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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23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做几份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2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2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3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4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特别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特别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5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运维措施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特别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特别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6
xx有限公司分享医院污水处理工艺:医院污水来源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污染和潜伏污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源环境。本文主要介绍了MBR工艺处理医院污水。
一、医院废水的特点
医院各部门的功能、设施和人员组成情况不同,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洗印、动物房、同位素治疗诊断、手术室等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单身房、家属宿舍排水。不同部门科室产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等。而不同性质医院产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医院污水来源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污染和潜伏污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源环境。
二、医院污水的来源、水量
(一)、医院污水的来源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洗印、同位素治疗诊断室、手术室等;还包含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宿舍排水。
(二)、医院污水的水量
设备较全的大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在400-600L/(床.d),K=2.0-2.2
一般设备中小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在300-400L/(床.d),K=2.2-2.5
小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在250-300L/(床.d),K=2.5
K—小时变化系数
三、医院污水的水质特征
医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包含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和含放射性污染物三大类。
病原性微生物及其控制指标:
通常把大肠菌群数和粪大肠群数作为衡量水质受到粪便污染的生物学指标。
医院污水和生活污水中经水传播的疾病主要是肠道疾病,由病毒传播的疾病有肝炎、小儿麻痹等。
有毒有害物质及水质指标:
pH:医院的酸碱污水主要来源于化验室、检验室的消毒剂的使用及洗衣房和放射科等,可对管道造成腐蚀或影响消毒剂的使用效果。
SS:影响水体外观和氯化消毒灭活效果。
B0D和C0D:大部分来自生活系统排水,可生化性能良好,但医院广泛使用的消毒剂对生物处理是不利的。
动植物油:来自食堂排水,影响水体溶解氧和医院含菌污水的消毒效果。
总汞:包含有机、无机、可溶和悬浮的汞,可是人体发生全身性的中毒。主要来自于口腔科、破碎温度计和某些使用汞的计量设备汞的流失。
医疗单位在诊断和治疗中用到的放射性同位素在其衰变过程中产生α、β和γ放射性,在人体内积累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放射性在污水中的浓度以Bq/L表示。放射性液体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第Ⅰ级(低放废液):浓度≤4×106Bq/L。
第Ⅱ级(中放废液):浓度为4×106Bq/L~4×1010Bq/L。
第Ⅲ级(高放废液):浓度>4×1010Bq/L。
医院放射性污水主要来自同位素治疗室,应针对这一部分污水单独设置衰变池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综合下水道。
四、医院污水的处理技术分析
医院污水的处理主要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医院污水处理所用工艺必须确保处理出水达标,主要采用的三种工艺有: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简易生化处理。
其选择原则如下:
传染病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并需进行预消毒处理;
处理出水排入自然水体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
处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推荐采用二级处理,对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处理效果;
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xx有限公司销售:xxxxx主营产品: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乡镇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
MBR工艺处理医药污水的特点:
采用膜生物反应器作为主处理单元,它具有抗冲击能力强,出水水质优质稳定,其处理构筑物全部置于地下,占地面积小,布局合理。PLC柜置于地上控制室内,使管理较为简单。
MBR工艺由于高效的固液分离作用,出水悬浮物浓度低,细菌和病毒失去了附着或包裹的屏障,易于被灭活,能有效去除SS和细菌。
膜组件的`高效截留作用使反应器内保持了较高的生物量,提高了生物处理效率,由于MBR的截留作用使微生物富集,可使世代周期较长的硝化细菌得以保留和繁殖,从而到达了很好的脱氮效果。
反应器内微孔曝气,不仅提高了充氧效率,而且优化了反应器的水力条件。微孔曝气给生物接触氧化提供了足够的溶解氧,曝气系统有助于膜两侧的翻水,强化了气体对膜的剪切作用,有利于气液两相流间的传质,使处理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医院废水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原微生物,处理不当会造成二次污染。所以维持在高污泥浓度条件下运行,可有效地解决排泥问题。MBR剩余污泥产量低,并且将剩余污泥回流到调节池中,从而达到系统污泥零排放,大大节省了污泥处理的经费问题,有利于污泥资源化管理。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蓝天碧水工程”顺利实施,打好打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二级以上天数为目标,以控制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重点,控制新污染,治理旧污染,严惩违法排污,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为建设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城区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减少噪声污染,年削减烟尘排放2842吨、二氧化硫排放3038吨,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70天。
三、整治任务
整治范围为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西外环以东、108国道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窑炉、采暖锅炉、茶浴炉、宾馆饭店营业性炉灶、露天饮食炉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销音响设备。具体任务为:
1、根据区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炉改造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古城内茶浴炉改造为电热水器等清洁型设施。改造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洁净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县委副书记郝向明负责,环保局组织实施,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2、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由人大副主任李焕进负责,执法局组织实施,工商局、环保局、社区配合。
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关闭淘汰列入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由政府副县长王金宝负责,经贸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电力公司、古陶镇配合。
4、推进集中供气公司、峰岩集中供热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热公司、洁源天然气公司按划定区域和整治进度铺设配套管网。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积极实施入网集中供热供气,对原有采暖锅炉实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对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并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随着集中供热供气进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纪检委书记王润明、政协副主席安修彪负责,城建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
成立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制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行业、分类别、分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务明确,为整治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底前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完成经营生产性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关闭淘汰列入平政发[20xx]44号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9月15日前完成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改造,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清洁型燃料;10月底前,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根据集中供热供气的'能力和条件,按照先行政事业单位,后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顺序,对原有采暖锅炉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完成情况逐户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打分。并根据验收结果,严格奖惩,实行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者予以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推进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县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督查监察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时间、标准完成任务;规划局要组织编制集中供热供气规划,划定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和各供热供气公司管辖区域;工商局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营业执照吊销工作;电力公司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工作;接待办负责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宾馆饭店的定点接待资格;公安局配合各牵头单位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古陶镇、社区积极配合所辖区域内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从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落实机制。县领导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牵头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舆论造势。新闻办、广电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进展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规划,政策扶持。集中供热供气是城区锅炉改造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城建部门和供热供气公司要在科学规划、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加快管网铺设进度,带动整治,促进改造,为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创造条件。从政策上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予以扶持,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除行政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改造0.5吨以上、1吨以下的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5000元,改造1吨以上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10000元。同时,对带头实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由领导组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
(四)严格执法,保证效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断电、吊证。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长效监管,巩固成果。综合整治结束后,相关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8
一、污水的物理处理方法
1、格栅法:可分为人工清理的格栅(适用于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少时)和机械格栅(适用于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多时)。
2、筛网法:筛网的去除效果,可相当于初次沉淀池的作用。
3、过滤: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状滤料层,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杂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工艺过程。
4、离心分离法:它的作用是基于存在于水中的悬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产生的。主要设备有:离心机、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淀池法:用于废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前的初次沉淀、生理处理后的二次沉淀及污泥处理阶段的污泥浓缩池。
6、浮上法:适用于颗粒直径很小,很难用沉淀法加以去除时,主要有电解浮上法、分散空气浮上法和溶解空气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处理方法
污水生物学处理具体来说是通过微生物所产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机物,从而使水得到净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细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机物直接被菌体吸收;固体和胶体等不溶性有机物先附着在菌体外,由菌细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质,再被菌体吸收,通过微生物体内的氧化、还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机物转化成微生物自身组成物质,另一部分有机物被氧化分解为C022、H20等简单的无机物,从而使污染物质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个大而浅的池塘,污水从一端流入,从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时存在着三种生化作用:
(1)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气细菌进行;
(2)有机物的厌氧分解,主要由厌氧细菌进行;
(3)光合作用,由藻类和水生植物进行。
好气细菌所需的氧气,除了来自大气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藻类光合作用释放的。细菌代谢过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质以外,还产生C02、H20和无机盐类,这些产物被藻类所利用。藻类细胞既能被细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动物吞食,使藻类不至过多积累。氧化塘的底部处于厌氧环境,过多的无机氮通过细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气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由此,氧化塘实际上是一个藻菌共生的生态系统,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设备简单、投资少、容易操作等优点。缺点是占地面积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进入曝气池后,用机械或人工的方法连续鼓入空气,经过一段时间,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状泥粒,即所谓活性污泥。其主体部分是一些好气性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物具有很强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并以有机物为养料不断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离开曝气池以后,在沉淀池中沉淀,分离出来的水即为净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余的以外,其余的回流到曝气池,如此循环运行。活性污泥法的净化效率很高,它对生活污水中有机物和悬浮物的去除率均达95%左右。但所产生的`污泥量较大,有待进一步处理,运行中还容易出现污泥膨胀现象。
3、生物滤池法
生物滤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滤池、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浸没法滤池等多种形式。它们处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装上碎石、炉渣、圆盘或塑料蜂窝等固体填料,当污水连续通过时,由于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层滑腻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这个小环境中,表层是好气性微生物,内层是厌气性微生物,中层则生长着大量的兼性厌气菌。生物膜中除细菌外,还有以原生动物为主的动物群落,各种生物间形成食物链,污水中的有机物通过食物链的每个环节,都有一部分通过呼吸作用而转变成C02,最终能把有机物除去。
4、厌氧处理法
厌氧处理法是在缺氧的条件下,利用厌气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方法,又称厌氧消化。有机物质的厌氧分解,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机物分解成有机酸、醇、C02、NH3、H2S等,此阶段有机酸大量积累,pH值随即下降,故称为酸性发酵阶段。在分解后期,由于所产生的NH3与酸发生中和作用,pH值逐渐上升,甲烷细菌开始分解有机酸和醇,产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细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机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阶段称为碱性发酵阶段。污水生物处理的前三种方法各有优点,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脱落的生物膜形成废渣,如不进一步处理会形成二次污染;
(2)对一些B0D5超过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厂污水等处理效果较差;
(3)消耗大量的动力。用厌氧处理法能有效的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同时还能产生生物能源——沼气,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污水的生物学处理是目前世界各国在污水处理中应用最广的一种方法,从发展趋势上看,正由单纯的防治转向综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厌氧消化获得沼气和肥料,利用光合细菌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回收单细胞蛋白等,并进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决含无机盐废水的处理方法,防止有机物经微生物分解成无机盐类而使水体富营养化,尽可能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再循环。
三、水的化学处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学混凝法;
3、化学沉淀法;
4、氧化还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处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术:通过选育和培养高效的微生物菌种,制成制剂,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处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对污水进行降解和净化。专家介绍,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术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具有五大技术优势:一是投资省。目前国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础建设投资大,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管网和其他工程设施,投资成本每吨污水处理在1000元左右;而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设备少,占地小,处理每吨污水不到500元,相比节约成本50%以上。二是运行费用低。据测算,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直接运行成本,一般在每天处理每吨污水0.5元至0.8元之间;而应用生物膜技术处理污水每天每吨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没有“二次污染”。采用传统的活性淤泥法处理城市污水,常由于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条件下制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净化后,便会由于缺乏“营养”而自动消亡,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积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克制剂的微生物菌含量达50亿-200亿个,大大高于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时还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处理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采用生物膜技术,不仅能够有效治理湖泊的富营养化,而且有助于修复和强化湖泊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五是适合城市生活小区等小规模、有机负荷不高的污水处理。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省,运行费用低,并可节省管网建设成本,处理城市生活小区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拟的优势。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粉末活性炭在污水处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历史。自从美国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产生的嗅味以后,活性炭成为给水处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机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国外对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对三氯苯酚、二氯苯酚、农药中所含有机物,三卤甲烷及前体物以及消毒副产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卤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对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认。可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3、曝气生物滤池法:该工艺是一种淹没式上向流生物滤池,其滤料为比重小于1的球形颗粒并漂浮在水中。通过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净化水质,其处理能力大大高于活性污泥法,并能达到很高的排放水质标准。
目前,在城市污水处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产生的腥臭污泥问题仍然令人头痛。可尝试用污泥进行垃圾场填埋、作有机肥料等。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9
医院是担负着医疗和预防任务的单位,是病人活动生活比较集中的场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宗旨,而防止环境污染,杜绝交叉感染加强医院污水污物治理和消毒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达到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组织
医院建立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领导小组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任组长,工作班子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负责日常污水处理事务。
二、污水处理周期及要求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部门: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手术室污水。医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其一是病原性微生物;其二是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
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的同志要掌握污水处理的'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设备运转性能。医院污水处理原则上每周处理两次,每次处理排放结束后,即时做好设备运转情况、污水数量、加放食盐数量、排放数量及消毒处理后污水余氯测定情况等,即时做好登记和记录。
三、污水处理排放要求
每次消毒剂配制后,要准确地与污水1小时进入贮存池,混匀二小时后排放,严禁边消毒边排放,更不得出现不消毒即排放。
四、污水处理设备维护
每次完成消毒剂电解和污水排放后,要及时用清水冲洗消毒剂池,防止次氯酸钠残留腐蚀设备,做到防渗漏、防冻、防腐蚀。及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一点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处理设备正常运转。
五、绩效考核
医院污水处理领导小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污水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污水处理工作不负责任的同志实行奖罚分明,设备损害不汇报扣维修费用的10%,污水未消毒即发放的扣当月奖金的40%,工作记录不及时扣当月奖金的20%,对因技术不精、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损失,其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视损失大小,当事人承担损失总额的20%。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0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20xx]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一致,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造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一致,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设。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督、指导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项目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情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沼气池建设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设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管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43号)精神,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运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关于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收费机制适宜、资金保障长效、监督体系完善、运行稳定可靠”为目标,建立健全我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
二、运营范围及运营模式
(一)运营范围
本方案确定的运营范围包括修梅镇、佘市桥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烽火乡、太浮镇、刻木山乡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
(二)运营模式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政府统筹、建营一体、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根据20XX年县政府十七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由临澧县城市xx有限公司负责“投、建、管、运”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县人民政府授予临澧县城市xx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县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污水处理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XX〕29号)有关规定,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制定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乡镇应当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并同步征收污水处理费。
1.征收范围:向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2.征收标准:根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澧县财政局 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费〔20XX〕2号)规定,按照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国家出台新政策后,及时按照新政策调整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3.征收管理: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运营及维护有保障,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按设备进水量(设计规模为2600吨/日)以0.77元/吨基准计取(价格调整按委托运营合同执行),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预算资金来源为各乡镇包干落实上缴县财政的污水处理费;在线监测监控、第三方检测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上述费用由县财政按核定的数额按期拨付给县城市xx有限公司,场站管护及管网清淤维护由各乡镇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维护资金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三)建立运营维护管理机制
建立以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为监督主体,县城市xx有限公司为污水运营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管网清淤维护主体的`运营维护管理机制。
(四)建立长期的监管责任机制
按要求建立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与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定期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安排、住建指导督促、城投负责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组织管理模式。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分工合作,推动工作有序落实,确保依法依规组织运营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乡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建立收费机制;县财政局负责污水处理费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县住建局负责污水处理运营监督;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负责水质环境监测;县水利局负责督促乡镇供水企业按规定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费伴水征收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场站管护、管网清淤维护、污水处理费伴水征收及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的协管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要加强监督和考核,制定完善的监测和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运行情况开展核查,重点检查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出水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污泥处置是否规范,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四)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县城市xx有限公司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产停运,确因设备维修、运行故障需停运时,需按规定报批。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2
为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保障“一库净水永续北送”,根据《x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mg/L;xx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xmg/L。到xxxx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制定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全面排查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错接混接、老旧破损、直排溢流等问题,进一步摸清管网底数和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测工作。同时,按照污水收集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权责分工,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对辖区生活污水收集箱涵、主管网、分支管网、检查井、收集池、生活污水接入口等设施和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无死角、全覆盖系统排查,全面厘清排水、排污管网设施功能状况和结构属性,梳理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清单,掌握建成区雨水、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基本情况、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及用户接入情况,对现状管网进行科学定位,完善设施确权及权属移交。排查后的管网资料要形成成果,提交至主管部门存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建立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市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档案,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信息系统精准度,提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动态数据的准确性和丰富性,满足数字化排水设施管理需求。基于GIS系统建立以x~xx年为一个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定期对污水管网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进行检测评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3、系统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污水管网、市政道路和新建居民小区等项目配套管网要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优先补齐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短板,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加大现状污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在对建设标准低、建设年限长、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污水收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维修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重点加大沿河道敷设管网的改造力度,减少清水渗入量,保障污水管网稳定运行,重点管段实行“双线制”。深度推进污水管网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完善生活污泥处置系统。污泥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应用经济适用的污泥处置方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技术,在进一步摸清现有生活污泥产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合理规划建设生活污泥处置设施规模,保障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安全达标处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5、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工业集聚区顶层设计,单独建设工业园区分流制排水体系,避免工业废水混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原则上,工业废水(污水)未经许可不得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已接入的要限期退出,自行处置达标后排放。市住建部门要强化排水户监管,禁止未经许可的工业废水(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工业企业排污监管,严禁违法排污行为。xx经济开发区要对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污水)进行系统评估,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明确限期退出时限,逐步实施工业废水(污水)“出管入河”。(责任单位: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二)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制度。生活污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小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应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防止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在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审批、项目竣工验收环节要提请市住建部门对排水方案进行审查、过程监管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雨污分流体系建设,严控入市政管网量,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真正做到雨污分流。对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规范污水接入制度。市住建部门要制定《城区生活污水接入口规范管理办法》,明确生活污水接入口设置标准。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村)为单元,综合市场整顿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沿街商铺信息登记档案,从源头规范管理沿街店铺、餐饮、洗浴、洗车等“小散乱”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水行为,摸清排水底数。结合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做好排水户生活污水的规范接驳,确保排放的生活污水有序纳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3、严格实施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政策宣传,加强项目建设临时排水管理,规范排水设施接驳手续,严格实施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排水许可审批、监管、执法部门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批、监管、执法职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建立联合排水执法机制。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涵违法排污,禁止违规凿洞穿孔超越排放。市住建、生态环境、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强化测源追查和执法,形成常态化排水监管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城管执法局、xx经济开发区,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6、完善污水管网移交管理制度。管网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排水管网进行系统检测,项目建设资料、台账需报送排水主管部门备案,检测结果达到设计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后方可启动单项验收、综合验收。各项验收工作完成后,实物管网及相关工程档案资料限期移交至养护单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7、建立污水管网质量管控制度。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的排水设施和管材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对污水管网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管道接口严密性检测等专业测试,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管道工程质量保证,对已建成未移交的污水管网,由建设单位负责管护,污水管网核验、移交工作必须有排水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xx经济开发区)
9、健全污水管网管护制度。一是落实完善污水管网分级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边界,落实机构、人员,实现污水管网管护无死角全覆盖。二是提升管护标准。鼓励污水管网运营管护交由市场化组织实施,组建专业管护队伍,配备专业管护设备,按照行业技术要求做好污水管网持续性管护工作。原则上,每百公里污水管网专业管护人员按照xx人配置。三是强化小区内部排水管理和小区内部错接、混接、渗漏问题系统整改,规范源头排水管护。四是积极探索“厂网河”一体化机制,尽快形成同一流域由一个污水处理企业实施水生态全链条完整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完善激励支持政策。
1、加大资金投入。市住建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积极申报城镇污水处理建设、维护项目,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与补助。市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统筹,坚持专款专用,保障污水管网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2、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实现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标准匹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媒介宣传。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普及污水收集处理知识。二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实行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营造公众支持参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作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促进形成水环境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定期开展阶段性工作成效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住建部门要健全完善巡查监督机制,强化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考核,确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落地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住建、水利湖泊、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排水监管执法,强化排水管网全域协同处置,形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合力。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3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均桥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
三、运维措施
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具体如下:
(一)污水处理设施由镇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交由第三方环保公司进行日常维护。
(二)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清洁费用由村(居)委会负责(设备购买均赠送一年维护)。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运行费用比例为镇政府50%、村(居)委会30%以及村民自筹20%。
(三)各污水处理点的处理设施要确保尾水达标排放,镇政府环保口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抽样检测,以便负责监督落实。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均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各村(居)安排专人为巡查员。每个巡查员专职负责本村(社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情况统计,并形成台账。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支书、主任及镇分管领导报告,在发现问题和问题处理完毕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的两个时间节点,要保证台账记录清晰并由组长及相应副组长签字。
(三)镇政府环保口代表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4
为确保我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在青山街道加油站附近新建了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工艺为TBO,污水处理能力为250吨/日,城镇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集镇人口的日益增加,污水处理量逐渐增多,250吨/日污水站出现了诸多问题:
1、处理工艺落后,处理能力不足;
2、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标准偏低;
3、污水站和居民小区距离太近,群众意见较大。
为解决上述问题,经调查研究,我镇计划废止集镇250吨/日污水处理站,在该站址下游80米处新选址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工艺为A2O+TBO,污水处理能力为500吨/日,城镇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机制,确保我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良好效益,减少水污染排放,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持续发展。
三、工作职责
(一)确保设施常年正常运转,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处理设施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
(二)对于有动力处理设施,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对于动力设施池内处理,要对池内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杂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
(三)妥善做好污泥消纳处理。做好污泥去向及最终消纳场地记录,对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的跟踪记录和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四)制作悬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平面图,明确污水收集管道、检查井和排放口等部位的巡查周期和维护,建立并完善污水管网的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污水管网破损或堵塞,要立即安排进行维修,保证管网的完好通畅。
(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运行维护做到安全、规范、优质、高效。
(六)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情况、生态养护情况和进出水水质水量情况等,每季度要有运营管护总结和水质监测报告并定期上报县环保局备案。
(七)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基础设施损毁(如设备被偷盗或人为破坏、管网被人为损坏等情况)或重要设备故障的,应及时向县环保局汇报,并向县局提交相关技术说明,并形成恢复和维修工作方案及预算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建立并完善我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根据“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对生活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征收污水处理费,排污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二)积极筹措运营资金。根据污水运营资金补助要求,争取最大化上级污水运营补助资金标准,整合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污水运营经费及时到位。
(三)积极推进市场化运营。配合县环保部门积极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模式,确保污水处理厂长效稳定运行。
(四)严格运营标准。严格执行在线监测及相关运营管理要求,将进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负荷率、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作为年终运营考核标准。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5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与工作责任
(一)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1.深化白龟湖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在巩固年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白龟湖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市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平政〔〕63号)的要求,开展滤食性、草食性鱼种增殖放流活动,继续采取禁渔期禁渔措施,改善水库水质和生态环境。在白龟湖周边实施绿化,开展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湿地涵养水源的功能。加大执法力度,实行全天候巡查,对污染水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制止并取缔到位。
(2)完成时限
xx年xx月31日前,县政府、区政府和新城区管委会完成白龟湖周边本辖区植树绿化任务;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各向白龟湖投放鱼苗200万尾,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及白龟山水库管理局各投放鱼苗100万尾,完成增殖放流活动。xx年xx月1日至xx年xx月31日禁渔期内,由市农业局牵头,县政府、区政府和新城区管委会在本辖区实施白龟湖禁渔。
(3)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白龟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区领导小组组织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以及白龟山水库管理局、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实施巡查和日常执法。
县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新城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2.推进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取缔昭平台水库库区内的采砂、磁选、网箱养鱼(含围网、抬网)、餐饮、水上旅游等污染水体的违法行为。
(2)完成时限
xx年xx月15日前,县政府制定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xx年10月31日前,完成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
县政府负责昭平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1.市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1)工作任务
依据《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号)要求,在落凫山山脊以南、沙河以北、许南公路以西、滍阳镇(含滍阳镇)以东区域内,建筑施工实施密封作业,建筑垃圾实施密闭运输。具体措施包括: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围档,土堆、料堆有覆盖、密闭等防尘措施,工地内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铺设礁渣、细石等抑尘材料,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施工现场;拆迁施工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主体工程拆除后,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露天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或者泄漏;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废料等,减少扬尘污染。
(2)完成时限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立即启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
(3)工作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2.工业废气治理
(1)工作任务
姚电公司完成5#机组脱硝治理和除尘器改造工程(电除尘器改为袋除尘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7家企业完成以下治理任务:神马尼龙化工公司3#锅炉和坑口电厂、十二矿矸石电厂、四矿电厂、三和电厂在用锅炉完成除尘器改造工程,烟尘浓度达到30mg/m3以下;神马帘子布公司己二胺废气、纺丝油烟废气全部治理完毕;飞行化工公司锅炉废气达到年省定行业排放标准。
市区内不得擅自新建燃煤锅炉。对集中供热范围内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关闭,其他在用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废气达标排放。对非法建设的洗煤厂、煤矸石烧结砖厂、漂珠厂、砌块砖厂、煤碳储运站、水泥混凝土搅拌站等予以取缔,对符合保留条件的予以治理,使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完成时限
xx年10月31日前,姚电公司5#机组完成脱硝治理和除尘器改造任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7家企业完成废气治理任务。新华区、卫东区、区和新城区完成本辖区工业废气治理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
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姚电公司负责本辖区或本企业工业废气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姚电公司主要领导和新城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区政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姚电公司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3.机动车尾气治理
(1)工作任务
依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中国Ⅲ、Ⅳ阶段)、《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中国Ⅲ、Ⅳ、V阶段)和《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我市全面实施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销售、购置(或从外市转入)不符合国家Ⅳ阶段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或者办理转籍过户手续。鼓励高污染的老旧“黄标车”提前报废,对使用年限到期、尾气排放超标的黄标车强制予以报废,不得延期。
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公交车,达到国家Ⅲ阶段排放标准公交车占市区运营公交车总量的60%。
(2)完成时限
xx年7月1日起,在全市开始按照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和强制报废黄标车工作。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交车更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年度机动车尾气治理任务。
(3)工作责任
市公安局负责新车入户注册登记、转籍过户时按照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审查把关,开展强制报废黄标车常态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对进入市销售的机动车按照Ⅳ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把关,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完成公交车的更新改造任务。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
1.污水处理厂建设
(1)工作任务
完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脱氮改造工程环保验收、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海湾公司,10万吨/日)提标改造工程(一级B升至一级A标准)以及市第二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县、县、县、县境内4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级B升至一级A标准)及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将乌江河井营上游生活生产废水引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完成时限
xx年4月30日前,完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脱氮改造工程环保验收。
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县、县、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20xx年,县、县、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完工。
(3)工作责任
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区政府、新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具体实施,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脱氮改造工程环保验收、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新城区管委会负责乌江河井营上游生活生产废水处理工作。
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区政府、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领导,新城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县政府、区政府、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2.工业废水治理
(1)工作任务
按照省环保厅制定印发的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超总量的白酒制造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或停产治理,使废水排放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和环境管理要求。酒业有限公司、省公酒业有限公司完成省定综合整治任务。
(2)完成时限
xx年2月29日前,完成白酒制造行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
xx年10月31日前,完成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白酒制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县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对县镇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设备)依法实施关闭(淘汰);对无组织排放、扬尘点、扬尘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违法生产或建设、但符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条件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建设,按要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在环评文件未批复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者建设;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经许可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使县镇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完成时限
xx年2月29日前,县政府制定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省环保厅审核备案,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xx年4月30日前,应关闭的企业关闭到位。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县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
县政府负责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五)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盐酸脱汞回收氯化氢清洁生产项目、省利源钴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涉重金属行业(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含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进行排查,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无环保手续、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重金属排放企业,按照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实施限期治理。
2.完成时限
xx年2月29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源调查工作,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xx年4月30日前,应关闭的企业关闭到位。xx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
县政府负责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盐酸脱汞回收氯化氢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县政府负责省利源钴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舞钢市、县、县、县、县要确保年度10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县、县、县、县各完成2个生态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及评审;各相关县(市、区)完成18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和2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并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的验收和命名;各县(市、区)完成年度养殖企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和年排查上报的禁养区内养殖企业搬迁关闭任务;各县(市、区)按照省环保厅确定的项目完成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主体工程。
2.完成时限
xx年5月31日前,10个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xx年8月31日前,完成年排查上报的禁养区内养殖企业搬迁关闭任务。
xx年10月31日前,完成畜禽养殖企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完成18个省级生态村、20个市级生态村和2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并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的验收和命名;县、县、县、县各完成2个生态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及评审。
3.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标准
(一)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达到各行业环境标准及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规范要求。
(三)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者生产线标准:依法吊销或者变更违法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原料。
(四)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环境综合整治是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措施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各级政府环保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每月20日前将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工作进度、阶段性效果、环境质量情况、污染物削减情况等及时报送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由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定期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通报情况作为年底市政府考核各县(市、区)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工作督办机制,逐项建立监管档案,定期开展督查,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三)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环保部门:负责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和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对被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督促供电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监察部门:负责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足额拨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关闭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吊销与注销工作,并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施工引发的扬尘污染实施监管。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加快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完成尾气超标公交车的更新改造任务。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流采砂行为进行整治。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供应生产用水。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市局(公司)关于严格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依法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切实增强员工规范经营意识。根据中心工作会精神,为做精做实“管理创一流”活动,实现精细化管理,打造一流的配送团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内部管理的“软实力”,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一线、打基础、上水平”为主线,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中心提出的“抓建设保运行强管理促规范提素质优服务努力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内部监管效果和水平,切实增强员工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以打造北京烟草“第三支队伍”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为依托、以强化绩效考核为抓手全面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不断加强零售终端建设,全力打造“京烟首善”服务品牌,展现北京烟草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应当严格依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市局(公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二)坚持责任效率原则。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考核,提高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效率,确保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三)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施内部监管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包庇、不袒护,及时发现解决。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结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在物流配送各环节全过程监管的同时,突出对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管。
(五)坚持绩效考核原则。结合已实施的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员工各项工作表现要直接纳入月度绩效考核中,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
三、监管范围
对物流配送全过程实施监管,重点做好规范经营方面的监管;对员工行为规范实施监管,重点做好员工日常遵章守纪方面的监管;实施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方面的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配送运营部下设内部监管检查小组,为常设机构,根据内部监管工作要求和部门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工作内容
(一)规范经营监管具体内容:
1、配送票据员每日对送货员交回的《送货单》进行检查。检查《送货单》是否完整、数量是否准确;逐户检查送货员及零售户签字是否完整、是否清晰可辨,不得签署简称或昵称、不得签署英文、不得盖章。
2、配送票据员每日对送货员未能及时交回的《送货单》要进行统计并做记录,及时督促送货员交回单据,凡超过7个工作日仍未交回的,要通知所属调度员和直配区业务负责人。
3、送货员须补打送货单,均要填写《送货单补打登记表》,写明补打原因,由所属调度员和直配区业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票据员进行补打。票据员要建立补打记录表,按月统计补打票据数量和人员。
4、抽查票据员整理票据情况,是否按规定及时将收齐的票据装订整齐精美,统一封面归档,并按档案管理规定保存、销毁。
5、每月到财务部开票室抽查送货员领取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是否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是否规范;抽查收取现金和支票情况。
6、每月到仓储分拣部(理货)抽查送货员领取《装车单》是否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是否规范;抽查周装箱回筐情况。
7、每月对暂存烟交接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是否规范。
8、每月抽查送货员《线路调整通知单》《打码到条问题登记表》《工作日志》填写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完整清晰。
9、根据客户来电、季度满意度调查、中心内管办实地走、区县局(公司)映、市局(公司)投诉中心转来的投诉单等渠道对送货员的配送行为进行监管,是否存在异地送货、偷换卷烟、向零售户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凡违第18条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在当月员工绩效考核中扣除“规范经营”项目5分;凡违第9条情况的,一经查实,将按《北京烟草物流中心规范经营工作制度》有关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行为规范监管具体内容:
1、抽查员工劳动纪律,每月检查电子考勤系统打卡时间,是否存在未打卡、迟到、用餐不打卡等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要求请假、销假情况。
2、部门各项会议、培训,随机检查送货员参会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不到会、迟到、早退等情况;是否存在聊天、睡觉、玩手机等违会场纪律的情况。
3、随时检查部门员工着装情况,是否存在未按中心规定着装的情况。
4、检查每季度满意度调查发放、回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直配区零售户满意度调查为5个工作日。检查是否存在自行填报、虚假填报等不尊重零售户真实意思的情况。
5、根据各类物品领用发放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未按时间要求零用或发放物品的情况;是否存在多领、冒领、不签字确认的情况。
凡违以上条款的,一经查实,将在当月员工绩效考核中扣除“日常管理”项目5分;全年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
(三)党风廉政监管具体内容:
监管内容依据《配送运营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进行监管。
凡出现违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的情况,已经查实,按有关制度处理。
(四)纪检监察监管具体内容: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7
一、监测任务
20xx年全市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83%,其中我市一类县市区的污水处理率为85%,均属中心城区,其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属各区,建议不划为各区监测考核指标。
二、监测指标任务分解
三、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是指报告期内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总量/污水排放总量)×100%。
污水处理总量:等于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污水量之和,其中其它污水处理装置是指在厂矿区设置的处理工业区工业废水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小型集中处理设备,还包括在远离市政管网的居民小区、度假区等设置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可按当地供水总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四、主要工作重点
1、纳入全省城镇“两供两治”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排污口截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截污口改造。
3、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窨井盖防盗、防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改造任务。
4、完成平江县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厂建设,规模20吨/日。其他县城可根据实际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立项工作。
5、市中心城区启动污水再生利用项目的立项工作。
6、加强县以上中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运营负荷、处理水量和排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益。
五、核查办法
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月调度、半年检查、不定期督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各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并按时填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平台;每半年对县(市)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年终组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市统计局综合评估认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践行点,进一步增强办实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认真落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统计汇总,相关单位负责提供,并由当地统计局评估认定。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3、强化管理,严格考核。我局除重点安排在年中和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外,还将不定期到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督办。全市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和完善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政策措施,真正把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8
一、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1.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地面水责任断面达标率。
今年以来,我县通过严格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等手段,全面降低了全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保证了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有了大幅提高。xx年元-11月,我县河断面氨氮共四个月超标,化学需氧量除3月份超标外,其他月份全部达标,综合达标率自查为75%,比年有了大幅提高。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xx年,我县通过开展饮用水源调查、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等措施,保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至目前,环境监测和自来水公司自测数据表明,我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3.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为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及COD≤7500吨、SO2≤1935吨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减排形势,明确减排任务,确定以结构减排为中心,以工程减排为保证的工作思路。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排计划,并科学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企业。三是与承担减排任务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定期督察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四是果断关闭纸业新野有限公司、纸业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实现结构减排。五是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要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种猪场等有关企业深度治理,实现工程减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至年10月底,我县已经实现削减COD:吨,SO2:吨。
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xx年,我县根据市政府《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年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号)。二是突出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两个工作重点。
在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牧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至目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终端水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待验收;牧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治理方案施工。二是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至目前,我县发现并取缔“小火纸”、“小炮纸”生产作坊2家。三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我县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对酒精有限公司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目前该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待验收。四是严格控制流域内新污染源产生,为加快河流域生态改善。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县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责任断面出现了多年未有的COD连续达标现象。
在造纸、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一是责令、纸业有限公司必须在年年底前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否则依法予以关闭。二是对县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并且明确在年底前必须完成治理任务。至目前,这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均在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施工。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验收工作情况
1、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情况
县污水处理厂占地71.9亩,设计能力日处理生活废水3万吨,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项目总投资概算余万元,其中厂区投资余万元,管网投资余万元,20xx年6月开始厂区基础建设,年12月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基建任务并进行了联机调试。年5月开始进行工艺调试。6月按要求在进、出口位置安装了COD、氨氮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成功进行联网;7月底完成了工艺调试和菌种培养、驯化工作,实现了正常稳定运行。
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按照环评文件批复要求,我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应铺设33km。为此,根据省市政府的工期要求,我县从年3月开始对全县污水管网进行铺设改造,并采取开挖土方、下管包封、回填砌筑的方法交叉进行施工。到年7月底,全面完成了全长33Km的配套管网建设工作。
3、竣工验收工作。
今年8月15-17日,我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南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8月22日通过了专家审查。至目前,该厂已实现正常运行三个月,并且主要监控指标稳定在进口:COD≤200mg/L,NH3-N≤30mg/L;出口COD≤30mg/l,NH3-N≤10mg/L。数据传输也一切正常。
(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我县对经过我县部分乡镇的高速、省道S线两侧有锅炉的油厂、油厂等五家单位为整治对象,并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时限:至年9月30日,这五家单位通过采取改造锅炉除尘系统、更换燃料等措施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全面排查污染隐患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环文号)文件要求,我县在今年9月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经过排查,我县唯一一家化工企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既建成了污染防治设施,也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目前,该公司由于受市场形势影响停产2个多月,终端水处理工程也能够保证在再次开车时正常运行。(生产已停,但水处理工程菌种保护工作未停)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做到积极支持先进的,坚决制止落后的.,努力限制排污量大的项目建设,特别是对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把好准入关,避免有限的环境资源低效利用。截止目前县环保局共办理项目73个,其中省级审批项目1个正在审批,市局已审批项目10个,2个正在办理,县级审批项目个,否决项目2个。
2.加大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
今年加大了对新、扩、改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能够及时制止,从严处罚,遏制了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5起,其中1个已补办环评手续,1个项目市环保局正在验收中,2个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5个违法项目已接受处罚,6个违法案件正在处罚中。
3.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
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环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顺利进行。在今年争取上级投资项目事情上,我们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在2天之内为8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项目办理了环评相关手续。
4.把好验收关,提高验收质量
对于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我们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我县验收项目39个。其中:市局验收项目3个,(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台气流纺纱机技改项目、2000万吨/年节水系统工程项目、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其中我局对县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工作高度重视,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工程措施,于今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按时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省局验收项目1个(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县局验收35个项目。
(六)重点环境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
xx年,县为使“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下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县环保局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国控、省控以及市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承担年度减排任务的治理工程,实行了驻厂监督员制度,派专人对此类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二是要求纺织、酒精、化工等6家工业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于市环保局联网,时时监控企业的排污行为,防止偷排、漏排现象发生,保证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连续、正常、稳定运行。三是严格实行违法案件后督查制度。四是重点查处国家、省、市批转的环境、投诉案件。
今年以来,县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8起,案件查处率及查处到位率均达到100%,有力地震慑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上级批转环境、投诉案件26件,件件得以调查处理并回访,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问题
1、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低,影响减排量。按照环评,我县污水处理厂进口COD应该保持在370mg/L以内,而实际上该厂从试运行以来,进口COD一直保持在200mg/L以内,多数时间在130-150mg/L之间,这样的进口浓度,影响到全县乃至全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2、地面水责任目标断面压力仍然很大。年我县地面水责任断面虽然实现了COD连续达标排放,但氨氮这一考核指标不断出现超标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地面水责任断面的达标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面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着重补充完善结构减排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督促工程减排项目及早通过竣工验收,确保实际减排量得到认可。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19
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步伐,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逐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早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
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一批、试运行一批、管网建设动工一批。
三、具体安排
(一)监利县新沟镇、上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洪湖市小港镇、峰口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基本建成,尽快完善各项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二)监利县毛市镇、朱河镇、福田寺镇、汴河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一定的收水能力。进一步加快各纳污支管网与主干管的连接以及纳污主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的连接,加快完善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20xx年初正式投运。
(三)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普济镇、熊河镇,监利县汪桥镇、棋盘乡、柘木乡、白螺镇,洪湖市戴家场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瞿家湾镇、沙口镇、新滩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和落实管网建设资金,年底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监利县福田杜刘村,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瞿家湾镇月池村等3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国斌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为各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当地住建、财政、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计和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机制研究和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明确财政补助和电价优惠办法,制定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完善运行条件,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将对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工作实行考核,作为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整改目标未落实的地区不得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对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投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或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涉水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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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统筹协调总量削减、质量改善与环境风险防范的关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实施以“洗城净天”、“清源净流”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创建环保模范城,促进环境质量上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主要目标与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年水平,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以上。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年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年水平。
4.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以上。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年削减。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考核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确保天,力争达到天。各县(市)和矿区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以上。市内五区、区降尘量达到省控指标吨/平方公里月。
2.地表水环境。沟等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指标;非主汛期确保无水。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库、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4.建成区声环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分贝以内。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以上。
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以上,县(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以上。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以上。
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以上。
6.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全市各级及相关重点企业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入全省前列,并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市内五区和区,各创建一到两个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3.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以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以上。
4.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全面达到国家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控制燃煤污染
(1)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制定煤炭使用削减方案,分解削减指标,抓好工作落实,完成主城区煤炭使用量削减任务。
(2)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能源、集团等优质煤源,确保市区所有单位,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低硫煤炭的日常监管,禁止在市内销售和燃用含硫量超过的煤炭。
(3)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和市内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安排专项配套资金,推进“城中村”优质低硫煤炭的推广使用。通过“以奖代补”或集中招标、集中拨付等形式,指导辖区“城中村”住户采购低硫煤炭,优质低硫煤炭的使用比例达到以上。
(4)市环保局、发改委、电业局负责,协调并确保天然气源和电力供应充足,优先保证石环路范围内使用;市内各区政府和区管委会继续实施“改气、改电”工作,将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全部改烧天然气,非覆盖区域内改用电等其它清洁能源;市环保局、财政局负责,制定燃煤小锅炉改气、改电优惠政策,落实奖励和补贴资金。
(5)市建设局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热电厂、热电厂项目建设,尽早形成集中供热能力;并拆除替代的小火电机组,及时提供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的分散燃煤锅炉分布名单;市环保局、市内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拆炉单位的奖励和补贴资金。
(6)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所有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吨以上的窑炉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督促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负责单位,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强化工程和结构减排
(1)市环保局负责,督促中电投分公司所属热电集团公司热电二厂、区热电煤气公司于月底前完成烟气治理工程,并完成脱硫分布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2)市环保局负责,督促热电有限公司于月底前完成号机组脱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年底前脱硝工程开工建设。
(3)市政府负责,确保市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年底前通过验收。
(4)矿区政府负责,确保焦化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试运行,之前不得启用烧结机。
(5)市环保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对煤质控制不力的电力企业依法处罚,并由发改、电力等部门,实施降低发电负荷、停机等措施。
(6)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于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7)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8)市政府负责,开展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回转窑烟气脱硝示范工作,年底前完成脱硝方案的制定。
(9)市工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启动家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年底前,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家企业搬迁改造。
3.防治扬尘污染
(1)组团县(市)、市内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建设局、交管局、交通局、园林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塑化分别达到”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采取防燃、防尘措施。
(3)市城管局负责,市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局配合,负责依据环评报告审批广场和院内露天烧烤,杜绝占道露天烧烤,严禁非法经营。
(4)市建设局负责,明确施工单位拆迁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对拆迁和建筑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清理出建筑市场。
(5)市城管局、交管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整治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
(1)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月底前对县、县陶瓷企业,县板材企业,县、矿区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负责月底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对本辖区所有钙镁企业进行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名单见附件)
5.控制机动车尾气
(1)市法制办、环保局、交管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对所有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实施国家排放标准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Ⅲ)。对转入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环保部门进行审验,对达不到国Ⅲ(不含)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3)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实现“尾气检测”系统与公安交管的“安检”系统联网,并保证尾气检测为机动车检测的一个工位,由微机控制机动车环保年检和安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尾气环保检测率。在用机动车经检验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核发放环保标志,不予办理安全年检。
(4)市交管局、财政局、环保局负责,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按机动车注册时间先后,年底前淘汰年前注册机动车总量的。
(5)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加大机动车尾气路检力度。利用目测判断、摄像取证和遥感检测等设备,对行驶中的机动车随时进行道路抽检,确保在用车环保检测率和稳定达标率,督促在用车辆保持良好的尾气排放状态。
(6)市交管局负责,创建路(街——街)汽车尾气达标示范街,设立警示牌,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驶入。
(7)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积极开展“无车日”、“每周少开一天车”等系列活动,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6.加强秸秆禁烧
各县(市)、区政府,区,区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导,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
7.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市内五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在国家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平方公里区域创建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示范区内,所有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道路保持日常整洁,并定时洒水;所有地面必须硬化、绿化,学校操场全部绿化塑化;所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除,不留死角;所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确需保留使用的锅炉全部改烧清洁能源;所有煤堆、灰堆、料堆实现全部软硬覆盖;所有饮食炉灶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单位食堂和经营性饮食炉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坚决杜绝露天烧烤和冒黑烟现象;所有城中村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炭或添加脱硫剂。
8.完善空气质量预警
(1)市环保局负责,凡空气质量预测三级和三级以上,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发出预警指令,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整改、停工、限产等预警措施;负责空气质量预警的和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
(2)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局、环保局、新闻媒体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问责和曝光。
(二)水环境整治
1.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严格执行水源保护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规范年底前完成立标工作。
(2)市法制办、环保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报审工作;开展《水库生态补偿办法》立法前期工作。
(3)县政府负责,取缔、水库内吸铁船、采砂船,以及未经国家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制订下槐镇、镇、温塘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5)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务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6)市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和市、县政府负责,年内在河、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建设眼水质监测井,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确保饮用水质量。
2.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管委会负责,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毫克/升以内。
(2)河二期筹建处负责,保证临时泵站稳定运行;市财政局、电业局保证临时泵站建设、运行费用和电力供应。
(3)市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局配合,月底前修订完善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和市区污水管网优化、互联互通、合理调度方案;月底前完成管网联通工程,确保市区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市水务局牵头,县、政府负责,彻底拆除沿线的水闸,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保证河道畅通。并加快两侧水利设施建设,修建机井,解决农田灌溉问题。
(5)行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行奶牛养殖小区、康源奶牛养殖小区奶牛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月底前开工建设,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6)县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农牧有限公司规模化养殖治理示范工程,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7)县政府负责,月底对总退水渠(路——线)东岸的污泥晾晒点进行清理,防止出现河水的二次污染问题。
(8)县政府负责,杜绝向排放生产废水,非汛期确保无水。
(9)市水务局、环保局负责,启动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国家海河流域专项规划。
3.污水处理厂建设
(1)市建设局负责,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牵头组织有关县(市)、矿区、区,推进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万以上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督促市岗上镇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并通过验收。市总十庄镇、矿区贾庄镇、市铜冶镇、县温塘镇、县镇、区诸镇完成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2)市城管局负责,合理安排桥西污水处理厂生产调度。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改造期间要确保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水量不低于万吨;月底前一期工程恢复日处理水量万吨的能力,出口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月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月底前二期扩建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市建设局牵头,市政府配合,年底前完成日处理万吨的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
(4)区管委会负责,月底前开工建设日处理万吨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5)市园林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负责,市、桥西区政府配合,加快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态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月底前投入试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
(6)县政府负责,确保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城北工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一期工程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7)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通过验收;启动县槐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8)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能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
(9)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并按照环保部要求,月底前将中水全部回用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政府负责,抓紧建设配套收水管网,做到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尽快使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使用。
(11)市政府负责,确保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
(12)县政府负责,确保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年底前通过验收。
(13)市政府负责,加快市清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14)市、市、县、县政府负责,启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水处理中心配套管网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工程、县凤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15)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废”处理中心废水治理改造工程进度,确保6月底前通过验收。
4.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1)相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负责,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将辖区的污水应收尽收,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
(2)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汇总、掌握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相关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3)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制药、化工、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控制标准的备案管理及日常监管,明确企业废水排放控制要求,并定期公告。
(三)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交管局负责,巩固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以上。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范文化娱乐、集会等活动和家庭娱乐、装修等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3.市建设局负责,对拆迁和建筑企业严重扰民,并拒绝治理整顿的,清理出建筑市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市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市城管局负责,月底前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
2.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3.市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于专门处理工业废水和处理生活污水并同时接受、处理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并定期报告,确保按环评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使全部污泥得到规范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4.市建设局牵头,有关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度,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
5.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县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以上。其他县(市)和矿区,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中心,联合周边村庄推进区域性垃圾集中运输和集中处理。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搞好“一队”(村卫生清扫队)、“一池”(垃圾池)、“一车”(垃圾清运车)、“一站”(垃圾转动站)、“一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建设。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工信局负责,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产业政策,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应用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和先进工艺设备。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调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重金属治理项目、现场检查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区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及卫生健康项目。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重点企业、重点防控区域周边土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用地的预审和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5.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外资项目。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规划,负责指导各地对重点防控区域内人群及食品和生活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对高风险人群进行生物监测。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网络和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进行预警。并提出管理与应对措施,做好由于环境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7.市、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对涉重金属行业集中地区的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8.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商务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区管委会配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行动。
(六)辐射防治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区、区管委会负责,对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机场周围和其他可能对公共场所产生恶臭影响的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配合,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审核质量与审核进度,做好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初审工作,强化对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确保月日前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名单见附件)
(九)生态环境建设
1.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在年基础上,分别创建-个部级或省级生态镇(个县级市确保创建个);创建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完成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见附件)
2.市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负责。实施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维系河流的健康生命。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生物、耕作措施并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改善山区生态环境。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和水环境安全。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生产矿山达到。
4.市环保局牵头,市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旅游局配合,创建家市级绿色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创建家县级“五绿”单位。
5.县政府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工作。
6.市环保局、财政局和相关县(市)、矿区政府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7.市林业局负责,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8.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园林局、教育局、市广电总台、日报社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十)创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文明市
市环保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创模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年底各项年度指标达标;按照“东中西”三大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战略要求,出台新的《生态功能区划规划》。
(十一)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县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园区规划环评,开工建设基础设施。行、县、矿区、县和市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2.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产业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未完善前,对拟进驻集聚区企业不予环保审批,对集聚区已建成的企业不允许投入试生产和生产。
3.市环保局负责,在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对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实施情况和建设项目审批、“三同时”监管、试运行、验收等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权限下放后环评审批水平不降低,杜绝越权审批。
4.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月底前完成并出台化工制药等部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产业准入的指导性意见。
5.县政府负责,年底前在建成区内建成一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6.市环保局负责,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加强全市环保标准化建设,保证监测、监察、宣教及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环保管理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环保科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环保科技研发活动的开展。
7.市环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完成并出台《市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办法》,规范社会化运营工作,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8.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全面启动地表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实施用自动监控系统数据确定生态补偿扣缴数额。年底前,在河沟三条河流的跨县断面分别建成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9.市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强化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监测人员队伍培训,确保国省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率、数据传输率、比对监测合格率达到以上;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为目标,启动数字环保体系建设,建成环境移动执法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以“蓝天碧水”行动和“创建环保模范城”为载体,建立健全“日监测、周分析、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讲评、全年总结”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生态补偿金扣缴及补贴机制。继续实行各县(市)、区水质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制度。二是强化总量控制机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排污申报登记,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认真测算分解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三是强化区域限批机制。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监测点位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未按期建成的,实施“区域限批”。对一个地区有多家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的,将对其所在地实施“区域限批”。四是强化绿色信贷机制。认真落实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市环保局及时向金融、证监等部门通报企业信用信息和违法信息,对列入挂牌督办或未完成督办要求的企业,建议按照国家“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政策,对其实施信贷、上市等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问题,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和错误做法,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和整治结果;对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力度,纠正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监察机关、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实行重点治污工程进度和水质目标考核情况领导问责制,对重点减排工程未达到时限要求,延迟半年的,由市委、市政府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延迟三个季度的,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延迟一年且当地水和大气污染严重状况仍无明显改善的,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对那些因违法排污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污染纠纷案件,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违法行为,除环保部门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外,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撤销授予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五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市人大和市政协及时汇报,并会同市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账。
(四)加大宣传力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或专题,对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五)强化技术支撑
市环保局、科技局负责,在加强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合作的同时,建立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技术公关合作,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会城市,从大环保角度,在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区低碳排放、新民居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森林城市建设中的环保工作规划等方面开展研究,合理、有效指导省会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21
一、整治目标
治理东水环境污染,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主要控制流域畜禽养殖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及其渗滤液、工业(石板材污染)废水等污染物排放。保证东水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针对本辖区内的水环境现状和污染问题,专门组织力量,在年初列出计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综合整治水环境污染问题,并抓好以下六个重点。
(一)严格环保考核,提高环保意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耗模式的制约和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观念,坚决抵制接受区外的污染转移,同时严格执行“环保约谈制度”、“环保单列考核制度”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二)加强规划环评,严格环境准入
各级政府要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在招商引资、项目布局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区域开发计划依法进行环境安全影响评价,在重大决策的研究和论证阶段,进行环境审议。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同时,要按流域环保规划要求,尽快摸清所处流域位置的家底,对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对存在的相关手续不全、环保“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排污企业,坚决拉闸限电,停产整治,整改一家,投产一家。对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的企业,要严厉处理。
(三)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污染减排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基础环保设施的建设,要根据《~年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工作的要求,列出建设进度计划,按期实施。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在年投入使用,垃圾焚烧厂要尽快启动。福安、福鼎市要在年底前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尽快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验收。古田、柘荣县污水处理厂要在年投入使用。寿县、屏南县、周县要在年上半年建成污水处理厂。减少生活污水和污染物的排放,为完成减排指标做贡献。同时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编制城市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规划布局乡镇垃圾转运站,逐步形成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垃圾直接倾倒河流。
(四)加强联合执法,保护水源安全
各级政府作为环保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保护水源的责任,结合当地水源污染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组织水利、工商、国土、经贸、农业、建设、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抓好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市环保局要建立完善县(市、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同时继续深化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保证企业达标排污。
(五)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小水电和厂矿开展清查,严格规范水电站的开发,并落实最小下泻流量。严格落实生态保证金制度,对矿山要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保护水土。要坚决取缔流域内非法采砂行为,保护水源。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农村非点源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完善本辖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拆除禁建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通过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有效处理畜禽养殖污水。要鼓励发展生态农业,通过建立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逐步建立农业生态示范基地,减少直至停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另外,东侨经济开发区要加快东侨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城市品位。
(六)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护环境安全
各地要充分发挥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做到“天天行动”,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和污染纠纷。同时,我市应加强对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以及位于饮用水源地和人口集聚地区企业的环境监察,要制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有针对性的储备处置水源污染应急物资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监察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东水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流域治理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制定年度整治任务及分解下达有关部门及县市区,落实好环保的“三个制度”,即环保约谈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环保单列考核乡镇制度。
(二)部门工作分工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方案,全面采取万无一失的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负责日常性监督管理,积极做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纠纷问题。
2、经贸、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好产业政策关,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和技术改造等工作。协同环保部门重点查处偷排漏排污染物、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及依法关闭、停业治理、自然停产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
3、国土资源部门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查无审批手续、非法采矿、采土、采石、乱占土地乱建的非法排污企业和禁建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依法清除地面附着物并恢复原状。
4、环保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需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
5、农业部门要完成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禁建区内的养殖户做好搬迁工作。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许可审批手续,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被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环境或存在污染隐患、破坏水环境的无照经营的塑料加工、再生纸、皮革制品、褪色布加工等“十五小”及“新五小”企业,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根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协同其他部门予以查处。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内河流域企业安全监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8、电力部门要根据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提供的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采取停电、限电等强制措施。
9、监察部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依法开展环保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保执法的问题。对在此次行动中因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清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建设部门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做好城关垃圾堆放场、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工作,确保达标排放,为污染减排做贡献。
11、水利部门要按照《水法》认真履职,严肃查处违法取水、采砂和侵占破坏水利设备的行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工程保质保量按期落实到位。对环保违法的无证照企业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各县(市)政府及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并于每月中旬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xx年xx月-6月,动员部署自查摸底阶段
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和历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市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检查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xx年7月-10月,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22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标本兼治、全程监管、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县教育局、学区中心校、基层学校三级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坚持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程序为核心,强化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的监管,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全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推进全乡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安全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加强对学校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饮用水洁净安全;号召学生全体自己带水,严禁在校公用一个茶杯喝水。
2、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完善学生制度建设,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组织开展拒绝零食的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宣教工作。
5月底到6月初,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师生中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班团队会等方式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三无”、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养成不挑食、不偏食,不买、不吃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第二,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家长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他们的配合,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生食品安全、人人重视学生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学生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第三,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安全课程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
2、深入推进抚宁县学校食品放心工程,经常性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加强教育,认真履行培训、指导、督促、检查职责,不断改进和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措施与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学生饮用水管理。
3、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6月10日开始,开展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对于学校门前、周边的违法食品摊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卫生行为,排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班团队会、板报、橱窗、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力求做到宣传教育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3、严格考核,狠抓落实。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
4、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依照学校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污水施工方案
污水池及时排泥是污水池运行管理中极为重要的工作。
污水处理中的沉淀池中所含污泥量较多,有绝部分为有机物,如不及时排泥,就会产生厌氧发酵,致使污泥上浮,不仅破坏了沉淀池的正常工作,而且使出水质恶化。初次沉淀还含有病原体和重金属化合物等,当排泥不彻底时应停池(放空)采用人工冲洗的方法清泥。机械排泥的沉淀池要加强排泥设备的维护管理,一旦机械排泥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以避免池底积泥过度,影响出水水质。
污水池清理施工方案:
1、关闭污水池进水阀,挂牌标识;
2、确保维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必要时做好通风给氧和定时更换作业人员。
3、抽干污水池内的污水;
4、稀释污泥。使用高压泵冲稀污泥。清理池底淤泥、杂物。
5、注入清水进行冲洗并及时抽出,至清洁为止;
6、在污泥稀释前,用吸污车复冲,待污泥被稀释后,开启抽污设备,污泥通过管道吸出,放入准备好的泥浆车内运走。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恢复污水池使用并检查相关设备、阀门是否正常。
河源诚信疏通承接各种污水池清理工作,配备有专业清理污水池机械。和多个厂矿有长期合作经验。
村级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23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复核考核组的要求,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对我区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通过建设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环境安全,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报批前的文本编写、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作,年内完成报批任务。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调整,及时修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五龙河、白沙河两岸2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的建设管理,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及有关警示、禁止标识,逐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种植、旅游娱乐等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各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可能对水源地水质产生污染破坏的交通运输、旅游、垂钓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4)督促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应急防护体系及工作机制,修订更新防止污染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并按期实施,完整地按预案要求的整个过程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水源地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共同参与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供水调配安全保障机制,在有关预案中多情景设计水源地供水相互备用的调配水方案,每年进行实战演练,认真总结演练成果,及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调度方案充实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质联动监控工作机制,自年月开始,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及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分析,对监测出的特定项目和非常规项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识别潜在的风险,及时报告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和对策。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
(7)坚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按要求每年上报评估结果,做好相关整治和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河流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对辖区各河流沿河截污设施、生态调蓄水设施、市政管网、工业及生活排污单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工业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1)在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过程中,将环境风险评估作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必要审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现场核查,认真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进一步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利用季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识管理,督促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自年月开始,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辐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全面落实防护措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期监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现场检查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工业园区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管委
(2)制定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范围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范围,保障规划环评经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1)对电镀等涉重企业和园区进行排查,并加大环保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一类污染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实行排污收费月通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开展技术培训,依法、全面、足额、规范地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督性监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效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开展内部监测并报告相关情况;制定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督促迪爱生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及不达标事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54号)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一轮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洁生产推进计划,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2)制定评审考核及通报办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加大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审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情况,从严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3)筛查梳理近几年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企业情况,对确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已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及统计汇总工作,及时按程序提报环境保护部公示公告。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4.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的有关规定。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32号)要求,组织对所有电镀企业进行环保核查,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即责成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结合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点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责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在解决企业搬迁或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1.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1)对负荷率较低的沙子口污水处理厂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强化措施,制定管网配套建设投入计划,不断提高城市污水纳管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效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进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排除设备故障,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2)制定联网计划或措施,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将进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保障在线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查处超标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明确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4)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再生水用户和使用范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2.妥善处置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加强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置发展规划,将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一并规划建设,确保污泥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污泥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多样性,提升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四)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加强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的正常经费,及时申报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升级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和覆盖面。
制定落实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园林绿化工地,对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多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长效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农林局、环保分局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节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计划,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不断优化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区张村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将截污、生态调蓄水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实施,尽早实现城区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2.结合全市大干3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复核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确保在复核考核组所要求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个月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提报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改业务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要定期调度、核实工作进展,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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