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时间:2025-04-24 12:30:43 小英 方案 我要投稿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村治理体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通用15篇)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六是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构建户户通的自来水管网,保证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100%。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科学建设一批净化池、氧化塘,有效降解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服务设施。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标准,即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学布局建设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在村内兴办幼儿园、托儿所。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试点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有线电视、宽带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探索建立村级信息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设立阅报栏、科普栏、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

  三是完善“五员”服务体系。设立政策宣传员、市场信息员、农技指导员、纠纷调解员、电教推广员等“五员”,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费用交纳、报销、领取等手续。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幸福院等,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科学使用农村村集体收入,重点用于村集体开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困难农民生活、医疗补贴等。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村内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电子眼”监控体系无缝隙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联防组织,实现夜间巡防常态化。

  (四)发展农村经济。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推进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大幅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特色集体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试点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改革和农村资产产权化改革。

  二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打造特色专业村。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重点建设高标准的.主题农庄和农家乐。大力发展自助采摘游、城郊休闲度假游、生态农业观光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村服务业,围绕加强产业服务,积极开发餐饮、住宿、交通等三产服务项目,适度发展短途物流、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配套产业。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完善和落实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倡树文明乡风。

  一是弘扬乡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推动民间传说搜集整理、民间艺人技艺传承,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德”教育、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健全村规民约,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文明生态示范户、致富创业带头户、敬老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五型家庭创建”(和谐型、致富型、美好型、学习型、诚信型)等创星评比,建立动态考评机制,颁发并悬挂农户家庭评定匾牌。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桑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领导小组抽调村建、环保、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立完善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体系。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创建试点村予以奖励。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中对创建村进行投入。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镇政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对通过年度考评的村兑现资金奖励,对通过总评验收的村,由镇报区,由区报市命名为“枣庄市美丽乡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继续做好工作,直到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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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点任务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1.党建引领机制创新。整合市、乡、村三级力量,聚焦发挥市委“一线指挥部”、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党(工)委“龙头”、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三个作用”,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落实市领导、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五方协同”责任,对应形成抓乡促村、联乡包村、联村包保、包组联户、结对帮带等5个层面的责任清单,拧紧上下联动、步步相接、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业务专业化、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城乡治理网格化、为民服务常态化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选优育强村级班子。重点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储备一批政治强、文化高、懂科技、会管理、善经营的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落实“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打造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引领乡村振兴的接班人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4.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由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回头看”,4-6月期间,对联系包保乡镇和所有村(社区)回访调研一遍,与乡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主要看“班子运行顺不顺、工作能力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群众反映怎么样、矛盾问题有没有”,对不胜任不尽责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时调整,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推动自治实践,提高自治水平

  1.强化村级自治能力建设。依照法定程序全面修订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自治章程主要包括村民组织、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社会管理和教育等内容;村规民约主要包含生产生活、社会治理、公序良俗、文明创建、法律义务等内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试点村创建。每个乡镇选择至少2个村(社区)进行试点,围绕支部建设、乡村振兴、公德美德、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环境卫生、公益事业等细化积分指标,完善积分兑换、捐赠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参与村级治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完善村级重要事项研究讨论机制。严格落实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

  4.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村民议事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四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组织,并充分调动各类组织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各乡镇〕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1.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城乡统筹,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农村治安防控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乡镇〕

  2.实行矛盾纠纷化解层级管理。重点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乡贤调解等力量,实现诉讼与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乡镇〕

  3.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常态化涉 黑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全民扫黑氛围。〔牵头单位:市扫黑办,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律师三进”“三学三知”活动,广泛开展普法惠民服务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乡镇〕

  5.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落实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并督促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6.实行“一村一(辅)警”。推行“农村中心警务站”工作模式,“村警”从本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选择,由派出所明确1名民警包3-6个村担任“片警”,负责“村警”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乡镇〕

  7.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制定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责任清单,对清单内的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事事有回应”。〔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纪委、市农业农村局〕

  8.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公开透明推进阳光村务,不断夯实组织基础。〔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注重德治引领,弘扬时代新风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站、所建设实现乡村全覆盖目标,扎实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道德典型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2.建立完善乡贤信息库。实行村收集、乡集中、市汇总,发掘全市优秀的企业家、知名人士、养殖大户、创业青年、文化传承人、能工巧匠、乡村厨师、美食名家、民宿达人、酿酒师、制茶师等各方面人才,支持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各乡镇〕

  3.加强文化体系建设。对已建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完善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百姓舞台等文化体育设施日常管护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送戏、送书、送辅导等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巩固“文化种子孵化园”建设,建立文化种子人才库,强化市、乡、村三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负责基层小微权力微 腐败等问题惩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等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乡贤摸底等工作。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建设等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牵头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驻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3

  农村道路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改善我乡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路面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就20xx年我乡村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乡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落xx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项目实施

  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十二五”通村通畅规划。

  (2)通过“事一议”程序,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填写《通村通畅工程开工建设申请表》。

  (3)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自筹部分的建设资金已到位,并交乡财政所。

  (4)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由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及外部环境协调小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每个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完全由村民代表组成。

  (5)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项目业主为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交通管理站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

  3、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拟申请实施的项目,由各村提出申请,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放线,提供标准设计图纸(标准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会车道平面设计图,挡土墙、边沟、涵洞、警示墩设计图等),各村在乡交管站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4、施工队伍由各村在县交通部门提供的诚信施工队伍库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竞争性选择产生。

  5、实施项目公示制度。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必须在村委会以及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施工单位及联系人,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等。设立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6、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占用土地、房屋及其他拆迁工作,由各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自行调整和解决,并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施工外部环境良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8、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采用项目合同制。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标准合同范本,规范业主与施工方权利义务。

  9、技术标准:路基、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纵坡坡度不大于12%。会车道数量每公里不少于3处,每处宽度不小于2米,长度不小于20米。

  10、质量要求:

  (1)路基工程:路基须平整、密实、稳定,碾压后无车辙,路线平纵线形顺适,边坡稳定,挡土墙符合要求。

  (2)路面工程:5%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宽度不小于3.5米;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小于18厘米,宽度不小于4.5米。

  (3)排水设施:浆砌边沟泄水断面尺寸(不含路面厚度)不小于40厘米×40厘米(宽×高),且须m15砂浆趟底,外壁整齐高于路面5厘米且须抹面。涵洞设置须满足排水要求,保证排水通畅。

  (4)原有路线因地形地质限制、需深挖高填或拆迁较多才能满足4.5米宽度要求的.,或原有路基情况较好,不设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可满足需求的,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交通部门现场调查,书面批准并提出实施方案。方可实施建设。

  (5)未设置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的路段,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得小于22厘米。

  1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同时设置各种安全设施、标志标牌等,减少安全隐患。

  xx通村通畅工程补助标准(含上级补助资金)为:少数民族乡40万元/公里,项目不足资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发动群众自筹资解决。

  13、通村通畅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路基工程必须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路面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必须经乡初验合格,由村民委员会填写通村通畅工程交工验收申请表,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交工验收申请,由通村通畅工程验收组进行交工验收。

  14、验收合格的通村通畅工程,交由项目所属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养护管理。

  三、项目安排

  xx通村通畅工程项目,在乡政府积极争取下,县下达我乡10.2公里。由于今年项目要求高,建设难度大,各村在任务下达后,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通村通畅工程项目。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4

  为贯彻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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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污水治理与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搞“大干快上”“硬干蛮干”。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推进污水有效治理。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治理目标

  x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力争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已经改厕的村庄灵活运用简便、易行、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模式,使改厕后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县农村村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污水治理

  6.开展治理状况调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村庄名称、居民户数、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条件,村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类别、排放要求(执行排放标准),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实际处理水量、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运维费用等,形成现状基础台账,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于xx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报告和台账(填报附件)报送县环境攻坚办土壤工作部。

  7.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和落地,合理确定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模式、项目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通过规划实施,使改厕、污水治理、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8.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以城带乡(村)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外延伸覆盖;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附近村庄,酌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在完成改厕的基础上,要对其他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简易生态处理;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选择分散式、单户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缺水或污水产生量较小村庄,以及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重点推进厕所改造,明确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排放要求,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9.灵活选择治理技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度、环境约束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灵活运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治理工艺。要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效益高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自然生态条件,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方式,确保治理方式经济、简便、适用、有效。

  10.防止“一刀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要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街道)要突出重点村,稳步梯次推进。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1.突出重点区域。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附近、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村庄,以及“千万工程”示范村、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

  12.分类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开展污水的初步收集和简易处理,不求一步到位,在防止污水乱排乱放的前提下,预留下一步污水治理提标提质的'空间。

  13.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本年度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协调资金到位。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庄及农户,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并完成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县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组织人员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市直相关部门将开展抽查。

  (四)统筹兼顾,形成污水治理合力

  14.加强工作统筹。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督导落实上,生态环境要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统筹;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村庄实用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5.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相衔接。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推进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已改厕的,将厕所粪污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充分衔接。

  (五)建管并重,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16.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17.开展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装置)全面摸排,逐一查明原因,分类整治。9月底前,省市将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出现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维的问题,将向县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

  1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县级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前上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县政府将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乡镇(街道)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建成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提请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5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6

  为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根据《20xx年包保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经局务会专题研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思想,负责包保x镇x村、x镇x村的包保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按要求规划先行、盯住关键、形成合力、真抓实干、夯实责任,全力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谋划布局,制定方案(20xx年1月—3月)

  将和包保的两个村制定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列出任务图、进度表,实施“挂图作战”。全面启动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宣传发动,全员参战(20xx年4月—6月)

  驻村工作队将和包保村一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等制度,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带领群众一起参与,做好春季栽花种草,搞好绿化美化工作。同时,确保村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发展、增收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补齐短板,积极推进(20xx年7月—9月)

  这期间进行查漏补缺,对上半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改进。积极谋划,推进下半年工作,开展秋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实施秋季花卉栽种工作。帮助村里做好“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的推进活动。

  (四)真抓实千,实现目标(20xx年10月—12月)

  加强文化建设,结合村屯历史禀赋,发掘文化内涵,将文化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之中,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保洁与管护工作得以加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村振兴包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驻村工作队负责包保村的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二)广泛宣传发动

  驻村工作队要与包保村一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支部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落实责任,使乡村振兴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工作内容

  (一)产业项目发展

  xx村:积极帮助村里发展集体经济,增收村集体经济收入。x镇x村继续计划做好食用菌大棚种植、蓝莓种植、光伏发电收益收入。

  x镇x村:积极帮助村里发展集体经济,增收村集体经济收入。x镇x村继续计划做好x村施工队、光伏发电收益收入。

  (二)增加村集体收入

  xx村:通过集体产业项目发展,争取在20xx年经济收入10.3万元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提升。

  x镇x村:通过集体产业项目发展,争取在x年经济收入10.6万元的基础上,力争提升至10.7万。

  (三)乡风文明

  大力开展“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的创建评比活动,真正让干净整洁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自然。

  (四)乡村振兴包保工作计划

  xx村:

  1、包保单位市住建局计划带领20余人,到x村进行乡村集中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三次以上(20人x3次x150元/人/天=9000元)。

  2、在村部两侧围墙制作文化墙85延长米。

  3、为x村村部更换x村委会门匾3块。

  4、产业发展积极帮助包保村发展集体经济,继续计划做好食用菌大棚种植、蓝莓种植、光伏发电收益收入,增加村集体收入。

  5、包保单位市住建局与包保村一起做好乡村振兴宣传工作,按照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要求,走村入户宣传乡村振兴具体工作内容。

  6、在村部的入口处建造一处“x村”的石头村标,提高x村整体形象。

  7、从x村检查站开始到村部柏油路两旁撒种黑心菊花种(40斤),美化环境。

  9、包保单位和x村计划栽花5000株。

  10、包保单位和x村定期组织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清理主干道与辅路两侧环境卫生。

  x镇x村:

  1、包保单位市住建局计划带领20余人,到x村进行乡村集中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三次以上(20人x3次x150元/人/天=9000元)。

  2、包保单位和x村定期组织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清理主干道与辅路两侧环境卫生。

  3、包保单位对x村2个文化广场进行修缮。

  4、包保单位对村部西侧巷道进行铺设。

  五、职责内容

  (一)局包保领导要主动到x镇和x镇包保村共同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加大资金帮扶力度。

  (二)提高政治思想认识,夯实工作作风。落实好包保责任完成好包保任务,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

  (三)积极组织实施春秋两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栽种花卉行动,落实好日常各项帮扶工作内容,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7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8

  为深入贯彻精神,夯实国家治理根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乡村治理核心是人、重点是农村、关键是创新体制机制的总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心下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夯实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工作目标

  加强由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各类组织协同配合、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乡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得到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乡村赋能体系,提升组织力

  1.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涉及乡村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探索建立各类组织定期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

  2.锻造过硬队伍。建立乡镇党校,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干事创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队伍。建立乡镇乡村振兴人才服务站,引导人才下沉乡村一线。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纵深推进农村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不断纯洁党员队伍。选训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农民党员,探索实施农民大学生和村(社区)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持续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乡镇要加强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管理。

  3.发展集体经济。对标省市县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实现年经营性收入和村级总负债的一升一降,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镇村两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责,分年度制定精准到村的行动计划,确定“一村一策”发展措施。抓好示范引领,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财政资金,扶持一批前景好、质量优、见效快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选树一批有代表性、带动性的集体经济示范村,总结复制推广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以强带弱的帮带机制和长效机制。

  4.抓好整建提质。认真落实省市县部署,围绕“查、治、评、建”四个环节,聚焦电信网络诈骗、涉毒、非法宗教活动、侵害未成年人、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村霸”等黑恶势力侵蚀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七类重点情形,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一批、不合格党员处置一批、违法违纪问题打击一批、信访矛盾问题化解一批、重点特殊人群帮扶一批、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一批、集体资源资产收回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一批等“八个一批”为抓手,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5.推进赋权增效。做好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确保实现上级部门向乡镇赋权放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有指导、管得好”。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配合县级单位完成优化乡镇机构设置,逐步落实乡镇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提高乡镇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考核、选任的话语权。

  (二)健全乡村服务体系,提升引领力

  6.增强便民服务能力。完善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便民设施,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运行管理。持续推行党群连心“五个到户” 工作机制,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深化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拓展“党建+政务服务”内涵,优化村(社区)服务事项和流程,完善“帮代办”服务机制。加快实现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推动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7.提升公共服务保障。强化镇级基本公共服务统筹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发挥乡村教师、乡村医生、退役军人、派驻民警、共青团、妇联组织成员在乡村治理中作用,加强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夯实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运转保障,拓展服务领域,健全人才队伍,提升服务水平。

  8.推进一批民生实事。进一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四好公路建设,稳步开展新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其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造升级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聚合力

  9.完善应急管理和平安建设治理机制。加强本镇应急救援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细化本镇应急预案,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宣传、应对等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提高科技信息化水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实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完善落实整治“村霸”长效机制。持续做深做实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将宗教管理职能纳入乡村网格化管理范畴。

  10.完善“五治融合”创新机制。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扣牢“三级书记”责任链条,加强部门单位协同配合,专项工作聚力攻坚。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加强本镇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夯实矛盾纠纷调处“三色预警”机制,鼓励党员就近担任网格员、调解员、志愿者。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村民议事会、监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自治组织作用,重大事项均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快实现本镇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线上线下定期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基层治理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和履行机制。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发挥德治固本作用。拓展本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作用,治理婚丧陈规陋习,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设立道德讲堂,定期开展道德评议、道德帮扶活动。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发挥智治提质作用。加快同上级部门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进一步完善本镇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11.完善社会治理协同机制。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统筹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用好“五老”人员和驻村工作队这两支队伍,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发挥两新党组织作用,通过主题活动帮扶、教育帮扶、社会公益等助力乡村振兴。组建好、运用好党员先锋队、志愿服务队。

  12.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完善议事协商会、民主恳谈会、听证会、屋场会等协商方式,探索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列席乡镇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加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对接联动,积极推进村(社区)协商,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

  (四)健全乡村保障体系,提升支撑力

  13.强化责任压实。成立梅棠镇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同时将深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督导考核内容。

  14.强化监督管理。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机制,探索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级监督。实行村(社区)干部参选、履职和辞职三项承诺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用好省“互联网+监督”平台,统筹推进“监督服务微信群”“监督一点通”建设管理,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15.强化投入保障。采取盘活现有资源等方式,完善本镇“五小”设施、干部周转房、党群服务中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16.强化示范引领。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和治理有效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选树和推广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广泛群众基础的工作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9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10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围绕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以奖促治”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县重点流域和区域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和示范带动,推广一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推出一批典型镇村,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围绕“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目标,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通过连续三年的连片整治,使全县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级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与建设的积极性,加强配合,上下联动,确保连片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注重实效,农民受益。通过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切实改善示范区域内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深入民心。

  3、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三、工作内容

  结合我县生态县创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优先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已基本完成农房建设的行政村。年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妥善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村庄的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四、示范区域选择

  (一)全县垃圾处理现状。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塑料薄膜、农药、化肥等造成的污染不断增多,加上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使村镇环境“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示范点概况。按照国家确定的示范区域选取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确定8个社区为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然后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这8个社区涵盖76个行政村45342口人。

  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保洁体系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结合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统一保洁、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体系。农户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各村将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回收利用,将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平整,对农户分类出的无机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运到镇垃圾压缩转运站,对不适合做填埋处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将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二)保洁体系。各乡镇(街道)、市北经济开发区、山风景区管委设环卫所,村级每百户配1名保洁员,镇、村对收集的'垃圾清运至镇垃圾压缩转运站,由环卫部门将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镇、村环境卫生实行“三包”保洁制度。一是户包卫生。实行垃圾袋装化或家庭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放置垃圾,供保洁员收集。二是村包秩序。落实好本村每日的垃圾收集工作,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三是环卫所包清运、清扫。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示范区要建立治污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和项目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必要时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保障各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六、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

  项目需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8处,购置相应的垃圾压缩设施;购置垃圾桶580个,垃圾清运车28辆,铁锨、扫帚等工具一宗。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3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各示范乡镇按照计划要求,精心组织工程施工,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1,根据各示范乡镇实际情况,确定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地址。

  2,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购置垃圾压缩设施、垃圾桶、垃圾清运车等工具。

  3,调试设备,培训人员。

  4,进行自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初步验收。

  5,整理、完善资料,申请项目验收。

  八、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使项目区村庄的生态环境整体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生态治理效果更加显著。项目区则通过环境治理建设,将大幅度提高村容村貌的整治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对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绿化美化自然环境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社会效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使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倡导文明乡风和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为保障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负责督导、调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按照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县建设“中国最美乡村”、“世界最大生态文化公园”的目标,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注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走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到五年的时间,完成我县饶河源头保护区内沿河、沿库1公里内的村庄及全县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向全县逐步推广,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的目标,把我县农村建设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加大县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2、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充分考虑城乡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污水排放现状、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

  3、因地制宜,加强指导。结合各地经济条件、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4、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结合我县各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环境敏感区后一般区域,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条件的村庄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治理模式(生态塘技术)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上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生态塘技术”治理模式,该治理模式尤其对含氮磷较高的农村生活污水有较好的去除效率,同时具备结构简单、投资成本低、能耗低和维护管理简便等特点。

  1、根据江湾村生活污水特点和我省“十二五”减排计划的要求,省环保厅已明确该村选用“氧化沟”污水治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

  2、对村庄内有分散式旅游服务区、农家乐、宾馆等的污水处理应以企业主体为单位,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并经处理达到生态塘接纳标准后,引入生态塘进行污水净化,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3、对分散居住的村庄可以依据当地地势等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小型生态塘处理。

  4、对于个别无法实施生态塘治理模式村庄,亦可根据实际选用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内的其它治理模式。

  以日处理100吨废水规模为例:(以下不含管道建设造价)

  ①调节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30m3(造价不明),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②接触氧化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20m3,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③生态塘选择:

  生态塘类型选择:采用将植物移植在轻质材料载体并飘浮于水面的生物浮岛,浮岛构建主要采用毛竹围栏水生植物的方式。

  生态塘址选择:一般在地势低洼的地方修建,也可对农村原有的蓄水塘进行改建,在施工中需注意防渗治理和暴雨径流导流明渠建设。

  生态塘植物选择:植物有宽叶香蒲、美人蕉、梭鱼草、鸢尾等。

  生态塘规模选择:按5人/m2要求计算塘面面积。

  生态塘造价:总造价按180元/m2计算(塘体造价按150元/m2,浮岛生物按30元/m2),塘面面积440平方,则生态塘造价7.92万元。

  四、项目资金

  1、资金预算

  在深入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参照我县沱川乡河西村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经专业工程师核算,婺源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涉及11个乡镇,共72村庄(名单见附件一),常住人口45953万,建设化粪池、生态塘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需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不包括由业主自行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资金)。

  2、资金筹集

  该项目建设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式交付使用后,运行和管护费用,由乡镇统筹配套资金解决。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

  成立婺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指导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督促实施和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10月—)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利用宣传车、报纸、有线电视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行动。

  3、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0月—)

  有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所有行政村、自然村所采取的处理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落实。按照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县领导小组要选择几个条件成熟的村庄为试点,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分阶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4、督察考核、总结提高阶段

  对有关乡(镇、街道)、村组实行动态考核制度。运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集中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各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纳入乡(镇、街道)、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挂帅,组织得力人员认真落实;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收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广泛宣传。要利用有线电视、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民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4、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各村应配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人员,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负责建成后运行管理。

  县农工部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负责卫生改厕,并做好与生活污水治理终端设施的管网衔接;

  县发改委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县建设、规划局指导编制城乡污水治理规划,指导纳管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负责指导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县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治理模式中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核、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并牵头负责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及污水治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治理设施建设的土地报批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建设的相互衔接;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疏浚任务分配、业务指导和的实施。

  县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及督促检查;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1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乡村振兴战略旗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导向,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治理、建管并重”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优先解决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的村庄、中心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村庄、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及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二)年度目标。到2022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已建设施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非正常运转的老旧设施和管网的改造任务。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形成评估机制。

  到2023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黑臭水体周边、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主体村、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24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其他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自然村新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三)镇街道任务。到2025年,埔前镇需新增完成5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5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23年完成17个、2024年完成20个、2025年完成14个自然村,期末治理率达75%;源南镇需新增完成1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022完成7个、2023年完成3个、2024年完成2个,期末治理率达79%;源西街道需新增完成1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8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23年完成6个、2024年完成5个,期末治理率达72%;东埔街道需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期末治理率达87%。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自然村,提出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完成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要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互相衔接,确保布局一致,项目、工程和政策联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配合。以下工作均由埔前镇人民政府、源南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策划项目清单。合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建立“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组织做好新建和老旧设施改造任务。下年度项目清单每年1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按照市下达年度计划或区定年度计划,从各镇(街道)中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原则,结合《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25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内各具体实施点位由各镇(街道)具体选址,并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审核。(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三)实施精准治理。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纳入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分区分类开展治理,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集中处理”。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工艺设备,同步推动村民户内设施卫生厕所、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完善化粪池防渗措施,实现管网范围内周边农户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完善已有排水管渠或其他污水运输设备、增设预处理设施的方式,就地就近将污水导入陆域、水域生态系统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四)开展提升治理。根据在用设施分类评估结果,以扩大污水收集覆盖范围、强化污水处理成效、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的方式,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完善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村庄管网,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接户率。对废弃或损坏闲置、施工停滞的设施以及处理规模偏、成效较差的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破损严重、错接漏接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治理模式不合实际、超出实际需求的设施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五)规范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新机制,以常规验收机制为基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技术部门骨干、区级河湖长、镇(街道)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村委领导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团队,以污水治理设施成效为导向,严把验收关。(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落实日常运维。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区级奖补资金,配套出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确保各镇(街道)、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属地镇(街道)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实现运维管理制度常态化,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

  (七)推行社会共治。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街道)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八)强化成效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在线调度管理、问题转办督办、整改跟踪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将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设施运行率、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实行以效付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模式

  (一)明确实施主体。加大统筹力度,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统筹,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投、建、管、运”责任,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整合打包实施的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三)落实资金保障。一是投资建设资金来源方面,各镇(街道)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或专业银行政策融资(如国开行“百县千亿、千县万亿”工程贷款资金)解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生态环保补偿资金和区内其他涉农涉水资金作项目资本金注入。二是运维管理资金来源方面,将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财政统筹污水处理费、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区级运维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资源,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万企兴万村”等的'作用,及时推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实施监管、资金保障2个专班,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依法依规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用地征地、报批建设等工作。各镇(街道)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应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配合做好选址、用地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等流程,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

  2.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制度,统筹乡村振兴、涉农、移民等资金用于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维,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抓总单位,负责拟定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建设主体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4.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指导有关镇(街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一体有机统筹,强化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加强镇(街道)村河湖长建设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延伸;指导建设主体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等各类涉农涉水资金。

  5.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市政管网及已纳厂自然村的污水管网的日常管养维护。

  6.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质监督性监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建设主体申请生态环保补偿资金。

  8.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协调下属国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

  9.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10.属地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有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根据攻坚行动目标和年度治理计划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设计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补助、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生态环保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负责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运维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管理考核。

  (三)完善配套政策。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按职责分工)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监测体系,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可作为评优依据或提拔任用考核内容之一。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运行维护考核方案,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各级运维奖补资金。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14

  一、工作目标

  持续加强全镇污水治理,做到应治尽治。完成6个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达到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率100%,确保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完成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持续推进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持续加大对全镇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改,确保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摸清底数,立行整改。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镇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情况摸底调查,详细了解我镇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我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建立运营管护制度,明确运营管护人员,建立运营管护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及时组织整改。

  2.因地施策,多效治理。根据排查结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鼓励就地消纳利用,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以就近就地利用为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同时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通过独户或连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

  3.源头减量,分质处理。合理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将农田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4.提质改造,确保运行。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对进水不足的设施增加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对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2022年完成桃源村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

  5.综合统筹,梯次推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六屯镇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全面得到有效管控,结合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

  (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点面结合,消除黑臭。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治理后的黑臭水体村民满意度、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无污水直排、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水质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的领导为副组长,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农业中心、镇村建所、镇生态中心、镇水利站的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生态中心,于良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春燕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六屯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压实责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镇党委政府是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控,确保水污染治理资金合理使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群、大喇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灌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动员广大村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引导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等自治办法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村组环境管理,提升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水平,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体系方案 1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治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完善保障措施,补齐环境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永城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采取新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等方式,优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8个乡镇(街道)雨污管网设施配套及升级改造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沿沱河、包河、浍河、王引河的蒋口、裴桥、大王集、双桥、黄口、新桥、龙岗、卧龙、刘河、李寨共1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2年6月底前,将我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街接,对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乡镇(街道),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做到应纳尽纳。纳管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要与供水、道路建设、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统筹衔接,实施系统治理,减少重复施工。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要做好管控,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二)全面摸清底数。开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生活污水现状摸底调查,根据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周边水体等情况,将乡镇(街道)分为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正常运行类三个类别。新建设施类是指目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整治提升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无法满足当前需要,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需要进一步整治提升的乡镇(街道);正常运行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运行稳定,满足当前生活需要的乡镇(街道)。摸底调查要全面扎实、深入细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建好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

  (三)科学谋划安排。以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乡镇(街道)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原则,根据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乡镇(街道),明确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细化责任举措,定准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工作部署变成“施工图”“计程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快新建设施。尚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调研乡镇(街道)的规划定位、人口规模及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工程内容。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建设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进水试运行,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延伸覆盖,优先选择纳管处理模式,加快推进重点乡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作。在人口较多且居住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以厕所粪污为重点,采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导向的.治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前需全面调研、科学论证,采用符合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和管材设备。拟搬迁乡镇不建议新建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可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站)处理。

  (五)提升现有设施。对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要精准识别问题,分类改造提升。对污水收集率低、设施“吃不饱”的,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对设计规模小于实际污水产生量的,要尽快扩容扩建设施,确保满足现阶段需求;对出水不达标、污水来源发生变化或处理单元过于复杂的,应及时改造处理工艺,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对设备老化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对进水水质异常的,要推进雨污分流,避免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等,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对管网淤堵的,要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修复更新老旧破损管道,清理管道及检查井内淤积杂物,确保管网通畅。目前,全市8个乡镇(街道)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配套管网不完善,4个乡镇(街道)因设备老损等原因需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市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整治提升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六)严把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达到一定投资额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应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充分考虑防洪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结合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特点,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全过程监理,强化对进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管理,规范程序管理和施工工艺,做好隐蔽工程影像验收留存。筑牢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沟槽、基坑、高大模板等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强化运行管护。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化、专业化、市场化,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择优遴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建、管、运”。积极探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单位)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督管理,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统一运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城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保障措施,切实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治,推广先进实用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成熟稳定、实用低耗、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方式与处理技术。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通过政府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逐步构建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

  (四)发挥群众力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群众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镇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凝聚群众智慧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严格督导调度。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评估的重要内容,将乡镇生活污水等突出环境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结合我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调度督导,对工作滞后的专项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帮扶,对工作突出的通报表扬,确保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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