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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精选19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部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深入开展开发式扶贫等各项扶贫帮困工作。
二、帮扶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家庭突遭变故的教师
三、帮扶措施
1.由领导带头,党员干部经常了解教师的'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3.扎实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四、具体要求
1.思想帮扶。经常关心困难职工,帮助他们树立起工作、生活的信心。
2.经济帮扶。给困难教师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2
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做好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把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落到实处,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1号)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金、慰问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2号)等相关规定,校工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xx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申报“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申报范围:
1.爱心基金:在职及离退休工会会员。
2.困难补助金:在职工会会员。
二、申报流程
1.爱心基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凭证(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因特殊情况无法个人申报的,由工会会员所属部门组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分属所在部门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其申报并经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2.困难补助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交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3.各部门工会要认真了解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情况,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纸质材料需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10月28日(周五)前报至工会办公室(行远楼54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统筹安排,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单位困难会员信息,摸清困难会员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档案。
2.各部门工会要将学校“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等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准确传达给所有教职工。
3.各部门工会要将救助帮扶与走访慰问相结合,确保“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按时、准确发放,切实把学校的关心和温暖送达每一位困难教职工。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通过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不断增强困难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全县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实行全覆盖。20xx年完成生活救助10户、医疗救助5户、金秋助学40户的目标任务。在帮扶过程中通过走访和信息比对不断完善精准识别精度、精准帮扶效果,健全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将针对不同致困原因对困难职工分别进行生活救助、金秋助学、医疗救助,实现脱困解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三、实施内容
(一)帮扶范围
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及时将符合《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17〕51号)和《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若干问题的说明》(皖工办发〔20xx〕75号)规定的建档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救助范围,按照属地原则由县总工会建档后给予帮扶救助。
(二)帮扶标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13号)、《安徽省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皖工办〔20xx〕13号)有关资金发放标准规定,确定帮扶标准,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
1、生活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帮扶标准。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每户每年按7900元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每户每年按6300元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生活救助金按季度发放。
2、医疗救助标准: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个人自付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按照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部分100%救助(四舍五入精确至百),不超过个人自付部分。如自付医药费过高造成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救助标准经市总工会报上级工会批准可适当提高。超过2万元的报送省总工会审批,超过5万元的报送全总审批。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具体帮扶标准参照深度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80%确定(四舍五入精确至百),只予单一项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最高不超过1.6万元。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按照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部分的15%确定帮扶标准,最高不超过1万元。
认定标准为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在2.4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申请程序
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精准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池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象授权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申请和认定程序按照《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xx〕51号)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资金管理。
县总工会将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按规定及时将帮扶资金拨付到困难职工手上。建立完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经费保障机制,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县总工会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定期电话回访帮扶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二)强化绩效导向。
坚持绩效导向,以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为核心,生活救助困难职工数、大病救助困难职工数以及子女助学数均纳入项目月度进展情况统计范围。加强社情民意调查,收集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工作满意度。
(三)动态管理档案。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全总和省总关于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要求,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比对核查,分类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核,根据核查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困难职工脱困是指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已脱困序列。
困难职工解困是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尚未达到脱困程度,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解困序列。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宣传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面向困难职工,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深入宣传困难职工帮扶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利用率。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4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困难教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新年慰问活动,通过活动让困难教职工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做好此次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春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慰问对象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帮扶和“双节”送温暖人员;学校送温暖在职职工等。
三、慰问形式
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入户慰问
学校负责人带队慰问(省级大病帮扶2人)
陪同人员:党办、校办、校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医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二)单位慰问
1.学校工会主席带队慰问(省级送温暖2人)
陪同人员:校工会、保卫处、期刊社等部门相关人员。
2.校工会慰问(校级送温暖18人)
陪同人员:图书馆、科研实验中心、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期刊社、体育部、基础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基建处、第一附属医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五、相关要求
除上级工会和学校帮扶慰问以外,各基层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5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xx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
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
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
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
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
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
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6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针对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专门设立的补助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乡村教师的关心,对农村教育的重视。有关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稳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责任主体。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统筹和指导,按照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市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监督,指导市县制定实施办法,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县级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公开公示方式等,报上级两部门备查,并尽快落实到位。
集中连片地区中的部分民族聚集区、灾后重建等地区,因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办学相对集中,已无村小和教学点。对这些特殊困难地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研究解决办法,不搞一刀切。
二、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以岗定补”
各地要结合正在推进的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
要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补助标准要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分档确定,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能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要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
三、坚持阳光操作
各地应主动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学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补助享受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当地教育部门网站要开辟专栏对教师申领情况进行常年公示,保证教师人人知晓,全过程接受教师监督。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宣传政策,让更多的人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全过程监督
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补助资金要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减少中间环节。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切实负起审核责任,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是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及补助对象、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公开公示情况,保证补助发放不走样,取得实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各地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进行督导。各地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xx箱,及时受理乡村教师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我部将组织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同时,建立问责制度,对提供虚假数据,存在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完善配套措施
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综合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将乡村教师培训学习、对口帮扶等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农村教师招聘补充机制和县域内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研究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向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政策措施,落实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时要求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改善乡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7
今年5月,我会根据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初步统计,全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教师达154人,其中患三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54人(在职教师22人、家庭成员17人,退休教师及家庭成员15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基金会《宗旨》,落实基金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特拟定今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00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名额分配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五、时间安排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8
为助力教育精准扶贫,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结合我会今年工作要点,将开展救助因病因灾致贫的教师以及慰问名、老教师活动。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一、救助困难教师
(一)救助对象。
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3万元以上,且近两年未受到过各级教育基金会慰问救助的';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救助名额及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40人,救助标准每人4000元。
(三)实施办法。
1.所有救助对象都必须如实填写相应的特困教师审批表。
2.当年已经在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中享受救助的不重复救助。
3.已被确定为省、市、县救助对象的,必须在学校公示。
4.必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医院大病诊断证明、治疗大额费用单据等复印件,于10月底报送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5.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初审,依据申报材料,根据医疗费用开支及困难程度和省、市分配的资助名额,提出向省、市资助对象和本会慰问的教师名单。
6.常务理事审查确定资助、慰问对象,并在全县公示。
7.理事长签批后,将慰问款发(送)到特困教师手中。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上述实施办法进行审查,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2.各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表上报县基金会,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二、走访慰问名老教师
今年重阳节,县教育基金会与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召开已退休的名老教师座谈会,县直学校选派1-2名代表,各乡镇选派1名代表参加。名老教师指以下三种对象:
1、曾经在乡镇学校担任主职、县直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的干部;
2、省级以上表彰过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3、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参加活动的名老教师40人。参加活动对象推荐表在6月23日报县基金会(请参加活动对象每人交“教育往事怀想”一篇,体裁不限,字数在1000字以内)。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9
为提高全乡各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办出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云县教育局的安排,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落实好结对帮扶共建工作,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1、开展两校结对帮扶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2、通过互动管理、教学交流,为学校管理、骨干教师、青年新秀搭建教学艺术和方法的平台,促进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促进结对共建学校教师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4、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领导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主要内容
此次活动由xx乡教育办公室组织,采取学区完小和本学区校点学校结对共建的形式进行,由各学区负责具体实施,xx乡教育办公室全程参与,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
(一)加强校际间管理工作交流。
各学区结合结对共建学校的现状,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思路、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理念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推介交流,相互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加强校际间教学工作交流。
各学区通过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交流等形式,共同探讨,共谋发展,共同提高。
结对名单:
四、措施保障
1、高度重视,精心筹划。
结对双方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精心安排结对共建各项工作,保障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2、完善制度,注重过程。
建立和完善共建方面的制度,通过制 度规范共建工作,提高共建质量。要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核心,注重活动过程,严密组织每次活动。
3、加强考核,保证实效。
每学期教育办公室将对学校结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保证结对共建工作的实效性。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0
近几年随着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白桑关镇中心学校也借助教育大发展的东风,不断促进学校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本学期白桑关镇中心学校高瞻远瞩,为使我镇各校教育教学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三校师生同舟共济,共同努力,在白桑关镇中心学校正确领导和悉心关怀下,结合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三校的实际,三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及质量上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管理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目的意义:
1、开展三校结对帮扶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2、通过互动交流、听课研讨、专题讲座,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搭建展示教学艺术和方法的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结对交流既可增进校际间的友谊又可相互学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不断更新管理理念。
4、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确定帮扶目标
我们将开展积极的调研活动,通过多向的对话互动,加强了解两校的管理、师资、教育、教学等现状,互相更新理念,明确目标。
1、利用结对学校见面会,通过教研组之间、教师之间等多向的对话互动,促进相互了解,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
2、组织两校教师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彼此学校的发展现状。
3、以教学教研为主要途径,促进结对学校双方形成比较浓厚的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通过三校校委会间的交流、探讨,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帮扶目标,共谋办学大计,努力办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主要内容
(一)德育工作:
按照县教育局师德建设工作重点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加强校际间教师队伍建设。
1、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德育处进行经验交流将我校的先进管理经验与他们共同分享,如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管理、少先大队管理,德育大型活动组织与档案建设等。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白桑关镇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班主任培训方案,定期汇报交流与学习培训相结合的制度,内容要有创新,确保每位班主任平时认真学习班级管理理论,积极探索创建优秀班级集体的有效途径。
3、三校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校内外主题实践活动等途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五观”和“四个认同”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从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做起,加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力度,培养全体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4、要进一步发挥三校少先队的作用,按学校计划围绕教育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学校少先队要通过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队员得到全面发展。
5、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板报按期更换,要保证质量;可以有计划有组织的联办文化艺术节活动,及运动会。
6、以活动为三校经验交流的载体,根据两校大事日程安排互派教师观摩、参加、评比,在活动中学习、总结经验。
(二)教育教学工作:
1、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相互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和施教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教学常规经验交流。互派优秀教师,积极开展优质课、示范课、实验课、指导课的研究活动。
3、每学期开展2次教学经验交流会(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骨干教师送课2次(根据两个学校的需要来定时间)
4、针对新课改的实际需要,定期开展师资培训.(专题讲座、观看名师教学实录等)
(三)其他方面:
1、体育与艺术活动,本学期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 全面合作交流,利用传统节日为载体,举办趣味运动会、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大型活动,为全面践行素质教育提供绝佳的载体。
2、在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方面邀请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 教师参观我校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布置情况,三校教师共同策划,集思广益,使各功能室发挥素质教育的独特优势。
3、每学期开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与课程教材的整合课,利于云教学来提高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电教育教学水平。
四、措施要求:
1、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结对交流帮扶的重大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友好合作。
2、加强管理与考核,教务政教两处要密切配合、周密安排、认真实施。把此项活动纳入教研组,教师及班主任的全方位考核之中.
3、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此项活动的督查工作,要把此项活动抓在手上,定期了解帮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4、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合作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式“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五、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撮而就的,三所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体育和艺术活动等方面全面合作。在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三所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实现白桑关镇教育均衡发展而不懈努力。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1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2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01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怀政办电〔20xx〕72号)精神,积极关注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1.xx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
2.xx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联校和区教育办)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代课教师。
3.同步开展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满60周岁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待市里统一制定生活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补助计发时间按湘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规定执行。5年以下人员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人员,无论工作年限1年或4年,都执行同一补助标准。
4.有多所学校工作经历的,向工作时间最长的学校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将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单独造册,报县教育局。省内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在户口所在地发放,户口迁移到外省市区的由原工作地县市区发放。
5.既从事过民办教师又从事过代课教师工作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时间满5年的,按工作时间长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工作时间未满5年的,按经历在后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
6.工作年限按学年计算,学期可以累计,但不能将一个学期计算为一年。
7.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中的下列人员不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本《方案》执行前已去世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开除、辞退的;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工勤人员不列为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待市里统一制定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
三、执行时间
从20xx年10月1日起计发。20xx年10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生活困难补助;20xx年10月1日以前超过60周岁的,从20xx年10月1日起发放,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
四、发放办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按月发放。
五、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由本人向原任教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审验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名);
③身份及工作时间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原任教学校及上级颁发的能反映身份及工作时间的各种信息资料,如民办教师任用证、聘任证、荣誉证、领取工资凭证、任教学生毕业照、教案、学校分工或考勤表、学校工作人员花名册等一切能够证明任教资格和任教时间的所有原始材料;
④证人证词(附件3)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原始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在每所学校任教经历均应提供3名证明人(至少2人为公职人员)证词,证明人一般应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领导(含联校领导)或同事、同乡镇其他学校的领导或教师,且证明人与被证明人没有亲属关系;
⑤其他调查材料,如《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调查笔录》(附件5)等。
2.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乡镇认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核实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并对申请人的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任教年限等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每位申请人的有关材料整理建档,一人一档(卷内目录见附件1)。对初审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及乡镇举报电话分别在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4),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象名单及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县认定机构。
3.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对象及举报电话在县教育局、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补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填写《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县教育局建档存留。
4.市级核准。将县级审核后的《审批表》报市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核准,并报省相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局、计生局、法制办、教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涂才慧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本县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县、乡两级认定机构,县级认定机构由县教育局牵头,县教育、财政、人社、公安、计生部门各抽1人集中办公;乡镇认定机构由分管教育的乡镇领导负责,学校、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明确工作纪律和职责,组织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的认定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七、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4日—11月30日)。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和认定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召开会议部署实施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各乡镇成立的认定机构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原民办教师代表会议,逐级把政策宣传到乡、村、校,宣传到政策涉及的对象,使他们尽快掌握政策,了解申办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时提出申请。
3.个人申报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15日)。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向原工作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25日)。对村委会(居委会)提交的个人《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形成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
5.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10日)。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
6、上报发放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此项工作,提高责任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实施工作。县政府办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县教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员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并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县宣传部门负责对上级政策、实施意义及操作办法的宣传;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及筹措工作;县人社部门负责台账的建立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户籍的认定工作;县计生部门负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定工作;县法制办负责对县内出台的政策、方案等文件的审核;县政法、信访等部门负责工作实施过程中信访维稳工作;县教育部门要成立专门指导组,确保每个乡镇至少1人,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乡镇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2.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站在讲政治、促稳定、保民生的高度,把这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一定要按照上级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对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时,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以县教育局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积极建设‘满意工程’,培养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宗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让专家型教师与青年教师在帮扶过程中组成“教师专业互助共同成长共同体”,倡导“即时学习”“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校园,在教学工作中“共读、共教、共研、共成长”,加快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速度,保证教师队伍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高怀珠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参与对象
1、被帮扶对象:按照县帮扶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被帮扶对象及人数。
2、指导教师:以学校为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作为本完全小学的指导教师。
四、措施与方法
1、建立拜师制度。学校制定出自己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并按方案严格执行实施。实施过程中,建立详实的帮扶档案,包括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个人登记表和专业成长记录表(包括教学或考核成绩);结对帮扶指导学期(学年)计划表和;帮扶活动记录表、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工作感悟等等。
2、举行结对帮扶仪式,确立师徒帮扶关系。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帮扶对象及指导教师名单,学校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双方签定结对帮扶协议书,确立师徒关系。
3、学校组织评委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对帮扶对象的课堂教学进行打分评价,两次得分差即为帮扶成绩。
4、做好青年教师综合素质推进工作。
5、明确帮扶双方职责义务,确保帮扶效果。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即“三案”俱全:学期导学计划、学年导学计划、三年或五年培养规划,对帮扶对象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要求,指导帮扶对象制定相应的的专业成长计划。每次活动要填写《专家型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记录表》(包括指导教师姓名、被帮扶教师姓名、活动时间、活动项目、活动内容并附有导师与被帮扶教师的活动体会)。
(2)每周至少听一节帮扶对象的课,给帮扶对象上一节示范课。对帮扶对象的课要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帮扶对象写出活动体会,提高其课堂教学能力。
(3)每月定期指导帮扶对象备课,检查帮扶对象的'教案,提高帮扶对象分析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
(4)指导帮扶对象撰写教学设计、教学心得,指导上好公开课。一学期帮扶结束后,导师撰写一篇指导心得体会。
(5)保存计划、听课记录等文字材料,供教务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帮扶对象职责如下:
(1)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成长方案,即“三案”俱全:学期专业成长计划、学年专业成长计划、三年或五年专业成长规划。
(2)每月向指导教师提供典型教案,请指导教师指导备课方法,提高备课能力。
(3)每周聆听指导教师授课,并请指导教师听取自己课堂教学,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4)保留完整的听课及教学活动记录,供教务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五、考核与奖惩
1、建立青年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激励机制。学校年终对青年教师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评比,对发展快速的青年教师或在各项比赛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通过指导教师的帮扶,帮扶对象取得县级(包括县级)以上业务称号的,在业务考核中帮扶人与被帮扶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一学期帮扶期满后,学校要根据考核和教学评估的结果,对帮扶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选争做人民满意教师考评方案中予以体现,并在评优晋职时优先考虑。对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较大的帮扶对象进行表彰奖励。
2、对于课堂教学仍达不到要求或无明显提高的帮扶对象,应延长帮扶期。延长帮扶期后,帮扶对象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学校安排改任其他工作。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教师的成长是一个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过程,教师培养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的督促。为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让本校教育名师、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在帮扶过程中形成“教师专业互助共同成长”,倡导“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校园,在教学工作中“共读、共教、共研、共成长”,加快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速度,保证教师队伍稳定持续发展。
二、参与对象
1、被帮扶对象:教学上积极上进、肯于钻研、工作认真、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
2、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好、乐于助人、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教师。
三、措施与方法
1、建立拜师制度。
学校成立结对帮扶领导小组。组织青年教师与同学科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教学基本功过硬的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成对子,明确要求,指导教师既要关心青年教师的业务成长,也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进步,做到“传、帮、带”。“传”即传授教学经验和方法;“帮”即帮助熟悉课程标准、教材(考试的命题思路),掌握教学基本功;“带”即带出好的教学作风和思想作风。具体业务帮扶活动包括:备课、上课、课后辅导、作业设置与批改、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等活动。
2、学校组织人员对帮扶对象的课堂教学进行量化评价与考核。
四、明确双方职责义务。
(一)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帮扶对象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要求,指导帮扶对象制定相应的的专业成长计划。每次活动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指导教师姓名、被帮扶教师姓名、活动时间、活动项目、活动内容并附有导师与被帮扶教师的活动体会)。
(2)言传身教,培养帮扶对象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
(3)每周至少听一节帮扶对象的课,给帮扶对象上一节示范课。对帮扶对象的课要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帮扶对象写出活动体会,提高其课堂教学能力。
(4)每周定期指导帮扶对象备课,检查帮扶对象的教案,提高帮扶对象分析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
(5)指导帮扶对象撰写教学设计、教学论文、教学心得,指导上好公开课(或汇报课)。
(6)保存计划、听课记录等文字材料,供教务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二)帮扶对象职责如下: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成长方案。
(2)主动和指导教师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学习指导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3)每周向指导教师提供典型教案,请指导教师指导备课方法,提高备课能力。
(4)虚心学习,勤听、勤看、勤问,积极探索。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活动,促进个人素质不断提高。
(5)每周聆听指导教师授课,并请指导教师听取自己课堂教学,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6)保留完整的听课及教学活动记录,供教务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五、考核与奖惩
1、建立青年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激励机制。学校每学年对青年教师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发展快速的青年教师或在各项比赛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一学年帮扶期满后,学校要根据考核和教学评估的结果,对帮扶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晋升时优先考虑。对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较大的帮扶对象进行表彰奖励。
2、基本功考核机制。在结对帮扶活动中,要对结对的师徒进行基本功考核,激励他们苦练“五项基本功”。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写一手漂亮的粉笔字,制作一个精美的课件,上一节充满智慧的`课,写一篇优美的文章。为促进教师基本功水平的提升,可以定期举办教学基本功大赛。
3、建立结对帮扶教师成长档案。在原有的教师评价制度基础上建立以教师师徒自评为主,学校考评组、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学校期末进行业务档案专项整理,了解教师的目标达成状况,帮助教师师徒分析产生现实与目标距离的原因,促使教师时刻感受、触摸着目标的存在,真切感受自己的成长,生成专业成长的动力,促成每个教师沿着适合自己的台阶向上攀登。
4、对于课堂教学等仍达不到要求或无明显提高的帮扶对象,应延
长帮扶期。延长帮扶期后,帮扶对象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学校安排改任其他工作。
5、在实施过程中,教务处负责具体的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6、本方案仅供参考,学科组根椐具体情况制定切合本科组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5
为加强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步伐,形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积极向上局面,进一步落实学校“强师兴校”战略,打造一支具有凝聚力和高水平的优秀教师团队,提升我校办学品位和教育教学质量,遵照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青蓝工程”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青年教师为工作重点,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我校教育教学骨干的后备力量和生力军,通过以老带新,青蓝结对活动,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我校教师整体水平。
二、参与对象:
师德高尚,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中青年教师;区级以上教学骨干、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近两三年内刚上岗的青年教师,尤以转岗教师为重点。
三、活动形式:
以师徒结对为基本形式,同时创新工作方法,诸如专题讲座、专题研讨、集体备课、经验交流等。
四、具体措施:
1.成立学校“青蓝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实施“青蓝工程”动员大会,青蓝自由配对,学校审核确定,并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聘请师德良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作为帮扶教师,并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2.认真落实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相互听课,青年教师上好汇报课工作。每学期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相互听课各自达5-10节,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1-2节汇报课。
3.指导教师积极帮助青年教师读书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青年教师每学年要精读一本教育论著,并有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4.青年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开通自己的'教育博客,坚持每天写教育日志,每周写钢笔字三篇、毛笔字两篇,每学期写一篇有一定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有指导老师检查并签署意见上交学校备案。
5.学校为青年教师提供锻炼机会,举行公开课等,青年教师要敢于上、主动上、优先上,积极参加各种业务评选活动。学校积极鼓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6.学校每学期召开一到两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经验交流会。
7.每学期期末,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须向学校交送本学期本项工作的相关材料。
8.学校对于真诚付出,做出成绩的指导教师给与一定奖励,对于表现突出、进步较快的青年教师要予以充分肯定,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6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全面地成长,认真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对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我校留守儿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下去,依据我校我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留守儿童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班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及普遍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档案,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本班学生组织关爱小组,要加强关爱,形成合力,大力宣传,不断提高我班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对帮扶活动,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乐于学习。
三、主要措施
㈠健全机制,加强关爱。
首先成长关爱留守儿童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努力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逐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充分发挥班集体作用,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教师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师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学生家长。配对帮扶教师和学生家长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促使更多的帮扶老师成为“代理家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在校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儿童一样,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教师每月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两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不认真、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的“问题”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6、开展人文关爱活动。
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各种竞赛活动等,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7、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班级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
四、工作安排
三月份:
1、讨论并制定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
2.开展教师家
访和学生谈心活动。
3、留守儿童信息更新。
四月份:
1.开展师生对活动。
2.档案信息更新。
3.开通留守儿童亲情电话。
五月份:
1、召开一次留守儿童家长会。
2.继续开展师生对活动。
3、留守儿童“五一”联欢会。
六月份:
1.留守儿童主题班会活动。
2.留守儿童减免落实情况检查。
3.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及论文撰写。
4.班级及学校留守儿童工作总
5.留守儿童工作档案整理。
教师帮扶计划方案
为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新教师成长速度,以保证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我校新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学校推出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作为骨干教师人选,一般情况作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应具有小高级职称。
二、参加工作不满三年,要求上进,热爱教育事业,肯于钻研,工作认真的教师作为年青教师人选。
三、“帮扶”双方适当通过双向选择,由教研组统计,报学校教务处讨论通过,双方签定“帮扶”协议书。
四、协议期间,骨干教师承担如下职责和义务:
(一)、骨干教师承担的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骨干教师要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高尚的师德形象,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等方面为年青教师做出榜样。
2.关心年青教师教育教学情况。骨干教师应帮助年青教师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制订教学目标,确定教学方法,要求年青教师写出规范具体的教案,指导、帮助年青教师在教学业务上不断提高。
3.骨干教师参加上级听课活动等各项教研活动,要及时向年青教师传授经验,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4.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听年青教师一节课,课后及时评价,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并作好记录。指导年青教师上公开课、研讨课。
5.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向年青教师推荐一本对教育教学有指导意义的书籍,指出其中可借鉴的理论,并经常了解年青教师学习情况。指导年青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6.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邀请年青教师共同参与;年青教师研究的课题,骨干教师予以指导,并作好记录。
(二)、年青教师承担的职责:
1.年青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养成高尚的师德。
2.年青教师应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骨干教师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年青教师每周向骨干教师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在骨干教师指导下上公开课、研讨课不少于2节。
4.年青教师要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定期主动向骨干教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交流体会,并将骨干教师的指导建议及时记录下来,写好拜师总结。
5.年青教师应积极参与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并邀请骨干教师参加自己研究的课题,接受指导。
6、年青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五、表彰总结,积极推广
数学教研组对结对“帮扶”工作每学期作总结,组织优秀“帮扶”对子上同台展示课,做经验交流总结(论文、总结展示等),以推动“帮扶”工作的有效进行,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和表现优秀的年青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7
一、工作方案
在实施教育均衡开展工程中,教师结对及帮扶工作为老师的成长搭起了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在他们的指导和关心下,我有幸承当帮扶xx老师的工作,本着认真、踏实、团结的工作态度,为了扎实有效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对象分析
1.师德方面:xx老师能够爱岗敬业,较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较强;虚心好学,积极上进;特别是承当了毕业班的数学教学任务兼学校电脑课教学,工作却从不落下,服从学校的安排,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并有一定的开拓进取精神。
2.业务方面:xx老师,从教多年,已逐渐熟悉初中数学教学的一般过程,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了解学生认知一般规律,善于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但是,在对教材的处理方面,特别在课堂教学的组织方面,经验缺乏。曾参加过区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善于学习,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但在教育科研方面成绩较少。
〔二〕工作目标
在工作中,我们将本着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的理念,在互帮互助的学习中共同成长。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提高我们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教育教学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具体措施
1.师德方面
〔1〕树立依法执教,为民效劳的精神。首先,我们的教育活动要依法,我们将进一步学习、领会《初中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精神,严格遵守教育教学常规细则,依法治教。其次,我们将进一步树立为民效劳的思想。我们的从事的职业是效劳性行业,我们教学要对学生负责,对学生的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祖国的未来负责。
〔2〕培养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谁不珍爱自己的岗位,谁就不能干好自己的工作。我们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面对学生;要敢于争先创优,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思想日新月异,我们将时时注重学习,同时要勇于从旧的教学思想中跳出来,开创新的教学思路,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争做新时期教学改革的弄潮儿。二是要有团结协作精神。我们的教育事业是一个团队的事业,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将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合作气氛,互帮互带,取长补短。有经验有成绩大家一起分享,有困难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
2.教育教学方面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我们将通过一起学习、互相听课、评课等形式的'活动,共同探讨、研究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改良与完善自身的课堂教学方式,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加强学习,树立新的理念。我们将通过重温《课程标准》及解读,将理论联系到实际教学工作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丰富知识,提高能力,以全新的素质结构接受新一轮课程改革浪潮的洗礼。确立了一切为了人的开展的教学理念。树立以人为本,育人为本的思想。树立学生主体观、开展观,关注学生情感的体验,关注学生学习兴趣等非智力因素,重视了学生独立性,自主性的培养与发挥,使获取知识,学会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成为学生丰富情感完善自我,学会合作,学会做人的过程。
〔2〕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学习方式的改革是本次课改的核心之一。不会学习的人将是21世纪的新文盲。在教学过程中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和方法,凸现发现、探究、研究等认识活动,使学习过程更多地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方法的过程。新课程向传统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挑战。教师要走下高高的神坛,由居高临下的者变成学生学习的伙伴、学生开展的促进者。我们要努力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合作的师生关系,在与学生交往互动、合作交流中与学生心灵碰撞、情感交融中健全学生人格,完善学生个性,促进师生共同开展。
〔3〕做好课后反思。上完每一节课后,趁记忆犹新,回忆、反思写下自己执教时的切身体会或疏漏,记下学生学习中的闪光点或困惑,积累教学经验和吸取教训,从而不断改良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4〕做好课后辅导工作,注意分层教学。在课后,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同时加大了后进生的辅导力度。
3.自身素质方面
在工作的同时,我也不会忘记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不断提升精神追求,增强职业道德,掌握教育规律,拓展学科知识,强化专业技能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多学习。我们要抓紧点滴时间学习,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身边老师的珍贵经验,学习专业知识。要让读书、学习成为自己生活的一局部。
〔2〕多反思。自我反思是提高业务素质的根本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教学后要对自己的教学行为,学生的活动方式,教学目标确实定以及教学内容选择进行反思。使自己通过教学反思才能从经验型教师转向科研型教师。
〔3〕多琢磨。继续贯彻赏识教育,以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通过赏识学生使学生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从而增进师生、生生之间的感情。只有学生与学生之间相处得很融洽,老师与学生之间相处得愉快,才能更好地进行班级管理。同时还要多琢磨班级管理的方法,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的班风。同时还要在班上开展自我教育,使学生能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超越自己,从而不断进步。
二、工作总结
本学年我承当帮扶xx老师的工作,在工作中,我们本着认真、踏实、团结的工作态度,本着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的理念,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结对帮扶工作,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运作。
〔一〕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结对帮扶农村教师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发挥结对教师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加深教师关系,实现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从而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我俩紧紧围绕市关于结对帮扶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在已取得帮扶效果的根底上,进一步完善了帮扶方案,有效地引导和促进了我俩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重视交流,到达优质资源共享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我们通过一起学习、互相听课、评课等形式的活动,共同探讨、研究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改良与完善自身的课堂教学方式,强化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教学研究,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
本人担任初中数学学科参加培训的农村教师的结对教师,指导结对帮扶对象xx老师用新理念处理旧教材,深入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使其投入到课改的实验热潮中。在课堂上,大胆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把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引入课堂,在这堂课上充分考虑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
本人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积极挑战自我,勇挑重担,承当各级对外公开课;并通过电话、信息传送给她,让她早做好调课准备,前往学习。在教学中,让学生动手操作,帮助学生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根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进而使学生在获得对数学理解的同时,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面得到进步和开展。同时,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师只起组织者,引导者,帮助者和促进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在导中帮助学生主动建构知识,最终到达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让学生动手操作手中的学具,从而引导学生让学生通过活动积极地获得知识,将感性的实际活动与学生的内心感受体验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开展学生的各方面能力。总之,展示了简明新颖的课堂教学设计,精湛的教学艺术,全新的教学理念,良好的教学效果,使她受益匪浅。
〔三〕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机制
为切实了解和评价我俩在结对帮扶工作中的效果,共同提高业务素质,我俩建立了稳定的互访机制。一是电话联系,了解帮扶工作实施情况,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发送短信联系,开展教研活动,主要以公开课、示范课、集体备课为载体,来提高我俩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能力。三是接收邮件联系,主要通过教育教学资料:教育理论、教学案例、教学论文、题组设计、数学试题等形式交流,到达资源共享,互通有无。这样,建立结对帮扶互助互学活动,从而到达共同进步的目的。
三、感受与启发
我俩开展结对帮扶的活动时间不长,但给我俩的感受和启发较多。一是xx老师有了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了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二是xx老师艰苦创业、自强不息、乐于奉献的精神得到了发扬和升华。三是处在困境中的学生发奋向上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渲染。四是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得到了共享,促进了农村根底教育的均衡开展,向教育的公平开展迈进了一步。五是对认识《新课标》的新感受,突出数学味教学。教学中,遇到一些简单的问题,尽量让学生通过自己动口、动手、动脑去解决。教师要鼓励学生积极尝试,主动去探索问题,教学可采用讨论式、合作式等教学模式,让每个学生都有参与与思考和发表意见的时机,让每个学会上都成为数学学习的主人。另外,在教学中,教师要重视教学内容呈现方式丰富多彩;重视学生在数学学习中的主人地位,注意提供学生积极思考与合作交流的空间;重视改变传统的学习方式,注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注意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根本性的战略举措,在结对帮扶工作中,为青年教师提供了很好的时机。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努力,加强师德修养,钻研业务,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逐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育的均衡开展,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奉献。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8
一、指导思想
教师的成长是一个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过程,教师培养提高工作既是对教师成长的鞭策,也是对学校培养新教师工作的督促。为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宗旨,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倡导“即时学习”“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校园,在教学工作中“共读、共教、共研、共成长”,加快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速度,保证教师队伍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参与对象
1、被帮扶对象:年龄在35岁以下、积极上进、肯于钻研、工作认真、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本组帮扶对象。
2、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好、乐于助人、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骨干教师
三、措施与方法
1、建立帮扶制度。组织青年教师与同学科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教学基本功过硬的骨干教师结成对子,要求指导教师既要关心青年教师的业务成长,也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进步,搞好“传、帮、带”。“传”即传授教学经验和方法;“帮”即帮助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教学基本功;“带”即带出好的教学作风和思想作风。具体业务帮扶活动包括:备课、上课、课后辅导、作业设置与批改、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等活动。
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对帮扶对象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要求,指导帮扶对象制定相应的的专业成长计划。
2)言传身教,培养帮扶对象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
3)每周至少听一节帮扶对象的课,给帮扶对象上一节示范课。对帮扶对象的课要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帮扶对象写出活动体会,提高其课堂教学能力。
4)每月定期指导帮扶对象备课,检查帮扶对象的教案,提高帮扶对象分析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
5)指导帮扶对象撰写教学设计、教学论文、教学心得,指导上好公开课(或汇报课)。一学期帮扶结束后,导师撰写一篇指导心得体会。
6)保存计划、听课记录等文字材料,供教导处、教研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帮扶对象职责如下:
1)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成长方案,即学期专业成长计划、学年专业成长计划。
2)主动和指导教师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学习指导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3)每月向指导教师提供典型教案,请指导教师指导备课方法,提高备课能力。
4)虚心学习,勤听、勤看、勤问、积极探索。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活动,促进个人素质不断提高。
5)每周聆听指导教师授课,并请指导教师听取自己课堂教学,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6)保留完整的听课及教学活动记录,供教导处、教研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四、人员确定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帮扶教师:
指导教师: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1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通过建立教师对口帮扶机制,着力提升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建立组团式选派骨干教师开展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帮扶机制,对口帮扶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教学能力及教研水平。通过教师“省管校用”,持续性对口帮扶,显著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帮扶主体
从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中遴选一批学校(以下简称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全省27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以下简称受帮扶学校)。
(二)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报州市教育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根据帮扶学校的情况和受帮扶学校的需求,研究确定对口帮扶关系。
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受帮扶学校,应根据实际提出需求,与帮扶学校充分对接,共同确定帮扶重点、具体内容及形式等,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形式、条件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每3年为一个协议实施周期。
(三)选派教师
帮扶学校以组团帮扶的形式,共选派500名教师,每批次派遣5—10人的帮扶团队。其中,1人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教学副校长,同时兼任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其余团队成员担任相应学科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并承担适当的学科教学任务。拟在受帮扶学校担任校长、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由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商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占用受帮扶学校及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原有领导职数。
帮扶学校应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过5年教学任务,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敬业奉献精神、学校管理和教学经验、身体健康的学校领导人员或骨干教师,在受帮扶学校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协议实施周期,最低服务期不少于2年。不得选派入职未满5年的教师承担帮扶任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应选派1名校长后备培养对象,到帮扶学校进行不少于1年的跟岗研修。受帮扶学校可以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教师到帮扶学校跟岗研修,具体方案由受帮扶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和帮扶学校共同商定。
(四)职责任务
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副校长的,要重点指导、帮助受帮扶学校在办学规划、育人理念、开足开齐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提升。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要积极参与受帮扶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调研和决策,原则上不分管教育体育局具体事务性工作。
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的,负责受帮扶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改进、校本课程开发及学生学习动力提升四大任务。协调组织两校学科联合备课、教学交流等活动,推动建立两校教师教育教学交流长效机制。通过“师带徒”、上示范课和精品课、指导听课评课、组织学科教学竞赛、开展集体教研活动、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等形式,帮助受帮扶学校建立有效课堂管理、教学设计、课程课堂思政、核心素养、课标解读等相关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改进模式,建立有效、高效的校本研修机制,带出一支育人理念先进、业务精湛、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化学科教学团队。
到帮扶学校进行跟岗研修的人员,要根据派出地党委组织部门的要求,拟定个人研修目标和研修计划,重点学习掌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创建、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育人格局的方法和途径。
(五)管理与考核
受帮扶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帮扶教师进行管理和考核;帮扶学校对跟岗研修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考核“双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参照当地教师考核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占用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的优秀等次名额。服务期考核采取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由帮扶学校和当地党委组织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个人业绩考核应当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服务成果,综合考虑学校发展变化情况、教师教学行为改善情况、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情况等因素。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的具体内容及方式,由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晋升职称、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在帮扶期间不服从受帮扶学校管理、违反工作纪律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帮扶教师,由受帮扶学校予以退回,并取消当年推优评先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编制保障
在省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500名事业编制,设立“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单列管理,专门用于支持帮扶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补充开展正常教学、管理工作所需人员。“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口帮扶工作结束后收回专项事业编制,有空编的及时收回,没有空编的根据人员退休情况,按照“退一收一”的原则逐步收回。省教育厅根据各学校编制情况、承担对口帮扶工作任务选派教师情况,研究提出编制使用申请,报省委编办按程序审批。相关学校参加对口帮扶的校级领导,在服务期内不占用帮扶学校原有领导职数,帮扶工作结束后,根据帮扶工作业绩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安排。
(二)人事保障
1、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历,等同农村基层服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优先评审。服务期满2年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对应折抵1年提前申报时间。符合特殊人才破格申报职称的,同等条件优先评审。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可选择在帮扶学校或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取得的职称,由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将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直接纳入帮扶学校所在地职称管理数据库,无需重新确认。帮扶教师服务期内的教案、教学成果等可代替论文要求。
2、凡取得职称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帮扶教师,从选派到受帮扶学校承担帮扶任务之日起,受帮扶学校可按已取得职称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继续享受选派期间聘用的岗位等级待遇。超出原所在学校岗位总数结构比例限制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列办理、逐步消化。
3、帮扶教师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比照享受省委联系专家休假、体检、国情调研、教育培训4项服务待遇,服务1年对应享受1年。符合省委联系专家申报评审条件的,实行名额单列、优先纳入。
4、帮扶教师服务期满3年,申报省级人才项目的职称资格条件可降低1个等次,年龄条件放宽2周岁,学历不作硬性要求。
(三)待遇保障
1、帮扶教师为帮扶学校在职在岗人员,服务期间在帮扶学校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各项待遇不变,由帮扶学校发放。如帮扶教师工资低于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同级别人员工资标准(含补贴),由帮扶学校补发差额。
2、帮扶教师按规定享受受帮扶学校所在地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足额保障。
3、帮扶学校的其他教师顶替帮扶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由帮扶学校发放超课时补助,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统筹学校经费解决。
(四)其他保障
1、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对帮扶教师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向帮扶教师发放工作岗位补贴、生活补助、购买保险和交通补助。其中,帮扶教师服务期每满1年,参照《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岗位补贴;帮扶教师服务期间,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天80元、每年不超过300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为帮扶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扶教师每年可在帮扶学校据实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
2、受帮扶学校派出的跟岗研修人员,参照省委组织部人才对口培养5万元/人/年的经费标准,由受帮扶学校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跟岗研修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往返差旅费、指导教师有关费用、帮扶学校必要的工作支出和其他支出。
3、受帮扶学校所在地要为帮扶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住宿和生活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帮扶对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名单,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xx年4月20日前汇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确定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关系。
(二)签订帮扶协议
帮扶学校与受帮扶学校按照“一校一协议”的原则,共同确定帮扶协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5月31日前,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
(三)开展对口帮扶
帮扶学校于20xx年秋季学期起,根据帮扶协议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教育发展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认识“省管校用”改革的重要现实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集中优势资源,打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对口帮扶攻坚战。受帮扶学校所在县要将“省管校用”改革同“县管校聘”改革结合起来,盘活教师队伍资源,充分发挥“省管校用”改革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组织、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要统一思想,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政策合力,用最好的人力资源、政策资源,支持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并见成效。要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为帮扶学校和帮扶教师排忧解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管校用”改革的经费保障力度。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推进“省管校用”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地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推动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从组织、经费、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全力保障改革并取得实效。
帮扶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对口帮扶作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一项政治任务,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尽锐出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帮扶任务。受帮扶学校要抢抓机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与帮扶学校一道,勠力同心,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书育人质量。
省级有关部门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省管校用”改革进行宣传。省人民政府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严明纪律,严格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管校用”改革工作各项要求。要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帮扶学校、受帮扶学校,帮扶教师和受帮扶教师进行业绩考核。因工作懈怠导致工作成效低下、未达到帮扶目标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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