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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范文(通用2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月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2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20xx」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分工及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和施工进度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截止20xx年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
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20xx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20xx年8月6日至10日,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20xx年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3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检查学校所有房舍防火情况,做到人走火灭,室内不存放烧柴。室内备有防火沙袋。
2、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
3、值宿室备有水和锹、镐等防火用具。
4、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谁负责的有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5、检查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学校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等容易引发电失火的用电器。
6、定期举行消防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第十三周和第十六周各搞一次,要有记录。
(二)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三)交通安全。
1、对家长沟通,严禁租用不符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并签责任书。
2、利用班队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交通工具。(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稿存档。)
3、公路沿线学校在路口要有教师疏通。(重点是放学)
(四)饮食卫生
1、检查学生食堂、商店是否统一管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2、严格监督食品采购、蒸饭环节,督促搞好餐具消毒和食堂的清洁消毒。
3、检查是否有“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
4、对师生饮水做好检查,确保饮水卫生。
(五)安保工作
1、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上课期间外来人不准进入校园。
2、严查学生是否有携带管制器具的,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每周抽查一次)
(六)责任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安全责任人到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知识讲座;
4、严格实施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活动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至20x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要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尤其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有记录。
(二)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分组对各学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要根据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排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克服一切侥幸心理,务必把此项工作的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好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积极的态度逐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借此次活动把学校安全进一步形成常态管理机制,在自查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4
根据关于转发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根据自身特点,认真开展了安全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展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财务部及各工程处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领导小组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行动纲领,认真组织对《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面对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现状和上级领导的期望,公司领导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部门和工程处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自4月份至今,公司投入安全专项费用200多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50万元)、职工安全教育、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三、统筹兼顾,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项目部加大投入,既突出了五项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项目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每天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至12月1日,共排查一般隐患31项,较大隐患4项,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
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和各工程处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段、设备以及生产控制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工程处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后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明细表,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坐实。
四、齐抓共管,大力整改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项目部专项领导小组根据隐患类别,采用“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加强监控,及早解决。
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当然,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对职工、对企业的重大意义,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绷紧安全弦,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以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为龙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努力贯彻实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之文件化、程序化,符合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施风险评价、分析;加大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力带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升级,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文明环保施工,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早日实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5
一、排查内容
(一)校舍场址安全
对校舍场址安全的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具体查明校舍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台风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堰塞湖、蓄水池、储灰库等的威胁情况。
(二)校舍建筑安全
1.抗震安全。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排查学校房屋的设计和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执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2.结构安全。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排查学校房屋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屋面女儿墙、楼梯、栏杆、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
3.消防安全。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学校房屋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4.防雷安全。排查学校房屋的防雷设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安装要求。
排查重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以及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校舍;六度及以下非重点监视防御区局部和整体出现险情的c级、d级中小学危房。
二、排查范围
全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具体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等。
三、工作步骤
(一)校舍场址安全排查
此项工作应先行开展,排查评估意见须作为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的前置条件。
1.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2.洪涝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水利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场址洪涝灾害排查评估工作细则》执行。
3.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各地校安办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地质、洪涝灾害危险性排查意见,形成各校综合性排查结论,并根据附表要求,逐校建立登记表存档。
(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
在确认校舍场址安全或对建筑物不作迁移建设的情况下,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
1.收集信息资料。各地校安办组织学校提前收集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基本信息和每幢建筑物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原始资料。
2.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排查鉴定。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排查鉴定工作,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排查鉴定工作,并出具排查鉴定报告。需要检测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按省建设厅印发的《中小学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执行。
3.校舍消防安全排查鉴定。请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消防设施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定报告。具体按省公安厅(消防)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执行。
4.校舍防雷安全排查鉴定。请各地气象部门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定报告。具体按省气象局印发的《中小学校舍防雷安全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5.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当地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排查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并按照附表要求,逐校逐幢建立登记表存档。
四、组织工作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工作由各地校安办统一组织,协调推进。
(一)确认排查鉴定机构资质。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分别牵头,印发省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名录,供各地参考。参与排查鉴定的省外注册机构,其资质由各地相关部门负责审检。
(二)委托排查鉴定工作。各地校安办将本辖区内中小学以分片打包、排查鉴定与改造设计捆绑等方式,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办法,落实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建筑安全的排查鉴定机构,并由校安办或业主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原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优先安排。消防、防雷安全的排查鉴定分别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气象部门承担。
(三)统筹协调。各地要先排查场址安全、后排查建筑安全。校舍建筑安全涉及各专项排查原则上整合进行,分片同步推进,确保时间进度。
(四)建立校舍安全信息。各地校安办(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各校建筑安全档案。要将校舍安全基本信息和排查鉴定结果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排查鉴定统计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月报制度。各地工作简报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每个县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保障排查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专项资金。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防止出现因经费问题影响排查进度和质量。排查鉴定经费不得由学校自筹。民办学校由举办者负责。
(二)制订收费政策。各市、县(市、区)要研究制订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的收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成本,节约投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服务性收费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价格、纠风等部门要坚决治理涉及工程的一切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省、市、县(市、区)校安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对各级校安办人员、一线管理人员、排查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并保证质量。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市、区),各地校安办要及时,上级部门要给予支持,合理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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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实现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有效预防火灾、工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效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职责:安全部署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及验收工作。
三、 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1.公司内各生产作业区;
2.公司改扩建区。
四、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详细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的`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必须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工作进行核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核查。
2.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在集团质量安全处监督下,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全面掌控各作业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对所有已查出的隐患,都要登记建档。对列入治理计划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四落实”,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止隐患边整改边产生。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一患一档”。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由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集团质量安全处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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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排查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xx号《xx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宾馆、饭店、浴室、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商场、医院、养老院、校园、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含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安全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并得到落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消防等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相关的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是否齐备。
3、消防验收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监控设备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
5、其它应需检查的事项。
(一)组织领导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汤谈担任,三产办、派出所、八百工商所、教育中心校、医院、民政办、宣传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由三产办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业务员为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村、社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推动落实隐患整改。
(3)在各村、社区督促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上报的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镇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整改:派出所负责对宾馆、网吧、饭店、浴室安全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执法工作。八百工商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三产办负责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含景点农家乐)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教育中心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建管所负责对车站、码头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卫生院负责医院、卫生所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文体中心负责影剧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宣传科负责教堂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主要职责:
1、依据行动总体方案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各自辖区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布置落实;成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指导、督促所辖各村、社区直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核实调查摸底表格。
3、指导、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调查摸底表各项要示进行自查自纠。
4、将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上报给工作组,并配合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按照《xx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阶段(xx月26日前)
xx月1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xx月21日前,将《xx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下发给各个村、社区及重点村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填写要求,要求村、社区xx月26日前必须发到所有下辖村、社区。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xx月27日-xx月30日)
xx月30日前,将梳理出人员密集场所“户头”下发至各村、社区。
xx月2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上门登记和核查整理工作,此过程中由本小组和镇推进小组给予指导、督促。
xx月3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xx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的核查、整理工作。
(三)属地核查和部门核查阶段(xx月1日xx月19日)
xx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xx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后报给本专项工作组。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需要本小组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xx月9日前,本组将各村、社区上报数据汇总后后报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在此阶段,本小组各成员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专项执法等形式推进隐患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xx月20日-1月xx日)
本专项工作组全面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整改工作,配合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一切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部得到治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核查不认真、排查不彻底和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其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具体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协调,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行动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和村、社区要加强沟通和配合,严格执法,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敢于执法,敢于碰硬,真正把消防隐患和问题彻底消除,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率,做好此次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工作进展情况。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工作组,对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的,上报工作组进行协调。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8
根据文艺街道公共聚集场所环境复杂,人员比较密集,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特点,为了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积极救助事故死、伤者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处置果断、自救和他救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实行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的救援体制。
二、工作原则
(一)组织指挥、警力编程、财务保障等三到位,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应对有序,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人为本,专职队伍和群众相结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实现群众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办事处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负责。
三、实施方案预警级别和应急处置
(一)预警级别
1、Ⅰ级重大事故(用红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Ⅱ级较重大事故(用黄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3(含3人)至9人(含9人)以上安全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用蓝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轻伤1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用橙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发生Ⅲ级以上安全事故报案时,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小组各成员;
2、小组成员接通知后,需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救援措施。
四、组织机构
设立人员密集场所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组长:易德文文艺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高佳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应急组:各大办、各社区负责人
保障组:党政办、财政所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陈喜清担任,电话89743991。
(二)各专业组职责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3、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办事处联同供电公司负责落实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辖区派出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5、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6、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办事处民政部门、司法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
五、预测、预警
(一)信息传送和报告
办事处安监办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编写上报。
(二)信息报送时限
Ⅲ至Ⅳ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60分钟内上报到区指挥中心;I至II级突发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区指挥中心,有关详细信息随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随时续报。
(三)预警级别发布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现场的需要,负责预警发布;如出现II级、I级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迅速到达指挥所,开展紧急指挥工作。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发生II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报案时,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小组各成员;
2、小组成员接通知后,需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救援措施。
(二)分级响应
1、Ⅲ至Ⅳ级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调集力量,迅速出动进行灭火救援任务,并将有关信息上报区安委会。
2、I至II级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同时,要对事故做进一步核查了解,将详细情况上报区安委会。
(三)指挥程序
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现场紧急处置工作需要,由现场最高领导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组织调配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救援、信息、电力、社会秩序等)。
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突发灾害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现场指挥部周围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工作部位。
各协调管理机构和电力、通信、公安、人防、环保等专业性强的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的种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相关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指挥平台的等级。依据专业特点建立各类咨询专家和现场操作专家队伍,为紧急指挥决策咨询和现场技术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发生一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有关人员和专家要运用各种紧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迅速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适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领导指挥决策参考。
(四)信息报道
媒体监管与协调。发生特大、特殊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通稿、专家评论或事件公告。有关新闻稿件统一由办事处宣传部门负责审核。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核实损失情况,并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调查、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9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商贸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对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的群众进行教育,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0
为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全园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园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园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火灾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及各“九小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针对于重点企业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业务是否熟练、是否存在脱岗漏岗;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设有宿舍;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合同,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
7.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针对于“九小场所”
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用火用电情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严禁电动车充电;所在建筑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消火栓必须完整好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箱式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完好;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必须符合要求,严禁违章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场所内必须悬挂消防安全提示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步骤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月3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专项检查阶段。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2月25日,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及各“九小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各网格长陪同,所检查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抓好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上报至安监站,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2月27日,各片区、网格要认真梳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2月27日前形成隐患台账并上报至安监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网格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因思想不重视,导致专项检查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片区、网格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做到无死角、全覆盖,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强动态化巡查,对发现的非违企业一律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宣传车张贴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安监站0546-7366105),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1
为有效处置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新消防法(20xx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街道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江头派出所和其他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街道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二)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成立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
(三)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社区居委会、部门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工作小组。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安委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江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撤离和疏散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信等;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和治安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等部门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门。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道安办)配合交警等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做好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
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
生活保障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调查与评估组。由街道监察部门、安委办、派出所、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
社会动员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居委会负责。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的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征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并出具征用或征收凭据。
善后工作组。由派出所、街道社区建设办、司法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
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发现可能引发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与发布
根据街道各部门职责的分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综治办与城市管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原则、条件和发布程序,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预警信息。
(三)报告
1.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街道值班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街道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分别向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需向省、市、区报告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赶到现场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动态报告现场情况。首报(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作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
4.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或影响到行政区域外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外进行联系,通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善后事宜工作;涉及到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省涉外部门、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按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由省政府对外进行联系。如有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四、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街道报送最新动态,向社会发布最新消息。
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现场处置
紧急情况发生后,街道办事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市110指挥中心和区政府总值班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对于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进行靠前指挥,并成立相应处置小组(如:现场施救、外围警戒、卫生救护、后勤保障、新闻协调等)。
(三)新闻报道
1.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闻和信息的主导权,做好紧急情况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2.紧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把关,并及时与上级新闻主管部门沟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紧急情况发生后,负责宣传的领导应到达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新闻采访工作。为保证现场秩序及人员安全,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可划定警戒线,规定新闻媒体采访范围。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敏感时间的新闻报道,需要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发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媒体正面引导的作用,及时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的'发布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必要时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主管部门或指定部门回答境内外记者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四)善后处理
1.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明确法人、个人、境外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灾害局面。社区建设办、司法所要不断完善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和方案。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以利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写出报告。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集中统一、资源共享的应急数据平台(应急人员通讯联络数据库、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警力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应急专业人才数据库、应急征用或租用设备数据库等),整合应急资源,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以及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试用、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专业队伍,专家以及先期应急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人员的分布、联系方式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4.交通运输保障。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健全本地区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专业特长和相关的医院和专家,明确相应的应急反应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6.治安保障。建立警力数据库,要明确武警、公安等各种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7.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
8.经费保障。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相关保障制度,以及在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9.社会动员保障。建立地区社会动员数据库,要明确社会动员有关人员的地址、联系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相关的保障制度,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措施,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社会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应急避难场所要选择在开敞区域,适于应急疏散人员,同时应设有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应急消毒区、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11.其他保障。建立征用、租用设备档案数据库,要明确被征用、租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姓名、设备存放地点、征用或租用设备名称、使用年限等。建立健全应急征用、租用机制,对应急征用或租用用于抢险工程机械、汽车、船只等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六、奖惩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七、附则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以增强全体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课程要作为干部培训的内容,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者的科学决策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救援队伍。
(三)演习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方法,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四)预案管理
街道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内容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不断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要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保证在非常态下能够临危不乱、行动迅速。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8.2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0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为目标,坚持全警动员,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通过专项整治,集中加大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为创建美好和谐的嘉峪关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市长李生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宾馆、饭店
组长:赵淑敏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市旅游局、市长城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二组商场、市场
组长:李向东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市场监管局、市镜铁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三组医疗场所
组长:徐红岩市卫计委主任
成员:市卫计委、市雄关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四组学校
组长:王林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五组养老院,福利院
组长:史有峰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六组劳动密集型企业
组长:佘占君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七组宗教活动场所
组长:刘拉琴市民宗委主任
成员:市民宗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八组公共娱乐场所
组长:王艳丽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员: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九组其他场所
组长:刘胜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安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
3.客运车站,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整治重点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每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是否每月按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5.单位和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整治措施
(一)排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逐一排查。要督促各乡镇、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分块划片、深入“九小”场所、出租屋及居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严密构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络,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重点从严管控。在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的同时,各级要针对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和公共娱乐等重点单位、场所集中开展高频次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刚性执法措施,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夜查掀起声势。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治安等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开展联合夜查行动,重点针对宾馆、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夜间营业场所集中开展大规模夜间清查整治活动,严厉惩处堵塞通道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严格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公安、文广新局要牵头宣传专项督查的整治范围、重点和措施,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迅速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组织宣传小分队,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城市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社区楼院,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要加大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上亡人火灾的,逐一进行责任倒查;
凡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坚决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3
为落实《郑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防安【20xx】号)的要求,认真吸取台湾新北市台北医院“8.13”火灾和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院消防安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8月30日 至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学院所有学生活动场所。
三、 检查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校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学院党政办,安保中心。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制定单位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消防培训,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
(三)建筑防火。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外保温是否采用可燃易燃材料,是否采用可燃装饰板材;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车通道 ;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顶棚或区域内分隔;建筑外墙门窗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障碍物。
(四)安全疏散。责任部门:公寓办、安保中心。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安全疏散距离、宽度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楼梯首层是否直通室外;通向屋顶的楼梯出口是否锁闭; 楼道、门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五)消防设施。 责任部门:安保中心。
是否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并确保完整好用;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是否存在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现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认真履责、每月开展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六)安全用火用电。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并定期检测; 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使用 “三无”电器产品;是否违规使用电暖气、电磁炉、“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定期清理厨房灶台和油烟道,厨房操作人员是否清楚可燃气体切断阀位置和使用方法。
(七)安全施工。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校施工现场,需要动用明火的,是否依法经过审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现场看护;施工区域是否与周围采取物理分隔措施;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灭火器材;是否明确专人现场看护,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八)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建设。责任部门:安保中心。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所在区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区域的,是否将其纳入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并严格落实区域联防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交流 “六项制度”。不属于重点单位的场所是否结合建设规模、使用性质,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 队, 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 演练。
四 、工作步骤 :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
1、学院召开消防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会议,组建领导机构,层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2、安保中心组织学院各餐厅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各餐厅组织人员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从事餐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消防安全四个基本能力。
3、安保中心组织召开各系安全员会议,安排部署学生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工作。
4、安保中心和学生处结合,安排部署消防宣传进军训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至10月20日)。
各系、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系、处、部门本单位 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经验做法。
五 、工作措施
(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9月10日前做好安排部署,落实相关责任,必须责任到人。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在9月20日前,把相关资料及检查材料报送安保中心。
(三) 专项检查结束后,安保中心将根据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制作一份工作简报上报学院。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4
为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镇政府同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发动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1.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以及歌舞娱乐、演出放映、游艺游乐、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3.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4.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5.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日常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经营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村(居)、各条线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学校、养老院、施工工地、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彻底摸清底数,逐一查清隐患。消防部门加强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统筹、指导,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加大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要组织技术力量,逐一开展“会诊式”检查。镇区、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沿街的小场所、小门店,居民住宅区内的小超市、小饭馆、小旅店等场所,以及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农家乐(民宿),开展全面摸排,提示消防安全,提醒消除隐患。
(二)落实隐患整改。对一般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对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综合治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牵头和配合整治的地区、部门要加快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封、关停或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督促单位加强巡防看守,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三)实施约谈曝光。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全面约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告知法定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督促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组织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通过跟踪报道、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强大警示震慑作用。
(四)组织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短信、楼宇视频、户外大屏、宣传橱窗等媒介,提醒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开展“趁热打铁”警示教育,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后,要通过现场会、媒体采访等方式,对社会广泛开展警示性宣传。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全部培训一遍,新进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
(五)固化常态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评定细则逐项开展自评,监管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开展进行抽查,并将评定结果纳入部门评星、评级、年检等工作内容。10月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达标率不低于70%,年底前不低于95%。对未创建达标的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纳入信用体系实行联动惩戒。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检查内容。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持续推进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物防技防手段应用,有效提升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镇消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
(二)严格监管,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村(居)、各条线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0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强化了隐患预防措施,有效的预防了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现将2014年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在安全工作会议上,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对于通知中的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都一一细致学习,体会文件精神,在公司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分项负责,做到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共同把公司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结合公司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调切实增强防控火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火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员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提高了消防安全觉悟,自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
二、排查常态,确保实效
我公司本着消防安全工作“排患务尽、不留盲区”的原则,建立了“自查自纠,分层检查,互相监督,排除隐患”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坚持排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把“安全关”,把消防安全防范长期机制落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未雨绸缪,安全防范于未然。
及时清查维修所有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加强防火硬件建设,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及时有效扑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24小时值班,公司领导24小时电话开机,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书面信息报送到位,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强化演练,群防群治
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开展消防知识视频讲座学习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员工们的安全意识;全面的消防知识培训,让员工们掌握了一定的防火和火场自救知识。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公司的培训工作活动中,并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践演练,通过对员工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总之,安全工作是公司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到最少,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公司良好发展。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6
根据《贺兰县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导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
全县23座加油站(贺银加油站、宏兴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宝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卖场、永泰百货、新百联超市、双宝超市、阳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二)安全隐患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或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措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对负责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隐患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治理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留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从促发展、保稳定高度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企业在此次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安全隐患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企业要认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性的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实现构建和谐平安兴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对发生在车站、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群聚集场所,因人群密集、秩序失控造成严重影响治安、交通秩序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置,均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对全县区域内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处置工作具体负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2、预防为主,工作在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把预防事故发生的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可能引发拥挤事故的各种因素。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县公安局各警种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事故发生,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并充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及时处置,科学应对。
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拥挤事故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林周县处置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应急指挥部,为全县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
2、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县分管副县长李辉担任
成员: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武装部、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这些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3、各单位主要职责是:
(1)县委办公室:做好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把握对内、对外新闻舆论导向,减小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3)县委政法委:协调我县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的有关工作。
(4)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我县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和加强重要设施、技术装备的立项和投资安排。
(6)县公安局:制定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方针和政策的具体实施措施;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县应急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相关活动情况的搜集、整理、评估、核实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形势,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性、预警性情报信息。
(8)县财政局: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9)县卫生局:为我县应急处置和紧急求援提供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组织协调药监、医药部门提供药品保障。负责组织救护车辆、专家和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视情况安排附近医院做好病房、器械、药品和医护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上报伤员的救护情况。
(10)县住建局:加强县城公共交通、县城水源地、供水、供热、供气、紧急避难场所等公共设施的安全与防范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程抢险和有关保障等工作。
(11)县供电公司:担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和抢险,确保电力供给等工作。
(12)县水利局:负责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全县水利设施、设备、水源的安全。
(1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矿井、人防设施等地下工程的抢险救护工作。
(14)县汽车站:为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工作提供公路运输保障。
(15)县政府法制办:提供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法律保障。
(16)消防大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工作。
(17)乡镇政府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单位等部门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
(二)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突发事故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Ⅰ级)
人群密集场所,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二)重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Ⅱ级)
人群密集场所,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三)较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Ⅲ级)
人群密集场所,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1、县公安局制订针对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有效的预防、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事故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2、预警信息。
(1)在户外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人员密集拥挤,道路、桥梁等狭窄通道严重堵塞,现场警力无法疏通;
(2)在室内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严重超员,人员无序聚集,正处失控状态;
(3)在车站售票处、搞开业庆典和促销的商厦等人群聚集场所,人员密集、通道堵塞,秩序失控;
3、信息报送。县公安局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预警或报警信息,在立即报告县政府的同时,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4、预警发布。县公安局应急指挥部要根据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实际情况、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同时应及时向县政府、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行动
县公安局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
1、情况属实的: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并考虑事故的实际情况、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必要时上报县政府、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1、启动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由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及市公安局。
2、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拥挤事故正在发生的处置方法:
(1)发生拥挤的通道或场所的执勤民警要告知观众不要惊慌、不要拥挤,必要时启用广播系统发布通告,同时迅速截留过往人员,组织分流、疏散、抢救,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调动警力赶赴增援,采取用人墙形成分流通道进行隔离,或分段组织疏散撤离。
(3)重点维护通道(楼梯)狭窄处、人员拥挤处的秩序,保护妇女儿童先行离场,对起哄、故意拥挤以及趁火打劫的,要给予警告或实施强制措施。
(4)组织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或立即送医院抢救。
拥挤伤亡事故已经发生的处置方法:
(1)迅速实施现场管制。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警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治安管制,对重点部位实行守护。通过现场管制,切实起到震慑犯罪、稳定民心、控制局势的作用。
(2)迅速疏散群众。要引导现场人员和车辆有序离开现场,防止挤、踩、压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要维护好现场和通往医院的交通秩序,保证救护车辆畅通无阻;场外执勤人员要疏散围观群众,并协助维护好交通秩序。
(3)迅速救护伤员和被困群众。要积极协同卫生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4)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及时组织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搜集并固定事故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对嫌疑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控制和讯问,并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和经过进行调查。
(5)迅速恢复现场秩序。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现场秩序。同时,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者家属安抚工作,将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3、应急结束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按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二)恢复与重建
县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事故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交通、治安秩序。
(2)县应急指挥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统计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护、丧葬抚恤以及恢复、重建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适时组织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预备队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二)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并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防护、救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全县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8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富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020年12月3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通过检查,摸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机制,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不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预防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检查行动的开展。
组长:马德高(县委常委)
副组长:张治政(政府副县长)
成员:托合塔别克·木汗(统战部副部长)
波拉提·黑亚尔(教育局局长)
赵军(商科工信局党组书记)
苏新龙(公安局副局长)
张介(民政局党组书记)
刘飞(住建局党组书记)
张勇(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顾芳(文化体旅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于凯(卫健委党组书记)
木黑扎提·胡尔曼别克(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新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段晓鹏(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段晓鹏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指导宾馆饭店、文娱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商(市)场、宗教场所、文博体育场馆、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统筹元旦、春节、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要节点联合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礼堂、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以及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商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等。(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教育系统:各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场所、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等。(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福利中心,老年病医院等。(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文化旅游领域:文博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影剧院、录像厅,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旅游景区等。(牵头单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劳动密集型企业:各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科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宗教活动场所。(牵头单位:统战部。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8.沿街门面店、“九小场所”。(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及方法(见附件1)
1.合法性手续。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是否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检查合格。
2.装饰装修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做外墙保温,是否搭建、使用芯材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防火分隔。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4.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通道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标识标线,是否存在搭建违章建筑或停车占用行为。
5.自动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6.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7.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是否存在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8.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
9.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营业或使用期间是否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粉刷、防水处理和外墙保温施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设有厨房的单位,是否每季度对烟道进行清洗。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按照近期富蕴县相关会议和通知要求,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对本乡(镇)、本行业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摸底排查,如实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逐一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见附件3)。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管理水平。
(二)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重要节点,组织对本乡(镇)、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培训警示教育,通报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和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督促指导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教育、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控制室值班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施联合执法。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全国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开展联合执法,对行业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充分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本乡(镇)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单位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落实严防措施,确保安全。
(四)媒体宣传曝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富蕴县零距离”“新疆消防重点单位知识培训微课堂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广泛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推送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集中检查期间排查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曝光,用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专项检查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加强调度指挥,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加强综合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属地管辖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安委办将结合实际,在元旦、春节、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工作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及行业系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核查,检查发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特别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12月31前报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各部门2021年1月25日前上报摸底排查情况;3月8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19
一、学校应急处置方案
1.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人员疏散:学校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物资储备:学校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4.应急演练:学校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商场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检查:商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人员疏散:商场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通讯:商场应建立紧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
4.应急物资储备:商场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机场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巡查:机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加强对机场周边环境的管控。
2.紧急疏散:机场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救援:机场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4.应急物资储备:机场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地铁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检查:地铁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地铁站和车辆的管理。
2.紧急疏散:地铁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救援:地铁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4.应急物资储备:地铁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五、商业中心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检查:商业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人员疏散:商业中心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通讯:商业中心应建立紧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
4.应急物资储备:商业中心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六、医院应急处置方案
1.应急预案建立: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物资储备:医院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3.应急演练: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紧急救援:医院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七、火车站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巡查:火车站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加强对火车站周边环境的管控。
2.紧急疏散:火车站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救援:火车站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4.应急物资储备:火车站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八、超市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检查:超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人员疏散:超市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通讯:超市应建立紧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
4.应急物资储备:超市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九、公园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巡查:公园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加强对公园周边环境的管控。
2.紧急疏散:公园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救援:公园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4.应急物资储备:公园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十、酒店应急处置方案
1.应急预案建立:酒店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物资储备:酒店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3.应急演练:酒店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紧急通讯:酒店应建立紧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
十一、体育场馆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检查:体育场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人员疏散:体育场馆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通讯:体育场馆应建立紧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
4.应急物资储备:体育场馆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十二、景区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巡查:景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加强对景区周边环境的管控。
2.紧急疏散:景区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救援:景区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4.应急物资储备:景区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十三、图书馆应急处置方案
1.应急预案建立:图书馆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物资储备:图书馆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3.应急演练:图书馆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紧急通讯:图书馆应建立紧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
十四、剧院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检查:剧院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人员疏散:剧院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通讯:剧院应建立紧急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
4.应急物资储备:剧院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十五、博物馆应急处置方案
1.安全巡查:博物馆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加强对博物馆周边环境的管控。
2.紧急疏散:博物馆应建立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挥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3.紧急救援:博物馆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4.应急物资储备:博物馆应备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食品、水、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人员密集场所安保方案 20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施,确保我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稳定,现就区内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区安委成员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区安全生产工作态势良好。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区内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基础:是否取得有关许可证照,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和工程质量验收投入使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安全:是否将彩钢板等非阻火材料用作主体建筑或附属设施的建筑材料,报警、喷淋、灭火、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措施是否配足备齐,是否定期巡检、按期检测,安全出口是否闭锁,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进行装修装饰,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三)建筑质量安全:建筑工程是否经过有关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手续,监理档案是否齐全,工程是否经过竣工验收。
(四)供电安全:是否存在有超负荷用电现象,照明灯具是否安装可靠,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有无乱接乱拉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室布置是否规范,电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
(五)特种设备安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相关工作的'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
(二)排查整治步骤
整治从20xx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开展自查自纠。各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督促检查阶段。由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成立4个安全专项督查小组,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养老院、福利院督查组:组长:陈厚文,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2、医院督查组:组长:罗为富,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3、中小学校、幼儿园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4、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总结阶段。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排查整治,严查细抠,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防走过场,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二)各专项督查小组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做好隐患记录,认真督促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于6月29日前报社管局综合处汇总。
(三)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增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为建设和谐平安开发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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