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15 09:35:36 蔼媚 方案 我要投稿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通用12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通用12篇)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1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x月x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2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20xx」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分工及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和施工进度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截止20xx年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20xx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20xx年8月6日至10日,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20xx年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3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检查学校所有房舍防火情况,做到人走火灭,室内不存放烧柴。室内备有防火沙袋。

  2、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

  3、值宿室备有水和锹、镐等防火用具。

  4、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谁负责的有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5、检查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学校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等容易引发电失火的用电器。

  6、定期举行消防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第十三周和第十六周各搞一次,要有记录。

  (二)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三)交通安全。

  1、对家长沟通,严禁租用不符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并签责任书。

  2、利用班队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交通工具。(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稿存档。)

  3、公路沿线学校在路口要有教师疏通。(重点是放学)

  (四)饮食卫生

  1、检查学生食堂、商店是否统一管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2、严格监督食品采购、蒸饭环节,督促搞好餐具消毒和食堂的清洁消毒。

  3、检查是否有“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

  4、对师生饮水做好检查,确保饮水卫生。

  (五)安保工作

  1、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上课期间外来人不准进入校园。

  2、严查学生是否有携带管制器具的,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每周抽查一次)

  (六)责任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安全责任人到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知识讲座;

  4、严格实施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活动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至20x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要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尤其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有记录。

  (二)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分组对各学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要根据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排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克服一切侥幸心理,务必把此项工作的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好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积极的态度逐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借此次活动把学校安全进一步形成常态管理机制,在自查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4

  为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全园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园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园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火灾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及各“九小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针对于重点企业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业务是否熟练、是否存在脱岗漏岗;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设有宿舍;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合同,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

  7.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针对于“九小场所”

  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用火用电情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严禁电动车充电;所在建筑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消火栓必须完整好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箱式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完好;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必须符合要求,严禁违章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场所内必须悬挂消防安全提示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步骤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月3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专项检查阶段。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2月25日,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及各“九小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各网格长陪同,所检查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抓好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上报至安监站,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2月27日,各片区、网格要认真梳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2月27日前形成隐患台账并上报至安监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网格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因思想不重视,导致专项检查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片区、网格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做到无死角、全覆盖,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强动态化巡查,对发现的非违企业一律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发放明白纸、宣传车张贴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安监站xxxxxx),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5

  根据《贺兰县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导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

  全县23座加油站(贺银加油站、宏兴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宝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卖场、永泰百货、新百联超市、双宝超市、阳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二)安全隐患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或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措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对负责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隐患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治理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留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从促发展、保稳定高度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企业在此次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安全隐患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企业要认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性的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6

  为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镇政府同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发动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1.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以及歌舞娱乐、演出放映、游艺游乐、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3.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4.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5.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日常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经营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村(居)、各条线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学校、养老院、施工工地、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彻底摸清底数,逐一查清隐患。消防部门加强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统筹、指导,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加大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要组织技术力量,逐一开展“会诊式”检查。镇区、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沿街的小场所、小门店,居民住宅区内的小超市、小饭馆、小旅店等场所,以及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农家乐(民宿),开展全面摸排,提示消防安全,提醒消除隐患。

  (二)落实隐患整改。对一般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对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综合治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牵头和配合整治的地区、部门要加快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封、关停或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督促单位加强巡防看守,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三)实施约谈曝光。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全面约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告知法定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督促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组织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通过跟踪报道、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强大警示震慑作用。

  (四)组织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短信、楼宇视频、户外大屏、宣传橱窗等媒介,提醒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开展“趁热打铁”警示教育,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后,要通过现场会、媒体采访等方式,对社会广泛开展警示性宣传。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全部培训一遍,新进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

  (五)固化常态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评定细则逐项开展自评,监管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开展进行抽查,并将评定结果纳入部门评星、评级、年检等工作内容。10月底前,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达标率不低于70%,年底前不低于95%。对未创建达标的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纳入信用体系实行联动惩戒。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检查内容。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持续推进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物防技防手段应用,有效提升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镇消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

  (二)严格监管,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村(居)、各条线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0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7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商贸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对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的群众进行教育,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8

  根据文艺街道公共聚集场所环境复杂,人员比较密集,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特点,为了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积极救助事故死、伤者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处置果断、自救和他救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实行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的救援体制。

  二、工作原则

  (一)组织指挥、警力编程、财务保障等三到位,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应对有序,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人为本,专职队伍和群众相结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实现群众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办事处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负责。

  三、实施方案预警级别和应急处置

  (一)预警级别

  1、Ⅰ级重大事故(用红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Ⅱ级较重大事故(用黄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3(含3人)至9人(含9人)以上安全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用蓝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轻伤1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用橙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发生Ⅲ级以上安全事故报案时,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小组各成员;

  2、小组成员接通知后,需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救援措施。

  四、组织机构

  设立人员密集场所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应急组:各大办、各社区负责人

  保障组:党政办、财政所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陈xx担任,电话xxxxxx。

  (二)各专业组职责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3、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办事处联同供电公司负责落实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辖区派出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5、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6、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办事处民政部门、司法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

  五、预测、预警

  (一)信息传送和报告

  办事处安监办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编写上报。

  (二)信息报送时限

  Ⅲ至Ⅳ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60分钟内上报到区指挥中心;I至II级突发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区指挥中心,有关详细信息随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随时续报。

  (三)预警级别发布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现场的需要,负责预警发布;如出现II级、I级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迅速到达指挥所,开展紧急指挥工作。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发生II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报案时,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小组各成员;

  2、小组成员接通知后,需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救援措施。

  (二)分级响应

  1、Ⅲ至Ⅳ级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调集力量,迅速出动进行灭火救援任务,并将有关信息上报区安委会。

  2、I至II级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同时,要对事故做进一步核查了解,将详细情况上报区安委会。

  (三)指挥程序

  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现场紧急处置工作需要,由现场最高领导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组织调配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救援、信息、电力、社会秩序等)。

  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突发灾害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现场指挥部周围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工作部位。

  各协调管理机构和电力、通信、公安、人防、环保等专业性强的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的种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相关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指挥平台的等级。依据专业特点建立各类咨询专家和现场操作专家队伍,为紧急指挥决策咨询和现场技术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发生一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有关人员和专家要运用各种紧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迅速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适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领导指挥决策参考。

  (四)信息报道

  媒体监管与协调。发生特大、特殊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通稿、专家评论或事件公告。有关新闻稿件统一由办事处宣传部门负责审核。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核实损失情况,并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调查、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9

  为落实《郑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防安【20xx】号)的要求,认真吸取台湾新北市台北医院“8.13”火灾和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院消防安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8月30日 至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学院所有学生活动场所。

  三、 检查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校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学院党政办,安保中心。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制定单位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消防培训,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

  (三)建筑防火。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外保温是否采用可燃易燃材料,是否采用可燃装饰板材;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车通道 ;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顶棚或区域内分隔;建筑外墙门窗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障碍物。

  (四)安全疏散。责任部门:公寓办、安保中心。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安全疏散距离、宽度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楼梯首层是否直通室外;通向屋顶的楼梯出口是否锁闭; 楼道、门厅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五)消防设施。 责任部门:安保中心。

  是否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并确保完整好用;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是否存在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现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认真履责、每月开展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六)安全用火用电。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并定期检测; 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使用 “三无”电器产品;是否违规使用电暖气、电磁炉、“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定期清理厨房灶台和油烟道,厨房操作人员是否清楚可燃气体切断阀位置和使用方法。

  (七)安全施工。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校施工现场,需要动用明火的,是否依法经过审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现场看护;施工区域是否与周围采取物理分隔措施;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灭火器材;是否明确专人现场看护,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八)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建设。责任部门:安保中心。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所在区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区域的,是否将其纳入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并严格落实区域联防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交流 “六项制度”。不属于重点单位的场所是否结合建设规模、使用性质,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 队, 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 演练。

  四 、工作步骤 :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

  1、学院召开消防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会议,组建领导机构,层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2、安保中心组织学院各餐厅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各餐厅组织人员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从事餐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消防安全四个基本能力。

  3、安保中心组织召开各系安全员会议,安排部署学生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工作。

  4、安保中心和学生处结合,安排部署消防宣传进军训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至10月20日)。

  各系、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系、处、部门本单位 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经验做法。

  五 、工作措施

  (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9月10日前做好安排部署,落实相关责任,必须责任到人。

  (二)各相关责任部门在9月20日前,把相关资料及检查材料报送安保中心。

  (三) 专项检查结束后,安保中心将根据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制作一份工作简报上报学院。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10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施,确保我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稳定,现就区内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区安委成员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区安全生产工作态势良好。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区内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基础:是否取得有关许可证照,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和工程质量验收投入使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安全:是否将彩钢板等非阻火材料用作主体建筑或附属设施的建筑材料,报警、喷淋、灭火、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措施是否配足备齐,是否定期巡检、按期检测,安全出口是否闭锁,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进行装修装饰,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三)建筑质量安全:建筑工程是否经过有关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手续,监理档案是否齐全,工程是否经过竣工验收。

  (四)供电安全:是否存在有超负荷用电现象,照明灯具是否安装可靠,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有无乱接乱拉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室布置是否规范,电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

  (五)特种设备安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相关工作的`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

  (二)排查整治步骤

  整治从20xx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开展自查自纠。各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督促检查阶段。由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成立4个安全专项督查小组,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养老院、福利院督查组:组长:陈厚文,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2、医院督查组:组长:罗为富,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3、中小学校、幼儿园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4、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总结阶段。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排查整治,严查细抠,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防走过场,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二)各专项督查小组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做好隐患记录,认真督促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于6月29日前报社管局综合处汇总。

  (三)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增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为建设和谐平安开发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11

  为规范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积极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积极快速的做出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华山街道办事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和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成员。

  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帮助协调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问题,负责(配合)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制定地质灾害等防治责任;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街办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听从领导安排,通知街办全体人员各就各位,及时报告区相关部门。

  1、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街道党工委书记毕经海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协调工作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协调处置工作;

  (2)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于涛担任事故现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全面工作,指导、组织街办工作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和区级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3)办事处副主任李刚负责事故善后事宜,安抚伤员情绪及相关政策宣讲,做好伤员安置工作;

  (4)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世新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物资运送、发放,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维稳。

  2.党政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向区级有关部门请求应急人员、物质、资金等方面的支援,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处置动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善后事故调查工作,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伤员救助和安置情况。

  3.应急办、武装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按要求部署所属应急民兵分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报应急民兵救援情况;维护好事故发生点的社会治安,及时掌握事故点社会治安动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4.应急办、社会事务科:做好伤员登记安置工作,对伤员进行政策宣讲,向区级相关部门寻求政策支持,实施救助,并协助指挥部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排好伤员生活。

  5.党政办、财政所:积极组织协调救援物品、资金的筹集和调运。对救援物品、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对救援物资进行监管、发放。

  6.纪委:对于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二、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一)一般火灾:一般火灾是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当辖区某场所出现人员大量聚集,并且聚集人群呈现增加趋势,同时聚集人群情绪激动的`情况时,为防止聚集人群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对聚集人员进行劝离、驱散。

  (三)爆炸事故: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爆炸物、疑似爆炸物,随时威胁到在场人员时,立即上报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同时启动本预案,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四)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聚众斗殴等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时,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同时对在场无关人员进行疏散,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如高空坠物)时,视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险情发布及信息传播

  接到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时,由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给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再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上报区相关部门;出现趋势时,社区网格员必须立即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经区相关部门发布事故预报后,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知责任人迅速组织人员通过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通知全体险区内群众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四、群众撤离及伤员安置

  当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安全事件时,所在的社区成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受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按照公布的应急撤离安置点组织转移准备,受威胁群众应服从街道、社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有序转移到避险安置点进行安置。出现的人员伤亡必须到所设定的救护单位进行及时的医治,并以“先人后物”的原则,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定避险路线及避险场所,并积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做到当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够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快速作出反应,或在应急救援中有不力行为的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防范工作方案 12

  为深刻吸取“8.2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0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为目标,坚持全警动员,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通过专项整治,集中加大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为创建美好和谐的嘉峪关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市长李生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宾馆、饭店

  组长:

  成员:市旅游局、市长城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二组商场、市场

  组长:

  成员:市场监管局、市镜铁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三组医疗场所

  组长:

  成员:市卫计委、市雄关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四组学校

  组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五组养老院,福利院

  组长:

  成员: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六组劳动密集型企业

  组长:

  成员: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七组宗教活动场所

  组长:

  成员:市民宗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八组公共娱乐场所

  组长:

  成员: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第九组其他场所

  组长:

  成员: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人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安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

  3.客运车站,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整治重点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每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是否每月按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5.单位和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整治措施

  (一)排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逐一排查。要督促各乡镇、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分块划片、深入“九小”场所、出租屋及居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严密构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络,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重点从严管控。在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的同时,各级要针对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和公共娱乐等重点单位、场所集中开展高频次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刚性执法措施,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夜查掀起声势。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治安等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开展联合夜查行动,重点针对宾馆、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夜间营业场所集中开展大规模夜间清查整治活动,严厉惩处堵塞通道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严格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公安、文广新局要牵头宣传专项督查的整治范围、重点和措施,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迅速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组织宣传小分队,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城市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社区楼院,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要加大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上亡人火灾的,逐一进行责任倒查;

  凡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坚决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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