看法。

  既然每一个人的思考无法统一,那么这份一尘不染的圣洁所带来深沉的孤独就理应自己消化,或许,这需要安静。原来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冗杂,丰富,是因为去掘取自己心灵的宝藏。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从英国的最南端走到了最北,遇到了奎妮,坚守了信仰。

  我曾经想,一个人的回忆堆满了他的坟墓,那么脱变过后的他,所经历的一切必将是救赎。正像是哈罗德一样,在反省自身过后,之前的一切都已成烟云,他已经看透了这一切的琐事他现在怀着的灵魂伟大而又坚定,他终将到达自己信仰的目的地就像是在老友临死之前为他的告别,这一切都是对自己之前皮囊所做一切肮脏可耻之事在灵魂层面上最高的救赎。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朝圣,有多少人经历过这类美好,但只有少数人抓住了幸福,从而自我发现,召唤爱回归,去发现这世界的万物之美。

  敬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远行。让我们暂时离开这个世界一小会——在云端和朝圣者共同去跨越生死间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有没有突然的一瞬间,想要去做一件事情,仅仅凭着“我相信”三个字,并且想一直坚持,没有三分钟热度、没有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书里的主人公做到了,他临时决定,毫无准备的走上了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60多岁的老人,穿着不合时宜的'一双帆船鞋,徒步从英国的最南边走到了最北边,在一步一步的行进中他开始回想和思考。为了一个老朋友,他希望通过自己虔诚且身体力行的方式,鼓励朋友战胜病魔。在坚韧不拔的过程中他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记忆重新回到脑海里,不停地咀嚼着,回味着,用精神力量鼓励朋友的同时,也完成了自我的心灵救赎。

  在他的心里有着失去的痛,有着无言的压抑,还有着得过且过的倦。跟妻子过着毫无生气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但又无力改变,几十年的婚姻家庭经历太多,积怨难返。当他得知曾经帮助过他的老友即将离世,仅仅用几行短字给予回复,不是他想要的,这一次他不想对这苍白无力的生活妥协,他想要为这个老友做些什么,当他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路人的点拨下,他选择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条漫长且久远的路,也是一段漫长的心路历程。索性他的身体足以坚持远足,只是脚上磨出了许多水泡,但他并不在意,只是祈祷朋友能够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问题,在这条通往心灵的道路上,记忆总是占据他的头脑,童年、少年、恋爱、婚姻、孩子等,几乎把这一生所经历的悲欢离合都想了个遍。

  最终他见到了老友,他预想了许多见面时的场景,但是现实并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样,没有春暖花开的明媚,只有忧伤。妻子赶去目的地见他,坐在海边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伤心,这一次他勇敢表达了内心,夫妻俩一起走在沙滩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模样......

  人,大多时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会犯错,做一些让身边的人不开心的事,这些无心的错事和遗憾像枷锁,像有毒的藤蔓一样缠绕住我们的灵魂,时时让我们内疚自责。但,我们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万物里的一粒尘埃而已,犯了错及时改正和弥补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诚的放下心中的石头,原谅自己,然后身心轻盈的继续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见所谓的伙伴,他们也要做朝圣者,可是他们争执,他们努力劝说他人,他们看重曝光度。哈罗德想离开,却选择了迁就。他们终究抛弃了朝圣者,去做“朝圣者”。哈罗德找回了原有的轻松,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6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六十岁老人,在一个宁静的上午,收到了一封来自多年前的一位朋友的来信,随即踏上了徒步的旅行,开启了改变他人生的一趟旅程。

  在我第二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读懂了这本书的名字。第一次读的时候,是在读一个故事,读到一个叫做哈罗德·弗莱的六十岁老人,为了让他多年前一个名叫奎妮的朋友能跟癌症抗争到底,他决定徒步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去看她。第二次读的时候,是在读一段人生,是哈罗德的一生,从他离开家去寄信开始的。

  年近六十的哈罗德是大多数人的翻版,他们有着普通的人生经历,碌碌无为的多年工作经历,经过惨痛的失去后波澜不惊的退休生活。他们存在着,但是好像没有真正的活过。

  在暮年时,没有可以回顾的豪情壮举,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没有不顾一切的追求,没有朋友,没有敌人,人生似乎就要这么过去了。但是,哈罗德又是极少数人的翻版,因为他最终没有在他以为的人生里走向灭亡,而是改变了他的一生。

  在哈罗德收到奎妮的信的时候,这段友谊勾起了他深深的歉意,于是他决定给她寄去一封关怀的信。在去寄信的路上,他回忆着他和奎妮的友谊以及对奎妮的愧疚,于是他想走的远一点,以此安慰自己能为奎妮做的多一点。刚开始他并没有坚定徒步去贝克里郡看奎妮,在遇到加油站女孩儿之后,他才坚定这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在路上,哈罗德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他能用心看周围的路、花、草,遇见各种不同的人,从不观察日夜的变化、植物生长到熟识各类野生植物,懂得野外生存,从不善于接触陌生人到与陌生人交流,聆听他们的经历,他渐渐地走出他曾经的人生圈,融入这个眼前的世界。在漫长的公路上,他把他的人生从头回顾了一次。他沉默的童年、离去的妈妈、没有爱的父亲以及他的那些阿姨们,再到爱上莫琳、与儿子戴维的点点滴滴过往等等,这些回忆都是由他与奎妮的友谊引起的,他走在拯救奎妮的路上,同时也走在拯救自己的路上。

  六十岁的哈罗德是活着还是从没有活过呢?在他的童年,他没有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与关怀,他不懂爱,也不懂如何去爱。莫琳是第一个爱他的人,也是给他一个家的人,所以莫琳对他而言一直是最不可或缺的人。那么曾经的甜蜜生活到暮年的沉默不语之间都发生了什么?哈罗德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在这段旅途中,他把那些遗忘的、忽略的过往一一翻出来回想。

  戴维是他和莫琳唯一的儿子,他的出生并没有让哈罗德和莫琳更相爱,而他的死摧毁了哈罗德与莫琳之间的爱。哈罗德爱着他的儿子,但是在旅途前,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爱他。对于他的死,莫琳埋怨着他,而他也深深地自责着。他想要弥补儿子曾经缺失的父爱,但他明白过来时已经没有机会了。他想要修复他与莫琳之间的感情,可是他并不知道怎么做。在这段旅途中,一切都发生着改变,哈罗德通过不断地回忆去找寻他曾丢失的那些美好,也不断地正视他的过错,原谅他的'过错。他拯救了他自己。莫琳也在这段旅途中看清了她与哈罗德、戴维之间的问题,她曾把不能承受的过错都放到了哈罗德身上,而她又何尝没有过错呢。最后,她看清了问题,注意到哈罗德曾经细微的付出,原谅了哈罗德,并挽回了他们之间的爱。爱,又重新回到了这个家,也许比之前的爱更充实,因为这份爱里有了他们对戴维深信不疑的爱。

  哈罗德克服身体和精神上的困难,在长达87天的徒步旅途后,终于见到了奎妮。奎妮没有因为他的坚持而活下去,但是他坚持了对这段友谊的最后付出,也为这段友谊以及奎妮的人生画上了美好的句号。从他的旅途结束、奎妮的离去到他和莫琳和好如初,他的人生才算完整。接下来的人生还有很多困难和未知,但是他的心终于找到了平静,爱、宽容、信念以及美好的周围事物找到了他,幸福是未来的生活。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想,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该有这样一场旅程呢?有的人正在路上,有的人还没开始,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都会经历这样一程,回顾自己的人生,原谅那些无法弥补的遗憾,丢下不能重来的回忆,也放过无法释怀的自己,找到内心的平静。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7

  我一向只喜欢读那些经过时间沉淀下来的书籍,对畅销书较少关注。现在偶尔也看一眼畅销书,社会日新月异,再不“随波逐流”点,就显得落伍了。所以,为了凑单,我的购物车里就拉进了《一个人的朝圣》(姊妹篇)两本书。这就是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不像其他书,蠢蠢欲动很久,觊觎很久,直到合适的价格后才果断买进。

  这是关于平凡人的故事。《一个人的朝圣I》是从男主角弗莱的角度叙述的。弗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生坦荡无垠,没有潮起潮落过,在酿酒厂默默无闻地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然后悄无声息地退休,连个欢送会都没有。大多数人在黄昏已近的时候,离开历史舞台都是有点落寞的,更何况他的舞台从来没有喧嚣过。夫妻关系貌合神离,隔阂就像跨不过去的沟壑,日复一日,横亘在两人中间。男主人公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退休、疏离的夫妻关系、无亲戚友人的来访,生活平静得犹如一潭死水,连个涟漪都没有。

  一枚小石子激起圈圈涟漪。一天,弗莱收到曾经在酿酒厂共过事的奎妮的一张明信片。奎妮告诉弗莱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写信告别。悲痛的弗莱,反反复复,终于回了信,希望奎妮能够康复。然后打算去邮筒投递,路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无意识地向前走。直到遇到了加油站的小姑娘,聊起了她患癌症的阿姨。小姑娘说:“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他想到了信仰。在电话确认奎妮还活着后,他决定去看奎妮,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他从英国西南部南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到东北部苏格兰的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627里,87天,步行。这个徒步的过程,与其说是给奎妮希望的过程,不如说是他重觅幸福的过程。

  路上,他克服了身体上的'伤痛,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一路走,一路回忆。回忆他和妻子莫琳的往事,回忆儿子戴维,回忆父亲和他身边频繁出现的女人,回忆在他十三岁时就杳无音讯的母亲,回忆和奎妮一起共事的时光,从回忆中找到走下去的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不经意间被新闻媒体捕捉到了,然而喧嚣过后,弗莱清晰地意识到,独自一人的时光,更能明确此行的目的。

  开始徒步之前,他和妻子莫琳的关系,就像结过冰的湖面一样,不曾有化解的倾向,亦没有一线生机。对于妻子,他是婚姻的守望者。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明信片或者打电话报平安。这种生命中有彼此的习惯,是多么值得称羡,不仅包括年轻时的激情四射,也包括绚烂过后的平平淡淡、无色无味。

  莫琳,家庭妇女,把中年失子之痛归根于丈夫的不作为,始终无法原谅丈夫;在丈夫远行时,又担心害怕,开始失眠。接到丈夫报平安的电话,收到丈夫从不同地方寄来的明信片,看到电视上的报道,她慢慢从回忆中汲取了力量,从开始的不理解到最终的释怀。这一切也是莫琳在弗莱离开后,重新对生命和生活的审视。

  弗莱和莫琳都在路上,在改善夫妻关系、重新通往幸福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回忆,一路释然,一路向着幸福出发。

  生活在平凡世界中的我们,也会遇到这种坚冰期,与爱人,与亲人,与友人,与子女,与同事,只要不漠视不绝望,给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去为破冰做些弥补,没有感动不了的铜墙铁壁,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也算契合吧。让自己冷静,理清头绪去做认为值得的有意义的事情,在努力中找到自己,找到爱,找到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8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平平静静生活,平平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平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9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朝圣指的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灵性好处。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接下来,摘抄一些我觉得不错的句子吧:

  1、“天气真好。”哈罗德努力让自己听起来不像一个正在哭的老人。

  2、去理解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能够改变一些东西。

  3、如果他把这个计划说足够多次的话,说不定真的能够渐渐变成能把这件事做成的人。

  4、他们都相信他。他们都看见了他的帆船鞋,听过了他说的话,却用心说服了理性,选取忽略一切证据,去期盼一种比不言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完美的可能性。

  5、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6、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

  7、但过去那么多年他们都淡漠了语言的沟通,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交流最安全,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8、游客来到这种宗教遗址通常会买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饰品及纪念品,因为除此之外他们并不明白还能做些什么。

  9、但没人明白他们内心深处的包袱。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一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

  10、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

  11、她试着看看杂志,但读到的只是一个个分离的单词,连不成有好处的句子。

  12、但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路跟着他,进了他们的房子,藏身在地毯下,窗帘后,墙纸内。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

  13、有些事情能够有好几个起点,也能够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此刻最后能够说他的旅程真正揭幕了。

  14、我每时每刻都想着她。脑子里清楚她已经走了,却还是忍不住张望。唯一的变化就是我渐渐习惯了那种痛。就像在平地发现了一个大坑,一开始你总是忘记有个坑,不停地掉进去。过一段时间它还在那里,但你已经学会绕过它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0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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