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时间:2025-07-22 10:31: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精选20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精选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精选20篇)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2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3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4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5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书中的故事振奋人心,其中一段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淘金的人,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人更没有吃的和喝的,他一点点丢掉了身上所有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他饿得没有一点力气,只能一点点向前爬,而此时一条饿狼盯上了他,那个人也发现了狼,现在狼要吃人维持生命,为了生存人也可望把朗作为食物。人已经饿得没有知觉了,精疲力尽的他陷入昏迷状态,这时他感觉到狼走过来用粗糙干燥的黄舌头舔他的脸,人等待时机,一把掐住狼,由于没有力量把狼掐死,就用嘴咬住狼的`喉咙。狼毛粘了满嘴,但终于狼的喉咙被他咬断了,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流进人的喉咙,虽然血腥,难咽,但这热的狼血毕竟给他身体注入了力量……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他的理想是拥有金子成为富翁,但在生命和财富之间,他放弃了当富翁的机会,丢掉金子,选择了生命。在生命尽头,人为了生存的欲望,饮下了狼血。血,一种腥腥的似水的东西,虽然难咽,但为了生存,也要咽下去。这就是对生命的热爱。但现在有些年轻人不珍惜美好的生命,即使遇到了一点儿不愉快的小事就自杀;还有一些人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对别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造成伤害,真是把生命当成儿戏了。书中的人为了生命生喝了狼血。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不能为了区区小事,就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现在我们生活得很幸福,就更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6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来了,心里面想的除了好吃的就是好玩的。最吸引我的就是到舅舅家玩了,一是因为可以和可爱的小弟弟做游戏,还有就是喜欢舅舅家的书房,里面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很多都是我这个年龄段还看不懂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翻开它们。舅妈是一个小学老师,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我每次到他家,都会发现书橱里添了新成员,这次也不例外,看到了一本书名叫《热爱生命》,是英国的一个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开始我以为看不懂,可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整篇文章说的就是一个淘金人如何面对在困难面前弃他而去的朋友,如何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如何和饥饿作斗争,如何同对他虎视眈眈的饿狼作斗争……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7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著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著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著、煎熬著,折磨著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著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著,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著,从事著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著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著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著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叫《热爱生命》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

  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如果不好好珍惜生命,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将无情的把你淘汰掉。在返回的路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的梦想将也会破碎。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从中感受到,人战胜死亡的坚强毅力是无比强大的,求生渴望也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就像文章中的.主人公,他为什么能活下来?这都源于对他对生命的渴望。正是这种渴望,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向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9

  人类与自然不断进行着一场较量,野性与人性不断角逐。在面临死亡的压力下,人们展现出了坚强的生存意志,在自然困境中奋力挣扎。极限状态下,人们迎接自我挑战,不屈不挠地对抗逆境。而在濒死时刻,他们展现出了顽强的抗争精神。这种热爱生命的情感,不仅仅是人类,任何生命都具备的素质。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个勇敢的探险家决心不向命运屈服,尽管他的一条腿受伤了,但他仍然奋力咬死了一只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这个人物比狼还要缺乏人性,比狮子更加凶猛。然而,在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领悟到:老拳击手为了不饥饿而与他人进行比赛,并迸发出惊人的战斗意志。事实上,拳击手也是对生命充满热爱的人。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终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一位作家,他的作品刚开始并不受欢迎,但他并没有泄气。相反,他在困境中不断挑战自己,并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终于被报刊发表了一次。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此刻,有些青少年因为一些琐事而选择自杀,这让我非常担忧。我从信息时报上了解到,20xx年1月22日晚上,普宁市第一中学的一名18岁女生罗某,在学校放假期间选择在体育馆的单杠上自缢身亡。据报道,罗某性格内向、情绪多愁善感,自杀原因可能是因为学习压力过大,担心无法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我觉得,这并不能称为热爱生命。我想对现在的.青少年们说,请你们反思一下,你们是否真正热爱生命?如果不是的话,请注意,你们正在走向死亡的边缘,“死亡的海洋没有尽头,回头才是生机”。这样的选择真的不值得吗?就连狼和狗都如此热爱生命,难道你们不能坚持一下吗?孔子曾经说过:“小事情如果都不能忍耐,那么大计划就会失败。”请各位三思而后行。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我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我最不可让渡的职责。热爱自我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我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我最不可让渡的职责。热爱自我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0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舰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1

  当我看见干枯沙漠开出花一朵,当我瞥见飞蛾奋力扑哧翅膀,当我遇见母犬竭力保护小犬们……都无不充满着它们对生命的喜爱,对生命的诠释。——题记

  当有那么一本书以精彩的描绘、细腻的刻画,赞美了生命的顽强活力时,我的内心也无不对人类以坚强毅力战胜自然磨难、战胜死亡充满着满心热血,肃然起敬!

  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为了生存,为了自己的生命在北国荒原中同极度饥饿和无情的大自然顽强抗争的过程。他曾费力的把坑里的水全舀出去,只为了几条小鱼;曾拖着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的从白天追到天黑,只为了一只松鸡;也曾与一只病入膏肓的老狼做斗争,用尽全身的力气,只为将那只病狼咬死,然后吞食!因为他知道,要活下去就必须吃东西。尽管环境多么的恶劣,对他是如此残酷,他却依旧向前走着,因为他热爱生命,因为他想要活下去啊!或许是因为他太过执着,或许是因为老天对他的垂怜,最终一艘路过的航船救起了他。

  在恶境胁逼下,有时他只是轻轻地哭,或许是因为剩余的体力让他已经无法大声抽泣,也或许,他知道再哭多么伤心也无力改变这个恶境。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也无法想象这样一种过程,那是怎样的一种意志力,那是怎样地震撼人心!

  为了生存下来,为了圆自己一个梦,许一个未来,就必须要同人生中一切困难做殊死搏斗,只有这样才能跨过一道道障碍物,到达终点,成为自己生命中的胜利者。淘金者亦如是,他给我们全人类做了一个最好的榜样!走过这片风雨迎来的便会是漫天的彩虹与阳光,普照着我们,给我们的生活造就一条平坦宽广的大路!

  当然生命是宝贵的,生命是需要人们去珍惜的。很多人都说,人生在世,就那么一回,得好好把握。可是现在的青年人不顾自己的生命,吸烟、赌博、吸毒去摧残宝贵的生命,使心千疮百孔、让生命腐烂不堪。我们多么应该热爱生命,将每一天都过的快乐幸福,过的`无比的充实,让我们的人生不再剩下遗憾!

  不是要为了成为胜利者而去糟蹋自己,而是要为了成为胜利者去改变自己!生活亦已如此,他不会将你困在多选题,让你无从选择,而是在多选题里让你领悟更多人生的哲理。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爱我们的人。我们一定要好好生活,努力与生活奋战,迎来美好的明天!让阳光挂满我们的心头!让彩虹绚烂我们的人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2

  今日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逆境求生》描绘了一位探险家在艰难环境下的生存挑战和不屈斗志。他独自一人,风雨无依,不得已以挖野草、捕捉小鱼勉强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巨熊、狼群等野兽进行了生死搏斗。最终体力消耗殆尽,却仍坚强地匍匐前行。他依靠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模糊的希望,最终战胜困境。在荒野中奏响了一曲对生命的热爱凯歌。

  应对死亡,主角也有恐惧,但是正是这种恐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奋斗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坚强。面对重重困难和危险,主角想要选择死亡绝非易事,但是凭借着对生存的渴望,他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是如此脆弱,转瞬间便可能消逝;而有时又是如此强大,令人震惊。这股强大的能量让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一切困境,无论是野兽和荒野的威胁,还是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这种能量的支撑来源于我们内心的`信念和期望,只要我们心中的信念和期望不灭,即使身处绝境,也能找到希望与生机。

  我喜欢胡杨,欣赏它“不畏一千次挫折,经历一千次失败,逆境一千次挺身而立”的坚强品质。无论遭遇多少挑战和困难,始终坚定不移地前行,百折不回,不断追求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经历像文章中的主人公那样恶劣的环境,但我们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意识到生命的宝贵。我们不能等到面对疾病和死亡时才后悔没有珍惜生命。现在正是我们年轻的时候,让我们深刻体会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感激身边爱我们的人,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仅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完美。

  生活中的重要事物有很多,金钱只是其中之一。故事中的主人公Bill在面对生死时,选择了保护他的伙伴而放弃了金子。这表明金钱在生命面前毫无意义。金子和石头都没有生命,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而主人公能够生存下来,正是因为他丢弃了金子。如果他没有这样做,他可能早已被狼咬死。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微不足道。金钱有价值,但生命是无价的!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3

  今日,我阅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故事讲述了淘金者在北极圈内遭遇灾难后,被朋友抛弃,然而他最终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并凭借自己坚韧不屈和顽强意志得到了救援。这个故事深深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热爱之情。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曾经一直认为,生命只是一个肉体的外壳,它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但是我从来没有意识到,生命其实就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很多人被肉体所束缚,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着,他们受到外界的压力、生存的困惑和折磨,完全忘记了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常常认为学习仅仅是为了满足他人的期望,而忽视了学习的真正价值。不知道学习能够让我的内心和生活变得更加充实,甚至更加精彩。有时候我会想要放弃学业,然而生活却迫使我继续前行,不放弃追求科学的梦想。

  有些人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只顾追求肉体上的享受,却忽略了生命早已向他们发出的警告:你的生命正走向毁灭、消亡。类似于张国荣和陈琳这样的著名艺人,他们放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有些是因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而离世,有些则是因为情感困扰而选择了结束生命。这些人失去了对自己内心深处的灵魂的认知,只被那些简单的理由所迷惑,不懂得珍惜生命的人就好像失去了灵魂,完全被肉体和大脑所支配,从事着一些无法得到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当下的年轻人往往无视生命的反对,沉迷于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宝贵的生命带来摧残和腐朽。然而,夕阳下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们却极其珍惜生命,每一天都过得满怀欢乐与幸福,关心他人,善良和睦地与人相处。他们的生命高尚而纯洁,他们的内心清澈透亮,散发着光芒。

  热爱生命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精神力量,将我们的身心融为一体并提升至更高层次。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这种力量,它能让我们像那位淘金者一样坚韧不拔、顽强奋斗,永不放弃对生命的追求。当我们面临困境时,这股强大的力量将使我们勇敢地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4

  读《热爱生命》之后,生命是如此宝贵!有了生命,就有了竞争和奋斗;有了生命,才会有幸福和悲伤;有了生命,就有期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有了生命的珍惜。

  杰克·伦敦对生命的热爱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大自然的强大的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到十分兴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被朋友残酷的抛弃是在回来的路上,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到了,像刀锋一样刺人的寒风阻挡着他前进的脚步,他没有食物了,并且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也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即使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也不得不向上爬。就在他虚弱无力后,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见了一只同样饥饿的狼!那只病狼紧紧地跟着他,舔着他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大战开始了!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他们没有灵魂的肉体在荒野中互相追逐。为了活着回去,为了克服这匹马他病了,保鲁夫生病了,虽然仍然筋疲力尽,饥饿和筋疲力尽,所有的努力都在徒手搏斗中杀死了一只狼,在这场搏斗中,他战胜了那匹狼,并把狼的血喝了。最终,在冰雪覆盖的荒野里,他来到海滩,被一条捕鲸船救起。

  小说清晰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野中经过艰难的生存过程,静静地描绘生活的伟大和强大,是对生命的一种歌颂。《热爱生命》是读者的一碗心灵鸡汤,因为我们能够从严酷的环境中看到人们不屈不挠的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创造生命的奇迹。异常是人们在床上和疾病中战斗,从中我们能够汲取生命的力量。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永不放弃的精神,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奥斯特洛夫斯基以往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仅有一次属于人类。“是的,生命是多么神圣和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哀叹,人们抱怨生活只是一场梦。出生在一个不好的征兆下,我不打算活下去,更多的人说生活是痛苦和无聊的,甚至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屈服了。自暴自弃,碌碌无为。

  生命是你自我的,我们能够使它珍贵,也能使它珍贵,也能使它黑暗无光。所以,我们应当对自我负责,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荣耀!

  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珍惜自我的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5

  《热爱生命》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的作品,这是我读的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读第一步作品时的感觉类似,震撼又真实。

  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一代,我们只知道饿了的时候肚子会咕咕叫想吃东西,会心慌不能专注做事情,顶多会有些像我似的饿久了会胃疼的,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是没有亲身体会的。在《热爱生命》里就讲述了这么一个饥饿的人为了活下去一步步艰难前行寻找生机的惨烈故事。长期的饥饿是什么感觉?

  主人公在饿的初期只觉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显感觉到;饿的衰弱了,会饥不择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么一丢丢;饿的虚脱了,会扔掉一切阻碍活下去的物质,包括现在诱惑力最大的金钱; 饿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产生幻觉,意识逐渐不再清晰,只是对死亡的恐惧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后饿的生命和意识都已经分离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驱动着继续前进,还要跟一只饥饿快要病死的狼展开你死我活的拼斗;最后,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时间才变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担心食物不够的恐惧中。

  从有身体知觉到没有知觉,从意识清楚到完全没有意识,从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从一开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结局算是安慰人的,过程岂能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不禁发问,一个人想要像我们现在再普通不过的方式活下去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生命是可贵的,一个在这种际遇中的人最后变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了下来,他仅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许这就是小说想表达的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6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7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人的价值在于生活,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8

  《热爱生命》,这无疑是一个非常简洁的标题。一个简单的动宾短语吸引了我,我奇怪地想知道这本书是否讲述了同样的身体残疾和意志坚定的故事。

  但是,原来《热爱生命》绝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平淡,我被书中那个一直被作者称为“他”的掘金者吸引住了,震惊了!

  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工业革命在美国肆虐,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当时美国文坛流行“世纪末文学”的潮流,以死亡和病态为中心,加剧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者创作了这样一部感人的、发人深省的、让人热爱生活的小说。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确,《热爱生命》是那个充满“侵略性”的时代的真实写照。谁能想象在回家淘金的路上被伴侣无情抛弃?更何况他(小说主人公)当时已经扭伤了脚。我想,如果我处于这样的困境,不,不仅仅是困境。这是一个绝望的局面!我可能早就自暴自弃了,心里剩下的只有等死。但是,他没有放弃!他走在一条危险崎岖的道路上,忍受着孤独,对抗着寒冷、饥饿、野兽和疾病,应对着未知的未来。他不明白自己能不能活下来,但是他坚持,坚持,带着对生活的期待坚持!故事是这样展开的。

  如今,我们很难想象饥饿是什么样的,也不会担心“吃饭”这种简单的事情。然而,为了吃饱,他拼命追赶一只脚疼得厉害的受伤松鸡。可能有人会觉得“绝望”这个词太重了,但也不算太重。如果他不能满足他的饥饿,他将受到死亡的威胁!“有的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静静的追。摔倒的时候咬着牙耐心的爬上去,或者头晕的时候用手揉眼睛。”那每一个动作都显示了他对生活的执着!看这部小说,我会为他沉重的负担感到鼻子酸酸的,也会被他几乎不可能的坚持感动。一页又一页,情节一页一页展开。我猜他会不会在这样绝望的.情况下坚持,坚持为生存而前进,在心里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故事还在继续。就在他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那只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早上,当他睁开眼睛时,他看到贪婪丑陋的病狼用饥饿的眼睛盯着他。“命运对他太苛刻了,然而,即使他快死了,他也不愿意死。”就这样,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奄奄一息的尸体,在荒野中互相捕猎。为了活着回去,打败让他生病的病狼,男人最终赢得了人与狼的战斗。他杀了狼,喝了狼的血,就像灌进肚子里的铅液一样。最后,他得救了。”水手笑着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抓住它,像守财奴一样看着它,然后把它塞进衬衫里。”即使他得救了,饥饿带给他的可怕的东西也不会松动。淘金回家的路上,他让生活大放异彩。

  《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曾经加入过淘金者的行列,却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常常感受到英雄情结。对生命本身的崇拜,对生命存在意义的追求原始形式和精神自由。

  生活的坚毅就像书中的掘金者,可以对抗饿狼,可以独自行走对抗挚友的背叛,可以在生病的时候咬着牙。回顾过去,中国著名外交家张骞也在各种困难和障碍下,为国与国之间的和平与友谊而无畏地奋斗!“梅花香自苦寒来”,难道只有绝境才能磨砺坚定的人生?我觉得不是这样。无论是在已经逝去的漫长历史中,还是在现在走向和平繁荣的现代社会中,还是在未知的未来世界中,坚定的生活永远不会停止奔跑和挑战困难!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9

  有一位作家曾经说过:“我深深热爱生活,热爱生活中的真实和偶发事件,以及那些瞬间美丽的瞬息之间。”这句话在《热爱生活》这篇文章中得到了完美的验证。阅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内心像波浪一样起伏不定,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故事发生在一个美国西部的荒凉地带,一个年轻的探险家正在返回家乡的途中。然而,他的朋友背叛了他,把他一个人留在了广袤的荒野之中。无助和孤独感笼罩着他,他必须独自面对严寒的冬天。他的食物已经耗尽,脚上的鞋子破损不堪,每一步都是痛苦的。他勉强支撑着自己,在沼泽、丘陵和小溪交织的荒原上艰难前行。当他体力消耗殆尽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似乎感受到了他的虚弱,默默地跟随着他,舔着探险家流淌的血。从那一刻起,这两个濒临死亡的生命开始相互依存,以对方为猎物。他们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为了活下去,为了战胜那只令他作呕的病狼。探险家与狼的战斗艰苦而残酷,但他没有放弃。他用最后一丝力气,咬住了狼的脖子,结束了这场激烈的斗争。他喝着狼的血,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最终,他战胜了病狼,成功地获救回归家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刻,人类的意志和生存欲望可以战胜一切。探险家通过与狼的搏斗,不仅战胜了身体上的困境,也战胜了内心的恐惧和孤独。他的经历让他的生命闪耀出无比耀眼的光芒,成为一个真正的生存者。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它传达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们面对逆境时,不要轻易放弃,相信自己的能力,坚持到最后,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迈向光明的未来。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感到很内疚。记得有一次,我和小明一起去探险乌龟森林。我们在玩耍的过程中不知不觉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眼泪夺眶而出:“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有人来救我们,我们可能会饿死、冷死!”我的眼睛瞬间红肿如小苹果一样。小明并没有哭,他站在一个树桩旁边端详着四周,终于露出一丝喜悦的表情:“我知道怎么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了起来,拭去眼泪,不再哭泣。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小明是通过观察树桩的年轮来确定出口的位置。和这位聪明的朋友相比,我真是差距太大了!我相信在成长的过程中,我还将遇到许多困难,但我会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成为生活中坚强的人。

  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后,我深刻认识到:无论遇到多么艰难的挑战,人们都必须坚强面对。只有保持坚强的态度,才能逐渐摆脱困境的束缚。这篇文章教会了我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不断坚持并充满勇气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我们才有可能迈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20

  多数人对生命有着深沉的热爱,因为它如此脆弱;

  许多人对美酒有着偏执的迷恋,因为它如此醇香。

  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请用“坚强”温一温生命之酒。

  ——这是我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小说集的感受。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一如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老狼……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让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新生。

  其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甘心死去呢?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已经放弃了,不愿再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里的生命不愿死去,一直鞭策着他向前。

  “我绝不会为了苟活而虚度光阴。”是杰克伦敦的座右铭。

  这部小说集中的《一块牛排》让我发出了“岁月凌迟着你我”的感慨。岁月,虽然积淀了经验和智慧,但也带走了力量和激情。乱拳打死老师傅,汤姆-金纵然拥有千百种不犯错的套路,但终究不敌年轻拳击手瞬间满血复活的“乱拳”。一块牛排只是心底的渴望和精神上的幻慰,因为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经受着岁月那把杀猪刀的凌迟。

  书中小说《白人的方法》文中有句话深戳痛点:年老是人生永恒的悲剧,一个人一旦步入老境,虽然还未死去,但生活对他来说已无乐趣可言。希望对于他们而言,早已死去。

  长江后浪推前浪。在岁月面前,所有人不得不低头。我们唯一应该而且只能做的就是,当还是后浪时,请不断积蓄能量,不断强大自己,以免在追逐前浪中迷失自己;当成为后浪时,请大度地携带追逐者,让他们顺利地把自己推向岸边,敞开前进的道路。

  另外一篇小说《叛逆者》让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约翰尼六岁开始照顾弟弟妹妹,七岁进纺织厂做工,八岁在另一家厂找了个活干,九岁在玻璃厂做计件工并成为出色的工人,十四岁进了上浆车间,十六岁进了织布车间……这是多么辛酸的经历!但为了这个家,小约翰尼就像一头干活的牲口,不敢有任何的幻想和精神生活,以致他的双手和整个人仿佛就是机械的一部分。

  “我来说给你听,”十七岁的小约翰尼终于发出内心的呼唤,“我累极了。”这是他歇斯底里的低诉。他一年要完成一千两百万个同样的动作,他从没快乐过,从没有一点空闲时间。那一刻,他选择了叛逆,选择了漫无目的的出走。至于未来在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长子如父”。小约翰尼的经历于我而言有较深的体会。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或许哥哥也是如此辛酸吧?读完这篇小说,我眼角含泪。

  当然,这部小说集里还有很多值得品读的文章,有兴趣者只有一读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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